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實施標准 旅遊電子商務網站建設技術規范
旅遊電子商務網站建設技術規范包括網站的布局、框架、資料庫、路徑標准化等等!
所需注意事項很多!在這里建議少走彎路,使用針對旅遊建站的旅遊cms系統,並且能夠支持網站二次開發的系統,可根據自己需求進行二次開發,市面相對成熟的旅遊cms系統應該是思途cms系統了!
『貳』 電子商務法三審為規范電子商務市場需做到哪幾點
電子商務法三審 ,為規范電子商務市場需做到這幾點。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上述規定修改為:本法所稱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路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與此同時,為規范電子商務經營者競爭行為,一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地方、部門、社會公眾建議,明確禁止電子商務經菅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電子商務平台經菅者限制平台內經營者在其他平台上開展經營活動的行為。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作以下修改:
一是,增加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因其技術優勢、用戶數量、對相關行業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經菅者對該電子商務經營者在交易上的依賴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
二是,將第三十條修改為,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不得利用服務協議、交易規則以及技術等手段,對平台內經營者在平台內的交易、交易價格以及與其他經營者的交易等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或者向平台內經營者收取不合理費用。另一項修改是關於自然人經營者的登記。草案二次審議稿第十一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但是,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銷售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工商登記的除外。澎湃新聞注意到,在草案起草、審議和徵求意見中,針對上述問題一直存在兩種意見。
一種意見認為,應當要求所有個人經營者辦理登記;一種意見建議明確,除須取得行政許可的經營活動外,個人經營者免於辦理登記。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研究認為,從我國的商事登記和稅收征管制度上總體考慮,並為體現線上線下公平競爭,在本法中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登記,是必要的;同時,實踐中有許多個人經營者交易的頻次低、金額小,法律已要求平台對其身份進行核驗,可不要求其必須辦理登記。據此,建議在第十一條中增加規定,個人從事「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如何進一步強化平台經營者的責任也備受關注。
在這一問題上,一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和部門、社會公眾建議,與侵權責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相銜接,針對電子商務平台對平台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行為不及時採取措施,以及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等情形,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其對消費者的責任。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增加規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台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平台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此外,對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對平台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依法與該平台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與此同時,在有關定向推送、搭售、押金退還等行為和格式合同問題上,還存在諸多不合理的現象,有建議應對此作出有針對性的規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增加以下規定:
