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描述電子商務誠信的內容和如何提高誠信度
2006年3月10日,中國電子商務協會誠信評價中心在京頒布由該中心制定的《中國企業電子商務誠信基本規范》,這個應該做為參考.
做法:
要從根本上改善電子商務的誠信問題,我認為應該必須通過如下途徑進行改革:
(一)建立完善的社會信用管理體制
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型的商務活動模式,它的的每一次交易活動都要涉及到多方參與者,包括參與交易的雙方、電子商務網站、第三方物流公司、銀行、稅務部門、工商、公安以及其他機構,每個參與者都要承擔一定的信用責任。他們需要在一個完善的誠信環境下進行交易,但建設這種環境不是電子商務活動的某一參與者具有誠信意識就能解決的問題,這種誠信環境和機制需要社會各方共同長期努力才能營造出來。
構建誠信機制首先要建立一個健全的社會信用體系。一個健全的社會信用制度是現代社會健康發展的可靠保證。要建立一個實實在在的誠信社會,必須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加大建立社會信用管理體制的宣傳
西方企業信用意識較強,信用管理機制較為健全,同時擁有先進的保密技術和發達的個人資料網路,為電子商務的發展奠定了基礎。而我國經濟是由計劃經濟脫胎而來的,信用基礎較薄弱,無論是企業或個人均缺乏資信管理的意識。雖說市場經濟就是信用經濟,但時至今日,我國有相當一部分企業領導對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缺乏最起碼的了解。觀念意識不強,行動上也就難以跟上。因此,為了盡快提高電子商務交易主體的積極性,加速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的建設,必須更新觀念,大力加強宣傳力度和培訓力度,加強和拓展信用披露制度和方式,增強全社會的資信觀念,力爭在較短的時間內實現企業領導觀念的現代化。
2、建立企業和個人的信用評價與監管機構
採用電子商務模式進行商品交易和提供服務與利用其他貿易方式一樣,進行交易或涉及到交易行為的各方參與者會遇到下列風險:交易各方的資信風險、產品風險,包括產品質量是否可靠、產品品牌、產品是否假冒偽劣等問題;物權轉移中的風險,包括先付款還是貨到付款問題,產品如果委託第三方物流企業配送還涉及到物流企業的信用問題;支付風險,這里不是指網上支付過程中的支付安全性風險,而是指交易中付款方是否付款的問題;售後服務和技術支持風險,在交易完成後,售後服務和技術支持提供方能否履行其義務的問題等。
這些風險不僅僅在電子商務模式中出現,在任何一種貿易方式中都會存在。要防範這些風險,必須建立起以政府為背景跨部門的,包括銀行、工商管理、公安、稅務等部門協同的企業和個人的信用評價與監管體系,實現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的信用信息互聯互通。
3、建立企業和個人在電子商務活動過程中的第三方信用服務、認證機構
採用電子商務交易模式的各方還有與採用其他交易方式相比所具有更多的風險,這些風險時常被歸納到電子商務安全問題中,但歸根結底引起這些風險的原因還在於帶來這些風險的人的失信行為。從信用的角度來分析,這些在電子商務中所特有的風險有:賣方在網站上對產品進行不實宣傳、欺詐行為的風險;買方發出惡意訂單的風險;交易一方對電子合同否認的風險;交易信息傳送風險,如信息被竊、被修改等風險;網上支付風險,如支付用戶的密碼、賬號的安全性問題等。
這些風險的存在,需要有一個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電子商務認證機構通過技術手段幫助參與電子商務交易的各方解決問題,使風險降到最低程度。電子商務是建立在互聯網基礎上的,可以設立第三方商務認證中心(如CA中心),為網上交易各方交易資料的傳遞進行加密、驗證和對交易過程進行監察。電子商務認證中心還可以對網上進行交易的企業進行資格評定和認證。只有通過資格認證的企業才能獲得數字證書,這樣的企業也就獲得了對網路資源訪問的許可權,並被允許在網上開展交易活動,同時也可以得到認證中心提供的技術服務支持,從而確保客戶的交易在安全、誠信的環境下進行。
4、進一步加強政府信用建設
社會信用體系除了企業信用和個人信用外,還包括政府信用。政府信用建設的主要思路是按照"取信於民、服務社會"的要求,創新行政管理機制,建設公開、透明、高效、誠信政府,努力實現從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
5、建立信用獎懲機制
建立保證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的完善的誠信機制,需要有信用獎懲機製做支撐。對誠實守信行為或不誠實不守信行為的獎懲機制應包含以下方面:
(1)完備的法律法規保障。法律法規的確立和健全(金融有關立法,非金融有關立法,失信懲罰機制)是社會信用制度及管理體系建立和實施的保障。世界各徵信國家和政府對之都高度重視。且都有相應的法律和法規對電子商務進行規范和管理,在此方面我國的法律法規建設還沒有與電子商務發展的進程相適應。需要加快信用立法,包括銀行信用、非銀行信用的立法,商業信用與消費者信用行為的立法以及商業授信的立法等。
(2)建立獎懲機制。賦予相關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實施獎懲的權力。如對信譽良好的企業給予優惠政策,採取免於檢查、實行信譽年檢等措施予以獎勵,對失信企業和個人,讓其受到應有的行政或司法處罰,使他們在經濟上受到損失,並對其進行重點監管,同時將失信企業或個人的不良行為記錄進行廣泛傳播,讓失信者難於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生存。
6、加強網路技術的開發和應用
信用體系中的信息安全技術是相當重要的。隨著B2B、B2C和C2C等商務交易模式的深入發展,網路信用安全已成為制約網路經濟發展的瓶頸。通過建立信用信息安全管理規范,嚴格規定信息管理、發布、交換、查詢的管理許可權、審批流程、傳遞方式、密碼管理、保密規則,保證企業及個人信息的安全、可靠、有效。
電子商務的騰飛離不開健全的信用體系,而建立完善的信用體系必須不斷加強網上安全認證技術的開發和應用,如數據挖掘技術的開發、信息安全技術的開發、信用系統數據平台建設、數據倉庫的整合與數據採集(建立基於統一格式和智能化的數據倉庫系統)。以及制訂政府信用相關數據和信息的採集、交換和存儲標准、電子簽章、CA認證等服務體系。
❷ 國內外學者對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研究的成果
信用體系的建設是一項極其龐大而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由政府、行業、企業、消費者以及傳媒各方通力合作,以道德為支撐,以法律為保障,採用科學的組織管理體系和先進的技術手段來實現。在電子商務的參與者中呼喚誠信,樹立誠信觀念、規則意識,使電子商務的參與者意識到,誠信是立身處世之本,是電子商務交易的基本要求,同時誠信、信用是一種財富,是一種不可替代的競爭力。培養全社會的信用意識,要從培養人們的信用消費習慣入手,讓更多網民接受電子信用支付手段,積累良好的信用記錄,為日後的信用消費提供便利。參與電子交易的各企業,要逐漸形成自律性的行業規范和商業准則。社會信用意識的提高,將極大地推進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的進程。
我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的現狀及問題對策研究
在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因素當中,誠信問題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因素。由於電子商務面對的是一個虛擬的平台和交易對象,所以更加容易產生誠信問題。虛假交易、假冒行為、合同詐騙、網上拍賣哄抬標的、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屢屢發生,這些現象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我國電子商務快速、健康的發展。
西方發達國家的電子商務發展很快,尤其美國的電子商務交易總額大約佔到全球的一半,其在誠信體系方面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一、我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的現狀
從90年代末期到現在短短的幾年時間里,我國電子商務誠信體系建設已經有了較大的進步。主要形成了下面一些層面的信用體系:
1.電子商務企業構建的第三方擔保制度。
電子商務信用一般有網路身份證、信用評級、網路信用擔保、第三方擔保幾種形式[1],而第三方擔保則是我國電子商務企業採用最多的一種形式。一些著名的電子商務網站紛紛建立了第三方擔保制度,如易趣的「安付通」、淘寶網的「支付寶」、e拍網的「一拍通」等等。如表1:
支付工具安付通、貝寶支付寶一拍通
網站易趣淘寶網、阿里巴巴中國站 e拍網
第三方構成易趣聯、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招商銀行、銀聯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淘寶網、中國工商銀行、招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廣東發展銀行、興業銀行等 Sinopost公司
