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國電子商務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頒布時間
電子商務類法規: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2005年1月);
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2006年6月);
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2007年3月);
商務部:《關於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意見》(2007年12月);
商務部:《電子商務模式規范》(2008年4月)。
(1)商務部電子商務示範企業擴展閱讀: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的義務
已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並領取營業執照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體工商戶,通過網路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應當在其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或者其營業執照的電子鏈接標識。
通過網路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路交易平台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
網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經營者不得在網上進行交易。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不得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事先向消費者說明商品或者服務的名稱、種類、數量、質量、價格、運費、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換貨方式等主要信息,採取安全保障措施確保交易安全可靠,並按照承諾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提供電子格式合同條款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按照公平原則確定交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採用合理和顯著的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與消費者權益有重大關系的條款,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不得以電子格式合同條款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經營者義務、責任或者排除、限制消費者主要權利的規定。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保證商品和服務的完整性,不得將商品和服務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確定最低消費標准以及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費用。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徵得消費者同意的,可以以電子化形式出具。電子化的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可以作為處理消費投訴的依據。
消費者要求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應當出具。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對收集的消費者信息,負有安全保管、合理使用、限期持有和妥善銷毀義務;不得收集與提供商品和服務無關的信息,不得不正當使用,不得公開、出租、出售。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發布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信息應當真實准確,不得作虛假宣傳和虛假表示。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企業名稱權等權利。
Ⅱ 碧橙電商都得過哪些榮譽獎項
