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電子商務規范化的前提是什麼
簡單說,完善的電子商務法律制度、安全、方便的網路環境以及人與人之間的誠信道德。
㈡ 電子商務模式規范的基本原則
4.1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部門規章
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稅收征管法》及《實施細則》、《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部門規章。
4.2 遵守互聯網技術規范和安全規范
必須遵守國家制定的互聯網技術規范和安全規范。
4.3 嚴格禁止法律法規和政策條例規定禁止的銷售形式
嚴格禁止法律法規和政策條例規定禁止的銷售形式,如:傳銷、中遠期合約等。嚴格禁止採用各種手段規避資質開展法律法規和政策條例規定必須具備相應資質的經營形式,如證券交易、期貨交易等。
4.4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不得為非法經營者和非法交易提供服務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不得為非法經營者和非法交易提供服務。電子商務平台不得為無資質的商戶開展有害有毒物品、葯品、危險化學品等特殊商品的銷售提供服務,未經審批不得經營葯品、醫療器械等特殊商品。電子商務經營者應建立可疑商品銷售監控機制。成立專門監控力量開展商品銷售信息監控工作,重點監控銷售違禁品、超低價商品等內容。發現可疑情況,及時通報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4.5 電子商務經營者必須對所有的交易建立記錄和儲存系統
電子商務經營者必須保留用戶注冊信息,必須對所有的交易建立記錄和儲存系統,登錄和交易日誌等交易數據記錄至少保存十年,並保護交易雙方的隱私權,必須建立安全制度,採取安全防範措施。
4.6 知識產權保護
電子商務經營者必須遵循知識產權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4.7 真實交易
交易完成後必須發生貨物所有權和全額貨款的轉移,在此之前不得將貨物所有權作為買賣標的合約再次轉讓。
4.8 電子商務經營者必須建立網路欺詐舉報機制
電子商務經營者必須建立網路欺詐舉報機制。建立網路欺詐舉報平台,收集網民對電子商務違法犯罪的舉報線索,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
㈢ 電商設計有哪些基本規范
頁面尺寸規范
PC端頁面的尺寸寬度1920px,高度尺寸按照頁面所需信息來定即可,顯示尺寸1920×1080px;手機端頁面的尺寸寬度750px,高度尺寸按照頁面所需信息來定即可。
PC端首頁橫幅廣告尺寸為730×400px,手機端首頁橫幅廣告尺寸為750×400px。專題活動頁,主業頁面寬度為1920px,高度為580—700px,最好不要超過700px,其中顯示區域頁面高度為1210px。產品詳情頁,寬度尺寸790px,高度尺寸充分展示所需信息即可。
文字規范
在頁面中使用的中英文字體不得多於5種,頁面中出現3次以上為主要字體,其他文字作陪襯字體。在產品詳情頁設計中,一般主要字體為黑體。
在做橫幅廣告字體時要經過設計變形,沒有字體設計能力的,應在原字體基礎上適當做些特殊效果;字體字型大小大小與顏色要和背景顏色對比分明,使消費者便於預覽閱讀。經過設計後的文字,顯得很有擴張力,很有力量感。在原來的文字基礎上做了一些特效,做了一個漸變的效果,比之前的文字在活躍度上有了很明顯的提升。
顏色規范
規范分兩類:設計風格規范、版式排版構圖規范。頁面顏色要求:頁面中使用的顏色不得多於5種,黑白灰不算色;針對不同的主體使用合理的色系;主題顏色和輔助顏色要根據配色原理搭配。
版式規范
頁面設計色彩要清新,布局要大方;頁面設計要有整體性、一致性等。一致性包括色彩的統一、版式的統一和字體的統一等;頁面布局應主次簡約分明,中心突出,大小搭配,互相呼應,圖文並茂,適當的空白利於消費者閱讀。
廣告語規范
廣告語要注意極限用語的應用。根據廣告法,極限用語不得出現在商品列表頁、商品的標題、副標題、主圖、詳情頁以及商品包裝等位置。
關於電商設計有哪些基本規范,環球青藤小編就和您分享到這里了。如果您對頁面排版、網站設計、圖像處理等有濃厚的興趣,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想了解更多關於平面設計的素材及技巧等內容。
㈣ 電子商務有哪些法律法規
國外:
1995年美國猶他州《數字簽名法》
1996年聯合國貿法會《電子商務示範法》
中國:
2004年8月28日《中內華人民共容和國電子簽名法》
《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2005年11月1日開始實施)
《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2006.3.30開始實施
《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2006.7.1開始施行
《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2006.3.17開始實施
《電子商務模式規范》《網路購物服務規范》《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
㈤ 電子商務法如何對電商進行規范
據報道,自2013年啟動立法以來,電子商務法草案就一直備受各界關注,自2013年啟動立法程序以內來,電子商務立法至容今已歷時4年,在這期間,電子商務領域日新月異,新業態新技術層出不窮。
目前新業態的發展不足以對電子商務法立法框架造成沖擊,電子商務法制定過程中時刻注意保持定義的開放性,使它能夠容納電商領域新出現的商業模式,電子商務法最根本的目的是要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
希望電子商務法可以早日實施!
㈥ 電子商務法律條文有哪些
電子商務法律條文如下
電子商務類法規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專發屬展的若干意見》(2005年1月)
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2006年6月)
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2007年3月)
商務部:《關於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意見》(2007年12月)
商務部:《電子商務模式規范》(2008年4月)
商務部:《關於加快流通領域電子商務發展的意見》(2009年11月)
國家工商總局:《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2010年6月)
㈦ 電子商務標準的簡介
1999年12月14日,在美國加州舊金山的St.Francis飯店,公布了世界上第一個INTERNET商務標准(The Standard for Internet Commerce, Version 1.0 – 1999)。
這一標準是由專Ziff-Davis雜志牽頭,屬組織了301位世界著名的INTERNET和IT業巨頭、相關記者、民間團體、學者等經過半年時間,對七項,47款標准進行了兩輪投票後才最終確定下來的。雖然這也還只是1.0版,但它已經在相當程度上規范了利用INTERNET從事零售業的網上商店需要遵從的標准。雖然它的制定完全是按照美國標准,但顯然對我國正在起步的電子商務事業有相當的參考價值。
㈧ 電子商務標準的介紹
電子商務是指利用任何信息和通訊技術進行任何形式的商務或管理運作或進行信息交換。 INTERNET商務是指利用INTERNET,包括WWW萬維網進行任何電子商務運作。
㈨ 電子商務分類的基本標准有哪些
一、按商業活動運作方式可分成完全電子商務和不完全電子商務兩類。
二、按電子商務應用服務的領域范圍可分為企業對消費者( B t o C ) 、企業對企業(
B t o B ) 、企業對政府機構( B t o G ) 和消費者對政府機構的電子商務。
三、按開展電子交易的信息網路范圍, 可分為本地電子商務、遠程國內電子商務和全球
電子商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