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電子商務交易中如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具體要看是在哪方面的了?支付還是交易?
B. 電子商務消費者擁有那些權利如何保障這些權利
《復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制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的9現基本權利。
1、第七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2、第八條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3、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4、第十條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5、第十一條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6、第十二條 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的權利。
7、第十三條 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8、第十四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享有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
9、第十五條 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C. 電子商務環境下消費者的權益有哪些
親好^0^
很高興為你解答問題:
當前的中國消費者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分析:專1、國際環境:電屬子商務起源於西方。在經過若干年的孕育與發展,已經逐漸形成了比較成熟的市場,形成一個潮流趨勢。在這種趨勢下,中國消費者有著追風的行為;2、國內環境...
D. 求電子商務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影響有哪些
你好!電子商務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影響有如下:
(1)網上交易安全問題;
(2)網路虛假廣告問題;
(3)侵害消費者隱私問題;
(4)電子商務合同問題;
(5)網上消費的索賠問題。
希望能幫到你!
E. 電子商務法將如何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據報道來,近日參與了電子商務源法草案起草工作的專家紛紛表示,電子商務法將進一步強化電子商務經營者特別是平台經營者的義務規范,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是電子商務法草案二審稿的重心所在。
此外針對任何事後的救濟都不如事前的預防更有效率,即使我買了一個價值不大的東西,可能為此我要花費很多時間和精力同售後進行溝通,有時候還要訴訟,這個成本是很高的。因此,在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規定上,要盡量構建有效率的事前預防機制。
網友紛紛表示,希望電子商務法可以早日發布實施!
F. 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權益保護存在問題的原因求解答
電子商務拓寬了消費市場,增大了消費信息和市場透明度,傳統的消費活動幾乎都被搬上了網路空間。然而事情都具有兩面性,電子商務帶來優越性的同時也引發了不少的問題,增加了消費者遭受損害的機會。中國網庫王海波先生認為電子商務中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存在如下諸多方面的問題。
1)交易安全問題
由於電子商務的活動很多都是在開放、虛擬的網路環境下進行,形形色色的人員都可以參與其中,這就給交易安全問題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身份識別、信用認證、合同有效性的認定和安全電子支付是電子商務應用中必須解決的關鍵問題。
2)消費者的知情權問題
知情權是消費者的一項基本權利。在電子商務環境下,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應知曉商品和服務的真實情況。但在實際電子商務活動中,經營者對消費者虛假告知或不完全告知的案例時有發生。
3)消費者隱私權保護問題
在電子商務中,由於黑客技術的發展和網路利益的驅使,消費者的隱私權極易受到侵犯。網路隱私一旦被濫用,將給消費者個人帶來難以想像甚至是災難性的後果。
4)消費者退換貨問題
在電子商務環境下,由於網路交易的特殊性,消費者不能當面檢驗商品,導致錯誤的購買決定的可能性較大;另一方面經營者的權益也可能受到消費者退換貨的影響。如一些數字化的商品:音樂CD、影視DVD、軟體、電子書籍等,消費者在要求退換貨前保留了復製品的可能性很大。
5)格式條款的效力問題
格式合同是社會經濟發展的產物。但網路中存在諸多不公平的格式合同或霸王條款,如果這些格式合同或霸王條款得不到合理控制,會增加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的可能性,最終導致消費者拒絕這種網上交易方式。
6)管轄權問題
網路的非中心化和無邊界性,使網路空間成為一個不易受主權管轄的新的領域,網上活動發生的具體地點和確切范圍很難界定,因而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問題可能受到立法差異、管轄許可權制和地方保護主義等多方面的阻礙。
7)損害責任的承擔問題
在網路交易過程中會經常遇到一些障礙,導致交易中止。不管中止的原因是來自黑客襲擊還是系統失誤,責任都必須要有人來承擔,誰來承擔這個風險呢?而相關法律法規對於電子商務中這一責任的承擔問題並未明確。
G. 電子商務有哪些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措施
去看侵權責任法
H. 電商消費,如何維消費者權益
所謂的電商消費抄,你是指網上襲購物嗎?如果是網上購物出現了糾紛,要維護我們消費者自身的權利,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面去進行:
第一,直接找商家協商,一般只要有理有據,商家應該都會認真解決我們的訴求,如果解決不了,可以要求退貨。
第二,可以找平台投訴。我們進行網上購物的時候,要選擇大的平台去網購,大的平台一般都會非常重視買家的投訴,會協助我們解決問題。
第三,也可以投訴到相關管理部門。比如,消費者協會和工商局。
一般來說,如果網上購物產生了糾紛,通過以上三個途徑基本上能夠得到解決。
I. 電子商務中應如何維護消費者的權益。謝謝!
電子商務中出現的各種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形已逐漸成為其發展的阻礙,亦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提出了嚴峻挑戰。電子商務只是人們生活消費的途徑之一,它沒有改變消費者的定義也沒有改變法律對消費者的保護,所以現行法律對消費者的定義同樣適用於電子商務領域。在尊重電子商務發展規律的前提下,從法律及相關層面採取各種措施以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首先來看看對於消費者的定義。
消費者就是指為生活消費目的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商業性服務的,由國家專門法律保護其消費權益的個體社會成員。
我們還要注意的是問題是,電子商務具有交易主體虛擬化、交易過程無紙化、支付手段電子化、交易空間泛地域化等特點,這些特點使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的力量對比更加懸殊,網路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安全權等更容易遭到網路經營者的侵犯。
消費者與經營者是相對應、相對立的關系,沒有經營者就沒有消費者,反之亦然。電子商務中可能存在的消費者與經營者的交易模式有三種:B2B、B2C、C2C,其中B2C模式中存在消費者與經營者是毫無爭議的。
再者,從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立法角度看,消費者作為分散孤立的個人,處於不利或弱勢地位。且在交易過程中,存在著信息不對稱性等因素,在電子商務中,因網路的虛擬化、電子化使消費者的弱勢地位更加明顯。例如在C2C交易中,一些尚品店鋪在線銷售者只是披露商品信息或自己的身份信息,消費者無法對其信息作出真偽鑒別。如果銷售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內容,那麼購買者的權益將無法得到保障。信息不對稱在C2C交易模式里表現的淋漓盡致,整個交易過程中購買者始終處於弱勢地位。
C2C交易中,大部分的個人銷售者以出售商品為業,主觀上具有營利目的,客觀上存在營利行為。由於網路的特性,個人銷售者可以只憑借個人身份證或相關證件開設「店鋪」,銷售商品。其「店鋪」規模及產品種類甚至可以和現實生活中的商家相媲美,甚至規模更大、種類更多。其銷售方式多樣,包括拍賣、零售、批發等。這類個人銷售者的性質和現實生活中的經營者是一樣的,唯一的區別是其藉助了網路這一便利資源。將這一類個人銷售者視為經營者,更有利於網路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在C2C交易模式下,企業可能以個人身份注冊並從事經營,而購買者很難得知與其交易的對象究竟是企業還是個人。如果法律一概將注冊為個人用戶的企業銷售者排除在經營者的范圍之外,那麼與這類銷售者進行交易的個人不會被法律視為消費者從而無法受到特殊的保護。
維護消費者權益,不僅要關注電子商務消費以及合法合理的措施做到自身維護消費權益,做一位聰明的消費者,而且希望國家有關部門也不可放鬆對消費者利益的關注。從立法、司法角度還做到全面的保護,它涉及到政府、行業、消費者自身等多個層面,甚至涉及到整個社會的信用體制等問題。更要從其他方面來引導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實現,這樣才能真正建立起網路消費者權益的保護體系。每位消費者,經營者,都應該為營造公正公開的消費環境而出謀劃策。因為保護網路消費權益是一項系統的工程,尤其是在網路盛行,電子商務的大環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