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電子商務有法律保護嗎
電子商務是有法律保護的。
2013年底正式啟動立法工作的《電子商務法》已經列入了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今年兩會期間,《電子商務法》走完多數程序已經上交全國人大,等待審議,最快有望今年出台。
國家從2005年起就已經對電子商務的規范和監管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規: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2005年1月)
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2006年6月)
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2007年3月)
商務部:《關於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意見》(2007年12月)
商務部:《電子商務模式規范》(2008年4月)
商務部:《關於加快流通領域電子商務發展的意見》(2009年11月)
國家工商總局:《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2010年6月)
網路購物類法規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1993年10月)
全國人大常委:《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01年10月)
商務部商業改革司:《網路購物服務規范》(2008年4月)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2010年5月)
電子支付類政策
中國人民銀行:《支付清算組織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2005年6月)
中國人民銀行:《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2005年10月)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銀行卡安全管理預防和打擊銀行卡犯罪的通知》(2009年4月)
中國人民銀行:《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2010年6月)
『貳』 全球電子商務中知識產權的保護
一、電子商務概述
1.電子商務概念
2.電子商務的發展歷程
3.電子商務的現狀和趨勢
二、電子商務之知識產權保護課題
1.商標權問題
2.著作權問題
3.軟體專利問題
4.商業秘密問題
5.不正當競爭問題
三、電子商務之知識產權保護策略
1.國際電子商務知識產權的保護分析
2.建立電子商務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
3.加強和完善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4.加強知識產權國際保護的協調工作
四、電子商務之知識產權案例與評析
五、總結
六、參考文獻
『叄』 電子商務中知識產權保護有哪些特點
1)知識產權客體的無形性
知識產權的客體是無形的智力創作性成果,它是一種可以脫離其所有者而存在無形的信息,可以同時為多個主體所使用,在一定條件下也不會因多個主體的使用而使該項知識財產自身遭受損耗或者滅失。這個特點是與有形財產的不同之處。
2)某些知識產權具有財產權和人身權的雙重性
這類知識產權如著作權,其財產權屬性主要體現在所有人享有的獨占權或者排他權以及許可他人使用而獲得報酬的權利,其所有人可以通過自己獨家實施獲得收益,也可以通過有償許可他人實施獲得收益,還可以像有形財產那樣進行買賣或抵押;其人身權屬性主要是指署名權等。當然也有的知識產權權具有單一的屬性,例如,發現權只具有名譽權屬性,不具有財產權屬性;商業秘密只具有財產權屬性,不具有人身權屬性。專利權、商標權主要體現為財產權,其人身權的屬性是什麼就頗有爭議。
3)依法審查確認性
由於無形的智力成果不像有形財產那樣直觀可見,因此,確認這類智力成果的財產權及其法律保護需要依法審查確認。例如,我國的發明人所完成的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雖然已經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但是,其完成人尚不能自動獲得專利權,完成人必須依照專利法的有關規定,向國家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專利局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查,申請符合專利法規定條件的,由專利局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頒發專利證書,只有當專利局發布授權公告後,其完成人才享有該項知識產權。