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B2C電子商務企業的類型有哪幾種
B2C電子商務企業的類型有綜合型B2C、垂直型B2C、傳統生產企業網路直銷型B2C、第三方交易平台型B2C網站、傳統零售商網路銷售型B2C、純網商。
1、綜合型B2C
綜合型B2C是通過發揮自身的品牌影響力,積極尋找新的利潤點,培養核心業務。對於新老客戶的關系管理,需要精細客戶體驗的內容,提供更加人性化、直觀的服務。選擇較好的物流合作夥伴,增強物流實際控制權,提高物流配送服務質量。
2、垂直型B2C
垂直型B2C的核心領域內繼續挖掘新亮點。積極與知名品牌生產商溝通與合作,化解與線下渠道商的利益沖突,擴大產品線與產品系列,完善售前、售後服務,提供多樣化的支付手段。
3、傳統生產企業網路直銷型B2C
首先要從戰略管理層面明確這種模式未來的定位、發展與目標。協調企業原有的線下渠道與網路平台的利益,實行差異化的銷售;實行差異化的價格,線下與線上的商品定價根據時間段不同設置高低。線上產品也可通過線下渠道完善售後服務。
4、第三方交易平台型B2C網站
中小企業在人力、物力、財力有限的情況下,第三方交易平台型B2C網站不失為一種拓寬網上銷售渠道的好方法。關鍵是中小企業要選擇具有較高知名度、點擊率和流量的第三方平台;要以長遠發展的眼光看待網路渠道,增加產品的類別,充分利用實體店的資源、倉儲系統、供應鏈體系。
5、傳統零售商網路銷售型B2C
傳統零售商自建網站銷售,將豐富的零售經驗與電子商務有機地結合起來,有效地整合傳統零售業務的供應鏈及物流體系,通過業務外包解決經營電子商務網站所需的技術問題,典型代表就是國美。
6、純網商
純網商指只通過網上銷售產品的商家。純網商的銷售模式主要有自產自銷和購銷兩種。
(1)b2c電子商務中涉及的對象包括擴展閱讀:
B2C電子商務的一些問題
1、快捷、方便的服務特色不突出。網上購物在服務上主要存在兩個方面的缺陷:一是商品目錄龐雜,查找商品信息困難,並且最終完成認證、在線支付手續相當不方便,而且國內大多數支付還是通過郵局匯款的方式;二是B2C電子商務缺乏完善的後台傳統服務的支撐。
2、資金周轉困難。絕大多數B2C電子商務企業都是由風險投資支撐起來的,往往把電子商務運營的環境建立起來後,賬戶上的錢已所剩無幾。這也是整個電子商務行業經營艱難的主要原因。
3、定位不準。商品定位不準,許多B2C企業一開始就把網上商店建成一個網上超市,但因沒有比較完善的物流配送體系的支撐而受到嚴重的制約;客戶群定位不準,雖然訪問量較高,但交易額小;價格定位偏高。
4、網上支付體系不健全。我國電子商務在線支付的規模仍處於較低的水平,在線支付的安全隱患依然存在,多數代行銀行職能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由於可直接支配交易款項,所以越權調用交易資金的風險始終存在。
Ⅱ 電子商務服務的對象有哪些
電子商務的范圍很廣,一般可分為企業對企業(Business-to-Business),或企業對消費者專(Business-to-Consumer)兩種。屬另外還有消費者對消費者(Consumer-to-Consumer)這種大步增長的模式。隨著國內Internet使用人數的增加,利用Internet進行網路購物並以銀行卡付款的消費方式已漸流行,市場份額也在迅速增長,電子商務網站也層出不窮。電子商務最常見之安全機制有SSL(安全套接層協議)及SET(安全電子交易協議)兩種。
就是一些B2B,B2C什麼的。
Ⅲ b2c電子商務運用模式有哪幾種,試比較它們的特點,適用對象,應用時注意哪些
B2C電子商務指的是企業針對個人開展的電子商務活動的總稱,如企業為個人提供在線醫療咨詢、在線商品購買等。
B2C電子商務運用模式有有:
1、綜合商城
有龐大的購物群體,穩定的網站平台,完備的支付體系,誠信安全體系(盡管仍然有很多不足),促進賣家進駐賣東西,買家進去買東西。如同傳統商城一樣,淘寶自己是不賣東西的,只是提供了完備的銷售配套。
商城,謂之城,自然城中會有許多店,是的,綜合商城就如我們平時進入現實生活中的大商場一樣。商場一樓可能是一級品牌,然後二樓是女士服飾,三樓男士服飾,四樓運動/裝飾,五樓手機數碼,六樓特價……將N個品牌專賣店裝進去,這就是商城。而後面的淘寶商城、365商城等也自然是這個形式,跟傳統無異,它有龐大的購物群體,有穩定的網站平台,有完備的支付體系,誠信安全體系(盡管目仍然有很多不足),促進了賣家進駐賣東西,買家進去買東西。如同傳統商城一樣,淘寶自己是不賣東西的,是提供了完備的銷售配套。
