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電子商務中規范行業競爭具有怎樣的法律意義
《電子商務法》頒布後對電商行為作出約束,促進電商交易環境規范化、秩序化,行為有法可依、糾紛解決可規避。例如:
基於電子簽章在線化、集成化的特點,電商平台運營者可在平台開辟商家入駐窗口,實現商家自助式入駐:
1、身份查驗:商家只需通過入駐窗口注冊並做企業認證,即可在線關聯並查驗商家資質,經後台審核確認符合入駐資質即可進入協議簽署環節。
2、入駐協議等商務合同簽署:根據商家身份信息,平台通過調用電子合同介面生成電子協議。操作人可通過微信、釘釘、H5頁面等移動端入口在線簽署協議。
此外,基於電子簽名技術實現的電子營業執照也充分肯定了電子簽名在電商行業維權中的作用。
⑵ 電子商務法有哪些作用
1、政府的宏觀規劃和指導,政府在電子商務的發展過程中應發揮宏觀規劃和指導作用,通過宏觀規劃、協調組織,制定有利於電子商務發展的優惠政策,引導電子商務的發展,推動電子商務的應用。要加強政府有關部門間的相互協調,保持與電子商務有關的政策、法規和標準的一致性、連續性。
2、建立用戶和消費者的信任,用戶必須對數字化市場具有信心,才能積極地參與電子商務的交易活動。隨著電子環境下的商業活動的日益發展,消費者和商家期望他們使用的網路服務是安全可靠的;他們進行的交易是沒有風險的;他們能夠驗證有關交易和交易對方的重要信息。消費者要求能控制對他們個人數據的收集和使用;確認並能夠使用糾正錯誤的機制。如果可信的技術和政策法規能夠到位,能夠解決可能出現的失誤、公眾教育、糾錯和防範濫用等問題,那麼電子商務的發展就可能要順利的多。從目前國際上的情況看,要做到這一點,在物理市場上提供這種信心的國家法規體系和保證措施必須加以修改,以確保人們對數字化市場抱有信心。在這方面,政府負有根本的責任,同時,也需要企業和消費者的主動性。目前,電子商務發展迅速,有關的法律問題日益突出。對涉及電子商務的法律問題作出合理的解釋和分析,特別對於涉及到電子商務交易中消費者保護問題,其中包括充分而公正地披露必要的信息、廣告業務、投訴處理、糾紛解決、賠償以及其它與保護消費者有關的問題進行介紹,將有助於電子商務的正常發展。
3、形成良好的競爭環境,電子商務的成長有賴於對信息基礎結構普遍的和價格合理的使用。電信市場的公平、有效競爭可以確保一個長期的、可持續的、低成本高質量服務的電子商務發展趨勢,從而不僅促進了貿易的發展,也擴展了對信息基礎結構及其服務的使用。
⑶ 從法律意義上分,電子商務法律的主體分為哪些
電子商務主體,指以營利為目的,藉助電腦技術、互聯網技術與信息技專術實施商事行屬為並因此而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
廣義的電子商務主體,既包括商事主體,也包括消費者、政府采購人等非商務主體。
狹義的電子商務主體,則僅指電子商務中的商務主體,即電子商務企業。電子商務企業有兩種類型:一類是採取電子商務交易手段的傳統企業;一類是為電子商務交易提供基礎設施服務和輔助服務的現代互聯網服務企業(ISP),如互聯網聯結商(IAP)與互聯網內容提供商(ICP)、網吧等。。
希望以上回答能幫到你。
⑷ 電子商務及法律是個什麼意思
就是與電子商務相關的法律法規,不過大學課程里學習的話還是以各個互聯網公司的案例為主。
⑸ 加強中國電子商務交易安全法律保護重要性
1、能夠保證電子商務安全的基本要求:保密性、認證性、完整性、可訪問性、防禦性、不可否認性、合法性;
2、保障建立實用、安全的電子商務的安全結構層次;
3、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保證電子商務活動的正常安全的進行。
⑹ 對於我國電子商務法律的看法
