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電子商務系統主要由哪幾上部分組成
電子商務系統的基礎平台一般包括以下組成部分 :
(1)負荷均衡 負荷均衡是指如何使電子商務系統伺服器的處理能力和承受能力的壓力保持均衡 。
負荷均衡還可以對伺服器集群結構中的各個伺服器性能進行動態調整和負荷分配。它使電子商務系統中硬體性能得到有效的均衡,避免特定的設備或系統軟體由於壓力過大而出現崩潰和拒絕服務的現象。這樣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提高系統的可靠性。
(2)連接/傳輸管理 這一部分的主要作用是滿足系統可擴充性的需要,用以實現電子商務系統和其他系統之間的互聯以及應用之間的互操作。
一般來講,這一部分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異構系統的連接及通訊,例如UNIX系統上的WEB伺服器與IBM ES9000之間的連接。
應用間的通信介面,保證應用程序通過不可靠信道連接進行時,可以完成差錯恢復及續傳,並為應用之間的互操作提供API介面,簡化應用通信的開發工作。
應用和資料庫的連接之間的介面。
(3)事務管理
電子商務系統支持的商務活動涉及到大量的聯機事務處理OLTP和OLAP,這就要求系統具備很強的事務處理性能。事務管理的作用包括量方面,一是保證分布式環境下事務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原子性;二時縮短系統的響應時間,提高交易過程的實時性。
(4)網站管理 網站是電子商務系統的客戶服務介面,用於表達系統商務邏輯的處理結果。所以,在電子商務系統中,網站具有重要的地位。
網站管理的基本作用是為站點維護、管理和性能分析提供技術支持手段,它主要實現系統狀態的監控、系統性能調整、用戶訪問授權、客戶訪問歷史記錄等功能。
通過網站管理功能,可以記錄客戶的訪問數據,了解用戶的需求。利用這些數據,企業能夠了解客戶的潛在需求。
(5)數據管理 該部分為電子商務應用相關數據的存儲、加工、備份和表達提供支持,同時為應用程序提供應用開發介面。
通常該部分利用支持WEB的資料庫管理系統實現。但是與傳統的DBMS相比,該部分與WEB的介面方式更加豐富,例如支持API、JDBC、ODBC等介面方式,而且對多媒體數據的支持能力更強。
除利用傳統的DBMS實現數據管理外,目前也又一種做法是將WEB和DBMS更緊密的結合起來,構造所謂的WebDB。例如,在CA公司的產品Justme-I中,就將應用平台和資料庫集成為一體。
(6)安全管理 該部分為電子商務系統提供安全可靠的運行環境、防止或減少系統被攻擊的可能、提高系統抗拒非法入侵或攻擊的能力、保障聯機交易過程的安全。
㈡ 電子商務總體分為哪幾個方面分哪幾個范圍
您好,電子商務通用交易過程----電子商務通用交易過程可以分為以下四個階段:
1.交易前的准備。這一階段主要是指買賣雙方和參加交易各方在簽約前的准備活動。(1)買方根據自己要買的商品,准備購貨款,制訂購貨計劃,進行貨源市場調查和市場分析,反復進行市場查詢,了解各個賣方國家的貿易政策,反復修改購貨計劃和進貨計劃,確定和審批購貨計劃。再按計劃確定購買商品的種類、數量、規格、價格、購貨地點和交易方式等,尤其要利用Internet和各種電子商務網路尋找自己滿意的商品和商家;(2)賣方根據自己所銷售的商品,召開商品新聞發布會,製作廣告進行宣傳,全面進行市場調查和市場分析,制訂各種銷售策略和銷售方式,了解各個買方國家的貿易政策,利用Internet和各種電子商務網路發布商品廣告,尋找貿易夥伴和交易機會,擴大貿易范圍和商品所佔市場的份額。其他參加交易各方有中介方、銀行金融機構、信用卡公司、
海關系統、商檢系統、保險公司、稅務系統、運輸公司也都為進行電子商務交易做好准備。
