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電商促銷 > 電子商務的訴訟風險

電子商務的訴訟風險

發布時間:2021-09-21 09:23:08

電子商務中常見的交易糾紛都有哪些

常見的交易糾紛:生活消費合同糾紛、生產購銷合同糾紛、網銀支付合同糾紛、虛擬財產合同糾紛、物流運輸合同糾紛、旅遊休閑合同糾紛。

在電子商務糾紛中,證據是一個難以保存的難題。當事人通過律師證人、公證機關公證、外交機構認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認證、先進電子設備製作的音像資料等方式保存證據,也不方便。

如果發生爭議,可以通過法院或仲裁解決。因電子商務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違反民事訴訟法關於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的,當事人可以在約定的地方行使管轄權。

電子商務涉及涉外並形成涉外訴訟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法院管轄。選擇大陸法院管轄的,不得違反民事訴訟法關於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當事人也可以在電子商務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書面仲裁協議,選擇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解決。

(1)電子商務的訴訟風險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關於電子商務爭議解決參考法律法規:

1、第五十八條國家鼓勵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建立有利於電子商務發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商品、服務質量擔保機制。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與平台內經營者協議設立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的,雙方應當就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的提取數額、管理、使用和退還辦法等作出明確約定。

消費者要求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承擔先行賠償責任以及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賠償後向平台內經營者的追償,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

2、第五十九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訴、舉報機制,公開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及時受理並處理投訴、舉報。

3、第六十條電子商務爭議可以通過協商和解,請求消費者組織、行業協會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調解組織調解,向有關部門投訴,提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等方式解決。

4、第六十一條消費者在電子商務平台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平台內經營者發生爭議時,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

5、第六十二條在電子商務爭議處理中,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記錄。因電子商務經營者丟失、偽造、篡改、銷毀、隱匿或者拒絕提供前述資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者有關機關無法查明事實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第六十三條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可以建立爭議在線解決機制,制定並公示爭議解決規則,根據自願原則,公平、公正地解決當事人的爭議。

⑵ 電子商務的法律及政策風險有哪些

狹義的電子商務法屬商法與國際商法范疇,主要用於規范電子商務活動中雙方的權利義務、合同,以及相關的程序要件,可以包括電子簽名法、電子合同法等。而廣義的電子商務法則范圍要廣得多,除電子簽名、電子合同外,還包括對電子商務基礎環境、安全認證、消費者保護、信息發布、市場准入、責任承擔等多個環節的規范和調整。
中國的電子商務的法律環境同中國的電子商務一樣,在99年之前基本處於相對空白的狀態,而在99年開始涌現的電子商務熱潮的帶動與要求下,相關立法呼聲越來越高,並產生了2000年春天人大會上的電子商務立法一號提案。此後,《電信服務標准》、《電信管理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相繼出台。連同《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商用密碼管理條例》、《電信網間互聯管理暫行規定》、《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暫行辦法》、《軟體產品管理辦法》、《互聯網站從事新聞登載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在內,基本形成了我國一整套的電子商務法律法規體系。這其中,還包括《國務院關於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等相關政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司法解釋。
2010年12月3日至12月4日,商務部副部長發表了關於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的政策:
一是要繼續為電子商務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要繼續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規政策標准,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關於規范電子商務發表意見,關於流通的電子商務的意見,關於促進電子購物健康指導意見。目前正在研究起草關於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規范,同時我們將積極推動電子商務的統計標准和統計體系的建設。制定「 十一五」電子商務的運營規劃,繼續組織好、編寫好中國電子商務報告。
二是要積極推動企業電子商務利用,電子商務發展離不開企業主體,尤其是中小企業的電子商務應用以及商務部繼續採取措施鼓勵企業在內的電子商務利用,融合資源,鼓勵公共平台建設,推動模式創新,促進電子商務的普及和提高。

