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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電子商務的若干意見

發布時間:2022-01-14 04:44:32

Ⅰ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在什麼時候公布的

二○○五年一月八日

詳見下面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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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
國辦發〔200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電子商務是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電子商務是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國民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率,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重大舉措,對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普及,我國電子商務快速發展,應用初見成效,促進了國民經濟信息化的發展。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電子商務仍處在起步階段,還存在著應用范圍不廣、水平不高等問題,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環境急需完善。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提出的信息化發展戰略和十六屆三中全會關於加快發展電子商務的要求,經國務院同意,現就加快我國電子商務發展有關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電子商務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
(一)推進電子商務是貫徹科學發展觀的客觀要求,有利於促進我國產業結構調整,推動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提高國民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率,形成國民經濟發展的新動力,實現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加快電子商務發展是應對經濟全球化挑戰、把握發展主動權、提高國際競爭力的必然選擇,有利於提高我國在全球范圍內配置資源的能力,提升我國經濟的國際地位。
(三)推廣電子商務應用是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有效措施,將有力地促進商品和各種要素的流動,消除妨礙公平競爭的制約因素,降低交易成本,推動全國統一市場的形成與完善,更好地實現市場對資源的基礎性配置作用。
二、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四)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思想。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緊緊圍繞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綜合競爭力的中心任務,實行體制創新,著力營造電子商務發展的良好環境,積極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推廣電子商務應用,加速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進程,實施跨越式發展戰略,走中國特色的電子商務發展道路。
(五)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基本原則。
政府推動與企業主導相結合。完善管理體制,優化政策環境,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服務質量,充分發揮企業在開展電子商務應用中的主體作用,建立政府與企業的良性互動機制,促進電子商務與電子政務協調發展。
營造環境與推廣應用相結合。加強政策法規、信用服務、安全認證、標准規范、在線支付、現代物流等支撐體系建設,營造電子商務發展的良好環境,推廣電子商務在國民經濟各個領域的應用,以環境建設促進應用發展,以應用帶動環境建設。
網路經濟與實體經濟相結合。把電子商務作為網路經濟與實體經濟相結合的實現形式,以技術創新推動管理創新和體制創新,改造傳統業務流程,促進生產經營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
重點推進與協調發展相結合。圍繞電子商務發展的關鍵問題和關鍵環節,積極開展電子商務試點,推進國民經濟重點領域的電子商務應用,探索多層次、多模式的中國特色電子商務發展道路,促進各類電子商務應用的協調發展。
加快發展與加強管理相結合。抓住電子商務發展的戰略機遇,在大力推進電子商務應用的同時,建立有利於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的管理體制,加強網路環境下的市場監管,規范在線交易行為,保障信息安全,維護電子商務活動的正常秩序。
三、完善政策法規環境,規范電子商務發展
(六)加強統籌規劃和協調配合。加緊編制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明確電子商務發展的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建立健全相互協調、緊密配合的組織保障體系和工作機制。
(七)推動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建設。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抓緊研究電子交易、信用管理、安全認證、在線支付、稅收、市場准入、隱私權保護、信息資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問題,盡快提出制訂相關法律法規的意見;根據電子商務健康有序發展的要求,抓緊研究並及時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加快制訂在網上開展相關業務的管理辦法;推動網路仲裁、網路公證等法律服務與保障體系建設;打擊電子商務領域的非法經營以及危害國家安全、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違法犯罪活動,保障電子商務的正常秩序。
(八)研究制定鼓勵電子商務發展的財稅政策。有關部門應本著積極穩妥推進的原則,加快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稅費優惠政策,加強電子商務稅費管理;加大對電子商務基礎性和關鍵性領域研究開發的支持力度;採取積極措施,支持企業面向國際市場在線銷售和采購,鼓勵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政府采購要積極應用電子商務。
(九)完善電子商務投融資機制。建立健全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資機制,研究制定促進金融業與電子商務相關企業互相支持、協同發展的相關政策。加強政府投入對企業和社會投入的帶動作用,進一步強化企業在電子商務投資中的主體地位。
四、加快信用、認證、標准、支付和現代物流建設,形成有利於電子商務發展的支撐體系
(十)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加強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及部門間的協調與聯合,鼓勵企業積極參與,按照完善法規、特許經營、商業運作、專業服務的方向,建立科學、合理、權威、公正的信用服務機構;建立健全相關部門間信用信息資源的共享機制,建設在線信用信息服務平台,實現信用數據的動態採集、處理、交換;嚴格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機制,逐步形成既符合我國國情又與國際接軌的信用服務體系。
(十一)建立健全安全認證體系。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制訂電子商務安全認證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密鑰、證書、認證機構的管理,注重責任體系建設,發展和採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加密和認證技術;整合現有資源,完善安全認證基礎設施,建立布局合理的安全認證體系,實現行業、地方等安全認證機構的交叉認證,為社會提供可靠的電子商務安全認證服務。
(十二)建立並完善電子商務國家標准體系。提高標准化意識,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抓緊完善電子商務的國家標准體系;鼓勵以企業為主體,聯合高校和科研機構研究制訂電子商務關鍵技術標准和規范,參與國際標準的制訂和修正,積極推進電子商務標准化進程。
(十三)推進在線支付體系建設。加緊制訂在線支付業務規范和技術標准,研究風險防範措施,加強業務監督和風險控制;積極研究第三方支付服務的相關法規,引導商業銀行、中國銀聯等機構建設安全、快捷、方便的在線支付平台,大力推廣使用銀行卡、網上銀行等在線支付工具;進一步完善在線資金清算體系,推動在線支付業務規范化、標准化並與國際接軌。
(十四)發展現代物流體系。充分利用鐵道、交通、民航、郵政、倉儲、商業網點等現有物流資源,完善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廣泛採用先進的物流技術與裝備,優化業務流程,提升物流業信息化水平,提高現代物流基礎設施與裝備的使用效率和經濟效益;發揮電子商務與現代物流的整合優勢,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有效支撐電子商務的廣泛應用。
五、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大力推進電子商務應用
(十五)繼續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企業信息化是電子商務的基礎,要不斷提升企業信息化水平,促進業務流程和組織結構的重組與優化,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和高效應用,增強產、供、銷協同運作能力,提高企業的市場反應能力、科學決策水平和經濟效益。
(十六)重點推進骨幹企業電子商務應用。要充分發揮骨幹企業在采購、銷售等方面的帶動作用,以產業鏈為基礎,以供應鏈管理為重點,整合上下游關聯企業相關資源,實現企業間業務流程的融合和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推進企業間的電子商務,提高企業群體的市場反應能力和綜合競爭力。
(十七)推動行業電子商務應用。緊密結合行業特點,研究制訂行業電子商務規范,切實做好重點行業電子商務試點示範,推廣具有行業特點的電子商務經驗,探索行業電子商務發展模式;建立行業信息資源共享和交換機制,促進行業內有序競爭與合作,提高行業的信息化及電子商務應用水平。
(十八)支持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應用。提高中小企業對電子商務重要性的認識,扶持服務中小企業的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台建設,解決中小企業在投資、人才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促進中小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提高商務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推進中小企業信息化。
(十九)促進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應用。發展面向消費者的新型電子商務模式,創新服務內容,建立並完善企業、消費者在線交易的信用機制,擴大企業與消費者、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電子商務的應用規模。高度重視並積極推進移動電子商務的應用與發展。
六、提升電子商務技術和服務水平,推動相關產業發展
(二十)發展電子商務相關技術裝備和軟體。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適用的電子商務應用技術,鼓勵技術創新,加快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電子商務硬體和軟體產業化進程,提高電子商務平台軟體、應用軟體、終端設備等關鍵產品的自主開發能力和裝備能力。
(二十一)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加強網路化、系統化、社會化的服務體系建設,開展電子商務工程技術研究、成果轉化、咨詢服務、工程監理等服務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電子商務統計和評價體系,推動電子商務服務業健康發展。
七、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企業和公民的電子商務應用意識
(二十二)加大電子商務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種媒體,採用多種形式,加強電子商務的宣傳、知識普及和安全教育工作,強化守法、誠信、自律觀念的引導和宣傳教育,提高社會各界對發展電子商務重要性的認識,增強企業和公民對電子商務的應用意識、信息安全意識。
(二十三)加強電子商務的教育培訓和理論研究。高等院校要進一步完善電子商務相關學科建設,培養適應電子商務發展需要的各類專業技術人才和復合型人才,加強電子商務理論研究;改造和完善現有教育培訓機構,多渠道強化電子商務繼續教育和在職培訓,提高各行業不同層次人員的電子商務應用能力。
八、加強交流合作,參與國際競爭
(二十四)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參加有關電子商務的國際組織,參與國際電子商務重要規則、條約與示範法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密切跟蹤研究國際電子商務發展的動態和趨勢,加強技術合作,推動市場融合,不斷提高我國電子商務的整體水平。
(二十五)積極參與國際競爭。企業要強化國際競爭意識,積極應用電子商務開拓國際市場,提高國際競爭能力。有關部門要提高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發揮信息資源優勢,為企業走向國際市場提供及時准確的信息和優質的服務。
發展電子商務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速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進程、提高國民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率的戰略決策,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發展電子商務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密切協同配合,制定並不斷完善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推進我國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國務院辦公廳
二○○五年一月八日