2.交易談判和簽定合同。這一階段主要是指買賣雙方對所有交易細節進行談判,將雙方磋商的結果以文件的形式確定下來,即以書面文件形式和電子文件形式簽定貿易合同。電子商務的特點是可以簽定電子商務貿易合同,交易雙方可以利用現代電子通信設備和通信方法,經過認真談判和磋商後,將雙方在交易中的權利、所承擔的義務、對所購買商品的種類、數量、價格、交貨地點、交貨期、交易方式和運輸方式、違約和索賠等合同條款,全部以電子交易合同作出全面詳細的規定,合同雙方可以利用電子數據交換(EDI)進行簽約,可以通過數字簽名等方式簽名。
3.辦理交易進行前的手續。這一階段主要是指買賣雙方簽定合同後到合同開始履行之前辦理各種手續的過程,也是雙方貿易前的交易准備過程。交易中要涉及到有關各方,即可能要涉及到中介方、銀行金融機構、信用卡公司、海關系統、商檢系統、保險公司、稅務系統、運輸公司等,買賣雙方要利用EDI與有關各方進行各種電子票據和電子單證的交換,直到辦理完可以將所購商品從賣方按合同規定開始向買方發貨的一切手續為止。
4.交易合同的履行和索賠。這一階段是從買賣雙方辦完所有各種手續之後開始,賣方要備貨、組貨,同時進行報關、保險、取證、信用等,賣方將所購商品交付給運輸公司包裝、起運、發貨,買賣雙方可以通過電子商務伺服器跟蹤發出的貨物,銀行和金融機構也按照合同,處理雙方收付款、進行結算,出具相應的銀行單據等,直到買方收到自己所購商品,完成了整個交易過程。索賠是在買賣雙方交易過程中出現違約時,需要進行違約處理的工作,受損方要向違約方索賠。
四、電子商務交易的基本程序----參加交易的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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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什麼是電子商務,電子商務有哪些類型
電子商務(Electronic Commerce)是在網際網路開放的網路環境下,基於瀏覽器/伺服器應用方式,實現消費者的網上購物、商戶之間的網上交易和在線電子支付的一種新型的商業運營模式。
電子商務模式可以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1.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Customer,即B2C)。
2.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Business,即B2B)。
3.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Consumer to Consumer 即C2C)。
4.C2B是電子商務模式的一種,即消費者對企業(customer to business)。
一般來講,基本模式是前三種,第四種是新興的一種模式!
㈣ 電子商務 分幾種
電子商務,Electronic Commerce,通常是指是在全球各地廣泛的商業貿易活動中,在網際網路開放的網路環境下,基於瀏覽器/伺服器應用方式,買賣雙方不謀面地進行各種商貿活動,實現消費者的網上購物、商戶之間的網上交易和在線電子支付以及各種商務活動、交易活動、金融活動和相關的綜合服務活動的一種新型的商業運營模式。「中國網路營銷網」 Tinlu相關文章指出,電子商務涵蓋的范圍很廣,一般可分為企業對企業(Business-to-Business),或企業對消費者(Business-to-Consumer)兩種。另外還有消費者對消費者(Consumer-to-Consumer)這種大步增長的模式。隨著國內Internet使用人口之增加,利用Internet進行網路購物並以銀行卡付款的消費方式已漸流行,市場份額也在快速增長,電子商務網站也層出不窮。電子商務最常見之安全機制有SSL及SET兩種。 【分類情況】 B2B、B2C、 C2C、B2M四類電子商務模式。 