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開辦一個電子商務(B2B)網站 需要辦理《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嗎
如果是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提供有償信息、網上廣告、代製作網頁、電子商務及其它網上應用服務的公司必須辦理《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申請條件
申請辦理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專門從事基礎電信業務的公司,且公司中國有股權或者股份不少於51%;
(二)有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組網技術方案;
(三)有與從事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四)有從事經營活動的場地及相應的資源;
(五)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六)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經營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規定,向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上述相關文件,申請經營的增值電信業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批的,還應當提交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文件。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申請材料
應向信息產業部提交辦理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申請材料有: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經營基礎電信業務的書面申請。內容包括:申請經營電信業務的種類、業務覆蓋范圍、公司名稱、公司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信箱地址等;
(二)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三)公司概況包括其基本情況,擬從事電信業務的機構設置和管理情況、技術力量和經營管理人員情況,與從事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場地、設施等情況;
(四)公司經會計事務所審計的企業法人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或驗資報告及信息產業部規定的其他相關會計資料;
(五)公司業務發展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申請經營電信業務的業務發展和實施計劃、服務項目、業務覆蓋范圍、市場調研分析、收費方案、預期服務質量、投資分析、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分析等;
(六)組網技術方案包括:網路結構、網路規模、網路建設計劃、網路互連方案方案、技術標准、電信設備的配置、電信資源使用方案等;
(七)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和質量保障的措施;
(八)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九)證明企業信譽的有關材料;
應向電信主管部門提交辦理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申請材料有: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書面申請。內容包括:申請電信業務的種類、業務覆蓋范圍、公司名稱、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信箱地址等;
(二)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三)公司概況包括:其基本情況,擬從事增值電信業務的人員、場地和設施等情況;
(四)公司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法人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或驗資報告及電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相關會計資料;
(五)公司章程,其股權結構及股東的有關情況;
(六)公司業務發展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技術方案。包括:申請經營電信業務的業務發展和實施計劃、技術方案、服務項目、業務覆蓋范圍、市場調研與分析、收費方案、預期服務質量、投資分析、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等;
(七)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和質量保障的措施;
(八)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九)證明企業信譽的有關材料;
(十)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依法經營電信業務的承諾書。
申請程序
1、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並於收到申請材料5日內出具《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於收到申請材料5日內出具《行政許可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申請人按照要求交齊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並於收到全部補正材料5日內出具《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
3、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的,應當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許可,並給予警告,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
4、省通信管理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5、准予行政許可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行政許可證件或其他行政許可文書。
6、經營許可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領取,或者由其委託代理人憑委託書領取。
7、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的有效期為5年。
Ⅱ 上海市電子商務行業協會的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上海市電子商務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英文名稱:SHANGHAI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英文縮寫:SECA。)
第二條 本協會依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上海市促進行業協會發展規定》精神組建,為本市從事電子商務的企事業單位(含在本市注冊的外資、中外合資單位)以及其他經濟組織自願組成、實行行業服務和自律管理的跨部門、跨所有制的非營利的行業性社會團體法人。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服務、自律、代表、協調。通過服務會員單位,行業自律,代錶行業整體利益,協調與會員有關的事務,促進上海市電子商務的健康和規范發展。
第四條 本協會的行業業務主管單位是上海市信息化委員會,協會業務主管單位是上海市社會服務局,登記管理機關是上海市社團管理局。本協會同時接受上海市信息化委員會、上海市社會服務局和上海市社團管理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住所和活動地域:上海市。
第二章 任務、業務范圍和活動原則
第六條 本協會的任務是: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就發展電子商務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協助政府制(修)定有關電子商務的政策、法規、標准,並推動其貫徹執行;
(二)開展電子商務領域基本情況調查,向會員及有關部門提供電子商務發展情況,市場發展趨勢及經濟預測等信息,做好信息咨詢服務和政策、技術、產業、市場導向工作,協助政府部門制定電子商務中、長期發展規劃;
(三)積極開展電子商務學術交流;推動電子商務知識的普及教育和技能培訓;開展電子商務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
(四)加強國內外合作與交流,組織或參與國內外電子商務新產品、新技術展覽、展銷,為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服務,推廣適合中國國情的電子商務新技術;