Ⅱ 關於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意見的介紹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流通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19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5〕 2號),結合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新情況。

Ⅲ 有關電子商務的政策法規有哪些

1)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2)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3)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4)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5) 《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6) 《電子商務發展「十一五」規劃》7) 《廣東省電子交易條例》8) 《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9) 《互聯網IP地址備案管理辦法》10)《互聯網站管理工作細則》11)《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出台的49號令)12)《深圳互聯網產業振興發展規劃(2009-2015年)》13)《深圳互聯網產業振興發展政策》14)《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服務電子商務市場健康快速發展的若干措施》15)《關於落實<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服務電子商務市場促進健康快速發展的若干措施>有關登記注冊政策的實施意見》有關電子商務的主要政策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有:

Ⅳ 電子商務模式規范的商務部關於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意見

商改發〔2007〕49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流通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19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5〕 2號),結合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新情況,現就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重要意義
隨著信息技術的進步和互聯網的普及,我國電子商務持續快速發展,在繁榮國內市場、擴大居民消費、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等方面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時,我國電子商務發展還處於起步階段,整體應用水平比較低,交易環境有待改善,社會公眾對電子商務的認知度和認可度有待提高,電子商務信息披露、資金支付和商品交付等行為還有待規范。因此,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引導交易參與方規范各類市場行為,是防範市場風險、化解交易矛盾、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的客觀需要,也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二、規范電子商務信息傳播行為,優化網路交易環境
規范網路交易各方的信息發布和傳遞行為,提高各類商務信息的合法性、安全性、真實性、完整性、時效性和便捷性。
(一)規范電子商務信息發布內容。提倡在線交易的真實身份,引導交易各方如實發布商品及服務信息,保存交易記錄信息,並對難以確認和不可預測的風險信息予以聲明。防範和制止交易各方在線發布危險化學品、槍支、毒品等違禁品以及色情等非法服務的交易信息。
(二)規范電子商務信息傳播方式。引導企業合法地運用網路伺服器平台、電子郵件、網路廣告、搜索引擎推廣等方式發布和傳遞商務信息。防範和制止惡意鏈接、干擾性郵件、隱性網路廣告等不當宣傳方式。
(三)維護交易信息安全。引導電子商務企業建立健全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制度,採取有效的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企業信息保密措施和用戶信息安全措施,防範和制止利用互聯網盜取商業秘密和提供用戶信息給第三方以牟取利益的行為。
(四)保障信息的有效傳播。鼓勵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形式便捷、更新迅速的信息服務,防範和制止阻礙消費者查詢商品信息和自由選擇商品的行為,保障商家和客戶之間信息交流的及時順暢。
(五)打擊電子商務領域的欺詐行為。協同有關部門打擊電子商務活動中存在的虛假宣傳、質量欺詐等行為。藉助各類渠道、資源和力量,防範和制止利用網路發布虛假或不完整信息、欺騙或誤導消費者的行為,保障商品(服務)的質量、性能、規格、價格等交易信息的真實准確。
三、規范電子商務交易行為,促進網路市場和諧有序
提倡合法規范、公平公正的網上營銷、電子簽約和售後服務等行為,防範和化解電子商務中的各類交易糾紛。
(一)規范用戶注冊和會員發展行為。引導電子商務企業以合法、公開、透明的方式吸引用戶注冊、發展會員,防範和制止以收取高額費用或購買商品為前提條件的發展會員行為,杜絕以互聯網為隱蔽手段的傳銷行為。鼓勵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提供者以實名注冊為條件提供網上店鋪開設服務,建立交易安全保障與備份制度,發現並及時警示交易風險。
(二)規范各類網上促銷行為。引導電子商務企業在開展網上促銷活動時將促銷方式、規則、期限、商品范圍以及相關限制性條件等促銷內容在網站上公開發布。防範和制止在網上折價促銷、網上贈品促銷、積分促銷、網上點擊抽獎、網上聯合促銷等活動中出現的虛構原價、實物不符、拖延發放贈品和幕後操作等現象。
(三)規范電子簽約行為。引導電子商務企業制定合法公正的用戶協議,確定與用戶之間的權利與義務,並保證用戶在接受協議前能夠便利完整地閱知其內容。防範和制止以欺詐、惡意串通等不法手段促成協議簽訂的行為。提倡企業在修改用戶協議時,提前以有效方式通知用戶,並註明修改原因和變動內容。
