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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促銷活動中的數字計算

發布時間:2021-08-15 04:17:14

㈠ 商場中促銷活動說到的「每100換220 限收50%」是什麼意思算起來到底是多少折扣

用100元換220的券,買300的東西只能用150的券,最多5折.

㈡ 關於商場打折如何計算的問題

有很多商場購物抓住黃金季節,皋城各大商場都在搞促銷活動,紛紛打出打折牌,什麼「買200送100」;「滿90立減45」;甩賣大酬賓等等不一而足。看上去是商家折本
,
消費者得到了實惠,可是事實上給你算一筆

,你就清楚究竟實惠了誰?就拿所謂「買200送100」為例:比如你到商場買了1000元的物品,商場給你500元購物券,這1000元的商品,商家在賣的時候已經加價500元(這類商品一般都是樣式過時陳舊的服裝鞋子類,有的商場加價還不止500元),就算這500元沒有賺你錢,但贈送你的500元購物券不再打折,並且所購物品品種、時間受限制,同時也是經過翻番加價後的,那麼你買500元物品他商家穩賺你250元!總利潤還是25%,同時還順便帶賣了你可買可不買的商品!所謂「買的沒有賣的精」!廣大顧客,在此給你提個醒:當你走進商場時,可要擦亮眼睛,不要受商家鋪天蓋地的所謂忽悠了你啊!

㈢ 商場里50變100的活動是怎麼計算的呀

滿100送50的活動力度比較小,相當對6.6折。還不如直接做折扣活動。

㈣ 商場搞活動 100當做251花 應付錢數的計算方法

250元商品就是100不找零
252元商品就是100(代)+1
352元商品就是100(代)+101,或者200不找零
以此類推
主要看商場的最終解釋權

㈤ 怎樣計算商場活動扣點、回款具體演算法或者公式有嗎

扣點核算方法

1、滿100送50,相當於花100元現金,買了150元商品,即100/150=6.7折

如原扣率為25%,原利潤為25元,供應商結算額為75元。

參加活動後,供應商結算是以含券銷售額來計算的。假設扣率25%不變,供應商可結150*(1-25%)=112.5元,但這150元的銷售里券佔了50元,現金只有100元,所以商場還要倒貼12.5元,這樣就虧了。所以要提高扣率。

按100元現金,商場保證得25元,供應商得75元倒推:

75/150=0.5,商場扣率要到50%,才能保證扣下的75元中,除去50元的券,商場還有25元現金賺。而供應商如果進貨價是5折,就一分錢沒賺,而不打折的話,150元的銷售,供應商可以賺150*(1-25%)-150*50%=37.5元。

2、「只送不收」和「只收不送」兩種情況

例一:商場做滿100送50活動,損失率33%,在比較仁慈或不夠強勢情況下

對於參加活動的A專櫃,商場扣率為45%。

對於只收不送的B專櫃,由於該品牌比較強勢,商場只在該專櫃原扣20%的基礎上增加了5%,即扣25%。

顧客在A專櫃購買了100元商品,得到50元現金券全部用於B專櫃

在該輪交易過程中,商場毛利額=100*45%-50*(1-25%)=7.5元

商場毛利率=7.5/150=5%

例2:對於只送不收的C專櫃,商場只象徵性的在25%的扣率上增加了2%,即扣27%。

顧客在C專櫃購買了100元商品,得到50元現金券全部用於A專櫃

在該輪交易過程中,商場毛利額=100*27%-50*(1-45%)= -0.5元

商場毛利率= -0.5/150= -0.3% (呵呵!虧了)

顧客在C專櫃購買了100元商品,得到50元現金券全部用於B專櫃

在該輪交易過程中,商場毛利額=100*27%-50*(1-25%)= -10.5元

商場毛利率= -10.5/150= -7%

某商場搞「買300送200」的促銷活動為例。商場和供應商的基本經營信息如下:

商場和供應商以扣點的方式聯合經營 4

l商場平均扣點率為25%

供應商從生產商進貨的價格為3折 %

那麼在這次活動中商、供兩家的利潤產生情況是這樣的,顧客花了300元錢而買走了500元的商品,就商場而言,只有300元的現金收入;對供應商來說,實際上是賣了500元的貨。