蠻多的,「國家商務部電子商務示範企業」,「阿里數據銀行認證服務商」, 「浙江電子商務百強企業「。還包攬了行業內創新類、營銷類、服務類等大大小小的獎項。而且碧橙已經連續三年被天貓評為「天貓六星服務商」,一直保持到現在。
Ⅲ 中國跨境進口電商服務試點目前有哪些
七大跨境電商進口服務試點城市業務開展情況簡介
在中國進出口外貿需求趨緊的背景下,由政府部門運作的跨境電商正蓬勃興起。2013年8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商務部等9個部委《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的意見》,自2013年10月1日起在已經開展電子商務通關服務試點的上海、重慶、杭州、寧波、鄭州等5個城市展開新政策試點,2013年9月,廣州獲批成為第六個跨境商務進口服務試點城市,2014年7月,深圳獲批成為第七個國家跨境電商進口服務試點城市。跨境電商城市試點政策實施一年多來,各試點城市也逐步探索出了一條路子,並取得了不錯的成績。
2010年至2013年,中國的海外購物交易額從100多億元增長到超過800億元。2013年,中國內地的「海淘族」已達1800萬人,預計到2018年將增至3560萬人,年消費額達到1萬億元人民幣。
根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5-2020年中國電子商務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數據顯示,2011年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達到1.6萬億元,同比增長33%;2012年跨境交易額達2.1萬億元,同比增長為33.1,增速遠高於同期外貿增速;2013年中國跨境電商進出口交易額達到3.1萬億元,同比增長31.3%;預計2016年中國跨境電商進出口額將增長至6.5萬億元,年增速超自2013年7月中國跨境電子商務服務試點開展以來,截至2014年11月底,出口、進口額分別為7億元和7.4億元人民幣,屬貿易逆差。目前跨境電子商務平台已超過5000家,企業超過20萬家。
根據海關總署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
截至去年底,跨境電子商務試點已突破30億元。
在出口方面,截至12月底,上海、重慶、杭州、寧波、鄭州、廣州、深圳、北京、蘇州、青島、金華、東莞、西安、南京、葫蘆島、銀川等16個城市先後開展出口業務,累計驗放清單3823.5萬份,出口到181個國家和地區,價值約20.4億元。在進口方面,截至12月底,上海、重慶、杭州、寧波、鄭州、廣州、深圳先後開展了進口業務,共驗放包裹411萬余件,價值約10.1億元。
現從七大試點城市來梳理一下2013年以來我國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
一、上海「跨境通」 網站:跨境通-進口商品海外購物平台,海淘首選,原裝進口,海外直供
上海跨境電子商務貿易試點模式為網上直購進口模式、網購保稅進口模式,一般出口模式,城市跨境電商在於直購和保稅進口以及一般出口。目前,上海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平台(簡稱「跨境通」)自2013年12月28日上線,逐步完善跨境服務三大模式,目前已經形成直郵中國和自貿賺取模式,跨境通銷售的產品類別主要是母嬰、保健食品、箱包、服裝服飾、化妝品五大類產品,集中在快消品領域,商品價格與實體店相比,可優惠30%左右。
截至2014年12月,上海海關直購進口模式成交約2.4萬單,網購保稅進口模式成交約3.2萬單,合計貨值逾1700萬元。同時,上海海關已為55家電商企業、12家物流倉儲企業完成跨境電商備案工作,業務地區涉及涵蓋美國、韓國、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多個跨境網購熱點國家,跨境電商品牌集聚規模效應初步顯現。
目前,上海在自貿區外,松江區、嘉定區和普陀區均成為開展跨境電商區域。至2014年前三季度,上海市電子商務實現交易額達9066億元,同比增長28.1%。
二、重慶「e點即成」網站:重慶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台
重慶的跨境電子商務試點特色在於其是全國唯一具有跨境電商服務四種模式全業務的試點城市,即包括一般進口、保稅進口、一般出口和保稅出口。
2014年6月,重慶西永綜合保稅區重慶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台上線,跨境電商成為重慶西永永微電子產業園發展現代服務業的重點方向。至2014年6月,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台數據顯示,半年時間平台共累計驗放清單15.8萬單,成交金額達4456.62萬元,共備案企業達36家,日用消費品成為重慶人使用跨境電子商務方式最愛采購的品種。預計,重慶跨境電商上場規模在2014年將達到10億元銷售額,預計2015年達30億元銷售額,2016年達50億元銷售額。