B2B 指的是Business to Business. as in businesses doing business with other businesses,商家(泛指企業)對商家的電子商務,即企業與企業之間通過互聯網進行產品、服務及信息的交換。通俗的說法是指進行電子商務交易的供需雙方都是商家(或企業、公司),她(他)們使用了Internet的技術或各種商務網路平台,完成商務交易的過程。這些過程包括:發布供求信息,訂貨及確認訂貨,支付過程及票據的簽發、傳送和接收,確定配送方案並監控配送過程等。有時寫作B to B,但為了簡便乾脆用其諧音B2B(2即to)。 B2B的典型是阿里巴巴,中國製造網等。 B2C即business to customer B2C模式是我國最早產生的電子商務模式,以8848網上商城正式運營為標志。B2C即企業通過互聯網為消費者提供一個新型的購物環境——網上商店,消費者通過網路在網上購物、在網上支付。由於這種模式節省了客戶和企業的時間和空間,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特別對於工作忙碌的上班族,這種模式可以為其節省寶貴的時間。 C2C即Consumer To Consumer。 C2C同B2B、B2C一樣,都是電子商務的幾種模式之一。不同的是C2C是用戶對用戶的模式,C2C商務平台就是通過為買賣雙方提供一個在線交易平台,使賣方可以主動提供商品上網拍賣,而買方可以自行選擇商品進行競價。 C2C的典型是淘寶網等。 B2M 指的是Business to Manager B2M是相對於B2B、B2C、C2C的電子商務模式而言,是一種全新的電子商務模式。而這種電子商務相對於以上三種有著本質的不同,其根本的區別在於目標客戶群的性質不同,前三者的目標客戶群都是作為一種消費者的身份出現,而B2M所針對的客戶群是該企業或者該產品的銷售者或者為其工作者,而不是最終消費者。 企業通過網路平台發布該企業的產品或者服務,職業經理人通過網路獲取該企業的產品或者服務信息,並且為該企業提供產品銷售或者提供企業服務,企業通過經理人的服務達到銷售產品或者獲得服務的目的。職業經理人通過為企業提供服務而獲取傭金。 B2M與傳統電子商務相比有了巨大的改進,除了面對的用戶群體有著本質的區別外,B2M具有一個更大的特點優勢:電子商務的線下發展!以上三者傳統電子商務的特點:商品或者服務的買家和賣家都只能是網民,而B2M模式能將網路上的商品和服務信息完全的走到線下,企業發布信息,經理人獲得商業信息,並且將商品或者服務提供給所有的百姓,不論是線上還是線下。 以中國市場為例,傳統電子商務網站面對1.4億網民,而B2M面對則是14億的中國公民!B2B的典型是E步伐等。 網際網路上的電子商務可以分為三個方面:信息服務、交易和支付。主要內容包括:電子商情廣告;電子選購和交易、電子交易憑證的交換;電子支付與結算以及售後的網上服務等。主要交易類型有企業與個人的交易(B to C方式)和企業之間的交易(B to B方式)兩種。 參與電子商務的實體有四類:顧客(個人消費者或企業集團)、商戶(包括銷售商、製造商、儲運商)、銀行(包括發卡行、收單行)及認證中心。 從貿易活動的角度分析,電子商務可以在多個環節實現,由此也可以將電子商務分為兩個層次,較低層次的電子商務如電子商情、電子貿易、電子合同等;最完整的也是最高級的電子商務應該是利用INTENET網路能夠進行全部的貿易活動,即在網上將信息流、商流、資金流和部分的物流完整地實現,也就是說,你可以從尋找客戶開始,一直到洽談、訂貨、在線付(收)款、開據電子發票以至到電子報關、電子納稅等通過INTERNET一氣呵成。 要實現完整的電子商務還會涉及到很多方面,除了買家、賣家外,還要有銀行或金融機構、政府機構、認證機構、配送中心等機構的加入才行。由於參與電子商務中的各方在物理上是互不謀面的,因此整個電子商務過程並不是物理世界商務活動的翻版,網上銀行、在線電子支付等條件和數據加密、電子簽名等技術在電子商務中發揮著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另外還有兩類: B2A 商業機構對行政機構的電子商務 商業機構對行政機構(Business-to-administrations)的電子商務指的是企業與政府機構之間進行的電子商務活動。