而線上的商城,在人氣足夠,產品豐富,物流便捷的情況下,其成本優勢,二十四小時的不夜城,無區域限制,更豐富的產品等等優勢,體現著網上綜合商城即將獲得交易市場的一個角色。
這種商城在線下是以區域來劃分的,每個大的都市總有三五個大的商城。而互聯網這一領域,也註定了三五家綜合商城獨大,是淘寶一家獨大的尷尬境地。其實相似的有拍拍/易趣/有啊,只是相差甚遠,乃至都不太想提及。
2、百貨商店
商店,謂之店,說明賣家只有一個;而百貨,即是滿足日常消費需求的豐富產品線。這種商店是有自有倉庫,會庫存系列產品,以備更快的物流配送和客戶服務。這種店甚至會有自己的品牌。就如同線下的沃爾瑪,屈臣氏,百佳百貨。
3、垂直商店
這種商城的產品存在著更多的相似性,要麼都是滿足於某一人群的,要麼是滿足於某種需要,亦或某種平台的(如電器)。
垂直商店,存在於互聯網上有多少有呢?這取決於市場的細分。設定細分的種類是X的話,那就是X的三到五倍,因為每一個領域,總有三五家在那裡競爭著,盡管互聯網大家都說沒有老二,但也其實不然,盡管老二活得很辛苦,也是卧薪嘗膽,堅挺地活著。而也正因為有了良好的競爭格局,而促進了服務完善。
4、復合品牌店
類似這種店,隨著電子商務的成熟,會越來越多的傳統品牌商加入電商戰場,以 搶佔新市場,拓充新渠道,優化產品與渠道資源為目標,一波大肆進軍的勢頭蠢蠢欲動。
5、輕型品牌店
輕型的品牌店是可行的,關鍵是別迷茫了自己,找出自己核心的競爭力,其它讓更強的人來承擔。而眼下,再有想著什麼都是自己乾的老闆們,也需要重新思考了,別讓自己絆倒。
6、服務型網店
服務型的網店越來越多,都是為了滿足人們不同的個性需求,甚至 是幫你排隊買電影賣,都有人交易,很期待見到更多的服務形式的網店。
7、導購引擎型
比如導購類型的網站是使購物的趣味性,便捷性大大增加 同時諸多購物網站都推出了購物返現,少部分推出了聯合購物返現 這些都用來滿足大部分消費者的需求,許多消費者以不單單滿足直接進入b2c網站購物了。購物前都會通過一些網購導購網站。
Ⅳ B2C 電子商務的主要類型
百貨類型:當當網,京東商城
行業型:凡客誠品,紅孩子
企業自建型:李寧
Ⅳ 1. 簡述電子商務的定義及其參與對象各是什麼
電子商務的主要參與對象:
一、電子商務參與交易的主體:
1)B2B模式的參與對象
B2B作為企業間的電子商務模式,參加交易的主體一般來說為相互有業務往來的企業,這類企業包括生產 製造型企業、大型流通貿易型企業以及為企業服務的咨詢企業等。
2)B2C模式的參與對象
在B2C電子商務活動中,參加交易的主體一方是企業,另一方是消費者。實施B2C的企業所生產的一般都是面向最終消費者的產品,如圖書、軟體、日用品和家電等適合在網上出售的商品。B2C模式是隨著Internet的出現迅速發展起來的。
3)B2G模式的參與對象
B2G模式的參與主體為企業和政府,政府通過網路向企業進行采購。例如在美國,政府將采購清單通過網際網路發布或直接發送給企業,企業以電子化方式報價競爭,進而達到采購的目的。同樣,在公司稅務的徵收上,政府也可以用電子交換的方式來完成。
4)C2C模式的參與對象
C2C為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交易模式,但是參與交易的主體不僅有作為交易雙方的消費者,還包括作為交易平台的Web站點,也就是建立網上交易平台的企業。例如我國的易趣網、淘寶網等網站,消費者可以在網站注冊,並將自己要交易的商品發布在該網站上,等待其他的消費者來競價成交。
二、 電子商務的其他參與對象:
1)認證中心(CA);
2)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
3)物流配送中心;
4)政府
Ⅵ b2c電子商務由哪些部分組成
①電子商務的概念:電子商務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廣泛的商業貿易活動中,在網際網路開放的網路環境下,基於瀏覽器/伺服器應用方式,買賣雙方不謀面地進行各種商貿活動,實現消費者的網上購物、商戶之間的網上交易和在線電子支付以及各種商務活動、交易活動、金融活動和相關的綜合服務活動的一種新型的商業運營模式。各國政府、學者、企業界人士根據自己所處的地位和對電子商務參與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給出了許多不同的定義。電子商務分為:ABC、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O2O.
