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河北阜平縣商務局主抓甚麼工作
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訂全縣商務發展戰略和實施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經濟全球化、 區域經濟合作、 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二) 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准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現代會展、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三) 擬訂全縣內貿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提出國內外資金投向我縣市場體系建設的建議,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四) 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訂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負責商務行政綜合執法工作,推進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五) 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六) 負責全縣商品進出口管理工作,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承擔機電產品進出口及進口國際招標、加工貿易、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不含棉花)進出口計劃,規范對外貿易經營秩序,推進貿易便利化,推進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設,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七)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糧食流通和糧食儲備的規定和辦法及應急保障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保障全縣糧食供應安全,承擔糧食縣長負責制下有關糧食流通的具體實施工作。擬定全縣糧食行業、糧食流通和糧食儲備的中長期規劃,指導企業糧食儲備工作,完善地方儲備糧體系,協調國家、省、地方儲備糧的收購、儲存、 調運等工作,提出地方儲備的收儲和動用建議,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研究制定全縣糧食供應應急預案,並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八) 組織實施全縣糧食宏觀調控和總量平衡,建立和發展與外地產糧區之間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指導全縣糧食市場建設,協同有關部門管好糧油市場,規范市場行為。監督全縣各地執行糧食購銷政策,負責全縣糧食餘缺和糧食品種調劑,指導和實施訂單糧食,為農民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組織實施對社會糧食流通的宏觀管理,對國家糧食購銷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審核糧食收購、批發企業的資格認定。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糧食質量標准監督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糧食行業的執法檢查工作。負責保障全縣城鎮居民和軍隊糧食供應,指導災區、移民及缺糧、貧困地區糧食供應工作。制訂全縣糧食倉儲、加工設施、農村網點的建設規劃並監督管理。指導全縣糧食系統的安全管理工作。(九) 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和管理國家糧食倉儲、流通設施建設資金和糧食收購資金的封閉運行,協同有關部門監管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負責省、地方儲備糧的利息和費用補貼的管理及撥付工作,負責下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及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 承擔會計報表匯編和行業統計工作。(十) 研究和提出全縣繭絲綢行業發展政策建議,制定全縣繭絲綢行業發展規劃,調控繅絲、絹紡加工規模。負責蠶繭收烘布局的規劃、繭站設定、蠶繭收購、蠶絲經營的管理和經濟指標綜合統計工作。(十一) 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准化,按分工承擔涉外知識產權相關工作,依法監督全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十二) 牽頭擬訂全縣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十三) 貫徹執行國家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參與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系中的有關事務,建立和發展與國(境)外政府經濟部門的經濟合作。(十四) 承擔全縣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參與開展反壟斷調查,承辦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十五) 指導、協調、管理全縣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審批或轉報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研究提出改善投資環境的建議,指導、協調投資促進工作,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的有關進出口工作。(十六) 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和執行促進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援外工程和境外就業等,依法審核、轉報縣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和機構(不含金融企業)並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全縣對外援助項目和接受境外對我縣的無償援助和贈款。(十七) 貫徹實施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指導我縣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貿易工作,協調港、澳、台商投資管理工作,組織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濟交流和合作活動。(十八) 歸口管理全縣經貿外事活動,按照有關規定審核申報經貿出訪團組及人員,承擔外國商務團組及經貿人員訪問我縣的邀請事務,聯系我縣駐外經濟商務機構、國際經濟組織及外國駐我縣商務機構,組織與指導全縣各類企業參加經貿方面的境內外交易會。(十九) 受縣政府委託,指導和管理縣貿促會(國際商會)、指導有關商會、協會的相關工作。(二十) 指導和管理下屬企業的工作,負責商貿系統改制企業的善後和穩定工作。(二十一) 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② 商務局是做什麼的
1、貫徹執行國家商貿流通、餐飲服務、糧食、對外貿易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提出全縣商貿流通、糧食流通、進出口貿易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擬定葯品流通發展、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的規劃和政策。
2、負責推進商貿流通業、商貿服務業發展,擬訂開拓市場、促進消費的政策措施;提出培育商貿流通大企業、促進商貿流通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准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3、承擔組織實施重要商品市場調控和流通管理的責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的儲備管理工作。
4、負責城鄉商貿統籌發展工作,擬訂商貿流通發展中長期規劃、商品市場規劃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承擔城鄉統籌商貿網路體系建設工作,推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
5、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責任。擬訂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商貿流通業的行政執法監管和商務舉報投訴受理,參與打擊商業欺詐等工作。
6、承擔商貿流通業監督管理的責任。按有關規定對汽車流通、舊貨流通、拍賣、典當、租賃、木材節約、再生資源回收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液化石油氣、散裝水泥、酒類等重要商品經營的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7、負責推進進出口貿易發展,擬訂進出口貿易中長期規劃,提出促進進出口貿易的政策建議;指導協調全縣進出口貿易業務;負責國際援助、對外技術合作、對外工程承包、對外勞務合作。
(2)縣商務局促銷活動信息簡報擴展閱讀
主要職能:
(一)負責商務部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和行政監察工作。
(二)開展黨紀教育,提高黨員幹部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三)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作出維護黨紀的決定。
(四)開展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廉政監督;對同級和下級黨的委員會進行監督;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五)受理檢舉和控告,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檢查和處理違紀違規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民主權利不受侵犯。
(六)推動商務部紀檢幹部隊伍建設。
(七)承辦上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部門交辦的任務。
③ 商務局是干什麼的
中國商務局主要是擬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起草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草案及制定部門規章。
主要職責:
(一)擬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起草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草案及制定部門規章,提出我國經濟貿易法規之間及其與國際經貿條約、協定之間的銜接意見,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准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負責研究擬定葯品流通行業發展的規劃、政策和相關標准,推進葯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葯品流通企業改革,推動現代葯品流通方式的發展。
(七)負責制定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八)擬訂並執行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准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依法頒發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件。
(九)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擬訂我國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牽頭負責多雙邊經貿對外談判,協調談判意見並簽署和監督執行有關文件,建立多雙邊政府間經濟和貿易聯系機制並組織相關工作,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系中的重要事務,管理同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
根據授權代表我國政府處理與世界貿易組織的關系,牽頭承擔我國在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的談判和貿易政策審議、爭端解決、通報咨詢等工作,負責對外經濟貿易協調工作。
(十一)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國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十二)宏觀指導全國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依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指導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規范對外招商引資活動,指導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蘇州工業園區、邊境經濟合作區的有關工作。
(十三)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制定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核准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
(十四)負責對外援助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援助政策和方案,推進援外方式改革,編制對外援助計劃、確定對外援助項目並組織實施,管理具有政府對外援助性質資金的使用,管理多雙邊對中國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中國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五)牽頭擬訂並執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部門和台灣地區受權機構進行經貿磋商並簽署有關文件,負責內地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商貿聯絡機制工作,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處理多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
(十六)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開展多雙邊競爭政策交流與合作。
(十七)指導我國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常駐聯合國和有關國際組織經貿代表機構以及駐外經濟商務機構的有關工作,負責經貿業務指導、隊伍建設、人員選派;聯系國際多邊經貿組織駐中國機構和外國駐中國官方商務機構。
(十八)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④ 商務局就是糧食局
商務局與糧食局是兩個不同的單位,
地方商務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
合作、招商引資和旅遊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區相應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規定、辦法和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區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特許經營、代理制等現代流通方式,指導流通行業管理工作。
(三)研究擬訂全區規范流通領域市場體系及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措施。負責組織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協調開展專項整治行為,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全區流通領域商品質量、計量和標準的監督檢查,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全區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四)起草全區商品流通和餐飲、住宿等服務業的行業管理的標准、市場准入及實施細則;調查研究流通行業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負責對生豬定點屠宰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服務業的行業管理;配合市商務局加強對報廢汽車管理和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按有關規定配合市商務局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活動和對食用鹽、成品油、潤滑油、酒類、煙草類流通
進行監督管理。
(五)執行國家制定的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品商品配額招標政策;負責對外貿易有關項目的選定、申報和指導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的管理工作;負責國家、
省、市下達的關系國計民生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及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劃的實施;指導、協調全區各類進出口企業、進出口業務和加工貿易業務,研究、推廣國際貿易新方式。
(六)負責監督管理全區技術進出口,協調全區內外貿易科技發展、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及出口市場的開拓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區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全區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八)指導全區外商投資工作;分析研究全區外商投資情況;對外發布全區重點招商項目;跟蹤、調度重點招商項目並督促落實;依法審批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規定的變更事項;為外商投資提供政策法規、業務咨詢服務。督促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和履行合同、章程的情況;負責協助處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負責全區外商投資企業中產
品出口、先進技術型企業的推薦和考核;參與區級開發園區(基,地)的有關工作。 .
