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試述電子商務的完整概念,在電子商務概念中,電子和商務的內涵包括哪些內容
電子商務是指以信息網路技術為手段,以商品交換為中心的商務活動。
其中電子是指利回用計算機技術答、網路技術和遠程通信技術,實現電子化、數字化和網路化。包括電子貨幣交換、供應鏈管理、電子交易市場、網路營銷等內容,在此過程中,利用到的信息技術包括互聯網、外聯網、電子郵件、資料庫、電子目錄和行動電話。
其中商務是指以商務活動為主體,在法律許可范圍內所進行的商務活動交易過程。包括商品和服務的提供者、廣告商、消費者、中介商等有關各方行為的總和。
(1)在電子商務中商務活動是擴展閱讀:
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即B2B是電子商務應用最多和最受企業重視的形式,企業可以使用Internet或其他網路對每筆交易尋找最佳合作夥伴,完成從定購到結算的全部交易行為。其代表是馬雲的阿里巴巴電子商務模式。
B2B電子商務會為企業帶來更低的價格、更高的生產率和更低的勞動成本以及更多的商業機會。B2B主要是針對企業內部以及企業,與上下游協力廠商之間的資訊整合,並在互聯網上進行的企業與企業間交易。
② 在現實生活中電子商務包括那些
現實生活中的電子商務包括:
現實生活中的電子商務豐富多彩,它涉及網路技術、商務專活動等多個方面屬,具體的表現形式有網上購物、網上銀行、在線旅遊、網上銷售等方面。
1、網上購物
如今網上購物已經成為潮流。2008年我國的網路購物的市場規模已達1299.6億元。隨著網上交易的安全保障、管理制度等越來越完善,網上購物將會有更大的發展。
2、網上銀行
目前,國內各大銀行都開通了網上銀行業務,辦理信息咨詢、銀證轉賬、個人理財等多種業務。特別是辦理數額比較大的資金存取與轉賬業務,既方便,又安全。
3、在線旅遊
當前,全球旅遊0251已經連續5年以350%以上的速度增長。在歐美等發達國家,旅遊電子商務已經成為整個電子商務領域發展最快、最突出的部分。
4、網上銷售
藉助於計算機網路進行的信息交流?和商務交易活動打破了時空界限,使交易雙方能夠便捷地完成各種商務貿易、銷售及采購等商務活動,這就是現實生活中的電子商務。
③ 電子商務活動的方式是
電子商務活動的方式根據不同的屬性來劃分,有不同的模式表現出來,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 按照交易對象分類,根據電子商務交易雙方主體的不同,可將電子商務分為五種模式:
1、企業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Customer,B2C) 這種模式在企業與消費者之間進行,主要是企業藉助於Internet 開展在線銷售活動,如Amazon書店。
2、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Business,B2B) B2B電子商務已經存在很多年,其中企業通過專用網路或增值網(VAN),採用EDI方式進行的商務活動尤為典型。
3、企業對政府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Government,B2G) 這種商務活動覆蓋企業與政府組織間的各項事務,如政府采購、網上報關、網上報稅、網上審批等。
4、消費者對政府的電子商務(Customer to Government,C2G) 這種模式是指政府對個人的商務活動,如社會福利基金的發放及個人報稅等。
5、 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Customer to Customer,C2C) 指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進行的交易,網上拍賣和在線 。
二、 按照商業活動的運作方式分類 A 完全電子商務:指商務活動中的所有環節都以電子方式實現 B 非完全電子商務:指商務活動中的部分環節以電子方式實現 。
三、 按照開展電子交易的范圍分類 A 本地電子商務 B 遠程國內電子商務 C 全球電子商務 。
四、 按照商務活動的內容分類 :
A 直接電子商務。
B 間接電子商務 。
五、按照電子商務的經營模式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
1、B2B:企業對企業的電子商務模式。分為特定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模式和非分為特定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模式。
2、B2C:企業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模式。
3、C2C:消費者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模式。
4、G2C:政府與個人之間的電子商務模式。
④ 電子商務和傳統商務活動的區別
電子商務是區別於傳統商務的一個以網路為交易和支付平台的新興銷售渠道。回傳統商務有很多的中間環節,答生產商-代理商-經銷商-終端門市-消費者,但電子商務由於解決了支付環節和快遞物流業相配套,可以直接由生產商直接到消費者,不需要經過中間環節,所以成本較傳統商務來說較低,更快捷!