⑶ 電子商務的安全風險有哪些

  1. 客戶來面臨的風險
    客戶面臨的風險是指客源戶一方的私有信息被盜用或破壞的可能性。例如:客戶的賬號及密碼、信用卡信息、客戶計算機系統及數據等。

  2. 銷售商面臨的風險
    在電子商務中,銷售商面臨的風險主要有三方面,即假客戶、被封鎖服務和數據被竊。

  3. 企業自身面臨的風險
    (1)人為製造的災難包括計算機病毒和硬體設備的人為破壞。

    (2)企業內部網的風險。據統計,對網路系統的攻擊有85%是來自企業內部的黑客。

    (3)企業與其他企業進行商務活動時的風險。企業在與其他企業進行商務合作或競爭時,其他企業可能利用非法手段竊取該企業的文件或數據。其中的風險為:傳輸中數據的被盜、企業計算機上的數據及文件的被盜。

  4. 電子商務在網路上的運行還不夠規范

    對於網上的稅收、合同以及保險等方面都存在著不規范的現象,在加之法律在網路上的不健全,這些都制約著電子商務在網路的發展。


⑷ 請問電子商務中有哪些法律糾紛

主要在合同成立時間,地點,簽名合法性,計算機故障糾紛認定,和物權轉移風險幾個方面都有較大區別。
以下為引用並非本人著作,僅供參考!

1、 注意區分邀約和邀約邀請。
依照合同法原理,合同應依據要約承諾規則訂立。但是,在網上購物中合同的成立有這樣兩個問題。其一,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判斷。這是極其重要的問題。如某消費者在網上看到某產品,非常滿意,於是通過電子郵件表明自己的購買意思,但因為該商品還處於試驗期,所以公司無法履行合同,這時要判斷公司是否承擔責任,關鍵即在於判斷公司發出的信息是要約還是要約邀請。要約的含義是,當事人發出一項意思表示(如以某種價格在何時賣多少東西),如果對方接受,合同就成立了。要約邀請則是當事人希望對方向自己發出要約,自己作出承諾的行為,如招標廣告。在普通購物中,商品標價的行為是一種要約,而在網上購物中,因為購買者沒有看到商品的實物,所以應當分具體情況判斷。如果在網頁上已經登載了商品的價格、圖片即價格的有效時間,應認為屬於要約,只要消費者按規定填寫了資料,或者發出了電子郵件,合同即成立,無論何方不履行都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該商品信息不完整,如商家為了吸引顧客,在新產品上市以前即發布該產品的信息,應認為屬於要約邀請。

2、 自動訂單合同的成立。
在以電子郵件方式表示意思的情況下,合同是否存在是很容易判斷的。但是,在通過計算機自動回應系統作出的交易中,合同是否存在往往難以判斷。如商家設定但庫存商品小於某數量時,計算機自動向供應商發出訂單的程序,在這種情況下,合同的成立完全是靠計算機完成的。此時,當事人能否以自己沒有做出意思表示而否認合同存在呢?不能。原因在於,計算機程序是按照人的意思運行的,它執行的實際上是人的意思。

3、 合同成立時間會對電子交易的完成產生重要影響
從法律角度看,每一個交易均是一個合同關系,但這往往為經營者所忽略。比如消費者從商店買了一支筆,雙方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一般的經營者和消費者不會意識到他們之間已經訂立了一份買賣合同,並且已經履行完畢。沒有這樣的意識也不會影響交易。但是在電子商務中,合同何時成立會對電子交易的完成產生重要影響。依據我國合同法,合同的成立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樣的過程,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合同法同時也規定了數據電文方式的要約和承諾生效的時間。因此,電子商務網站在設計交易環節時,如何界定要約、承諾及其生效時間,將會決定電子交易合同何時成立,同時也將決定履行的方式和地點。當然,如果採用傳統的銀貨兩訖方式交易的,網路訂單並沒有太大法律意義。
按照合同法的規定,採用數據信息形式簽訂電子商務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信息的,該數據信息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信息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同理,採用數據信息形式簽訂電子商務合同,承諾到達的時間與此相同。