一是,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徵向其推銷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徵的選項,尊重和平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是,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
三是,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遇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
四是,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等方式約定消費者支付價款後合同不成立;格式條款等含有該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來源:新華網生活
『叄』 電子商務的技術標准有何意義
網上最多關於這個就是此文章了。
域名基礎知識 商務電子化,已成為加快商務活動中各個環節進程、減少差錯率提高服務質量、降低成本加速資金周轉的重要手段。為了保證商務活動數據或單證能被不同國家、行業貿易夥伴的計算機識別處理,一定要有數據格式的一致約定。這就是電子商務活動中標准化所要解決的問題。
當前我國電子商務技術標准現狀,即電子商務技術標准包含了四個方面的內容:EDI標准、識別卡標准、通訊網路標准和其他相關的標准。目前涉及我國標准約有1250多項。我國把採用國際標准和國外先進標准作業作為一項重要的技術經濟政策積極推行。
1.EDI標准:國際上60年代起就開始研究EDI標准。1987年,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綜合了經過10多年實踐的美國ANSI X.12系列標准和歐洲流行的「貿易數據交換(TDI)」標准,制定了用於行政、商業和運輸的電子數據交換標准(EDI FACT)。該標準的特點,一是包含了貿易中所需的各類信息代碼,適用范圍較廣;二是包括了報文、數據元、復合數據元、數據段、語法等,內容較完整;三是可以根據自己需要進行擴充,應用比較靈活;四是適用於各類計算機和通訊網路。因此,該標准應用廣泛。目前我國已等同轉化為5項國家標准。此外,還按照ISO6422《聯合國貿易單證樣式(UNLK)》、ISO7372《貿易數據元目錄》等同制定了進出口許可證、商業發票、裝箱單、裝運聲明、原產地證明書、單證樣式和代碼位置等8項國家標准。現在EDI FACT標准有170多項,至今在北美地區廣泛應用的美國ANSI X.12系列標准有110項。由於我國EDI標准研究起步晚,需要制定更多的國家標准。根據我國經濟發展需要,積極研究、採用EDI FACT標准和ANSI X.12系列標准。
2.識別卡標准:國際標准化組織(ISO)從80年代開始制定識別卡及其相關設備的標准,至今已頒布了37項。我國於90年代從磁條卡開始進行識別卡的國家標准制定工作。現有6項磁條卡國家標准,基本齊全,等同採用ISO7810《識別卡物理特性》和ISO7811《識別卡記錄技術》系列標准;三項觸點式集成電路卡(IC)國家標准,等同採用ISO7816《識別卡帶接觸件的集成卡》系列標准。另外,有5項國家標准涉及到金融卡及其報文、交易內容,採用了相應的ISO標准。目前,我國尚未將無接觸件集成電路卡、光存儲卡以及使用IC卡金融系統的安全框架等國際標准轉化制定為我國標准。
3.通訊網路標准:通訊網路是電子商務活動的基礎,目前國際上廣泛應用的有MHS電子郵政系統和美國Internet電子郵政系統。前者遵循ISO、IEC、CCITT聯合制定(個別是單獨制定)的開放系統互聯(OSI)系列標准,後者執行美國的ARPA Internet系列標准。這兩套標准雖然可兼容,但還有差異。因此,我國制定通訊網路國家標准時,主要採用OSI標准,但不要考慮ARPA Internet標准。現在我國有146項網路環境國家標准,其中有99項標准分別採用ISO、IEC標准,佔67.8%。我國現有的網路環境國家標准還不配套。如網路管理,我國僅有2項國家標准,而ISO/IEC有40多項標准。其中系統管理、管理信息機構、系統間信息交換是我國標准空白。
這里需指出,數據加密、密鑰管理、數據簽名等安全要素,已有國際標准草案,需要我們追蹤,及時等同地轉化為我國標准。通訊、網路設備標准約有380項,其中123項採用IEC、CCITT等標准佔32%。微波通訊、衛星通訊、移動通訊等方面的國家標准中採用國際標准比例較低,如衛星通訊18項國家標准中採用國際標準的僅一項。信息傳輸介質國家標准較多。以光纖通訊電纜為例,有53項國家標准,其中45項採用IEC、CCITT標准,8項涉及到進網要求,視我國情況而定,故沒有採用。
4.其他相關標准:與電子商務活動有關的標准,有術語、信息分類和代碼、計算機設備、軟體工程、安全保密等標准,約有440項國家標准,其中採用ISO標準的有164項,佔37%。這些相關標准中許多標准僅描述我國特有的信息,如民族代碼,漢字點陣模集等,因此不能也不應該採用外國標准。
