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電子商務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規文件有哪些
電子商務信用方面的法律,是調整以電訊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回商事關系的法律規答范體系。電子商務法是一個非常龐雜的法律體系,涉及許多領域,既包括傳統的民法領域,又有新的領域如電子簽字法、電子認證法等,這些法律規范總體上屬於商法的范疇。
2. 電子商務誠信體系構建的思考
任何信用體系,法律法規都只防君子,不防小人.
3. 如何建設電子商務的信用體系
與此同時,近幾年來,建立信用體系作為完善市場經濟體系的一項重要內容逐漸得到了更多部門和企業的關注。各地都逐漸出台了一些關於信用體系建設的法律和規范。這些法規的先後出台,提出了依法披露、合法徵集、信用服務、失信懲戒、信用管理等推動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一系列設想和指導意見,在政府立法規范信用徵信領域做了一些探索,但這和徵信幸搗⒄溝惱 逍棖笙啾仁竊對恫還壞摹T謖饜歐 襇幸檔淖既牘芾懟⒋右等嗽鋇鬧耙底矢窆芾懟⒅匆導際踝莢頡⑿幸當曜嫉確矯嫫 裎共⒚揮諧鎏ń先 嫻墓芾砉娣丁?
電子商務作為一種商業活動,信用同樣是其存在和發展的基礎。電子商務和信用服務都是發展很快的新興領域,市場前景廣闊,從二者的關系看,一方面,電子商務需要信用體系,而信用體系也很可能最先在電子商務領域取得廣泛的應用並體現其價值。因為電子商務對信用體系的需求最強,沒有信用體系支持的電子商務風險極高;而在電子商務的基礎上又很容易建立信用體系,電子商務的信息流、資金流、物流再加上電子簽章四者相互呼應交叉形成一個整體,在這個整體之上,只要稍加整合分析,進行技術處理,就可以建立信用體系,並且該信用體系對電子商務是可控的。於是,整合電子商務與信用體系,或者建立電子商務的信用體系,就成為一種需求,一種目標,一項任務。
信用體系大象無形
長期以來,對於如何規范電子商務活動,人們確立了幾種基本模式,那就是技術手段、行政管理、法律制裁與信用保障。在電子商務和網路發展的初期,人們更多地偏重於從技術上進行規范,如加密、認證等安全措施,都是以技術為核心的。但很快人們就認識到了過於依賴技術手段解決電子商務中的問題存在著弊端,便開始更多地考慮行政管理和法律制裁。而信用保障與技術手段、行政管理、法律制裁相比,又具有十分鮮明的特點,那就是從一定意義上看,信用保障主要是創造一種可信賴的商業環境,尤其是與法律制裁相比較,它既是一種「軟環境」,具有法律制裁所難以具備的防患於未然的功效,又不會面臨技術手段難以解決的交易安全性與便捷性的矛盾。電子商務的生命就在於其快速和便捷性,如果過多地利用技術手段和行政干預手段對網上交易進行管理,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安全性,但卻恰恰限制了網路交易方便快捷的特點,使其優勢喪失殆盡。所以,總的來看,在規范電子商務活動的四種主要措施中,信用體系可以說是一種最為靈活且最有可能與電子商務本身實現良性互動的規范模式,它可以無處不在卻同時能做到大象無形。正如我們前面分析的,由於電子商務與信用體系在本質上的一致性,它們可以很容易地做到無縫連接,這種無縫連接所帶來的效率和便捷正是電子商務所必需的。而在行政管理及法律制裁中,我們發現,要實現它們與電子商務的無縫連接還是十分困難的。
四種信用模式的利與弊
電子商務作為虛擬經濟、非接觸經濟,如果沒有完善的信用體系作保證,其生存和發展都將十分困難,個人和企業的交易風險都將提高。比如,買家付款後不能及時得到商品、賣家賣出商品不能保證收到貨款、商品質量問題、網上重復拍賣等等問題,都難以避免。
目前我國電子商務主要採取四種較為典型的信用模式,即中介人模式、擔保人模式、網站經營模式和委託授權模式。中介人模式是將電子商務網站作為交易中介人,達成交易協議後,購貨的一方將貨款、銷售的一方將貨物分別交給網站設在各地的辦事機構,當網站的辦事機構核對無誤後再將貨款及貨物交給對方。這種信用模式試圖通過網站的管理機構控制交易的全過程,雖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商業欺詐等商業信用風險,但卻需要網站有充足的投資去設立眾多的辦事機構,這種方式還存在交易速度慢和交易成本高的問題。擔保人模式是以網站或網站的經營企業為交易各方提供擔保為特徵,試圖通過這種擔保來解決信用風險問題。這種將網站或網站的主辦單位作為一個擔保機構的信用模式,有一個核實談判的過程,相當於無形中增加了交易成本。因此,在實踐中,這一信用模式一般只適用於具有特定組織性的行業。網站經營模式是通過建立網上商店的方式進行交易活動,在取得商品的交易權後,讓購買方將貨款支付到網站指定的帳戶上,網站收到貨款後才給購買者發送貨物。這種信用模式是單邊的,是以網站的信譽為基礎的,這種信用模式主要適用於從事零售業的網站。委託授權經營模式是網站通過建立交易規則,要求參與交易的當事人按預設條件在協議銀行中建立交易公共帳戶,網路計算機按預設的程序對交易資金進行管理,以確保交易在安全的狀況下進行。這種信用模式中電子商務網站並不直接進入交易的過程,交易雙方的信用保證是以銀行的公平監督為基礎的。
我國電子商務目前所採用的這四種信用模式,是從事電子商務的企業為解決商業信用問題所進行的積極探索。但各自存在的缺陷也是顯而易見的。特別是,這些信用模式所依據的規則基本上都是企業性規范,缺乏必要的穩定性和權威性,要克服這些問題,政府部門必須加強對發展電子商務的宏觀規劃,包括銀行、工商、公安、稅務等部門的協同作戰,才能使交易雙方在政府信用作為背景的基礎上建立起對電子商務的信心。
4. 如何建設中國電子商務的信用體系
1、中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現狀