例如,政府將采購的細節在國際互聯網路上公布,通過網上競價方式進行招標,企業也要通過電子的方式進行投標。 目前這種方式仍處於初期的試驗階段,但可能會發展很快,因為政府可以通過這種方式樹立政府形象,通過示範作用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除此之外,政府還可以通過這類電子商務實施對企業的行政事物管理,如政府用電子商務方式發放進出口許可證、開展統計工作,企業可以通過網上辦理交稅和退稅等。 政府應在推動電子商務發展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在美國,柯林頓政府已決定在近期對70%的聯邦政府的公共采購實施電子化。在瑞典,政府已決定至少90%的公共采購將在網上公開進行。 我國的金關工程就是要通過商業機構對行政機構的電子商務,如發放進出口許可證、辦理出口退稅、電子報關等,建立我國以外貿為龍頭的電子商務框架,並促進我國各類電子商務活動的開展。 C2A消費者對行政機構的電子商務 消費者對行政機構(Consumer-to-administrations)的電子商務,指的是政府對個人的電子商務活動。這類的電子商務活動目前還沒有真正形成。然而,在個別發達國家,如在澳大利亞,政府的稅務機構已經通過指定私營稅務,或財務會計事務所用電子方式來為個人報稅。這類活動雖然還沒有達到真正的報稅電子化,但是,它已經具備了消費者對行政機構電子商務的雛形。 政府隨著商業機構對消費者、商業機構對行政機構的電子商務的發展,將會對社會的個人實施更為全面的電子方式服務。政府各部門向社會納稅人提供的各種服務,例如社會福利金的支付等,將來都會在網上進行。
記得採納啊
㈤ 電子商務包括什麼
電子商務,英文是Electronic Commerce,簡稱EC。電子商務通常是指是在全球各地廣泛的商業貿易活動中,在網際網路開放的網路環境下,基於瀏覽器/伺服器應用方式,買賣雙方不謀面地進行各種商貿活動,實現消費者的網上購物、商戶之間的網上交易和在線電子支付以及各種商務活動、交易活動、金融活動和相關的綜合服務活動的一種新型的商業運營模式。「中國網路營銷網」 Tinlu相關文章指出,電子商務涵蓋的范圍很廣,一般可分為企業對企業(Business-to-Business),或企業對消費者(Business-to-Customer)兩種。另外還有消費者對消費者(Customer-to-Customer)這種大步增長的模式。隨著國內Internet使用人數的增加,利用Internet進行網路購物並以銀行卡付款的消費方式已漸流行,市場份額也在迅速增長,電子商務網站也層出不窮。電子商務最常見之安全機制有SSL及SET兩種。SSL(安全套接層協議)SET(安全電子交易協議)電子商務的定義:首先將電子商務劃分為廣義和狹義的電子商務。廣義的電子商務定義為,使用各種電子工具從事商務或活動。這些工具包括從初級的電報、電話、廣播、電視、傳真到計算機、計算機網路,到NII(國家信息基礎結構-信息高速公路)、GII(全球信息基礎結構)和Internet等現代系統。而商務活動是從泛商品(實物與非實物,商品與非商品化的生產要素等等)的需求活動到泛商品的合理、合法的消費除去典型的生產過程後的所有活動。狹義電子商務定義為,主要利用Internet從事商務或活動。電子商務是在技術、經濟高度發達的現代社會里,掌握信息技術和商務規則的人,系統化地運用電子工具,高效率、低成本地從事以商品交換為中心的各種活動的總稱。這個分析突出了電子商務的前提、中心、重點、目的和標准,指出它應達到的水平和效果,它是對電子商務更嚴格和體現時代要求的定義,它從系統的觀點出發,強調人在系統中的中心地位,將環境與人、人與工具、人與勞動對象有機地聯系起來,用系統的目標、系統的組成來定義電子商務,從而使它具有生產力的性質。
㈥ 什麼是電子商務它包括哪幾種類型
