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有十二五規劃綱要全文啊
現在只有草案: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
(2010年10月18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
「十二五」時期(二0一一年至二0一五年),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深刻認識並准確把握國內外形勢新變化新特點,科學制定「十二五」規劃,對於繼續抓住和用好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促進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對於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開創科學發展新局面
(1)「十一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取得巨大成就。「十一五」時期是我國發展史上極不平凡的五年。面對國內外環境的復雜變化和重大風險挑戰,我們黨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緊緊抓住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實施正確而有力的宏觀調控,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政治優勢,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使國家面貌發生新的歷史性變化。我們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巨大沖擊,保持了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良好態勢,並為長遠可持續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我們戰勝了汶川特大地震等重大自然災害,成功舉辦了北京奧運會和上海世博會,勝利完成了「十一五」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和任務。經過五年努力奮斗,我國社會生產力快速發展,綜合國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明顯改善,國際地位和影響力顯著提高,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取得重大進展,譜寫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篇章。五年取得的成績來之不易,積累的經驗彌足珍貴,創造的精神財富影響深遠。
(2)「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國內外環境。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世情、國情繼續發生深刻變化,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呈現新的階段性特徵。綜合判斷國際國內形勢,我國發展仍處於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既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也面對諸多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挑戰。我們要增強機遇意識和憂患意識,科學把握發展規律,主動適應環境變化,有效化解各種矛盾,更加奮發有為地推進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當今世界,和平、發展、合作仍是時代潮流,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世界經濟政治格局出現新變化,科技創新孕育新突破,國際環境總體上有利於我國和平發展。同時,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深遠,世界經濟增長速度減緩,全球需求結構出現明顯變化,圍繞市場、資源、人才、技術、標准等的競爭更加激烈,氣候變化以及能源資源安全、糧食安全等全球性問題更加突出,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抬頭,我國發展的外部環境更趨復雜。我們必須堅持以更廣闊的視野,冷靜觀察,沉著應對,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把握好在全球經濟分工中的新定位,積極創造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新優勢。 從國內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人均國民收入穩步增加,經濟結構轉型加快,市場需求潛力巨大,資金供給充裕,科技和教育整體水平提升,勞動力素質改善,基礎設施日益完善,體制活力顯著增強,政府宏觀調控和應對復雜局面能力明顯提高,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健全,社會大局保持穩定,我們完全有條件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綜合國力再上新台階。同時,必須清醒地看到,我國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依然突出,主要是,經濟增長的資源環境約束強化,投資和消費關系失衡,收入分配差距較大,科技創新能力不強,產業結構不合理,農業基礎仍然薄弱,城鄉區域發展不協調,就業總量壓力和結構性矛盾並存,社會矛盾明顯增多,制約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依然較多。我們必須科學判斷和准確把握發展趨勢,充分利用各種有利條件,加快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集中力量辦好自己的事情。
(3)制定「十二五」規劃的指導思想。制定「十二五」規劃,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適應國內外形勢新變化,順應各族人民過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深化改革開放,保障和改善民生,鞏固和擴大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成果,促進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下具有決定性意義的基礎。 以科學發展為主題,是時代的要求,關系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全局。我國是擁有十三億人口的發展中大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發展仍是解決我國所有問題的關鍵。在當代中國,堅持發展是硬道理的本質要求,就是堅持科學發展,更加註重以人為本,更加註重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更加註重統籌兼顧,更加註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是推動科學發展的必由之路,符合我國基本國情和發展階段性新特徵。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我國經濟社會領域的一場深刻變革,必須貫穿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提高發展的全面性、協調性、可持續性,堅持在發展中促轉變、在轉變中謀發展,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基本要求是:
——堅持把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構建擴大內需長效機制,促進經濟增長向依靠消費、投資、出口協調拉動轉變。加強農業基礎地位,提升製造業核心競爭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服務業,促進經濟增長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產業協同帶動轉變。統籌城鄉發展,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區域良性互動、協調發展。
——堅持把科技進步和創新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支撐。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充分發揮科技第一生產力和人才第一資源作用,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壯大創新人才隊伍,推動發展向主要依靠科技進步、勞動者素質提高、管理創新轉變,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
——堅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進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優先位置,加快發展各項社會事業,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堅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使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 ——堅持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深入貫徹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節約能源,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強度,發展循環經濟,推廣低碳技術,積極應對氣候變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走可持續發展之路。
——堅持把改革開放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強大動力。堅定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領域改革,加快構建有利於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實施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與國際社會共同應對全球性挑戰、共同分享發展機遇。