(五)指導企事業單位以客戶為中心,積極參加有關電子商務認證及質量監督活動,提高產品質量、服務質量;
(六)配合政府有關部門,推廣網上創業;
(七)積極開展協會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工作,根據政府部門或企、事業單位委託,為電子商務投資開發項目、可行性方案等提供論證與咨詢;
(八)開發信息資源,編輯出版電子商務書刊、聲像資料;
(九)完善行業規約,禁止不正當競爭,維護知識產權,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十)完成政府或會員委託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 本協會的業務范圍:技術交流、咨詢培訓、中介服務、舉辦會展、出版資料、承辦政府等有關部門委託的事項。
第八條 本協會活動原則:
(一) 本協會按照核準的章程開展活動,遵守國家和上海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 本協會開展活動,誠實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虛作假、不損害國家、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利益;
(三) 本協會不以協會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如以舉辦的經營實體名義開展活動,則不與本行業內的企業爭利;
(四) 本協會開展活動時,遵循「民主集中制」和「自主辦會」原則,做到工作自主、人員自聘、經費自籌。
第三章 會 員
第九條 本協會的會員是單位會員。
第十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本行業同業企業以及其他相關組織;
(二)自願加入本協會;
(三)承認本協會的章程。
第十一條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 由本協會理事會授權秘書處審核同意,並發給會員證。
第十二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享有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本協會舉辦的有關活動;
(三) 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有對本協會工作的知情權、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優先獲得本協會出版的有關書刊和資料。
第十三條 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的決議,服從行規行約,維護行業聲譽與利益;
(二) 完成本協會委託的工作,支持並參加本協會的各項活動;
(三) 按規定繳納會費;
(四) 主動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報表。
第十四條 會員退會應向本協會遞交書面函件,並退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在兩年內無故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由本協會組織且必須參加的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五條 會員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本章程的,經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與會者通過,予以除名並公示。
被除名會員如對理事會的除名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申訴,由理事會審理並作出答復;對有重大社會影響的申訴,理事會難以決定的,可以建議提交會員大會審議。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六條 本協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領導機構的產生和重大事項的決策,須經集體討論,並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決定。
第十七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每屆任期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上海市社會服務局、上海市信息化委員會審查並經市社團管理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或者罷免理事;
(三) 審議決定會費標准;
(四)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決定協會更名、協會終止等重大事項;
(六)需要會員大會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 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會員須指定會員代表一名,代表會員參加會員大會並行使表決權。會員大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會員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代理人應當出示會員單位出具的授權委託書,根據授權范圍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本協會設理事會,理事會經會員大會選舉產生,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幕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理事總數不超過會員總數的三分之一。
理事會任期四年,任期屆滿應當召開會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
第二十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 召集會員大會,向大會提交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二) 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三) 選舉或者罷免本協會會長、副會長;
(四)根據會長的提名,決定秘書長的聘免;
(五) 根據秘書長的提名,決定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免;
(六)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和撤消;
(七) 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十) 決定會員的除名;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可隨時召開。增補理事由理事會提出,須經會員大會選舉。特殊情況下可由理事會補選,但補選理事須經下一次會員大會確認。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會議由會長負責召集和主持。
有三分之一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會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召開理事會會議,會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
理事會會議,應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應當書面委託其他理事代為出席,委託書中應載明授權事項。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會員大會行使第十八條第二款和第三款之職權、理事會行使第二十一條第三款之職權並進行表決,應當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製作會議紀要。理事會的會議紀要應當由出席理事當場審閱、簽名。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會長為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它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機關中也無現任公職。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二)在本協會行業內有較大的影響或較高的聲譽;
(三)最高任職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協會會長、副會長:
(一)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未滿5年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且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三)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社會團體中擔任負責人的,且對該社會團體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社會團體被撤銷之日起未滿5年的;
