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電子商務商城的促銷活動,像秒殺,拼團這些活動需要去做備案嗎去百度知道提問
你好,正規的網站組織電子商務的促銷活動,秒殺,拼團,主網站備案齊全的話,是不需要單獨再去備案的,親,請參考回答。
㈡ 大型活動需要到派出所報備嗎
需要報備的。
《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治安管理辦法》
第六條
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的參加人數在內二百人容以上三千人以下的,由縣級公安機關許可;
人數在三千人以上的,由地(市)級公安機關許可;
跨地區的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由共同的上一級公安機關許可。作出許可的公安機關應當向上一級公安機關備案。
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請後三十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許可的書面決定。
逾期未作答復的視為許可。公安機關在作出決定過程中,必要時應當進行實地檢查。

(2)促銷活動備案擴展閱讀
舉辦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並在申請時提交以下文件:
(一)活動方案和說明;
(二)活動安全保衛工作方案;
(三)場地管理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證明;
(四)申請人身份證明及無違法犯罪記錄等;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活動,應當同時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㈢ 節假日期間商城促銷活動城管部門如何管理
商城促銷活動期間正常安排人員巡查即可。因為商城在搞促銷活動之前都會提前審請備案,他們自己也會安排安保人員負責活動期間的秩序安全工作,城管部門只需要做好安全預案,應對突發事件就可以。
㈣ 做活動促銷需要提前通知嗎國家有沒相關法律規定
促銷不需要抄提前通知,只是你想襲要取得更好的促銷效果的話,你可以打廣告讓更多的消費者知道你們這個活動,另外就是你促銷的內容不能違法國家禁止性規范,如果是有獎式銷售獎金總額不能超過5000元,否則就構成不正當競爭了
㈤ 網上抽獎活動的相關法律,以及辦理手續拜託了各位 謝謝
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關於禁止有獎銷售活動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對有獎銷售活動進行了詳細規定,抽獎式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 5000元,以非現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經濟利益作為獎勵的,按照同期市場同類商品或者服務的正常價格折算其金額。所以,抽獎促銷是否合法要看一個獎項的獎勵金額是否超過5000元。低於5000的合法,反之則為不合法。要受到工商處罰的。 關於禁止有獎銷售活動中不正當: 第一條 為了制止有獎銷售活動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以下簡稱《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有獎銷售,是指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附帶性地向購買者提供物品、金錢或者其他經濟上的利益的行為。包括:獎勵所有購買者的附贈式有獎銷售和獎勵部分購買者的抽獎式有獎銷售。 凡以抽簽、搖號等帶有偶然性的方法決定購買者是否中獎的,均屬於抽獎方式。 經政府或者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批準的有獎募捐及其他彩票發售活動,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禁止下列欺騙性有獎銷售行為: (一)謊稱有獎銷售或者對所設獎的種類,中獎概率,最高獎金額,總金額,獎品種類、數量、質量、提供方法等作虛假不實的表示。 (二)採取不正當的手段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 (三)故意將設有中獎標志的商品、獎券不投放市場或者不與商品、獎券同時投放市場;故意將帶有不同獎金金額或者獎品標志的商品、獎券按不同時間投放市場。 (四)其他欺騙性有獎銷售行為。 前款第(四)項行為,由省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定。省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出的認定,應當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備案。 第四條 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五千元。 以非現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經濟利益作獎勵的,按照同期市場同類商品或者服務的正常價格折算其金額。 第五條 經營者不得利用有獎銷售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 前款所稱「質次價高」,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同期市場同類商品的價格、質量和購買者的投訴進行認定,必要時會同有關部門認定。 第六條 經營者舉辦有獎銷售,應當向購買者明示其所設獎的種類、中獎概率、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種類、兌獎時間、方式等事項。屬於非現場即時開獎的抽獎式有獎銷售,告知事項還應當包括開獎的時間、地點、方式和通知中獎者的時間、方式。 經營者對已經向公眾明示的前款事項不得變更。 在銷售現場即時開獎的有獎銷售活動,對超過五百元以上獎的兌獎情況,經營者應當隨時向購買者明示。 第七條 違反本規定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一款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處罰。 違反本規定第六條,隱瞞事實真相的,視為欺騙性有獎銷售,比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八條 有關當事人因有獎銷售活動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而受到侵害的,可以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 第九條 在《反不正當競爭法》施行前發生的、屬於《反不正當競爭法》禁止的有獎銷售行為,《反不正當競爭法》施行後,一律不得繼續實施。但預先設定的開獎、兌獎時間在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一日之後的,經營者仍然應當在預定時間按照預定事項履行其開獎、兌獎的義務。 第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 你問題比較多,發短消息給我吧。
㈥ 企業舉辦商業活動,是否需要得到某些部門的批准
您好來朋友
1、企業本身就源是盈利性的法人組織,如果是以企業文化為主題舉辦促銷等活動,是不需要申請批准,也不用繳納稅款,但是如果不具備企業合法資質或者在活動當天非法出售產品的,需要追究責任。培訓、交友等行為,如果不涉及現場盈利,同上。
2、如果企業以自己為平台,召集群眾參與活動的性質,屬於集會、遊行性質的培訓。交友,則需要報請有關部門批准,所獲利潤不需要另行交納稅款,可以作為企業收入按照一般營業收入來繳稅
希望我的答案能夠幫助您
㈦ 能不能幫我寫一份完整的促銷管理制度
1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於
2 目的
2.1規范、監督營銷分公司各種促銷會申報、審核、組織、實施、費用控制及考核等操作標准及流程。
2.2 讓促銷管理制度化、規范化。
2.3 加強管理和控制,提高促銷資源的使用效率和促銷的整體協同性,以保證公司整體市場目標的達成,使產品在市場上更具競爭力。
3 定義
3.1 促銷活動:
3.2活動根據其規模和性質分A、B類,其中A類活動為全國范圍的大型促銷活動、全國性的大型展覽;B類活動為各營銷分公司組織的各類地區性促銷活動。
4.職責
4.1公司領導:
4.1.1根據市場情況,對各類促銷方案進行審核和批准。
4.2市場部:
4.2.1根據公司品牌發展的需求,綜合各地市場及銷售狀況,負責制定年度促銷規劃和預算, 作為全年促銷費用使用的指導性文件。
4.2.2 促銷制度的制定、完善、修改。
4.2.3 直接組織和籌備A類展會促銷活動,對B類展會促銷活動進行監控、建議、審核、備檔。
4.2.4負責對各類促銷活動的評估和總結分析,通過實地抽查評估活動效果,對B類促銷活動提出獎罰措施。
4.2.5 收集相關資料,不斷開發和豐富促銷方案。
4.3各區域(辦事處):
