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移動電子商務的行業監管
為了加速我國移動信息化的全面布局,推動移動電子商務發展,更好地維護會員內單位及全行業的共容同利益,今年8月,廣東現代移動互聯網研究院聯合掌商科技,向中國通信工業協會發起了成立中國通信工業協會移動電子商務專委會的申請。日前,該批准正式獲得通過,標志著專委會正式成立。
專委會是隸屬於中國通信工業協會(國家一級協會)的移動電子商務行業社會團體組織,將致力於加速我國移動電子商務的發展,維護會員單位及全行業的共同利益,並將發揮推動掌商工程標准化實施的作用。
❷ 電子商務管理的方法
傳統渠道與電商流通,經營思維差別很大,可有一點是相同的,那就是客戶體驗。現在的電商,拼流量、做規模、搞促銷,與當初渠道商做大時的手法與思維沒有兩樣。換了銷售方式,可經營核心依舊在客戶體驗這個永恆話題上。
電商企業,互聯網催生的創業企業,技術強、網路傳播能量大,可也需要補上產品創新、高效流通和客戶服務這三門功課。電商只是手段,正如媒體的變化,從報紙、收音機、電視機,再到PC和手機,體驗的方式變了,可精彩的內容依舊是核心價值所在。電商企業,首先得是一個客戶高度認同的商業企業,電子商務只是運作手段而已。產品從線下店面搬運到線上的電商網站,電商企業做的不錯,國內經濟發展越發依賴消費,電商企業的縱橫空間不小。可有一點,電商也是商業,商業的核心在於發現、吸引與滿足客戶需求,除了產品之外,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客戶的真切感受與體驗,才是商業持續的第一動力。
服務從線上溝通,向終端化演進,這個終端涵蓋廣,送貨上門、安裝、退換貨、維修,這些接觸點構成了電商業務的「虛擬」終端,卻又那麼實實在在的。這個虛擬終端,若是全包給物流企業,那就要在現在的送貨與取貨等簡單模式上,添加一些自己企業的專屬服務,使用日事清建立不同的服務部門,分別負責比如現場驗貨、操作方法的視頻、遠程視頻服務熱線等。
❸ 如何更好的運用《網路交易管理辦法》監管電商企業
國家工來商總局發布源了《網路交易管理辦法》(60號令),自2015年3月15日起實施。《辦法》加強了對消費者的保護力度,加大了電子商務企業的責任和義務。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辦法》明確適用范圍為對互聯網(含移動互聯網)上的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進行規范,不包括電視購物、電話購物等。
第二,《辦法》明確了電子商務市場准入規則,即從事電子商務的主體只有實名制自然人或者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企業,不得無照經營;對於從事平台類電子商務的,只能是依法登記的企業法人。
第三,強化了電子商務企業的法律責任,例如,規定開展自營業務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必須以顯著方式對平台自營部分和其他經營者經營部分予以區分和標注。
第四,加強了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例如,新設第十六條即「網購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
❹ 國家對電子商務企業有什麼政策
國家對電子商務企業的政策:
一是通過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互聯網創業。年10月,美國國會通過《互聯網免稅法》,2002年的3月美國電子咨詢委員會又通過《互聯網免稅法案》,將電子商務免稅期限延長到2006年,直到現在,電子商務的稅收比起美國其他行業來都是偏低的,這對美國電子商務的發展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東南亞金融危機之後,韓國政府鼓勵中小企業、大型企業上網交易,包括家庭主婦個人開設網店,在稅收上給予非常大的優惠。日本剛剛上任的新政府,也把電子商務納入了日本經濟基本的發展綱要,要求日本所有的企業和行業開始通過電子商務來解決零售和經濟效益的問題,對中小企業法人的稅收,通過互聯網手段減至11%,也是歷屆政府對企業減稅最多的一次。
二是物流行業仍是目前電子商務一大瓶頸。拿美、韓等國來對比,美國的端對端物流體系相當發達,可以將資金流、信息流、服務流進行無縫對接,物流成本非常低,企業幾乎可做到零倉儲。韓國雖然小,但物流業也非常發達,物流配送的速度快、質量高、成本低。而中國國內的物流體系,成本過高,物流成本要佔到零售成本的7%到15%之間,實際上給消費者增加了負擔;目前為止沒有一家物流公司能夠做到端對端服務,服務質量也不盡如人意,導致了消費者和商家之間的糾紛,且由於責任關系不明確,糾紛很難得到圓滿解決,針對物流行業的保險也是空白;物流的信息化沒有形成產業鏈,導致交易平台、中小企業、賣家之間信息不對稱。業界呼籲通過政府和行業協會,進一步加大對物流業尤其是現代物流企業和電子商務配套的第三方物流企業扶持整合。
