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務部「十二五」電子商務發展指導意見的工作任務
(一)完善電子商務發展環境。
1.完善電子商務政策支撐體系。支持各地結合本地區電子商務發展實際制訂財政、稅收政策,吸引電子商務企業聚集發展。
2.建立電子商務法規標准體系。針對電子商務交易、信用、物流、供應鏈協同、融資服務等環節,制訂一批具有前瞻性、可行性、開放性、兼容性的法規、規范、標准,維護電子商務交易秩序,防範交易風險。
3.建立電子商務統計監測體系和統計監測網路。定期開展電子商務統計,建立信息發布制度,及時准確反映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總體規模、結構變化、發展水平、發展趨勢和存在問題,為政策制訂提供可靠依據。
4.建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制訂電子商務信用規范,指導建立電子商務糾紛投訴與調解機構,加強消費監督;支持建立覆蓋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的全國信用信息資料庫,鼓勵電子商務信用信息與其他領域信用信息共享;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按照獨立、公正、客觀原則,對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和經營主體開展信用評價與認證服務;支持開展行業自律。鼓勵電子簽名、電子發票在電子商務中的應用。
5.完善電子商務物流體系。結合城市商貿流通體系建設、「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配送體系建設、鄉鎮綜合商貿服務中心建設,鼓勵整合利用現有物流配送資源,建設物流信息協同服務平台和共同配送中心,完善電子商務物流服務體系。
6.推動企業利用電子商務開展對外貿易,解決報關、結匯、退稅等瓶頸問題,支持電子商務運營企業與國際接軌。
7.加強電子商務國際交流合作。擴大電子商務對外交流合作渠道,參與亞太經合組織、上海合作組織、東盟等國際與區域組織中的電子商務工作,參與國際電子商務規則標準的研究制訂,支持跨境合作區的電子商務應用。
(二)重點鼓勵發展電子商務服務業。
鼓勵電子商務交易服務平台、技術服務平台、中介服務平台的發展,培育一批具有行業影響力,提供電子商務咨詢、資訊、法律、信息技術、人力資源等專業服務的電子商務服務企業。支持已初具規模的、具有影響力並符合國內外市場需求導向的電子商務服務網站發展,積極推動高附加值的電子商務衍生品的開發與應用。鼓勵電子商務服務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加快與國際電子商務市場接軌。
鼓勵電子商務服務技術創新和模式創新,推動商業模式、商業業態創新。加強產學研合作,依託高校、科研院所、國家級科研和產業基地等資源,激發企業創新活力。探索電子支付、物流、信用服務、安全認證等支撐體系建設與電子交易的集成創新,促進技術應用與商業模式創新的有機結合。 引導鼓勵中小企業應用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台開拓國內外市場。鼓勵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台與有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區域性電子商務服務平台。鼓勵各地結合產業發展特色,建設行業電子商務服務平台,帶動產業集群發展。鼓勵第三方移動電子商務服務平台建設。
(三)深化普及電子商務應用。
1.應用電子商務促進商品流通和擴大消費。
應用電子商務促進傳統流通企業轉型升級。鼓勵國內商貿集聚區、大型商場、批發市場、連鎖超市和專業市場建立電子商務平台,開展網上交易;引導支持網路零售平台向中小流通企業開放;鼓勵電子商務平台開展城市舊貨交易,向城市社區提供家政與日用消費品服務,促進社區便利消費與循環經濟發展。
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到中西部等經濟欠發達地區建立采購與物流基地,帶動當地經濟發展。
鼓勵肉類蔬菜、酒類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城市和企業應用物聯網、雲計算等信息技術創新追溯模式和流程,提高追溯精度,增強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穩定推動酒類、葯品等特殊商品流通應用電子商務,保障消費安全。
2.發揮電子商務優勢,推動對外貿易與經濟合作的穩步發展。
應用電子商務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大力推動主要貿易單證的標准化和電子化進程,支持地方建設「單一電子窗口」平台,促進海關、檢驗檢疫、港口、銀行、保險、物流服務的電子單證協同,提高對外貿易監管效率,降低企業成本。
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平台建設,鼓勵中小企業應用跨境電子商務平台拓展海外市場,減少渠道環節,樹立中國品牌形象,開展國際合作,解決跨境電子商務中存在的問題。
積極發展網上展會。鼓勵會展企業依託實體展會,積極應用信息技術與互聯網舉辦網上展會,創新服務形式和內容,走線上線下相結合的發展道路。實現網上招商招展,服務貿易洽談與合作的一站式電子商務功能。大力發展貿易撮合、認證徵信、網商供需見面會等電子商務增值服務,建立展會型電子商務平台。通過政策扶持,引導鼓勵企業積極參加大型展會的網上展會。
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擴大進口中的作用。支持建立服務進口企業的聯合採購平台和進口產品分銷與直銷電子商務平台,進一步增強進口貿易企業的采購和銷售能力。
3.利用電子商務服務農業、農村和農民。
繼續在全國推廣農村商務信息服務試點,拓展農村商務信息服務平台功能,實現信息服務、交易撮合、在線支付、物流配送全流程服務;豐富充實新農村商網服務內容,拓展服務渠道,加強網上購銷對接,提高信息服務成效;支持涉農電子商務平台與農村專業合作組織、產業化龍頭企業開展合作,建設雙向互動的綜合信息服務平台;推動涉農電子商務平台與農業產業化基地、農產品營銷大戶、大型超市、農產品批發市場、加工企業、大型餐飲連鎖企業及中高檔酒店對接,促進大宗農產品網上交易;探索農村商務信息服務的新途徑、新模式,加大對農村電子商務應用的支持力度。
加強「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家店、「農超對接」信息化建設,拓展商業服務、金融服務、通信服務。推動涉農流通龍頭企業、農產品批發市場、配送中心和農資流通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提高協同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支持涉農流通企業和批發交易市場的電子商務應用,提升農村商貿流通效率和管理水平,實現工業品下鄉和農產品進城的雙向暢通。探索農村商務信息服務的市場化運作機制,實現可持續發展。
4.支持鼓勵企業運用雲計算、物聯網等信息技術拓展電子商務應用。
積極推進新技術、新成果、新模式的應用轉化,推動建立電子商務雲計算公共服務平台,解決電子商務服務平台企業的計算能力、存儲空間和帶寬資源等瓶頸問題。建設電子商務與物聯網商務整合應用示範平台,推進物聯網技術與電子商務模式的融合創新。加快吸收和集成應用新興移動通信技術、遠程式控制制、無線網路等新型數字技術,發展各類「數字商業」。支持商業企業信息化改造,推廣應用企業資源計劃、供應鏈管理、客戶關系管理、無線射頻識別技術、自動化采購、自動化倉庫等先進的信息管理技術。加快支持一些有條件的地區和企業發展數據產業、導航定位系統和商品服務追溯系統等電子商務創新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