(4)「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十二五」規劃要具有戰略性、前瞻性、指導性,與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重大部署緊密銜接,與到二0二0年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緊密銜接。綜合考慮未來發展趨勢和條件,今後五年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是:
——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就業持續增加,國際收支趨向基本平衡,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明顯提高。
——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取得重大進展。居民消費率上升,服務業比重和城鎮化水平提高,城鄉區域發展的協調性增強。經濟增長的科技含量提高,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減少,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城鄉居民收入普遍較快增加。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顯增加,中等收入群體持續擴大,貧困人口顯著減少,人民生活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
——社會建設明顯加強。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逐步完善,全民受教育程度穩步提升,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不斷提高。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更加健全,人民權益得到切實保障。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加快發展。社會管理制度趨於完善,社會更加和諧穩定。
——改革開放不斷深化。財稅金融、要素價格、壟斷行業等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明顯進展,政府職能加快轉變,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進一步提高。對外開放廣度和深度不斷拓展,互利共贏開放格局進一步形成。 經過全國人民共同努力奮斗,要使我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取得實質性進展,綜合國力、國際競爭力、抵禦風險能力顯著提高,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明顯改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更加牢固。
二、堅持擴大內需戰略,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堅持擴大內需特別是消費需求的戰略,必須充分挖掘我國內需的巨大潛力,著力破解制約擴大內需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快形成消費、投資、出口協調拉動經濟增長新局面。
(5)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鞏固和擴大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成果是「十二五」時期的重要任務。要處理好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調整經濟結構和管理通脹預期的關系,保持宏觀經濟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增強針對性和靈活性,提高宏觀調控的科學性和預見性,防範各類潛在風險,避免經濟大的起落。把短期調控政策和長期發展政策有機結合起來,加強各項政策協調配合,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6)建立擴大消費需求的長效機制。把擴大消費需求作為擴大內需的戰略重點,進一步釋放城鄉居民消費潛力,逐步使我國國內市場總體規模位居世界前列。要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大力發展服務業和中小企業,增加就業創業機會。要完善收入分配製度,合理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著力提高城鄉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增強居民消費能力。要增加政府支出用於改善民生和社會事業比重,擴大社會保障制度覆蓋面,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形成良好的居民消費預期。要加強市場流通體系建設,發展新型消費業態,拓展新興服務消費,完善鼓勵消費的政策,改善消費環境,保護消費者權益,積極促進消費結構升級。要合理引導消費行為,發展節能環保型消費品,倡導與我國國情相適應的文明、節約、綠色、低碳消費模式。
(7)調整優化投資結構。發揮投資對擴大內需的重要作用,保持投資合理增長,優化投資結構,完善投資體制機制,提高投資質量和效益,有效拉動經濟增長。「十二五」前期要確保國家擴大內需的重點在建和續建項目順利完成並發揮效益。發揮產業政策作用,引導投資進一步向民生和社會事業、農業農村、科技創新、生態環保、資源節約等領域傾斜。堅持區別對待、分類指導,引導投資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區。嚴格執行投資項目用地、節能、環保、安全等准入標准,有效遏制盲目擴張和重復建設。促進投資消費良性互動,把擴大投資和增加就業、改善民生有機結合起來,創造最終需求。明確界定政府投資范圍,加強和規范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管理,防範投資風險。規范國有企業投資行為,注重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鼓勵擴大民間投資,放寬市場准入,支持民間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社會事業、金融服務等領域。
三、推進農業現代化,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在工業化、城鎮化深入發展中同步推進農業現代化,是「十二五」時期的一項重大任務,必須堅持把解決好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統籌城鄉發展,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針,加大強農惠農力度,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提高農業現代化水平和農民生活水平,建設農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園。
(8)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堅持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作為首要目標,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抗風險能力、市場競爭能力。實施全國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加大糧食主產區投入和利益補償。嚴格保護耕地,加快農村土地整理復墾,大規模建設旱澇保收高標准農田。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健全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發展現代種業,加快農業機械化。完善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促進園藝產品、畜產品、水產品規模種養,加快發展設施農業和農產品加工業、流通業,促進農業生產經營專業化、標准化、規模化、集約化。推進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發展節水農業。推廣清潔環保生產方式,治理農業面源污染。
(9)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按照推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的要求,搞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加快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要以水利為重點,大幅增加投入,完善建設和管護機制,推進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加快大中型灌區配套改造,搞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設,完善農村小微型水利設施,全面加強農田水利建設。繼續推進農村電網改造,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公路、沼氣建設,繼續改造農村危房,實施農村清潔工程,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提高農村義務教育質量和均衡發展水平,推進農村中等職業教育免費進程。加強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路建設。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逐步提高保障標准。深入推進開發式扶貧,逐步提高扶貧標准,加大扶貧投入,加快解決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貧困問題,有序開展移民扶貧,實現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 (10)拓寬農民增收渠道。提高農民職業技能和創收能力,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鼓勵農民優化種養結構、提高效益,完善農產品市場體系和價格形成機制,健全農業補貼等支持保護制度,增加農民生產經營收入。引導農產品加工業在產區布局,發展農村非農產業,壯大縣域經濟,促進農民轉移就業,增加工資性收入。