(四)規范網上拍賣經營行為。規范網上拍賣方以及交易平台服務提供方的經營行為,引導經營者遵守《拍賣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准確、清晰、完整地表述拍賣標的,制定公平合理的網上拍賣規則條款。
(五)規范電子商務售後服務行為。引導電子商務企業建立健全、公開發布並嚴格執行售後服務和換貨退貨制度。防範和制止企業逃避售後責任、拖延換貨和拒不受理退貨的行為,維護網上購物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四、規范電子支付行為,保障資金流動安全
提倡合法規范、穩妥安全的電子支付,防範電子商務的資金結算和流轉風險。
(一)規范交易方之間的電子支付行為。增強交易參與方的支付安全意識,規范網上支付、電話支付、移動支付等電子支付行為。引導企業採取有效的技術和管理措施,保障支付密碼和財務數據安全,形成可靠、便捷的在線資金結算體系,降低結算成本和支付費用,提高資金周轉效率。
(二)規范第三方電子支付服務行為。加強行業自律,倡導合法運營,防範電子支付交易服務風險。引導電子支付行業規范運營管理,建立商家信用記錄、交易數據保存、內部信息加密和業務流程監管制度,採取有效的爭議和差錯處理方式,形成支付安全的技術和體制保障。引導第三方電子支付服務機構提高行業信譽,謹慎穩健運營,防止盲目擴張和無序競爭,確保用戶資金安全。
(三)防範電子支付金融風險。規范電子支付非銀行金融服務,防範網上非法金融交易活動。加強對沉澱資金的流動性管理,防範和制止以電子支付為手段的惡意佔壓資金、非法套現和轉移資金以及非法融資行為。協同金融、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研究電子支付中虛擬貨幣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統一市場問題,規范虛擬貨幣的流通秩序。
五、規范電子商務商品配送行為,健全物流支撐體系
規范和改善電子商務企業的商品配送行為,提高物流服務的准確性和及時性。
(一)規范商品配送行為。提倡電子商務企業通過網站信息查詢、郵件提醒、電話通知等有效方式,實時通告配送信息,明確交貨方式和時間。引導電子商務企業嚴格遵守商品訂單和交易協議,防範和制止配送延誤、實物不符、額外收取運費等行為。提倡電子商務企業在因不可預知和控制的情況影響商品送達時,及時主動與購買方協商補救方式,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二)提高商品配送能力。建立和完善適應電子商務需要的物流配送體系,促進物流配送信息系統與電子商務的結合,充分發揮信息技術優勢,挖掘社會儲運資源潛力,提高物流信息採集、分析、整合、調度的效率和物流運輸的實載率。引導與鼓勵企業開展第三方物流服務平台建設,逐步建立面向網上商戶的社會化、專業化的物流配送機構,形成覆蓋各行業的物流配送網路體系,提高響應能力和配送效率。
六、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保障措施
(一)面向社會公眾加強宣傳引導。積極利用各種渠道,充分發揮主流媒體的輿論宣傳導向作用,形成有效的電子商務宣傳引導機制。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電子商務宣傳普及活動,進一步提高公眾對電子商務的認知水平,增強參與意識和風險防範意識。對電子商務領域出現的不法企業和行為,依法及時予以取締和曝光。
(二)推動電子商務法律和政策體系建設。針對信息技術手段與傳統流通方式相結合的新形勢、新特點、新問題,推動《電子簽名法》、《合同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等政策措施在電子商務領域的貫徹落實,優化電子商務發展的法制和政策環境。
(三)建立健全電子商務標准體系。組織和支持行業協會、企業、科研機構研究制訂各類電子商務技術標准、經營管理和服務規范,建立健全電子商務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體系。引導企業增強標准化意識,積極進行電子商務技術和管理的標准化建設。
(四)加快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群眾監督相結合,建立健全電子商務信用體系。鼓勵企業和行業協會積極參與,建立科學、合理、權威、公正的信用服務機構。將電子商務交易雙方信用信息納入商務領域信用信息系統,逐步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子商務信用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實現信用數據的動態採集、處理和交換,形成有效的企業與個人信用監督約束機制。
七、加強組織領導
(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地方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建立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組織保障體系和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落實目標任務。緊密結合地方和行業實際,研究制定促進本地區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實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制訂電子商務統計分析標准,建立電子商務應用績效調研機制和重點企業聯系機制,加強對電子商務企業的促進扶持和規范引導,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促進我國電子商務又好又快地發展。
(二)發揮骨幹企業的示範引導作用。推動電子商務骨幹企業的發展,帶動整個行業的規范發展。開展電子商務規范化水平的測評工作,針對具有顯著代表性的骨幹企業,研究整理成熟運作模式和優秀解決方案,交流推廣發展電子商務的好經驗、好做法。
(三)推進中小電子商務企業規范發展。提高中小電子商務企業規范發展意識,鼓勵企業之間公平競爭,促進中小電子商務企業提高管理水平、規范市場行為。鼓勵中小電子商務企業發展社區便民服務,提高社區商業服務網路化和信息化水平。
(四)重視和發揮中介組織作用。充分發揮電子商務中介組織、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做好信息服務和政策引導,幫助電子商務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促進我國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五)加強電子商務人才培養。加強與有關院校和科研機構的合作,促進電子商務理論研究,搞好學科體系建設。鼓勵企業培養適應電子商務研究開發、應用推廣需要的技術和管理人才。積極開展電子商務國內培訓和國際交流,提高管理人員素質,建立健全專業化電子商務管理人才隊伍。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Ⅳ 對加快電子商務進農村發展有何意見,建議