當前全球電子商務發展正處於飛速發展時期,中國亦是如此。網路技術對經濟活動帶來的深刻影響已經不可逆轉,電子商務以自身獨特的魅力正在逐步改變著傳統的交易方式。問題在於即使技術上電子商務能夠贏利,為什麼實際交易中能夠實現盈利的電子商務網站卻少之又少?究竟是什麼原因阻礙了電子商務的交易,影響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的路障有哪些?我們認為,經濟活動中的低信任度無疑是困擾當前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的一個路障,與傳統商務的信用問題相比,電子商務信用問題尤為突出。在電子商務全球化的發展趨勢中,電子商務交易的信用危機也悄然襲來,虛假交易、假冒行為、合同詐騙、網上拍賣哄抬標的、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屢屢發生,這些現象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我國電子商務快速、健康的發展。
假交易、合同詐騙、網上拍賣哄抬標的、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屢屢發生,由此引發了我國電子商務,特別是B2C發展的信用危機。許多網上購物者抱怨說不能按時收到所購商品,即使收到也是質量次等的、仿冒的、過期的甚至根本就不是自己原本想要購買的商品,卻也無可奈何。假「工商銀行」事件更是猶如當頭棒喝,令人霧里看花,真假難辨。
據《中國電子商務誠信狀況調查》顯示,有23.5%的企業和26.34%的個人認為電子商務最讓人擔心的是誠信問題,具體表現在產品質量、售後服務及廠商信用得不到保障,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以及網上提供的信息不可靠等。信用問題一直是困擾網路用戶進行網上交易的最大問題。由此可見,信用危機已經成為電子商務發展中最大的瓶頸,要使我國電子商務健康、有序地發展,必須加快誠信方面的建設。
2、我國電子商務發展信用問題的來源
信用問題是人類社會長期存在的一個問題,涉及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良好的信用狀況是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講求誠信的國家,講求誠信已成為人們的共識。但是,在商品經濟的時代,中國的社會信用體系出現了嚴重的缺失。信用機制的嚴重缺位,導致當前各類信用問題極為突出。毒米事件、毒油事件、殺熟現象屢屢發生,社會誠信幾乎降到了歷史最低點。這其中既有人們道德品質缺失的原因,也有社會信用體系缺乏,法制建設落後的原因。
相對於傳統經濟社會的信用缺失,基於互聯網虛擬技術的電子商務信用問題則更為嚴重。互聯網的出現,導致時間和空間分離程度大大加劇,匿名性、虛擬社會大量出現,由此加速了從「熟人社會」轉變到「陌生人社會」的進程,在此過程中,出現了很多獨特的網路信用問題。互聯網對信息不對稱性最大的影響是,網路交易的虛擬平台使交易雙方無法直接見面,這種空間上的分離使得虛假身份很難識別,網路欺詐、欺騙行為很容易滋生。而最常見的就是由賣方製造虛假身份欺騙處於信息不對稱劣勢的買方。在中國,互聯網的開放性加上傳統立法方面的滯後性,使得這方面的問題更加突出。網下的虛假身份迫使中國的銀行不得不推行實名制,至於網上的虛假身份和虛假信息,目前則沒有任何有效的法律機制來加以約束。
3、電子商務信用與傳統交易方式信用的區別
以互聯網為媒介的交易手段是電子商務的最基本特徵。在此之前,面對面的交易方式一直在傳統商務中占絕對的主導地位,也是人們最習以為常的交易方式。所以,電子商務的出現首先是對消費習慣、乃至生活習慣的一個挑戰。
網路上的信用程度由以下幾個因素決定:1、交易者最初進行電子商務時所獲取的交易信用經驗;2、針對所有參與者而界定的清晰、明確的交易角色與交易流程;3、參與者對電子商務切合實際的預期。
以互聯網為媒介的電子商務與傳統商務的主要區別有兩點:第一,商品識別上的差異。電子商務中在決定購買某一商品時,買家所能獲取的商品信息只能來自網上的文字描述和照片,而無法親眼查看和親手觸摸,使得買方很容易懷疑他拿到手的商品會不會不是他看到的,或他真正想要的那種商品,因而對電子商務交易產生不信任心理。除非那些可以高度標准化的商品,例如書和唱片,才可能超越商品識別的差異,成為網上的暢銷品;第二,支付手段上的差異。電子交易不可能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一定存在一個時間差。如果先付錢後交貨的話,買方就有可能不信任賣方;如果先交貨後付錢的話,賣方就有可能不信任買方。這種情形在電子商務出現以前也存在,但區別在於,由於互聯網的開放性,電子商務中買方和賣方幾乎都是從不見面的、甚至匿名的人,而不象在傳統交易關系中通過面對面的接觸,買方和賣方可能建立起長期的合作夥伴關系,信任度也容易提高。這樣就給電子商務信用提出了一個很大的問題。
三、現階段中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的成功案例
本文認為,目前我國電子商務的信用狀況非常復雜,很難一概而論。不同的交易模式(比如B2C、B2B、C2C)、不同的行業特性、不同的網下信用特徵,會反映出不同的電子商務信用問題。我們以B2B的傑出代表——阿里巴巴為例,來探討一下B2B企業如何應對網上交易的信用問題。
阿里巴巴是目前國內最有影響力的B2B網站之一,我們著重分析一下它是如何解決B2B的信用認證問題。阿里巴巴在其國際站上早就開始試行「誠信通」服務,並於2002年3月10日起正式在阿里巴巴中國網站全面推行「誠信通」會員服務。誠信通的原理是為每個使用該項服務的企業建立網上信用檔案,內容包括A&V認證(Authentication & Verification)、證書與榮譽、業務夥伴推薦、反饋中心、阿里活動記錄五項。其中,A&V認證由阿里巴巴的合作夥伴、著名的資信機構鄧百氏、澳美資訊、華夏信用等進行實地考查得出;業務夥伴推薦列出曾與該會員合作的企業及其聯系方式,供其它企業參考;反饋中心記錄貿易夥伴的客觀評價;阿里活動記錄忠實地記載會員在阿里巴巴的所有行為。
