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有規定做活動獎品不超多少金額嗎
法律沒有規定做活動獎品不超多少金額,法律規定的是抽獎式的有獎活動,最高獎金額不得超過五萬,至於其他非抽獎式的有獎活動,法律並沒有規定,單項獎品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三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有獎銷售:
(一)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二)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
(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千元。
(1)法律對做促銷活動獎金的限制擴展閱讀: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七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採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下列單位或者個人,以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
(一)交易相對方的工作人員;
(二)受交易相對方委託辦理相關事務的單位或者個人;
(三)利用職權或者影響力影響交易的單位或者個人。
經營者在交易活動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對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間人支付傭金。經營者向交易相對方支付折扣、向中間人支付傭金的,應當如實入賬。接受折扣、傭金的經營者也應當如實入賬。
經營者的工作人員進行賄賂的,應當認定為經營者的行為;但是,經營者有證據證明該工作人員的行為與為經營者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無關的除外。
第十條規定,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設獎的種類、兌獎條件、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獎;
(二)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萬元。
2. 促銷商品活動不能超過5000元相關法律法規
您好!具體規定抄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謝謝!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十三條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有獎銷售:
(一)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二)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
(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千元。
3. 抽獎活動有什麼法律法規的限制嗎
法律法規對抽獎活動的限制: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十三條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有獎銷售:
(一)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二)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
(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千元。
4. 抽獎促銷合法么有相關的法律條文么
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關於禁止有獎銷售活動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對版有獎銷售活動進權行了詳細規定,抽獎式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以非現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經濟利益作為獎勵的,按照同期市場同類商品或者服務的正常價格折算其金額。所以,抽獎促銷是否合法要看一個獎項的獎勵金額是否超過5000元。低於5000的合法,反之則為不合法。要受到工商處罰的。
5. 請問抽獎活動有什麼法律法規的限制嗎
法律法規對抽獎活動的限制: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回法》
答第十三條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有獎銷售:
(一)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二)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
(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千元。
6. 急!20分,想辦促銷活動搞抽獎但是工商那邊對獎品和獎金都有限制(5000),大家想想辦法幫幫我!
你的獎項是不是與銷售有關。你可以把抽獎的方式變為免費。銷售獲取抽獎機會,把回這個化解開,答要麼就是,把中獎的獎分割成5000一個的,然後,中獎者或產生連續中獎,來規避《反不正當競爭法》這個我做過。很好化解的。
7. 法律有沒有規定有獎活動的獎品最高價值多少
一般是5000元吧.但是一些特殊的除外(比如政府發行的福利彩票).
8. 商業促銷抽獎活動需要公布中獎率嗎法律有無硬性規定
需要公布的,法律有硬性規定,具體如下:
《關於禁止有獎銷售活動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有獎銷售,是指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附帶性地向購買者提供物品、金錢或者其他經濟上的利益的行為。包括:獎勵所有購買者的附贈式有獎銷售和獎勵部分購買者的抽獎式有獎銷售。
凡以抽簽、搖號等帶有偶然性的方法決定購買者是否中獎的,均屬於抽獎方式。
經政府或者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批準的有獎募捐及其他彩票發售活動,不適用本規定。
第六條 經營者舉辦有獎銷售,應當向購買者明示其所設獎的種類、中獎概率、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種類、兌獎時間、方式等事項。屬於非現場即時開獎的抽獎式有獎銷售,告知事項還應當包括開獎的時間、地點、方式和通知中獎者的時間、方式。
經營者對已經向公眾明示的前款事項不得變更。
在銷售現場即時開獎的有獎銷售活動,對超過五百元以上獎的兌獎情況,經營者應當隨時向購買者明示。
(8)法律對做促銷活動獎金的限制擴展閱讀:
違規有獎銷售的法律責任:
《關於禁止有獎銷售活動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
第七條違反本規定第六條,隱瞞事實真相的,視為欺騙性有獎銷售,比照前款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十條 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設獎的種類、兌獎條件、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獎;
(二)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萬元。
第二十二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進行有獎銷售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