總的來講,他們的原理是基本一樣的:由網站本身和商業銀行或企業組成獨立的第三方;參加交易的買賣雙方通過第三方完成交易。同時,對於嚴格按流程操作後由於其他各種原因造成經濟損失的,各電子商務企業也推出了相應的賠償制度,如易趣網的「安付通保障基金」、淘寶網的「全額陪付制度」等以配合其信用制度。
2.電子商務企業的信用評級制度。
其實,無論是易趣、淘寶網、e拍網還是其他電子商務網站,它們的信用評級體系都大體一致的。
從上可以看出,參加評級的主體是參與交易的雙方根據交易情況對本次交易方選擇好、中、差評。這個評價將永久記入對方的信用記錄裡面。如淘寶網的會員等級可由15個級別構成。當然,針對一些特殊情況,相應地制定了其他規則予以補充。
同時,各個網站還推出了論壇,使大家參與討論、交流經驗來杜絕詐騙。
3.電子商務企業內部的調解機制和企業誠信聯盟的建立
各大電子商務交易網站都有類似於仲裁機構的協調機制,企業內部也設置了法律部門,交易雙方發生糾紛後首先進行協調,協調不成再訴之法律。
企業誠信聯盟是由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創立的,其宗旨在於通過建立權威、公正的第三方資信評估平台,加強我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的建設[2]。其發起單位有易趣、一拍、盛大、新浪、卓越、上海浦東發展銀行、電子商務法律、《電子商務世界》等21家電子商務企業、雜志、和銀行。其主要職責是藉助行業協會的權威性,建立並實施電子商務信用監督、失信懲戒制度;制訂電子商務行業誠信評價標准體系,建立對企業電子商務評級制度;制訂電子商務行業規范,監督電子商務誠信經營[3]。
二、我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的主要問題
美國的電子商務誠信體系是很先進的,除了完善的信用法律以外,它還有專門的信用中介機構來保證電子商務企業及個人消費者的信用[4]。比如美國最大的全球性徵信機構鄧白氏集團公司主要業務就是對企業進行信用評級。對個人的信用評級則是由全聯和益百利等機構負責的。
另外,美國的信用卡制度也為電子商務的開展創造了良好的信用保障。由於每個人都有相應的信用卡,其中記錄了持卡人的社會保障號,而電子商務交易通過信用卡來結算,所有的交易都會被信用局記錄。所以幾乎沒有敢利用信用卡在網上進行詐騙。
同美國等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信用體系主要存在的問題如下:
1.信用體系建設起步晚
美國的信用評級是已經發展到非常完善的階段,而我國是2002年才啟動上海咨詢有限公司運營的個人信用聯合徵信服務系統,在北京建立「信用北京」工程等信用項目。[5]2003年,部分行業才開始建立本行業的信用評級體系。而各個電子商務網站自身的誠信體系建設也不過是近兩三年的事情。所以這些信用體系建設雖然已經起步,但遠未完善。
2.信用體系覆蓋面窄
從電子商務企業數量來看,是國內的一些知名的電子商務企業率先建設了第三方擔保、評級制度,加入了網路誠信聯盟,而還有很多的中小企業還沒有在這些方面有所突破。而美國的信用評級則是覆蓋了所有企業的。
從電子商務企業的類型來看,更多的是C2C型、B2B型企業建立了信用體系,可以看到這類網站相對容易從交易雙方中脫離出來,作為第三方進行監督和保障。而B2C型企業,更多地被牽涉到交易中去,不可能充當交易者和監督者的雙重身份。
從個人消費者來看,電子商務企業的評級制度只是針對在其自身的網站上參與交易的顧客,基本上是各自為營,因此缺乏普遍的約束力。而美國的個人信用評級和信用卡則是針對所有個人,適用於任何網站的。
3.第三方機構缺乏權威性
可以看到,我國電子商務企業的第三方機構主要是由網站本身和一些銀行、企業構成或者乾脆由第三方企業充當。比如淘寶網的支付寶平台雖然擁有很高的信譽度,但究其實質仍然是阿里巴巴旗下的公司,從理論上講誠信風險依然是存在的。在第三方擔保制度里,充當第三方機構的必須是由有著絕對權威的銀行或政府部門組成,而有著利益關系的企業自身應該退出。
4.企業內部協調體系和企業誠信聯盟缺乏強制力
企業內部協調機制不具備法律效力。協調中獲勝的關鍵在於保留諸如聊天記錄這樣的電子證據,而目前我國的法律對這類證據並不認可,所以一旦調解不成,在法律上也很難界定。
盡管誠信聯盟受到多數企業和廣大個人消費者的信賴和認可,並且具有一定的權威性,但其職能大多是對電子商務糾紛的進行協調處理,缺乏行政效力和法律效力,這樣可能使一些問題難以解決。
三、我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的對策
