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電子商務的技術標准有何意義
網上最多關於這個就是此文章了。
域名基礎知識 商務電子化,已成為加快商務活動中各個環節進程、減少差錯率提高服務質量、降低成本加速資金周轉的重要手段。為了保證商務活動數據或單證能被不同國家、行業貿易夥伴的計算機識別處理,一定要有數據格式的一致約定。這就是電子商務活動中標准化所要解決的問題。
當前我國電子商務技術標准現狀,即電子商務技術標准包含了四個方面的內容:EDI標准、識別卡標准、通訊網路標准和其他相關的標准。目前涉及我國標准約有1250多項。我國把採用國際標准和國外先進標准作業作為一項重要的技術經濟政策積極推行。
1.EDI標准:國際上60年代起就開始研究EDI標准。1987年,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綜合了經過10多年實踐的美國ANSI X.12系列標准和歐洲流行的「貿易數據交換(TDI)」標准,制定了用於行政、商業和運輸的電子數據交換標准(EDI FACT)。該標準的特點,一是包含了貿易中所需的各類信息代碼,適用范圍較廣;二是包括了報文、數據元、復合數據元、數據段、語法等,內容較完整;三是可以根據自己需要進行擴充,應用比較靈活;四是適用於各類計算機和通訊網路。因此,該標准應用廣泛。目前我國已等同轉化為5項國家標准。此外,還按照ISO6422《聯合國貿易單證樣式(UNLK)》、ISO7372《貿易數據元目錄》等同制定了進出口許可證、商業發票、裝箱單、裝運聲明、原產地證明書、單證樣式和代碼位置等8項國家標准。現在EDI FACT標准有170多項,至今在北美地區廣泛應用的美國ANSI X.12系列標准有110項。由於我國EDI標准研究起步晚,需要制定更多的國家標准。根據我國經濟發展需要,積極研究、採用EDI FACT標准和ANSI X.12系列標准。
2.識別卡標准:國際標准化組織(ISO)從80年代開始制定識別卡及其相關設備的標准,至今已頒布了37項。我國於90年代從磁條卡開始進行識別卡的國家標准制定工作。現有6項磁條卡國家標准,基本齊全,等同採用ISO7810《識別卡物理特性》和ISO7811《識別卡記錄技術》系列標准;三項觸點式集成電路卡(IC)國家標准,等同採用ISO7816《識別卡帶接觸件的集成卡》系列標准。另外,有5項國家標准涉及到金融卡及其報文、交易內容,採用了相應的ISO標准。目前,我國尚未將無接觸件集成電路卡、光存儲卡以及使用IC卡金融系統的安全框架等國際標准轉化制定為我國標准。
3.通訊網路標准:通訊網路是電子商務活動的基礎,目前國際上廣泛應用的有MHS電子郵政系統和美國Internet電子郵政系統。前者遵循ISO、IEC、CCITT聯合制定(個別是單獨制定)的開放系統互聯(OSI)系列標准,後者執行美國的ARPA Internet系列標准。這兩套標准雖然可兼容,但還有差異。因此,我國制定通訊網路國家標准時,主要採用OSI標准,但不要考慮ARPA Internet標准。現在我國有146項網路環境國家標准,其中有99項標准分別採用ISO、IEC標准,佔67.8%。我國現有的網路環境國家標准還不配套。如網路管理,我國僅有2項國家標准,而ISO/IEC有40多項標准。其中系統管理、管理信息機構、系統間信息交換是我國標准空白。
這里需指出,數據加密、密鑰管理、數據簽名等安全要素,已有國際標准草案,需要我們追蹤,及時等同地轉化為我國標准。通訊、網路設備標准約有380項,其中123項採用IEC、CCITT等標准佔32%。微波通訊、衛星通訊、移動通訊等方面的國家標准中採用國際標准比例較低,如衛星通訊18項國家標准中採用國際標準的僅一項。信息傳輸介質國家標准較多。以光纖通訊電纜為例,有53項國家標准,其中45項採用IEC、CCITT標准,8項涉及到進網要求,視我國情況而定,故沒有採用。
4.其他相關標准:與電子商務活動有關的標准,有術語、信息分類和代碼、計算機設備、軟體工程、安全保密等標准,約有440項國家標准,其中採用ISO標準的有164項,佔37%。這些相關標准中許多標准僅描述我國特有的信息,如民族代碼,漢字點陣模集等,因此不能也不應該採用外國標准。
綜上所述,我國電子商務技術標准,一是起步晚,EDI等領域內的技術標准工作在90年代才開始的;二是標准未成體系,EDI標准、EDI FACT有170項,ANSI X.12有110項,我國僅有13項,其中租賃計劃詢價單、稅務情況報告等還是空白;三是積極採用國際標准,90年代前制定的電子商務國家標准約有600項,採用國際標准佔30%;90年代制定的電子商務國家標准約650項,採用國際標准佔50%。這表明我國進一步重視電子商務標準的國際化