先算商場的收入,為了保證與平常的收入相同,商場不能按照平常25%的扣點返款給供應商,那麼該如何計算呢?如下:

300×25%=75(由於商場實際收入現金300元,商場所得收入應為75元)

500×75%=375(如若依舊以25%的扣點返款給供應商,金額應為375元,這樣的話商場損失嚴重,故而在促銷期間要提高扣點)

300-75=225(商場欲保持75元的收入,則當返還供應商225元)

1-225÷500=55%(所以,商場當將扣點提至55%才能維持應有收入)

再給供應商算算,商品進貨價格為售價的3折,即30%,再減去日常經營的基本費用大約10%,如果按前所述商場再扣掉55%,那麼供應商的利潤為:

1-30%-10%-55%=5%

5%的利潤實在是太可憐,當然,在作返劵促銷的時候商場也會主動承擔一部分,比如,將扣點調到50%,供應商此時就能剩利潤10%。如果銷售量提高一定程度,雙方還是可以賺錢的。這說的是300返200的情況,如果300返300、200返300的話,供應商一定會賠錢。為什麼?因為商場黑著呢,扣點多少他說了算,商場要在保證不賠的情況下才會考慮讓扣點給供應商。當然,這是說商場power比較強的情況,供應商還得巴結商場呢,不聽話就得撤櫃,被掃地出門。再有就是供應商的power比較大,比如一些一線的牌子,根本不把商場放在眼裡,商場還得卑躬屈膝地竭盡辦法留住這個財神爺,所以,根本不敢惹,人家不高興就不參加你的活動。另外,power強的商場也不敢對供應商太狠,一旦把供應商欺負急了,下次人家不會再與商場合作了,商場也就開不下去了,考慮到這點,商場還要維護供應商,一般會讓扣點的。當然,我不否認有些商家在打折返劵期間有虛高抬價的行為,但是,現在消費者的眼睛那是相當的雪亮,而且購物時已經不是「貨比三家」的初級階段了,現在流行的是「劵比三家」。他們對價格了如指掌,很難被騙的,所以,商家的虛高抬價會給自己帶來嚴重的信任危機,一般的商家不會這么冒險的,就是抬了,也只是個別牌子的個別行為。總之,促銷的結果就是大家都不掙錢或賠錢。

換成300送300

300×25%=75(由於商場實際收入現金300元,商場所得收入應為75元)

600×75%=450(如若依舊以25%的扣點返款給供應商,金額應為450元,這樣的話商場損失嚴重,故而在促銷期間要提高扣點)

300-75=225(商場欲保持75元的收入,則當返還供應商225元)

1-225÷600=62.5%(所以,商場當將扣點提至62.5%才能維持應有收入)

再給供應商算算,商品進貨價格為售價的3折,即30%,再減去日常經營的基本費用大約10%,如果按前所述商場再扣掉62.5%,那麼供應商的利潤為:

1-30%-10%-62.5%=-2.5%

表面是虧了,所以就要和商場談扣點。但是實際上許多商品並不是剛好為300的倍數,所以在這裡面是有文章可做的:

以一雙女鞋469為例計算,顧客花469現金買了469+300(券)=469(鞋)+289(鞋)=758(價值)

所以是買469送758,469/758=0.612

469×25%=117.25(由於商場實際收入現金469元,商場所得收入應為117.25元)

758×75%=568.5(如若依舊以25%的扣點返款給供應商,金額應為568.5元,這樣的話商場損失嚴重,故而在促銷期間要提高扣點)

469-117.25=351.75(商場欲保持117.25的收入,則當返還供應商351.75元)

1-351.75÷758=54%(所以,商場當將扣點提至54%才能維持應有收入)

再給供應商算算,商品進貨價格為售價的3折,即30%,再減去日常經營的基本費用大約10%,如果按前所述商場再扣掉54%,那麼供應商的利潤為:

1-30%-10%-54%=6%

所以廠家的底線是54折回款,一定要這么談(回款而不是扣點)才能不被商場利用其他諸如廣告費等名目把你弄虧

商場扣點計算,指的是商品供貨方與商場方利益分配問題。許多人,包括廠方的工作人員和商場企劃工作人員有時候都不大搞得清楚。說白了,所謂的商場扣點無非就是數學中的加減陳除問題罷了。如果要與商場打交道,了解這一塊那是屬於基本的工作常識。那麼,我們開始吧,先從專業術語開始。