首先是信用評級制度和信用法律方面的進一步完善。由於我國的信用評級制度處在起步階段,遠遠沒有建立起美國那樣的針對企業和個人完備的信用記錄,這就給一些不良分子的不軌行為提供了空間。比如在某一個網站實施了欺詐,受到差評,換一個網站同樣可以繼續進行。而對於虛假交易、假冒行為、合同詐騙、網上拍賣哄抬標的等行為法律上也沒有明確規定相應的處罰款項。所以,只有當信用評級制度和電子商務法律體系真正完善起來後,電子商務的誠信問題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這需要政府、行業、企業長期的共同努力。
其次,增加第三方的權威性。對於已經實施了第三方擔保制度的電子商務企業,應該實現第三方機構由銀行單獨承擔的機制;而對於尚未實施第三方擔保制度的企業,要盡快建立這樣的信用機制;B2C型的電子商務企業,企業本身不能參與誠信的監督管理,更有需要與銀行進行合作,由銀行單獨承擔起第三方的職責。
再次,實現電子商務企業共享的信用評級體系。由於建成全社會的信用評級體系還有待時日,比較現實的做法是通過誠信聯盟這樣的具有行業協會角色的機構出面,將分散於各個電子商務企業的各自為營的信用記錄進行數據合並。實現上網交易的企業和個人主體最終擁有一個在網上普遍適用的永久性的信用卡號,所有的網上交易都將被記錄在這張卡中,成為主體信用等級的明確標識。
❸ 如何建設中國電子商務的信用體系
1、中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現狀
當前全球電子商務發展正處於飛速發展時期,中國亦是如此。網路技術對經濟活動帶來的深刻影響已經不可逆轉,電子商務以自身獨特的魅力正在逐步改變著傳統的交易方式。問題在於即使技術上電子商務能夠贏利,為什麼實際交易中能夠實現盈利的電子商務網站卻少之又少?究竟是什麼原因阻礙了電子商務的交易,影響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的路障有哪些?我們認為,經濟活動中的低信任度無疑是困擾當前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的一個路障,與傳統商務的信用問題相比,電子商務信用問題尤為突出。在電子商務全球化的發展趨勢中,電子商務交易的信用危機也悄然襲來,虛假交易、假冒行為、合同詐騙、網上拍賣哄抬標的、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屢屢發生,這些現象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我國電子商務快速、健康的發展。
假交易、合同詐騙、網上拍賣哄抬標的、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屢屢發生,由此引發了我國電子商務,特別是B2C發展的信用危機。許多網上購物者抱怨說不能按時收到所購商品,即使收到也是質量次等的、仿冒的、過期的甚至根本就不是自己原本想要購買的商品,卻也無可奈何。假「工商銀行」事件更是猶如當頭棒喝,令人霧里看花,真假難辨。
據《中國電子商務誠信狀況調查》顯示,有23.5%的企業和26.34%的個人認為電子商務最讓人擔心的是誠信問題,具體表現在產品質量、售後服務及廠商信用得不到保障,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以及網上提供的信息不可靠等。信用問題一直是困擾網路用戶進行網上交易的最大問題。由此可見,信用危機已經成為電子商務發展中最大的瓶頸,要使我國電子商務健康、有序地發展,必須加快誠信方面的建設。
2、我國電子商務發展信用問題的來源
信用問題是人類社會長期存在的一個問題,涉及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良好的信用狀況是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講求誠信的國家,講求誠信已成為人們的共識。但是,在商品經濟的時代,中國的社會信用體系出現了嚴重的缺失。信用機制的嚴重缺位,導致當前各類信用問題極為突出。毒米事件、毒油事件、殺熟現象屢屢發生,社會誠信幾乎降到了歷史最低點。這其中既有人們道德品質缺失的原因,也有社會信用體系缺乏,法制建設落後的原因。
相對於傳統經濟社會的信用缺失,基於互聯網虛擬技術的電子商務信用問題則更為嚴重。互聯網的出現,導致時間和空間分離程度大大加劇,匿名性、虛擬社會大量出現,由此加速了從「熟人社會」轉變到「陌生人社會」的進程,在此過程中,出現了很多獨特的網路信用問題。互聯網對信息不對稱性最大的影響是,網路交易的虛擬平台使交易雙方無法直接見面,這種空間上的分離使得虛假身份很難識別,網路欺詐、欺騙行為很容易滋生。而最常見的就是由賣方製造虛假身份欺騙處於信息不對稱劣勢的買方。在中國,互聯網的開放性加上傳統立法方面的滯後性,使得這方面的問題更加突出。網下的虛假身份迫使中國的銀行不得不推行實名制,至於網上的虛假身份和虛假信息,目前則沒有任何有效的法律機制來加以約束。