4.3.1各營銷區域根據各地市場及銷售狀況,合理分配資源,制定年度促銷計劃、預算,作為區域全年促銷費用使用的指導性文件。
4.3.2對於A類活動,營銷分公司報需求,營銷公司市場部統一籌備、實施,並根據費用分攤辦法分配相應費用和協助活動的開展。
4.3.3根據市場部提供的促銷方案模板策劃B類促銷活動,但需在活動舉辦前20天將相應的活動方案報營銷本部市場部評審、整合、存檔。
4.4財務部:
4.4.1負責根據批準的促銷預算計劃及時辦理相關費用支付,同時對各項促銷費用進行審核和監督。
4.5商務部:
4.5.1負責根據批準的促銷預算計劃對各類促銷禮品保質保量的采購,加強供應商管理,不斷反饋新促銷禮品的信息。
4.6物流部:
4.6.1負責根據促銷方案及時准確地將促銷產品發運到目標區域市場,並完成與區域分公司負責人的交接
4.6.2負責按照批準的促銷禮品發放單,及時准確地將各類促銷禮品發運到目標區域市場,做好物流保障工作。
5.管理規定
5.1 活動申辦
5.1.1各營銷區域根據營銷公司的年度促銷預算合理分配資源,制定《年度促銷規劃》。
5.1.2 各類促銷活動需按要求提前(A類最少60天、B類提前20天)填報《促銷活動申請表》(附件1)並制定詳細的活動方案到營銷公司市場部統一進行評審,營銷公司市場部整體統籌並出據評審意見。
5.2 活動審批
5.2.1 對於A類活動由各營銷區域提交需求,營銷公司市場部對各類需求進行評估,制定詳細的活動方案報經營銷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報公司總經理批准,最終由營銷公司市場部整體規劃、實施。(附審批流程)
5.2.2 對於B類活動由各營銷區域自行承辦,需制定詳細的活動方案,經各營銷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執行。對活動預算在1萬元以上的促銷活動,必須報營銷公司總經理審批。B類促銷活動應在會前20天報營銷公司市場部評審、備案。(附審批流程)
5.3 活動准備
5.3.1促銷活動的舉辦單位應事前進行詳細周密的活動准備,制定詳細的《活動執行項目表》,詳細列出各項准備工作並明確責任人與完成時間。
5.3.2 所有會場布置與宣傳物品應符合公司VI的要求。
5.4 會務費控製程序
5.4.1各營銷分公司需嚴格按照年度促銷預算控制本部門全年促銷活動,原則上所有促銷活動在此費用范圍內執行。
5.4.2各類會議、促銷活動舉辦前,舉辦單位必須提供詳細的費用預算,並連同經相關公司領導簽批同意的活動策劃書一並報財務部。各類促銷會議相關資料在報送財務部前,需經營銷公司市場部審定,活動策劃書中應從節約費用的角度出發,合理安排會議時間。
5.4.3財務部接到舉辦單位報送的費用預算後,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然後報公司領導審批,公司領導審定後,財務部將費用預算反饋至舉辦單位,舉辦單位在確保實現最佳效果的前提下本著從儉原則在批準的預算標准內開支。
5.4.4 所有活動方案需列明各項費用預算(包括從公司所領物資),嚴格按方案所列項目開支,如有特殊情況需增加活動項目和活動經費,需事前書面請示項目主辦人,獲批後方可開支,並傳真回財務部,否則增加的項目費用不列入會務費報銷。
5.4.5.所有活動宣傳、布展物資、禮儀服務必須事先簽定合同,根據合同進行采購,所有活動使用的禮品、煙、酒均通過公司按標准采購發運,若因公司無此類物品,分公司可申請在當地采購,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5.4.6 促銷活動外協會展公司、酒店或會議場地等由營銷公司市場部及各營銷分公司考察後確定。
5.4.7 嚴格控制活動邀請人數,會後根據實際到會人數核報費用。
5.4.8客戶邀請標准:一般客戶單位1人,重點客戶單位2-3人,特殊關系客戶邀請人數由項目主辦人批示。
5.4.9 至少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員專職進行簽到登記、發放資料和禮品等工作;專人進行活動拍照;所有到會客戶必須在簽到表(附件5)上簽名確認並留下聯系方式。請柬中註明「一柬一人,憑請柬入場」等字樣,入場時委婉地請客人出示請柬,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會場;活動資料、禮品、禮金憑請柬發放,且必須有2人以上同時在場,並對發放清單(簽到本)簽字確認;未到場客戶禮品一律不許他人代領。會後將根據簽到本確認禮品發放的數量,並按10%的比例電話回訪客戶,徵求客戶對此次活動和禮品意見及建議,若發現禮品發放人數不符或有弄虛作假的行為,所有禮品費用則由相關營銷分公司或責任人自行承擔並通報批評。
5.4.10.B類促銷會媒體由各營銷區域自行確定各地有影響力的媒體。媒體邀請和酬金等詳細情況須在活動方案中將費用及具體的媒體列明並經領導批准後執行,媒體酬金需2人在場給付,經辦人簽名,會後匯總所有報賬。A類活動媒體費用由市場部統一管理。