(九)負責全區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全區對外經濟合作的規定和管理辦法;負責指導和監督金區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境外投資、設計咨詢等業務;負責指導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的經營資格認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國際經濟援助和受援助項目的歸口管理工作。
(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擬訂市場運行及調控的措施和建議,組織協調市場運行的有關重大問題;負責.「菜籃子」商品的流通監督管理工作;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
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
(十一)擬訂全區市場體系建設整體規劃,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規范商業設施投資的准入程序,研究提出全區商品市場、商業網點、物流設施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市場體系標准,推進商品流通市場的標准化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工作;指導城市商業體系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工作;指導城市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指導商品市場、物流設施的培育、建設和發展;負責重要商品市場、大型商業設施,物流設施建設項目的論證、評審工作,協調解決建設和運行管理中
的有關問題。
(十二)擬訂全區國內橫向經濟聯合和經濟協作的規定、想法和經濟協作的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和協調全區區域經濟合作、招商引資及資金、物資、經濟技術協作、信息交流等工作;參與全區重大經濟技術協作與橫向經濟聯合項目的立項審核和申報;協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地區間重大經濟合作項目的考察、論證、洽談、簽定協議和跟蹤服務工作;負責全區的境外對口支援工作;跟蹤調度重點外來投資(區外境內)項目,並督促落實;負責協助處理外來投資企業(區外境內)投訴工作。
(十三)負責組織參與各級商務部門和區政府舉辦的內外貿易促銷活動和招商引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活動;負責組織、指導以雙清區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內外貿易和招商引資等商務活動,負麥管理以區政府名義騁請的全球商務代理。
(十四)負責全區招離引資中的合同外資、到位外資、市外境內、省外境內到位資金、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經營、外貿進出口、外經合作、社會消費品銷售等統計工作和信息發布;指導金區流通領域信息網路中電子商務建設;指導和聯系全區各類商貿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
(十五)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旅遊工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配合市旅遊局對轄區內旅遊景點和相關行業的管理,積極推進為市民提供假日休閑旅遊的農家樂游等新的旅遊開發方式。
(十六)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地方糧食局的職能:
1、貫徹執行中央、省關於糧食流通和糧食儲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市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進出口總量計劃和收儲、動用市級儲備糧的建議;指導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
2、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統計和全社會糧食供需平衡調查工作;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制定完善全市糧食應急預案,並負責提出啟動建議。
3、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全市糧食流通宏觀調控,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准和糧食儲存、運輸技術規范;負責糧食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4、負責全市糧食系統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設工作;起草全市糧食流通和市級儲備糧管理的有關政策並監督執行;制訂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
5、負責市級儲備糧的行政管理,研究提出市級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進出口總量計劃,負責市級儲備糧輪換計劃的下達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市級儲備糧的庫存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負責落實和管理省上下達我市的省級儲備糧油。
6、依法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資格的審批和核查工作。
7、負責全市糧食市場、糧食基礎設施的規劃布局及建設。
8、負責全市糧食行業財務及專項資金管理工作。
9、組織安排和協調保障部隊、災區庫區移民和缺糧貧困地區糧食供應。
10、承辦市政府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⑤ 商務局和工商局有沒有區別
商務局和工商局兩者區別很大,管轄不同事務。工商局主要是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等事務,而商務局主要負責全縣的招商引資、內外貿易、商貿流通等。
主要工作職責區別:
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工作職責: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登記、備案和保護。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商標注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十四)領導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商務局工作職責 :
1、貫徹執行對外經濟貿易和吸收外資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區實際,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和吸收外來投資的政策、意見,並組織實施。
2、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制定本區對外經濟貿易的發展計劃、實施辦法;負責全區招商引資和出口貿易的統計工作,監督、分析全區對外經貿宏觀運行情況;負責海外市場開拓和貿易促進工作。
3、擬定全區招商引資的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招商項目庫,編制招商計劃,組織開展對外招商、談判等活動,負責外來投資項目的咨詢代理。指導鄉鎮、系統的招商工作。
4、核准國家規定許可權以內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按規定許可權審核、核准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其變更;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和合同、章程的情況;管理和協調外商投訴工作。
