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電子商務基礎知識是什麼
電子商務基礎知識是計算機信息技術、市場營銷、國際貿易、管理、法律和現代物流的基本理論及基礎知識。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
1、基礎知識、經濟數學、英語、經濟法、經濟寫作等知識;
2、商業企業經營與管理理論知識;
3、計算機基礎知識;
4、電子商務概論;
5、計算機網路與網路營銷知識;
6、市場營銷知識;
7、Photoshop圖像處理;
8、Flash製作。
(1)電子商務參照與對象擴展閱讀:
關聯對象
電子商務的形成與交易離不開以下四方面的關系:
一、交易平台
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以下簡稱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電子商務活動中為交易雙方或多方提供交易撮合及相關服務的信息網路系統總和;
二、平台經營者
第三方交易平台經營者(以下簡稱平台經營者)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並領取營業執照,從事第三方交易平台運營並為交易雙方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三、站內經營者
第三方交易平台站內經營者(以下簡稱站內經營者)是指在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上從事交易及有關服務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四、支付系統
支付系統(Payment System)是由提供支付清算服務的中介機構和實現支付指令傳送及資金清算的專業技術手段共同組成,用以實現債權債務清償及資金轉移的一種金融安排,有時也稱為清算系統(Clear System)。
❷ 電子商務的對象具體指什麼
電子商務的對象由商務對象、商務媒體、商務事件和信息流、商流、資金流、物流等基本要素構成。
❸ 1. 簡述電子商務的定義及其參與對象各是什麼
電子商務的主要參與對象:
一、電子商務參與交易的主體:
1)B2B模式的參與對象
B2B作為企業間的電子商務模式,參加交易的主體一般來說為相互有業務往來的企業,這類企業包括生產 製造型企業、大型流通貿易型企業以及為企業服務的咨詢企業等。
2)B2C模式的參與對象
在B2C電子商務活動中,參加交易的主體一方是企業,另一方是消費者。實施B2C的企業所生產的一般都是面向最終消費者的產品,如圖書、軟體、日用品和家電等適合在網上出售的商品。B2C模式是隨著Internet的出現迅速發展起來的。
3)B2G模式的參與對象
B2G模式的參與主體為企業和政府,政府通過網路向企業進行采購。例如在美國,政府將采購清單通過網際網路發布或直接發送給企業,企業以電子化方式報價競爭,進而達到采購的目的。同樣,在公司稅務的徵收上,政府也可以用電子交換的方式來完成。
4)C2C模式的參與對象
C2C為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交易模式,但是參與交易的主體不僅有作為交易雙方的消費者,還包括作為交易平台的Web站點,也就是建立網上交易平台的企業。例如我國的易趣網、淘寶網等網站,消費者可以在網站注冊,並將自己要交易的商品發布在該網站上,等待其他的消費者來競價成交。
二、 電子商務的其他參與對象:
1)認證中心(CA);
2)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
3)物流配送中心;
4)政府
❹ 電子商務按照服務對象怎樣劃分
按照服務對象可以分為:五大區域;華中,華北,西南,西北,東北這五大區域。
按照具體的,針對人來劃分的話,可以分為,A
B
C
D甚至是更多等級,A類的話可以是有過訂單交易,往後還有意向長期合作的,作為重點;B類可以是有意向,很久以前有過少量數額的成交訂單,C類可以是待開發,但是已經有聯系方式的客戶......以此類推,可以設置不同等級,根據公司具體業務來劃分,以上只是個人簡單理解以及經驗之談,希望可以幫到您。
❺ 電子商務按交易對象可分為哪四種類型個有什麼特點
按照交易對象分類:
(1)_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Customer, B2C)
(2) 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Business,B2B)
(3) 企業與政府方面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Government, B2G)
(4) 消費者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模式(Customer to Customer,C2C)
(5) 政府與消費者間的電子商務(Government to Customer,G2C)B2C電子商務(Business to Customer)
形式:電子化的零售,它隨著萬維網(WWW)的出現迅速地發展起來.無形產品和服務的銷售可以完全通過網路進行,而實際產品和勞務的交付仍然要通過物流配送方式,不能夠通過網路傳送來實現.特點:流程相對簡單,涉及的機構較少,網站形式多樣,網頁色彩豐富,提供各種促銷信息等以吸引顧客.應用:約占電子商務交易額的10%.B2B電子商務(Business to Business)形式:電子化的批發;電子數據交換(EDI)特點:交易一般比較理性,交易次數較B2C來講少得多,但單筆交易量大.B2B流程相對復雜,涉及的機構較多,認證機構,稅務,銀行等都要參與,如果是跨國貿易,還要涉及到海關,商檢等部門.B2B網站形式多樣,但網頁色彩一般沒有B2C豐富.應用:電子商務交易額的80%以上,是電子商務的主體.B2G電子商務(Business to Government)形式:政府機構通過互聯網進行工程的招投標和政府采購;政府利用電子商務方式實施對企業行政事務的管理,即管理條例發布以及企業與政府之間各種手續的報批;政府利用電子商務方式發放進出口許可證,為企業通過網路辦理交稅,報關,出口退稅,商檢等業務.特點:提高政府機構的辦事效率,使政府工作更加透明,廉潔.應用:應用很少,但隨著政府利用自己的行為去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一定會迅速增長的.C2C電子商務模式(Customer to Customer,)又稱P2P(Person to Person)形式:網上個人物品競標,典型的例子如eBay網上拍賣(www.ebay.com)和易趣個人物品競標網(www.eachnet.com).特點:虛擬大市場,在網站上可以交易許多物品,大到計算機和彩電,小到郵票和電話卡.G2C電子商務(Government to Customer,)形式:個人納稅,社會福利保險的支付等通過網上來進行.應用:還沒有真正出現
❻ 簡述電子商務法的調整對象
電子商務法調整的對象,
1、以數據電文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交易形式所專引起的商事關屬系;