⑵ 美團餓了么等類型電子商務公司業務標准化流程
電商業務流程標准化
目前面對日益上漲的勞動力成本,以及不斷上升的原材料價格等問題,很多傳統企業面臨著轉型升級的壓力,於是相當一部分傳統企業紛紛嘗試開展電子商務來降低成本、拓展營銷和創新商業模式。企業轉型升級本質上是對自身流程與標準的升級轉化,使得生產、銷售以及管理環節都更加高效。電子商務運營要想助力於企業整體運營,則需要規范化電子商務業務流程,以適應企業升級的需要。
中國的電子商務雖然起步較晚,但是仍在不斷發展壯大中,近兩年迎來了爆發期及轉型期。2013年中國電子商務市場交易規模達10.2萬億,同比2012年的8.5萬億增長了29.9%。而目前電子商務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進入規模性發展階段,正在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新引擎。伴隨著電子商務在各領域應用的不斷拓展和深化,業務流程外包行業方興未艾。
囿於多種條件的限制與自身因素,中國電子商務的發展與歐美日等電子商務流程已實現標准化的發達國家仍存在著較大的差距。國內電子商務企業要想達到國外企業的能力水平,必須要形成自己規范的作業流程並逐漸形成標准。
電子商務領域中,完整的電子商務業務操作系統可以全面整合企業上下游供應鏈,幫助企業實現企業管理信息化和電子商務化的有機融合。在電商領域,倉儲物流環節靠系統建立標准與流程,同時庫存管理系統與物流配送系統都需要專業化操作。與傳統物流流程相比,電商物流不單慈肆餼觥W魑誒嚇頻娜痰繾由濤褳獍襠討唬順ば糯鐫繚�2010年就推出了一種全新的倉儲管理系統——WMS系統。該系統可實現與企業資源管理ERP、電商業務、財務管理等系統無縫銜接,成為企業供應鏈或物流一體化管理的關鍵點。
WMS系統是在電商生態下開發研製的,更加利於電商企業的發展。除了物流配送環節, 興長信達還自主研發了一整套專為傳統品牌企業提供全程電子商務服務支持的系統——PEC平台,打通了電子商務的整條供應鏈,在電子商務服務外包這一行業中形成了自己的業務操作系統。
中國的電子商務仍在蓬勃發展中,業務外包流程的規范化、標准化也在深入發展中。中國業務外包企業在互聯網大環境下面臨著機遇和挑戰,要不斷加強自己的技術研發與創新能力,同時也要形成自身的核心競爭力,加快行業標準的確立與提高。
⑶ 電子商務法中的標准化交易合約指什麼
我是電商領域的創業者,正巧看到電商法的這個部分,上網查點資料看到這個問題。雖然不是職業律師,但對電商行業還算有點了解,也有法學學士學位。
電商法中「不得採取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不得進行標准化合約交易。」這裡面提到的「集中競價、做市商和標准化合約交易」雖然是證券和期貨領域中的常用詞彙,但出現在電商法中,我們就不能簡單的理解為其只是在「證券和期貨」等特定商品標的的交易中的行為。而且根據語境也能看出,「集中競價、做市商和標准化合約交易」是指的某種交易方式,而非某特定商品的交易方式。
「集中競價、做市商和標准化合約交易」這幾種交易方式之所以只出現在證券和期貨領域,而在日常其他商品標的的交易中幾乎不存在,主要是因為只有證券和期貨是足夠標準的商品,你買A公司一股股票和我買A公司一股股票,咱倆的權益是完全一樣的;期貨雖然是實物商品,但因為其可以做的極其規范,在「標准化合約」的規范下,也可以認為是足夠標準的,這也是期貨交易可行的基礎之一。
但在普遍的電商領域,能達到這樣標准程度的商品是困難的,至少是規范和界定是困難的,所以電商法直接規定不得採用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
如果電商採用「集中競價」的方式會怎麼樣呢?比如我買一本書,淘寶直接從淘寶網上所有賣這本書的賣家裡找標價最低的賣給我,我沒法看銷量、信用度、買家評論,而直接是系統配單。這種方式顯然是在電商領域不適用的。
如果電商採用「做市商」的方式會怎麼樣呢?還是以那本書為例。淘寶會給出一個收購價,所有賣這本書的賣家如果覺得這個價格能接受就把手裡的書都賣給淘寶;然後淘寶再給出一個高於收購價一些的出售價,所有想買這本書的買家如果覺得出售價可以接受就從淘寶手裡買這本書。這樣買家和賣家中間必須經過一個平台,而且定價權在平台手裡。這樣顯然也是不利於電商發展的。