(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五)在國家機關中有現任公職的。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會長每屆任期與理事會的屆期相同,連任一般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會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會員大會,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各項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領導理事會工作,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四)提名協會秘書長人選;
(五)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條 本協會秘書處是理事會的日常辦事機構。由秘書長主持秘書處日常工作,其任職條件參照第二十六條。秘書處的工作人員應當是專職人員,人事分配製度和社會保障制度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秘書長接受理事會領導,嚴格執行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秘書長應為專職人員。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秘書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四)制訂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同意後組織實施;
(五)向會長和理事會報告工作情況;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應當參加登記管理機關或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崗位培訓,熟悉和了解社會團體法律、法規和政策,努力提高業務能力。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的收入來源:
(一) 會費;
(二)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自願捐贈;
(三) 承辦政府部門委託事項獲得的資助;
(四) 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按照會員大會通過的會費標准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資產來源屬於政府資助及者社會捐贈的部分, 應及時向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報告接受、使用資助、捐贈的有關情況,並公開接受資助人、捐贈人和社會的監督。
與資助人、捐贈人簽訂捐贈協議的,必須按照捐贈協議中約定的用途、方式、期限使用。本協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資助人、捐贈人有權要求本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進行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並報送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六章 終止和程序及廢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發生分立、合並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四十六條 本協會終止,應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四十七條 本協會終止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八條 本協會經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九條 本協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通過以下方式用於公益目的:
(一)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二)發展與上海市電子商務發展相關的事業。
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協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用於公益事業,並向社會公告。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提交會員大會審議通過。會員大會審議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方能生效。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經2008年5月21日第二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表決通過。本章程規定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符,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准。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理事會。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Ⅲ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的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網路營銷專業委員會(PCEM)(以下簡稱「本專業委員會」)的規范運作,促進中國網路營銷的健康發展,依據《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章程》和《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與管理辦法》,特製定本工作條例。
第二條 本專業委員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在《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章程》指定范圍內從事各項活動。
第三條 本專業委員會系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分支機構,其英文名稱為:Profasional Comette for E-Marketing of the China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英文縮寫:PCEM),業務上直接受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的領導,一切行為均須符合《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與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四條 本專業委員會堅持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和民主協商的原則開展各項工作。
第二章
職責與業務范圍
第五條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網路營銷專業委員會(PCEM)系中國網路營銷領域的行業自律性社團分支機構,其職能是:聯合國內有關網路營銷廠商、服務商、應用企業,研究、教育及學術機構,相關媒體和專業人士,普及網路營銷知識,研究、分析、總結網路營銷創新方法、手段和思路,加強網路營銷領域的橫向交流、探討和合作,支持推進企業商業模式創新和互聯網應用水平,支持推動中國網路營銷實踐活動健康發展。
第六條 本專業委員會在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的授權指導下開展如下工作:
普及教育:總結國內外網路營銷領域的實踐創新和理論創新,通過網站、媒體、論文、會議、論壇、評選、培訓、參觀等多種渠道、形式、活動,推動我國網路營銷知識普及和交流,推進中國電子商務進程,特別提升我國傳統企業界的互聯網應用水平。 規范服務:根據我國電子商務、網路營銷領域的發展需要,組織、制定、完善、實施網路營銷服務商的服務項目、服務體系、質量標准、自律公約、發展規范,積極推動網路營銷和諧氛圍建設、誠信體系建設。設立本專業委員會服務、支持、指導、監管的區域性網路營銷服務中心,制定統一體系、統一標准、統一規范,嚴格把關、謹慎發展、認真監督、強化管理,打造網路營銷服務品牌機構; 市場維護:記錄、分析、研究、跟蹤企業具體實施、應用網路營銷的模式、方法及市場行為,通過第三方監督、信息披露等手段及途徑促進網路營銷市場運行環境的良性發展; 樹立標桿:通過表彰網路營銷領域內的先進產品服務廠商、服務機構、實施應用企業及從業人員、專家,帶動網路營銷和諧氛圍、誠信體系、創新品牌的建設; 投訴監督:接受企業、服務商以及公約、規范簽約單位的投訴,協調糾紛處理、維護各方權益、消除不良影響。通過行業自律、第三方監督、風險預警等手段及途徑促進網路營銷和諧氛圍、誠信體系、運行環境的建設; 權益維護:維護網路營銷實施、應用企業的合法權益,組織開展企業投資權益保護、職業道德教育、法律法規培訓工作。 良性競爭:通過開展宣傳、引導、規范、協調工作,規避、處理專業領域內市場惡性競爭行為,確保網路營銷持續、快速、穩定發展。 教育培訓:設立人才標准,大力培養促進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增長所需要的國際化、高素質、復合型網路營銷人才。 代表網路營銷領域內企業表達意見及主張,與政府及協會相關部門積極溝通,完成協會、政府機構、行業企業及其他機構要求完成的行業自律與發展方面的服務工作。 政府部門、中國電子商務協會交辦及會員托辦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專業委員會的會員由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兩種,無論單位會員還是個人會員都是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專業委員會的條件、入會程序、會員享有的權利、履行的義務等均參照《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章程》第三章第八條至第十三條的規定執行。
