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活動應急預案怎麼寫
要寫明時間地點,活動流程也就是這次活動的經過,最重要的還要回寫明參加人數還有活動經答費預算。注意事項就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了,安全預案一般寫明活動可能出現的隱患,室內就要註明安全出口啊,沒火裝置等等的位置,若是在室外就要註明車輛安排,一輛車的載人人數還有車輛路線以及路邊的安全隱患目的地的地形以及對可能發生的災難的解決方法。
Ⅱ 超市出現擁擠至人死亡政府有哪些規定
超市作為一個消費場所,有責任在任何時候保持良好的購物次序和安全的購物環境。也就是說,如果超市地面濕滑、有水,導致消費者摔倒,超市也是要承擔相應責任的,但不是完全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北京市商業零售經營單位促銷活動管理規定>
第六條商業零售經營單位舉辦促銷活動,應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現場秩序維護和人員疏導措施、車輛的停放和疏導措施
第七條促銷活動舉辦期間,商業零售經營單位應當落實各項安全措施,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安全檢查和巡查工作,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工作人員維護現場秩序,當消費者相對聚集時,商業零售經營單位應當採取有效的控制和疏散措施,確保安全
第十四條商業零售經營單位舉辦促銷活動存在事故隱患的,有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全部或部分停止促銷活動
第三十九條,旅店、飯店、影劇院、娛樂場、運動場、展覽館或者其他供社會公眾活動的場所的經營管理人員,違反安全規定,致使該場所發生安全事故危險,經公安機關責任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