⑤ 電子商務的商務活動包括哪些方面
一、從大的方面來看,網站運營是一切與網站活動相關的總稱,甚至包括技術、美工、市嘗銷售、內容建設等等,皆屬於網站運營的范疇。
⑥ 電子商務在商務活動中的一點是非常突出的以下活動中報價隸書時期特點
電子商務在商務活動中的一點是非常突出的一項活動中報價隸書時期特點的是那個時期的隸書非常的有名。
⑦ 電子商務主要是做什麼的
電子商務是以信息網路技術為手段,以商品交換為中心的商務活動;也可理解為在互聯網、企業內部網和增值網上以電子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活動和相關服務的活動,是傳統商業活動各環節的電子化、網路化、信息化;以互聯網為媒介的商業行為均屬於電子商務的范疇。
電子商務可提供網上交易和管理等全過程的服務。因此,它具有廣告宣傳、咨詢洽談、網上定購、網上支付、電子賬戶、服務傳遞、意見征詢、交易管理等各項功能。
1、廣告宣傳
電子商務可憑借企業的Web伺服器和客戶的瀏覽,在Internet上發布各類商業信息。客戶可藉助網上的檢索工具迅速地找到所需商品信息,而商家可利用網上主頁和電子郵件在全球范圍內作廣告宣傳。與以往的各類廣告相比,網上的廣告成本最為低廉,而給顧客的信息量卻最為豐富。
2、咨詢洽談
電子商務可藉助非實時的電子郵件,新聞組和實時的討論組來了解市場和商品信息、洽談交易事務,如有進一步的需求,還可用網上的白板會議(Whiteboard Conference)來交流即時的圖形信息。網上的咨詢和洽談能超越人們面對面洽談的限制、提供多種方便的異地交談形式。
3、網上訂購
電子商務可藉助Web中的郵件交互傳送實現網上的訂購。網上的訂購通常都是在產品介紹的頁面上提供十分友好的訂購提示信息和訂購交互格式框。當客戶填完訂購單後,通常系統會回復確認信息單來保證訂購信息的收悉。訂購信息也可採用加密的方式使客戶和商家的商業信息不會泄漏。
4、網上支付
電子商務要成為一個完整的過程。網上支付是重要的環節。客戶和商家之間可採用信用卡賬號實施支付。在網上直接採用電子支付手段將可省略交易中很多人員的開銷。網上支付將需要更為可靠的信息傳輸安全性控制以防止欺騙、竊聽、冒用等非法行為。
5、電子賬戶
網上的支付必須有電子金融來支持,即銀行或信用卡公司及保險公司等金融單位要為金融服務提供網上操作的服務。而電子賬戶管理是其基本的組成部分。
信用卡號或銀行賬號都是電子賬戶的一種標志。而其可信度需配以必要技術措施來保證,如數字憑證、數字簽名、加密等,這些手段的應用提供了電子賬戶操作的安全性。
6、服務傳遞
對於已付了款的客戶應將其訂購的貨物盡快地傳遞到他們的手中。而有些貨物在本地,有些貨物在異地,電子郵件將能在網路中進行物流的調配。而最適合在網上直接傳遞的貨物是信息產品。如軟體、電子讀物、信息服務等。它能直接從電子倉庫中將貨物發到用戶端。
7、意見征詢
電子商務能十分方便地採用網頁上的「選擇」、「填空」等格式文件來收集用戶對銷售服務的反饋意見。這樣使企業的市場運營能形成一個封閉的迴路。客戶的反饋意見不僅能提高售後服務的水平,更使企業獲得改進產品、發現市場的商業機會。
8、交易管理
整個交易的管理將涉及人、財、物多個方面,企業和企業、企業和客戶及企業內部等各方面的協調和管理。因此,交易管理是涉及商務活動全過程的管理。電子商務的發展,將會提供一個良好的交易管理的網路環境及多種多樣的應用服務系統。這樣,能保障電子商務獲得更廣泛的應用。
(7)在電子商務中商務活動是擴展閱讀:
電子商務領域監管立法進程再提速。《電子商務法(草案)》第二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二審稿進一步強化了電商平台對假冒偽劣產品的監督責任,並擬明確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假宣傳、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侵害消費者知情權。
這意味著,今後電子商務經營者「刷單」、「刷信譽」等行為或被禁止。
在業內看來,進一步細化後的草案將有效推動網路空間秩序管理,將禁止刷單等規則列入草案中,也使得未來電商規范管理有法可依。
1、平台承擔連帶責任