三、杭州「跨境一步達」 網站:跨境一步達—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台
杭州跨境電商產業園,為目前浙江省唯一集「保稅進口」與「直購進口」模式於一體的全業務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產業園,並設有跨境一步達。至2014年11月,已有124家商家入園開展業務,還有一批垂直電商平台和商家正在接洽之中。
「雙十一」期間,共驗放近38萬單貨物、價值7157萬元人民幣。目前,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保稅進口業務累計交易訂單突破近76萬單,位居全國7個試點城市前列。未來,杭州將在原有試點成果基礎上,向國家申報中國(杭州)網上自由貿易試驗區。
四、寧波」跨境購」網站: 跨境購—集全球商品導購與跨境電商服務為一體的綜合性網路平台。
寧波保稅區主要從事跨境進口電商貿易,其依託保稅區的優勢,開展「保稅備貨模式」,即跨境企業在國外批量采購商品,通過海運備貨到保稅區制定的跨境倉內,消費者通過網路下訂單,電商企業辦理海關通關手續,商品以個人物品形式申報出區,並繳納行郵稅,海關審核通過後,商品包裹通過快遞公司派送到消費者手中。
截至目前2014年11月27日,保稅區已累計引進電子商務企業230家,其中獲批跨境進口電商試點企業117家,上線71家,商品備案7238條,物流企業4家(EMS、順豐、中通、中國郵政),倉儲企業2家(富立、中海貿)。至2014年12月26日,已有69家電商企業申請能力認定考核,其中通過高風險能力認定21家,通過基本能力認定45家,未通過基本能力認定1家,審批和整改2家。同時,「跨境購」平台上線。
至2013年12月7日,寧波海關累計審批通過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口申報單120.8萬票,貨值3.01億元人民幣,共有來自全國各地71.6萬名消費者通過跨境平台消費。寧波保稅區跨境進口電商於2014年年底實現3億元銷量。2014年12月16日,寧波保稅區政企通服務平台完成驗收,正式上線運行。
五、鄭州」e貿易」 網站:E貿易_E貿易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平台
2013年,鄭州被列為國家首批電子商務示範城市和首批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城市,是國內唯一利用綜合保稅監管場所進行跨境電商試點的城市,可形成以鄭州為中心的跨境物品集散中心,電子商務產業集聚效應初步顯現,全市有1個國家級電子商務示範基地、5個省級示範基地、2個省級產業園區。
2014年,鄭州開通了「E貿易」試點平台,平台吸引了包括韓國館3000餘家、德國館310多家、以色列館100多家企業到鄭州展開業務對接,目前平台已入駐319家企業。E貿易主要業務模式為跨境B2C營銷模式,所售商品直接與海外生產商聯系合作,中間不經過任何代購、代銷環節,直接到消費者手中,保證了商品原汁原味的進口質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鄭州跨境貿易電子商務試點項目監管進出口商品總值累計達到10718.03萬元,突破億元大關,徵收稅款共計931.36萬元。進口商品涵蓋化妝品、母嬰用品、保健食品等,來自美國、日本、韓國等國家;出口商品涵蓋固態硬碟、手機殼、網路攝像機等,銷往英國、美國、法國等國家,全面業務量44.3萬單。交易額和業務量均呈現爆發式增長,今後三年內年均增長速度還會保持在30%以上。
近年來,河南省製造業發展迅猛,貿易需求增加。比如黎明工業集團80%的銷售額來自電商渠道,外貿電商占電商銷售的70%。主要市場是中東、非洲、俄羅斯等基礎建設薄弱的國家。未來,河南跨境電商B2B模式也將成為一大助力。
2014年前三季度,鄭州市電子商務交易額達2119億元,同比增長35%,預計全年將超過2800億元;全市網路零售額達300億元,同比增長42%,預計全年將超400億元。預計到2020年,全市電子商務交易額突破1萬億元,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達2000億元,網路零售額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30%以上。
六、廣州「狀元谷」 網站未知。
廣州於2013年9月成為跨境電商進口服務試點城市,廣東作為第一外貿大省,廣東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佔全國交易總額的七成。廣州跨境電商主要有B2B、B2C兩種渠道,貨品主要來自歐美和日韓,品類主要涉及母嬰、輕奢、化妝品和鞋服等,在跨境電商試點業務模式主要是一般出口(郵件/快遞),B2B2C保稅出口和B2B一般出口三類。