(11)完善農村發展體制機制。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在依法自願有償和加強服務基礎上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加快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提高農業經營組織化程度。完善城鄉平等的要素交換關系,促進土地增值收益和農村存款主要用於農業農村。按照節約用地、保障農民權益的要求推進征地制度改革,積極穩妥推進農村土地整治,完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和宅基地管理機制。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以縣為單位建立社區銀行,發展農村小型金融組織和小額信貸,健全農業保險制度,改善農村金融服務。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推進集體林權和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完善草原承包經營制度。認真總結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經驗,積極探索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新途徑。 四、發展現代產業體系,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 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道路,必須適應市場需求變化,根據科技進步新趨勢,發揮我國產業在全球經濟中的比較優勢,發展結構優化、技術先進、清潔安全、附加值高、吸納就業能力強的現代產業體系。
(12)改造提升製造業。製造業發展重點是優化結構,改善品種質量,增強產業配套能力,淘汰落後產能。發展先進裝備製造業,調整優化原材料工業,改造提升消費品工業,促進製造業由大變強。完善依託國家重點工程發展重大技術裝備政策,提高基礎工藝、基礎材料、基礎元器件研發和系統集成水平。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增強新產品開發能力和品牌創建能力。合理引導企業兼並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發展擁有國際知名品牌和核心競爭力的大中型企業,提升小企業專業化分工協作水平,促進企業組織結構優化。
(13)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科學判斷未來市場需求變化和技術發展趨勢,加強政策支持和規劃引導,強化核心關鍵技術研發,突破重點領域,積極有序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節能環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產業,加快形成先導性、支柱性產業,切實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和經濟效益。發揮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的引領支撐作用,實施產業創新發展工程,加強財稅金融政策支持,推動高技術產業做強做大。
(14)加快發展服務業。把推動服務業大發展作為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戰略重點,建立公平、規范、透明的市場准入標准,探索適合新型服務業態發展的市場管理辦法,調整稅費和土地、水、電等要素價格政策,營造有利於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和體制環境。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和生活性服務業,積極發展旅遊業。拓展服務業新領域,發展新業態,培育新熱點,推進規模化、品牌化、網路化經營。推動特大城市形成以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
(15)加強現代能源產業和綜合運輸體系建設。推動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加快新能源開發,推進傳統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在保護生態的前提下積極發展水電,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高效發展核電,加強電網建設,發展智能電網,完善油氣管網,擴大油氣戰略儲備。按照適度超前原則,統籌各種運輸方式發展,構建便捷、安全、高效的綜合運輸體系。推進國家運輸通道建設,基本建成國家快速鐵路網和高速公路網,發展高速鐵路,加強省際通道和國省干線公路建設,積極發展水運,完善港口和機場布局,改革空域管理體制。
(16)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加快經濟社會各領域信息化。發展和提升軟體產業。積極發展電子商務。加強重要信息系統建設,強化地理、人口、金融、稅收、統計等基礎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實現電信網、廣播電視網、互聯網「三網融合」,構建寬頻、融合、安全的下一代國家信息基礎設施。推進物聯網研發應用。以信息共享、互聯互通為重點,大力推進國家電子政務網路建設,整合提升政府公共服務和管理能力。確保基礎信息網路和重要信息系統安全。
(17)發展海洋經濟。堅持陸海統籌,制定和實施海洋發展戰略,提高海洋開發、控制、綜合管理能力。科學規劃海洋經濟發展,發展海洋油氣、運輸、漁業等產業,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加強漁港建設,保護海島、海岸帶和海洋生態環境。保障海上通道安全,維護我國海洋權益。
五、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 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戰略,構築區域經濟優勢互補、主體功能定位清晰、國土空間高效利用、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區域發展格局,逐步實現不同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堅持走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科學制定城鎮化發展規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
(18)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堅持把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放在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優先位置,給予特殊政策支持,發揮資源優勢和生態安全屏障作用,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大力發展科技教育,支持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加大支持西藏、新疆和其他民族地區發展力度,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發揮產業和科技基礎較強的優勢,完善現代產業體系,促進資源枯竭地區轉型發展。大力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發揮承東啟西的區位優勢,改善投資環境,壯大優勢產業,發展現代產業體系,強化交通運輸樞紐地位。積極支持東部地區率先發展,發揮對全國經濟發展的支撐作用,在更高層次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和自主創新中走在全國前列。加強和完善跨區域合作機制,消除市場壁壘,促進要素流動,引導產業有序轉移。實行地區互助政策,開展多種形式對口支援。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扶持力度。更好發揮經濟特區、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在改革開放中先行先試的重要作用。加快沿邊地區開發開放,加強國際通道、邊境城市和口岸建設,深入實施興邊富民行動。
(19)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按照全國經濟合理布局的要求,規范開發秩序,控制開發強度,形成高效、協調、可持續的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對人口密集、開發強度偏高、資源環境負荷過重的部分城市化地區要優化開發。對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集聚人口和經濟條件較好的城市化地區要重點開發。對影響全局生態安全的重點生態功能區要限制大規模、高強度的工業化城鎮化開發。對依法設立的各級各類自然文化資源保護區和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要禁止開發。基本形成適應主體功能區要求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規劃體系,完善績效考核辦法和利益補償機制,引導各地區嚴格按照主體功能定位推進發展。
(20)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態。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帶小的原則,遵循城市發展客觀規律,以大城市為依託,以中小城市為重點,逐步形成輻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科學規劃城市群內各城市功能定位和產業布局,緩解特大城市中心城區壓力,強化中小城市產業功能,增強小城鎮公共服務和居住功能,推進大中小城市交通、通信、供電、供排水等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和網路化發展。