中國電子商務是大有前途的,但由於社會發展的不平衡以及對電子商務的一內些誤解,目前電子商務發容展顯得不成熟,電子商務法律嚴重滯後,沒有專門的電子商務法律出台,在司法實踐中都是用現有的法律對電子商務中出現的法律問題進行解釋、調節,有擴大解釋之嫌。同時由於立法部門缺乏懂電子商務及計算機又懂法律的人員,所以在立法上,法理解釋上都呈現了較大的差距。另外,由於對電子商務中出現的法律問題,有很多部門都有管理權,就形成了誰都可以管,但誰都管不了的局面,特別是誰都不知道應該怎麼管的問題。所以,應該盡快出台「中國電子商務法」以解決電子商務失控的局面。
⑺ 電子商務法律建設立法的目的是什麼
電子商務法律建設立法的目的主要有以下2點:
政府在電子商務的發展過程中應發揮宏觀規劃和指導作用,通過宏觀規劃、協調組織,制定有利於電子商務發展的優惠政策,引導電子商務的發展,推動電子商務的應用。要加強政府有關部門間的相互協調,保持與電子商務有關的政策、法規和標準的一致性、連續性。
電子商務的規則和法律包括諸如貿易慣例和指導原則等自發形成的行業規則和政府確立的法律體系。政府應當為電子商務的發展提供必要的法律保證,以創建一個適合電子商務發展的法律法規環境環境。電子商務的參與者應在政府的指導下,理解電子商務的法律法規,制定行業規則,加強行業自律。
⑻ 電子商務與法律
電子商務及法律受到法學思維和法律實務的基本訓練,具有運用法學理論和方法分析問題和運用法律管理事務與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具有較強的網站的建設管理及在商務中應用的能力,以及特許經營體系設計、構建和運營管理實際操作能力。
一、知識能力:
1、掌握信息科學與技術的基本知識;
2、掌握管理學的基本理論和工商管理的基本知識;
3、掌握電子商務相關的基本法律知識;
4、掌握電子商務的實際技術與技能;
5、了解電子商務的運作過程;
6、了解電子商務和企業運營管理的最新進展與發展動態;
7、熟練掌握英語語言應用能力;
8、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
二、電子商務與法律專業:
電子商務是建立在計算機網路基礎上的極具變革性的商業運營模式。隨著Internet的發展,Internet已成為全世界規模最大、信息資源最豐富的計算機網路。Internet本身具有的開放性、全球性、虛擬性、自由性的特點,也成為電子商務的內在特徵。電子商務的本身屬性決定了它必然會沖擊原有的法律體系,出現一系列新的法律問題。
如果沒有一個成熟的、統一的法律系統來仲裁電子商務的各種糾紛,人們對電子商務就會望而卻步。世界各國多年的立法實踐經驗成果相當豐富,我們應充分借鑒和吸收成功經驗,服務於中國的電子商務立法。
電子商務及法律專業旨在培養既具有現代信息科學技術的方法與手段,又具有扎實的法律與管理理論基礎,能在較寬的領域從事電子商務運作與管理、開展商務活動的復合型人才。
三、電子商務與法律書籍:
《電子商務與法律》是2001年人民郵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覃征。主要講述了本書針對電子商務活動中出現的法律問題,從現行法律適用中遇到的挑戰及立法上出現的盲區出發,分為八章進行研究和探討。
⑼ 電子商務的作用及其意義
我國電子商務物流現狀及發展對策探討
電子商務是0世紀信息化、網路化的產物,由於其自身特點已引起了人們的廣泛注意。世界經濟一體化,信息技術快速發展,電子商務已成為人們進行商務活動的新模式,隨著電子商務中務實成分的加強,越來越多的傳統企業開始介入電子商務領域,但是當他們在互聯網上建造網上商店的時候,發現在網路前端的背後存在著物流的制約,漸漸地,人們認識到,物流已成為電子商務是否順利進行和發展的一個關鍵因素,如果沒有一個高效、合理、暢通的物流系統,電子商務所具有的優勢就難以得到有效的發揮。如何建立一個高效率、低成本運行的物流體系來保證電子商務的通暢發展,已成為人們必須重視的問題。
