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被幾家電子商務公司騙了,怎麼辦
可以去當地的公安局申請寶報案或者在當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
國家對於詐騙的罪行進行了明確的規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一十條第二款 使用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九條 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條第三款 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姦淫婦女、詐騙財物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1)華夏電子商務騙擴展閱讀:
《刑法》規定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司法解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夠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簡訊和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和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上述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理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2. 我被電商騙了,請問電子商務詐騙要怎麼報案
要是受到詐騙帶著證據報警。
詐騙案是刑事案。
警方會調查,會甄別。
要是詐騙案,警方會積極破案。
案件要是破了,會挽回受害人的損失的。
3. 什麼是電子商務詐騙
很多消費者在進行電子商務的時候,都會害怕在虛擬的網路上遭遇詐騙,而現在電子商務詐騙的方式也是多種多樣的。
電子商務中的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網路信息系統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在法律形式上,電子商務中的詐騙罪跨越了現行刑法中規定的普通詐騙罪和特別詐騙罪,但在實際生活中,它又僅僅是這些犯罪的一種表現形式。
傳統的詐騙犯罪,運用現代的網路技術手段,大致上有兩大類型:一種是在網上發送虛假信息,騙取受害人同意將若干財物交付給行為者的行為;一類是以其他有權人的身份,進入特定網路信息系統,在網路信息系統中增加、輸入一定信息,將有權人所有或佔有的電子貨幣劃撥到自己的帳戶上,進而兌現的行為。前一類行為僅僅是詐騙罪在行為手段上的翻新,從刑法學的角度看,利用現有的刑法理論可以解決其中的問題。後一類的客觀行為則不同,與刑法中的普通詐騙罪、特別詐騙罪有極大差別,為了科學界分它和前幾類行為的區別以及方便討論,本文稱之為e-詐騙罪。
以網路作為工具從事犯罪,其主要方法有:活動天窗、特洛依木馬術、義大利香腸術、數據欺詐、蠕蟲、邏輯炸彈、冒名頂替、乘機侵入、儀器掃描、破解口令截取信息等等。但是,e-詐騙罪只是利用這些方法中的一部分。行為人為了獲得電子貨幣,一般不會採取破壞信息系統的方法,而是利用網路中的技術弱點,以達到目的。
e-詐騙犯罪的主要步驟:第一步,獲取有權信息。有權信息包括訪問許可權,如有權人的身份、使用許可權、密鑰、通行字。取得有權信息的方法,既可以通過打聽、套聽、收集等方式,也可以利用技術截獲信息,如行為人可以在互聯網、電話網上搭線,或安裝截收電磁波的設備,獲取傳輸的系統信息。有的甚至於通過分析信息流的方向、流量、通信頻度、長度的參數,取得有用信息。第二步,改變信息。如改變信息流動的次序、方向,增加、刪除、更改信息內容。由於網路信息系統被作用力影響,從而引起由其扶持的設備設施的運作發生混亂、或者發出錯誤的指令,其結果是將他人帳戶上的電子貨幣通過網路劃撥到行為人開設的帳戶上。第三步,信息兌現,即行為人在消費中支出該電子貨幣或將之兌換為紙幣。這是因為詐騙罪是結果犯。
通常,網路被視為虛擬社會,這一點對於認識網路犯罪極其重要。我們不妨將網路犯罪發生的場所分為虛擬空間和現實空間,如此一來,e-詐騙犯罪活動除中止犯外,在刑法上表現為三種樣態:第一,發生於現實階段的預備犯,如行為人通過分析受害者遺棄的文件、紙張,從中尋求密碼、通行證。第二,發生於虛擬空間的預備犯和未遂犯。第三,發生於現實空間的未遂犯和既遂犯。
基本上現在消費者和企業在進行電子商務的時候都會害怕這些詐騙行為,所以企業和消費者要對浙西詐騙行為有一個全面的了解,從而在進行電子商務的時候避開這些問題。
4. 如何把華夏商品現貨交易所 騙我的金額 追回
估計是沒有辦法了!