(21)加強城鎮化管理。要把符合落戶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逐步轉為城鎮居民作為推進城鎮化的重要任務。大城市要加強和改進人口管理,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要根據實際放寬外來人口落戶條件。注重在制度上解決好農民工權益保護問題。合理確定城市開發邊界,提高建成區人口密度,防止特大城市面積過度擴張。城市規劃和建設要注重以人為本、節地節能、生態環保、安全實用、突出特色、保護文化和自然遺產,強化規劃約束力,加強城市公用設施建設,預防和治理「城市病」。 加強土地、財稅、金融政策調節,加快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完善符合國情的住房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合理引導住房需求。強化各級政府職責,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加快棚戶區改造,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給。加強市場監管,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抑制投機需求,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
六、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提高生態文明水平 面對日趨強化的資源環境約束,必須增強危機意識,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以節能減排為重點,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加快構建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22)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把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強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作為約束性指標,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抑制高耗能產業過快增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強化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完善節能法規和標准,健全節能市場化機制和對企業的激勵與約束,實施重點節能工程,推廣先進節能技術和產品,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抓好工業、建築、交通運輸等重點領域節能。調整能源消費結構,增加非化石能源比重。提高森林覆蓋率,增加蓄積量,增強固碳能力。加強適應氣候變化特別是應對極端氣候事件能力建設。建立完善溫室氣體排放和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制度,加強氣候變化科學研究,加快低碳技術研發和應用,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積極開展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國際合作。
(23)大力發展循環經濟。以提高資源產出效率為目標,加強規劃指導、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完善法律法規,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進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循環經濟發展。加快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發展,加強礦產資源綜合利用,鼓勵產業廢物循環利用,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和垃圾分類回收制度,推進資源再生利用產業化。開發應用源頭減量、循環利用、再製造、零排放和產業鏈接技術,推廣循環經濟典型模式。
(24)加強資源節約和管理。落實節約優先戰略,全面實行資源利用總量控制、供需雙向調節、差別化管理。加強能源和礦產資源地質勘查、保護、合理開發,形成能源和礦產資源戰略接續區,建立重要礦產資源儲備體系。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強化規劃和年度計劃管控,嚴格用途管制,健全節約土地標准,加強用地節地責任和考核。高度重視水安全,建設節水型社會,健全水資源配置體系,強化水資源管理和有償使用,鼓勵海水淡化,嚴格控制地下水開采。
(25)加大環境保護力度。以解決飲用水不安全和空氣、土壤污染等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加強綜合治理,明顯改善環境質量。落實減排目標責任制,強化污染物減排和治理,增加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種類,加快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加大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有效控制城市大氣、雜訊污染,加強重金屬、危險廢物、土壤污染治理,強化核與輻射監管能力。嚴格污染物排放標准和環境影響評價,強化執法監督,健全重大環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環境保護科技和經濟政策,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費制度,建立多元環保投融資機制,大力發展環保產業。
(26)加強生態保護和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堅持保護優先和自然恢復為主,從源頭上扭轉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實施重大生態修復工程,鞏固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還草、退牧還草等成果,推進荒漠化、石漠化綜合治理,保護好草原和濕地。加快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加強重點生態功能區保護和管理,增強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能力,保護生物多樣性。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大江大河支流、湖泊和中小河流治理,增強城鄉防洪能力。加快建立地質災害易發區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應急體系。加大重點區域地質災害治理力度,加強救援隊伍建設,提高物資保障水平。推行自然災害風險評估,科學安排危險區域生產和生活設施的合理避讓。
2. 商務部「十二五」電子商務發展指導意見的工作任務
(一)完善電子商務發展環境。
1.完善電子商務政策支撐體系。支持各地結合本地區電子商務發展實際制訂財政、稅收政策,吸引電子商務企業聚集發展。
2.建立電子商務法規標准體系。針對電子商務交易、信用、物流、供應鏈協同、融資服務等環節,制訂一批具有前瞻性、可行性、開放性、兼容性的法規、規范、標准,維護電子商務交易秩序,防範交易風險。
3.建立電子商務統計監測體系和統計監測網路。定期開展電子商務統計,建立信息發布制度,及時准確反映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總體規模、結構變化、發展水平、發展趨勢和存在問題,為政策制訂提供可靠依據。
4.建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制訂電子商務信用規范,指導建立電子商務糾紛投訴與調解機構,加強消費監督;支持建立覆蓋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的全國信用信息資料庫,鼓勵電子商務信用信息與其他領域信用信息共享;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按照獨立、公正、客觀原則,對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和經營主體開展信用評價與認證服務;支持開展行業自律。鼓勵電子簽名、電子發票在電子商務中的應用。
5.完善電子商務物流體系。結合城市商貿流通體系建設、「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配送體系建設、鄉鎮綜合商貿服務中心建設,鼓勵整合利用現有物流配送資源,建設物流信息協同服務平台和共同配送中心,完善電子商務物流服務體系。
6.推動企業利用電子商務開展對外貿易,解決報關、結匯、退稅等瓶頸問題,支持電子商務運營企業與國際接軌。
7.加強電子商務國際交流合作。擴大電子商務對外交流合作渠道,參與亞太經合組織、上海合作組織、東盟等國際與區域組織中的電子商務工作,參與國際電子商務規則標準的研究制訂,支持跨境合作區的電子商務應用。
(二)重點鼓勵發展電子商務服務業。
鼓勵電子商務交易服務平台、技術服務平台、中介服務平台的發展,培育一批具有行業影響力,提供電子商務咨詢、資訊、法律、信息技術、人力資源等專業服務的電子商務服務企業。支持已初具規模的、具有影響力並符合國內外市場需求導向的電子商務服務網站發展,積極推動高附加值的電子商務衍生品的開發與應用。鼓勵電子商務服務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加快與國際電子商務市場接軌。
鼓勵電子商務服務技術創新和模式創新,推動商業模式、商業業態創新。加強產學研合作,依託高校、科研院所、國家級科研和產業基地等資源,激發企業創新活力。探索電子支付、物流、信用服務、安全認證等支撐體系建設與電子交易的集成創新,促進技術應用與商業模式創新的有機結合。 引導鼓勵中小企業應用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台開拓國內外市場。鼓勵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台與有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區域性電子商務服務平台。鼓勵各地結合產業發展特色,建設行業電子商務服務平台,帶動產業集群發展。鼓勵第三方移動電子商務服務平台建設。
(三)深化普及電子商務應用。
1.應用電子商務促進商品流通和擴大消費。
應用電子商務促進傳統流通企業轉型升級。鼓勵國內商貿集聚區、大型商場、批發市場、連鎖超市和專業市場建立電子商務平台,開展網上交易;引導支持網路零售平台向中小流通企業開放;鼓勵電子商務平台開展城市舊貨交易,向城市社區提供家政與日用消費品服務,促進社區便利消費與循環經濟發展。
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到中西部等經濟欠發達地區建立采購與物流基地,帶動當地經濟發展。