②B2C的概念:B2C是指企業對消費者直接開展商業活動的一種電子商務模式。這種形式的電子商務一般以直接面向客戶開展零售業務為主,主要藉助於互聯網開展在線銷售活動,故又稱為電子零售(電子銷售)或網路銷售。
B2C中的B是Business,即商業供應方(泛指企業),2(two)則是to的諧音,C是Consumer,即消費者。B2C電子商務是按電子商務交易主體劃分的一種電子商務模式,即表示企業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具體是指通過信息網路以及電子數據信息的方式實現企業或商家機構與消費者之間的各種商務活動、交易活動、金融活動和綜合服務活動,是消費者利用Internet直接參與經濟活動的形式。
③B2C電子商務的組成部分:
B2C電子商務網站由三個基本部分組成:
1、為顧客提供在線購物場所的商場網站;
2、負責為客戶所購商品進行配送的配送系統;
3、負責顧客身份的確認及貨款結算的銀行及認證系統。
Ⅶ 電子商務形成與交易的關聯對象主要包括那幾個方面
(1)交易平台。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以下簡稱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電子商務活動中為交易雙方或多方提供交易撮合及相關服務的信息網路系統總和。
(2)平台經營者。第三方交易平台經營者(以下簡稱平台經營者)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並領取營業執照,從事第三方交易平台運營並為交易雙方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站內經營者。第三方交易平台站內經營者(以下簡稱站內經營者)是指在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上從事交易及有關服務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電子商務的構成要素主要包括:商城、消費者、商品、物流、信息、資金。電子商務交易平台為消費者提供質優價廉的商品,吸引消費者購買的同時促使更多商家的入駐。電子商務交易平台與物流環節建立緊密合作,為消費者的購買行為提供最終保障,是電商運營的硬性條件之一。也有學者提出電子商務由平台、電子商務用戶、認證中心、配送中心、網上銀行等要素組成。但是現在電子商務不斷地影響著人們的日常生活,改變著人們的生活方式和觀念,電子商務已經不僅僅是一個單純的買賣交易活動的工具,而是一個以互聯網為交易平台,同時運用電子信息技術來完成商品遠程交易的綜合性系統和活動。對於電子商務的業務流程來講,它的構成包括以下八個要素
(1)資金。無論什麼樣的商務模式,資金是無法缺少的一個關鍵要素,在評價一個商業模式究竟是優是劣的時候,投資回報率也是一個相當重要的衡量指標。電子商務商品交易方式也是如此,無法離開資金的支持,而且電子商務平台硬體的投入更是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
(2)運營人員。運營人員是從事電子商務技術支持以及管理運營的相關人員。而在這些人員當中首先包括的是負責電子商務系統的開發和維護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與軟體設計人員,他們可以保證電子商務物理條件的實現,再就是那些能夠發現社會需求的企業家、市場開發人員以及運營管理人員,正是因為有了這些人員與崗位的存在,才為電子商務的產生賦予了經濟學意義,並且不斷地根據社會與人的需求推進電子商務模式的創新。
(3)網路平台系統。電子商務是一種虛擬的商品交易形式,整個過程是離不開硬體系統的支持的。網路平台系統是電子商務的物理基礎,電子商務中的各個相關交易的主體可以通過平台來發布和查詢交易的相關信息,通過彼此的在線交流談判最終達成交易,並且通過這個平台完成資金的支付與結算、商品的配送信息服務等工作。
(4)交易的商品。交易的商品就是電子商務平台中的交易內容,既可以是有形的產品也可以是無形的服務與有價值的信息。如果沒有這些交易的內容,電子商務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義。
(5)交易主體。交易主體是指依託於網路平台之後在電子商務中主動發布交易信息或者發起交易的製造商、經銷商和提供服務與其他信息的商家或者個人,交易主體是電子商務系統中的商品、服務與信息等交易內容的提供者,是電子商務的推動者、活躍者和交易活動的發起人。
(6)交易客體。交易客體是指在電子商務過程中從網路平台上購買商品或者消費服務與信息的客戶。交易客體與交易主體一樣包含了個人、企業或組織,屬於電子商務活動的一個環節,是電子商務企業實現利潤與目標的源泉。
(7)支持服務機構。在電子商務活動流程中,支持服務機構是不可或缺的輔助機構。它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部分,即金融支付、認證、信用服務、物流配送、網店運營、網店視覺設計等多種服務機構。這些支持服務機構就等同於電子商務的網路平台,它支持和保證了電子商務活動的正常進行。
(8)組織管理。商家為客戶提供商品、信息與服務就會實施一系列的商務活動,而這些商務活動正是商家用來創造並實現自我價值的平台。平台上的商務活動由組織管理流程來進行保障,使得交易各方的滿意度與契合度越來越深,使商務活動進入良性循環。
Ⅷ 試分析在b2c電子商務的交易流程中主要有哪些參與者
B2C是指商家對終端用戶。
用戶下單,用戶付款,然後商城接單做訂單處回理,然後配送中心安答排揀貨、包裝、發貨,物流公司負責運輸,然後物流公司負責和用戶交接貨物,然後用戶確認收貨放款,然後商城收款,並且和物流公司支付運費。
所有參與者都在這個環節中了。如果涉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則會有銀行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