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急求一份電子商務合作合同協議書.急!急!急!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鑒於:
1.甲方擁有國家正式授予的音像、軟體、電子出版物、圖書雜志的出版和發行權,擁有進行網路電子商務的合法權利。甲方長期從事音像、軟體的製作出版和發行,具有廣泛的市場基礎,同時甲方一直致力於計算機軟體和網路應用軟體的開發,在電子商務的應用軟體及企業內部外部的計算機管理方面具有長期的開發經驗和應用背景。
2.乙方作為具有出版物合法經營權利的單位在國內及市場上有著廣泛的知名度,乙方對於電子商務的發展也有著深刻的認識,願意積極地參與並利用電子商務開展經營活動。乙方也希望通過與甲方的合作加快應用電子商務的進度,以最快的速度極大的佔領市場,提高經濟效益。
3.甲乙雙方本著發揮各自在節目製作、出版、發行和零售領域的優勢,互利互惠,共同促進電子商務在中國應用的目的進行合作。
故此,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在存在的以上合作基礎的前提和合作總原則的指導下,達成電子商務合作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名詞定義
除非本合同的條款或者內容中另有規定,以下名詞具有如下意思:
1.音像產品:由國內正式出版、發行或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直接進口的以模擬及數字方式保存的主要用於連續播放的由國家管理部門定義為音像製品加以管理的產品,目前的主要形式有CD、VCD、DVD、錄音帶、錄像帶等。
2.軟體產品:用於計算機和其他具有強大計算功能的設備使用的可以用於進行再次開發創作,或可以作為再次開發創作其他產品的基礎工具的產品。
3.電子出版物:由國內正式出版、發行或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直接進口的以數字方式保存的主要用於非線性互動式使用的由國家管理部門定義為電子出版物加以管理的產品,目前的主要形式有CD-ROM、DVD-ROM等。
4.代理銷售:指根據國家的有關管理規定,經版權所有人或版權的合法受讓者許可行使展示、銷售該版權產品的權利。代理銷售方式包括代銷、經銷現結等。
5.知識產權:
(1)定義:依據中國的法律規定權利人所依法享有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商業信譽和商業秘密的權利;
(2)擔保與賠償:合作一方由於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而造成對另外一方的損害,責任方同意為對方的損失進行賠償,主要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向第三者支付的賠償費及其他費用。雙方合作期間的有關知識產權的應負法律義務並不隨雙方合作的終止而終止。
6.合作雙方:指簽訂本合同的甲方和乙方
7.售後服務:指甲乙雙方為了共同進行電子商務而為涉及到雙方合作產品時為用戶及對方提供的退貨、換貨及價格保護等。具體內容在本合同其他條款中說明。
8.終止合同:指暫停執行雙方簽訂的合同條款。
第二條 授權代理銷售的產品
1.甲方自行開發、製作、出版的擁有合法知識產權的音像產品、軟體產品、電子出版物。
2.甲方從其他擁有合法知識產權的權利人處或合法的出版經營單位得到並允許甲方向乙方提供用於銷售的音像產品、軟體產品、電子出版物。
3.甲方授權乙方代理銷售的具體產品名稱和有關內容見本合同的附件或雙方就具體產品另行簽定的協議。
第三條 合作內容
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負責將乙方單位的有關信息按照_________電子商務信息發布平台的要求為乙方建立單位介紹頁面,以便幫助乙方銷售產品。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經過授權的用戶名及系統使用密碼,以便乙方能夠方便地實現通過網路進行產品的瀏覽和定貨,與甲方供貨部門進行聯絡和完成產品的提供、帳務的核對及結算。
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具有企業內部進行計算機辦公管理和企業進銷存統計分析的軟體系統一套,幫助乙方解決通過網路進行電子商務時出現的有關問題。
4.甲方將不定期地組織甲方的電子商務合作夥伴進行業務和商務的交流,向乙方經常性地提供通過甲方調查得到的市場分析和建議。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對於計劃銷售的產品信息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將有關數量、運輸方式等及時交給甲方。
2.乙方同意以雙方同意的結算時間和方式進行貨款的結算。
3.乙方同意協助甲方維護市場的銷售價格和進行盜版產品的打擊。
4.乙方同意在甲方進行產品的價格調整和需要退貨時,配合甲方的工作,按時積極地完成數量的清點和貨物的退換,如果由於乙方的責任造成不能退貨和價格難以保護由乙方承擔責任。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條 協議的延長
如果合作雙方在協議的執行過程中無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則在合同到期時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要在合同到期前兩個月提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2. 農村電子商務戰略合作協議是怎樣的
各大新聞媒體都有記載的
3. 簡單的合作協議範本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平等、互利原則,各方發揮各方資源優勢達成以下合作共識:
一、合作項目
1、xxx合作
2、xxx合作
二、雙方責權利
1、雙方整合自身資源進行合作;
2、雙方在項目上達成合作意向的,另具體擬定項目合作協議
三、合作模式:再商議
四、合作期限:五年至長期
五、合作協議及其他
1、本協議是合作的總合作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體合作項目的合作模式及項目內容為本合同的附件,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
甲方:甲方代表:日期:二О一三年九月日
乙方:乙方代表:日期:二О一三年九月日
注意事項
訂立合夥合同,除了遵循合同訂立的一般原則外,還應注意下列有關事項:
1、理清合夥人的出資
合夥人的出資是合夥業務開展的物質基礎。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合夥人的出資數額不一定相等,出資的種類也不一定相同,但都須將出資按其價值折為若乾股份。因此,無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合夥人出資的方式、金額、期限,都應在協議中明確規定。合夥人出資金額的確定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作價,也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重要的是在簽訂合夥協議時必須明確載明各個合夥人的出資金額及比例,如此一來,才能在今後的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中明確各個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2、合夥人的主體資格審查