對於商標權的獲得,我國和大多數國家實行注冊制,只有向國家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經審查核准注冊後,才能獲得商標權。文學藝術作品和計算機軟體等的著作權雖然是自作品完成其權利即自動產生,但有些國家也要實行登記或標注版權標記後才能得到保護;法院在保護作品著作權時,也要首先依法審查該作品是否具有獨創性,不具備獨創性的作品是不予保護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對著作權的客體保護也要依法審查。法院對商業秘密的保護,也要首先審查其是否具備法律規定的受保護的條件,缺少其中一個法定條件,法院即不予保護。所以,不少學者認為知識產權是法院授予的一種權利,需要依法確認。
4)獨占性或者排他性
由於智力成果具有可以同時被多個主體所使用的特點,因此,大多數的知識產權是法律授予的一種獨占權,具有排他性,未經其權利人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使用,否則就構成侵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當然,法律對各種知識產權都規定了一定的限制,但這些限制不影響其獨點權特徵。也有少數知識產權不具有獨占權特徵,例如技術秘密的所有人不能禁止第三人使用其獨立開發完成的或者合法取得的相同技術秘密,因此,商業秘密不具備完全的財產權屬性。
5)地域性
知識產權具有嚴格的地域性特點,即各國主管機關依照其本國法律授予的知識產權,只能在其本國領域內受法律保護,例如中國專利局授予的專利權或中國商標局核準的商標專用權,只能在中國領域內受保護,其它國家則不給予保護,外國人在我國領域外使用中國專利局授權的發明專利,不侵犯我國專利權,所以,我國公民、法人完成的發明創造要想在外國受保護,必須在外國申請專利;反之亦然。這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規定的原則之一。著作權雖然自動產生,但它也受地域限制,我國法律對外國人的作品並不是都給予保護,只是因為我國加入了"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等國際公約,履行這兩個國際公約規定的義務,保護這些公約成員國的國民作品;公約的其它成員國也按照公約規定,對我國公民和法人的作品給予保護。還有按照兩國的雙邊協定,相互給予對方國民的作品保護。
6)時間性
知識產權都有法定的保護期限,一旦保護期限屆滿,權利即自行終止,成為社會公眾可以自由使用的知識。至於期限的長短,依各國的法律確定。例如,我國發明專利的保護期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專利申請日起計算;;我國公民的作品著作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這兩個權利期限屆滿後,該發明和作品即成為公有領域財產。我國商標權的保護期限自核准注冊之日起10年,但可以在期限屆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10年,續展的次數不限,由此可見,商標權的期限有其特殊性,可以根據其所有人的需要無限地續展權利期限。如果商標權人愈期不辦理續展注冊,其商標權也將終止。商業秘密受法律保護的期限是不確定的,該秘密一旦為公眾所知悉,即成為公眾可以自由使用的知識。
『肆』 電子商務網站的維護應包括哪些內容
電子商務網站的建設與維護
在本學期開設的電子商務網站建設與維護課中,我們學習了很多關於電子商務網站的體系結構,網站的開發規劃,管理和維護,以及一些標記語言和ASP技術的應用。下面我簡單的介紹一下我對電子商務網站的製作和維護的一些認識和了解。
隨著網路信息技術的逐漸發展和普及,企業都認識到利用互聯網進行品牌建設、市場發展的重要性。現今而言,企業利用互聯網的形式包括B2B、B2C等電子商務形式。其中,有專注於電子商務的企業,也有利用電子商務作為商業運作第二隻腳的企業。但無論哪種企業,電子商務網站的功能趨於同歸,即充分利用互聯網信息轉播范圍廣、傳播速度快的優勢,拓展線下交易,建立網上展示、交易平台。
(一)電子商務網站的功能
電子商務是未來企業主要的商業運營方式,而建立網站是企業通向電子商務的第一步,那麼首先要知道電子商務網站具有哪些功能:
1. 首先,實現網路交易和業務。通過互聯網平台拓展、整合業務是加快發展的必由之路。通過更新管理思想、優化業務流程、降低管理成本,實現對銷售體系更全面、更及時、更有效的監控、分析和利用。
2. 實現多點信息互動。建立在企業內部網路的基礎上,充分利用了網路的覆蓋能力,連接企業的各個分支機構,建立基於全國范圍的企業內部信息交互、和資源共享的網路,緊密結合企業的業務流轉過程和管理過程。
3. 建立完整的交易體系。從與客戶第一次接觸開始,圍繞商機、談判、合同、產品、定貨、運輸、交付等各個業務環節,進行有效的管理,幫助企業控制銷售業務的業務過程,改善市場銷售狀況,有效降低渠道成本,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