5、按照有關規定,協助企業辦理外經貿經營權、生產企業自營權,並對其備案登記;協助上級部門管理出口商品配額和進出口商品許可證,研究和推廣國際貿易慣例、通行規則及各種新貿易方式(含電子商務);依法負責對外反傾銷、反補貼及保障措施中有關的事務,指導協調外國對涉及我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應訴;指導出口廣告宣傳。
6、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本區在海外設立貿易機構、企業和常駐辦事機構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利用外國政府貸款的申報;指導和管理境外勞務輸出。負責來料加工貿易、轉口貿易和補償貿易等貿易業務的指導、協調、審批及管理。
7、負責全區橫向聯合和經濟技術協作的日常事務,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區大型經濟技術合作活動,推動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經濟技術聯合。
8、歸口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協會、中國貿促會海陵支會(海陵商會)工作,並對其進行管理。
參考:工商局網路
http://ke..com/view/309808.htm?fromtitle=工商局&fromid=1971236&type=syn
參考:泰州市商務局
http://swj.tzhl.gov.cn/art/2012/7/2/art_3959_117508.html
⑥ 商務局就是糧食局嗎
商務局與糧食局是兩個不同的單位,
地方商務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
合作、招商引資和旅遊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區相應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規定、辦法和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區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特許經營、代理制等現代流通方式,指導流通行業管理工作。
(三)
研究擬訂全區規范流通領域市場體系及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措施。負責組織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協調開展專項整治行為,會同有關部門
加強全區流通領域商品質量、計量和標準的監督檢查,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全區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
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四)起草全區商品流通和餐飲、住宿等服務業的行業管理的標准、市場准入及實施細則;調查研究流通行業重大問題,提
出對策建議;負責對生豬定點屠宰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服務業的行業管理;配合市商務局加強對報廢汽車管理和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按有關規定配合市商務局對拍
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活動和對食用鹽、成品油、潤滑油、酒類、煙草類流通
進行監督管理。
(五)執行國家制定的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品商品配額招標政策;負責對外貿易有關項目的選定、申報和指導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的管理工作;負責國家、
省、市下達的關系國計民生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及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劃的實施;指導、協調全區各類進出口企業、進出口業務和加工貿易業務,研究、推廣國際貿易新方式。
(六)負責監督管理全區技術進出口,協調全區內外貿易科技發展、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及出口市場的開拓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區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全區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八)
指導全區外商投資工作;分析研究全區外商投資情況;對外發布全區重點招商項目;跟蹤、調度重點招商項目並督促落實;依法審批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
律規定的變更事項;為外商投資提供政策法規、業務咨詢服務。督促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和履行合同、章程的情況;負責協助處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
負責全區外商投資企業中產
品出口、先進技術型企業的推薦和考核;參與區級開發園區(基,地)的有關工作。 .
(九)負責全區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全區對外經濟合作的規定和管理辦法;負責指導和監督金區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境外投資、設計咨詢等業務;負責指導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的經營資格認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國際經濟援助和受援助項目的歸口管理工作。
(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擬訂市場運行及調控的措施和建議,組織協調市場運行的有關重大問題;負責.「菜籃子」商品的流通監督管理工作;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
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
(十
一)擬訂全區市場體系建設整體規劃,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規范商業設施投資的准入程序,研究提出全區商品市場、商業網點、物流設施
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市場體系標准,推進商品流通市場的標准化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工作;指導城市商業體系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
市場規劃工作;指導城市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指導商品市場、物流設施的培育、建設和發展;負責重要商品市場、大型商業設施,物流設施建設
項目的論證、評審工作,協調解決建設和運行管理中
的有關問題。
(十二)擬訂全區國內橫向經濟聯合和經濟協作的規定、想法和經濟協作的專項
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和協調全區區域經濟合作、招商引資及資金、物資、經濟技術協作、信息交流等工作;參與全區重大經濟技術協作與橫向經濟聯合項目的立
項審核和申報;協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地區間重大經濟合作項目的考察、論證、洽談、簽定協議和跟蹤服務工作;負責全區的境外對口支援工作;跟蹤調度重點外來投
資(區外境內)項目,並督促落實;負責協助處理外來投資企業(區外境內)投訴工作。
(十三)負責組織參與各級商務部門和區政府舉辦的內外貿易促銷活動和招商引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活動;負責組織、指導以雙清區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內外貿易和招商引資等商務活動,負麥管理以區政府名義騁請的全球商務代理。
(十四)負責全區招離引資中的合同外資、到位外資、市外境內、省外境內到位資金、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經營、外貿進出口、外經合作、社會消費品銷售等統計工作和信息發布;指導金區流通領域信息網路中電子商務建設;指導和聯系全區各類商貿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