4、 合同的簽訂地點很重要,因為發生糾紛時,簽訂地點是約定管轄的重要依據。
如何認定電子商務合同的簽訂地點?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在電子商務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電子商務合同成立。承諾生效的地點為電子商務合同成立的地點。採用數據信息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當事人在不違反民事訴訟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情況下,可以按其約定的地點管轄;也可在電子商務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或者在事後達成書面仲裁協議,選擇仲裁委員會,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

5、 計算機發生故障時的法律效力。
如果因為計算機發生故障導致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錯誤時,該意思表示的效力如何呢?這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在封閉式網路如EDI交易環境下,因為用戶都是因協議而加入通訊系統的,協議中往往會對此作出規定。如果沒有作出規定的,該意思表示無效,合同不成立。另外一種是在開放式網上購物的情況下,因為任何人都可以進入網站,如果商家的計算機出錯,商家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而不能以計算機出錯為由,否認合同的成立。但是,如果顧客的計算機出錯,合同不成立,這是符合合同法原理的。因為對商家來說,交易安全是它必須承擔的責任;對顧客而言,意思表示真實則是第一位的。

6、 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在網上購物中,商家往往採用格式合同以節省消費者的時間。大型的是所謂的click-wrap條款:消費者只能點擊"接受"或"拒絕",而無討價還價的餘地。在商家規定的格式條款中,往往有許多"霸王條款",如規定商家對運輸遲延不承擔責任等等。因為這些條款往往文字較小,內容又多,因此消費者往往不加細看即表示接受。在發生糾紛時,消費者可以引用《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有關格式合同和消費者知情權的規定,保護自己的利益。

7、 企業分擔個人責任的風險。
網路只是一個平台,在其上完成交易和信息發布等行為的往往不是網路企業自己,而是眾多的消費者和用戶。但出了問題時,虛擬的交易者和信息發布者可能已經失蹤了,網路服務平台提供者可能因此捲入訴訟。如1999年的"王蒙等六作家狀告北京在線著作權侵權"案,實施將那些小說上載行為的是一個叫做"靈波小組"的與他們有合作的工作室,而並非他們自己。在美國,NAPSTER的案例也相當典型,因為在該案中實施音樂上載、下載的都是那些用戶,而不是NAPSTER自己。

⑸ 電子商務最常見的風險有哪些

安全風險嘴大了!
在一個就是物流!
還有很多小細節.
相信您能在工作中自己處理好的!

⑹ 電子商務的四大風險類型

(一)消費者所面臨的風險(包括信息安全,財產安全等)。

(二)銷售商所面臨的風險(敵對商家惡意攻擊,數據被盜竊,銷售網路被黑客攻擊等)。

(三)企業所面臨的風險(企業內部網的風險,金融做空,金融詐騙,黑客攻擊,數據被盜等。

(四)市場所面臨的風險(由於基礎資產市場價格的不利變動或者急劇波動而導致衍生工具價格或者價值變動的風險)。

(6)電子商務的訴訟風險擴展閱讀:

風險的防範方法:

(一)消費者的風險防範

消費者的風險防範,歸納起來,主要應從下面三個方面加強。

(1)設定的密碼最好避免使用生日等容易被別人破譯的密碼號,而且要經常更改口令以減少被盜用的機率。

(2)在各種與網際網路相關的事務中,一定要堅持使用不同的口令。在不同的網址使用不同的密碼。而且,在選擇ISP時,應該注意選擇信譽好、可靠性高的公司。

(3)不要輕易將密碼告訴他人。尤其不要輕信系統管理員提出的需要你的賬號、密碼來維護系統的說法。

(4)對於黑客攻擊系統從而攫取消費者的信用卡數據所造成的信息泄密,消費者確實沒有什麼辦法,除非他在網上根本不運用任何信用卡信息。

(二)銷售商的風險防範

銷售商面臨的風險主要是數據被竊,這一點同企業的數據被竊類似,針對這一點,銷售商應該從加強自身網路的技術措施來加強風險防範,可採用後面提到的企業防範方法。

至於域名注冊方面的風險防範,要求銷售商加強域名的注冊,盡早確立組織自身在網路世界的合法地位,是避免域名糾紛的最佳防範措施。

(三)企業的風險防範

前面已經說到,企業的風險主要來自於內部和外部兩個方面。下面分別針對於這兩方面提出相應的防範措施。

1.企業內部網風險的防範。由於內部風險主要是由於企業員工對企業系統的攻擊所產生的,所以可採取以下手段:

(1)對企業的各種資料信息設置秘密等級,並予以明確的標識,分等級分別管理。也就是說,公司的高層人員、中層人員以及下層的工作人員所能夠看到的關於公司的資料應該是不同的。規定各個員工包括不同業務主管接觸秘密的許可權,每個員工不得接觸自己無權接觸密級的檔案資料。

(2)專人管理商業秘密,定崗定責,不能無人負責,上級主管應當定期予以監督檢查。

(3)要求員工對自己使用的密碼經常更換,不能給竊密者造成機會。

(4)採取加密措施。對於員工使用網路傳輸涉及商業秘密的文件、信息時,可以使用加密計算機程序,取得解密「鑰匙」。這種措施對於傳送文件、信息途中的竊取、竊聽以及員工因過失按錯送達對象按鈕,都可以有效保守秘密。

(5)對員工的個人情況,特別是對那些信息系統上的員工,要進行制度化的選拔與檢查。要將經過一定時間考察、責任心強、講原則、守紀律、業務能力強的人員派到各自崗位上。

2.企業之間風險的防範。針對企業之間進行電子商務交易時所面臨的風險,我們從技術上來防範這些風險:

(1)利用防火牆技術保證電子商務系統的安全。防火牆的目的是提供安全保護、控制和鑒別出入站點的各種訪問。它建立起網路通信的控制過濾機制從而有效保證交易的安全

(2)利用安全協議保證電子商務的安全。由於Intemet的開放性造成的在網路中傳輸的數據的公共性,為了保證網路傳輸過程中數據的安全,就必須要使用安全的通信協議以保證交易各方的安全。例如:可用S/MIME協議、S—HTTP協議、SSL協議等。

(3)利用身份認證技術保證電子商務系統的安全。由於電子商務是在網路中完成,交易各方不見面,為了保證每個參與者(銀行、企業)都能無誤地被識別,必須使用身份認證技術。

⑺ 電子商務有哪些風險

一、模式同質化風險

由於我國的電子商務模式是脫胎於美國的模式,因此在電子商務發展初期,BtoB、BtoC、CtoC三種定式模式在國外佈道者的傳播下迅速推廣開來。國內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把這些東西學來,當做「聖經」一樣去復制和炒作。應該承認這些電子商務模式對推動我國初期電子商務的發展,固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隨著電子商務的不斷深化,這種同質化、大家都千篇一律的模式顯然不能適應消費者需求個性化、多元化的需要,因而企業在實施電子商務時要力求體現個性化,避免踏進同質化的誤區,無法提升企業的競爭優勢。

二、超前的風險

電子商務固然能夠起到跨時空交易、降低成本等作用,但是電子商務並不是萬能和普遍適用的,有些企業看到別的企業都在進行轟轟烈烈的電子商務革命,彷彿自己不電子商務一下不夠時髦,於是也附和著進行電子商務改造,結果由於企業管理水平跟不上,供應鏈企業不配合,導致花費巨大的電子商務系統成為一種擺設,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如某企業主要從事石油製品的生產,決定建立自己的BtoB電子商務網站,在網上對銷售體系進行整合,他們認為通過這樣的跨越式發展策略可以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結果因為他們的合作夥伴不願意通過此方式進行采購,並繼續採用以前的采購方式,致使該項目在產生效益之前就面臨淘汰威脅。