政策一政策名稱:《關於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頒發部委:國務院時間:2015年2月1日政策概述: 意見指出,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要綜合運用財政稅收、貨幣信貸、金融監管等政策措施,推動金融資源繼續向「三農」傾斜,確保農業信貸總量持續增加、涉農貸款比例不降低。同時,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鼓勵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發行債券。意見共分5個部分32條,包括:圍繞建設現代農業,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圍繞促進農民增收,加大惠農政策力度;圍繞城鄉發展一體化,深入推進新農村建設;圍繞增添農村發展活力,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圍繞做好「三農」工作,加強農村法治建設。在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創新農產品流通方式方面,支持電商、物流、商貿、金融等企業參與涉農電子商務平台建設。開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政策二政策名稱:《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頒發部委:國務院時間:2015年4月2日政策概述:《決定》分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總體要求;拓展供銷合作社經營服務領域,更好履行為農服務職責;推進供銷合作社基層社改造,密切與農民的利益聯結;創新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治理機制,增強服務「三農」的綜合實力;加強對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領導5部分19條。在拓展供銷合作社經營服務領域,更好履行為農服務職責方面,決定指出,要提升農產品流通服務水平。繼續實施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路工程建設,健全農資、農副產品、日用消費品、再生資源回收等網路,加快形成連鎖化、規模化、品牌化經營服務新格局。順應商業模式和消費方式深刻變革的新趨勢,加快發展供銷合作社電子商務,形成網上交易、倉儲物流、終端配送一體化經營,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政策三政策名稱:《關於實施農村青年電商培育工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頒發部委:共青團中央辦公廳、商務部時間:2015年4月7日政策概述:通知指出,要部署實施農村青年電商培育工程,鼓勵農村青年抓住信息化進程給農業農村發展帶來的市場機遇,積極利用電子商務等現代商業模式拓寬創業致富渠道,投身農業農村改革和農業現代化。農村青年電商培育工程的工作內容包括4個方面:一是技能培訓。依託促進農村青年創業就業培訓項目,圍繞電子商務實操、網路市場營銷、物流配送等內容,為農村青年提供電子商務技能培訓。二是金融支持。協調金融機構,聯合設計開發「青」字型大小電商創業金融服務項目,在授信額度、利率優惠等方面重點向電子商務創業青年傾斜。三是領創建站點。擇優選擇依託電子商務發展的涉農創業青年領創建縣級區域電商服務中心;鼓勵農村創業青年加盟或投資建立鄉鎮服務站和村級服務點。四是跟蹤服務。開展網店貨源對接;打造農村青年電商網路展銷平台或網路集市,拓寬農產品銷售渠道。政策四政策名稱:《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 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頒發部委:國務院時間:2015年5月4日政策概述:《意見》提出了七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營造寬松發展環境,降低准入門檻,合理降稅減負,加大金融服務支持,維護公平競爭。二是促進就業創業,鼓勵電子商務領域就業創業,加強人才培養培訓,保障從業人員勞動權益。三是推動轉型升級,創新服務民生方式,推動傳統商貿流通企業發展電子商務,積極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創新工業生產組織方式,推廣金融服務新工具,規范網路化金融服務新產品。四是完善物流基礎設施,支持物流配送終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設,規范物流配送車輛管理,合理布局物流倉儲設施。五是提升對外開放水平,加強電子商務國際合作,提升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效率,推動電子商務走出去。六是構築安全保障防線,保障電子商務網路安全,確保電子商務交易安全,預防和打擊電子商務領域違法犯罪。七是健全支撐體系,健全法規標准體系,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強化科技與教育支撐,協調推動區域電子商務發展。政策五政策名稱:《「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頒發部委:商務部時間:2015年5月15日政策概述:《行動計劃》的主要任務是,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培育農村電商環境;加快電子商務海外營銷渠道建設,助力電商企業「走出去」;支持電子商務進中小城市,提升網路消費便利性;推動線上線下互動,激發消費潛力;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拓展海外市場;鼓勵電子商務進社區,拓展服務性網路消費范圍。《行動計劃》提出,要力爭在1到2年內,實現在全國創建培育200個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縣;創建60個國家級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培育150家國家級電子商務示範企業,打造50個傳統流通及服務企業轉型典型企業,培育100個網路服務品牌;推動建設100個電子商務海外倉;指導地方建設50個電子商務培訓基地,完成50萬人次電子商務知識和技能培訓;力爭在2016年底,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達到22萬億元。網上零售額達到5.5萬億元目標。