鼓勵肉類蔬菜、酒類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城市和企業應用物聯網、雲計算等信息技術創新追溯模式和流程,提高追溯精度,增強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穩定推動酒類、葯品等特殊商品流通應用電子商務,保障消費安全。
2.發揮電子商務優勢,推動對外貿易與經濟合作的穩步發展。
應用電子商務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大力推動主要貿易單證的標准化和電子化進程,支持地方建設「單一電子窗口」平台,促進海關、檢驗檢疫、港口、銀行、保險、物流服務的電子單證協同,提高對外貿易監管效率,降低企業成本。
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平台建設,鼓勵中小企業應用跨境電子商務平台拓展海外市場,減少渠道環節,樹立中國品牌形象,開展國際合作,解決跨境電子商務中存在的問題。
積極發展網上展會。鼓勵會展企業依託實體展會,積極應用信息技術與互聯網舉辦網上展會,創新服務形式和內容,走線上線下相結合的發展道路。實現網上招商招展,服務貿易洽談與合作的一站式電子商務功能。大力發展貿易撮合、認證徵信、網商供需見面會等電子商務增值服務,建立展會型電子商務平台。通過政策扶持,引導鼓勵企業積極參加大型展會的網上展會。
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擴大進口中的作用。支持建立服務進口企業的聯合採購平台和進口產品分銷與直銷電子商務平台,進一步增強進口貿易企業的采購和銷售能力。
3.利用電子商務服務農業、農村和農民。
繼續在全國推廣農村商務信息服務試點,拓展農村商務信息服務平台功能,實現信息服務、交易撮合、在線支付、物流配送全流程服務;豐富充實新農村商網服務內容,拓展服務渠道,加強網上購銷對接,提高信息服務成效;支持涉農電子商務平台與農村專業合作組織、產業化龍頭企業開展合作,建設雙向互動的綜合信息服務平台;推動涉農電子商務平台與農業產業化基地、農產品營銷大戶、大型超市、農產品批發市場、加工企業、大型餐飲連鎖企業及中高檔酒店對接,促進大宗農產品網上交易;探索農村商務信息服務的新途徑、新模式,加大對農村電子商務應用的支持力度。
加強「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家店、「農超對接」信息化建設,拓展商業服務、金融服務、通信服務。推動涉農流通龍頭企業、農產品批發市場、配送中心和農資流通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提高協同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支持涉農流通企業和批發交易市場的電子商務應用,提升農村商貿流通效率和管理水平,實現工業品下鄉和農產品進城的雙向暢通。探索農村商務信息服務的市場化運作機制,實現可持續發展。
4.支持鼓勵企業運用雲計算、物聯網等信息技術拓展電子商務應用。
積極推進新技術、新成果、新模式的應用轉化,推動建立電子商務雲計算公共服務平台,解決電子商務服務平台企業的計算能力、存儲空間和帶寬資源等瓶頸問題。建設電子商務與物聯網商務整合應用示範平台,推進物聯網技術與電子商務模式的融合創新。加快吸收和集成應用新興移動通信技術、遠程式控制制、無線網路等新型數字技術,發展各類「數字商業」。支持商業企業信息化改造,推廣應用企業資源計劃、供應鏈管理、客戶關系管理、無線射頻識別技術、自動化采購、自動化倉庫等先進的信息管理技術。加快支持一些有條件的地區和企業發展數據產業、導航定位系統和商品服務追溯系統等電子商務創新應用。
3. 針對十二五規劃政府應如何扶持電子商務
由工信部牽頭,發改委等9部委聯合制定的《電子商務「十二五」規劃》(初稿)已經草擬內完成,根據《規劃》,容電子商務被列入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物聯網、雲計算等新興技術在電子商務當中的應用將被重點扶持,產業鏈整合和物流配套工程將進一步得到促進,工業、商貿物流、旅遊服務等傳統企業將深化電子商務應用,移動電子商務等新興商務模式將得到進一步的促進。
4. 商務部「十二五」電子商務發展指導意見的介紹
商務部10月18日晚間發布新聞稿稱,其在2011中國(北京)電子商務大會暨電子商務博覽會上正式發布了《商務部「十二五」電子商務發展指導意見》。
5. 我國電子商務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頒布時間
電子商務類法規: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2005年1月);
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2006年6月);
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2007年3月);
商務部:《關於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意見》(2007年12月);
商務部:《電子商務模式規范》(2008年4月)。
(5)山東省電子商務十二五規劃擴展閱讀: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的義務
已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並領取營業執照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體工商戶,通過網路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應當在其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或者其營業執照的電子鏈接標識。
通過網路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路交易平台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
網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經營者不得在網上進行交易。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不得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事先向消費者說明商品或者服務的名稱、種類、數量、質量、價格、運費、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換貨方式等主要信息,採取安全保障措施確保交易安全可靠,並按照承諾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提供電子格式合同條款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按照公平原則確定交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採用合理和顯著的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與消費者權益有重大關系的條款,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不得以電子格式合同條款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經營者義務、責任或者排除、限制消費者主要權利的規定。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保證商品和服務的完整性,不得將商品和服務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確定最低消費標准以及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費用。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徵得消費者同意的,可以以電子化形式出具。電子化的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可以作為處理消費投訴的依據。
消費者要求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應當出具。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對收集的消費者信息,負有安全保管、合理使用、限期持有和妥善銷毀義務;不得收集與提供商品和服務無關的信息,不得不正當使用,不得公開、出租、出售。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發布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信息應當真實准確,不得作虛假宣傳和虛假表示。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企業名稱權等權利。
6. 電子商務是什麼以後能幹嘛
電子商務是什麼?問的非常好,想必你也是電子商務專業的吧,其實電子商務在內學校學習久了容真的不知道他能做什麼,覺得很迷茫,只是當時覺得這個專業不錯,聽著也挺時髦,但是學習之後發現不是這樣,關鍵的是要靠以後的工作中發揮,很多的知識在學校是學習不到的,工作之後才會發現商務涉及的范圍很廣泛,物流配送知識,運營推廣,競價排名,域名知識,很多很多都是可以做的啊,要學的很多,能做的也很多,關鍵看你能不能靜下心來持久的做下去,呵呵,祝福你啦!!
7. 我國《電子商務「十二五」發展規劃》對將要建成的「中山市特色產業集群電子商務平台」有何影響
「十一五」期間,我國電子商務保持了持續快速發展的良好態勢,交易總額增長近2.5倍,2010年達到約4.5萬億元。電子商務發展的內生動力和創新能力日益增強,正在進入密集創新和快速擴張的新階段。
電子商務不斷普及和深化。電子商務在我國工業、農業、商貿流通、交通運輸、金融、旅遊和城鄉消費等各個領域的應用不斷得到拓展,應用水平不斷提高,正在形成與實體經濟深入融合的發展態勢。跨境電子商務活動日益頻繁,移動電子商務成為發展亮點。大型企業網上采購和銷售的比重逐年上升,部分企業的電子商務正在向與研發設計、生產製造和經營管理等業務集成協同的方向發展。電子商務在中小企業中的應用普及率迅速提高,2010年中小企業網上交易和網路營銷的利用率達到42.1%。網路零售交易額迅速增長,「十一五」期間年均增速達100.8%,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比重逐年上升,成為拉動需求、優化消費結構的重要途徑。2010年我國網路零售用戶規模達1.61億,交易額達到5131億元,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比重達到3.3%。