三是營造配套的消費環境。跟美國、韓國、日本比,我國在信用卡支付、手機端點支付等方面還相當落後。其實在電子商務發達的國家,很多交易不是只有在網上能完成,年紀大的消費者、不大能經常上網的人群可以通過便利店、手機、POS機交易,或請人代購,支付方式靈活多樣。
❺ 工商部門可以監管電子商務問題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怎樣實現對電子商務企業的監管
黑河市工商局王春禮對轄區超市開展行政指導工作
為規范市場秩序,萬盛版經開區工商局針對轄區權某大型超市在產品質量、售後服務處理等方面連續出現的申訴和不合格問題,開展了行政指導。
一是約請企業相關人員談話。約請超市負責人、處理消費糾紛的承辦人談話,了解企業基本情況、管理現狀。在約談中指出在食品抽檢中又出現質量不合格,主要表現在食品標簽不規范,散裝食品質量有問題以及小家電售後服務未落實等。
二是發出書面行政指導建議書。在書面建議書中指出該超市要加強對法律法規中經營者義務的學習,熟悉「三包」服務的相關要求;加強對員工的培訓,改善服務態度,提高處理糾紛的能力;加強對散裝食品的管理,特別是要把好進貨關和鹵、涼食品的生產加工關;規范散裝食品的的標識標簽,嚴格貯存條件,做好防蠅防塵和低溫保存;加強內部管理,嚴格落實獎懲。
❻ 電子商務對各行業有哪些影響
一、電子商務對傳統貿易的沖擊
電子商務將傳統商業活動中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的傳遞方式利用網路科技整合,企業將重要的信息以全球信息網(www)、企業內部網(Intranet)或外聯網(Extranet)直接與分布各地的客戶、員工、經銷商及供應商連接,創造更具競爭力的經營優勢。
二、電子商務對金融業的影響
網路金融業務會極大地降低交易成本。綜合考慮各個方面的因素,網上銀行的經營成本遠遠低於傳統的銀行業。網上銀行的客戶端採用的是公共瀏覽器軟體,不需要銀行去維護、升級,這樣可以大大節省銀行的客戶維護費用,而使銀行專心於服務內容的開發。由於客戶使用的是公共Internet網路資源,銀行避免了建立專用客戶網路所帶來的成本及維護費用。客戶只要可以接入Internet便可使用銀行服務,真正實現了跨越地理和時間限制的客戶服務。網路金融服務也打破了傳統金融業的地域限制,能夠在全球范圍內提供金融服務。
三、電子商務對證券業的影響
網上證券交易是互聯網能提供的信息服務內容之一,也是互聯網應用最為成功的範例之一。證券電子商務(SEC)把電子化手段滲透到證券活動的各個環節,如信息採集、發布、傳聞、檢索、交易、貨幣支付、清算、交割等一系列過程,理論上理解,它可以減少從投資者到交易所、清算中心等「供應鏈」上的環節,從而也就有可能降低證券交易的成本、加速資金的利用和信息的傳遞,所以基於互聯網平台的證券電子商務將有比傳統證券交易更好的優勢。
❼ 目前我國針對網購平台的監管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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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網上零售額逾9萬億元,網購投訴同比增長126.2%
網上買買買 安全第一條(大數據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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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雙11」電商大促、「雙12」購物節銷售火爆,拉近供需對接,凸顯市場強大活力。在網路消費快速發展的同時,產品虛假宣傳、泄露用戶隱私等問題也隨之而來。針對這些新問題如何實現有效監管?未來還需採取哪些措施減少消費者煩惱、進一步釋放網路消費潛力?
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6月,我國網路購物用戶規模達6.39億,較2018年底增長2871萬,占網民整體的74.8%。據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全年網上零售額90065億元,比上年增長23.9%。網路消費發展至今,出現了哪些新現象?針對網購中的新問題,監管跟上了嗎?