2、在接受用戶的要求下,通過處理(包括數據壓縮)和存儲數據的電子裝置遠程提供的有償服務;
3、在商業活動方面使用的,以一項數據電文為形式的任何種類的信息。
這個法律的實施對電商行業會有一定的影響,對一些海外代購的影響尤其大,具體的影響表現在:
1、以後代購都需要營業執照了,並且是采購國和中國雙方的營業執照;
2、代購以後需要納稅了,不納稅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3、賣食品還需要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
(6)電子商務參照與對象擴展閱讀:
電子商務法的法律責任認定:
1、消費者受到人身損害,電子商務法對法律責任進行了嚴格界定。
2、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就應當依照電子商務法、侵權責任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來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3、平台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台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而沒有採取必要措施,要和平台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4、根據電子商務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如果電子商務平台不能夠提供平台內經營者的身份、聯系方式等信息,那麼還要承擔先行賠付的責任。
❼ 電子商務服務的對象有哪些
電子商務的范圍很廣,一般可分為企業對企業(Business-to-Business),或企業對消費者專(Business-to-Consumer)兩種。屬另外還有消費者對消費者(Consumer-to-Consumer)這種大步增長的模式。隨著國內Internet使用人數的增加,利用Internet進行網路購物並以銀行卡付款的消費方式已漸流行,市場份額也在迅速增長,電子商務網站也層出不窮。電子商務最常見之安全機制有SSL(安全套接層協議)及SET(安全電子交易協議)兩種。
就是一些B2B,B2C什麼的。
❽ 電子商務形成與交易的關聯對象主要包括那幾個方面
(1)交易平台。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以下簡稱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電子商務活動中為交易雙方或多方提供交易撮合及相關服務的信息網路系統總和。
(2)平台經營者。第三方交易平台經營者(以下簡稱平台經營者)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並領取營業執照,從事第三方交易平台運營並為交易雙方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站內經營者。第三方交易平台站內經營者(以下簡稱站內經營者)是指在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上從事交易及有關服務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電子商務的構成要素主要包括:商城、消費者、商品、物流、信息、資金。電子商務交易平台為消費者提供質優價廉的商品,吸引消費者購買的同時促使更多商家的入駐。電子商務交易平台與物流環節建立緊密合作,為消費者的購買行為提供最終保障,是電商運營的硬性條件之一。也有學者提出電子商務由平台、電子商務用戶、認證中心、配送中心、網上銀行等要素組成。但是現在電子商務不斷地影響著人們的日常生活,改變著人們的生活方式和觀念,電子商務已經不僅僅是一個單純的買賣交易活動的工具,而是一個以互聯網為交易平台,同時運用電子信息技術來完成商品遠程交易的綜合性系統和活動。對於電子商務的業務流程來講,它的構成包括以下八個要素
(1)資金。無論什麼樣的商務模式,資金是無法缺少的一個關鍵要素,在評價一個商業模式究竟是優是劣的時候,投資回報率也是一個相當重要的衡量指標。電子商務商品交易方式也是如此,無法離開資金的支持,而且電子商務平台硬體的投入更是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
(2)運營人員。運營人員是從事電子商務技術支持以及管理運營的相關人員。而在這些人員當中首先包括的是負責電子商務系統的開發和維護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與軟體設計人員,他們可以保證電子商務物理條件的實現,再就是那些能夠發現社會需求的企業家、市場開發人員以及運營管理人員,正是因為有了這些人員與崗位的存在,才為電子商務的產生賦予了經濟學意義,並且不斷地根據社會與人的需求推進電子商務模式的創新。
(3)網路平台系統。電子商務是一種虛擬的商品交易形式,整個過程是離不開硬體系統的支持的。網路平台系統是電子商務的物理基礎,電子商務中的各個相關交易的主體可以通過平台來發布和查詢交易的相關信息,通過彼此的在線交流談判最終達成交易,並且通過這個平台完成資金的支付與結算、商品的配送信息服務等工作。
(4)交易的商品。交易的商品就是電子商務平台中的交易內容,既可以是有形的產品也可以是無形的服務與有價值的信息。如果沒有這些交易的內容,電子商務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義。
(5)交易主體。交易主體是指依託於網路平台之後在電子商務中主動發布交易信息或者發起交易的製造商、經銷商和提供服務與其他信息的商家或者個人,交易主體是電子商務系統中的商品、服務與信息等交易內容的提供者,是電子商務的推動者、活躍者和交易活動的發起人。
(6)交易客體。交易客體是指在電子商務過程中從網路平台上購買商品或者消費服務與信息的客戶。交易客體與交易主體一樣包含了個人、企業或組織,屬於電子商務活動的一個環節,是電子商務企業實現利潤與目標的源泉。
(7)支持服務機構。在電子商務活動流程中,支持服務機構是不可或缺的輔助機構。它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部分,即金融支付、認證、信用服務、物流配送、網店運營、網店視覺設計等多種服務機構。這些支持服務機構就等同於電子商務的網路平台,它支持和保證了電子商務活動的正常進行。
(8)組織管理。商家為客戶提供商品、信息與服務就會實施一系列的商務活動,而這些商務活動正是商家用來創造並實現自我價值的平台。平台上的商務活動由組織管理流程來進行保障,使得交易各方的滿意度與契合度越來越深,使商務活動進入良性循環。
❾ B2B電子商務模式的參與對象有哪些
大部分是企業,個體工商戶,也有一部分個人做批發的,算不上企業,但是跟企業做差不多業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