電子商務支撐水平快速提高。「十一五」期間,電子商務平台服務、信用服務、電子支付、現代物流和電子認證等支撐體系加快完善。圍繞電子商務信息、交易和技術等的服務企業不斷涌現,2010年已達到2.5萬家。電子商務信息和交易平台正在向專業化和集成化的方向發展。社會信用環境不斷改善,為電子商務的誠信交易創造了有利的條件。網上支付、移動支付、電話支付等新興支付服務發展迅猛,第三方電子支付的規模增長近60倍,2010年達到1.01萬億元。現代物流業快速發展,對電子商務的支撐能力不斷增強,特別是網路零售帶動了快遞服務的迅速發展,2010年全國規模以上快遞服務企業業務量達23.4億件,業務收入達574.6億元,其中網路零售帶動的業務量占快遞總量的一半左右。2010年底有效電子簽名認證證書持有量超過1530萬張,電子證書正在電子商務中得到廣泛應用。通信運營商、軟硬體及服務提供商等紛紛涉足電子商務,為用戶提供相關服務。
電子商務發展環境不斷改善。「十一五」期間,我國網路基礎設施不斷改善,用戶規模快速增長,2010年互聯網普及率達34.3%,網民規模達到4.57億,行動電話用戶數達到8.59億,其中3G用戶數達到4705萬。網路服務能力不斷提升,資費水平不斷降低。全社會電子商務應用意識不斷增強,應用技能得到有效提高。電子商務國際交流與合作日益廣泛。相關部門協同推進電子商務發展的工作機制初步建立,圍繞促進發展、電子認證、網路購物、網上交易和支付服務等主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規章和標准規范,為構建適合國情和發展規律的電子商務制度環境進行了積極探索。
電子商務的發展仍然存在著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一是電子商務對促進傳統生產經營模式創新發展的作用尚未充分發揮,對經濟轉型和價值創造的貢獻潛力尚未充分顯現。二是電子商務的商業模式尚不成熟,服務能力尚待增強,服務水平尚待提高,服務范圍尚待拓展。三是電子商務發展的制度環境還不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設滯後,公共服務和市場監管有待增強,信用體系發展亟待加強,網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惡意欺詐、違法犯罪等問題不斷發生,網路交易糾紛處理難度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人們對電子商務發展的信心。四是推進電子商務發展的體制機制有待健全,投融資環境有待改善,統計與監測評價工作亟待加強,全社會對電子商務的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對網路空間的經濟活動規律有待進一步探索。
8. 2015年國務院對電子商務發展的優惠政策有哪些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我國電子商務發展迅猛,不僅創造了新的消費需求,引發了新的投資熱
潮,開辟了就業增收新渠道,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了新空間,而且電子商務正加速與製造業融合,推動服務業轉型升級,催生新興業態,成為提供公共產品、
公共服務的新力量,成為經濟發展新的原動力。與此同時,電子商務發展面臨管理方式不適應、誠信體系不健全、市場秩序不規范等問題,亟需採取措施予以解決。
當前,我國已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性階段,為減少束縛電子商務發展的機制體制障礙,進一步發揮電子商務在培育經濟新動力,打造「雙引擎」、實現「雙
目標」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
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依靠改革推動科學發展,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著力解決電
子商務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重大問題,大力推進政策創新、管理創新和服務創新,加快建立開放、規范、誠信、安全的電子商務發展環境,進一步激發電子商務創
新動力、創造潛力、創業活力,加速推動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實現經濟提質增效升級。
(二)基本原則。一
是積極推動。主動作為、支持發展。積極協調解決電子商務發展中的各種矛盾與問題。在政府資源開放、網路安全保障、投融資支持、基礎設施和誠信體系建設等方
面加大服務力度。推進電子商務企業稅費合理化,減輕企業負擔。進一步釋放電子商務發展潛力,提升電子商務創新發展水平。二是逐步規范。簡政放權、放管結
合。法無禁止的市場主體即可為,法未授權的政府部門不能為,最大限度減少對電子商務市場的行政干預。在放寬市場准入的同時,要在發展中逐步規范市場秩序,
營造公平競爭的創業發展環境,進一步激發社會創業活力,拓寬電子商務創新發展領域。三是加強引導。把握趨勢、因勢利導。加強對電子商務發展中前瞻性、苗頭
性、傾向性問題的研究,及時在商業模式創新、關鍵技術研發、國際市場開拓等方面加大對企業的支持引導力度,引領電子商務向打造「雙引擎」、實現「雙目標」
發展,進一步增強企業的創新動力,加速電子商務創新發展步伐。
(三)主要目標。到2020年,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安全可靠的電子商務大市場基本建成。電子商務與其他產業深度融合,成為促進創業、穩定就業、改善民生服務的重要平台,對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起到關鍵性作用。
二、營造寬松發展環境
(四)降低准入門檻。全面清理電子商務領域現有前置審批事項,無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嚴禁違法設定行政許可、增加行政許可條件和程序。(國務院審改辦,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進一步簡化注冊資本登記,深入推進電子商務領域由「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改革。(工商總局、中央編辦)落實《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放寬電子商務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完善相關管理措施。(省級人民政府)推進對快遞企業設立非法人快遞末端網點實施備案制管理。(郵政局)簡化境內電子商務企業海外上市審批流程,鼓勵電子商務領域的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外匯局、證監會、人民銀行)放開外商投資電子商務業務的外方持股比例限制。(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探索建立能源、鐵路、公共事業等行業電子商務服務的市場化機制。(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五)合理降稅減負。從事電子商務活動的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依法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相關優惠政策,小微企業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加快推進「營改增」,逐步將旅遊電子商務、生活服務類電子商務等相關行業納入「營改增」范圍。(財政部、稅務總局)
(六)加大金融服務支持。建立健全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資機制。(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研究鼓勵符合條件的互聯網企業在境內上市等相關政策。(證監會)支持商業銀行、擔保存貨管理機構及電子商務企業開展無形資產、動產質押等多種形式的融資服務。鼓勵商業銀行、商業保理機構、電子商務企業開展供應鏈金融、商業保理服務,進一步拓展電子商務企業融資渠道。(人民銀行、商務部)引導和推動創業投資基金,加大對電子商務初創企業的支持。(發展改革委)
(七)維護公平競爭。規
范電子商務市場競爭行為,促進建立開放、公平、健康的電子商務市場競爭秩序。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探索建立風險監測、網上抽查、源頭追
溯、屬地查處的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監督機制,完善部門間、區域間監管信息共享和職能銜接機制。依法打擊網路虛假宣傳、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違反國家出口管
製法規政策跨境銷售兩用品和技術、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組織開展電子商務產品質量提升行動,促進合法、誠信經營。(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公安部、商務部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重點查處達成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問題,通過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發展改革委、工商總局、商務部)加強電子商務領域知識產權保護,研究進一步加大網路商業方法領域發明專利保護力度。(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知識產權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進一步加大政府利用電子商務平台進行采購的力度。(財政部)各級政府部門不得通過行政命令指定為電子商務提供公共服務的供應商,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電子商務的競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三、促進就業創業
(八)鼓勵電子商務領域就業創業。把
發展電子商務促進就業納入各地就業發展規劃和電子商務發展整體規劃。建立電子商務就業和社會保障指標統計制度。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
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其中在網路平台實名注冊、穩定經營且
信譽良好的網路商戶創業者,可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支持中小微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拓展業務領域,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設電子商務創業園區,指
導各類創業孵化基地為電子商務創業人員提供場地支持和創業孵化服務。加強電子商務企業用工服務,完善電子商務人才供求信息對接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統計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九)加強人才培養培訓。支