第四章
組織機構與運作管理
第九條 本專業委員會的組織機構由會員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處等層次組成。
第十條 本專業委員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一條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依據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章程和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與管理辦法,制定和修改本委員會的工作條例; 選舉和罷免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 審議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決定本專業委員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決定終止事宜和本專業委員會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三條 常務委員會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專業委員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常務委員會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在預先提出申請的會員中選舉產生,單位會員的常務委員由該單位推薦。
第十四條 常務委員會的職權是: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預決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決定秘書處輔助工作人員的聘任; 領導本專業委員會開展工作;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 常務委員會的換屆事宜按《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與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常務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七條 常務委員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委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定須經到會常務委員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本專業委員會的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在本專業委員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50周歲;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有一定社團工作經驗;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分;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九條 本專業委員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的任期按《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與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專業委員會將聘請有聲望的專家學者作本會的常年顧問或專家委員,對本專業委員會的各項工作進行專業指導。
第二十一條 本專業委員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召集和主持常務委員會的會議和工作;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代表本專業委員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二條 本專業委員會秘書處是本會的常設辦事機構,設秘書長一名,輔助工作人員若干名。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落實實施第二章第六條規定的各項工作計劃、工作任務; 組織各會員機構開展有益於行業發展和會員利益的各項活動; 提出輔助工作人員聘用建議,報常務委員會批准後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負責監督本專業委員會經費運行; 負責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三條 上述各組織機構和本專業委員會開展的各項活動,均嚴格履行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的規定程序,不得超越程序擅自行事,同時接受並嚴格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第23號令》第十二、十三、十四條之規定和《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與管理辦法》第四條所規定的各項義務。
第五章
經費來源與管理
第二十四條 經費來源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返還給本專業委員會的會員會費; 在核准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所取得的合法收入; 接受捐贈、資助等收入; 利息; 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條 經費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第23號令第九條和《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與管理辦法》第五條之規定進行。
第二十六條 本專業委員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七條 經費的使用
用於學術活動、會員權利中的開支或規范發展網路營銷事業,不得挪作他用; 向協會繳納管理費; 本專業委員會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專業委員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二十九條 本專業委員會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協會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條 使用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票據的按《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票據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專業委員會所掌握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工作條例的解釋權屬本專業委員會常務委員會。
第三十三條 本工作條例自報請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批准後生效,自本專業委員會正式注冊成立之日開始實施。
Ⅳ 阿里巴巴 公司章程
阿里巴巴( Alibaba.com )是全球企業間( B2B )電子商務的著名品牌,是全球國際貿易領域內領先、最活躍的網上交易市場和商人社區,目前已經成功融合了B2B、C2C、搜索引擎和門戶,幫助全球客戶和合作夥伴取得成功。
良好的定位,穩固的結構,優秀的服務使阿里巴巴成為全球首家擁有超過 800 萬 網商的電子商務網站,遍布 220 個國家和地區,每日向全球各地企業及商家提供 810 萬 條商業供求信息,成為全球商人網路推廣的首選網站,曾被《遠東經濟評論》讀者評為「最受歡迎的 B2B 網站」。
傑出的成績使阿里巴巴受到各界人士的關注。 WTO 首任總幹事薩瑟蘭出任阿里巴巴顧問,美國商務部、日本經濟產業省、歐洲中小企業聯合會等政府和民間機構均向本地企業推薦阿里巴巴。
阿里巴巴兩次入選哈佛大學商學 MBA 案例,在美國學術界掀起研究熱潮;連續五次被美國權威財經雜志《福布斯》選為全球最佳 B2B 站點之一;多次被相關機構評為全球最受歡迎的 B2B 網站、中國商務類優秀網站、中國百家優秀網站、中國最佳貿易網;被國內外媒體、矽谷和國外風險投資家譽為與 Yahoo 、 Amazon 、 eBay 、 AOL 比肩的五大互聯網商務流派代表之一。
企業文化:
1、遠景目標
成為一家持續發展 102 年的企業
成為全球十大網站之一
只要是商人就一定要用阿里巴巴
2、使命
讓天下沒有難做的生意!