以上兩種方式就屬於「集中交易」。而「集中交易」的基礎就是要求商品足夠「標准」,所以「標准化合約交易」就是像期貨一樣,把商品標的的各項指標都規范統一,所有商品需要滿足這個「標准化合約」的要求才能交易,而這個「標准化合約」的制定權在平台方手裡,所以也是不利於電商發展的。因而電商法中做出了「不得採取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不得進行標准化合約交易」的規定,本質上是在法律層面杜絕了「集中交易」這類交易模式的可行性,其實際目的在於促進市場競爭,限制平台的權力,增加市場競爭維度,避免陷入價格戰怪圈,避免劣幣驅逐良幣。
以上是我的個人理解,如有錯誤,歡迎斧正。現在電商法還沒有注釋本,回頭出了之後可以再結合看一下以進一步了解。
⑷ 【電子商務概論】 如何理解「EDI是標准化的商業文件在計算機之間從應用到應用的傳送」這句中的「標准化」
不同的業務與標准化的不同的EDI模板文件相對應,比如票據和支付指令可應用EDI820文檔
每種EDI模板文件的格式是標准化的,比如交易信息都包含在ST和SE之間
⑸ 求電子商務標准化的論文一篇
抄
⑹ 標准化工程和電子商務專業哪個前景好一點
建議電子商務,10年內大有作為 電子商務是以信息網路技術為手段,以商品交內換為中心的商務活動;也容可理解為在互聯網(Internet)、企業內部網(Intranet)和增值網(VAN,Value Added Network)上以電子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活動和相關服務的活動,是傳統商業活動各環節的電子化、網路化、信息化。電子商務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廣泛的商業貿易活動中,在網際網路開放的網路環境下,基於瀏覽器/伺服器應用方式,買賣雙方不謀面地進行各種商貿活動,實現消費者的網上購物、商戶之間的網上交易和在線電子支付以及各種商務活動、交易活動、金融活動和相關的綜合服務活動的一種新型的商業運營模式。各國政府、學者、企業界人士根據自己所處的地位和對電子商務參與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給出了許多不同的定義。電子商務分為:ABC、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O2O 等。
⑺ 以電子商務名義開展標准化合約交易活動 由哪個部門查處
《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2〕37號)發布以來,各省級人民政府認真貫徹落實各項工作安排,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部際聯席會議)積極督導各地開展工作,清理整頓工作穩步推進並取得明顯成效。但是,目前部分公司以電子商務名義,採取集合競價、連續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准化合約交易,存在較大風險隱患。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開展清理整頓工作,切實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維護經濟社會穩定。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國發〔2011〕38號、國辦發〔2012〕37號文件要求,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對本地區從事電子商務的公司進行集中檢查,對直接或以會員、代理等方式開展標准化合約交易活動的,應責令停止交易、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無正當理由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或繼續從事違法違規交易的,要依法依規堅決予以取締或關閉。