5.4.11各地有影響力的主持人由各營銷區域認定。大型活動需邀請主持人的,需在活動方案中特別註明勞務費用,主持人酬金需3人在場時給付,經辦人簽名。
5.4.12 宴會按實際到會人數合理訂餐,如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5.4.13 會前根據活動邀請人員實際情況為客戶預訂房間,對遠地趕來當天不能返回需留宿的客戶,按住宿登記表(附件表4)進行登記。
5.4.13.a 客戶住房按如下標准:
① 豪華套房:正副省、部級領導;
② 標准套房:正副廳、局、司級領導:山河礦裝總助以上領導(含總助,不超過相應出差標准);
③ 標准間:邀請的客戶(2人一間);
④ 對特別重要的客戶,經項目主辦人批准後,可安排套房或單間。
5.4.13.b所有參會人員:會務工作人員原則上以當地的營銷服務人員為主,所有參會工作人員按差旅標准進行計算;住房可以由會務組聯系、安排,活動結束後可自行結算退房,可以差旅的形式報銷;活動所在地的營銷和售後人員原則上不住酒店。
5.4.14 所有活動禮品通過商務部采購入庫,提前40天報采購需求,嚴禁自行采購禮品,特殊情況報營銷公司總經理審批。
5.4.15 宴會用餐標准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確定,需 要提前申報,並附詳細菜單,酒水設專人清點,剩餘退回。
5.4.16 活動期間會務工作發生的交通的士費、專車費,註明被接送客戶姓名、往返地點或其它正常會務開支理由,經項目主辦人、市場部部長簽字確認後核報。
5.4.17 如果設置現金抽獎,需提前在方案中寫明並註明抽獎金額,經相關公司領導批准後執行,報帳需3人以上簽字確認。
5.4.18 會後及時清場,剩餘物資開具清單,經項目主辦人確認由銷售分公司保管或退回公司。剩餘禮品煙、酒等原則上會後兩天內退回公司,如留存分公司需總經理及財務審批。
5.4.19 A類活動費用由市場部派專人管理,會後提交專項費用報告。
5.4.20.a費用報銷由促銷活動項目主辦人負責。
5.4.20.b必須在會議結束後兩天內將相關費用單據寄營銷公司費用會計(以郵戳為准)。報銷單據(所有單據必須是正規財務發票、不允許有收據、白條、報告等)按財務要求認真粘貼,將所有費用按項目列明費用清單(附件表6)(電子檔、列印稿各1份),所有費用報銷需附合同,沒有合同的項目附說明。
5.4.20.c對於在兩天內未取得票據的項目,必須在費用清單中列明項目名稱與發生金額,並做有標示,與已取得的票據一起寄回。未及時取得的票據必須在會議結束後10天內取得並按要求寄回營銷公司費用會計(以郵戳為准)。
5.4.20.d 營銷公司費用會計在收到票據後3個工作日內將報帳票據送交營銷公司相關領導審批再送交財務核報。
5.4.20.e 費用報銷必須提供:審批後的活動策劃書、活動總結表(附表4)、簽到表、住宿登記表、費用清單(附表5)、會場照片等。
5.4.20.f 對不及時郵寄的,5天內按90%報銷,10天內按80%報銷,30天內的按60%報銷,超過30天的按50%報銷,未報銷的部分由營銷分公司承擔。對由於費用會計原因造成的未及時報賬,對費用會計罰款50元/次,並可視延期情況加重處罰。
5.4.20.g 因提供資料不全造成不能及時報帳的,由相關責任人或責任部門負全部責任。
5.4.21 費用考核
5.4.21.a嚴格按批準的費用預算執行,嚴禁超支,超出預算的費用由相關的營銷分公司承擔。
5.4.21.b 對項目主辦人,考核總的費用支出情況,控制在預算范圍內按節約金額給予5%最高不超過1000元的獎勵;超支預算額度5%以內罰500元;如無正當理由出現嚴重超支(超支50%以上為嚴重超支,不含50%),將視情況對項目主辦人予以處罰。
5.4.21.c 對各費用項目,由項目主辦人考核其各子項目負責人負責的子項目費用開支情況,如無正當理由出現嚴重超支,將視情況予以處罰。
5.5 活動費用承擔
目前分公司採用預算制,所有促銷活動費用經領導批准後由公司承擔,以後如採用承包制,費用承擔辦法另行規定。
5.6 效果評估
5.6.1 每次促銷活動結束後,應根據促銷活動的現場效果與現場組織、管理情況進行活動效果評估,活動結束5天內由項目主辦人提交總結報告。
5.6.2 客戶調查:活動籌備期間,需要考慮客戶調查,編制客戶調查表,會後回收調查表或安排電話回訪。
5.6.3 評估單位依據促銷活動調查表(包括客戶調查表、營銷分公司調查表)、促銷活動總結表、活動方案、活動照片、等相關資料填寫促銷活動績效評估表(附件7),對活動效果進行考評,必要時進行參會客戶的回訪。
6.附加說明
本標准由XX起草,並負責解釋和歸口管理
㈧ 多少人以上的集會需要提前申報
1000人以上的集會需提前申報。
大型群眾性活動,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面向社會公眾舉辦的每場次預計參加人數達到1000人以上的活動。