誠信通檔案是進入阿里巴巴互動互信貿易社區的通行證。只有經過第三方資格認證的誠信通會員才能獲得通行證,進入阿里巴巴誠信通貿易社區。通過網上信用活檔案服務--誠信通服務,以大大低於傳統方式的成本展示您的信用和企業形象,贏得信任;同時,對等地查閱其他誠信通會員的檔案,方便快捷了解他人信用,幫客戶大幅度縮減網路商務夥伴篩選時大量的詢問、調查和探知工作帶來的時間、人力、財力成本,迅速選擇真實可信的貿易夥伴進入實質業務洽談。
誠信通不是單單展示信用。它將建立信用與展示產品緊密結合,在建立的過程中獲得展示,在展示的過程中積累信用,二者相輔相成,為企業的網上貿易提供鮮活的、真實、持續、高價值的參考。同時,作為誠信通會員,您才有權查看供應商的誠信通檔案,從第三方認證信息、資信參考人、會員評價、阿里活動記錄公司的證書與榮譽多角度、多方面的了解對方,幫助您以低成本進行第一步的篩選,快速進入實質交易。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誠信通」的最大特點是把網下認證同網上信用評價兩種手段結合了起來。阿里巴巴通過尋求與資深信用服務公司如鄧百氏、澳美資訊、華夏信用等合作,對它的用戶企業進行認證,並向用戶收取服務費。阿里巴巴比較聰明的一點是,把建立信用與展示產品等增值服務結合起來,讓會員不再把建立自己的信用看成一種負擔,而是一種有價的資本,因此「誠信通」推出以後並沒有象媒體所擔心的跑掉大量用戶,反而有很多大用戶選擇了這項服務。這種信息的便利性、關聯性、有償性通過互聯網得到了很好的體現,使得電子商務信用環境比傳統商務信用環境得到了改善。
四、我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的構建
阿里巴巴的成功案例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很好的信用體系搭建設想,即在現階段中國法制建設欠缺、社會誠信水平低下的情況下,通過電子商務技術以及認證手段的創新,仍然能夠在一點程度上解決電子商務信用體系落後的問題。
由此,我們得出了以下延伸思考:首先,建立健全網路銷售商的認證力度。認證中心是一個負責發放和管理數字證書的權威機構,它是對交易雙方進行身份認證的機構。通過認證中心的認證,可以確保交易活動的安全性,以及經銷商身份的合法性。讓那些無銷售資格的經銷商不能進行網路銷售,確保客戶的利益不受到侵害。建立類似於誠信通的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評價體系,通過對網上客戶進行信用評級,與第三方信用機構合作,共同對網上交易主體進行監督。其次,經銷商應提高所售產品以及自身的透明度。經銷商在網站上銷售商品時,應盡量提高所售商品的透明度以及對自身的介紹,這主要是針對電子商務活動的特殊性而言的。由於顧客對自己所要購買的商品沒有直接的認識,只能通過網站的商品圖片和商品描述來感覺。針對這種特性,就需要經銷商在介紹商品的時候盡量細致貼切地描述商品的特徵,讓顧客最大限度的了解自己所要購買的商品。另外,經銷商還應當把企業的經營范圍等一系列特徵描述清晰,給客戶以信任感。商家應本著對消費者負責的原則,努力提高自己的誠信指數。
但是從長遠考慮,解決電子商務中的誠信危機要從建立電子商務的信用體系入手。信用體系的建設是一項極其龐大而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由政府、行業、企業、消費者以及傳媒各方通力合作,以法律為保障,採用科學的組織管理體系和先進的技術手段來實現。我認為,可以從一下方面來考慮:
1、建立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
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型的商務活動模式,它的每一次交易活動都要涉及到多方參與者,包括參與交易的雙方、電子商務網站、第三方物流公司、銀行、稅務部門、工商、公安以及其他機構,每個參與者都要承擔一定的信用責任。他們需要在一個完善的誠信環境下進行交易。因此,我認為國家應該盡快出台《信用信息公開法》、《隱私權法》、《消費信用保護法》等信用法律規范;同時建立相關信用管理機構:如行業誠信管理、信用中介機構管理、企業信用管理和消費信用管理等。尤為重要的是,在法律執行過程中建立失信懲戒機制,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法人和自然人予以懲罰,加大失信行為的成本。
2、加強電子商務行業自律
電子商務行業的信用問題多發生在電子商務交易的主題即企業身上,因此,應該從行業自律入手,大力發展以行業協會為主體和會員單位為基礎的自律維權行業信用體系。同時,建立以企業風險管理為基礎、以信用中介為主體和市場運行為基礎的社會商務信用體系。加強電子商務行業自律,促進誠信經營遵守行業公約,恪守職業道德形成有效的誠信風險防控機制。
3、加強電子商務技術的開發和應用
建立完善的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必須依靠高科技手段,不斷加強網上安全認證技術的開發和應用,如數據挖掘技術的開發、信息安全技術的開發、信用系統數據平台建設。另外製訂政府信用相關數據和信息的採集、交換和存儲標准、電子簽名、CA認證等服務體系,為信用信息資源的整合和共享創造條件。特別要大力扶持社會化、專業化第三方信用中介機構。發達的第三方服務體系可以為中小企業電子商務系統的實際應用提供穩定和強有力的支持,使風險降到最低程度。
根據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的研究,我認為,一個理想的信用體系應該是一座大廈,最上層是政府,負責信用立法與執法;第二層是行業協會,負責准入、評定、制訂游戲規則;第三層是中介機構,負責信用服務;第四層是企業與消費者。只有將這四層體系有機結合起來,構築一個完整的、行之有效的電子商務信用體系,才能夠從根本上解決電子商務信用缺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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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
