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為何說相關部門應加強對電商平台的監管
據報道,消費者「海淘」本是為了購買國外高質量商品,但不少消費者投訴時常買到假貨,版被網友戲稱為海淘「坑」權,但是在現行國際規則下,消費者在國內直接從海外商家購買商品,只能以個人行李、郵件等非貿易方式入境,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政府的有效監管,造成稅收流失和貿易統計缺失。
鄭州相關負責人表示,既減少了消費者收貨的等待時間,降低了物流成本,又實現了稅收征管、貿易統計、質量追溯等政府監管,還把跨境消費產業鏈拉回到國內,促進了跨境電商平台企業的發展。
希望相關政策的落實可以實現海淘的安全便捷!
❷ 目前我國針對網購平台的監管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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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網上零售額逾9萬億元,網購投訴同比增長126.2%
網上買買買 安全第一條(大數據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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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雙11」電商大促、「雙12」購物節銷售火爆,拉近供需對接,凸顯市場強大活力。在網路消費快速發展的同時,產品虛假宣傳、泄露用戶隱私等問題也隨之而來。針對這些新問題如何實現有效監管?未來還需採取哪些措施減少消費者煩惱、進一步釋放網路消費潛力?
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6月,我國網路購物用戶規模達6.39億,較2018年底增長2871萬,占網民整體的74.8%。據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全年網上零售額90065億元,比上年增長23.9%。網路消費發展至今,出現了哪些新現象?針對網購中的新問題,監管跟上了嗎?
790多萬條
「雙11」期間中消協收集消費維權類信息
「退貨早已寄出,但退款遲遲不到賬。」楊先生在某網店購入一台顯示器,收貨後發現功能達不到預期,便提交退貨處理。在完成退貨3天後,楊先生還沒收到退款,便咨詢電商平台客服,得知平台已將1930元退回網店。
楊先生聯系網店要求退款,但是網店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託。楊先生無奈之下向「電子商務消費糾紛調解平台」投訴,終於拿到了退款。
楊先生的經歷並不是個案。2018年,全國市場監管部門共受理網路購物投訴168.20萬件,同比增長126.2%。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布的《2018年度中國電子商務用戶體驗與投訴監測報告》顯示,退款、退換貨等問題是全國網路消費投訴的熱點。特別是在6月、11月、12月,受電商平台「6·18」「雙11」「雙12」營銷活動影響,消費者退款難、退換貨難等投訴明顯增多。
根據商務大數據監測主要電子商務平台的數據,今年11月1日至11日,全國網路零售額超過8700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26.7%。與此同時,今年「雙11」期間,中國消費者協會共收集相關消費維權類信息790多萬條,主要涉及產品質量問題、預售、退貨霸王條款、價格套路和促銷陷阱、信息騷擾等方面。
「社群電商、小程序、網紅直播銷售等呈現快速增長趨勢,發生消費糾紛的概率相對較高,各種電商平台的規范化管理還有待進一步提升。」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研究院院長李鳴濤認為,新業態、新模式給網路消費維權工作帶來新挑戰。特別是今年,直播帶貨在「雙11」全面爆發,成為各大電商重點營銷板塊。但同時,網紅帶貨「翻車」,引發了對直播虛假宣傳、質量問題、售後服務跟不上、數據造假等問題的質疑。
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電子商務法設立了「電子商務爭議解決」專章,正在制定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擬對網路購物無理由退貨制度進行細化。中國社會科學評價研究院院長荊林波表示:「未來應制定電子商務法的實施細則,進一步提高操作性。同時,還要發揮中消協等社會組織的作用,加強網路交易服務商的治理等。」
❸ 政府在電子商務監管涉及哪些內容
對認證機構的管理主要是通過對設立的條件、撤消或者頒發許可證等營業回資格而進行審批監督;同答時,還要針對其資產和財務狀況定期審查,以免發生財務危機,對其信息披露與保密情況、安全系統運行情況等方面進行不定期或定期監督檢查。
電子商務安全不僅涉及到電子商務公司、企業、消費者的利益,而且更加廣泛地涉及經濟、政治、國防、文化等諸多方面,關繫到國家的安全、主權和社會的穩定。電子商務安全策略確保電子商務的快速、健康地發展。電子商務安全是目前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只有解決了電子商務安全,保障了市場主體的利益,才能得到網路用戶的認可和參與,電子商務自身也才能得到快速、健康地發展。
❹ 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在電子商務監管中發揮什麼作用
電子商務是一種高度發達的市場經濟形式,它的公平競爭秩序需要法制化的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在電子商務活動中發揮監管作用。
(一)電子商務急需確認網上經營者的身份
市場經濟首先要劃分出交易各方的責、權、利後。才能進行交易,而劃分責、權、利的前提就是確定每個參加交易的當事人的身份。作為發達市場經濟形式的電子商務,十分強調對網上經營者的身份確認。除此之外,由於電子商務多是在交易雙方事先不了解、其間不見面的過程中完成的,也使得准確核實網上經營者的合法身份變得更加重要。當前由於各類相關措施跟不上,對網上經營者的身份確認已經成為制約電子商務進一步發展的瓶頸。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長期監管企業戶口,有著完整的企業檔案和相應的執法手段,長期以來在有形市場中很好地完成了確認經營者身份的任務。以此為基礎,工商部門自然成為幫助電子商務突破確認經營者身份瓶頸的合理人選。