綜上所述,我國電子商務技術標准,一是起步晚,EDI等領域內的技術標准工作在90年代才開始的;二是標准未成體系,EDI標准、EDI FACT有170項,ANSI X.12有110項,我國僅有13項,其中租賃計劃詢價單、稅務情況報告等還是空白;三是積極採用國際標准,90年代前制定的電子商務國家標准約有600項,採用國際標准佔30%;90年代制定的電子商務國家標准約650項,採用國際標准佔50%。這表明我國進一步重視電子商務標準的國際化
『肆』 關於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意見的正文
商務部關於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意見
商改發〔2007〕49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現就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隨著信息技術的進步和互聯網的普及,我國電子商務持續快速發展,在繁榮國內市場、擴大居民消費、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等方面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時,我國電子商務發展還處於起步階段,整體應用水平比較低,交易環境有待改善,社會公眾對電子商務的認知度和認可度有待提高,電子商務信息披露、資金支付和商品交付等行為還有待規范。因此,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引導交易參與方規范各類市場行為,是防範市場風險、化解交易矛盾、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的客觀需要,也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二、規范電子商務信息傳播行為,優化網路交易環境
規范網路交易各方的信息發布和傳遞行為,提高各類商務信息的合法性、安全性、真實性、完整性、時效性和便捷性。
(一)規范電子商務信息發布內容。提倡在線交易的真實身份,引導交易各方如實發布商品及服務信息,保存交易記錄信息,並對難以確認和不可預測的風險信息予以聲明。防範和制止交易各方在線發布危險化學品、槍支、毒品等違禁品以及色情等非法服務的交易信息。
(二)規范電子商務信息傳播方式。引導企業合法地運用網路伺服器平台、電子郵件、網路廣告、搜索引擎推廣等方式發布和傳遞商務信息。防範和制止惡意鏈接、干擾性郵件、隱性網路廣告等不當宣傳方式。
(三)維護交易信息安全。引導電子商務企業建立健全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制度,採取有效的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企業信息保密措施和用戶信息安全措施,防範和制止利用互聯網盜取商業秘密和提供用戶信息給第三方以牟取利益的行為。
(四)保障信息的有效傳播。鼓勵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形式便捷、更新迅速的信息服務,防範和制止阻礙消費者查詢商品信息和自由選擇商品的行為,保障商家和客戶之間信息交流的及時順暢。
(五)打擊電子商務領域的欺詐行為。協同有關部門打擊電子商務活動中存在的虛假宣傳、質量欺詐等行為。藉助各類渠道、資源和力量,防範和制止利用網路發布虛假或不完整信息、欺騙或誤導消費者的行為,保障商品(服務)的質量、性能、規格、價格等交易信息的真實准確。
三、規范電子商務交易行為,促進網路市場和諧有序
提倡合法規范、公平公正的網上營銷、電子簽約和售後服務等行為,防範和化解電子商務中的各類交易糾紛。
(一)規范用戶注冊和會員發展行為。引導電子商務企業以合法、公開、透明的方式吸引用戶注冊、發展會員,防範和制止以收取高額費用或購買商品為前提條件的發展會員行為,杜絕以互聯網為隱蔽手段的傳銷行為。鼓勵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提供者以實名注冊為條件提供網上店鋪開設服務,建立交易安全保障與備份制度,發現並及時警示交易風險。
(二)規范各類網上促銷行為。引導電子商務企業在開展網上促銷活動時將促銷方式、規則、期限、商品范圍以及相關限制性條件等促銷內容在網站上公開發布。防範和制止在網上折價促銷、網上贈品促銷、積分促銷、網上點擊抽獎、網上聯合促銷等活動中出現的虛構原價、實物不符、拖延發放贈品和幕後操作等現象。
(三)規范電子簽約行為。引導電子商務企業制定合法公正的用戶協議,確定與用戶之間的權利與義務,並保證用戶在接受協議前能夠便利完整地閱知其內容。防範和制止以欺詐、惡意串通等不法手段促成協議簽訂的行為。提倡企業在修改用戶協議時,提前以有效方式通知用戶,並註明修改原因和變動內容。
(四)規范網上拍賣經營行為。規范網上拍賣方以及交易平台服務提供方的經營行為,引導經營者遵守《拍賣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准確、清晰、完整地表述拍賣標的,制定公平合理的網上拍賣規則條款。