3、電子商務信用與傳統交易方式信用的區別
以互聯網為媒介的交易手段是電子商務的最基本特徵。在此之前,面對面的交易方式一直在傳統商務中占絕對的主導地位,也是人們最習以為常的交易方式。所以,電子商務的出現首先是對消費習慣、乃至生活習慣的一個挑戰。
網路上的信用程度由以下幾個因素決定:1、交易者最初進行電子商務時所獲取的交易信用經驗;2、針對所有參與者而界定的清晰、明確的交易角色與交易流程;3、參與者對電子商務切合實際的預期。
以互聯網為媒介的電子商務與傳統商務的主要區別有兩點:第一,商品識別上的差異。電子商務中在決定購買某一商品時,買家所能獲取的商品信息只能來自網上的文字描述和照片,而無法親眼查看和親手觸摸,使得買方很容易懷疑他拿到手的商品會不會不是他看到的,或他真正想要的那種商品,因而對電子商務交易產生不信任心理。除非那些可以高度標准化的商品,例如書和唱片,才可能超越商品識別的差異,成為網上的暢銷品;第二,支付手段上的差異。電子交易不可能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一定存在一個時間差。如果先付錢後交貨的話,買方就有可能不信任賣方;如果先交貨後付錢的話,賣方就有可能不信任買方。這種情形在電子商務出現以前也存在,但區別在於,由於互聯網的開放性,電子商務中買方和賣方幾乎都是從不見面的、甚至匿名的人,而不象在傳統交易關系中通過面對面的接觸,買方和賣方可能建立起長期的合作夥伴關系,信任度也容易提高。這樣就給電子商務信用提出了一個很大的問題。
三、現階段中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的成功案例
本文認為,目前我國電子商務的信用狀況非常復雜,很難一概而論。不同的交易模式(比如B2C、B2B、C2C)、不同的行業特性、不同的網下信用特徵,會反映出不同的電子商務信用問題。我們以B2B的傑出代表——阿里巴巴為例,來探討一下B2B企業如何應對網上交易的信用問題。
阿里巴巴是目前國內最有影響力的B2B網站之一,我們著重分析一下它是如何解決B2B的信用認證問題。阿里巴巴在其國際站上早就開始試行「誠信通」服務,並於2002年3月10日起正式在阿里巴巴中國網站全面推行「誠信通」會員服務。誠信通的原理是為每個使用該項服務的企業建立網上信用檔案,內容包括A&V認證(Authentication & Verification)、證書與榮譽、業務夥伴推薦、反饋中心、阿里活動記錄五項。其中,A&V認證由阿里巴巴的合作夥伴、著名的資信機構鄧百氏、澳美資訊、華夏信用等進行實地考查得出;業務夥伴推薦列出曾與該會員合作的企業及其聯系方式,供其它企業參考;反饋中心記錄貿易夥伴的客觀評價;阿里活動記錄忠實地記載會員在阿里巴巴的所有行為。
誠信通檔案是進入阿里巴巴互動互信貿易社區的通行證。只有經過第三方資格認證的誠信通會員才能獲得通行證,進入阿里巴巴誠信通貿易社區。通過網上信用活檔案服務--誠信通服務,以大大低於傳統方式的成本展示您的信用和企業形象,贏得信任;同時,對等地查閱其他誠信通會員的檔案,方便快捷了解他人信用,幫客戶大幅度縮減網路商務夥伴篩選時大量的詢問、調查和探知工作帶來的時間、人力、財力成本,迅速選擇真實可信的貿易夥伴進入實質業務洽談。
誠信通不是單單展示信用。它將建立信用與展示產品緊密結合,在建立的過程中獲得展示,在展示的過程中積累信用,二者相輔相成,為企業的網上貿易提供鮮活的、真實、持續、高價值的參考。同時,作為誠信通會員,您才有權查看供應商的誠信通檔案,從第三方認證信息、資信參考人、會員評價、阿里活動記錄公司的證書與榮譽多角度、多方面的了解對方,幫助您以低成本進行第一步的篩選,快速進入實質交易。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誠信通」的最大特點是把網下認證同網上信用評價兩種手段結合了起來。阿里巴巴通過尋求與資深信用服務公司如鄧百氏、澳美資訊、華夏信用等合作,對它的用戶企業進行認證,並向用戶收取服務費。阿里巴巴比較聰明的一點是,把建立信用與展示產品等增值服務結合起來,讓會員不再把建立自己的信用看成一種負擔,而是一種有價的資本,因此「誠信通」推出以後並沒有象媒體所擔心的跑掉大量用戶,反而有很多大用戶選擇了這項服務。這種信息的便利性、關聯性、有償性通過互聯網得到了很好的體現,使得電子商務信用環境比傳統商務信用環境得到了改善。
四、我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的構建
阿里巴巴的成功案例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很好的信用體系搭建設想,即在現階段中國法制建設欠缺、社會誠信水平低下的情況下,通過電子商務技術以及認證手段的創新,仍然能夠在一點程度上解決電子商務信用體系落後的問題。