(二)電子商務急需政府機關認定其經營行為的合法性
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企業的經營范圍進行了嚴格的控制。但是在當前電子商務中這一規則很少被嚴格地遵守,多數網上經營者都在或多或少迴避這一問題。網上經營者這些行為多數不是出於故意破壞經濟秩序的目的,它的發生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對此,各級政府機關也不約而同地採取了謹慎態度和不輕易表態的「半默許」方針,給網路更多的發展空間。但是,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僅僅靠「半默許」是不夠的,長期、普遍存在這樣大量的違規行為對各方面都是有害的:投資者、經營者、消費者會因為經營行為的合法性不明確而承擔巨大的風險,增加機會成本;電子商務的市場化、法制化的過程也會因此受到制約。同時,政府機關的權威性也受到了負面的影響。目前這一問題亟待解決,而解決這一問題的最佳候選人之一就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三)電子商務急需公平競爭秩序
當前電子商務中許多問題直接出現在了工商部門熟悉的領域,比如對廣告的管理、對合同的管理、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打擊等等,這就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入電子商務後留下了很大的監管空間。同時。由於目前在電子商務中新事物的不斷涌現還造成了不少行政管理的空白,工商部門因此還可能拓寬一些監管領域,比如增進網站的透明度、防護網路安全、制定網上各行業自律規則等等。隨著電子商務市場化,原有不少行業主管部門必將逐步放寬對企業具體行為的管理,取而代之的將是一些更具普遍意義的行政管理規則,對此,工商部門更是大有可為。
❺ 請問什麼平台能監管電商平台
國家工商總局
❻ 怎麼投訴電商平台
投訴電商平台可撥打12315。對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路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的投訴,由其住所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處理。對平台內經營者的投訴,由其實際經營地或者平台經營者住所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處理。
投訴內容應當符合平台要求的格式,事實清楚、實事求是,並根據平台和處理單位要求提供電話號碼和其他有效聯系方式,以便市場監管部門在處理時可以及時與投訴人取得聯系。
按《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規定具有處理許可權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自收到投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告知投訴人。
12315的歷史:
1999年3月15 日,為了切實解決廣大消費者"投訴難"的問題,及時、方便、快捷受理消費者訴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原信息產業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國統一開通了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專用電話。全國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以12315電話為依託,建立了以現代信息技術為主要手段,集受理、查處、監管為一體,覆蓋全國城鄉的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服務網路。
2019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發布《市場監管總局關於整合建設12315行政執法體系更好服務市場監管執法的意見》。2020年底前,原工商、質檢、食品葯品、物價、知識產權等投訴舉報熱線電話,即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等將統一整合為12315熱線,以12315一個號碼對外提供市場監管投訴舉報服務。
以上內容參考全國12315平台-投訴須知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12315
❼ 如何更好的運用《網路交易管理辦法》監管電商企業
國家工來商總局發布源了《網路交易管理辦法》(60號令),自2015年3月15日起實施。《辦法》加強了對消費者的保護力度,加大了電子商務企業的責任和義務。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辦法》明確適用范圍為對互聯網(含移動互聯網)上的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進行規范,不包括電視購物、電話購物等。
第二,《辦法》明確了電子商務市場准入規則,即從事電子商務的主體只有實名制自然人或者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企業,不得無照經營;對於從事平台類電子商務的,只能是依法登記的企業法人。
第三,強化了電子商務企業的法律責任,例如,規定開展自營業務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必須以顯著方式對平台自營部分和其他經營者經營部分予以區分和標注。
第四,加強了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例如,新設第十六條即「網購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
❽ 中國各大電商平台,究竟由什麼部門在監管
每個電商平台當然是有互聯網,還有工商局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