加強政務誠信建設
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
全面加強電子商務領域誠信建設
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
濕地保護修復
海岸線保護與利用
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
7. 電子商務環境下商業誠信的特點 和意義
參考一下
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快,電子商務已經逐漸成為人們進行商務活動的新模式。電子商務在迅速發展的同時,自身也面臨著諸多問題。在這些問題中,信任與信用體系的建立已經成為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本文以電子商務中的信用問題為研究對象,對電子商務的信用風險進行了分析,探討了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的建設,為建立完善的信用體系提出了相應的措施。
[關鍵詞] 電子商務 信用問題 信用體系建設 信用管理
電子商務在全世界范圍內的蓬勃發展,為中國企業帶來了機遇,同時也面臨著挑戰。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與歐美國家電子商務的發展歷程有很大的不同。歐美國家的企業經由MRP、ERP再到CRM,其信息化程度高,並且網路普及率高,社會信用體系良好,這些都為電子商務的發展鋪平了道路。中國企業的信息化程度沒有歐美國家企業高,企業應用意識不強,社會應用整體水平較低;中國的電子商務尚未形成成熟的法律體系和統一的標准;還沒有形成高效的物流配送體系;社會的信用體系也尚未建立起來。
企業信息化的問題在國家大力扶持以及企業自身的不斷努力下會逐漸解決,物流配送體系的建立也將逐步完善。隨著《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的出台,中國的電子商務法律體系也將越來越健全。技術問題是比較容易解決的,但社會環境和思想觀念問題的發展就相對困難些。也就是說,電子商務的硬環境相對容易建立,而其軟環境卻難以改善。
由於網路信息本身具有虛擬性和流動性,其格式和媒體可以分離,參與電子商務的主體的誠信問題使得電子商務信息的真實性與安全性難以保障。電子商務與傳統的交易相比對信用的要求更高,要發展電子商務必須先加強信用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問題,最終將會成為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
一、我國電子商務信用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電子商務信用環境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差距還很大,在建立電子商務信用保障體系中,還存在著許多制約因素。
1.普遍缺乏信用意識和信用道德規范
我國經濟是由計劃經濟脫胎而來的,社會信用經濟發育較晚,市場信用交易不發達,社會普遍缺乏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信用意識和信用道德規范。信用保障體系還未完全建立,社會信用缺失反過來影響到電子商務活動中;我國電子商務法律法規還不完善,缺乏明確的法律法規對電子商務進行規范。國內企業的交易多限於面對面的進行,網上信用意識較差。很多企業與個人對於信用的重要性缺乏應有的認識,企業不講信用照樣可以生存和發展,社會上信用缺失行為非常盛行。面對信用程度較低,三角債情況嚴重,假冒偽劣商品泛濫的現實商業環境,這種現實狀況無疑制約了電子商務信用狀況的改善。
2.企業內部電子商務信用管理制度不健全
西方企業信用意識較強,內部電子商務信用管理機制較為健全,同時擁有先進的技術和發達的個人資料網路。西方企業信用部門在電子商務交易之前,就對客戶信用進行評估,較好地為電子商務的發展奠定了基礎。然而我國企業的電子信息技術設備配置較落後,信息化水平比較低,企業內部電子商務信用管理制度還不健全,大多企業根本就沒有設置信用管理部門,交易之前缺少對客戶資料的調查,對客戶的信用狀況缺乏應有的了解,在電子商務中錯誤選擇交易對象,進而導致違約現象的發生。
3.信用中介服務落後
目前,我國缺乏完善的國家信用管理體系,而且社會信用中介服務行業發展滯後,信用管理行業的市場化程度較低,信用中介機構很多沒有自己的信用資料資料庫,即使有規模也普遍偏小,信用信息不完整。就是有一些機構為電子商務企業提供信用服務和信用產品,例如信用抽查報告、資信評級報告等,市場規模也很小且經營分散,而且行業整體水平不高。同時,我國信用數據的市場開放度低,缺乏企業和個人信息的正常獲取和檢索途徑,這種情況無疑增加了解決電子商務信用問題的難度。
4.國家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和獎懲機制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也是法治經濟。信用問題的解決離不開法律的保障。然而我國法制建設還不健全,尤其是在信用法制建設方面更是明顯落後於社會與經濟發展的步伐。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不足以對社會的各種失信行為形成強有力的法律規范和約束。同時有法不依和執法不嚴的問題也相當嚴重,在一些失信和電子商務詐騙案件的審理中,還存在嚴重的地方保護主義傾向。社會上更是缺乏嚴格的失信懲罰機制,這都為電子商務信用問題的解決增加了難度。
5.網上發布虛假、不健康甚至違法商業信息