持學校、企業及社會組織合作辦學,探索實訓式電子商務人才培養與培訓機制。推進國家電子商務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指導各類培訓機構增加電子商務技能
培訓項目,支持電子商務企業開展崗前培訓、技能提升培訓和高技能人才培訓,加快培養電子商務領域的高素質專門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參加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
鑒定的人員,以及組織職工培訓的電子商務企業,可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政策。鼓勵有條件的職業院校、社會培訓機構和電子商務企業開展
網路創業培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教育部、財政部)
(十)保障從業人員勞動權益。規
范電子商務企業特別是網路商戶勞動用工,經工商登記注冊取得營業執照的,應與招用的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也可參照勞動合同法相
關規定與勞動者簽訂民事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按規定將網路從業人員納入各項社會保險,對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網路商戶,其從業人員可按靈活
就業人員參保繳費辦法參加社會保險。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可享受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政策。長期僱用5人及以上的網路商戶,可在工商
注冊地進行社會保險登記,參加企業職工的各項社會保險。滿足統籌地區社會保險優惠政策條件的網路商戶,可享受社會保險優惠政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四、推動轉型升級
(十一)創新服務民生方式。積
極拓展信息消費新渠道,創新移動電子商務應用,支持面向城鄉居民社區提供日常消費、家政服務、遠程繳費、健康醫療等商業和綜合服務的電子商務平台發展。加
快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深度融合,提升文化企業網路服務能力,支持文化產品電子商務平台發展,規范網路文化市場。支持教育、會展、咨詢、廣告、餐飲、娛
樂等服務企業深化電子商務應用。(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鼓勵支持旅遊景點、酒店等開展線上營銷,規范發展在線旅遊預訂市場,推動旅遊在線服務模式創新。(旅遊局、工商總局)加快建立全國12315互聯網平台,完善網上交易在線投訴及售後維權機制,研究制定7天無理由退貨實施細則,促進網路購物消費健康快速發展。(工商總局)
(十二)推動傳統商貿流通企業發展電子商務。鼓勵有條件的大型零售企業開辦網上商城,積極利用移動互聯網、地理位置服務、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務質量。支持中小零售企業與電子商務平台優勢互補,加強服務資源整合,促進線上交易與線下交易融合互動。(商務部)推動各類專業市場建設網上市場,通過線上線下融合,加速向網路化市場轉型,研究完善能源、化工、鋼鐵、林業等行業電子商務平台規范發展的相關措施。(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制定完善互聯網食品葯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規范食品、保健食品、葯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網路經營行為,加強互聯網食品葯品市場監測監管體系建設,推動醫葯電子商務發展。(食品葯品監管總局、衛生計生委、商務部)
(十三)積極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加強互聯網與農業農村融合發展,引入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等現代管理理念和方式,研究制定促進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意見,出台支持政策措施。(商務部、農業部)加強鮮活農產品標准體系、動植物檢疫體系、安全追溯體系、質量保障與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大力發展農產品冷鏈基礎設施。(質檢總局、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農業部、食品葯品監管總局)開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推動信息進村入戶,利用「萬村千鄉」市場網路改善農村地區電子商務服務環境。(商務部、農業部)建設地理標志產品技術標准體系和產品質量保證體系,支持利用電子商務平台宣傳和銷售地理標志產品,鼓勵電子商務平台服務「一村一品」,促進品牌農產品走出去。鼓勵農業生產資料企業發展電子商務。(農業部、質檢總局、工商總局)支持林業電子商務發展,逐步建立林產品交易誠信體系、林產品和林權交易服務體系。(林業局)
(十四)創新工業生產組織方式。支
持生產製造企業深化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三維(3D)設計及列印等信息技術在生產製造各環節的應用,建立與客戶電子商務系統對接的網路製造管理系統,
提高加工訂單的響應速度及柔性製造能力;面向網路消費者個性化需求,建立網路化經營管理模式,發展「以銷定產」及「個性化定製」生產方式。(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務部)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大力開展品牌經營,優化配置研發、設計、生產、物流等優勢資源,滿足網路消費者需求。(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鼓勵創意服務,探索建立生產性創新服務平台,面向初創企業及創意群體提供設計、測試、生產、融資、運營等創新創業服務。(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
(十五)推廣金融服務新工具。建
設完善移動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務平台,制定相關應用服務的政策措施,推動金融機構、電信運營商、銀行卡清算機構、支付機構、電子商務企業等加強合作,實現
移動金融在電子商務領域的規模化應用;推廣應用具有硬體數字證書、採用國家密碼行政主管部門規定演算法的移動智能終端,保障移動電子商務交易的安全性和真實
性;制定在線支付標准規范和制度,提升電子商務在線支付的安全性,滿足電子商務交易及公共服務領域金融服務需求;鼓勵商業銀行與電子商務企業開展多元化金
融服務合作,提升電子商務服務質量和效率。(人民銀行、密碼局、國家標准委)
(十六)規范網路化金融服務新產品。鼓勵證券、保險、公募基金等企業和機構依法進行網路化創新,完善互聯網保險產品審核和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適應互聯網證券、保險、公募基金產品銷售等互聯網金融活動的新型監管方式。(人民銀行、證監會、保監會)規范保險業電子商務平台建設,研究制定電子商務涉及的信用保證保險的相關扶持政策,鼓勵發展小微企業信貸信用保險、個人消費履約保證保險等新業務,擴大信用保險保單融資范圍。完善在線旅遊服務企業投保辦法。(保監會、銀監會、旅遊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五、完善物流基礎設施
(十七)支持物流配送終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設。推動跨地區跨行業的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建設,鼓勵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發展共同配送等物流配送組織新模式。(交通運輸部、商務部、郵政局、發展改革委)支持物流(快遞)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等物流設施建設,鼓勵社區物業、村級信息服務站(點)、便利店等提供快件派送服務。支持快遞服務網路向農村地區延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商務部、郵政局、農業部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推進電子商務與物流快遞協同發展。(財政部、商務部、郵政局)鼓勵學校、快遞企業、第三方主體因地制宜加強合作,通過設置智能快件箱或快件收發室、委託校園郵政局所代為投遞、建立共同配送站點等方式,促進快遞進校園。(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郵政局、商務部、教育部)根據執法需求,研究推動被監管人員生活物資電子商務和智能配送。(司法部)有條件的城市應將配套建設物流(快遞)配送站、智能終端設施納入城市社區發展規劃,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和物流(快遞)企業對網路購物商品包裝物進行回收和循環利用。(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十八)規范物流配送車輛管理。各
地區要按照有關規定,推動城市配送車輛的標准化、專業化發展;制定並實施城市配送用汽車、電動三輪車等車輛管理辦法,強化城市配送運力需求管理,保障配送
車輛的便利通行;鼓勵採用清潔能源車輛開展物流(快遞)配送業務,支持充電、加氣等設施建設;合理規劃物流(快遞)配送車輛通行路線和貨物裝卸搬運地點。
對物流(快遞)配送車輛採取通行證管理的城市,應明確管理部門、公開准入條件、引入社會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十九)合理布局物流倉儲設施。完善倉儲建設標准體系,鼓勵現代化倉儲設施建設,加強偏遠地區倉儲設施建設。(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安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林業局)各地區要在城鄉規劃中合理規劃布局物流倉儲用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供地計劃中合理安排倉儲建設用地,引導社會資本進行倉儲設施投資建設或再利用,嚴禁擅自改變物流倉儲用地性質。(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鼓勵物流(快遞)企業發展「倉配一體化」服務。(商務部、郵政局)