專業術語:

扣點:就是商場的營業抽成。這個扣點分為兩塊:一塊是基礎扣點,這是在簽定合同的時候就在合同中列明的,例如扣點25%,管理費2%,衛生費1%合計28%。那麼在正常銷售的情況下你每銷售100元就要給商場28元,其計算公式如下:100*(25%+2%+1%)=28 另一塊是臨時大型活動的扣點。例如商場每逢大型節假日就會舉辦買減、買贈、買送等等活動,這種活動的扣點一般是臨時洽談的。或者是廠方在特殊情況時可以向商場申請扣點。例如有團購的工作服,本來應該正價銷售的,結果為了優惠團購客戶,會低於正常折扣價,而在這種情況時可以向商場申請降低扣點。

回款率:銷售額減去商場抽成最終回到廠方的貨款占銷售額的比率

計算公式:〔銷售額-(銷售額*商場扣點)〕/銷售額=回款率

例如:某個商場為了迎接三八婦女節,在三八節當天舉辦滿400減100元,回款率70%,滿減部分由商場承擔

顧客的利益:等於花300元錢可以買到價值400元的東西,相當於打7.5折

廠家的回款:(400-100)*70%=210元 換算成原價貨品的折扣:210/400=5.25折

商場抽成:(400-100)*30%==90元

促銷術語:

滿減:指的是達到活動內容規定的金額就可以相應減掉的部分。這種方式對顧客相對於滿贈要有利

滿贈:指的是達到活動內容規定的金額就可以得到活動承諾的所贈之物,可能是抵用券,可能是禮品

積分:積分一般是指VIP卡上按消費額積成分數,到規定的時間換禮物或抵用現金等。一般有廠家的VIP積分(具體怎 么積分由廠方規定。可能是每消費一元錢積一分,每積一千分可換一條圍巾等);還有是商場的積分,積分標准由商場制定。

例如:商場搞活動滿300元儲200元 商場基礎扣點是20% 總金額為300的話,問商場扣點為多少元,專櫃賺多少錢!(按商場不承擔任何費用計算))

顧客的利益:等於花300元錢可以買到價值500元的東西,相當於打6折

廠家的回款:300*80%=240元 換算成原價貨品的折扣:240/500=4.8折

商場抽成:300*20%==60元, 商場的扣點是60元。

做活動期間,商場應該增加扣點!實際上是相當於用300買了500元的貨品!

假設扣率20%不變,供應商可結500*(1-20%)=400元,但這500元的銷售里券佔了200元,現金只有300元,

商場扣多少能達到他應得的60元呢?

商場應該增加扣點52%,供應商可結500*(1-52%)=240元,500元的銷售里券佔了200元,現金只有300元,商場應得=300-240=60元

商場應該增加扣點52%能達到他應得的60元

總結:

1、如果商場不承擔任何費用是指不承擔折扣費用,那麼廠家的回款:300*80%=240元 換算成原價貨品的折扣:240/500=4.8折

商場抽成:300*20%=60元

2、如果商場承擔折扣費用,那麼商場應該增加扣點52%能達到他應得的60元。但是促銷儲的錢是不能當時消費的,促銷儲的使用是有限制的比如你要用必須消費更多的商品,這樣產生的利潤會彌補折扣費用,使用實際的商場扣點不會是52%這么高。

3、促銷返的錢不能當時消費,假設顧客購了X元商品,剛對於這次交易商場只收到X元,並且其後續還得發出200N的商品,N為300的整數倍。其返商家只能是(1-20%)X,而供應商促銷期間發出X元商品,後期得發出200N元的商品。則應得返X(1-Y)+200N(1-20%)。兩方相等,只得Y=0.2+160N/X。

例如:某種商品進價150元,標價200元,但銷量較少。為了促銷,商場決定降價銷售,若為了保證利潤率不低於20%,那麼至多打幾折?