4. 以完整的倉儲、物流管理作為支撐。靈活、簡單、易管理的倉儲和物流系統,是企業分銷體系管理的基本要求,合理的倉儲管理能夠幫助企業有效地組織貨源,調節產品的進貨與銷售之間的時間差,保證市場的需求,降低庫總量,減少資金的佔用。
5. 加強客戶關系的管理。通過業務過程,收集最終客戶和中間商的基本信息和完整的業務流程信息,定期分析,為客戶提供在其購買產品的生存周期內的,完整的全過程服務。
(二)電子商務網站的設計製作
作為用戶和電子商務公司之間的界面,網站給用戶的視覺印象特別重要,這就要求網站的頁面設計是大方而且明快的,而不要給人擁擠不堪不堪的感覺,在大規模削減網站功能的情況下,網站的頁面就可以也必須變得更加清新明快,給訪問者輕松的感覺,可以方便地找到自己要找的功能或信息。
1. 整體形象
在程序員進行詳細設計的同時,網頁設計師開始設計網站的整體形象和首頁。整體形象設計包括標准字,Logo,標准色彩,廣告語等。 首頁設計包括版面,色彩,圖像,動態效果,圖標等風格設計,也包括banner,菜單,標題,版權等模塊設計。首頁一般設計1-3個不同風格。
2. 開發製作
本次網站規劃設計採用軟體工程的設計方法,設計小組在系統分析和總體設計的基礎上,將設計任務分解,分配到設計組的每個成員,各模塊有設計組成員單獨承擔設計和調試,既有分工,又有協作,最後將各模塊上載到伺服器上,做鏈接和整體的調試。
3. 調試完善
各模塊初步完成後,上傳到伺服器,對網站進行全范圍的測試。包括速度,兼容性,交互性,鏈接正確性,程序健壯性,超流量測試等,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記錄下來。網站建設實際上是一個不斷充實和完善的過程,通過不斷的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修改,補充,使網站結構趨向合理,內容更加豐富,形式更富有感染力。
4. 宣傳推廣
剛剛建成的網站就好像一個新注冊的電話號碼,沒有人會自動找上門來,這時你就需要適當地做一些網站推廣工作了,這里有很多方法,例如:
a.交換友情鏈接。這是個免費而高效的辦法,就好比在別人商店打上你的廣告,在你的商店打上別人的廣告,這樣一來當網友參觀別人的網站時就知道你的網站了,如果你的廣告做的好,他一多半都會參觀你的網站,這是件無須開支、互利互惠的好事情,推薦使用。
b. 在各大搜索網站(例如sohu.com yahoo.com)注冊你的網站,這樣當別人在搜索同類的信息時就會發現你的網站;
c.備新聞稿件在各新聞公告板發表;
d.合理使用Email郵件列表;
e.付費廣告,這個辦法最有效了,但它是付費的;
另外還需要說明的是,請千萬不要使用發垃圾郵件來推廣個人主頁,這樣不但不會使別人喜歡你的網站,反而會引起別人的極度反感,這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
(三)網站的維護
網站建好並不是一勞永逸的,建好網站後還需要企業精心的運營維護才會越顯成效。大致的說,企業網站建好之後,要做幾個方面的工作:
1. 網站內容的維護和更新 網站的信息內容應該適時的更新,如果現在客戶訪問企業的網站看到的是企業去年的新聞或者說客戶在秋天看到新春快樂的網站祝賀語,那麼他們對企業的印象肯定大打折扣。因此注意適時更新內容是相當重要的。在網站欄目設置上,也最好將一些可以定期更新的欄目如企業新聞等放在首頁上,使首頁的更新頻率更高些。
2. 網站服務與回饋工作要跟上
企業應設專人或專門的崗位從事網站的服務和回饋處理。客戶向企業網站提交的各種回饋表單、購買的商品、發到企業郵箱中的電子郵件、在企業留言板上的留言等等,企業如果沒有及時處理和跟進,不但喪失了機會,還造成很壞的影響,以致客戶不會再相信你的網站。
3. 網上推廣與營銷不可缺少
要讓更多的人知道你的網站,了解你的企業就要在網上進行推廣。網上推廣的手段很多,有免費的,也有付費的,主要的推廣手段包括搜索引擎注冊、注冊加入行業網站、郵件宣傳、論壇留言、新聞組、友情連接、互換廣告條、B2B站點發布信息等。除了網上的推廣外,還有很多網上與網下結合的渠道。比如將網址和企業的商標一起使用,通過產品、信箋、名片、公司資料等途徑可以很快地將企業的網站告知你的客戶,也方便他們從網上了解企業的最新動態。
4. 不斷完善網站系統,提供更好的服務
企業初始建網站一般投入不是非常大,功能也不是很強。隨著業務的發展,網站的功能也應該不斷完善以滿足顧客的需要,此時使用集成度高的電子商務應用系統可以更好地實現網上業務的管理和開展,從而將企業的電子商務帶向更高的階段,也將取得更大的收獲。
電子商務網站是樹立企業形象和實現現代化辦公的標志;是與用戶交流及溝通的窗口;是買方和賣方信息交匯與傳遞的渠道;是企業或商家體現其形象和經營戰略的載體。建設網站的目的不是觀賞,而是取得更多的客戶和網路營銷,根本目的是增強企業的競爭力、增加或提高銷售或服務、增進與消費者或客戶的交流與溝通、提高企業生產效率、降低經營成本、優化資源配置。電子商務網站的建設是企業能否順利開展網上業務的前提,因此,我們更應該重視網站的建設與維護。
『伍』 什麼是網路品牌怎樣保護
網路品牌主要指企業注冊在通用網址的域名與企業名稱 商標一起構成企業的名牌。
是一種無形資產。廣義的網路品牌是指:"一個企業、個人或者組織在網路上建立的一切美好產品或者服務在人們心目中樹立的形象就是網路品牌" .