790多萬條
「雙11」期間中消協收集消費維權類信息
「退貨早已寄出,但退款遲遲不到賬。」楊先生在某網店購入一台顯示器,收貨後發現功能達不到預期,便提交退貨處理。在完成退貨3天後,楊先生還沒收到退款,便咨詢電商平台客服,得知平台已將1930元退回網店。
楊先生聯系網店要求退款,但是網店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託。楊先生無奈之下向「電子商務消費糾紛調解平台」投訴,終於拿到了退款。
楊先生的經歷並不是個案。2018年,全國市場監管部門共受理網路購物投訴168.20萬件,同比增長126.2%。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布的《2018年度中國電子商務用戶體驗與投訴監測報告》顯示,退款、退換貨等問題是全國網路消費投訴的熱點。特別是在6月、11月、12月,受電商平台「6·18」「雙11」「雙12」營銷活動影響,消費者退款難、退換貨難等投訴明顯增多。
根據商務大數據監測主要電子商務平台的數據,今年11月1日至11日,全國網路零售額超過8700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26.7%。與此同時,今年「雙11」期間,中國消費者協會共收集相關消費維權類信息790多萬條,主要涉及產品質量問題、預售、退貨霸王條款、價格套路和促銷陷阱、信息騷擾等方面。
「社群電商、小程序、網紅直播銷售等呈現快速增長趨勢,發生消費糾紛的概率相對較高,各種電商平台的規范化管理還有待進一步提升。」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研究院院長李鳴濤認為,新業態、新模式給網路消費維權工作帶來新挑戰。特別是今年,直播帶貨在「雙11」全面爆發,成為各大電商重點營銷板塊。但同時,網紅帶貨「翻車」,引發了對直播虛假宣傳、質量問題、售後服務跟不上、數據造假等問題的質疑。
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電子商務法設立了「電子商務爭議解決」專章,正在制定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擬對網路購物無理由退貨制度進行細化。中國社會科學評價研究院院長荊林波表示:「未來應制定電子商務法的實施細則,進一步提高操作性。同時,還要發揮中消協等社會組織的作用,加強網路交易服務商的治理等。」
❽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怎樣實現對電子商務企業的監管
一,工商部門只能對本轄區在同級及以下工商部門注冊的單位進行監管,
否則,發現了問題也只能向上一級工商行政部門反應.二,審查資質.是否手續齊全.過期與否.三.檢查經營范圍.是否違法違規超范圍.四,查經營方式.是否與注冊登記內容相符.一一嵐雲淺見
❾ 電子商務法律監管法律關系有哪些分類
電子商務法律關系的含義:法律關系是法律規范在調整人們行為過程中形成的權利義務版關系。權 電子商務法律關系是指由電子商務法律規范所確認的電子商務活動中當事人之間的具有權利義務內容的經濟關系。
電子商務法律關系的主體:法律關系主體是法律關系的參加者,即在法律關系中, 一定權利的享有者和一定義務的承擔者。 電子商務法律關系的主體是指電子商務的各方參與者,是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當事人。包括: 電子商務交易者 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和消費者(賣方和買方當事人)。 電子商務中商務主體與傳統商務主體有兩個區別: 首先,數量、種類多於傳統交易活動。傳統兩,電三以上。 其次網站主體的具體形態也呈多樣化趨勢。網站、主頁和在線商店等虛擬主體的存在,不僅對傳統的法人、合夥人、個人三種商務主體形態提出了挑戰,也使電子商務交易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❿ 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在電子商務監管中發揮什麼作用
電子商務是一種高度發達的市場經濟形式,它的公平競爭秩序需要法制化的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在電子商務活動中發揮監管作用。
(一)電子商務急需確認網上經營者的身份
市場經濟首先要劃分出交易各方的責、權、利後。才能進行交易,而劃分責、權、利的前提就是確定每個參加交易的當事人的身份。作為發達市場經濟形式的電子商務,十分強調對網上經營者的身份確認。除此之外,由於電子商務多是在交易雙方事先不了解、其間不見面的過程中完成的,也使得准確核實網上經營者的合法身份變得更加重要。當前由於各類相關措施跟不上,對網上經營者的身份確認已經成為制約電子商務進一步發展的瓶頸。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長期監管企業戶口,有著完整的企業檔案和相應的執法手段,長期以來在有形市場中很好地完成了確認經營者身份的任務。以此為基礎,工商部門自然成為幫助電子商務突破確認經營者身份瓶頸的合理人選。
(二)電子商務急需政府機關認定其經營行為的合法性
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企業的經營范圍進行了嚴格的控制。但是在當前電子商務中這一規則很少被嚴格地遵守,多數網上經營者都在或多或少迴避這一問題。網上經營者這些行為多數不是出於故意破壞經濟秩序的目的,它的發生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對此,各級政府機關也不約而同地採取了謹慎態度和不輕易表態的「半默許」方針,給網路更多的發展空間。但是,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僅僅靠「半默許」是不夠的,長期、普遍存在這樣大量的違規行為對各方面都是有害的:投資者、經營者、消費者會因為經營行為的合法性不明確而承擔巨大的風險,增加機會成本;電子商務的市場化、法制化的過程也會因此受到制約。同時,政府機關的權威性也受到了負面的影響。目前這一問題亟待解決,而解決這一問題的最佳候選人之一就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三)電子商務急需公平競爭秩序
當前電子商務中許多問題直接出現在了工商部門熟悉的領域,比如對廣告的管理、對合同的管理、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打擊等等,這就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入電子商務後留下了很大的監管空間。同時。由於目前在電子商務中新事物的不斷涌現還造成了不少行政管理的空白,工商部門因此還可能拓寬一些監管領域,比如增進網站的透明度、防護網路安全、制定網上各行業自律規則等等。隨著電子商務市場化,原有不少行業主管部門必將逐步放寬對企業具體行為的管理,取而代之的將是一些更具普遍意義的行政管理規則,對此,工商部門更是大有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