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電子商務交易中買賣雙方之間的法律關系中買方享有的權利有哪些
在電子商務交易中,買賣雙方之間的法律關系就屬於買家與賣家的關系,買方享有的權利是賣家如實發貨,並且保證貨物質量的權利。
② 電子商務交易中不包括哪一部分 a.信息流 b.信息管理流 c.貨幣流 d.物流
選擇B
電子商務中有三流和四流之分,四流是在三流的基礎上增加了 A.商流 B.資金流 C.信息流 D.物流
③ 電子商務交易中買賣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分別是什麼
買賣雙方之間的法律關系實質上表現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賣方的義務就是買方的權利
④ 電子商務交易包括()。
信息流,資金流,信息管理流,物流
⑤ 電子商務中,賣方面臨的安全威脅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電子商務中,賣方面臨的安全威脅主要包括的方面如下:
中央系統安全性被破壞;
競爭對手檢索商品遞送狀況;
客戶資料被競爭者獲悉;
被他人假冒而損害公司的信譽;
消費者提交訂單後不付款;
虛假訂單等。
⑥ 我國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的義務是什麼
我國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的義務: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提供服務應當依法出具紙質發票
1、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是,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除外。
2、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依照前條規定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在首次納稅義務發生後,應當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請辦理稅務登記,並如實申報納稅。
3、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依法出具紙質發票或者電子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電子發票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屬於依照本法第十條規定的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
5、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准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⑦ 在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如果買方不履行義務,賣方可以採取什麼補救措施
明文規定,合同簽訂,違約將追究責任,很簡單。
⑧ 電子商務包括哪些
思考電子商務,不妨從思考商務活動開始。
商務活動的實質是資源的交易和整合。好比硬幣的兩個面,交易和整合也是商務活動的兩個側面。每一筆交易都伴隨著一次新的資源整合,交易和整合的目標是價值提升或價值最大化。交易和整合——也就是商務活動——大致有三種形式,一是市場,二是企業,三是協同。市場是一種交易形式,企業也是一種交易形式(當然更加復雜),而介於市場和企業之間的「協同」性商務組織(如戰略聯盟、虛擬企業、外包等)則是一種正在蓬勃興起的交易形式。
視具體應用范圍的不同,可以將電子商務劃分為市場應用、企業應用和協同應用三大類型。但是不應該將電子商務的應用局限於商務活動的局部領域(如網站電子商務或網路營銷),因為商務活動的一體化必然要求電子商務的一體化。
電子商務中的「電子」指電子商務技術,那麼是不是只要將電子商務技術與上述商務活動結合就實現電子商務了?答案不是單純的「是」或者「不是」,問題的關鍵是怎麼結合。請看以下兩個公式:
電子商務≠電子+商務
電子商務=電子×商務
這兩個公式的意思是說,電子商務不是電子和商務的簡單相加,而是電子和商務的有效融合;電子和商務的結合並不必然地得到具有更高效率和效益的電子商務,相反,如果結合的不好,電子商務的效率和效益甚至更低。因此,繼續將電子商務界定為「通過計算機網路進行商務活動」是不恰當的,有必要對電子商務概念做一點修正:
電子商務:基於計算機網路並與之有效融合的商務活動。
縱觀商務活動乃至整個人類活動發展,信息技術一直伴隨其中。每一次商務活動的進步都伴隨著信息技術的進步,信息技術和商務模式在不斷的進化中形成了有效融合的系統聯系,一定的信息技術總是與一定的商務模式相匹配的,改變信息技術的同時卻不改變商務模式,無異於讓火車在馬路上跑,只是徒然增加成本,斷然帶不來效率和效益。所以電子商務中的「商務」一定不再是原來的商務活動模式,而是與電子商務技術匹配的進化了的商務模式。
本質上,電子商務不僅是一種工具或者方法的應用,更是一種嶄新的商務模式,而任何一種商務模式都是當時社會的技術條件和制度條件下的社會分工方式。一種好的商務模式必然促進社會分工,提高社會生產和轉化效率,進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但是,在實際過程中存在著商務模式與社會分工之間的十分復雜的互動作用,這就使得任何一種成功的商務模式的設計都難以完全在人們的頭腦中、書本上或書齋里完成,只能通過社會組織試驗完成,通過不斷的試驗,加以肯定、改進或者否定,從而使新的商務模式得以進化。我們現在所看到的各種商務模式——如百貨商店、連鎖店、批發市場、戰略聯盟等無一不是試驗和進化的產物。
理論和實踐都證明,當面對和處理一個包含許多互動作用的復雜系統——電子商務模式正是這樣的系統——的時候,試驗和進化是促進發展的唯一途徑。基於這樣的認識,我們就可以理解為什麼網路經濟和電子商務的應用與發展經常不按我們預想的方式發展,經常在我們以為必然成功的地方失敗,卻在我們不抱希望的地方給我們驚喜。我們應該以平常的、像理解人類進化過程那樣的心態來看待網路經濟和電子商務的這樣那樣的挫折和失敗。
這決不意味著我們可以放棄理性,決不意味著一切都變得那麼不可預料和控制。正好相反,我們能夠以更加正確的方式來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我們應該摒棄那種只對成熟的商務模式適用的剛性的組織和業務形式,而代之以柔性的組織和業務形式,將試驗和進化功能「內置化」,以更快、更低成本地找到成功的電子商務模式。
在一些大的方向,電子商務的進化則是可以預見的:
——電子商務將從模仿走向創新,將出現越來越多的在傳統商務中沒有的商務模式,網路廣告的發展即是例證。
——電子商務的模式將日趨多元化,並在與傳統商務融合的過程中日趨復合和復雜,所謂「B2B」和「B2C」等過於簡化的模式分類很快將成為歷史。
——電子商務模式創新將從業務流程創新到管理創新,再到組織創新,漸次展開,漸次深入,這是一個相互作用、激盪、混沌和自組織的進化過程。
⑨ 電子商務的安全需求不包括() A,信息保密 B.數據交換的完整性 C.發送信息的不可否認 D交易場
不需要 交易場所
⑩ 互聯網電子商務交易中網路安全要素應不包括什麼發面的答案是
隨著信息技術和計算機網路的迅猛發展,基於Internet的電子商務也隨之而生,並在近年來獲得了巨大的發展。電子商務作為一種全新的商業應用形式,改變了傳統商務的運作模式,極大地提高了商務效率,降低了交易的成本。然而,由於互聯網開放性的特點,安全問題也自始至終制約著電子商務的發展。因此,建立一個安全可靠的電子商務應用環境,已經成為影響到電子商務發展的關鍵性課題。在互聯網電子商務交易中網路安全協議要素中不包括四點
1、對交易雙方身份的認證
2、 保障交易信息的保密性
3、 保障交易信息的完整性
4、 防止攻擊者通過網路對網站的設備的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