首先,郭遠峰潛逃,留下的部分資產拍賣以後,需要首先賠償銀行,國企等債權人,然後才會輪到樓主這類交易商!估計這塊遠遠不夠!
其次,樓主所說的西安興融發展有限公司屬於一個經紀類公司,根據金融行業的規則來看,樓主作為經紀人,和該公司簽署的一定不是勞動合同,而是一種類似於居間人協議的文本,這種協議本身就不能作為索取賠償的依據,況且,一般這種協議裡面還有關於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免責條款!
再次,在郭遠峰潛逃事件發生之前,國內的華夏商品現貨交易所所屬的大宗商品電子交易行業並沒有實行第三方監管,直到這件事發生後,才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第三方監管!這一方面,樓主在不了解情況的前提下,盲目入場,自身也存在過失!
所以,樓主,你投資的這些資金,只能當是交了一場學費!勸你還是想開點,能放下就放下,畢竟人這一輩子,會有很多坎坷,重要的是不要再在同一個地方再次摔倒,期望你能在哪摔倒就在哪爬起來!
5. 華夏匯通是騙子,大家千萬不要相信以免上當受騙.你在他們那貸款,先說沒有任何費用,然後一步一步的騙你
【網路反詐騙聯盟團隊】友情提醒:
網上發布的所有隻憑身份證就可以貸款或者辦理信用卡的信息都是低級騙局,無論公司是否注冊備案,都不要相信,騙子先騙你簽訂傳真合同,並按捺手印,然後會一步步騙取你先支付首月利息、履約費、保證金、保險費、擔保費、放款費、公證費、徵信費、抵押金、開卡費等等,還會以你銀行流水不足、查驗你的還款能力或者是驗資為名,要求你將自己賬戶上所有的資金打至騙子的賬戶,如果你不按騙子的要求交納費用,騙子會以你已經和他們簽了合同為名,威脅要起訴你違約,並威脅你賠償巨額違約金,這實為低級的詐騙手段和典型詐騙!
請永遠記住,凡是對方以任何理由要求你先支付任何費用的,都是絕對的詐騙,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先給其他人匯款、轉賬,以免被騙!更不要相信騙子的任何威脅,由於對方涉嫌詐騙,所以,和騙子簽的合約沒有任何法律效力,更不存在違約之說。
所以,特此提醒廣大網友,不要相信網上各種投資、融資擔保公司以及各類小額貸公司發布的此類貸款或者辦卡信息,特別是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大城市的這類公司基本都是騙子公司!如果被騙,無論金額大小,都請選擇報警!如此猖狂詐騙,還請各地公安機關大力打擊和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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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華夏現貨交易所被指巨額詐騙是真的嗎
是真的。據財經新聞了解,去年底,會員發現自己的賬戶內現金無法劃撥出,此時很多代理商和散戶也因同樣的原因找到華夏交易所,對方稱交易軟體遭到了黑客的攻擊,將重新開發新的交易軟體。但此後,每次在款項劃撥時仍會出現問題,每次提取現金至少要操作三四次,進入五月份後現金就再也無法劃撥出來。
7. 華夏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是不是騙人的
我交8880的豪華版,過兩天說是搞活動5880版,我給朋友介紹兩個,後面說高價位廣告排隊的人太,叫交3000保證金可不用排隊通過,說是10天就能退還,我交了,後下來兩個1.18跟0.68元的單價,後面又叫朋友叫3000元,朋友就不信了。從11月2號開始他們電話打不通,QQ也都不在線
,雙11開始伏特廣告聯盟連廣告都沒有了,這明顯是騙人的,現都不知什麼辦。
8. 華夏Mall真的很坑
垃圾卡,商城裡的東西比市場上貴好幾倍,其實就是花自己的錢購買商城裡的東西!比如一部蘋果6手機要4000多,首付一半,其他的卡上面扣。我已經舉報了,讓辦卡的人退錢,不退錢我一直會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