互聯網的使用形式是多種多樣的,因此網路營銷中商業信息的發布形式也是多種多樣的,如廣告、郵件、新聞組、BBS等都可以作為信息發布和傳播的形式。同時,由於互聯網的廣泛性和信息發布者的隱蔽性,是誰在什麼地方發布的商業信息,對網路消費者來說是很難判別的,這就為不道德的營銷者發布違反道德及虛假的商業信息提供了機會。
二、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
市場經濟是一種信用化的商品經濟,信用是市場經濟的基礎和生命線,是資本和資源、甚至可以說是生產力。特別是在經濟進入全球化的過程中,信用是進入國際市場的通行證。電子商務作為一種商業活動,信用同樣是其存在和發展的基礎。而且,電子商務所具有的遠程性、記錄的可更改性、主體的復雜性等特徵,就決定其信用問題更加突出。我國建立相對完善的信用體系的方法措施有以下幾個方面:
1.明確政府、企業和個人的任務分工和作用
在我國,由於市場培育尚未成熟,企業信譽相對較弱,因此在建設電子商務信用體系過程中,許多方面都需要政府直接參與,如電子認證需要以政府的信譽作補充。從我國的情況看,完全採取市場競爭的方式發展電子認證業恐怕在近期還不現實,政府必須成為電子商務信用建設的堅強後盾。政府應該解決交易雙方的匿名問題。無論是商家,還是消費者,在網路中都具有一定的隱匿性,若發生糾紛,將對雙方直接解決問題產生很大的障礙,這會直接影響雙方的信用。為了保障我國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由政府組建的或者授權的機構擔任電子簽名的安全認證機構還是必要的。
政府應該與企業共同建立信用評價激勵機制,激勵個人和企業參與網上信用評價。在電子商務貿易過程中,由於缺乏信用評價激勵機制,交易雙方不管是順利完成交易,還是因某些原因未完成交易,都不太主動去對對方的信用進行評價。為了解決該問題,提高個人和企業的信用建設意識,我國政府和企業應該建立一些激勵機制,鼓勵交易雙方主動參與網上信用環境建設。
而作為一般企業和個人,必須積極主動地以主人翁的態度投身於電子商務信用建設中去。一方面要提高網上交易的信用意識,配合政府和中介機構建設好信用管理信息系統和個人徵信系統。另一方面要積極參與揭露違背信用的交易行為,包括參與在線信用評價、網上信用論壇等活動。
2.技術、立法和道德三管齊下
技術是電子商務信用建設的基礎,通過技術可以預防甚至杜絕許多背信行為的發生。但是,從前面分析看,技術在電子商務信用建設中仍存在不少問題,這些問題需要相關的法律法規才能得以解決,法律法規也就成了許多背信行為最後一道約束機制和救濟方法。但是,利用技術和法律加強電子商務建設,只是電子商務信用環境建設的手段,不應該是我們的主要目的,我們的主要目的是營造一種良好的網上貿易信用氛圍。因此,我國還必須進一步培育企業和消費者的網上交易信用意識,即通過各種教育、網上論壇普及電子商務知識,加強網上信用道德的宣傳和建設。
3.建立信用管理系統
為了解決我國信用信息條塊分割的問題,應建立全國乃至全球統一、高效、便利的信用管理系統。
(1)建立誠信聯盟。具有類似功能的交易平台網站同行,可以建立信息交換制度,一旦某個交易平台發現詐騙、背信事件,可以馬上通告其他交易平台以便採取預防措施,並將惡意交易者加入違背信用的黑名單進行公布,使資信評估體制更加富有效率。
(2)實現各個資信機構的信用信息全國互聯,繼而建立類似個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一樣的管理和查詢系統。不管是個人信用信息,還是企業信用信息,該系統應該是覆蓋各方面社會經濟活動信用的資信系統。以便於人們隨時查詢企業和個人信用狀況。
(3)不但要建立完善的個人徵信系統,而且還要真正與個人交易的信用直接掛鉤。這方面我們可以借鑒西方國家的做法,給每個人分配一個終生有效的社會安全號碼,該號碼無法偽造或復制。同時,資信公司為每個人做出一份資信報告。當在網上開展貿易時,交易雙方可以隨時查詢對方信用狀況。一旦有人在交易中出現違背信用的情況,則將它記錄到該人的資信報告中,從而對其以後的交易產生影響。
(4)政府部門應建立信息監管機構,對企業網站和企業發布的產品信息進行嚴格監管。該機構主要負責監管企業自身網站發布的產品信息的真偽;監管中介機構為各企業發布產品信息的真偽;審核各企業網上交易條款。這些監管措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貿易前的背信問題。
4.發揮第三方中介機構的作用
為了加快電子商務貿易信用環境建設,我們還應該借鑒國外的做法,加強第三方中介機構在培育電子商務貿易信用環境中的作用。雖然第三方中介機構的介入可能會增加貿易雙方的交易成本,認證中介機構對信息的認證還存在法律效力的問題,但這些並不能否定中介機構對電子商務貿易信用建設的監督和促進作用。在許多情況下,法律是無能為力的,只有信譽能起作用。在法律框架之外建立依靠信任機制發揮作用的第三方在線機構,是電子商務貿易信用建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這方面我國已經有了起步,例如,我國第三方網上認證機構中比較典型的「紅盾315」網站,就是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屬的一個要求經營性網站備案登記的網上認證機構。另外,阿里巴巴的「誠信通」也已經有了第三方認證機構的特性。
三、小結
電子商務的發展需要信用的保障。通過建立完善的社會信用保障機制,形成「誠信為本、以德經商」的商務環境,可以有效地降低企業經營的風險,提升企業的經濟競爭力,以保障電子商務的交易可靠性和安全性,促進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
8. 電子商務發展狀況以及近幾年數據
一、探討電子商務發展中的誠信問題