3、阿里巴巴價值觀
客戶第一: 關注客戶的關注點,為客戶提供建議和資訊,幫助客戶成長
團隊合作: 共享共擔,以小我完成大我
擁抱變化: 突破自我,迎接變化
誠信: 誠實正直,信守承諾
激情: 永不言棄,樂觀向上
敬業: 以專業的態度和平常的心態做非凡的事情
公司標志:
阿里巴巴以a開始,以a結束,a又是互聯網時代的一個重要符號。a裡面是一張笑臉,阿里巴巴希望所有的會員,所有的合作夥伴,所有的員工每天結束一天繁忙的工作回家時都能帶著這樣燦爛的笑容。
管理團隊:
軟庫公司(Softbank)創辦人、總裁及首席執行官孫正義出任阿里巴巴首席顧問
2000年4月,世界貿易組織前任總幹事彼得.薩瑟蘭加入阿里巴巴的顧問委員會
阿里巴巴創辦人、主席、首席執行官(CEO)――馬雲(Jack Ma)
首席運營官(COO)――李琪 (liqi)
創辦人及首席財務官(CFO)――蔡崇信 (Joseph Tsai)
首席技術官(CTO)――吳炯 (John Wu)
Ⅳ 北京電子商務協會的協會章程
(二○一二年九月六日第三屆第一次理事大會審議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協會定名為北京電子商務協會。英文譯名:Beijing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英文縮寫:BECA。
第二條本協會由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商務服務業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等相關行業的企事業單位自願聯合發起成立,是經北京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
第三條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發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以創造機遇、合作共贏為主線,有效搭建政府與行業、行業與企業及企業間的溝通平台,服務政府、服務會員、服務行業、服務企業;通過開展調查研究、經驗交流、考察培訓、學術研討、咨詢服務、行業自律等活動,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履行行業代表、行業自律、行業管理、行業協調、行業服務的職能;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促進會員間的交流和合作,推動本市商務服務業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
第四條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北京市商務委員會、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北京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協會注冊地址為北京市西城區蓮花池東路丙1號312室。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本協會的業務范圍:
(一)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規、條例及本會章程,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制(修)定有關電子商務的發展規劃、政策、法規及地方、行業標准,並推動其貫徹,引導會員認真遵守。
(二)依法制定行規行約,搞好行業自律,維護公平競爭秩序。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為會員提供法律服務。
(三)開展商務服務業信息化及電子商務發展狀況調查,行業共性情況收集,關注國內外行業動態,研究行業發展方向,探索行業發展規律;開發信息資源,編輯出版刊物,及時向會員及有關政府部門提供商務服務業信息化和電子商務發展現狀、趨勢及經濟預測等信息,做好信息咨詢服務。
(四)開展商務服務業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行業研討、學術交流,優秀品牌培育、提升、宣傳、推廣,知識普及和技能培訓。
(五)加強國際間的考察、合作與交流,協助企業吸引外資,引進國外智力,組織國內外信息化服務技術和電子商務新產品、新技術展覽、展銷、推廣,為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服務。
(六)組織開展行業技術改造、技術引進、技術轉讓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組織開展論證、監理、評估工作,為企業決策提供咨詢服務。
(七)承辦業務主管和監督管理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和接受會員委託的有關事項。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本協會的會員為單位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自願加入本協會,尊重並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規行約,依法經營;
(三)在北京市依法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有關法人、機構組織;有志為北京市流通服務業信息化和電子商務做貢獻,並在本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書面(含郵件)入會申請(同時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等蓋上公章快遞到協會);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頒發年度會員證書。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權;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申請本會維護其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 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該年度會員證書。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三次以上無故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退會會員名單將定期在協會網站予以公告。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並定期在協會網站予以公布。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
(三)審議理事會、監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和修改會費標准;
(五)決定重大變更、終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2/3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每屆四年。召開會員大會30日前,應將換屆准備材料送至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審查,確認符合換屆條件後方可召開。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討論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理事組成。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提出下屆理事會的理事、監事的候選人;
(五)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審議決定會員加入或退出本協會;
(七)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的設立和辦公住所的變更;