設打x折 (200x-150)/150=20% 解:X=9折

㈥ 打折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打折的計算公式為商品原價×折扣率=商品折扣後價格。

舉例說明如下:

(1)比如原價100元,打九八折,求折後價 折後價為100×0.98=98(元) 打八折後價格為100×0.8=80(元)

(2)如果某商品的折後價為98元,折扣率為98折,求原價 那麼原價為98/0.98=100(元)

(3)如果某商品原價100元,折後價為98元,求折扣率 商品的折扣率=98/100=0.98,即九八折。

(6)商場促銷活動中的數字計算擴展閱讀

特徵

(1)打折是商品購銷中的讓利,發生在購銷雙方當事人之間,是賣方給予買方的價格優惠。

(2)給予或者接受折扣都必須明示並如實入帳,在入帳方式上,要求給予折扣的應沖減營業收入.收受折扣的應沖減成本。

(3)打折的兩種形式。一是支付價款時對價款總額按一定比例即時予以扣除。二是在買方已支付價款總額後賣方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還部分價款。這兩種形式實質都是價格優惠,並無本質區別。

㈦ 關於商場打折的數學問題

打折就是現價是原價的百分之幾或十分之幾.如打八折就是現價是原價的百分之八十.
編輯於 201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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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打折的問題,商場打折中的數學問題
EG: 一種商品,售價100元。進價80元,現打九折出售,利潤是多少? 解:100×90%=90(元),90-80=10(元) 答:利潤10元。

㈧ 商場活動扣點、回款演算法

扣點核算方法

1、滿100送50,相當於花100元現金,買了150元商品,即100/150=6.7折
如原扣率為25%,原利潤為25元,供應商結算額為75元。
參加活動後,供應商結算是以含券銷售額來計算的。假設扣率25%不變,供應商可結150*(1-25%)=112.5元,但這150元的銷售里券佔了50元,現金只有100元,所以商場還要倒貼12.5元,這樣就虧了。所以要提高扣率。
按100元現金,商場保證得25元,供應商得75元倒推:
75/150=0.5,商場扣率要到50%,才能保證扣下的75元中,除去50元的券,商場還有25元現金賺。而供應商如果進貨價是5折,就一分錢沒賺,而不打折的話,150元的銷售,供應商可以賺150*(1-25%)-150*50%=37.5元。
2、「只送不收」和「只收不送」兩種情況
例一:商場做滿100送50活動,損失率33%,在比較仁慈或不夠強勢情況下
對於參加活動的A專櫃,商場扣率為45%。
對於只收不送的B專櫃,由於該品牌比較強勢,商場只在該專櫃原扣20%的基礎上增加了5%,即扣25%。

顧客在A專櫃購買了100元商品,得到50元現金券全部用於B專櫃
在該輪交易過程中,商場毛利額=100*45%-50*(1-25%)=7.5元
商場毛利率=7.5/150=5%

例2:對於只送不收的C專櫃,商場只象徵性的在25%的扣率上增加了2%,即扣27%。

顧客在C專櫃購買了100元商品,得到50元現金券全部用於A專櫃
在該輪交易過程中,商場毛利額=100*27%-50*(1-45%)= -0.5元
商場毛利率= -0.5/150= -0.3% (呵呵!虧了)

顧客在C專櫃購買了100元商品,得到50元現金券全部用於B專櫃
在該輪交易過程中,商場毛利額=100*27%-50*(1-25%)= -10.5元
商場毛利率= -10.5/150= -7%