【基本概念】
電子商務,Electronic Commerce,通常是指是在全球各地廣泛的商業貿易活動中,在網際網路開放的網路環境下,基於瀏覽器/伺服器應用方式,買賣雙方不謀面地進行各種商貿活動,實現消費者的網上購物、商戶之間的網上交易和在線電子支付以及各種商務活動、交易活動、金融活動和相關的綜合服務活動的一種新型的商業運營模式。「中國網路營銷網」 Tinlu相關文章指出,電子商務涵蓋的范圍很廣,一般可分為企業對企業(Business-to-Business),或企業對消費者(Business-to-Consumer)兩種。另外還有消費者對消費者(Consumer-to-Consumer)這種大步增長的模式。隨著國內Internet使用人口之增加,利用Internet進行網路購物並以銀行卡付款的消費方式已漸流行,市場份額也在快速增長,電子商務網站也層出不窮。電子商務最常見之安全機制有SSL及SET兩種。
電子商務的定義:
首先將電子商務劃分為廣義和狹義的電子商務。廣義的電子商務定義為,使用各種電子工具從事商務或活動。這些工具包括從初級的電報、電話、廣播、電視、傳真到計算機、計算機網路,到NII(國家信息基礎結構-信息高速公路)、GII(全球信息基礎結構)和Internet等現代系統。而商務活動是從泛商品(實物與非實物,商品與非商品化的生產要素等等)的需求活動到泛商品的合理、合法的消費除去典型的生產過程後的所有活動。狹義電子商務定義為,主要利用Internet從事商務或活動。電子商務是在技術、經濟高度發達的現代社會里,掌握信息技術和商務規則的人,系統化地運用電子工具,高效率、低成本地從事以商品交換為中心的各種活動的總稱。這個分析突出了電子商務的前提、中心、重點、目的和標准,指出它應達到的水平和效果,它是對電子商務更嚴格和體現時代要求的定義,它從系統的觀點出發,強調人在系統中的中心地位,將環境與人、人與工具、人與勞動對象有機地聯系起來,用系統的目標、系統的組成來定義電子商務,從而使它具有生產力的性質。
編輯本段【分類情況】
B2B、B2C、 C2C、B2M、M2C五類電子商務模式。
B2B 指的是Business to Business.
as in businesses doing business with other businesses,商家(泛指企業)對商家的電子商務,即企業與企業之間通過互聯網進行產品、服務及信息的交換。通俗的說法是指進行電子商務交易的供需雙方都是商家(或企業、公司),她(他)們使用了Internet的技術或各種商務網路平台,完成商務交易的過程。這些過程包括:發布供求信息,訂貨及確認訂貨,支付過程及票據的簽發、傳送和接收,確定配送方案並監控配送過程等。有時寫作B to B,但為了簡便乾脆用其諧音B2B(2即two)。 B2B的典型是阿里巴巴,中國製造網 ,慧聰網等。
B2C即business to customer
B2C模式是我國最早產生的電子商務模式,以8848網上商城正式運營為標志。B2C即企業通過互聯網為消費者提供一個新型的購物環境——網上商店,消費者通過網路在網上購物、在網上支付。由於這種模式節省了客戶和企業的時間和空間,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特別對於工作忙碌的上班族,這種模式可以為其節省寶貴的時間。
C2C即Consumer To Consumer。
C2C同B2B、B2C一樣,都是電子商務的幾種模式之一。不同的是C2C是用戶對用戶的模式,C2C商務平台就是通過為買賣雙方提供一個在線交易平台,使賣方可以主動提供商品上網拍賣,而買方可以自行選擇商品進行競價。 C2C的典型是網路C2C,淘寶網等。
B2M 指的是Business to Manager
B2M是相對於B2B、B2C、C2C的電子商務模式而言,是一種全新的電子商務模式。而這種電子商務相對於以上三種有著本質的不同,其根本的區別在於目標客戶群的性質不同,前三者的目標客戶群都是作為一種消費者的身份出現,而B2M所針對的客戶群是該企業或者該產品的銷售者或者為其工作者,而不是最終消費者。
