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刑訴法修正案草案有哪些亮點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4月25日在京舉行。會議初次審議《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對《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人民陪審員法草案》進行二次審議。
審理過程中被告人自動投案 應重新審理
修正案草案還規定了法院重新審理的情況。
在審理過程中,被告人自動投案或者被抓獲的,法院應當重新審理。
罪犯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歸案的,法院應當將罪犯交付執行刑罰。交付執行刑罰前,法院應當告知罪犯有權對判決、裁定提出異議。罪犯對判決、裁定提出異議的,法院應當重新審理。
沈春耀說,這樣規定,不違反刑事訴訟的公正審判和程序參與原則,也符合國際上通行的司法准則的要求。
增加被告人死亡可缺席審判的規定
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對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中止審理和被告人死亡案件可以缺席審判的規定。
由於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的原因中止審理超過六個月,被告人仍無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請或者同意繼續審理的,法院可以在被告人不出庭的情況下缺席審理,依法作出判決。
被告人死亡的,法院應當裁定終止審理。但有證據證明被告人無罪的,法院經缺席審理確認無罪的,依法作出判決。
此外,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法院可以缺席審判,依法作出判決。
不斷完善,有法可依。
來源:北青網
⑵ 電商法10大亮點是哪些
31日下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在召開,會議表決通過了《電子商務法(草案)》,今後,保障電子商務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規范電子商務行為有了一部專門法,這也是我國電商領域首部綜合性法律。
對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對平台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亮點9】擅自刪差評,最高將處以50萬罰款
光想讓說好話,但有些產品的確不好,消費者記錄下真實的感受,卻被賣家或者平台刪掉。電商平台經營者擅自刪差評,最高將被處以50萬罰款。
草案: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制度,公示信用評價規則,為消費者提供對平台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進行評價的途徑。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其平台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評價。
違反上述規定者,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亮點10】關於電子支付的那些事,做了這些規定
電子支付,已經滲透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一旦電子支付出現錯誤,該咋辦?
草案: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提供電子支付服務不符合國家有關支付安全管理要求,造成用戶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用戶在發出支付指令前,應當核對支付指令所包含的金額、收款人等完整信息。
支付指令發生錯誤的,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應當及時查找原因,並採取相關措施予以糾正。造成用戶損失的,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能夠證明支付錯誤非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
用戶應當妥善保管交易密碼、電子簽名數據等安全工具。用戶發現安全工具遺失、被盜用或者未經授權的支付的,應當及時通知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
未經授權的支付造成的損失,由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承擔;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能夠證明未經授權的支付是用戶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責任。
⑶ 電子商務法草案將微商納入什麼范圍
6月19日,我國第一部電商領域綜合性法律《電子商務法(草案)》第三次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有建議指出,在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范圍中,要將通過微信、網路直播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菅者涵蓋在內。
上述草案在二次審議時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自建網站經營的電子商務經營者、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平台內電子商務經營者。