由此,我們得出了以下延伸思考:首先,建立健全網路銷售商的認證力度。認證中心是一個負責發放和管理數字證書的權威機構,它是對交易雙方進行身份認證的機構。通過認證中心的認證,可以確保交易活動的安全性,以及經銷商身份的合法性。讓那些無銷售資格的經銷商不能進行網路銷售,確保客戶的利益不受到侵害。建立類似於誠信通的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評價體系,通過對網上客戶進行信用評級,與第三方信用機構合作,共同對網上交易主體進行監督。其次,經銷商應提高所售產品以及自身的透明度。經銷商在網站上銷售商品時,應盡量提高所售商品的透明度以及對自身的介紹,這主要是針對電子商務活動的特殊性而言的。由於顧客對自己所要購買的商品沒有直接的認識,只能通過網站的商品圖片和商品描述來感覺。針對這種特性,就需要經銷商在介紹商品的時候盡量細致貼切地描述商品的特徵,讓顧客最大限度的了解自己所要購買的商品。另外,經銷商還應當把企業的經營范圍等一系列特徵描述清晰,給客戶以信任感。商家應本著對消費者負責的原則,努力提高自己的誠信指數。
但是從長遠考慮,解決電子商務中的誠信危機要從建立電子商務的信用體系入手。信用體系的建設是一項極其龐大而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由政府、行業、企業、消費者以及傳媒各方通力合作,以法律為保障,採用科學的組織管理體系和先進的技術手段來實現。我認為,可以從一下方面來考慮:
1、建立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
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型的商務活動模式,它的每一次交易活動都要涉及到多方參與者,包括參與交易的雙方、電子商務網站、第三方物流公司、銀行、稅務部門、工商、公安以及其他機構,每個參與者都要承擔一定的信用責任。他們需要在一個完善的誠信環境下進行交易。因此,我認為國家應該盡快出台《信用信息公開法》、《隱私權法》、《消費信用保護法》等信用法律規范;同時建立相關信用管理機構:如行業誠信管理、信用中介機構管理、企業信用管理和消費信用管理等。尤為重要的是,在法律執行過程中建立失信懲戒機制,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法人和自然人予以懲罰,加大失信行為的成本。
2、加強電子商務行業自律
電子商務行業的信用問題多發生在電子商務交易的主題即企業身上,因此,應該從行業自律入手,大力發展以行業協會為主體和會員單位為基礎的自律維權行業信用體系。同時,建立以企業風險管理為基礎、以信用中介為主體和市場運行為基礎的社會商務信用體系。加強電子商務行業自律,促進誠信經營遵守行業公約,恪守職業道德形成有效的誠信風險防控機制。
3、加強電子商務技術的開發和應用
建立完善的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必須依靠高科技手段,不斷加強網上安全認證技術的開發和應用,如數據挖掘技術的開發、信息安全技術的開發、信用系統數據平台建設。另外製訂政府信用相關數據和信息的採集、交換和存儲標准、電子簽名、CA認證等服務體系,為信用信息資源的整合和共享創造條件。特別要大力扶持社會化、專業化第三方信用中介機構。發達的第三方服務體系可以為中小企業電子商務系統的實際應用提供穩定和強有力的支持,使風險降到最低程度。
根據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的研究,我認為,一個理想的信用體系應該是一座大廈,最上層是政府,負責信用立法與執法;第二層是行業協會,負責准入、評定、制訂游戲規則;第三層是中介機構,負責信用服務;第四層是企業與消費者。只有將這四層體系有機結合起來,構築一個完整的、行之有效的電子商務信用體系,才能夠從根本上解決電子商務信用缺失的問題。
❹ 電子商務信用體系構建的基本原則及主要任務
電子商務信用體系:是指基於電子商務交易平台,由政府、行業、企業、消專費者及傳媒各方通屬力合作,以道德為支撐,以法律為保障,採用科學的組織管理和先進的技術手段建立的一個促使電子商務活動順利進行的龐大而復雜的系統。
❺ 電子商務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規文件有哪些
電子商務信用方面的法律,是調整以電訊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回商事關系的法律規答范體系。電子商務法是一個非常龐雜的法律體系,涉及許多領域,既包括傳統的民法領域,又有新的領域如電子簽字法、電子認證法等,這些法律規范總體上屬於商法的范疇。
❻ 電子商務信用評價體系外文文獻
推薦到OA圖書館查找。
輸入相應的英語關鍵詞即可。
❼ 電子商務誠信體系構建的思考
任何信用體系,法律法規都只防君子,不防小人.