(八)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一)接受監事會提出的對本協會違紀問題的處理意見,提出解決辦法並接受其監督;
(十二)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和行業貢獻;
(三)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的法定代表人為會長。
本協會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會長任期不超過兩屆。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為秘書處。秘書處負責協調和處理協會的日常工作。本協會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計劃;提出內部管理制度報理事會審定;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報理事會討論決定;
(四)提議副秘書長名單,報會長批准;
(五)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五條本協會設監事會,由三人組成,由上屆理事會提名推薦,經本屆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向會員大會負責,其主要職責:
(一)選舉產生監事長;
(二)出席理事會;
(三)監督本協會及領導成員依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開展活動;
(四)監督本協會及領導成員依照核定的章程、業務范圍及內部管理制度開展活動;
(五)對本協會成員違反本協會紀律、損害本協會利益和聲譽的行為進行監督;
(六)對本協會的財務狀況進行監督;
(七)對本協會的違法違紀行為提出處理意見,提交理事會並監督執行。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按照會員大會制定或修改的會費標准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八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九條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三十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政府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終止程序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經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條本章程經2012年9月6日第三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一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自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北京電子商務協會會費收取辦法]b]
依據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特製定北京電子商務協會會費收取辦法如下:
第一條會費收取標准為:會長單位40000元,監事長、副會長單位20000元,理事、監事單位5000元,會員單位2000元。
第二條會費繳納時間為:每年第一季度;新加入協會的會員在收到批准入會通知10日內繳納當年會費。
第三條會員單位可採用銀行劃轉、匯款、轉帳支票、現金等方式,繳納本年度會費。
第四條協會秘書處收到會員單位會費後的3天之內向繳費單位出具正式繳費憑證,並頒發本年度會員證書。
第五條會員如果一年未交納會費,可則視為自動退會。在本協會擔任理事以上職務者,不再繼續擔任所任的職務。
第六條 本協會費收取辦法經2012年9月6日第三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生效。
Ⅵ 哪位高手有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的範本
紅盾網里有得下載
Ⅶ 杭州市電子商務協會的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的名稱:杭州市電子商務協會,英文全稱:Hangzhou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縮寫HZECA,以下簡稱協會。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由杭州市范圍內從事電子商務研究開發、應用等相關領域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自願結合組成的地方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團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科學發展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為政府服務,為社會服務,為會員服務,加強交流和合作,在政府和從事電子商務的企事業單位之間發揮橋梁、紐帶作用,促進杭州市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杭州市信息化辦公室、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杭州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協會住所設在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75號杭州數字娛樂產業園1號樓2樓。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范圍是:
(一)積極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法規、條例;對政府制定有關電子商務的規劃、政策、法規、標准提出意見和建議,並推動貫徹和實施。
(二)促進「行規行約」的建立和完善,提倡自律和公平競爭,維護會員的正當利益,反對侵害他人知識產權。
(三)向會員及有關部門提供電子商務發展情況、市場發展趨勢、經濟預測等信息,做好信息咨詢服務和政策、技術、產業、市場導向工作;
(四)廣泛開展電子商務學術交流;積極開展電子商務知識的普及教育和技能培訓;總結電子商務發展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介紹先進典型;
(五)經有關部門批准,加強國內外城市的合作與交流,組織國內外電子商務新產品、新技術展覽、展銷,為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服務;
(六) 促進城市間合作,共同推廣發展電子商務新技術的應用,為跨城市發展電子商務牽線搭橋;
(七)承擔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電子商務業務和課題研討,協助企業提高產品、服務質量,積極參加有關電子商務產品、認證及質量監督活動,全心全意為用戶服務;
(八)開發信息資源,編輯出版電子商務書刊、聲像資料;
(九)完成政府管理部門或會員交由協會辦理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協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凡在杭州市轄范圍內從事電子商務研究、現代物流技術研究、電子商務規劃及標准化研究、軟體研究、開發、銷售、服務和系統集成以及從事信息化事業的企業、單位和個人,均可申請單位會員或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本協會章程,願意履行會員義務;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電子商務行業具有一定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協會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協會秘書處辦理具體入會手續;
