『壹』 電子商務法的特點是什麼
【商務特色】
電子商務是網際網路爆炸式發展的直接產物,是網路技術應用的全新發展方向。網際網路本身所具有的開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點,也成為電子商務的內在特徵,並使得電子商務大大超越了作為一種新的貿易形式所具有的價值,它不僅會改變企業本身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而且將影響到整個社會的經濟運行與結構。以互聯網為依託的「電子」技術平台為傳統商務活動提供了一個無比寬闊的發展空間,其突出的優越性是傳統媒介手段根本無法比擬的。
★1.電子商務將傳統的商務流程電子化、數字化,一方面以電子流代替了實物流,可以大量減少人力、物力,降低了成本;另一方面突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使得交易活動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進行,從而大大提高了效率。 互聯網使的傳統的空間概念發生變化,出現了有別於實際地理空間的虛擬空間或者虛擬社會.處於世界任何角落的個人、公司或機構,可以通過互聯網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建立虛擬社區、虛擬公司、虛擬政府、虛擬商場、虛擬大學或者虛擬研究所等,以達到信息共享,資源共享,智力共享等。
★2.電子商務所具有的開放性和全球性的特點,為企業創造了更多的貿易機會。互聯網跨越國界,穿越時空,無論你身處何地,無論白天與黑夜,只要您利用瀏覽器輕點滑鼠,你就可以隨心所欲地登錄任何國家、地域的網站,與你想交流的人面對面的直接溝通.。
★3.電子商務使企業可以以相近的成本進入全球電子化市場,使得中小企業有可能擁有和大企業一樣的信息資源,提高了中小企業的競爭能力。
★4.電子商務重新定義了傳統的流通模式,減少了中間環節,使得生產者和消費者的直接交易成為可能,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整個社會經濟運行的方式。
★5.電子商務一方面破除了時空的壁壘,另一方面又提供了豐富的信息資源,為各種社會經濟要素的重新組合提供了更多的可能,這將影響到社會的經濟布局和結構。21世紀是信息社會,信息就是財富,而信息傳遞速度的快慢對於商家而言可說是生死攸關。互聯網以其傳遞信息速度的快捷而倍受商家青睞,可以說,北半球剛剛發生的事情,南半球的人們便可在十幾分鍾、分鍾甚至短時間內通過上網獲知。互聯網真正使整個地球變成了一個地球村。
★6.互動性:通過互聯網、商家之間可以直接交流、談判、簽合同,消費者也可以把自己的反饋建議反映到企業或商家的網站,而企業或者商家則要根據消費者的反饋及時調查產品種類及服務品質,做到良性互動。
綜合以上優勢,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的商業模式於20世紀最後的十年出現在人們面前.和傳統的交易方式相比,電子商務有很多優越之處,如它可以突破地域和時間限制,使處於不同地區的人們自由地傳遞信息,互通有無,開展貿易。它的快捷、迅速、自由和交換的低成本為人們所樂道,真是何樂而不為呢?
『貳』 電子商務法的性質。
電子商務法是調整以數據電訊(DATA MESSEGE)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以交易形式為內容的商事關內系的規范體容系。也就是說,電子商務法調整的對象是一種私法上的關系。從總體上應屬於私法范疇,不過其規范體系中,又包含一些具有行政管理性質的規范,如認證機構的許可與監管等。但這些行政管理規范是重要因素。所以,從公私法化分的角度上看,電子商務法應屬公私法之融合
『叄』 電子商務法具有哪些特點
您好!
第一,是嚴格範圍。因為電子商務具有跨時空、跨領域的特點,所以電子商務法把調整范圍嚴格限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限定在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因此對金融類產品和服務,對利用信息網路提供的新聞、信息、音視頻節目、出版以及文化產品等方面的內容服務都不在這個法律的調整范圍內。
第二,促進發展。因為電子商務屬於新興產業,所以電子商務法就把支持和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擺在首位,拓展電子商務的空間,推進電子商務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在發展中規范,在規范中發展。所以法律對於促進發展、鼓勵創新做了一系列的制度性的規定。
第三,包容審慎。目前我們國家電子商務正處於蓬勃發展的時期,滲透廣、變化快,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在立法中既要解決電子商務領域的突出問題,也要為未來發展留出足夠的空間。電子商務法不僅重視開放性,而且也更加重視前瞻性,以鼓勵創新和競爭為主,同時兼顧規范和管理的需要,這就為我們電子商務未來的發展奠定了體制框架。
第四,平等對待。電子商務技術中立、業態中立、模式中立。在立法過程中,各個方面逐漸對線上線下在無差別、無歧視原則下規范電子商務的市場秩序,達到了一定的共識。所以法律明確規定,國家平等地對待線上線下的商務活動,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
第五,均衡保障。這些年的實踐證明,在電子商務有關三方主體中,最弱勢的是消費者,其次是電商經營者,最強勢的是平台經營者,所以電子商務法在均衡地保障電子商務這三方主體的合法權益,適當加重了電子商務經營者,特別是第三方平台的責任義務,適當地加強對電子商務消費者的保護力度。現在這種制度設計是基於我們國家的實踐,反映了中國特色,體現了中國智慧。