審查合夥人的資格,應當包括合夥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況、資產情況、有無對外大額債務等,這是簽訂合夥協議最重要的方面。如果合作方是企業,應保留其營業執照復印件;如果合作方是個人,應詳細記錄其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電話。另外,在審查合夥人主體資格時還應注意以下限制性規定:
(1)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2)普通合夥企業中,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限合夥企業中,作為自然人的有限合夥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承擔;
(3)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中,合夥人需要有相應的專業資質,如律師事務所中的合夥人需要具有法律從業資格;
(4)作為有限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夥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夥人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資格。
3、禁止使用的字樣
在合夥協議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責任」字樣命名合夥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規定,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合夥企業以「有限」或者「有限責任」字樣命名,則具有欺騙性,由此可能影響正常的交易行為。
4、明確約定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主要包括: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表決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合夥人都有經營權、表決權和監督權。
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人有權按照協議的約定要求分配利潤。利潤是按照出資比例、投入精力還是合夥事務管理職責或其他方式分配,哪怕全體合夥人都默示同意,都應在協議中明確寫明。
查閱賬簿的權利對於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夥人享有查閱賬簿的權利。
退夥的權利協議中應當考慮約定退夥的方式、債務的分擔、合夥財產的分割以及因退夥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如何賠償等。
(2)合夥人的義務主要包括:
足額出資合夥人應按照協議約定實際交付出資
分擔合夥企業的經營損失和債務具體表現為對外的連帶責任,對內的按比例、按約定分擔經營損失和債務的責任。為避免日後產生相互推諉扯皮的情況,在協議中也應盡量明確約定。
競業禁止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向競爭的業務。
退夥後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我國法律對合夥人退夥後的保密義務並未明文規定,在合夥協議中協商約定即能對全體合夥人產生約束力。
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雖然內容簡單,但是應該具備的格式要內容,還是要詳細的,避免以後發生糾紛。
4. 合作協議書範本~~急急
網上很多,你搜下吧。
合作協議書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微波美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系。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雇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系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格蘭仕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 乙方不參與甲方微波美食店經營;
3、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微波美食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台;
6、 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微波美食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 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乙方製作部分關於微波美食宣傳單頁、海報;
9、 乙方在媒體上對微波美食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微波美食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微波美食,開發適當特色的微波美食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微波美食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微波美食宣傳品;
6、 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盡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微波美食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 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微波美食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微波美食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 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