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誠信建設戰略思路: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建立科學、合理、權威、公正的信用服務機構;嚴格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機制,逐步形成既符合我國國情又與國際接軌的信用服務體系的方針和目標。大家都稱誠信是電子商務的基石。應當看到,電子商務不是空中樓閣,它在很大程度上是基於傳統經濟方式和交易環境的。因此我認為,誠信,不僅是電子商務的基石,首先也是國家市場經濟發展的基石。我國的信用評價和監管機制不健全,還處在多頭管理的階段,一些信用評價機構本身服務的誠信可能就有問題,甚至出現3A評級也可以隨意買賣的現象,全社會的誠信意識還沒有建立,一些個人和企業沒有為經常性的違約、失信而付出代價。這種「守信卻得不到更大利益」、「失信也不會得到更大懲罰」的現象,給商業交易帶來了很高的交易成本,也制約了傳統商業走向電子商務的步伐。
與傳統商業相比,電子商務通常是買賣雙方不見面的,更加需要參與者誠實守信:
(一)
買賣雙方信用狀況信息不對稱甚至缺失,往往憑經驗直覺、網上交流、網下調查等進行綜合判斷,而網下調查的成本很高,有些業務很難調查到,這就很容易出現在交易信息、供貨、付款等方面出現誠信問題,影響用戶對網上交易的信心;
(二)
為了促進電子商務行業的健康發展,一方面,我們希望傳統商業模式下的信用模式盡快完善,信用數據盡快共享;同時我們認為需要為電子商務的參與者建立必要、實用的、符合電子商務特徵的信用模式和信用數據管理機制;
(三)
健全我國的信用管理體系,涉及的因素較多,但與信用有關的立法、執法是重中之重。我們已經有了一部《電子簽名法》,未來可能還需要有電子商務企業信用的管理辦法、網上拍賣交易管理辦法、電子商務稅收及發票等一系列的政策法規。
(四)
金融領域的信用管理體系也很重要,他直接影響到電子支付和正常服務的履約,影響電子商務的效率和質量。底層的信用體系,會影響到客戶端對電子商務的信任、信心與效率。
具體在B-C、C-C、B-B電子商務中,誠信狀況還是有差別的。
(一)
B-C電子商務:B2C交易趨於成熟,雖然存在個別商家欺詐消費者的情況,但比例不大。消費者通常會選擇自己熟悉的,知名度較高的網站購物。從98、99年至今,我們欣喜地看到,越來越多如卓越、當當這樣在細分領域的品牌不斷涌現,一定程度上對交易誠信起到了積極作用。這些誠信的商務平台交易額連年放大,保持了健康穩定的發展。第三方支付平台通過給商戶平台及其用戶提供在線支付服務,也為電子商務的發展起到了很大作用。
創建於1998年的「首都電子商城」(現在的首信易支付,典型的中立第三方支付平台),開創性地打造了基於銀行的「信任機制」—— 整合銀行服務資源,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基本賬戶開設在銀行,資金支付通過銀行執行,保證及時准確結算,使銀行的客戶(企業和個人消費者)在信任銀行的前提下,逐漸接受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服務;第三方支付平台要求接入的企業必須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年審證明,防止誠信不足的商戶欺詐消費者;第三方支付平台保持客觀中立,成功地解決商家、消費者、銀行之間的糾紛,保護了各方的利益。這種模式已被同行業廣泛採納。
(二)
C-C電子商務:C-C電子商務的難點是,在買賣雙方缺乏信任的前提下,要完成交易,很難找到一個信任的「支點」。在信用評級模式和擔保模式之間,擔保模式似乎更受個人用戶歡迎。第三方中介的這種以擔保為核心的付款的模式,一定程度上促進了C2C業務的發展,但這種模式設計的起點就是互相不信任,由於導致了資金流與物流之間的不同步、甚至較長時間的割裂,因而減緩了電子商務的交易效率,比如說賣家遲遲收不到貨款導致經營成本過高,無法滿足數字化虛擬商品和服務交易的需要。從電子商務的發展趨勢看,這種擔保模式是誠信體系不完備、認證注冊機制不健全情況下的一種臨時過渡模式。C-C電子商務是全社會誠信水平的晴雨表,這種誠信與支付模式,必將隨著社會信用體系的發展而不斷創新。
(三)
B-B電子商務:我們都知道,國內的B-B電子商務基本上還停留在供求信息交互的階段,只有為數不多的大型企業成功建立了自身的B-B采購或銷售平台,90%左右的企業甚至還沒有體驗過B-B電子商務給自身業務帶來的優勢。由於企業之間交易的額度較大,誠信問題更為突出,反過來企業不講誠信的代價往往也很高。以大企業為核心的B-B電子商務平台以及垂直性行業平台,由於各方面的資質背景與行業領導優勢,誠信度相對較高;而其他類的中小企業為中心的平台與綜合性B2B平台上,仍然比較多的是在網上獲取信息、談判、下單、網下再商議、再談判等傳統的方式來實現。
針對上述情況,首信易支付在2006年7月份發布了基於多銀行的第三方B-B支付服務,有幾方面的特點:
1)
是基於國內各銀行的信用體系,而不是其他的信用評價體系,對買方交易支付情況實時反饋,;
2)
二是將資金流與信息流有機結合,款項瞬間到帳,滿足了B-B電子商務平台中部分業務對實時交易的要求,對交易談判起到很大促進作用;
3)
三是能夠為企業在商業談判、下單、支付等方面的管理需求提供定製服務,例如:分期、保證金等付款形式。
4)
第三方B-B支付服務要立足於國情,因地制宜。我們的經驗是,在解決支付問題的同時與賣方企業、銀行共同打造了 「信任機制」,能很好地解決B2B交易中的支付、誠信、資金安全問題。
我國電子商務在各方面與國際電子商務還存在一定的差距,這種差距主要不是技術上和商業模式上,而是誠信體系、安全認證與支付方面。作為從業者,我們既需要自身誠信,更需要積極配合行業誠信體系建設,進行不斷的創新與突破。
二、探討支付市場與第三方支付發展的問題
國內電子支付市場,主要包括三種業務形態:銀行或銀聯的電子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電子支付平台,企業內部自行建設的電子支付平台。在行業發展過程中,逐漸暴露出如下一些問題,已經引起行業主管部門的關註:
1.
虛擬貨幣作為新的貨幣形式,形成了虛擬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納入央行的監管體系之前,及早防範風險;
2.
電子支付服務的風險管理、自律與監管體系需要建立和加強;
3.
電子支付營運資格的認定、保護與發展的問題;
4.