(五)規范電子商務售後服務行為。引導電子商務企業建立健全、公開發布並嚴格執行售後服務和換貨退貨制度。防範和制止企業逃避售後責任、拖延換貨和拒不受理退貨的行為,維護網上購物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四、規范電子支付行為,保障資金流動安全
提倡合法規范、穩妥安全的電子支付,防範電子商務的資金結算和流轉風險。
(一)規范交易方之間的電子支付行為。增強交易參與方的支付安全意識,規范網上支付、電話支付、移動支付等電子支付行為。引導企業採取有效的技術和管理措施,保障支付密碼和財務數據安全,形成可靠、便捷的在線資金結算體系,降低結算成本和支付費用,提高資金周轉效率。
(二)規范第三方電子支付服務行為。加強行業自律,倡導合法運營,防範電子支付交易服務風險。引導電子支付行業規范運營管理,建立商家信用記錄、交易數據保存、內部信息加密和業務流程監管制度,採取有效的爭議和差錯處理方式,形成支付安全的技術和體制保障。引導第三方電子支付服務機構提高行業信譽,謹慎穩健運營,防止盲目擴張和無序競爭,確保用戶資金安全。
(三)防範電子支付金融風險。規范電子支付非銀行金融服務,防範網上非法金融交易活動。加強對沉澱資金的流動性管理,防範和制止以電子支付為手段的惡意佔壓資金、非法套現和轉移資金以及非法融資行為。協同金融、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研究電子支付中虛擬貨幣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統一市場問題,規范虛擬貨幣的流通秩序。
五、規范電子商務商品配送行為,健全物流支撐體系
規范和改善電子商務企業的商品配送行為,提高物流服務的准確性和及時性。
(一)規范商品配送行為。提倡電子商務企業通過網站信息查詢、郵件提醒、電話通知等有效方式,實時通告配送信息,明確交貨方式和時間。引導電子商務企業嚴格遵守商品訂單和交易協議,防範和制止配送延誤、實物不符、額外收取運費等行為。提倡電子商務企業在因不可預知和控制的情況影響商品送達時,及時主動與購買方協商補救方式,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二)提高商品配送能力。建立和完善適應電子商務需要的物流配送體系,促進物流配送信息系統與電子商務的結合,充分發揮信息技術優勢,挖掘社會儲運資源潛力,提高物流信息採集、分析、整合、調度的效率和物流運輸的實載率。引導與鼓勵企業開展第三方物流服務平台建設,逐步建立面向網上商戶的社會化、專業化的物流配送機構,形成覆蓋各行業的物流配送網路體系,提高響應能力和配送效率。
六、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保障措施
(一)面向社會公眾加強宣傳引導。積極利用各種渠道,充分發揮主流媒體的輿論宣傳導向作用,形成有效的電子商務宣傳引導機制。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電子商務宣傳普及活動,進一步提高公眾對電子商務的認知水平,增強參與意識和風險防範意識。對電子商務領域出現的不法企業和行為,依法及時予以取締和曝光。
(二)推動電子商務法律和政策體系建設。針對信息技術手段與傳統流通方式相結合的新形勢、新特點、新問題,推動《電子簽名法》、《合同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等政策措施在電子商務領域的貫徹落實,優化電子商務發展的法制和政策環境。
(三)建立健全電子商務標准體系。組織和支持行業協會、企業、科研機構研究制訂各類電子商務技術標准、經營管理和服務規范,建立健全電子商務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體系。引導企業增強標准化意識,積極進行電子商務技術和管理的標准化建設。
(四)加快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群眾監督相結合,建立健全電子商務信用體系。鼓勵企業和行業協會積極參與,建立科學、合理、權威、公正的信用服務機構。將電子商務交易雙方信用信息納入商務領域信用信息系統,逐步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子商務信用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實現信用數據的動態採集、處理和交換,形成有效的企業與個人信用監督約束機制。
七、加強組織領導
(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地方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建立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組織保障體系和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落實目標任務。緊密結合地方和行業實際,研究制定促進本地區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實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制訂電子商務統計分析標准,建立電子商務應用績效調研機制和重點企業聯系機制,加強對電子商務企業的促進扶持和規范引導,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促進我國電子商務又好又快地發展。