(1)B2C一般出口(郵件/快遞):通過線上信息平台進行試點企業備案、商品備案及全程信息管理,允許試點企業憑交易或物流清單先申報放行,月度匯總填寫出口貨物報關單向海關申報,憑匯總的月度出口報關單辦理退稅、結匯手續。海關根據企業管理類別實施分類通關。
(2)B2B2C保稅出口:按「整進、散出、匯總申報」的模式進行。整進是指整批出口貨物填寫備案清單或出口貨物報關單向海關申報進入園區。散出是指個人網購後填寫清單向海關申報並由電商企業提供稅款擔保,海關先憑清單分批分散出園區。匯總申報就是定期將清單匯總後,填寫出口貨物報關單向海關申報,個人網購商品涉及許可證管理的可免許可證。
(3)B2B一般出口:適應新的貿易發展需求,將大型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或大型電商平台作為外貿改革試點,通過專業的外貿供應鏈服務平台及全程信息化手段解決及規范監管問題,由當地政府對此類大型平台企業制定專項的退稅保障基金,並由財政統籌此類試點企業的退稅款項,提供優先退稅、快速通關等服務。
2014年前三季度,廣州市通過跨境電子商務合計進出口商品7845萬美元,其中第三季度進出口7488萬美元,進出口量約相當於上半年357萬美元的20倍。廣州海關網購保稅進口業務量在全國6個進口試點城市中排名第二,零售出口業務量排名第一。2014年1至10月,廣州跨境電子商務零售(B2C)出口4.8億元人民幣,網購保稅(B2B/B2C)進口貨值1.8億元,規模居全國第一。
2014年11月27日,廣州正式開通「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跨境電商平台,並與中國東盟商務理事會簽署了「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產業合作行動計劃書」,以此支持廣州跨境電商的發展。另外,隨著廣州自貿區獲批在望,跨境電商在廣州白雲機場綜合保稅區的布局激戰已經打響。
七、深圳前海 網站未知
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是互聯網時代衍生的新型貿易形態,發展迅猛,已成為外貿經濟新的增長點。深圳2013年進出口規模居全國外貿大中城市榜首,為進一步促進外貿穩定增長,2014年7月,國務院同意深圳市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進口試點。同時,深圳是我國首個電子商務示範城市,毗鄰香港,背靠珠三角,擁有全方位的口岸基礎設施,物流基礎雄厚,市場分析顯示,深圳跨境電商業務佔全國總額的50%以上。
2014年7月,海關總署發布《關於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2014年第56號),為進口試點啟動提供政策依據,深圳海關緊緊依託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政策和區位優勢,在前海灣保稅港區試行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網購保稅進口模式。
2014年9月9日,深圳首票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口物品,由快遞車輛運載駛出前海灣保稅港區。這標志著深圳市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口試點正式啟動。在出口試點已啟動的情況下,深圳在全國率先建立起涵蓋進出口的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新型海關監管模式。
八、小結
總體來看,隨著首批跨境電商城市試點,跨境電商自2013年以來正逐步變得理性,2014年作為中國跨境電商元年,為各大試點城市攻城略地的契機,故其各自推出相應的跨境電商業務模式,或以進口保稅為主,或以直購為主,或出口為主等,同時在各大品牌電商企業、物流企業以及各大零售商品企業紛紛號召入駐,呈現不同的規模發展趨勢。
結合跨境電商的發展模式來看,在B2C領域中,仍然是進口需求大於出口,國內對於母嬰產品(如奶粉、尿不濕)、化妝品、服裝、食品、生鮮、輕奢品等需求較大。另外,跨境電商「保稅模式」的運營,對於消費者對進口產品的購物來說,一方面降低了價格,另一方面則購物更為方便快捷。對於諸多涉足的跨境電商企業來講,這相當於一片藍海,2014年如天貓國際、蜜淘網、菜鳥網、敦煌網等紛紛出現。就此來講,國內跨境電商平台的競爭未來將更為激烈。
另一方面,則是跨境電商的出口貿易市場增長點將進一步集中在新興市場,比如拉美、非洲、東南亞等地。以俄羅斯為例,俄羅斯網民數量位居歐洲第一,達7000餘萬。其中,一半以上的俄羅斯網民進行過網上購物。2013年,俄羅斯電子商務市場年銷售額超過100億美元,2014年中國通過「跨境網路零售」方式銷售到俄羅斯的產品預計將會超過34億美元。另外,中國製造業的跨境電子商務也將隨著跨境物流體系的完善,比如海外倉的布局和建設,增長力將會爆發。
2014年,僅是跨境電商的元年,而隨著中國政策的放開、物流配送及支付體系的完善、中國傳統製造業的加入,未來前景將會更好,市場仍待開發完善。
Ⅳ 國家發改委對電子商務企業有什麼補貼
