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某商店進行促銷活動,如果將進價為8元/件的商品按每件10元出售,每天可銷售100 件,現採用提高售
假設單價在10元的基礎上漲x元.
利潤=(10+x-8)*(100-10x)
=-10(x-4)平方+360
所以當x=4時,利潤最大,最大利潤為360元,此時的商品單價為14元.
❷ 某商場進行促銷活動,將一些商品打折出售,媽媽在商場花了240元買了一件衣服,比原價便宜了60元,打幾折
原價:240+60=300(元) 折扣:240÷300=0.8=80%=8折
❸ 某服裝店舉行促銷活動,全場商品八折銷售,小華購買了一件原價為140元的,打折後他比按原價購買節省多少元
28元
❹ 某商店舉行優惠促銷活動活動方案如下:
(1)400*90%=360(元)
(2)(423/90%+168)*80%=510.4(元)
❺ 作為財會的學生,應該儲備那(二)打折促銷,打折商品一經出售概不退還,運用合同
打折促銷主要是因為商品積壓的原因而導致市價偏低,但是根據誠實信用原則,銷售者依然要全面適當履行合同義務,該標簽應當認定為格式條款,因為它免除商家責任,排除消費者權利,應為無效
❻ 某商場元旦期間舉行優惠活動,對甲乙商品打折出售,打折前,
第一天..
如果他花了300~400 那麼最便宜要付 300×0.9=270元
而他只花了260元,所以就是沒超過300元
正常算..260÷26=10件
第二天..
如果他花了400以上.那麼最便宜要付400×0.8=320元
而他花了324 說明有可能花400以上
所以324÷0.8=405元
405÷45=9 就是買了9件
如果是300~400
324÷0.9=360元
所以360÷45=8件
即 第一天甲10件 第二天乙 8或9件
所以總共18 或19
❼ 為刺激消費,某商場開展讓利促銷活動,規定:
❽ 法律辨析題
(1)該商店告示反映了民法的格式條款制度。格式條款是指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2)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雖然具有簡化締約程序、節約交易成本的好處,但內容常常顯失公平。合同作為雙方法律行為,要求反映當事人的真實意思,並體現公平原則。商店作為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往往規定免責條款損害對方尤其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
(3)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守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限制或免除其責任的條款。
(4)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提供格式條款具有免除提供格式條款一方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等情形的,該條款無效。商店的告示實質是完全免除自己的責任,因此,該格式條款應當是無效的。
❾ 某商店在「五一」節開展促銷活動,將某型號的電腦打7折(70%)銷售,小華花4900元買了一台,那麼打折前
設打折前這台電腦的售價是x元, 依題意得:0.7x=4900, ∴x=7000. 答:打折前這台電腦的售價是7000元. 故填空答案:7000. |
❿ 某商店在出促銷活動中,將一批商品降價處理。如果將去定價的12%出售,那麼可盈利170元;如果減去定價的20%
解:設定價為x則 (1-12%)x-170=(1-20%)x+150
解得 x=4000
所以購入價為4000×(1-20%)+150=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