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內衣專賣店促銷方案
內衣想來長期吸引顧客需源要的是質量·價格·專業。
單一吸引顧客,一般都只有大海報·促銷就可以了。其實促銷也只有讓利`,送禮而已。看你的店面地址是否人氣旺了,人氣旺就好做了,不旺的地方就要多做點廣告了。
分少!只能說這么多
㈡ 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這樣寫在活動底部違法么
一句最終解釋權的廣告語掩蓋了某些商家欺騙消費者的實質,他們丟掉了商家本來應有的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原則。
㈢ 請問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本店雖有這句話合法嗎有什麼依據
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本店,店家雖然有解釋權,是不合法的。解釋權是以法院認定的公平正義去解釋合同,填補漏洞。不得以解釋權歸店家所有來侵害消費者的權益。
根據《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第十一條經營者與消費者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排除消費者下列權利:
(一)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
(二)請求支付違約金的權利;
(三)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四)解釋格式條款的權利;
(五)就格式條款爭議提起訴訟的權利;
(六)消費者依法應當享有的其他權利。
(3)活動促銷方案解釋權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㈣ 怎麼寫活動策劃書啊 我是新手 誰能幫我寫個基本框架啊
備註:國慶節促銷活動的背景、主題、時間、地點、創意說明、促銷內容、宣傳推廣等促銷創意方案。本促銷案根據區域情況因地制宜,特此說明。
一、促銷方案前期分析
1、2008年自10月起下半年的節日:
A、國慶節;B、感恩節;C、聖誕節;D、元旦節;E、賀歲等
本促銷方案關鍵在於承啟,為建立其它節假日的顧客忠誠與品牌人氣作基礎,作呼應。
二、本次促銷流程如下:
(一)活動背景
如今的鞋業市場競爭,強者愈強,弱者愈弱,能在市場佔住腳的,也算是洗牌留下來的行業精英,但細分一下,店鋪還是有區別的,有些店鋪除了死撐面子之外,虧多賺少,有些把店改小或者改位置或者撤下商場的廳櫃,也有幾個知名的鞋業品牌通過不同定位的「店群」拉動消費,即在縣市中心商圈建立據點,展開營銷上的攻勢,樹立一城領先優勢,氣勢逼人,單店業績也不錯。如果不主動採取促銷拉動,市場份額將會被競爭對手奪走。
(二)、國慶促銷主題
促銷口號:
備用一:迎國慶,健康有禮(你)。。。。。。
備用二:迎國慶,某某皮鞋,與你(禮)同行。。。。。。
主題說明:現在同質化競爭,人們的消費需求不是簡單地停留在同樣的款式同樣的價格上,更體現在人文關懷、品牌感恩上,我們誠然知道,消費者購物是非常現實的,我們不能忽悠我們的上帝,我們在大方地送禮和快樂地賣產品的同時,也要給我們的消費者最真誠的一句關懷,我們的主題口號就是這樣感出的!
(三)、時間
准備階段:2008-09-16至2008-09-28,共9天,促銷活動期間的倉庫盤存、貨源、禮品,廣告宣傳品、報表、信譽單據、人員安排等;還有媒體選擇、室內平面廣告、店堂望聞聽的綜合體驗氣氛塑造等。
執行階段:2008-09-28至2008-10-07,共9天,促銷執行階段,帶動新品暢銷,甩掉不良積品。
總結階段:2008-09-08以後3天內,評估,對於淺色單鞋、部分半涼鞋、過季鞋、滯銷處理鞋等原則上堅決不留尾貨,徹底消滅干凈!通過globrand.com依次的促銷活動(A、國慶節;B、感恩節;C、聖誕節;D、元旦節;E、賀歲等
),按照正常的產品生命周期順利過冬,挺過難關。
(四)、活動地點
XXX省指定專賣店
(五)、促銷內容
方案一:
促銷內容:
凡一次購買正價產品滿198元:
送精品皮具(皮帶或皮夾)+精美雨傘(各一)
凡一次購買正價產品滿388元:
送精美皮具+健康禮品(根據市場選擇)(各一)
說明:具體禮品根據庫存禮品安排
註:活動僅限正價皮鞋,特價鞋除外。
活動時間:2008-09-28至2008-10-07
活動地址:XX縣XX專賣店
在法律允許范圍內,某某集團享有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
方案二:
全場正價鞋會員價後滿288元,送價值30元的現金禮品券一張,憑此券下次購鞋抵用。
註:活動僅限正價皮鞋,特價鞋除外。
活動時間:2008-09-28至2008-10-07
活動地址:XX縣XX專賣店
在法律允許范圍內,某某集團享有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
3、圖片創意主題設計
說明:圖片創意此處略
4、店頭橫幅內容:
備用一:迎國慶,健康有禮(你)。。。。。。
備用二:迎國慶,某某皮鞋,與你(禮)同行。。。。。。
(六)捆綁特價鞋的促銷(表單略)
對現有積壓鞋進行盤點,理出明細,作好品類與價格的結構與檔次區別,理出少數XX元價格起步的過季鞋款,主要是為了達到吸引人氣的目的,製造賣場氛圍。因為店堂有了人氣才能帶動其它正價鞋的銷售。建議大部分特賣價:XXX-XXX元左右,部分鞋款保本甚至虧損銷售,此次促銷以清倉為主要目的。
(七)店鋪促銷預備事宜
預備事項
1、清潔衛生:清掃門頭,擦試玻璃,清潔貨櫃;
2、整理庫房,騰出方便取貨換貨的倉庫位置;
3、執行人員配置:培訓導購人員;
4、產品組織的到位,陳列促銷用品;
5、渲染活動背景,櫥窗促銷海報展示,電視宣傳,傳單分發的落實,製造氣氛;
6、落實現場監控,促銷現場安全的把握;
7、信息收集與傳遞;
8、加大禮品的支持和服務,保證禮品管理的有序進行,監督終端商的促銷禮品落實情況。
等等。
(八)宣傳策略與組織及物料籌備詳見下表:
編制好自己店鋪促銷費用的預算(表單略)
(九)預期目標
1、銷售目標:9天的促銷目標為:最低目標XXX雙(日均XX雙),中間目標XXX(日均XX雙),理想目標XXX(日均XX雙)。
2、現有過季鞋產品清理完畢,釋放不良庫存積壓所帶來的經營風險壓力,同時帶動新品上市的銷售。
3、加速了某某品牌在XXX各縣市的深入過程,增加了某某的新顧客,為冬棉的順利上市奠定基礎。
4、增加了銷量,擴大了市場佔有率。
㈤ 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所有
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所有指在商品介紹的內容存在漏洞或者當事人對商品介紹內容的理解產生分歧的場合,對漏洞或爭議內容作出最後決斷性說明的權力。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發布了《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其中部分內容直指近年來社會反映強烈的經營者利用「霸王條款」損害消搐者合法權益問題,類似「本公司擁有最終解釋權」「客戶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貨」「如遇損壞只賠償同類膠卷」等不平等格式條款被列為違法條款。
2010年11月13日,國家工商總局公布的《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明確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排除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解釋格式條款等六項權利。
按照該辦法,「解釋權歸商家所有」等條款均為無效。該辦法的出台,為規范合同簽訂、維護消費者權益提供了強有力依據,執法人員發現「解釋權歸商家所有」等違法行為時,均可有法可依。
擴展內容: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中均有明確規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更是直接將「本公司擁有最終解釋權」、「客戶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貨」等說法列為違法條款,最高可處以3萬元罰款。
網路-《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