Ⅵ 《廣州市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實施方案》具體內容,《關於支持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

2005年1月8日

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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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國辦發[2005] 2辦公廳,加快電子商務的發展,直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中央,國務院部委,機構:
電子商務是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電子商務是基於信息技術的發展帶動工業化,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質量和效率的運作的國家經濟,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重大舉措,具有重要意義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近年來,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普及,中國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應用的初步結果,促進了國民經濟的發展。然而,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的電子商務仍然處於起步階段,有廣泛的應用,迫切需要提高水平不高,政策環境,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實施的信息發展戰略的要求把前進的第16屆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和的第三次全體會議會議的第十六屆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加快發展?,電子商務,國務院批准,現在加快了中國的發展電子商務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電子商務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促進電子商務的客觀要求實施科學概念的發展,並有利於促進中國的工業結構調整,促進經濟增長方式從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提高的質量和效率的國家經濟運行,以形成新的動力國家經濟發展,實現全面,協調,與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加快電子商務發展是應對經濟全球化挑戰的必然選擇,把握發展的主動權,提高國際競爭力,有利於提高我們的資源分配的能力,在全球范圍內,提高中國經濟的國際地位。
(三)推廣電子商務應用,以提高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有效的措施,將有力地促進商品和各種要素的流動,消除制約因素妨礙公平競爭,降低交易成本,促進民族團結形成和完善的市場份額,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
二,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D)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思想。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緊緊圍繞中心任務,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綜合競爭力,實現體制創新,努力為電子商務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積極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推廣電子商務應用,加速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進程,實施的跨越式發展戰略,中國特色的電子商務發展道路。
(五)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基本原則。
政府推動企業主導相結合。完善的管理體系,優化政策環境,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服務質量,並充分發揮主要作用於電子商務應用的發展,並建立政府和企業的良性互動機制,促進協調發展的電子電子商務和電子政務。
結合起來,創造環境,促進應用程序。加強政策法規,信用服務,安全認證,標准和規范,在線支付,現代物流支持系統,並創造一個良好的電子商務發展環境,促進電子商務在國民經濟的各個領域的應用,推廣應用的發展環境建設,以應用驅動的環境建設。
網路經濟與實體經濟相結合。電子商務作為網路經濟與實體經濟相結合技術創新推動管理創新和體制創新,改造傳統業務流程,促進生產和管理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的一種形式。
相結合,促進協調發展的重點。圍繞發展電子商務和關鍵環節,積極開展電子商務試點,推進國家經濟,電子商務應用的關鍵領域,探索有中國特色的多層次,多模式的關鍵問題,發展電子商務的道路,促進各類電子商務應用的協調發展。
加快發展與加強管理相結合。抓住戰略機遇期,為電子商務的發展,同時,大力推進電子商務應用,建立有利於健康發展的電子商務管理系統在網路環境下,加強市場監管,規范網上交易行為,信息安全和維護的電子商務活動的正常秩序。
完善的政策和法規環境,規范電子商務發展
(六)加強統籌規劃和協調。加緊編制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明確電子商務發展的目標,任務和優先事項。建立和完善協調和緊密合作,安全系統的組織和工作機制。
(七)推動電子商務法律,法規的建設。認真實施了「中國電子簽名法人民共和國,支付密切關注,以研究電子交易,信用管理,安全認證,在線支付,稅收,市場准入,隱私保護,信息資源管理,和其他方面的法律和根據電子商務的健康,有序發展的要求,加強研究,及時有關法律,法規,加快法規問題,盡快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的意見;制定相關的在線業務管理辦法,推動網路仲裁,公證等法律服務和網路安全系統,打擊非法營運,以及電子商務領域的犯罪活動,危害國家安全,損害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保障電子商務的正常秩序。
(H)的研究和制定財政和稅收政策,鼓勵電子商務發展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各相關部門要加快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稅收優惠政策,加強電子商務的稅收管理,提高電子商務的基礎設施和關鍵領域的研究和開發支持,採取積極的措施,支持企業面向國際市場在線銷售和采購,鼓勵企業參與國際競爭在政府采購市場。積極應用電子商務。