支付服務客觀上提供著金融外延和金融增值服務,應明確其業務范圍,促進其業務大膽清晰的創新;
5.
要警惕支付行業內無序甚至惡性的競爭,損害支付服務,甚至對電子商務業務的發展起到負面沖擊作用。
6.
在保護電子交易的同時,國家要考慮從支付認證、支付標准、交易透明度等角度,為工商管理、稅收征管、政府的行業管理業務統一籌劃建立一些標准上的、技術上的和政策上的准備。
7.
要高度警惕電子支付行業中的洗錢、國際支付轉移、國際信用卡盜竊、國際交易稅收流失等問題;
可見,放任電子支付行業不加以監管的風險很大,但對第三方支付平台和其他的支付平台監管時,我們認為應該給第三方支付更大的發展空間。
第三方支付優勢在於:利益中立,商業模式比較開放,能夠滿足不同企業的商業模式變革,幫助商戶創造更多的價值。第三方支付是以銀行的服務為基礎,與銀行合作,向大大小小的企業提供個性化的電子支付服務,為銀行發展面向用戶的增值服務。很顯然,銀行的個性化服務成本仍然較高,一些銀行操作起來成本高的業務,對第三方支付服務商可能是盈利的業務。
第三方支付在近兩年飛速發展,創新應用不斷涌現,我們來分析一下第三方支付存在的價值和意義:
1、降低社會交易成本
1)銀行加快了處理速度和效率,企業減少了人力和時間成本;
2)通過第三方支付平台實現企業與多家銀行連接,減少了開發和維護成本;
3)降低了交易取消或延遲、付款失敗、信用欺詐的風險,提高企業的交易成功率。
2、提升企業競爭力
1)企業交易效率和效益提高,促進了許多新型創新服務的出現;
2)企業的業務覆蓋區域擴大,顧客在支付手段上有更多的選擇;
3)第三方支付服務商促進了消費者消除對中小商家交易的疑慮。
3、促進產業發展
1)幫助銀行推廣了電子銀行業務,推動了B-C、C-C業務的發展;
2)銀行、企業能夠根據專注於產品服務設計與市場推廣;
3)第三方支付商客觀中立地處理交易,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可見,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專業與專注,確實推動了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但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發展環境也逐漸復雜化。
首先,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收益模式經受考驗。因為第三方支付服務的直接支付收入逐漸透明,下降幅度較大,加之從交易手續費中付給銀行的成本居高不下,支付服務的直接毛利率相當低。如果再以低於銀行成本、甚至免費進行服務,那麼這些服務商的短期盈利可能性就很小。其他業務對支付業務的補貼是普遍現象,但這種用戶互聯網的免費思路來進行對虛擬經濟運行極為關鍵的支付服務,站在行業發展的高度,是十分危險的。所以,希望政府盡快出台相關政策,從長計議,認定、保護、發展第三方支付服務。
第二,創新不足,同質化競爭嚴重。第三方支付服務商、銀行與銀聯、企業內部的支付平台之間的支付業務重疊比例越高,惡性競爭就越大,很容易導致支付服務商在穩健經營、高質量服務、誠信方面不出現問題,最終的結果是企業用戶、個人用戶利益受到損害,實力弱、缺乏創新和利潤增長點的支付平台商被淘汰。
第三,商業銀行的發展促使支付服務商加快創新。銀行是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重要戰略合作夥伴,也拿走了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很大比例支付收入中;同時個別銀行使用低於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費率,與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直接展開低端的競爭。銀行在自身信息化制約以及市場不成熟制約下,前幾年與第三方支付的合作是良好的,現在銀行認識到網銀業務的重要性,逐漸基於網銀發展針對用戶的在線服務。這就要求,第三方支付服務商跳出過去的業務局限,這樣才能在新的起點上與銀行達成更深入的合作,實現新的業務創新,做到雙贏。
第四,行業主管部門在監管支付服務的同時,也需要有相應的扶持政策。我們都知道,央行針對電子支付行業的管理規則即將陸續出台,在加強監管的同時,該如何幫助和扶持第三方支付呢。比較理想的環境是,主管部門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預,幫助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爭取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統一銀行支付網關的技術規范,統一各銀行的數字證書,給市場一個相對寬松、有利發展的環境。
建立和實現安全、簡單、大眾化的電子支付功能,是國內電子商務發展的要求,這應該是政府、銀行和支付服務商共同的責任。
作為行業的管理者,政府和央行並不是行業創新的主體,應該更多發揮政策支撐的作用;
商業銀行承擔著創新的職責,同時也受到自身條件的制約,對企業和個人服務能力有限,發展業務的靈活程度也有不足,應該利用自身的優勢,與支付服務商合作創新;
第三方支付服務商,各自有著網上、網下、全國、地方、行業等不同的性質,採用不同的支付形式,服務於不同的對象,對使用者的需求有更透徹的理解,是電子支付行業創新的主力,是商業銀行的合作者,同時也是商業銀行的客戶,在相當程度上依託商業銀行的業務體系。國內電子支付市場正處在蓬勃發展的時期,卡基支付、網上支付、移動支付同時並存,有著巨大的市場容量,全國性的網上支付服務商和移動支付服務商、地方性的線下支付服務商、綜合多種支付形式的支付服務商都有廣闊的發展空間。
支付服務商中還有不可忽視的一類,即自建支付平台的企業,可能是電信運營商、公共服務運營商、互聯網業務運營商、電子商務企業等,他們具備深厚的行業基礎或者巨大的客戶數量,也是電子支付行業創新隊伍中不可忽視的力量。