某商場搞「買300送200」的促銷活動為例。商場和供應商的基本經營信息如下:
商場和供應商以扣點的方式聯合經營 4
l商場平均扣點率為25%
供應商從生產商進貨的價格為3折 %
那麼在這次活動中商、供兩家的利潤產生情況是這樣的,顧客花了300元錢而買走了500元的商品,就商場而言,只有300元的現金收入;對供應商來說,實際上是賣了500元的貨。
先算商場的收入,為了保證與平常的收入相同,商場不能按照平常25%的扣點返款給供應商,那麼該如何計算呢?如下:
300×25%=75(由於商場實際收入現金300元,商場所得收入應為75元)
500×75%=375(如若依舊以25%的扣點返款給供應商,金額應為375元,這樣的話商場損失嚴重,故而在促銷期間要提高扣點)
300-75=225(商場欲保持75元的收入,則當返還供應商225元)
1-225÷500=55%(所以,商場當將扣點提至55%才能維持應有收入)
再給供應商算算,商品進貨價格為售價的3折,即30%,再減去日常經營的基本費用大約10%,如果按前所述商場再扣掉55%,那麼供應商的利潤為:
1-30%-10%-55%=5%
5%的利潤實在是太可憐,當然,在作返劵促銷的時候商場也會主動承擔一部分,比如,將扣點調到50%,供應商此時就能剩利潤10%。如果銷售量提高一定程度,雙方還是可以賺錢的。這說的是300返200的情況,如果300返300、200返300的話,供應商一定會賠錢。為什麼?因為商場黑著呢,扣點多少他說了算,商場要在保證不賠的情況下才會考慮讓扣點給供應商。當然,這是說商場power比較強的情況,供應商還得巴結商場呢,不聽話就得撤櫃,被掃地出門。再有就是供應商的power比較大,比如一些一線的牌子,根本不把商場放在眼裡,商場還得卑躬屈膝地竭盡辦法留住這個財神爺,所以,根本不敢惹,人家不高興就不參加你的活動。另外,power強的商場也不敢對供應商太狠,一旦把供應商欺負急了,下次人家不會再與商場合作了,商場也就開不下去了,考慮到這點,商場還要維護供應商,一般會讓扣點的。當然,我不否認有些商家在打折返劵期間有虛高抬價的行為,但是,現在消費者的眼睛那是相當的雪亮,而且購物時已經不是「貨比三家」的初級階段了,現在流行的是「劵比三家」。他們對價格了如指掌,很難被騙的,所以,商家的虛高抬價會給自己帶來嚴重的信任危機,一般的商家不會這么冒險的,就是抬了,也只是個別牌子的個別行為。總之,促銷的結果就是大家都不掙錢或賠錢。
換成300送300
300×25%=75(由於商場實際收入現金300元,商場所得收入應為75元)
600×75%=450(如若依舊以25%的扣點返款給供應商,金額應為450元,這樣的話商場損失嚴重,故而在促銷期間要提高扣點)
300-75=225(商場欲保持75元的收入,則當返還供應商225元)
1-225÷600=62.5%(所以,商場當將扣點提至62.5%才能維持應有收入)
再給供應商算算,商品進貨價格為售價的3折,即30%,再減去日常經營的基本費用大約10%,如果按前所述商場再扣掉62.5%,那麼供應商的利潤為:
1-30%-10%-62.5%=-2.5%
表面是虧了,所以就要和商場談扣點。但是實際上許多商品並不是剛好為300的倍數,所以在這裡面是有文章可做的:
以一雙女鞋469為例計算,顧客花469現金買了469+300(券)=469(鞋)+289(鞋)=758(價值)
所以是買469送758,469/758=0.612
469×25%=117.25(由於商場實際收入現金469元,商場所得收入應為117.25元)
758×75%=568.5(如若依舊以25%的扣點返款給供應商,金額應為568.5元,這樣的話商場損失嚴重,故而在促銷期間要提高扣點)
469-117.25=351.75(商場欲保持117.25的收入,則當返還供應商351.75元)
1-351.75÷758=54%(所以,商場當將扣點提至54%才能維持應有收入)