(九)完善電子商務投融資機制的建立和完善,以滿足多元化發展的電子商務,多渠道的投資和融資機制,研究制定相關政策,促進金融業與電子商務相關的業務支持協同發展,加強政府投資企業和社會投資的主導作用,並進一步加強在電子商務投資中的主導地位。<BR /加快信用,認證,標准,支付和現代物流建設,形成有利於發展的電子商務
(10)加快信用體系建設的支持系統,加強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監管和部門間的協調與聯合,鼓勵企業積極參與,按照的方向完善法律和法規,特許經營,商業運作,專業服務,建立科學,合理,權威,公正的信用服務組織,建立一個完善的部門間信用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建設在線信用信息服務平台,動態採集,處理信用數據交換;嚴格的信貸監控和懲罰機制是符合中國的國家條件和國際信用服務系統,並逐步形成。
(K)建立和完善安全認證體系。進一步規范密鑰,證書,認證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管理,發展的電子商務安全認證管理辦法,重點對責任體系,發展和採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加密和認證技術,整合現有資源,完善安全認證基礎設施,建立合理的安全認證體系布局的產業,當地的安全認證機構的交叉認證,為客戶提供為社會提供可靠的電子商務安全認證服務。
(十二)建立並完善電子商務國家標准體系,提高標准化意識,充分調動各部門的積極性,及時改進電子電子商務國家標准體系,鼓勵以企業為主體,聯合高校和科研機構,大力發展電子商務關鍵技術標准和規范,並參與制定國際標准和修正,積極推進電子商務標准化過程。
(M)推進在線支付系統。加緊制定在線支付業務規范和技術標准,研究風險防範措施,加強業務監督和風險控制,積極研究有關法律,法規的第三方支付服務的安全性,以指導機構建設的商業銀行,中國銀聯,快捷,方便的在線支付平台,大力推廣使用銀行卡,網上銀行和網上支付工具,進一步完善在線資金結算系統,以促進標准化的網上支付業務,標准化和國際標准。
(十四)發展現代物流體系。充分利用現有的物流資源,鐵路,交通,民航,郵政,倉儲,商業網點,完善的物流基礎設施,廣泛採用先進的物流技術與裝備,優化業務流程,提高物流業的信息,以提高現代物流的基礎設施和設備的使用效率和經濟效益水平;發揮整合電子商務和現代物流的優勢,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有效地支持廣泛的電子商務應用的
發揮主體作用,大力推進電子商務應用程序
(十五)繼續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企業信息化是電子商務的基礎,並繼續提高企業信息化水平,促進業務流程和組織結構的重組和優化,以達到最佳的分配資源和高效的應用,提高生產力銷協同運作能力,提高企業的市場反應能力,科學決策水平和經濟效益。
(十六)重點推進骨幹企業電子商務應用。「為了讓充分發揮骨幹企業在采購,銷售,產業鏈,專注於供應鏈管理,整合上游和下游相關資源,實現企業間業務流程的信息系統的集成和互操作性的主導作用,促進之間的電子商務企業,提高市場反應能力和競爭力的企業集團。
(十七)推動行業電子商務應用,緊密結合行業特點,研究制訂電子商務行業規范,切實做好電子商務試點示範的重點產業,推動特定行業的電子商務經驗,探索行業電子商務發展模式,建立行業信息資源共享和交換機制,促進行業有序競爭,合作,行業的信息化和電子商務應用水平。
(十八)支持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應用,提高中小企業的重要性對電子商務的認識,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台建設的支持服務,中小企業,解決中小企業在投資,人才,問題和促進中小企業電子商務來提高企業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推進中小企業信息化。
(十九)促進消費型電子電子商務應用程序。開發新的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模式,創新服務方式,建立和完善企業,消費者在線交易的信用機制,擴大企業與消費者,消費者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應用規模。高度重視和積極推進移動電子商務的應用和發展。
提升電子商務技術和服務水平,促進相關產業的發展
(XX)的電子商務技術和設備的發展,軟體。積極引進,消化和吸收國外的先進技術,適用於電子商務應用,鼓勵技術創新,加快電子商務的硬體和軟體自主知識產權的,產業化的過程中,增加電子商務的自主權,平台軟體,應用軟體,終端設備等關鍵產品的開發能力和裝備能力。
(21)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充分利用現有資源,中介機構的作用,加強網路,系統,社會服務體系,開展電子商務工程技術研究成果,咨詢服務,工程監理和其他服務,並逐步建立和完善的電子商務統計和評價體系,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電子商務服務
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電子商務的應用,為企業和公民意識
(二十二)加大電子商務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宣傳電子商務,掃盲和安全教育,加強指導的理念,守法經營,誠實,自我約束和公眾教育,提高社會的發展,電子商務的重要性的認識,並增強企業和公民
(21℃)加強教育和培訓,電子商務的理論研究。大學的應用程序,電子商務,信息安全意識的意識。進一步完善的電子商務相關學科建設和發展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需要,以適應電子商務的發展和復合型人才,加強電子商務理論研究;改造和完善現有的教育和培訓機構,加強多渠道電子商務繼續教育和在職培訓,提高各行業不同層次的電子商務應用的能力。
八,加強交流與合作,參與國際競爭
(21 d)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電子商務國際組織,參與國際電子商務,該條約與「示範法」的研究和開發工作,密切跟蹤國際電子商務發展的動態和趨勢的重要規則,加強技術合作,推動市場融合,不斷提高我國電子商務的整體水平。
(二十五)積極參與國際競爭,企業應加強國際競爭力的意識,積極應用電子商務的探索國際市場,提高國際競爭力。相關部門,以提高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信息資源的優勢,並提供及時准確的信息和優質的服務,為企業進入國際市場。
發展電子商務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戰略決策,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快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過程中,提高國家經濟運行的質量和效益,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理解的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的電子商務,並積極執行其功能,密切協同效應,以發展和不斷改善的具體的政策措施,以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並促進了健康發展,中國的電子商務

