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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專門的《電子商務法》與電子商務相關的法律主要有《消費都權益保護法》、《侵權責任法》、《合同法》、《民法通則》。其中侵權責任法和最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未實施,貌似),有直接關於電商的闡述。其他的,就都是基礎性及原則性的規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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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關於電子商務的法律法規
國外:
1995年美國猶他州《數字簽名法》
1996年聯合國貿法會《電子商務示範法》
中國:
2004年8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2005年11月1日開始實施)
《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2006.3.30開始實施
《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2006.7.1開始施行
《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2006.3.17開始實施
《電子商務模式規范》《網路購物服務規范》《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
不懂歡迎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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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電子商務法律條文
《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匯編》全文
(電子商務認證機構管理辦法)
(信息產業部徵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統籌規劃我國電子商務認證機構,規范電子商務認證機構建設和運營,根據國家有關密碼管理、計算機信息網路管理和信息安全等法規,特別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電子商務認證機構是指為在電子商務活動中的有關各方提供數字身份證書服務的獨立法人單位。
第三條 已建、在建和擬建的電子商務認證機構依照本辦法進行管理。
第四條 國家信息產業主管部門負責電子商務認證機構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認證機構審查與批准
第五條 建立電子商務認證機構應向國家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以下材料:
(一) 組織機構和人員配備情況;
(二) 認證機構資產情況;
(三) 運營管理規范;
(四) 風險承擔能力;
(五) 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
第六條 國家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在接到建立電子商務認證機構的申請和相關材料後,在三十天內給予答復。
第七條 申請建立的電子商務認證機構在取得國家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同意成立的書面批復後,必須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向國家密碼管理機構提出使用密碼的申請。
第三章 認證機構密碼核發與授權
第八條 電子商務認證機構所使用的密碼及相關產品的管理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 國家密碼管理機構根據國家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同意成立電子商務認證機構的批復,審批密碼及相關產品的配用申請。
(二) 電子商務認證機構設置獨立的密鑰管理中心,由電子商務認證機構業主單位統一規劃建設,由國家密碼管理機構及其委託單位負責實施指導和管理。
(三) 獲准使用密碼及相關產品的電子商務認證機構,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密碼管理規定。
(四) 電子商務認證機構密碼系統的安全性由國家密碼管理機構組織審查認證。
第四章 認證機構安全技術和標准評測認證
第九條 電子商務認證機構所使用的密碼及相關產品必須符合國家密碼管理機構制定的密碼技術規范和標准,基礎建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要求。
第十條 電子商務認證機構所使用的技術和設備必須是經過國家授權的部門測試認證,符合國家有關信息安全標準的技術和設備。
第十一條 認證系統的安全性必須符合國家關於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管理規定,必須經過國家授權的部門進行安全性測試並合格後方可投入運行。
第十二條 國家標准化主管部門制定電子商務認證證書的格式標准,核發相關的標識。電子商務認證機構登記核發的證書必須使用上述格式。
第五章 認證機構登記注冊和運營管理
第十三條 電子商務認證機構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國家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同意電子商務認證機構的批復進行登記注冊。
第十四條 電子商務認證機構的登記、變更、注銷以及經營范圍的核定,按企業登記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電子商務認證機構在提供證書服務時,可以根據國家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收取一定的費用。
第十六條 電子商務認證系統在建成後,必須通過國家信息產業、密碼管理、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標准化等主管部門的審核、評測和驗收後,才能對外提供數字證書服務。
第十七條 上述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對電子商務認證機構進行監督管理,並根據本管理辦法,對電子商務認證機構的運營和安全情況進行年度審查。
第六章 認證機構權利、義務和責任
第十八條 電子商務認證機構對申請證書的單位和個人所提供的相關材料必須進行審核。
第十九條 在持有證書的單位和個人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下,電子商務認證機構有權收回證書或宣布證書作廢。
第二十條 電子商務認證機構有保護證書申請單位和個人非公開信息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 電子商務認證機構必須建立認證系統的備份機制和應急事件處理程序,確保在人為破壞或自然災害發生時認證系統和用戶證書的安全。
第二十二條 電子商務認證機構承擔由於認證機構原因的證書失密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責任。
第七章 認證機構罰則
