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現在有電子商務法嗎都有什麼電子商務相關的法律
電子商務相關的法律
2004年8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2004年年底,在國務院辦公廳信息化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上通過了《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
2005年3月31日,國家密碼管理密碼管理局頒布了《電子認證服務密碼管理辦法》。
2005年4月18日,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組織有關企業起草《網上交易平台服務自律規范》正式對外發布。
2005年6月,央行發布了《支付清算組織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2005年10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
2006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個五年規劃》。
2006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2006——2020年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
2006年6月,商務部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
2007年3月6日,商務部發布了《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
2007年6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聯合發布我國首部《電子商務發展「十一五」規劃》
2007年12月17日,國家商務信息化的主管部門商務部公布了《商務部關於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意見》。
2008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信息化「十一五」規劃》。
2008年04月24日,國家商務部起草了《電子商務模式范》和《網路購物服務規范》。
2008年,北京工商局出台了《關於貫徹落實<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加強電子商務監督管理意見》。
2009年4月,央行、銀監會、公安部和國家工商總局聯合發布的《關於加強銀行卡安全管理預防和打擊銀行卡犯罪的通知》。
2010年6月,國家工商總局出台《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辦法》。
2010年 6月,中國人民銀行出台《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
『貳』 電子商務重要法律法規有哪些
電子商務法,是旨在保障電子商務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規范電子商務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的情況下,在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一部法律。總則、電子商務經營者、電子商務合同的訂立與履行、電子商務爭議解決、電子商務促進、法律責任以及附則組成。
『叄』 電子商務法是如何規定的
《電商法》明確規定,沒有中文標簽、不是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未未獲取配方注冊證的嬰幼兒配方奶粉不得在網路平台銷售。除了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外,都必須依法進行
『肆』 請簡述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電子商務法草案由全國人大財經委主持,立法效力層次非常高,也是想為我國電子版商務的發展奠定一個權基本的法律框架,所以立法涉及的面很廣。
涉及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經營行為、合同、快遞物流、電子支付等,以及電子商務發展中比較典型的問題,都做了比較明確具體的規定,想為電子商務健康發展奠定法律框架,因為不能依賴一個部委,視角上就要求更加協調。
(4)中消協電子商務法擴展閱讀
立法背景:
2012年,中國電子商務交易額達7.85萬億元,同比增長30.8%;網路零售額超過1.3萬億元,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6.3%;電子商務服務企業直接從業人員超過200萬人,間接帶動就業人數超過1500萬人。
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分析預測,到「十二五」末,中國網民總數將達7億人,電子商務交易額、網路零售交易額將分別增長至18萬億和3萬億元以上,中國將成為全球規模最大的電子商務市場,電子商務產業將成為最具發展潛力、最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
『伍』 中消協對盲盒經營者有哪些要求
中消協表示對於盲盒經營者要切實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電子商務法》、《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尤其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盲盒的基本屬性是商品,經營者必須承擔法定的質量擔保責任
無論盲盒是按照正品銷售還是附屬品銷售,盲盒本身都是商品,經營者都必須承擔法定的質量擔保責任。一方面,要保證產品來源可靠、鏈條完整,杜絕「三無」產品和仿冒品;另一方面,積極履行退貨、更換、修理等經營者義務,不得以「附贈品」「抽獎品」等借口免除應當承擔的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義務。
2、盲盒經營者應確保商品質量信息真實,保障消費者知情選擇
盡管盲盒銷售中關於產品的款式等存在一定的保密性,但關系產品質量和服務的信息,如產地、成分、生產日期、保質期、使用存儲條件、安全警示、價格、「三包」等均應當充分告知,保證真實全面,不得作出虛假、誇大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讓盲盒內在物品的商品價值、出現概率、分布方式等關鍵信息真實透明,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確保消費者知情選擇。
3、盲盒營銷應適度,不可過度營銷消費者的獵奇心理誤導消費者沖動消費
目前盲盒銷售火熱,吸引了許多行業的經營者參與,企圖利用盲盒營銷獲取更大的帶貨量。但是,如果經營者不把精力放在提升主營產品和服務的質量上,過度依靠盲盒營銷的噱頭誤導消費者沖動購買,用一些粗製濫造的產品糊弄消費者,只能產生短期的吸引力,會很快消耗消費者的信任感,損害自身商業信譽,遭到消費者的唾棄,企業難以獲得長久穩定的發展。
(5)中消協電子商務法擴展閱讀
購買盲盒注意事項
消費者在購買盲盒時,要盡量選擇信譽高、口碑好、售後服務完善的商家進行交易,同時,還應注意索要和留存發票等購物票據、經營者廣告宣傳信息等作為事後維權的憑證。
當自身合法權益受損時,要及時與經營者溝通協商,協商不成的可通過向市場監管部門、消協組織投訴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方式進行維權。
『陸』 電子商務法律條文有哪些
電子商務法律條文如下
電子商務類法規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專發屬展的若干意見》(2005年1月)
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2006年6月)
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2007年3月)
商務部:《關於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意見》(2007年12月)
商務部:《電子商務模式規范》(2008年4月)
商務部:《關於加快流通領域電子商務發展的意見》(2009年11月)
國家工商總局:《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2010年6月)
『柒』 電子商務法將如何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據報道來,近日參與了電子商務源法草案起草工作的專家紛紛表示,電子商務法將進一步強化電子商務經營者特別是平台經營者的義務規范,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是電子商務法草案二審稿的重心所在。
此外針對任何事後的救濟都不如事前的預防更有效率,即使我買了一個價值不大的東西,可能為此我要花費很多時間和精力同售後進行溝通,有時候還要訴訟,這個成本是很高的。因此,在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規定上,要盡量構建有效率的事前預防機制。
網友紛紛表示,希望電子商務法可以早日發布實施!