網路品牌有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通過互聯網手段建立起來的品牌,二是互聯網對網下既有品牌的影響。兩者對品牌建設和推廣的方式和側重點有所不同,但目標是一致的,都是了為企業整體形象的創建和提升。
文化是網路品牌的底蘊和根基。網路品牌在它的高能級階段,就是網路品牌的文化含量,網路品牌不僅代表著物質文化中的精品,也代表著凝聚於精品內的文化。沒有文化優勢的網路品牌是不可能擁有市場地位的,是沒有持久度的。所以,我們要從品牌網站信息結構的安排,價值的提供到消費者的每一個網上經歷和體驗,無不滲透出品牌所倡導的理念和文化,這樣我們的品牌才有生命力,才能通過電子商務走向世界,創造世界消費者所接受的世界級品牌
『陸』 什麼是電子商務企業品牌
就是具有代表性的廣告詞,產品,品牌,能代表這個企業的形象,一提到他,就知道是這個企業。
『柒』 請簡述如何對電子商務域名的保護
對品牌相關的域名進行多後綴注冊,如果已經被注冊了,可以聯系對方購買,如果發現對方有使用用這個域名侵害品牌的行為,可以通過仲裁的方式申請拿回域名。
『捌』 電子商務知識產權的保護策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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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小賽克610903
智者
11月30日 09:09 知識產權,概括的說,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公組織對其在科學技術和文學藝術等領域內,主要基於腦力勞動創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廣義概念上的知識產權包括下列客體的權利: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表演藝術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廣播節目,人類一切領域的發明,科學發現,工業品外觀設計,商標,服務標記以及商品名稱和標志,制止不正當競爭,以及在工業、科學、文學和藝術領域內由於智力活動而產生成果的一切權利。
狹義概念上的知識產權只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名稱標記權、制止不下當競爭,而不包括科學發現權、發明和其他科技成果權。
瑞士洛桑國際管理開發研究院每年公布一次的《國際競爭力報告》(又稱「洛桑報告」)把知識產權保護狀況作為衡量一個國家科技競爭實力的重要指標。但作為一個國際上廣泛使用的法律概念,「知識產權」並不僅僅只與科研工作相關。
知識產權,英文為Intellectual Property,我國港、台地區多譯為「智慧財產權」。知識產權的主要功能是保護知識擁有者和創新者的利益,它是法律賦予知識產品所有人對其智力創造成果所享有的某種專有權利。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也可稱為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1967年簽訂的《成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規定知識產權包括以下各項智力創造成果的權利:1
『玖』 電子商務運營模式的保護該從哪些方面入手
電子商務模式還不抄夠成熟,創新襲需要各方面平台及資源的支持,國家立法方面針對對網路方面的制度及法規這塊還不夠健全,而且目前從全民水平方面來看,對電子商務領域只是淺嘗,了解也甚微,只能說新生代在主導這一塊,所以,網路這塊,還需要一個進化,必須得有這個過程,當然這過程需要時間來磨合,等網路能夠真正意義上的全民化了,電子商務領域為保生存,必定會有創新,面目前還只是單一模式,且整個領域沒有擴散開來,一直只是以某些大型平台為中堅,所以,復制手段及策略也是情理之中的。現在有一點好的,政府對電子商務的扶持,但要成型還需要不少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