企業通過網路平台發布該企業的產品或者服務,職業經理人通過網路獲取該企業的產品或者服務信息,並且為該企業提供產品銷售或者提供企業服務,企業通過經理人的服務達到銷售產品或者獲得服務的目的。職業經理人通過為企業提供服務而獲取傭金。
B2M與傳統電子商務相比有了巨大的改進,除了面對的用戶群體有著本質的區別外,B2M具有一個更大的特點優勢:電子商務的線下發展!以上三者傳統電子商務的特點:商品或者服務的買家和賣家都只能是網民,而B2M模式能將網路上的商品和服務信息完全的走到線下,企業發布信息,經理人獲得商業信息,並且將商品或者服務提供給所有的百姓,不論是線上還是線下。
以中國市場為例,傳統電子商務網站面對1.4億網民,而B2M面對則是14億的中國公民。其實B2M本質上是一種代理模式。
M2C 指的是Manager to Consumer
M2C是針對於B2M的電子商務模式而出現的延伸概念。B2M環節中,企業通過網路平台發布該企業的產品或者服務,職業經理人通過網路獲取該企業的產品或者服務信息,並且為該企業提供產品銷售或者提供企業服務,企業通過經理人的服務達到銷售產品或者獲得服務的目的。而在M2C環節中,經理人將面對Consumer,即最終消費者。
M2C是B2M的延伸,也是B2M這個新型電子商務模式中不可缺少的一個後續發展環節。經理人最終還是要將產品銷售給最終消費者,而這裡面也有很大一部分是要通過電子商務的形式,類似於C2C,但又不完全一樣。C2C是傳統的盈利模式,賺取的基本就是商品進出價的差價。而M2C的盈利模式則豐富、靈活的多,即可以是差價,也可以是傭金。而且M2C的物流管理模式也可以比C2C更富多樣性,比如零庫存;現金流方面也較傳統的C2C更有優勢。
網際網路上的電子商務可以分為三個方面:信息服務、交易和支付。主要內容包括:電子商情廣告;電子選購和交易、電子交易憑證的交換;電子支付與結算以及售後的網上服務等。主要交易類型有企業與個人的交易(B to C方式)和企業之間的交易(B to B方式)兩種。 參與電子商務的實體有四類:顧客(個人消費者或企業集團)、商戶(包括銷售商、製造商、儲運商)、銀行(包括發卡行、收單行)及認證中心。
從貿易活動的角度分析,電子商務可以在多個環節實現,由此也可以將電子商務分為兩個層次,較低層次的電子商務如電子商情、電子貿易、電子合同等;最完整的也是最高級的電子商務應該是利用INTENET網路能夠進行全部的貿易活動,即在網上將信息流、商流、資金流和部分的物流完整地實現,也就是說,你可以從尋找客戶開始,一直到洽談、訂貨、在線付(收)款、開據電子發票以至到電子報關、電子納稅等通過INTERNET一氣呵成。
要實現完整的電子商務還會涉及到很多方面,除了買家、賣家外,還要有銀行或金融機構、政府機構、認證機構、配送中心等機構的加入才行。由於參與電子商務中的各方在物理上是互不謀面的,因此整個電子商務過程並不是物理世界商務活動的翻版,網上銀行、在線電子支付等條件和數據加密、電子簽名等技術在電子商務中發揮著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另外還有兩類:
B2A 商業機構對行政機構的電子商務
商業機構對行政機構(Business-to-administrations)的電子商務指的是企業與政府機構之間進行的電子商務活動。例如,政府將采購的細節在國際互聯網路上公布,通過網上競價方式進行招標,企業也要通過電子的方式進行投標。
目前這種方式仍處於初期的試驗階段,但可能會發展很快,因為政府可以通過這種方式樹立政府形象,通過示範作用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除此之外,政府還可以通過這類電子商務實施對企業的行政事物管理,如政府用電子商務方式發放進出口許可證、開展統計工作,企業可以通過網上辦理交稅和退稅等。