六、提升對外開放水平
(二十)加強電子商務國際合作。積
極發起或參與多雙邊或區域關於電子商務規則的談判和交流合作,研究建立我國與國際認可組織的互認機制,依託我國認證認可制度和體系,完善電子商務企業和商
品的合格評定機制,提升國際組織和機構對我國電子商務企業和商品認證結果的認可程度,力爭國際電子商務規制制定的主動權和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話語權。(商務部、質檢總局)
(二十一)提升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效率。積極推進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檢驗檢疫、結匯、繳進口稅等關鍵環節「單一窗口」綜合服務體系建設,簡化與完善跨境電子商務貨物返修與退運通關流程,提高通關效率。(海關總署、財政部、稅務總局、質檢總局、外匯局)探索建立跨境電子商務貨物負面清單、風險監測制度,完善跨境電子商務貨物通關與檢驗檢疫監管模式,建立跨境電子商務及相關物流企業誠信分類管理制度,防止疫病疫情傳入、外來有害生物入侵和物種資源流失。(海關總署、質檢總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大力支持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先行先試,盡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加快在全國范圍推廣。(商務部、發展改革委)
(二十二)推動電子商務走出去。抓緊研究制定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商務部、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外匯局)鼓勵國家政策性銀行在業務范圍內加大對電子商務企業境外投資並購的貸款支持,研究制定針對電子商務企業境外上市的規范管理政策。(人民銀行、證監會、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簡化電子商務企業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手續,拓寬其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及變更登記業務辦理渠道。(外匯局)支
持電子商務企業建立海外營銷渠道,創立自有品牌。各駐外機構應加大對電子商務企業走出去的服務力度。進一步開放面向港澳台地區的電子商務市場,推動設立海
峽兩岸電子商務經濟合作實驗區。鼓勵發展面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電子商務合作,擴大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點,建立政府、企業、專家等各個層面的對話機
制,發起和主導電子商務多邊合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七、構築安全保障防線
(二十三)保障電子商務網路安全。電
子商務企業要按照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規范和技術標准相關要求,採用安全可控的信息設備和網路安全產品,建設完善網路安全防護體系、數據資源安全管理
體系和網路安全應急處置體系,鼓勵電子商務企業獲得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提高自身信息安全管理水平。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加強與網路安全專業服務機構、相關
管理部門的合作,共享網路安全威脅預警信息,消除網路安全隱患,共同防範網路攻擊破壞、竊取公民個人信息等違法犯罪活動。(公安部、國家認監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密碼局)
(二十四)確保電子商務交易安全。研究制定電子商務交易安全管理制度,明確電子商務交易各方的安全責任和義務。(工商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建立電子認證信任體系,促進電子認證機構數字證書交叉互認和數字證書應用的互聯互通,推廣數字證書在電子商務交易領域的應用。建立電子合同等電子交易憑證的規范管理機制,確保網路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加強電子商務交易各方信息保護,保障電子商務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密碼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二十五)預防和打擊電子商務領域違法犯罪。電
子商務企業要切實履行違禁品信息巡查清理、交易記錄及日誌留存、違法犯罪線索報告等責任和義務,加強對銷售管制商品網路商戶的資格審查和對異常交易、非法
交易的監控,防範電子商務在線支付給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洗錢等便利,並為打擊網路違法犯罪提供技術支持。加強電子商務企業與相關管理部門的協作配合,建立跨
機構合作機制,加大對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網路盜竊、網路詐騙、網上非法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公安部、工商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八、健全支撐體系
(二十六)健全法規標准體系。加快推進電子商務法立法進程,研究制定或適時修訂相關法規,明確電子票據、電子合同、電子檢驗檢疫報告和證書、各類電子交易憑證等的法律效力,作為處理相關業務的合法憑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制定適合電子商務特點的投訴管理制度,制定基於統一產品編碼的電子商務交易產品質量信息發布規范,建立電子商務糾紛解決和產品質量擔保責任機制。(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逐步推行電子發票和電子會計檔案,完善相關技術標准和規章制度。(稅務總局、財政部、檔案局、國家標准委)建立完善電子商務統計制度,擴大電子商務統計的覆蓋面,增強統計的及時性、真實性。(統計局、商務部)統一線上線下的商品編碼標識,完善電子商務標准規范體系,研究電子商務基礎性關鍵標准,積極主導和參與制定電子商務國際標准。(國家標准委、商務部)
(二十七)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電子商務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動電子商務企業信用信息公開。推進人口、法人、商標和產品質量等信息資源向電子商務企業和信用服務機構開放,逐步降低查詢及利用成本。(工商總局、商務部、公安部、質檢總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促進電子商務信用信息與社會其他領域相關信息的交換共享,推動電子商務信用評價,建立健全電子商務領域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商務部)推動電子商務領域應用網路身份證,完善網店實名制,鼓勵發展社會化的電子商務網站可信認證服務。(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發展電子商務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務,完善電子商務信用服務保障制度,推動信用調查、信用評估、信用擔保等第三方信用服務和產品在電子商務中的推廣應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
(二十八)強化科技與教育支撐。開
展電子商務基礎理論、發展規律研究。加強電子商務領域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智能交易等核心關鍵技術研究開發。實施網路定製服務、網路平台服務、網路交
易服務、網路貿易服務、網路交易保障服務技術研發與應用示範工程。強化產學研結合的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建設。鼓勵企業組建產學研協同
創新聯盟。探索建立電子商務學科體系,引導高等院校加強電子商務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為電子商務發展提供更多的高層次復合型專門人才。(科技部、教育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建立預防網路詐騙、保障交易安全、保護個人信息等相關知識的宣傳與服務機制。(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
(二十九)協調推動區域電子商務發展。各地區要把電子商務列入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按照國家有關區域發展規劃和對外經貿合作戰略,立足城市產業發展特點和優勢,引導各類電子商務業態和功能聚集,推動電子商務產業統籌協調、錯位發展。推動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示範基地建設。(有關地方人民政府)依託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加快開展電子商務法規政策創新和試點示範工作,為國家制定電子商務相關法規和政策提供實踐依據。加強對中西部和東北地區電子商務示範城市的支持與指導。(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落實本意見提出的各項任務,於2015年底前研究出台具體政策。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
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部門要完善電子商務跨部門協調工作機制,研究重大問題,加強指導和服務。有關社會機構
要充分發揮自身監督作用,推動行業自律和服務創新。相關部門、社團組織及企業要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密切協作,開拓創新,共同推動建立規范有序、社會共
治、輻射全球的電子商務大市場,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國務院
2015年5月4日
9. 中國電子商務十二五發展規劃什麼時候發布的
2012年3月27日
10. 十二五規劃建議全文
還沒對外發布,等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