第六,協同監管。根據電子商務發展的特點,電子商務法完善和創新了符合電子商務發展特點的協同監管體制和具體制度。法律規定國家建立符合電子商務特點的協同管理體系,各級政府要按照職責分工,我們沒有確定哪個部門是電子商務的主管部門,根據已有分工,各自負責電子商務發展促進、監督、管理的工作。在這樣的情況下,監管的要義就在於依法、合理、有效、適度,既非任意地強化監管,又非無原則地放鬆監管,而是寬嚴適度、合理有效。
第七,社會共治。電子商務立法運用互聯網的思維,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方面的決定性作用,鼓勵支持電子商務各方共同參與電子商務市場治理,充分發揮電子商務交易平台經營者、電子商務經營者所形成的一些內生機制,來推動形成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這樣的社會共治模式。
第八,是法律銜接。電子商務法是電子商務領域的一部基礎性的法律,但因為制定得比較晚,所以其中的一些制度在其他法律中間都有規定,所以電子商務法不能包羅萬象。電子商務立法中就針對電子領域特有的矛盾來解決其特殊性的問題,在整體上能夠處理好電子商務法與已有的一些法律之間的關系,重點規定其他法律沒有涉及的問題,彌補現有法律制度的不足。比如在市場准入上與現行的商事法律制度相銜接,在數據文本上與合同法和電子簽名法相銜接。在糾紛解決上,與現有的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相銜接。在電商稅收上與現行稅收征管法和稅法相銜接。在跨境電子商務上,與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制定的電子商務示範法、電子合同公約等國際規范來相銜接。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望採納,謝謝
『肆』 電子商務法律特徵包括
特徵:
(1)電子商務法以商人的行業慣例為其規范標准。
(2)電子商務法具有跨越任何國界、地域的,全球化的天然特性。此兩點是商人法的特徵所在。
『伍』 哪項不是電子商務法的特點
電子商務法有哪些特點
(1)商法性。商法是規范商事主體和商事行為的法律規范。
(2)技術性。在電子商務法中,許多法律規范都是直接或間接地由技術規范演變而成的。
(3)開放和兼容性。所謂開放性,是指電子商務法要對世界各地區、各種技術網路開放;所謂兼容性,是指電子商務法應適應多種技術手段、多種傳輸媒介的對接與融合。
(4)國際性。電子商務固有的開放性、跨國性,要求全球范圍內的電子商務規則應該是協調和基本一致的。電子商務法應當而且可以通過多國的共同努力予以發展。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電子商務示範法》為這種協調性奠定了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是政府調整、企業和個人以數據電文為交易手段,通過信息網路所產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各種商事交易關系,以及與這種商事交易關系密切相關的社會關系、政府管理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2013年12月27號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啟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的立法進程。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電子商務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
『陸』 電子商務法的特點有哪些
(1)電子商務是以電子及電子技術為手段,以商務為核心,把原來傳統的銷售、購內物渠道移容到互聯網上。
(2)電子商務強調創造新的商機,以較少的投入獲得較高的回報,創造商業價值。電子商務是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特別是網路技術)的一種新的社會生產、經營和管理形態,根本目的是通過提高企業生產效率、降低經營成本、優化資源配置,從而實現社會財富的最大化。
(3).收益模式:降低價格,擴大銷售量,.會員制,服務費
(4)基礎:建立平台或者加入平台,平台推廣,盈利模式
(5)現金支付的特點:具有最終法律的特徵。即現金是法律上規定的最終支付手段,具有普遍的可接受性;分散、匿名;使用方便和靈活;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攜帶的不便性以及由此產生的不安全性。
(6)安全要求:.有效;機密;完整;可靠;防抵賴;匿名
『柒』 電子商務法的特徵
現今電子商務隨著互聯網的發展越來越深入,許多深層次的問題也不斷涌現,電子商務法不僅致力於解決一系列矛盾與問題,同時也符合了時代發展的潮流。
主要有以下特徵:
一、《電子商務法》是一部保障並支持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的促進法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電子商務法》自起草之初,就把「堅持促進發展」擺在工作原則的首位。最終通過的《電子商務法》文本中,除了將「促 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作為立法的重要目的寫入法律第一條,還設專章規定「電子商務促進」法律制度。
二、《電子商務法》是一部用戶和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法
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電子商務必然是保護用戶和消費者權益的。《電子商務法》在起草過程中,也是一直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把用戶和消費者的權益放在首要位置。