政府應在推動電子商務發展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在美國,柯林頓政府已決定在近期對70%的聯邦政府的公共采購實施電子化。在瑞典,政府已決定至少90%的公共采購將在網上公開進行。
我國的金關工程就是要通過商業機構對行政機構的電子商務,如發放進出口許可證、辦理出口退稅、電子報關等,建立我國以外貿為龍頭的電子商務框架,並促進我國各類電子商務活動的開展。
C2A消費者對行政機構的電子商務
消費者對行政機構(Consumer-to-administrations)的電子商務,指的是政府對個人的電子商務活動。這類的電子商務活動目前還沒有真正形成。然而,在個別發達國家,如在澳大利亞,政府的稅務機構已經通過指定私營稅務,或財務會計事務所用電子方式來為個人報稅。這類活動雖然還沒有達到真正的報稅電子化,但是,它已經具備了消費者對行政機構電子商務的雛形。
政府隨著商業機構對消費者、商業機構對行政機構的電子商務的發展,將會對社會的個人實施更為全面的電子方式服務。政府各部門向社會納稅人提供的各種服務,例如社會福利金的支付等,將來都會在網上進行。
㈦ 電子商務如何分類
按參加主體劃分
一般來說,按電子商務參加主體來劃分,可以分為企業與消費者間的電子商務、企業與企業間的電子商務、企業與政府間的電子商務以及企業內部電子商務這四類。
1、企業與消費者之間電子商務
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就是人們常說的B2C,是通過網上商店實現網上在線商品零售和為消費者提供所需服務的商務活動。這是大眾最為熟悉的一類電子商務,如亞馬遜書店等就屬於這一類。隨著互聯網的普及,這類電子商務有著強勁的發展勢頭。
對於商家而言,建立網上商店更新了原有的市場概念,傳統意義上的商圈被打破,客戶擴展到了全國乃至全世界,形成了真正意義上的國際化市場。另外,由於在線銷售可以避免有形商場及流通設施的投資,交易成本將大大降低,可以節省大量商流費用,提高了商家的競爭力。
2、企業與企業間的電子商務
企業與企業間的電子商務又可稱為B2B,是指采購商與供應商通過互聯網談判、訂貨、簽約、付款以及索賠處理、商品發送和運輸跟蹤等所有活動。企業間的電子商務包括供應商管理、庫存管理、銷售管理、交易文檔管理以及支付管理等功能。
企業間的電子商務又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非特定企業間的電子商務,它是在開放的網路中對每筆交易尋找最佳夥伴,並與夥伴進行從定購到結算的全面交易行為。第二種是特定企業間的電子商務,是指過去一直有交易關系而且今後要繼續進行交易的企業間圍繞交易進行的各種商務活動。特定企業間的買賣雙方既可以利用公用網路進行交易,也可以利用企業間專門建立的網路完成交易。
雖然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發展強勁,但企業間的商務活動的貿易額是消費者直接購買的10倍左右,無疑企業間電子商務將成為電子商務的重頭。
3、企業與政府間的電子商務
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電子商務涵蓋了政府與企業間的各項事務,包括政府采購、稅收、商檢、管理條例的發布和法規政策的頒布等。政府一方面作為消費者,可以通過互聯網發布自己的采購清單,公開、透明、高效地完成所需物品的采購;另一方面,政府的宏觀調控、指導規范、監督管理的職能通過網路可以充分、及時地發揮作用。藉助網路及其他信息技術,政府職能部門能更及時、全面地獲取所需信息,做出正確決策,做到快速反應,將政策法規及調控信息傳達於企業,起到管理與服務的作用。
在發達國家,發展電子商務主要依靠私營企業的參與和投資,政府只起引導作用。對於發展中國家中,則更需要政府的直接參與和幫助。這是由於發展中國家企業規模偏小、信息技術落後、債務償還能力低,政府的參與有助於改善這一狀況。並且由於電子商務的開展涉及到很多方面,沒有相應的法規予以規范也是難以進行的。而政府對於法規的制定、實施監督及對違法的制裁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總之,電子商務中政府扮演著雙重角色:既是電子商務的使用者,又是電子商務的宏觀管理者。對企業而言,政府既是電子商務中的消費者,又是電子商務中企業的管理者。