第二十三條 未經批准,擅自建立電子商務認證機構,並對外提供服務的,國家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分別會同國家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責令其停止營業,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四條 認證機構泄露企業或個人非公開信息,或利用這些信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損害企業或個人利益的活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吊銷認證機構營業執照,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本條款所列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國家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分別會同國家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暫扣認證機構營業執照,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國家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分別會同國家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
(一) 在認證系統的運營或對外提供認證服務過程中,違反安全保密規定的;
(二) 認證機構擅自轉讓認證技術或相關產品的;
(三) 未經許可,擅自建立分支認證機構或擴展業務范圍的。
第二十六條 外組織或個人參與電子商務認證機構運營管理的,國家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會同國家公安機關給予警告,責令改正。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已建、在建的電子商務認證機構按照本辦法的有關條款,進行重新登記、審核、驗收。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國家信息產業部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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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電子商務法律
《電子商務法律》於 2004年01月01日出版。共分五編十五章,分別就電子商務法律概論、電子商務相關節點的法律制度、有關電子商務企業法律制度等五方面進行論述。共分五編十五章,分別就電子商務法律概論、電子商務相關節點的法律制度、有關電子商務企業法律制度等五方面進行論述。
第一編 電子商務法律概論
第一章 電子商務法律概論
第一節 電子商務法律概貌
第二節 網路法律概貌
第三節 計算機法律概貌
第二章 電子商務與網路立法概論
第一節 美國電子商務與網路立法概述
第二節 聯合國及有關國際組織電子商務與網路立法概述
第三節 其他國家(地區)電子商務與網路立法簡介
第四節 我國電子商務與網路立法概論
第二編 電子商務相關節點的法律制度
第三章 網站規范管理
第一節 網站名稱注冊規范管理
第二節 經營性網站備案登記規范管理
第三節 網站案例評析
第四章 域名規范管理
第一節 互聯網(中文)域名規范管理
第二節 中國互聯網路域名注冊規范管理
第三節 域名爭議解決辦法
第四節 域名爭議解決程序
第五節 NSI域名爭議政策
第六節 域名案例評析
第五章 電子信箱(電子郵件)規范管理
第一節 電子郵件發送商業信息行為規范
第二節 垃圾郵件處理、反垃圾郵件和拒收垃圾郵件指南
第三節 美國1997年版電子郵件保護法
第四節 美國電子郵件使用者保護法案
第五節 電子郵箱(電子郵件)侵權案例評析
第三編 有關電子商務企業法律制度
第六章 互聯網信息服務企業規范管理
❺ 電子商務法律法規
第1章 電子商務法概述
1.1 電子商務法的基本含義
1.2 電子內商務立法概況
1.3 電子商務法體系說明容
自測題
實訓題
小組任務
第2章 電子商務主體確認的法律制度
2.1 電子商務主體概述
2.2 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建立與運行法律制度
2.3 電子商務交易方的確認的法律制度
自測題
實訓題
小組任務
第3章 電子簽名法律制度
3.1 電子簽名法律制度概述
3.2 數據電文的法律效力
3.3 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
3.4 電子認證的法律規定
自測題
實訓題
小組任務
第4章 電子支付法律制度
4.1 電子支付概述
4.2 國內外電子支付的立法狀況
4.3 電子銀行法律制度
4.4 第三方支付法律制度
自測題
實訓題
小組任務
第5章 電子商務安全保障與爭議解決法律制度
5.1 電子商務安全與網路犯罪的防範
5.2 電子商務爭議解決法律制度
自測題
實訓題
小組任務
第6章 其他相關電子商務法律制度
6.1 電子商務中網路隱私權保護法律制度
6.2 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法律制度
6.3 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
6.4 電子商務稅收法律制度
自測題
實訓題
小組任務
❻ 微商被納入電子商務法了嗎
納入了。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將微商、代購納入監管范圍。想做微商、代購,必須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取得相關行政許可,還要納稅。
根據《電商法》第九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
平台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路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其中自然人、非法人組織就包括微商和代購。
根據第十一條規定,所有電子商務經營者都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如果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也就是說,微商、代購也要進行工商登記,依法取得相關許可,並納稅。
(6)電子商務法下載擴展閱讀
根據《電商法》第二十四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明示用戶信息查詢、更正、刪除以及用戶注銷的方式、程序,不得對用戶信息查詢、更正、刪除以及用戶注銷設置不合理條件。
電子商務經營者收到用戶信息查詢或者更正、刪除的申請的,應當在核實身份後及時提供查詢或者更正、刪除用戶信息。用戶注銷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立即刪除該用戶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約定保存的,依照其規定。
根據《電商法》第二十五條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有關電子商務數據信息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提供。
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採取必要措施保護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的數據信息的安全,並對其中的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秘密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