三、安全認證問題
我們知道,電子商務是指採用數字化電子方式進行商務數據交換和開展商務業務活動。各種商務平台、交易平台、支付平台應當認真負責地執行買賣雙方委託的任務,並積極協助雙方當事人成交。其中認證中心扮演著一個買賣雙方簽約、履約的監督管理的角色,買賣雙方有義務接受認證中心的監督管理。在整個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包括電子支付過程中,認證機構都有著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但據不完全統計,目前雖然還沒有一個對於電子認證的統一規范和標准,但我國各行業、各地區、各部門建立的電子認證機構已多達百餘家,部分銀行也開始做自己的認證系統。盡管,CA認證對電子商務買賣雙方的交易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從電子商務產業的未來發展角度看,一方面,需要國家從交易、支付、虛擬貨幣的監管角度,都迫切需要統一各種分散的CA認證體系;第二,需要考慮買賣雙方認證、訂單認證、虛擬貨幣認證的統一注冊問題;第三,CA認證的發展,需要和應用相結合,例如在推行G2B的業務過程中(企業網上納稅等等),推廣CA的應用。第四,電子商務也要重視中小企業市場。
談到電子商務,很多人概念中只有大型企業才有可能從電子商務發展中獲益。事實上,根據我們的服務經驗,廣大的中小企業在產業鏈的不同環節,提供著各種各樣的產品銷售、服務提供,以及數據內容的銷售等。據數據統計,在我國:
中小企業占企業總數的99.5%;
中小企業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價值佔GDP的比重超過50%;
中小企業提供了全國60%以上的出口額和46.2%的稅收收入;
中小企業吸納了全社會75%的就業人員;
中小企業創造了65%的專利、75%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
80%以上的新產品來自中小企業;
中小企業數量巨大,勇於創新,是中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基礎,也應該是電子商務和電子支付服務行業的重要力量。
站在電子商務行業發展、誠信與支付健全的角度,希望無論誠信體系設計還是支付服務的定位上,要放遠未來,不要忽視中小企業、傳統行業的市場,無論是國內貿易、國外貿易、資金結算、以及其他增值服務,都能支撐支付服務企業的發展。
希望我們共同努力,共同推廣電子商務發展的成功經驗,攜手改善電子商務發展環境,促進電子商務和諧、健康、持續、快速發展,共同建設中國電子商務和電子支付的美好明天。
9. 為什麼說誠信在電子商務中顯得十分重要
誠信是社會的進步和發展的基礎
誠信是中國人的傳統美德之一。無論在過去或是現在,對於建設人類社會文明都是極為重要的,我們將從以下幾方面為你一一闡釋。
誠信是立人之本
孔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認為人若不講信用,在社會上就無立足之地,什麼事情也做不成。
誠信是齊家之道
唐代著名大臣魏徵說:「夫婦有恩矣,不誠則離。」只要夫妻、父子和兄弟之間以誠相待,誠實守信,就能和睦相處,達到「家和萬事興」之目的。若家人彼此缺乏忠誠、互不信任,家庭便會逐漸崩潰。
誠信是交友之道
只有「與朋友交,言而有信」,才能達到「朋友信之」、推心置腹、無私幫助的目的。否則,朋友之間充滿虛偽、欺騙,就決不會有真正的朋友,朋友是建立在誠信的基礎上。
誠信是為政之基
《左傳》雲:「信,國之寶也。」指出誠信是治國的根本法寶。孔子在「足食」、「足兵」、「民信」三者中,寧肯「去兵」、「去食」,也要堅持保留「民信」。因為孔子認為「民無信不立」,如果人民不信任統治者,國家朝政根本立不住腳。因此,統治者必須「取信於民」,正如王安石所言:「自古驅民在信誠,一言為重百金輕」。
誠信是經商之魂
在現代社會,商人在簽訂合約時,都會期望對方信守合約。誠信更是各種商業活動的最佳競爭手段,是市場經濟的靈魂,是企業家的一張真正的「金質名片」。
誠信是「心靈良葯」
古語雲:「反身而誠,樂莫大焉。」只有做到真誠無偽,才可使內心無愧,坦然寧靜,給人帶來最大的精神快樂,是人們安慰心靈的良葯。人若不講誠信,就會造成社會秩序混亂,彼此無信任感,後患無窮。正如《呂氏春秋·貴信》篇所說,如果君臣不講信用,則百姓誹謗朝廷、國家不得安寧;做官不講信用,則少不怕長,貴賤相輕;賞罰無信,則人民輕易犯法,難以施令;交友不講信用,則互相怨恨,不能相親;百工無信,則手工產品質量粗糙,以次充好,丹漆染色也不正。可見失信對社會的危害何等大啊!
綜觀而言,誠信對於自我修養、齊家、交友、營商以至為政,都是一種不可缺少的美德,可見誠信在人類社會中是非常重要的。
10. 誠信機制建設在電子商務發展中的重要意義
世界上完美的東西幾乎抄是沒有的,互聯網也一樣。現存的互聯網各種模式都不太完善,電子商務前幾年沒有快速發展是因為其不完善程度更高,具體而言主要是寬頻、PC等基礎設施不完善,還有社會層面上的誠信等方面的不完善。有問題是正常的,沒有問題也就意味著這個行業沒有發展機會了。 要解決這些困難,只有通過電子商務本身的發展慢慢解決。電子商務的發展歷史表明有創新能力的公司發展起來後,這個行業存在的問題會隨之慢慢解決。當年「8848」崛起時推動了很多問題的解決,現在包括阿里巴巴等電子商務公司也解決了很多問題。馬雲說阿里巴巴將在3至5年內投入100億資金加大在電子商務產業鏈方面的投資。這些投資將解決電子商務發展中面臨的許多問題。 當然,電子商務基礎性的東西不是一下子就能解決的。但我相信每兩三年電子商務就會有一個比較明顯的突破,尤其是阿里巴巴上市後,會有非常大的突破,包括一些商業模式上的突破。例如義烏商業網,它的模式和阿里巴巴不同,和淘寶不同,和亞馬遜也不同。電子商務找准了切入點還是很有機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