具體來說,草案擬規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台內經營者侵犯知識產權的,應當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等必要措施;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而原版草案則規定,電商平台「明知」平台內經營者侵犯知識產權的,應當依法採取刪除等必要措施,不難看出,二審稿進一步加強了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從「明知」到「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表述變化,對電商平台經營者治理假貨提出了更明確、更嚴格的要求,通過強化電商平台對侵權假冒行為的責任,體現了立法對知識產權的進一步保護。
而為進一步強化電子商務經營者特別是平台經營者的義務規范,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草案二審稿擬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按照承諾或與消費者約定的方式、時限向消費者交付商品或服務,並承擔商品運輸中的風險和責任;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對標記為自營業務的商品交易或服務交易依法承擔商品銷售者或服務提供者的責任。
針對「刷單」、「刷信譽」等不良之風,草案擬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假宣傳、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侵害消費者知情權。
2、填補監管漏洞
草案二審稿對電子商務經營者刷單、刷信譽行為做出嚴令禁止後,可以預計,這將大幅度減少當前行業內暗藏的刷單亂象。
一名刷單手一天只要刷不足20單就可獲得100元左右的回報,如果能夠拉攏到其他單手入群,可獲取的收益會更高。甚至在平台商家競爭激烈的情況下,行業內傳出了「不刷單等死」的理論。
刷單灰黑產業猶如行業毒瘤,雖然平台打擊刷單一直處於高壓態勢,但隱蔽的刷單產業鏈利用平台沒有執法權的無奈,依然吸附於電商平台之上。
而草案二審稿中有關明確電商平台連帶責任的內容,則進一步對電商平台打擊假貨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實際上,強化電商平台知產保護,也就是通俗意義上堅持正品品牌、打擊假貨的問題上,一直是電商行業發展中老生常談的話題。
京東全球購因平台上有第三方商家銷售假「Tiger虎牌」保溫杯而陷入輿論風波,盡管事後京東拿出證據表明,集團與正品虎牌的授權合作早於2014年就已經展開,但第三方商家的售假行為仍不能徹底打消社會各界的疑慮。
3、政策仍存細化空間
目前仍處審議階段的電子商務法距正式出台尚有一段時日,各界對法案進一步細化也抱有較高期望。電子商務法草案的進一步細化顯然將進一步推動我國網路空間的秩序管理。
除了將禁止刷單的行為增加在草案中,後續還需要考慮如何對刷單處罰措施進行細化,但考慮到互聯網行業所存在的特性,草案內容的細化乃至落地實施仍需要經歷一段持續推進的過程。
而在假貨治理方面,如果說原草案中對電商平台承擔連帶責任的限定條件是平台存在主觀放縱,在草案二審稿中的表述則意味著,電商平台需要進一步做到在商家審批、入駐環節的審核強化,甚至對於一些消費者在評論中提到的售假線索也要做出相應的線索追蹤。
今後電子商務法應增加媒體購物的相關內容,網路購物與電視購物、電話購物、廣播購物、報紙購物相結合的模式大量存在,電子商務的發展呈現出一種全渠道趨勢,此外,現在流行的一些網路直播以及相關經濟行為,也採取攝像和錄像的方式向消費者呈現,這與傳統電視媒體並無二致。
⑧ 電子商務中買方的業務活動包括哪些
一、電子商務的定義 隨著電子技術和網際網路(Internet網路)的發展,信息技術作為工具被引入到商貿活動中,產生了電子商務(Electronic Commerce簡寫EC或Electronic Business簡寫EB)。
通俗的說,電子商務就是在計算機網路(主要指Internet網路)的平台上,按照一定的標准開展的商務活動。當企業將它的主要業務通過內聯網( Intranet)、外聯網(Extranet)以及Internet與企業的職員、客戶、供銷商以及合作夥伴直接相連時,其中發生的各種活動就是電子商務。
聯合國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OECD):電子商務是發生在開放網路上的包含企業之間(Business to Business)、企業和消費者之間(Business to Consumer)的商業交易。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律委員會(UNITRAL):電子商務是採用電子數據交換(EDI)和其它通信方式增進國際貿易的職能。