辦公室,國務院
○○2005年1月8日

Ⅶ 《商務部關於利用電子商務平台開展對外貿易的若干意見》是否有法律強制力

這些都具有強制力,屬於部門規章。

Ⅷ 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的文件全文

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
國發 〔2015〕40號 文件
對象為中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互聯網+」是把互聯網的創新成果與經濟社會各領域深度融合,推動技術進步、效率提升和組織變革,提升實體經濟創新力和生產力,形成更廣泛的以互聯網為基礎設施和創新要素的經濟社會發展新形態。在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中,互聯網與各領域的融合發展具有廣闊前景和無限潛力,已成為不可阻擋的時代潮流,正對各國經濟社會發展產生著戰略性和全局性的影響。積極發揮中國互聯網已經形成的比較優勢,把握機遇,增強信心,加快推進「互聯網+」發展,有利於重塑創新體系、激發創新活力、培育新興業態和創新公共服務模式,對打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增加公共產品、公共服務「雙引擎」,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形成經濟發展新動能,實現中國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具有重要意義。
近2015年來,中國在互聯網技術、產業、應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已具備加快推進「互聯網+」發展的堅實基礎,但也存在傳統企業運用互聯網的意識和能力不足、互聯網企業對傳統產業理解不夠深入、新業態發展面臨體制機制障礙、跨界融合型人才嚴重匱乏等問題,亟待加以解決。為加快推動互聯網與各領域深入融合和創新發展,充分發揮「互聯網+」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的重要作用,現就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提出意見。 (一)夯實發展基礎。1.鞏固網路基礎。加快實施「寬頻中國」戰略,組織實施國家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推進寬頻網路光纖化改造,加快提升移動通信網路服務能力,促進網間互聯互通,大幅提高網路訪問速率,有效降低網路資費,完善電信普遍服務補償機制,支持農村及偏遠地區寬頻建設和運行維護,使互聯網下沉為各行業、各領域、各區域都能使用,人、機、物泛在互聯的基礎設施。增強北斗衛星全球服務能力,構建天地一體化互聯網路。加快下一代互聯網商用部署,加強互聯網協議第6版(IPv6)地址管理、標識管理與解析,構建未來網路創新試驗平台。研究工業互聯網網路架構體系,構建開放式國家創新試驗驗證平台。(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資委、網信辦等負責)2.強化應用基礎。適應重點行業融合創新發展需求,完善無線感測網、行業雲及大數據平台等新型應用基礎設施。實施雲計算工程,大力提升公共雲服務能力,引導行業信息化應用向雲計算平台遷移,加快內容分發網路建設,優化數據中心布局。加強物聯網網路架構研究,組織開展國家物聯網重大應用示範,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建設跨行業物聯網運營和支撐平台。(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負責) 3.做實產業基礎。著力突破核心晶元、高端伺服器、高端存儲設備、資料庫和中間件等產業薄弱環節的技術瓶頸,加快推進雲操作系統、工業控制實時操作系統、智能終端操作系統的研發和應用。大力發展雲計算、大數據等解決方案以及高端感測器、工控系統、人機交互等軟硬體基礎產品。運用互聯網理念,構建以骨幹企業為核心、產學研用高效整合的技術產業集群,打造國際先進、自主可控的產業體系。(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網信辦等負責) 4.保障安全基礎。制定國家信息領域核心技術設備發展時間表和路線圖,提升互聯網安全管理、態勢感知和風險防範能力,加強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和用戶個人信息保護。實施國家信息安全專項,開展網路安全應用示範,提高「互聯網+」安全核心技術和產品水平。按照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制度和網路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加強「互聯網+」關鍵領域重要信息系統的安全保障。建設完善網路安全監測評估、監督管理、標准認證和創新能力體系。重視融合帶來的安全風險,完善網路數據共享、利用等的安全管理和技術措施,探索建立以行政評議和第三方評估為基礎的數據安全流動認證體系,完善數據跨境流動管理制度,確保數據安全。(網信辦、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質檢總局等負責)(二)強化創新驅動。1.加強創新能力建設。鼓勵構建以企業為主導,產學研用合作的「互聯網+」產業創新網路或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支持以龍頭企業為主體,建設跨界交叉領域的創新平台,並逐步形成創新網路。鼓勵國家創新平台向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在線開放,加大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等網路化開放力度。(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網信辦等負責) 2.加快制定融合標准。按照共性先立、急用先行的原則,引導工業互聯網、智能電網、智慧城市等領域基礎共性標准、關鍵技術標準的研製及推廣。加快與互聯網融合應用的工控系統、智能專用裝備、智能儀表、智能家居、車聯網等細分領域的標准化工作。不斷完善「互聯網+」融合標准體系,同步推進國際國內標准化工作,增強在國際標准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和國際電信聯盟(ITU)等國際組織中的話語權。(質檢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網信辦、能源局等負責) 3.強化知識產權戰略。加強融合領域關鍵環節專利導航,引導企業加強知識產權戰略儲備與布局。加快推進專利基礎信息資源開放共享,支持在線知識產權服務平台建設,鼓勵服務模式創新,提升知識產權服務附加值,支持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加強網路知識產權和專利執法維權工作,嚴厲打擊各種網路侵權假冒行為。增強全社會對網路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推動建立「互聯網+」知識產權保護聯盟,加大對新業態、新模式等創新成果的保護力度。(知識產權局牽頭) 4.大力發展開源社區。鼓勵企業自主研發和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支持形成的軟體成果通過互聯網向社會開源。引導教育機構、社會團體、企業或個人發起開源項目,積極參加國際開源項目,支持組建開源社區和開源基金會。鼓勵企業依託互聯網開源模式構建新型生態,促進互聯網開源社區與標准規范、知識產權等機構的對接與合作。(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知識產權局等負責)(三)營造寬松環境。 1.構建開放包容環境。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放寬融合性產品和服務的市場准入限制,制定實施各行業互聯網准入負面清單,允許各類主體依法平等進入未納入負面清單管理的領域。破除行業壁壘,推動各行業、各領域在技術、標准、監管等方面充分對接,最大限度減少事前准入限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繼續深化電信體制改革,有序開放電信市場,加快民營資本進入基礎電信業務。加快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投資貿易便利化。(發展改革委、網信辦、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務部、衛生計生委、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負責) 2.完善信用支撐體系。加快社會徵信體系建設,推進各類信用信息平台無縫對接,打破信息孤島。加強信用記錄、風險預警、違法失信行為等信息資源在線披露和共享,為經營者提供信用信息查詢、企業網上身份認證等服務。