發改委沒有,各地地方有,非常容易申請中小高新企業補助,可以和各個開發區談談,基本每個開發區都有負責人。
Ⅳ 農業電子商務示範基地申請怎麼寫
這個申報的范圍是指已開通示範類型之一的電子商務平台、在中國境內注冊登記的版獨立法人企業(總權部企業與所屬分公司不得重復申報)。
主要的申報流程:1.各地申報。有關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填寫申報表,並附企業工商營業執照、涉及行政許可類商品和服務的經營批准證書、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經審計的會計年報及其他證明材料,報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組織有關機構、專家對申報單位提交的資料進行初核後確定推薦名單,將推薦文件和申報企業材料(1份原件和7份復印件)報商務部。
2.專家評估。商務部組織業內專家依據示範創建規范對申報企業資料進行評估,必要時對有關內容進行現場調研,提出評估意見,擬定示範企業名單。
3.結果公示。將擬定的示範企業名單在商務部網站公示,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名單有不同意見的,均可向商務部提出異議。
4.發文公布。對擬定的示範企業在公示期間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由商務部確定為示範企業,並以商務部辦公廳文件形式公布示範企業名單。
具體你可以參考:電子商務示範企業創建規范(試行),可直接詢問交流
Ⅵ 中國電子商務的誠信認證怎麼申請
誠信網站抄認證申請者提交申請資料給認證服務中心。
1. 企業單位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非企業單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2. 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注:
1. 提交的材料必須蓋有單位紅色公章,復印無效。
2. 提交的材料可以是掃描件或數碼照片(內容必須清晰)。
申請「誠信網站」認證的用戶為擁有工商營業執照的企業或擁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等。「誠信網站」認證暫不對個人及境外機構開放。
Ⅶ 商務部電子商務示範性企業有什麼補貼
一般會給與資金補貼,比如必聯公司就曾是示範企業也獲得過補貼。
Ⅷ 如何申請國家級電子商務產業示範基地
這個申報的范圍是指已開通示範類型之一的電子商務平台、在中國境內專注冊登記的獨立法屬人企業(總部企業與所屬分公司不得重復申報)。
主要的申報流程:1.各地申報。有關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填寫申報表,並附企業工商營業執照、涉及行政許可類商品和服務的經營批准證書、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經審計的會計年報及其他證明材料,報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組織有關機構、專家對申報單位提交的資料進行初核後確定推薦名單,將推薦文件和申報企業材料(1份原件和7份復印件)報商務部。
2.專家評估。商務部組織業內專家依據示範創建規范對申報企業資料進行評估,必要時對有關內容進行現場調研,提出評估意見,擬定示範企業名單。
3.結果公示。將擬定的示範企業名單在商務部網站公示,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名單有不同意見的,均可向商務部提出異議。
4.發文公布。對擬定的示範企業在公示期間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由商務部確定為示範企業,並以商務部辦公廳文件形式公布示範企業名單。
具體你可以參考:電子商務示範企業創建規范(試行)
Ⅸ 申報全國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商務部下過什麼紅頭文件沒有
(一)對於中央部門政策性試點:為使相關政策研究更具有普適性,請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部門,結合我國各地文化差異、信息化水平和電子商務發展程度不同的現實情況,以及東、南、西、北、中的布局考慮,分別組織有關示範城市開展試點工作。每個部門選擇不超過5個城市組織相關工作。試點工作方案(代資金申請報告)由有關部門辦公廳和示範城市發展改革委共同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非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需由省級發展改革委申報)。