全球信息基礎設施委員會(GIIC)電子商務工作委員會報告草案:電子商務是運用電子通信作為手段的經濟活動,通過這種方式人們可以對帶有經濟價值的產品和服務進行宣傳、購買和結算。這種交易的方式不受地理位置、資金多少或零售渠道的所有權影響,公有私有企業、公司、政府組織、各種社會團體、一般公民、企業家都能自由地參加廣泛的經濟活動,其中包括農業、林業、漁業、工業、私營和政府的服務業。電子商務能使產品在世界范圍內交易並向消費者提供多種多樣的選擇。
國際標准化組織(ISL/IEC)UN/ECE關於EB諒解備忘錄:電子商務(EB)是企業之間,企業與消費者之間信息內容與需求交換的一種通用術語。 IBM公司:電子商務(E-Business)概念包括三個部分: 內聯網(Intranet) 外聯網(Extranet) 電子商務(E-commerce) 它所強調的是在網路計算環境下的商業化應用,不僅僅是硬體和軟體的結合,也不僅僅是我們通常意義下的強調交易的狹義的電子商務(E-commerce),而是把買方、賣方、廠商及其合作夥伴在網際網路(Internet)、內聯網(Intranet)、和外聯網(Extranet)結合起來的應用。 它同時強調這三部分是有層次的。只有先建立良好的Intranet,建立好比較完善的標准和各種信息基礎設施,才能順利擴展到Extranet,最後擴展到E-commerce。
美國惠普公司(HP):HP提出電子商務(EC)、電子業務(EB)、電子消費(EC)和電子化世界的概念。它對電子商務(E-Commerce)的定義是:通過電子化手段來完成商業貿易活動的一種方式,電子商務使我們能夠以電子交易為手段完成物品和服務等的交換,是商家和客戶之間的聯系紐帶。它包括兩種基本形式:商家之間的電子商務及商界與最終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 對電子業務(E-Business)的定義:一種新型的業務開展手段,通過基於Internet的信息結構,使得公司、供應商、合作夥伴和客戶之間,利用電子業務共享信息,E -Business不僅能夠有效地增強現有業務進程的實施,而且能夠對市場等動態因素做出快速響應並及時調整當前業務進程。更重要的是,E -Business本身也為企業創造出了更多、更新的業務動作模式。 對電子消費(E-Consumer)的定義:人們使用信息技術進行娛樂、學習、工作、購物等一系列活動,使家庭的娛樂方式越來越多的從傳統電視向I nternet轉變。
通用電氣公司(GE):電子商務是通過電子方式進行商業交易,分為企業與企業間的電子商務和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企業與企業間的電子商務:以EDI為核心技術,增值網(VAN)和互聯網(Internet)為主要手段,實現企業間業務流程的電子化,配合企業內部的電子化生產管理系統,提高企業從生產、庫存、到流通(包括物資和資金)各個環節的效率。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以Internet為主要服務提供手段,實現公眾消費和服務提供方式以及相關的付款方式的電子化。
美國政府:電子商務是通過Internet進行的各項商務活動,包括:廣告、交易、支付、服務等活動,全球電子商務將會涉及全球各國。 總結起來,我們可以這樣說:從宏觀上講,電子商務是計算機網路的又一次革命,是在通過電子手段建立一種新的經濟秩序,它不僅涉及電子技術和商業交易本身,而且涉及到諸如金融、稅務、教育等社會其它層面;從微觀角度說,電子商務是指各種具有商業活動能力的實體(生產企業、商貿企業、金融機構、政府機構、個人消費者等)利用網路和先進的數字化傳媒技術進行的各項商業貿易活動。
雖然至今為止人們尚未對電子商務有一個統一、明確的認識,甚至電子商務可以追溯到以莫爾斯碼點和線的形式在電線中傳輸的商貿活動。七十年代的電子數據交換(EDI?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技術的發展可以被認為是真正意義上的電子商務,但由於它的復雜性與非通用性,嚴重約束了其全面推廣的可能。真正使電子商務迅猛發展則是互聯網上通訊標准與HTML標准得到IT行業的支持,成為電子商務的主流之後而帶來的革命性變革,這開辟了運用電子手段進行商務活動的新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