(十五)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旅遊工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配合市旅遊局對轄區內旅遊景點和相關行業的管理,積極推進為市民提供假日休閑旅遊的農家樂游等新的旅遊開發方式。
(十六)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地方糧食局的職能:
1、貫徹執行中央、省關於糧食流通和糧食儲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市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進出口總量計劃和收儲、動用市級儲備糧的建議;指導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
2、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統計和全社會糧食供需平衡調查工作;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制定完善全市糧食應急預案,並負責提出啟動建議。
3、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全市糧食流通宏觀調控,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准和糧食儲存、運輸技術規范;負責糧食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4、負責全市糧食系統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設工作;起草全市糧食流通和市級儲備糧管理的有關政策並監督執行;制訂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
5、負責市級儲備糧的行政管理,研究提出市級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進出口總量計劃,負責市級儲備糧輪換計劃的下達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市級儲備糧的庫存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負責落實和管理省上下達我市的省級儲備糧油。
6、依法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資格的審批和核查工作。
7、負責全市糧食市場、糧食基礎設施的規劃布局及建設。
8、負責全市糧食行業財務及專項資金管理工作。
9、組織安排和協調保障部隊、災區庫區移民和缺糧貧困地區糧食供應。
10、承辦市政府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⑦ 商務局管什麼的
主要職責:
一、擬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起草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草案及制定部門規章。
提出我國經濟貿易法規之間及其與國際經貿條約、協定之間的銜接意見,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准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負責制定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擬訂並執行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准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依法頒發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件。
八、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九、擬訂我國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牽頭負責多雙邊經貿對外談判,協調談判意見並簽署和監督執行有關文件,建立多雙邊政府間經濟和貿易聯系機制並組織相關工作。
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系中的重要事務,管理同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根據授權代表我國政府處理與世界貿易組織的關系,牽頭承擔我國在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的談判和貿易政策審議、爭端解決、通報咨詢等工作,負責對外經濟貿易協調工作。
十、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國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十一、宏觀指導全國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依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指導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規范對外招商引資活動,指導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蘇州工業園區、邊境經濟合作區的有關工作。
十二、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制定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核准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
十三、負責對外援助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援助政策和方案,推進援外方式改革,編制對外援助計劃、確定對外援助項目並組織實施,管理具有政府對外援助性質資金的使用,管理多雙邊對中國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中國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四、牽頭擬訂並執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部門和台灣地區受權機構進行經貿磋商並簽署有關文件,負責內地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商貿聯絡機制工作,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處理多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
十五、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開展多雙邊競爭政策交流與合作。
十六、指導我國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常駐聯合國和有關國際組織經貿代表機構以及駐外經濟商務機構的有關工作,負責經貿業務指導、隊伍建設、人員選派;聯系國際多邊經貿組織駐中國機構和外國駐中國官方商務機構。
十七、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7)縣商務局促銷活動信息簡報擴展閱讀:
市場秩序司主要職能:
一、牽頭協調全國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的相關工作,提出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的工作實施建議;建立健全相關預警、督查督辦和評估考核體系。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
二、負責推進整頓規范市場秩序長效機制建設,提出立法建議;承擔部門間執法協調,密切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促進監管信息共享;負責建設和管理市場秩序舉報投訴服務網路。