❽ 如何建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
電子商務作為一種商業活動,信用同樣是其存在和發展的基礎。電子商務和信用服務都是發展很內快的新興領域,市場容前景廣闊,從二者的關系看,一方面,電子商務需要信用體系,而信用體系也很可能最先在電子商務領域取得廣泛的應用並體現其價值。因為電子商務對信用體系的需求最強,沒有信用體系支持的電子商務風險極高;而在電子商務的基礎上又很容易建立信用體系,電子商務的信息流、資金流、物流再加上電子簽章四者相互呼應交叉形成一個整體,在這個整體之上,只要稍加整合分析,進行技術處理,就可以建立信用體系,並且該信用體系對電子商務是可控的。於是,整合電子商務與信用體系,或者建立電子商務的信用體系,就成為一種需求,一種目標,一項任務
❾ 電子商務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規文件有哪些
2004年8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於2005年4月1日起施行。《電子簽名法》首次賦予可靠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並明確了電子認證服務的市場准入制度。
2004年年底,在國務院辦公廳信息化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上,通過了《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闡明了發展電子商務對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還提出了一系列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具體措施。
2005年3月31日,國家密碼管理密碼管理局頒布了《電子認證服務密碼管理辦法》。
2005年4月18日,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組織有關企業起草《網上交易平台服務自律規范》正式對外發布。
2005年6月,央行發布了《支付清算組織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2005年10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意在規范電子支付業務,規范支付風險,保證資金安全,維護銀行及其客戶在電子支付活動中的合法權益,促進電子支付業務健康發展。
2006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將「積極發展電子商務」作為一項重要的任務提出來。強調「建立健全電子商務基礎設施、法律環境、信用和安全認證體系,建設安全、便捷的在線支付服務平台」。
2006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2006——2020年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
2006年6月,商務部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有效的避免了網上交易面臨的交易的安全性問題。
2007年3月6日,商務部發布了《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其目的是為了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文件精神,推動網上交易健康發展,逐步規范網上交易行為,幫助和鼓勵網上交易各參與方開展網上交易,警惕和防範交易風險。
2007年6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聯合發布我國首部《電子商務發展「十一五」規劃》
2007年12月17日,國家商務信息化的主管部門商務部公布了《商務部關於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意見》。該意見出台的目的在於,希望能夠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引導交易參與方規范各類市場行為,是防範市場風險、化解交易矛盾、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2008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信息化「十一五」規劃》提出,要放寬市場准入,加強政策引導,鼓勵社會資金參與信息化建設。營造良好的財稅政策環境,鼓勵社會資金投向信息資源公益性開發以及公共信息服務平台建設。進一步完善對信息服務領域的各項扶持政策。
2008年04月24,為規范網上交易行為,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國家商務部起草了《電子商務模式范》和《網路購物服務規范》。
2008年,加大對電子商務的監管力度,北京工商局出台了《關於貫徹落實<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加強電子商務監督管理意見》,並有望被工商部門今後逐步在全國推行。
2009年4月,央行、銀監會、公安部和國家工商總局聯合發布的《關於加強銀行卡安全管理預防和打擊銀行卡犯罪的通知》的出台。《通知》被視為是在為牌照發放預熱。這似乎預示著國家監管部門開始真正著手加強對於第三方支付企業的監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