再給供應商算算,商品進貨價格為售價的3折,即30%,再減去日常經營的基本費用大約10%,如果按前所述商場再扣掉54%,那麼供應商的利潤為:
1-30%-10%-54%=6%
所以廠家的底線是54折回款,一定要這么談(回款而不是扣點)才能不被商場利用其他諸如廣告費等名目把你弄虧
商場扣點計算,指的是商品供貨方與商場方利益分配問題。許多人,包括廠方的工作人員和商場企劃工作人員有時候都不大搞得清楚。說白了,所謂的商場扣點無非就是數學中的加減陳除問題罷了。如果要與商場打交道,了解這一塊那是屬於基本的工作常識。那麼,我們開始吧,先從專業術語開始。
專業術語:
扣點:就是商場的營業抽成。這個扣點分為兩塊:一塊是基礎扣點,這是在簽定合同的時候就在合同中列明的,例如扣點25%,管理費2%,衛生費1%合計28%。那麼在正常銷售的情況下你每銷售100元就要給商場28元,其計算公式如下:100*(25%+2%+1%)=28 另一塊是臨時大型活動的扣點。例如商場每逢大型節假日就會舉辦買減、買贈、買送等等活動,這種活動的扣點一般是臨時洽談的。或者是廠方在特殊情況時可以向商場申請扣點。例如有團購的工作服,本來應該正價銷售的,結果為了優惠團購客戶,會低於正常折扣價,而在這種情況時可以向商場申請降低扣點。
回款率:銷售額減去商場抽成最終回到廠方的貨款占銷售額的比率
計算公式:〔銷售額-(銷售額*商場扣點)〕/銷售額=回款率
例如:某個商場為了迎接三八婦女節,在三八節當天舉辦滿400減100元,回款率70%,滿減部分由商場承擔
顧客的利益:等於花300元錢可以買到價值400元的東西,相當於打7.5折
廠家的回款:(400-100)*70%=210元 換算成原價貨品的折扣:210/400=5.25折
商場抽成:(400-100)*30%==90元
促銷術語:
滿減:指的是達到活動內容規定的金額就可以相應減掉的部分。這種方式對顧客相對於滿贈要有利
滿贈:指的是達到活動內容規定的金額就可以得到活動承諾的所贈之物,可能是抵用券,可能是禮品
積分:積分一般是指VIP卡上按消費額積成分數,到規定的時間換禮物或抵用現金等。一般有廠家的VIP積分(具體怎 么積分由廠方規定。可能是每消費一元錢積一分,每積一千分可換一條圍巾等);還有是商場的積分,積分標准由商場制定。
例如:商場搞活動滿300元儲200元 商場基礎扣點是20% 總金額為300的話,問商場扣點為多少元,專櫃賺多少錢!(按商場不承擔任何費用計算))
顧客的利益:等於花300元錢可以買到價值500元的東西,相當於打6折
廠家的回款:300*80%=240元 換算成原價貨品的折扣:240/500=4.8折
商場抽成:300*20%==60元, 商場的扣點是60元。
做活動期間,商場應該增加扣點!實際上是相當於用300買了500元的貨品!
假設扣率20%不變,供應商可結500*(1-20%)=400元,但這500元的銷售里券佔了200元,現金只有300元,
商場扣多少能達到他應得的60元呢?
商場應該增加扣點52%,供應商可結500*(1-52%)=240元,500元的銷售里券佔了200元,現金只有300元,商場應得=300-240=60元
商場應該增加扣點52%能達到他應得的60元
總結:
1、如果商場不承擔任何費用是指不承擔折扣費用,那麼廠家的回款:300*80%=240元 換算成原價貨品的折扣:240/500=4.8折
商場抽成:300*20%=60元
2、如果商場承擔折扣費用,那麼商場應該增加扣點52%能達到他應得的60元。但是促銷儲的錢是不能當時消費的,促銷儲的使用是有限制的比如你要用必須消費更多的商品,這樣產生的利潤會彌補折扣費用,使用實際的商場扣點不會是52%這么高。
3、促銷返的錢不能當時消費,假設顧客購了X元商品,剛對於這次交易商場只收到X元,並且其後續還得發出200N的商品,N為300的整數倍。其返商家只能是(1-20%)X,而供應商促銷期間發出X元商品,後期得發出200N元的商品。則應得返X(1-Y)+200N(1-20%)。兩方相等,只得Y=0.2+160N/X。
例如:某種商品進價150元,標價200元,但銷量較少。為了促銷,商場決定降價銷售,若為了保證利潤率不低於20%,那麼至多打幾折?
設打x折 (200x-150)/150=20% 解:X=9折

㈨ 某市百貨商場搞促銷活動 一道數學題求解

對第一次購物:若為抄200元,則應付款200×0.9=180(元),180>170,說明實際購物不超過200元,因為不優惠,所以商品原價為170元;
對第二次購物:若超過400元,400×0.75=300(元);若不超過400元,400×0.9=360(元)
購物價格為337.5元,所以2種情況都有可能,若商品原價超過200但不超過400元時,原價為:337.5÷0.9=375(元);若商品原價超過400元時,原價為:337.5÷0.75=450(元)
所以他一次性購買此商品時:
對第一種情況:(375+170)×0.75=408.75(元)
對第二種情況:(450+170)×0.75=465(元)
綜上所述,他應付408.5元或465元。

㈩ 商場搞促銷活動買4個計算器送1個,380元最多能買多少個40元的計算器

380元最多能買多少個40元的計算器
計算過程是:
380÷40=9個
9÷4=2個
9+2=11個
所以一共可以買到11個的計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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