三、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參與組織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商業欺詐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四、牽頭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領域市場秩序整頓規范工作,擬訂規范市場秩序相關政策,規范商貿企業交易行為,促進公平交易、有序競爭。
五、負責推進商貿領域行政執法,制定規范執法的相關制度,開展執法檢查。
六、參與社會信用制度建設,組織開展誠信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的誠信守法意識和識假防騙能力,發揮新聞輿論和社會監督的作用。
七、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制定發展規劃,組織擬訂相關規章和標准,實施商務信用分類監管,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
八、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九、指導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市場秩序規范、商務信用行政執法和隊伍等工作。
十、承擔葯品流通相關管理工作,擬訂葯品流通的規章、標准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生豬屠宰管理工作。
十二、起草規范各類無固定地點銷售發展的規章,對內資直銷進行監督管理。
十三、牽頭組織規范零售企業促銷行為及零售商、供應商建立公平的交易關系。
十四、牽頭流通領域食品安全行業管理及追溯體系建設相關工作。
十五、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廳(國際貿易談判代表秘書局)主要職能:
一、 擬訂部工作制度,負責部政務運轉,督促檢查部年度工作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負責機構職責相關工作,協調部政務,協助部領導了解掌握全面工作情況。
三、辦理黨中央、國務院等上級機關的交辦事項,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
四、管理商務部會議,承擔部黨組會議、部務會議和重要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督辦會議議決事項。
五、負責部政務和機要值班;承擔部黨組、部領導的秘書工作和部級老幹部的秘書服務工作;辦理部長接待日有關事宜。
六、擬訂部公文、印章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部公文核稿工作。
七、負責部政務信息工作;編輯、發行《中國對外經濟貿易文告》。
八、在辦公廳設立商務部新聞辦公室;負責新聞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管理部各類出版物。
九、負責商務部保密、檔案、密碼管理、信訪工作。
十、在辦公廳設立商務部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商務領域應急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聯絡工作,承擔部地方聯系機制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與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履行職責相關的政務工作。
十三、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場運行和消費促進司(國家繭絲綢協調辦公室)主要職能:
一、擬訂有關市場運行調節的規章、標准並組織實施。
二、牽頭負責市場商品運行統計工作和監測體系,建立統計指標體系,採集市場運行數據,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研究提出市場運行和調控方面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解決市場運行的有關重大問題。
三、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商品流通管理,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邊銷茶、小包裝食品等)儲備的管理和市場調控。
四、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負責提出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負責組織重要商品產銷銜接,協調解決農副產品買難賣難問題。
五、組織指導「三綠工程」,負責「菜籃子」商品流通的行業指導和管理。
六、承擔酒類流通相關管理工作,擬訂酒類流通的規章、標准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七、擬訂繭絲綢行業規劃和發展政策,協調行業發展,組織開拓國內外市場,組織實施國家廠絲儲備。
八、規范成品油流通,按有關規定對原油、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協調管理企業商業石油庫存的運營。
九、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⑧ 工作簡報的範文
簡 報
第一期
區工、青、婦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2009年4月10日
區總工會、區團委、區婦聯
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動員大會
為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市、區委「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會議精神,4月9日,區總工會、區團委、區婦聯聯合召開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動員大會,對學習實踐活動進行了安排部署,區委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活動掛點工、青、婦領導何斌、王玲、孫桂萍以及區指導檢查組組長羅來榮等領導出席會議。
動員大會後,區總工會、區團委、區婦聯高度重視此次活動,召開了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成立了學習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制發了《關於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實施方案》、《關於成立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領導小組的通知》等文件。區工、青、婦科學發展觀領導小組組長石霞在動員講話中強調:一是深刻認識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推動群團工作發展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最重要的是要領會科學發展觀的豐富內涵、精神實質和對黃石港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大意義;二是正確認識和處理推進學習實踐活動與做好當前各項工作的關系,把開展學習實踐活動與群團部門全年工作、區委中心工作相結合起來。確保學習實踐活動三個階段的各項工作有機銜接,前後呼應,做到「兩手抓,兩促進,兩不誤」,把學習實踐活動當作推動各項工作的動力,用各項工作的實際成果來衡量和檢驗學習實踐活動的成效;三是強化學習實踐活動保障措施,確保學習實踐活動取得實效。按照黨員幹部受教育,科學發展上水平,人民群眾得實惠的總體要求,牢牢把握解放思想,突出實踐特色,貫徹群眾路線,正面教育為主的原則,著力轉變不適應,不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思想觀念,著力解決影響和制約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確保達到提高認識,解決突出問題,創新工作機制,促進科學發展的目標。
動員大會後,群團機關廣大黨員幹部中產生了強烈反響。大家一致認為,這次動員大會的召開表明了區工、青、婦領導班子的高度重視和抓好學習實踐活動的堅強決心,給廣大黨員幹部鼓足了干勁,為突出群團特色扎實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奠定了扎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