三、《電子商務法》是一部規范電子商務行為的平台法
在電子商務發展和監管過程中,電商平台都是非常關鍵的主體。如果說網路1.0時代的特徵是去中心化,那麼在平台經濟的網路2.0時代,最突出的 特徵就是圍繞各類平台的再中心化。《電子商務法》制定者深刻把握了這一規律,把電商平台作為一類特殊主體在法律中作出規定。除了圍繞其設定相應平台義務和 平台責任外,在網路綜合治理體系中發揮好電商平台的優勢也是《電子商務法》的重要著力點。
四、《電子商務法》是一部綠色發展法
《電子商務法》落實生態文明入憲的新要求,多處就電子商務綠色發展做出規定:明確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支 持、推動綠色包裝、倉儲、運輸,促進電子商務綠色發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要履行環境保護義務,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 求和環境保護要求;要求快遞物流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規定使用環保包裝材料,實現包裝材料的減量化和再利用。
『捌』 電子商務立法的特點有哪些
1、商法性。商法是規范商事主體和商事行為的法律規范。
2、技術性。在電子商務法中,許多法律規范都是直接或間接地由技術規范演變而成的。
3、開放和兼容性。所謂開放性,是指電子商務法要對世界各地區、各種技術網路開放;所謂兼容性,是指電子商務法應適應多種技術手段、多種傳輸媒介的對接與融合。
4、國際性。電子商務固有的開放性、跨國性,要求全球范圍內的電子商務規則應該是協調和基本一致的。
(8)電子商務法特點擴展閱讀:
商事活動以盈利為目的、具有營業性的民事行為,而民商事行為的外延顯然大於商事行為,它不僅包括商事行為,也包括非商事主體之間的民事活動。事實也是如此,電子商務中的「商務」並非名副其實,他不僅包括「商事行為」,也包括非商事行為,例如自然人之間的電子商務。
電子商務法必須能夠覆蓋電子商務領域的絕大部分,但也不可能把電子商務領域的所有問題都納入到自己的調整范圍。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立足於對電子商務的精準的界定。電子商務法有哪些特點,找法網小編為大家介紹到這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玖』 電子商務的法律特徵
電子商務法律基本特徵:
(1)電子商務法以商人的行業慣例為其規范標准。
(2)電子商務法具有跨越任何國界、地域的,全球化的天然特性。此兩點是商人法的特徵所在。
電子商務法作為商事法律的一個新興的領域,除了具有上述特質之外,與其他的商事法律制度相比較,還存在具體的特點:
1、程式性:電子商務法作為交易形式法,它是實體法中的程式性規范,主要解決交易的形式問題,一般不直接涉及交易的具體內容。電子交易的形式,是指當事人所使用的具體的電子通訊手段;而交易的內容,則是交易當事人所享有的利益,表現為一定的權利義務。
2、技術性:在電子商務法中,許多法律規范都是直接或間接地由技術規范演變而成的。技術規范的強制力,導源於其客觀規律性,它是當代自然法的主要淵源,理想的實證法只能對之接受,而不能違抗。
3、開放性:從民商法原理上講,電子商務法是關於以數據電訊進行意思表示的法律制度,而數據電訊在形式上是多樣化的,並且還在不斷發展之中。因此,必須以開放的態度對待任何技術手段與信息媒介,設立開放型的規范,讓所有有利於電子商務發展的設想和技巧,都能容納進來。具體表現在:電子商務法的基本定義的開放、基本制度的開放,以及電子商務法律結構的開放這三個方面。
4、復合性:電子商務交易關系的復合性,導源於其技術手段上的復雜性和依賴性。它表現在通常當事人必須在第三方的協助下,完成交易活動。比如在合同訂立中,需要有網路服務商提供接入服務,需要有認證機構提供數字證書等。
『拾』 簡述電子商務的特點
電子商務具有方便性、普遍性、安全性、整體性和協調性等特點。
1、方便性:在電子商務環境中,人們不再受地域的限制,客戶能以非常簡捷的方式完成過去較為繁雜的商業活動。
如通過網路銀行能夠全天候地存取賬戶資金、查詢信息等,同時使企業對客戶的服務質量得以大大提高。在電子商務商業活動中,有大量的人脈資源開發和溝通,從業時間靈活,完成公司要求,有錢有閑。
2、普遍性: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型的交易方式,將生產企業、流通企業以及消費者和政府帶入了一個網路經濟、數字化生存的新天地。
3、安全性:在電子商務中,安全性是一個至關重要的核心問題,它要求網路能提供一種端到端的安全解決方案,如加密機制、簽名機制、安全管理、存取控制、防火牆、防病毒保護等等,這與傳統的商務活動有著很大的不同。
(10)電子商務法特點擴展閱讀:
電子商務分為B2C、B2B、C2C、B2G、EDI商務等。
1、B2C
B to C即B2C(business to customer)。B2C的B是Business,意思是企業,2則是to的諧音,C是Customer,意思是消費者,是電子商務按交易對象分類中的一種,即表示企業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形式。
2、B2B
B2B(也有寫成 BTB,是Business-to-Business的縮寫)是指企業與企業之間通過專用網路或Internet,進行數據信息的交換、傳遞,開展交易活動的商業模式。
3、C2C
模式C2C(英文:Consumer to Consumer)實際是電子商務的專業用語,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電子商務。c2c即消費者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