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電子商務中企業與消費者之間交易稱為
你說的這個應該是指的B2C,B2C是Business-to-Consumer的縮寫,而其中文簡稱為「商回對客」。「商對客」是電答子商務的一種模式,也就是通常說的直接面向消費者銷售產品和服務商業零售模式。這種形式的電子商務一般以網路零售業為主,主要藉助於互聯網開展在線銷售活動。B2C即企業通過互聯網為消費者提供一個新型的購物環境——網上商店,消費者通過網路在網上購物、網上支付等消費行為。
最典型的B2C模式的商城有:天貓、京東、亞馬遜、1號店、紅孩兒、聚美優品、凡客誠品等
㈡ 電子商務是指什麼呢
電子商務,electronic
commerce,簡稱ec。電子商務通常是指是在全球各地廣泛的商業貿易活動專中,在網際網路開放的網路屬環境下,基於瀏覽器/伺服器應用方式,買賣雙方不謀面地進行各種商貿活動,實現消費者的網上購物、商戶之間的網上交易和在線電子支付以及各種商務活動、交易活動、金融活動和相關的綜合服務活動的一種新型的商業運營模式。「中國網路營銷網」
tinlu相關文章指出,電子商務涵蓋的范圍很廣,一般可分為企業對企業(business-to-business),或企業對消費者(business-to-consumer)兩種。另外還有消費者對消費者(consumer-to-consumer)這種大步增長的模式。隨著國內internet使用人口之增加,利用internet進行網路購物並以銀行卡付款的消費方式已漸流行,市場份額也在快速增長,電子商務網站也層出不窮。電子商務最常見之安全機制有ssl及set兩種。
㈢ 電子商務的英語簡稱是
電子商務的英來語簡稱是什麼:
英文名源Electronic Commerce,簡稱EC。
㈣ 狹義的電子商務簡稱是什麼
電子商務(Electronic Commerce,簡稱EC)是指:通過使用互聯網等電子工具(這些工具包括電報、電內話、容廣播、電視、傳真、計算機、計算機網路、移動通信等)在全球范圍內進行的商務貿易活動。是以計算機網路為基礎所進行的各種商務活動,包括商品和服務的提供者、廣告商、消費者、中介商等有關各方行為的總和。人們一般理解的電子商務是指狹義上的電子商務。
狹義電子商務,就是通過信息技術的應用實現商業交易流程的轉換。例如,阿里巴巴、淘寶網等等,實質就是應用信息技術,轉換商業交易流程的技術。狹義電子商務,是人們在電子商務技術發展初級階段形成的基本認識。目前,我國很多網站主要就是按照這樣對電子商務概念的理解,進行電子商務技術的研製開發活動的。比如,我國的阿里巴巴、淘寶網等,就是最早基於狹義電子商務概念的理解建立的電子商務技術,即交易技術平台。基於狹義電子商務概念建設的網站,主要功能就是為了進行商業交易活動,就是為用戶建立一個交易技術平台。其交易方式主要包括B2B;B2C;C2C三種形式。
㈤ 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簡稱什麼
簡稱是B2C。
B2C是指電子商務的一種模式,也是直接面向消費者銷售產品和服務商業零售模式。專
B2C電子商務的付款方式是貨到屬付款與網上支付相結合,而大多數企業的配送選擇物流外包方式以節約運營成本。隨著用戶消費習慣的改變以及優秀企業示範效應的促進,網上購物的用戶不斷增長。
此外,一些大型考試如公務員考試也開始實行B2C模式。其基本需求包括用戶管理需求、客戶需求和銷售商的需求。
(5)電子商務稱擴展閱讀:
B2C電子商務網站由三個基本部分組成:
1、為顧客提供在線購物場所的商場網站;
2、負責為客戶所購商品進行配送的配送系統;
3、負責顧客身份的確認及貨款結算的銀行及認證系統。
網站照抄別人的幫助和購買規則甚至沒有刪掉別人的名字,這種做法只會讓人譏笑和厭惡,即使很寬容的用戶也會對網站的專業性產生懷疑。
㈥ 什麼叫做電子商務定義
電子商務的定義
廣義的電子商務,就是指一切以電子技術手段所進行的、一切專與商業有關的活屬動。
狹義的電子商務,則是指以網際網路為運行平台的商事交易活動世界貿易組織給電子商務下的定義:通過電子通訊網路進行產品的生產、廣告、銷售和分配
所謂電子商務(Electronic Commerce)是利用計算機技術、網路技術和遠程通信技術,實現整個商務(買賣)過程中的電子化、數字化和網路化。人們不再是面對面的、看著實實在在
的貨物、靠紙介質單據(包括現金)進行買賣交易。而是通過網路,通過網上琳琅滿目的商品信息、完善的物流配送系統和方便安全的資金結算系統進行交易(買賣)。
㈦ 電子商務中,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交易稱為
電子商務中,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交易稱為C2C。C2C的意思就是消費者個人間的電子商務行為。比如一個消費者有一台電腦,通過網路進行交易,把它出售給另外一個消費者,此種交易類型就稱為C2C電子商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是,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除外。
(7)電子商務稱擴展閱讀:
《網路交易管理辦法》第九條網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經營者不得在網上進行交易。
第十七條網路商品經營者、有關服務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合同格式條款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按照公平原則確定交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採用顯著的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
網路商品經營者、有關服務經營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條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