(二)發揮骨幹企業的示範引導作用。推動電子商務骨幹企業的發展,帶動整個行業的規范發展。開展電子商務規范化水平的測評工作,針對具有顯著代表性的骨幹企業,研究整理成熟運作模式和優秀解決方案,交流推廣發展電子商務的好經驗、好做法。
(三)推進中小電子商務企業規范發展。提高中小電子商務企業規范發展意識,鼓勵企業之間公平競爭,促進中小電子商務企業提高管理水平、規范市場行為。鼓勵中小電子商務企業發展社區便民服務,提高社區商業服務網路化和信息化水平。
(四)重視和發揮中介組織作用。充分發揮電子商務中介組織、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做好信息服務和政策引導,幫助電子商務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促進我國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五)加強電子商務人才培養。加強與有關院校和科研機構的合作,促進電子商務理論研究,搞好學科體系建設。鼓勵企業培養適應電子商務研究開發、應用推廣需要的技術和管理人才。積極開展電子商務國內培訓和國際交流,提高管理人員素質,建立健全專業化電子商務管理人才隊伍。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伍』 電子商務規范化的前提是什麼
簡單說,完善的電子商務法律制度、安全、方便的網路環境以及人與人之間的誠信道德。
『陸』 電子商務應滿足哪些基本安全要求
電子商務安全要素 1.有效性
電子商務作為貿易的一種形式,其信息的有效性將直接關繫到個人、企業或國家的經濟利益和聲譽。因此,要對網路故障、操作錯誤、應用程序錯誤、硬體故障、系統軟體錯誤及計算機病毒所產生的潛在威脅加以控制和預防,以保證貿易數據在確定的時刻、確定的地點是有效的。
2.機密性
電子商務作為貿易的一種手段,其信息直接代表著個人、企業或國家的商業機密。電子商務是建立在一個較為開放的網路環境上的,維護商業機密是電子商務全面推廣應用的重要保障。
3.完整性
電子商務簡化了貿易過程,減少了人為的干預,同時也帶來維護貿易各方商業信息的完整、統一的問題。貿易各方信息的完整性將影響到貿易各方的交易和經營策略,保持貿易各方信息的完整性是電子商務應用的基礎。
4.可靠性
電子商務直接關繫到貿易雙方的商業交易,如何確定要進行交易的貿易方是保證電子商務順利進行的關鍵。 5.即需性
即需性是防止延遲或拒絕服務,即需安全威脅的目的就在於破壞正常的計算機處理或完全拒絕服務。 6.身份認證
指交易雙方可以相互確認彼此的真實身份,確認對方就是本次交易中所稱的真正交易方。。 二、電子商務交易安全技術 1.加密技術
加密技術是一種主動的信息安全防範措施,其原理是利用一定的加密演算法,將明文轉換成為無意義的密文,阻止非法用戶理解原始數據,從而確保數據的保密性。 2.認證技術
安全認證的主要作用是進行信息認證。 3.安全認證協議
目前電子商務中有兩種安全認證協議被廣泛使用,即安全套接層SSL協議和安全電子交易SET協議。
『柒』 電子商務法如何對電商進行規范
據報道,自2013年啟動立法以來,電子商務法草案就一直備受各界關注,自2013年啟動立法程序以內來,電子商務立法至容今已歷時4年,在這期間,電子商務領域日新月異,新業態新技術層出不窮。
目前新業態的發展不足以對電子商務法立法框架造成沖擊,電子商務法制定過程中時刻注意保持定義的開放性,使它能夠容納電商領域新出現的商業模式,電子商務法最根本的目的是要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
希望電子商務法可以早日實施!
『捌』 電子商務對電腦技術要求高不高
電子商務分很多種類,一般電子商務會按照分類或是職位進行對電腦技術的要求,一般有:
一,設計類,會對內存與硬碟要求比較高;
二,程序設計類,對於硬碟要求高;
三,一般的客服,整理資料類的,一般的電腦也就夠用了。
『玖』 電子商務的要求有哪些
基本的要求是建設自己的網站,首先是要建設一個基於互連網技術的平台,回具備交易功能和結答算功能以及物流在途監視功能,具備籌資融資功能和異地質保書列印功能,具備市場行情查詢功能和網上競拍功能,具備網上密室洽談功能和合同生成功能,具備貨源供應和鋼鐵產線生產能力鏈接功能,具備特殊品種特殊需求反饋研發解決功能。然後是建立或者鏈接遍布主要供貨地點的物流園區。還要鏈接和綁定物流配送團隊。只有這樣才是真正的電子商務平台平台。
『拾』 電子商務所涉及的技術類型和標准有哪些
電子商務技術復類型:
(1)全制球商務網路與通信技術
(2)商務資料庫技術
(3)商務軟體技術
(4)商務技能技術
電子商務技術標准:
(1)電子數據交換(EDI)標准
(2)識別卡標准
(3)通信網路標准
(4)其他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