一、我國電子商務物流的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物流是電子商務發展的重要要素之一。隨著電子商務的進一步發展,物流對電子商務的作用日益突出。在歐美經濟發達國家,物流的發展已經經歷了數十年,如在美國,其物流發展自95年至今已有90年的歷史,在以網路通信為基礎的電子商務時代,其電子商務物流也十分發達。而我國的物流起步較晚,能夠支持電子商務活動的現代物流發展還存在諸多問題:
(一)發展電子商務物流的基礎尚不完善,物流業相對落後
物流基礎設施是指在供應鏈的整體服務功能上和供應鏈的某些環節上,滿足物流組織與管理需要的、具有綜合或單一功能的場所或組織的統稱,主要包括公路、鐵路、港口、機場以及網路通信基礎等。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國在交通運輸、倉儲設施、信息通訊、貨物包裝和搬運等物流基礎設施裝備方面有了一定的發展,但從總體上來說,我國的物流基礎設施還比較落後,特別是在條塊分割、多頭管理的模式下,我國各種物流基礎設施的規劃和建設缺乏必要的協調性,因而物流基礎設施的配套性和兼容性差,缺乏系統功能。尤其是涉及到各種運輸方式之間、國家運輸系統和地方運輸系統之間、不同運輸系統之間相互銜接的樞紐設施和有關服務設施建設方面缺乏投入,對物流產業發展有重要影響的各種綜合性貨運樞紐、物流中心和基地建設發展緩慢,這些因素影響我國物流系統的協調發展。
(二)政府及相關企業對電子商務物流的重視與認識程度相對欠缺
物流配送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問題雖然很早就有專家和企業提出,但是卻很少引起政府及相關企業對電子商務物流的重視。
物流業的發展涉及到基礎設施、物流技術設備、產業政策、投資融資、稅收與運輸標准等各方面,分屬不同的政府職能部門管理。但各職能部門對現代物流認識不足並缺乏統一協調的戰略思想。目前,商務部、交通部在資格認證方面各有多項政策法規,政府職能部門對物流企業是一種多頭管理體制。一些地方政府為保護本地物流企業利益,在交通運輸、稅收、工商等方面設置障礙,限制非本地物流企業的經營活動,嚴重阻礙著電子商務物流業的快速發展。現有與物流相關的法律法規多是部門性的、區域性的,缺少全國統一性的專門法律文件。這使全國性的物流企業缺少有效的法律規范。我國的電子商務物流至今沒有一個完整的技術標准,僅僅以部分行業標准和《物流術語》還不能適應電子商務物流發展的需要。同時,由於缺乏對物流企業的正確認識和合理界定,在工商部門的企業注冊目錄中至今沒有物流企業的一席之地。物流企業受到的各種限制,以及專業物流組織及企業的法律地位尚未得到法律承認等,很不利於物流業的健康發展。
(三)我國電子商務物流企業技術裝備落後,信息化普及、集成化管理、物流作業水平與技術水平普遍較低。
物流業是介於供貨方和購貨方之間的三方,以服務作為一宗旨。從當前物流的現狀來看,物流企業不僅要為本地區服務,而且還要做長距離的跨區域服務。優質和系統的服務才能使物流企業與貨主企業結成戰略夥伴關系(或稱策略聯盟)。我國的物流企業數量雖具有一定的規模,但能適應現代電子商務的物流企業數量仍很少、規模也小、服務意識和服務質量不盡如意。因此,在電子商務時代,要提供最佳的服務,物流系統必須要有良好的信息處理和傳輸系統。物流信息化,包括商品代碼和資料庫的建立以及運輸網路合理化、銷售網路系統化和物流中心管理電子化的建設。電子數據交換技術與國際互聯網的應用,使物流效率的提高更多的取決於信息管理技術水平。
⑽ 電子商務法產生的重要意義
是交易變的更加快捷,省時、省心、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