(二)對於示範城市應用性試點:請各示範城市根據公告通知要求,結合示範城市創建工作的實際需求,組織相關企業和機構開展試點工作。每個示範城市擇優申報不超過4項試點工作。試點工作方案(代資金申請報告)由示範城市發展改革委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非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需由省級發展改革委申報)。
(三)請各示範城市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認真做好試點組織工作,及時徵求相關主管部門意見,研究提出對試點工作的鼓勵政策,協調落實試點工作所需資金、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估等相關建設條件,同時匯總相關申請材料。各示範城市應對報送的材料(如試點工作方案、銀行貸款承諾、自有資金證明、各類許可資質等)進行認真核實,並負責對其真實性予以確認。
(四)申報截止日期為2012年5月31日。請示範城市發展改革部門在報送項目紙質申報材料前,先登錄國家發展改革委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系統(網址:http://ndrc.jhgl.org/xxhc),履行相關網上申報手續,紙質申報材料的具體報送地點將在網上申報系統首頁另行通知。
紙質申報材料包括:試點工作方案(代資金申請報告)、簡表和匯總表,上述材料一式兩份。試點工作方案所需備案文件和自有資金情況、投資及信貸承諾等證明資料,要與試點工作方案一並裝訂。紙質材料和網上申報的信息內容原則上應保持一致(涉密及不宜通過網上申報的項目材料,可在紙質材料中予以補充),未履行網上申報手續的項目將不予受理。
(五)試點工作承擔單位原則上應為企業法人或事業法人,並具備以下條件:1.試點項目按規定在當地政府備案;2.已落實試點工作所需資金;3.承擔單位必須具有較強的試點工作實施能力,具備較好的資信等級,資產負債率在合理范圍內。
(六)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答辯評審。具體答辯時間和地點,將另行通知。
Ⅹ 商務部「十二五」電子商務發展指導意見的工作任務
(一)完善電子商務發展環境。
1.完善電子商務政策支撐體系。支持各地結合本地區電子商務發展實際制訂財政、稅收政策,吸引電子商務企業聚集發展。
2.建立電子商務法規標准體系。針對電子商務交易、信用、物流、供應鏈協同、融資服務等環節,制訂一批具有前瞻性、可行性、開放性、兼容性的法規、規范、標准,維護電子商務交易秩序,防範交易風險。
3.建立電子商務統計監測體系和統計監測網路。定期開展電子商務統計,建立信息發布制度,及時准確反映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總體規模、結構變化、發展水平、發展趨勢和存在問題,為政策制訂提供可靠依據。
4.建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制訂電子商務信用規范,指導建立電子商務糾紛投訴與調解機構,加強消費監督;支持建立覆蓋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的全國信用信息資料庫,鼓勵電子商務信用信息與其他領域信用信息共享;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按照獨立、公正、客觀原則,對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和經營主體開展信用評價與認證服務;支持開展行業自律。鼓勵電子簽名、電子發票在電子商務中的應用。
5.完善電子商務物流體系。結合城市商貿流通體系建設、「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配送體系建設、鄉鎮綜合商貿服務中心建設,鼓勵整合利用現有物流配送資源,建設物流信息協同服務平台和共同配送中心,完善電子商務物流服務體系。
6.推動企業利用電子商務開展對外貿易,解決報關、結匯、退稅等瓶頸問題,支持電子商務運營企業與國際接軌。
7.加強電子商務國際交流合作。擴大電子商務對外交流合作渠道,參與亞太經合組織、上海合作組織、東盟等國際與區域組織中的電子商務工作,參與國際電子商務規則標準的研究制訂,支持跨境合作區的電子商務應用。
(二)重點鼓勵發展電子商務服務業。
鼓勵電子商務交易服務平台、技術服務平台、中介服務平台的發展,培育一批具有行業影響力,提供電子商務咨詢、資訊、法律、信息技術、人力資源等專業服務的電子商務服務企業。支持已初具規模的、具有影響力並符合國內外市場需求導向的電子商務服務網站發展,積極推動高附加值的電子商務衍生品的開發與應用。鼓勵電子商務服務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加快與國際電子商務市場接軌。