三、滯後的風險

與超前風險相反的是,有些企業本該實施電子商務卻習慣於傳統的思維方式,沒有進行電子商務變革,這樣的結果同樣是阻礙了企業的發展。如某高科技企業其客戶主要是各大企事業單位,由於該企業歷史短暫,沒有形成自己應有的管理體制,所有生產和銷售處於一種自發狀態,企業領導意識到必須加強企業管理水平,並推行了各種新管理措施,但收效甚微。對於這樣的企業要盡快建立自己的ERP和CRM系統,通過電子商務系統來變革企業內部傳統的管理,藉此提高企業的競爭力。

四、技術風險

當前我國電子商務面臨的突出問題之一是網路應用程度不廣,網路結構復雜,不同行業不能實現互通互聯,應用落後於技術發展,傳統企業難以適應新經濟發展要求。我們應本著市場牽引、應用主導、網路共建、資源共享、技術創新和競爭開放的方針,盡快建立和健全相關法律法規,開發關鍵的技術和產品,形成適合中國國情的電子商務的運營機制。最關鍵一點,是通過政府、企業等各界的通力合作,借鑒國外先進科技成果和管理經驗,盡快建立起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綜合服務電子商務平台。此外,目前有關電子商務安全的技術還沒有完全解決,包括交易安全、認證安全和數據加密等,由此技術風險容易導致安全風險。

五、信譽風險

中國BtoC電子商務的最大網站my8848的轟然倒閉使人們對電子商務的信譽降至極點,以致整個電子商務行業都不可避免地遭遇一場信譽危機。因此,現在電子商務企業要最大限度地克服信譽風險,落實到企業的行動中去,就是要「勿因善小而不為,勿因惡小而為之」,對於企業的每個訂單,每個客戶都不能馬虎,細微之處見真情。特別要重視搞好消費者關注的售後服務、付款方式,不能交易一完成,服務就終結,甚至翻臉不認人。短視帶來的是電子商務的短命。my8848欺騙消費者的最終結果是自己和倒閉。

六、人才風險

電子商務需要大量計算機人才和網路經濟人才,現在連電子商務的倡導者美國都感到這方面人才的缺乏,我國這方面的人才就更加匱乏了,並且有人才向提供高薪就業機會的國家外流的傾向,如今隨著WTO的加入,電子商務人才外流的傾向會更加明顯且流失也更加容易。特別是隨著國外IT企業的大量進入,一場爭奪電子商務人才的中外爭奪戰即將打響。因此,作為電子商務企業要重視人力資源管理,將人才視為企業之本,做到用待遇吸引人,用感情凝聚人,用事業激勵人,從而有效地預防人才流失的風

閱讀全文

與電子商務的訴訟風險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培訓就業勞務協作對接工作方案 瀏覽:194
社區元旦文藝晚會策劃活動方案 瀏覽:471
公司感恩晚會活動策劃方案 瀏覽:564
胡桃里策劃方案 瀏覽:855
diy帽子活動策劃方案範文 瀏覽:926
網上最好的營銷方案 瀏覽:286
一年級家長培訓活動方案 瀏覽:669
建材活動禮品策劃方案 瀏覽:126
中華牙膏促銷策劃方案 瀏覽:155
純電子商務的企業 瀏覽:586
場外促銷活動的意義 瀏覽:785
青島幸福九號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瀏覽:183
校園招聘創意策劃方案 瀏覽:779
商家為什麼要搞促銷活動 瀏覽:732
行業聯盟的策劃方案 瀏覽:178
天淘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瀏覽:103
三八促銷活動及裝飾 瀏覽:748
億贊普跨境電子商務 瀏覽:974
2016年黨員培訓內容方案 瀏覽:418
中介型電子商務 瀏覽: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