4、企業內部電子商務
企業內部電子商務是指在企業內部通過網路實現內部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的數字化。它的基本原理同企業間電子商務類似,只是企業內部進行交換時,交換對象是相對確定的,交換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較低,主要是實現企業內部不同部門之間的交換。而企業間電子商務實現的是兩個不同企業主體之間的交易,交易雙方存在信用管理、安全可靠等問題,因此比企業內部電子商務要求要高一些。企業內部電子商務是外部電子商務的基礎,而且相比外部電子商務更容易實現。
按交易過程劃分
按電子商務交易過程可以劃分為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後三類電子商務。
1、交易前電子商務
交易前電子商務主要是指買賣雙方和參加交易各方在簽定貿易合同前的准備活動,包括:
1).買方根據自已要買的商品准備購貨款,制定購貨計劃,進行市場調查、分析以及查詢,了解賣方國家的貿易政策,反復修改購貨計劃和進貨計劃,確定和審批購貨計劃。然後按計劃確定購買商品的種類、數量、規格、價格和交易方式等,尤其要利用互聯網來尋找自己滿意的商品和商家。
2).賣方根據自己所銷售的商品召開新聞發布會,進行廣告宣傳以及市場調查和分析,制定銷售策略和方式,了解買方國家的貿易政策,利用互聯網發布廣告,尋找貿易夥伴和交易機會。其他參加交易的各方如中介方、金融機構、海關系統、商檢系統、保險公司、稅務系統、運輸公司等也都為進行電子商務做好相應准備。
3).買賣雙方對所有交易細節進行談判,將雙方磋商的結果以書面文件和電子文件形式簽定貿易合同。電子商務的特點是可以簽定電子商務貿易合同。交易雙方可以利用現代電子通信設備和通信方法,經過談判和磋商,將雙方在交易中的權利和義務、對所購買商品的種類、數量、價格、交貨地點、交易方式、違約和索賠等合同條款,全部以電子交易合同作出全面、詳細的規定,合同雙方可以利用電子數據交換(EDI)進行簽約,可以通過數字簽名等方式簽名。
2、交易中電子商務
主要是指買賣雙方簽定合同後到合同開始履行之前辦理各種手續的過程。交易中要涉及到有關各方,如中介方、金融機構、海關系統、運輸公司等等。買賣雙方要利用EDI與有關各方進行各種電子票據和電子單證的交換,直到辦理完將所購商品從賣方開始向買方發貨的一切手續為止。
3、交易後電子商務
從買賣雙方辦完所有各種手續之後開始,賣方要備貨、組貨,同時進行報關、保險、取證、發信用證等,將所售商品交付給運輸公司包裝、起運、發貨,買賣雙方可以通過電子商務伺服器跟蹤發出的貨物,金融機構也按照合同處理雙方收付款、進行結算,出具相應的銀行單據等,直到買方收到自己所購商品才完成整個交易過程。索賠是在買賣雙方交易過程中出現違約時進行違約處理的工作,受損方要向違約方索賠。按交易對象劃分1、有形商品電子商務
有形商品指的是佔有三維空間的實體類商品。這類商品的交易過程中所包含的信息流和資金流可以完全實現網上傳輸,但交易的商品就必須由賣方通過某種運輸方式送達買方指定地點。所以有形商品電子商務還必須解決好貨物配送的問題。電子商務中的商品配送具有范圍大、送貨點分散、批量小等特點。有形商品交易電子商務由於三流(信息流、資金流、物流)不能完全在網上傳輸,也可稱非完全電子商務。
2、無形商品電子商務
無形商品指包括軟體、電影、音樂、電子讀物、信息服務等可以數字化的商品,無形商品網上交易與有形商品網上交易的區別在於前者可以通過網路將商品直接送到購買者手中。也就是說無形商品電子商務完全可以在網路上實現,因而被稱為完全電子商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