(四)由理事會或其授權協會秘書處發給會員證書。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享有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三)對協會工作的提案權、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四)會員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申請協會提供幫助;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的決議,遵守協會章程和有關規定;
(二)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維護協會聲譽;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會員不得利用其經營規模、市場份額等優勢地位,限制其他會員的合法經營,侵害其他會員或者其他經濟活動主體的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若會員一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二)決定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三)選舉和罷免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監事;
(四)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會員除名;
(六)決定協會終止和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須有2/3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每屆任期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決定聘任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協會及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本協會內部各項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全體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信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理事會閉幕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會人數三分之一。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全體常務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信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人選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電子商務行業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4年,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構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理事長為協會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四)提名秘書長人選,交理事會決定;
(五)牽頭處理本協會重要事務。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設秘書處,為協會常設辦事機構。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負責協會日常經費管理;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條 本協會設立監事2名,監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監事列席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監事負責監督協會的業務活動和財產管理。協會理事及秘書長不得兼任監事。協會理事長、秘書長、監事不得從同一會員單位中推薦產生。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和企業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會費標准須經會員大會通過,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或挪作他用。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拔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提交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二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面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六條 本協會終止後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經 2007年8月28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Ⅷ 個人怎麼注冊一家電子商務公司
電子商務公司注冊條件及流程,如下:
一、無辦公場所注冊公司條件:
1、從內事的容行業和項目僅限於電子商務;
2、在本市沒有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經營場所;
3、無不良信用記錄。
二、注冊流程
1、取名和准備;
2、名稱核准;
3、設立登記;
4、刻章;
5、稅務報到;
6、銀行開戶。
Ⅸ 電子商務網站應該如何辦理icp經營許可證
如果是常規的電商平台,如淘寶、天貓這種有第三方入駐的,是辦理EDI許可證(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而不是ICP許可證,當然有些地區對EDI證有限制,只能申請ICP證,有些地區ICP和EDI可以同時申請。
一、申請條件:1、公司注冊資金達到一百萬(實繳認繳都行)2、公司向上追溯到任何一級都不含外資成分3、能提供公司給員工交的至少3個人近3個月的社保證明4、有域名備案(即ICP備)5、有符合審批要求的網站;(不同地區政策不同,申請條件會有所差異,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二、申請材料:包括但不限於網路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業務發展實施規劃、各種業務表單、執照副本、公司章程、法人和股東身份證、域名證書、伺服器租賃協議、運營商資質,具體可以登錄各省通信管理局網站查看,也可以在申報系統「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中查看。(其中最為重要的是網路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業務發展實施規劃、盈利模式、收費模式等等比較專業性的技術性的材料,最好有專人去研究,或有辦理經驗的人去做,否則一次次退回修改不給你煩死才怪,沒有就找代理做吧,也不貴,大部分地區的辦理費用也就一個蘋果7的價格足夠了)
三、申請流程:確認申請條件——准備申請材料——填寫材料並上報——反饋修改——領證(一般辦理時間為受理後的60工作日內,個別地區可能會延長或縮短)
ICP和EDI申請條件是一樣的,只是對網站要求不同,所需要准備的技術材料部分不一樣。
如有其它問題可以私信我,之前辦理過這個,還比較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