二、各省級人民政府在清理整頓以電子商務名義開展標准化合約交易活動的過程中,要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參與者資金安全和經濟社會穩定;對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3個月內,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將對有關電子商務公司的檢查、整改和處置情況書面報告部際聯席會議。三、各省級人民政府要按照「總量控制、合理布局、審慎審批」的原則,嚴格控制新設名稱中不帶「交易所」字樣的大宗商品交易場所,將本轄區每季度新設的大宗商品交易場所名單於下季度前10個工作日內匯總報告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四、部際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完善政策規定,加強監督管理,密切協調配合,督促和指導各省級人民政府做好清理整頓工作,禁止以電子商務名義開展標准化合約交易活動。
(一)積極貫徹落實商品現貨市場交易的有關規定,推動其有序轉型、規范發展。(商務部負責)。
(二)對已查處的違規開展標准化合約交易的互聯網站進行處置,加強對標准化合約交易軟體及服務供應商的開發、生產、銷售活動的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三)嚴格執行國發〔2011〕38號和國辦發〔2012〕37號文件規定的設立審批原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以電子商務名義違規開展標准化合約交易活動。(工商總局負責)
(四)及時向銀行業金融機構通報清理整頓情況進展,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依法停止對違規開展標准化合約交易的公司提供開戶、託管、資金劃轉、信貸等金融服務。(銀監會負責)
(五)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做好日常工作,貫徹部際聯席會議各項工作部署,積極督促有關成員單位和省級人民政府落實本通知規定,推動清理整頓工作有序進行。(證監會負責)
⑻ 電子商務標准化工作主要有哪些
標准化工作抄主要指制定標襲准、組織實施標准和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對於企業來說,從原材料進廠到產品生產、銷售等各個環節都要有標准,不僅有技術標准,而且還要有管理標准,工作標准等,即要建立一個完整的標准化體系。做好企業標准化工作,對開發新產品、改善經營管理、調整產品結構、開拓國內外市場等方面能夠發揮重要作用
⑼ 電子商務規范化的前提是什麼
簡單說,完善的電子商務法律制度、安全、方便的網路環境以及人與人之間的誠信道德。
⑽ 電子商務標准體系發分為哪四個部分
電子商務標准可分為基礎技術標准、業務標准、支撐體系標准和監督管理標准四大類別,每一類別可根據具體情況再進行細分。
1 基礎技術標准:該分體系主要包括電子商務基礎性、框架性和通用技術類標准。該分體系可進一步細分為「總體通用」、「軟體技術架構」、「描述技術」、「自動識別與標識技術」以及「網路協議」五部分;
2 業務標准:該分體系主要指與商務活動直接相關的各類業務和應用標准,包括商務活動的語義單元、信息實體、信息流和業務流程等方面的標准。該分體系既包括各行業和領域通用的業務標准,又包括特定行業和領域專用的業務標准。按照標准化的一般原理,該分體系可進一步細分為「信息分類編碼」、「數據元」、「元數據」、「單證格式」、「流程與介面」和「注冊維護」六部分;
3 支撐體系標准:該分體系主要解決電子商務的各類支撐體系建設的標准化問題。按照國務院2號文《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加快電子商務發展必須建立健全在線支付、信用服務、現代物流、安全認證四大支撐體系。因此,該分體系可進一步細分為「在線支付」、「信用服務」、「現代物流」、和「安全認證」四部分;
4 監督管理標准:該分體系主要包括規范電子商務中的各種主體和客體對象(比如企業、人員、服務、服務平台、軟體等)的行為、質量、統計、評價和功能測試等方面的標准。這類標准對於進一步提高電子商務交易總量,提高服務水平,擴大服務規模,拓寬服務內容,規范服務模式具有重要的作用。該分體系可進一步細分為「服務質量」、「統計評價」和「符合性測試」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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