在我國,大型活動實行申報備案制,舉辦大型活動前,承辦單位(或具體執行單位)須向當地公安機關及消防部門申報;申報同意後,由承辦單位(或具體執行單位)向當地安監部門備案,同時由安監部門負責通報有關部門和單位。
1000人以上的活動是需要許可的,如體育賽事、文化演出、車展等。需要提供相應的材料,相關的資質以及安保方案,以及活動負責人、主辦方、場地方和承辦方的相關情況。審批後,警方會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安排安保力量,確保大型活動的進行,比如中超比賽、歌舞演出等。
此前,一些人數在1000人以下的活動是不需要審批的,如一些展覽展銷、打折促銷等活動。但從近日起,也要實行備案管理。像商場自發舉行的一些促銷活動,警方會約見主辦的負責人,簽訂責任書,還要派人進行風險評估,此外還需要有安全保障和安全措施。如果存在安全隱患,一樣不能舉辦。
㈨ 多少人會議需報備,哪條法律規定
一、各級政府召開的會議,國家並沒有統一的報備制度。
二、對於公開場合的集會,按《集會遊行示威法》的規定:
集會、遊行、示威,其負責人必須在舉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機關遞交書面申請。申請書中應當寫明集會、遊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標語、口號、人數、車輛數、使用音響設備的種類與數量、起止時間、地點(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線和負責人的姓名、職業、住址。
三、千人以上節慶活動,擅自舉辦將被追責。
1、大型活動主辦單位、承辦單位(或具體執行單位)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未經同意,不得舉辦大型活動。
2、各地都有規定,大型活動將實行申報備案制。凡擅自舉辦大型活動的,將追究有關單位責任;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重處罰,追究責任。
3、凡由各級政府利用固定場所舉行單場次參加人數在1000人以上的集會、節會、慶典、會展以及商場促銷等活動均為大型活動。大型活動安全管理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由主辦單位對安全工作負總責,承辦單位承擔具體安全責任。
4、大型活動實行申報備案制。舉辦大型活動前,承辦單位須向當地公安機關及消防部門申報;申報同意後,由承辦單位(或具體執行單位)向當地安監部門備案,同時由安監部門負責通報有關部門和單位。

(9)促銷活動備案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
1. 舉行集會、遊行、示威,必須依照本法規定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獲得許可。
下列活動不需申請:
國家舉行或者根據國家決定舉行的慶祝、紀念等活動;
國家機關、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依照法律、組織章程舉行的集會。
2. 舉行集會、遊行、示威,必須有負責人。
依照本法規定需要申請的集會、遊行、示威,其負責人必須在舉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機關遞交書面申請。申請書中應載明集會、遊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標語、口號、人數、車輛數、使用音響設備的種類數量、起止時間、地點(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線和負責人的姓名、職業、住址。
3. 申請舉行的集會、遊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許可: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3)煽動民族分裂的;
(4)有充分根據認定申請舉行的集會、遊行、示威將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
4. 集會、遊行、示威的負責人對主管機關不許可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決定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向同級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人民政府應當自接到申請復議書之日起三日內作出決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