『捌』 14年國家出台了哪些關於電子商務的法律法規
最重要的法律《電子簽名法》,其他相關電子商務的法律有《商法》《勞動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擔保法》《合同法》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消保法》)於2013年10月25日經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2014年3月15日起將開始實施。
亮點一 網購平台承擔先行賠付責任
案例: 網購中如果買到假冒偽劣商品,消費者想向賣家退貨但卻無法聯繫到賣家,現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沒有網路維權的相關規定,網購平台最多隻能關閉賣家的網上店鋪,對消費者來說並不能挽回自己的損失。
變化:在新《消保法》中,提出了第三方網路交易平台的先行賠付制度--如果在網路上購物時商品出現問題,消費者可以直接找網路交易平台交涉,而網交平台需要先行賠付。但是新《消保法》同時設定了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向消費者承擔先行賠付責任的條件,即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才承擔先行賠付責任。盡管他們在賠付之後,也可以再向銷售者或服務者追償。新《消保法》還規定,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應知銷售者或服務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亮點二 遭消費欺詐最少也能獲賠500元
案例:去超市買東西,商品明碼標價10元,但結賬時發現收款11元,商家有欺詐行為時,現行消法規定商家最多退還10元貨款,然後賠償10元,也因為賠償低,許多消費者嫌麻煩,就此放棄了維權。
變化:新《消保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接受服務費用的三倍。同時增加規定: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賠償。如按照新《消保法》規定,上述事件中的消費者就可以得到超市退還商品貨款10元,同時得到500元的賠付。
亮點三 霸王條款?內容無效!
案例:開瓶費、包間費、規定最低消費等許多商家霸王條款常常讓消費者很頭疼,還有美容預付款過期不退等,也讓遇到此事的消費者很無耐。
變化:新《消保法》規定,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服務的數量質量、價格或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注意安全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說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和減免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藉助技術手段強行交易。新《消保法》明確,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亮點四 經營者義務被強化 電器等商品或者服務有問題 商家要"自證清白"
案例:消費者購買電腦使用一段時間後,發現電腦存在質量問題,去找商家,但商家認為產品是人為破壞,不同意免費修理或退還。以前,即使消費者將商家告上法庭,最終也會因拿不出證據證明所購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被判敗訴。
變化:在新《消保法》當中,將消費者"拿證據維權"轉換為經營者"自證清白",實行舉證責任倒置,解決了消費者舉證難的問題。以往,消費者要想證明某個商品存在瑕疵,就必須拿出證據來,但因為不掌握相關技術等信息,消費者舉證往往非常困難。而新《消保法》規定: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6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
亮點五 消費者享有七日"後悔權"
案例:消費者網購時購買了心儀的物品,但收到貨物後發現實物沒有網上介紹的好,於是便要求退貨,卻往往遭到店主拒絕。現行消保法中並沒有關於網路購物、電視購物中類似情況的相關規定,以前消費者在要退貨也比較難,除非商品有明顯瑕疵,賣家才會退貨。
變化:新《消保法》確認了"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賦予了買家一定的"後悔權"。修改後的法律規定: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同時為防止權利濫用,有關條款也列明不宜退貨的情形,如消費者定做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等數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報紙、期刊和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除外。新《消保法》要求,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的約定退貨,或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的,消費者可自收到貨之日起七日內退貨。
亮點六 禁止泄露消費者個人信息
案例:消費者在某酒店預訂了婚宴留了電話號碼,可不久之後,婚慶、旅遊公司的電話便接踵而至,令人不堪其擾。消費者找酒店理論,但商家卻告知,打電話的婚慶公司是酒店合作方,那是酒店為方便新人而免費提供的增值服務。買房子、辦會員卡後,都會存在這些問題,即使消費者非常氣憤,也不知道該怎麼維護自己的隱私。
變化:新《消保法》首次將個人信息保護作為消費者權益確認下來,是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的一項重大突破,消費者個人信息被商家"出賣",卻沒人管也沒地方投訴的情況將改變了。在新《消保法》中明確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公開其收集、使用規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信息。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經營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信息泄露、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
亮點七 消協幫你"公益訴訟"
案例: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中,因為鑒定費等維權成本高的原因,盡管受害者眾多,但許多消費者卻維權無力。
變化:新《消保法》規定,對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中國消費者協會以及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消費者協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新《消保法》賦予消協公益訴訟權,由原來只能支持消費者起訴到可以代表消費者進行公益訴訟,是一個很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