憲 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作以下修改:一是,增加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因其技術優勢、用戶數量、對相關行業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經菅者對該電子商務經營者在交易上的依賴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二是,將第三十條修改為,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不得利用服務協議、交易規則以及技術等手段,對平台內經營者在平台內的交易、交易價格以及與其他經營者的交易等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或者向平台內經營者收取不合理費用。
⑷ 電子商務法的特點有哪些
(1)電子商務是以電子及電子技術為手段,以商務為核心,把原來傳統的銷售、購內物渠道移容到互聯網上。
(2)電子商務強調創造新的商機,以較少的投入獲得較高的回報,創造商業價值。電子商務是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特別是網路技術)的一種新的社會生產、經營和管理形態,根本目的是通過提高企業生產效率、降低經營成本、優化資源配置,從而實現社會財富的最大化。
(3).收益模式:降低價格,擴大銷售量,.會員制,服務費
(4)基礎:建立平台或者加入平台,平台推廣,盈利模式
(5)現金支付的特點:具有最終法律的特徵。即現金是法律上規定的最終支付手段,具有普遍的可接受性;分散、匿名;使用方便和靈活;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攜帶的不便性以及由此產生的不安全性。
(6)安全要求:.有效;機密;完整;可靠;防抵賴;匿名
⑸ 電子商務法具有哪些特點
(1)開放式系統。即在結構上保持開放式的體系結構;為將來不斷出現的新的法律問題保留必要的介面,使法律處於易於修改、更新的狀態。這種開放式的體系結構是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對電子商務立法做作了很出巨大貢獻的一項創舉,它是由電子商務的動態性、復雜性及電子商務法律問題的多樣性決定的。即一方面由於電子商務發展很快,必須在較短的周期內對法律做出必要的調整和修改,這一需求在電子商務立法的結構設計上應有所考慮;而另一方面,電子商務的法律問題涉及面非常廣,很難在一部法律中將其窮盡地包容,並且短期內也不可能都找到成熟的解決方案,但同時立法的迫切性又很強,所以採取這樣的開放式結構,成熟一部分規范一部分,既使虛擬世界及時有了有利的法律武器,又保證了法律具備「與時俱進」的能力。比如,在示範法中,其分則部分只有第一章,這與總則部分的三章形成了鮮明的反差,而之所以這樣設計,就是要為今後的增加和修改留有餘地。示範法的這種做法對於各國的電子商務立法都有著很好的借鑒意義,尤其在採取立以電子簽章為主的電子商務基本法的情況下。 (2)網路狀體系。即以規范數據電文的示範法為核心,使其與在這之前出台的《電子資金傳輸法》和在這之後出台的《電子簽章統一規則》形成有機的整體,組成一個針對電子商務的網狀的法律體系,從不同的層面和角度規范並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
⑹ 電子商務法草案面臨的問題有哪些應該如何解決
電子商務法草案面臨的問題如下:
電子商務法規范對象如何界定;
電子商務經營主體是否應該考慮將物流企業納入;
關於電商第三平台「先行賠付」問題等。
⑺ 電子商務法的特點是什麼
【商務特色】
電子商務是網際網路爆炸式發展的直接產物,是網路技術應用的全新發展方向。網際網路本身所具有的開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點,也成為電子商務的內在特徵,並使得電子商務大大超越了作為一種新的貿易形式所具有的價值,它不僅會改變企業本身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而且將影響到整個社會的經濟運行與結構。以互聯網為依託的「電子」技術平台為傳統商務活動提供了一個無比寬闊的發展空間,其突出的優越性是傳統媒介手段根本無法比擬的。
★1.電子商務將傳統的商務流程電子化、數字化,一方面以電子流代替了實物流,可以大量減少人力、物力,降低了成本;另一方面突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使得交易活動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進行,從而大大提高了效率。 互聯網使的傳統的空間概念發生變化,出現了有別於實際地理空間的虛擬空間或者虛擬社會.處於世界任何角落的個人、公司或機構,可以通過互聯網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建立虛擬社區、虛擬公司、虛擬政府、虛擬商場、虛擬大學或者虛擬研究所等,以達到信息共享,資源共享,智力共享等。
★2.電子商務所具有的開放性和全球性的特點,為企業創造了更多的貿易機會。互聯網跨越國界,穿越時空,無論你身處何地,無論白天與黑夜,只要您利用瀏覽器輕點滑鼠,你就可以隨心所欲地登錄任何國家、地域的網站,與你想交流的人面對面的直接溝通.。
★3.電子商務使企業可以以相近的成本進入全球電子化市場,使得中小企業有可能擁有和大企業一樣的信息資源,提高了中小企業的競爭能力。
★4.電子商務重新定義了傳統的流通模式,減少了中間環節,使得生產者和消費者的直接交易成為可能,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整個社會經濟運行的方式。
★5.電子商務一方面破除了時空的壁壘,另一方面又提供了豐富的信息資源,為各種社會經濟要素的重新組合提供了更多的可能,這將影響到社會的經濟布局和結構。21世紀是信息社會,信息就是財富,而信息傳遞速度的快慢對於商家而言可說是生死攸關。互聯網以其傳遞信息速度的快捷而倍受商家青睞,可以說,北半球剛剛發生的事情,南半球的人們便可在十幾分鍾、分鍾甚至短時間內通過上網獲知。互聯網真正使整個地球變成了一個地球村。
★6.互動性:通過互聯網、商家之間可以直接交流、談判、簽合同,消費者也可以把自己的反饋建議反映到企業或商家的網站,而企業或者商家則要根據消費者的反饋及時調查產品種類及服務品質,做到良性互動。
綜合以上優勢,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的商業模式於20世紀最後的十年出現在人們面前.和傳統的交易方式相比,電子商務有很多優越之處,如它可以突破地域和時間限制,使處於不同地區的人們自由地傳遞信息,互通有無,開展貿易。它的快捷、迅速、自由和交換的低成本為人們所樂道,真是何樂而不為呢?