鼓勵電子商務服務技術創新和模式創新,推動商業模式、商業業態創新。加強產學研合作,依託高校、科研院所、國家級科研和產業基地等資源,激發企業創新活力。探索電子支付、物流、信用服務、安全認證等支撐體系建設與電子交易的集成創新,促進技術應用與商業模式創新的有機結合。 引導鼓勵中小企業應用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台開拓國內外市場。鼓勵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台與有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區域性電子商務服務平台。鼓勵各地結合產業發展特色,建設行業電子商務服務平台,帶動產業集群發展。鼓勵第三方移動電子商務服務平台建設。
(三)深化普及電子商務應用。
1.應用電子商務促進商品流通和擴大消費。
應用電子商務促進傳統流通企業轉型升級。鼓勵國內商貿集聚區、大型商場、批發市場、連鎖超市和專業市場建立電子商務平台,開展網上交易;引導支持網路零售平台向中小流通企業開放;鼓勵電子商務平台開展城市舊貨交易,向城市社區提供家政與日用消費品服務,促進社區便利消費與循環經濟發展。
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到中西部等經濟欠發達地區建立采購與物流基地,帶動當地經濟發展。
鼓勵肉類蔬菜、酒類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城市和企業應用物聯網、雲計算等信息技術創新追溯模式和流程,提高追溯精度,增強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穩定推動酒類、葯品等特殊商品流通應用電子商務,保障消費安全。
2.發揮電子商務優勢,推動對外貿易與經濟合作的穩步發展。
應用電子商務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大力推動主要貿易單證的標准化和電子化進程,支持地方建設「單一電子窗口」平台,促進海關、檢驗檢疫、港口、銀行、保險、物流服務的電子單證協同,提高對外貿易監管效率,降低企業成本。
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平台建設,鼓勵中小企業應用跨境電子商務平台拓展海外市場,減少渠道環節,樹立中國品牌形象,開展國際合作,解決跨境電子商務中存在的問題。
積極發展網上展會。鼓勵會展企業依託實體展會,積極應用信息技術與互聯網舉辦網上展會,創新服務形式和內容,走線上線下相結合的發展道路。實現網上招商招展,服務貿易洽談與合作的一站式電子商務功能。大力發展貿易撮合、認證徵信、網商供需見面會等電子商務增值服務,建立展會型電子商務平台。通過政策扶持,引導鼓勵企業積極參加大型展會的網上展會。
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擴大進口中的作用。支持建立服務進口企業的聯合採購平台和進口產品分銷與直銷電子商務平台,進一步增強進口貿易企業的采購和銷售能力。
3.利用電子商務服務農業、農村和農民。
繼續在全國推廣農村商務信息服務試點,拓展農村商務信息服務平台功能,實現信息服務、交易撮合、在線支付、物流配送全流程服務;豐富充實新農村商網服務內容,拓展服務渠道,加強網上購銷對接,提高信息服務成效;支持涉農電子商務平台與農村專業合作組織、產業化龍頭企業開展合作,建設雙向互動的綜合信息服務平台;推動涉農電子商務平台與農業產業化基地、農產品營銷大戶、大型超市、農產品批發市場、加工企業、大型餐飲連鎖企業及中高檔酒店對接,促進大宗農產品網上交易;探索農村商務信息服務的新途徑、新模式,加大對農村電子商務應用的支持力度。
加強「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家店、「農超對接」信息化建設,拓展商業服務、金融服務、通信服務。推動涉農流通龍頭企業、農產品批發市場、配送中心和農資流通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提高協同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支持涉農流通企業和批發交易市場的電子商務應用,提升農村商貿流通效率和管理水平,實現工業品下鄉和農產品進城的雙向暢通。探索農村商務信息服務的市場化運作機制,實現可持續發展。
4.支持鼓勵企業運用雲計算、物聯網等信息技術拓展電子商務應用。
積極推進新技術、新成果、新模式的應用轉化,推動建立電子商務雲計算公共服務平台,解決電子商務服務平台企業的計算能力、存儲空間和帶寬資源等瓶頸問題。建設電子商務與物聯網商務整合應用示範平台,推進物聯網技術與電子商務模式的融合創新。加快吸收和集成應用新興移動通信技術、遠程式控制制、無線網路等新型數字技術,發展各類「數字商業」。支持商業企業信息化改造,推廣應用企業資源計劃、供應鏈管理、客戶關系管理、無線射頻識別技術、自動化采購、自動化倉庫等先進的信息管理技術。加快支持一些有條件的地區和企業發展數據產業、導航定位系統和商品服務追溯系統等電子商務創新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