充分利用互聯網積累的信用數據,對現有徵信體系和評測體系進行補充和完善,為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提供有力支撐。(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網信辦等負責) 3.推動數據資源開放。研究出台國家大數據戰略,顯著提升國家大數據掌控能力。建立國家政府信息開放統一平台和基礎數據資源庫,開展公共數據開放利用改革試點,出台政府機構數據開放管理規定。按照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分級分類,推進政府和公共信息資源開放共享,支持公眾和小微企業充分挖掘信息資源的商業價值,促進互聯網應用創新。(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辦公廳、網信辦等負責) 4.加強法律法規建設。針對互聯網與各行業融合發展的新特點,加快「互聯網+」相關立法工作,研究調整完善不適應「互聯網+」發展和管理的現行法規及政策規定。落實加強網路信息保護和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加快推動制定網路安全、電子商務、個人信息保護、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等法律法規。完善反壟斷法配套規則,進一步加大反壟斷法執行力度,嚴格查處信息領域企業壟斷行為,營造互聯網公平競爭環境。(法制辦、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商務部、工商總局等負責)(四)拓展海外合作。1.鼓勵企業抱團出海。結合「一帶一路」等國家重大戰略,支持和鼓勵具有競爭優勢的互聯網企業聯合製造、金融、信息通信等領域企業率先走出去,通過海外並購、聯合經營、設立分支機構等方式,相互借力,共同開拓國際市場,推進國際產能合作,構建跨境產業鏈體系,增強全球競爭力。(發展改革委、外交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網信辦等負責) 2.發展全球市場應用。鼓勵「互聯網+」企業整合國內外資源,面向全球提供工業雲、供應鏈管理、大數據分析等網路服務,培育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互聯網+」應用平台。鼓勵互聯網企業積極拓展海外用戶,推出適合不同市場文化的產品和服務。(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網信辦等負責) 3.增強走出去服務能力。充分發揮政府、產業聯盟、行業協會及相關中介機構作用,形成支持「互聯網+」企業走出去的合力。鼓勵中介機構為企業拓展海外市場提供信息咨詢、法律援助、稅務中介等服務。支持行業協會、產業聯盟與企業共同推廣中國技術和中國標准,以技術標准走出去帶動產品和服務在海外推廣應用。(商務部、外交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質檢總局、網信辦等負責)(五)加強智力建設。 1.加強應用能力培訓。鼓勵地方各級政府採用購買服務的方式,向社會提供互聯網知識技能培訓,支持相關研究機構和專家開展「互聯網+」基礎知識和應用培訓。鼓勵傳統企業與互聯網企業建立信息咨詢、人才交流等合作機制,促進雙方深入交流合作。加強製造業、農業等領域人才特別是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互聯網技能培訓,鼓勵互聯網人才與傳統行業人才雙向流動。(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信辦等負責) 2.加快復合型人才培養。面向「互聯網+」融合發展需求,鼓勵高校根據發展需要和學校辦學能力設置相關專業,注重將國內外前沿研究成果盡快引入相關專業教學中。鼓勵各類學校聘請互聯網領域高級人才作為兼職教師,加強「互聯網+」領域實驗教學。3.鼓勵聯合培養培訓。實施產學合作專業綜合改革項目,鼓勵校企、院企合作辦學,推進「互聯網+」專業技術人才培訓。深化互聯網領域產教融合,依託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的智力資源和研究平台,建立一批聯合實訓基地。建立企業技術中心和院校對接機制,鼓勵企業在院校建立「互聯網+」研發機構和實驗中心。4.利用全球智力資源。充分利用現有人才引進計劃和鼓勵企業設立海外研發中心等多種方式,引進和培養一批「互聯網+」領域高端人才。完善移民、簽證等制度,形成有利於吸引人才的分配、激勵和保障機制,為引進海外人才提供有利條件。支持通過任務外包、產業合作、學術交流等方式,充分利用全球互聯網人才資源。吸引互聯網領域領軍人才、特殊人才、緊缺人才在中國創業創新和從事教學科研等活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網信辦等負責)(六)加強引導支持。 1.實施重大工程包。選擇重點領域,加大中央預算內資金投入力度,引導更多社會資本進入,分步驟組織實施「互聯網+」重大工程,重點促進以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能源、服務、農業等領域的融合創新,發展壯大新興業態,打造新的產業增長點。(發展改革委牽頭)2.加大財稅支持。充分發揮國家科技計劃作用,積極投向符合條件的「互聯網+」融合創新關鍵技術研發及應用示範。統籌利用現有財政專項資金,支持「互聯網+」相關平台建設和應用示範等。加大政府部門采購雲計算服務的力度,探索基於雲計算的政務信息化建設運營新機制。鼓勵地方政府創新風險補償機制,探索「互聯網+」發展的新模式。(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網信辦等負責) 3.完善融資服務。積極發揮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基金等對「互聯網+」的投資引領作用。開展股權眾籌等互聯網金融創新試點,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支持國家出資設立的有關基金投向「互聯網+」,鼓勵社會資本加大對相關創新型企業的投資。積極發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信用保險保單融資增信等服務,鼓勵通過債券融資方式支持「互聯網+」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互聯網+」企業發行公司債券。開展產融結合創新試點,探索股權和債權相結合的融資服務。降低創新型、成長型互聯網企業的上市准入門檻,結合證券法修訂和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支持處於特定成長階段、發展前景好但尚未盈利的互聯網企業在創業板上市。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信貸產品與金融服務,加大貸款投放力度。鼓勵開發性金融機構為「互聯網+」重點項目建設提供有效融資支持。(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網信辦、開發銀行等負責)(七)做好組織實施。1.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互聯網+」行動實施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切實推動行動的貫徹落實。聯席會議設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推進。建立跨領域、跨行業的「互聯網+」行動專家咨詢委員會,為政府決策提供重要支撐。(發展改革委牽頭) 2.開展試點示範。鼓勵開展「互聯網+」試點示範,推進「互聯網+」區域化、鏈條化發展。支持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中關村等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先行先試,積極開展「互聯網+」創新政策試點,破除新興產業行業准入、數據開放、市場監管等方面政策障礙,研究適應新興業態特點的稅收、保險政策,打造「互聯網+」生態體系。(各部門、各地方政府負責) 3.有序推進實施。各地區、各部門要主動作為,完善服務,加強引導,以動態發展的眼光看待「互聯網+」,在實踐中大膽探索拓展,相互借鑒「互聯網+」融合應用成功經驗,促進「互聯網+」新業態、新經濟發展。有關部門要加強統籌規劃,提高服務和管理能力。各地區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適合本地的「互聯網+」行動落實方案,因地制宜,合理定位,科學組織實施,杜絕盲目建設和重復投資,務實有序推進「互聯網+」行動。(各部門、各地方政府負責)
國務院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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