⑻ 民法典草案合同編有哪些亮點內容
亮點一、弘揚社會主義契約精神這次合同編起草的核心,一個亮點,就是弘揚社會主義契約精神。契約精神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契約自由,二是契約正義,第三契約嚴守。在整個民法典草案中,各個篇章中都體現了自由、平等、公正、誠信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涵。比如在合同編裡面體現了契約自由、信守契約的精神等。亮點二、完善電子合同訂立、履行特別規則大家已經習慣網上購物了,這就涉及到電子合同的訂立、履行,這方面的內容也有相應規定。為了適應電子商務和數字經濟快速發展的需要,合同編草案對電子合同訂立、履行的特殊規則做了規定。電子合同怎樣才算訂立?合同編草案中規定,當事人一方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對方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並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因為圍繞這個發生很多糾紛,到底我點擊之後是邀約還是承諾?我現在明確了你展示的就是要約,我點擊就是承諾合同已經成立了,就有拘束力了,然後這個網站就不能反悔了。這也加強對消費者的權益保護。這也就是說:電商平台不能再以「失誤」為借口取消訂單按照民法典草案合同編的規定,收貨人簽收電子合同標的物的時間為交付時間。買受人簽收的時間作為交付時間。沒有簽收之前,所有交付損失、交付風險,都是由出賣人來承擔的,也是為了加強對於買受人的保護。加強了對於消費者的保護,特別在互聯網交易上迎合了電子商務和數字經濟發展的趨勢,反映了一些最新需求。亮點三、加大對弱勢合同當事人一方的保護民法典草案合同編專門規定電、水、氣、熱力供應以及公共承運人對社會公眾的強制締約義務,完善格式條款制度。在合同編里對於各類公共服務提供方建立統一的、嚴格的強制締約義務條款,並且強化公共服務提供方對消費者的社會責任,對於優化整個多贏共享、包容普惠的公共服務市場,都是一項長期的制度利好。亮點四、新增物業服務合同一章 規制物業服務亂象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是法院民事審判中常見的案件類型,業主因對物業服務不滿拒交物業費;電梯里的廣告收益到底多少;物業號稱24小時巡邏,停在樓下的車被盜了;業主委員會炒掉老的物業公司聘新的,結果老的不走,新的進不來。
⑼ 試論述電子商務法的思路選擇不同思路的優缺點的及選擇建議
《電子商務法》已經列入了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目前已經形成法律草案稿。
從《電子商務法》的思路選擇來分析,針對近年來電子商務在發展過程中頻繁出現的假冒偽劣、虛假打折等現象,電商平台的連帶責任問題以及數據信息的保護問題等都將通過法律形式加以規范。
1、平台追責界定身份是關鍵
電商平台分兩種,一種是淘寶那種只提供平台服務的平台,另一類是如京東等既有自營板塊,同時也給一些商家提供服務的平台。但無論是前者還是後者,平台在提供服務的同時都收取了一定費用,那麼從權責的角度來講,電商平台都應當成為交易出現問題時的第一責任人。平台對於商戶和商品都有一套篩選機制,如果通過篩選的商戶和商品再出現問題,平台肯定要擔責。
2、信息保護既抓源頭也靠監督
置身於大網路、大信息時代,用戶的個人隱私往往自身難保,網購、海淘更是個人信息泄露的主要渠道。面對鋪天蓋地、不知來源的垃圾信息推送以及潛在的詐騙風險,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又該如何保障?
應加強對數據源頭的管理。他表示,應充分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建立電商監管平台及資料庫,建立組織機構代碼、個人身份證的電商實名認證制度。此外,他還鼓勵行業協會等第三方機構發布對電商品牌和電商的專業信用評價,用口碑和信用形成誠信交易的生態圈。
除了要給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加密之外,電商交易過程中所涉及的商品質量問題、商家失信情況以及消費者維權等信息也要及時公開、交換和共享,形成多方監督,共同保障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
3、跨境電商要「輕」立法重監管
談及電子商務,就不得不提跨境電商。實際上,在《電子商務法》草案中,就設有專門針對跨境電商的一個章節。不過北京商報記者采訪的多位業內專家均表示,對於跨境電商的立法不應過於細致,制定出一系列原則性的法律即可。
由於跨境電商的發展是日新月異的,創新能力和變化也無確定軌跡可循,商務部電子商務專家咨詢委員會專家委員趙萍說道,正因為如此,這方面法律的制定也無法特別具備前瞻性。相對的,為了不給跨境電商套上沉重的枷鎖,鼓勵跨境電商能夠自主創新發展,與之對應的法律盡量規定一些原則性問題即可,因為通過事後監管同樣可以達到把控和約束的目的。
⑽ 電子商務法如何保障各方的權益
據報道,自2013年啟動立法以來,電子商務法草案就一直備受各界關注,日前電子商務法提交了二審,相較於一審稿,草案二審稿一個顯著的變化是將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獨立章節分散在了不同條款中。
分析人士表示,不論是權利人的通知還是電商經營者的聲明,以及最後的結果都要有透明度,這個明顯是社會監督和社會共治的一個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