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電子商務給企業帶來了哪些效益
電子商務是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電子商務是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國民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率,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重大舉措,對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普及,我國電子商務快速發展,應用初見成效,促進了國民經濟信息化的發展。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電子商務仍處在起步階段,還存在著應用范圍不廣、水平不高等問題,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環境急需完善。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提出的信息化發展戰略和十六屆三中全會關於加快發展電子商務的要求,經國務院同意,現就加快我國電子商務發展有關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電子商務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
(一)推進電子商務是貫徹科學發展觀的客觀要求,有利於促進我國產業結構調整,推動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提高國民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率,形成國民經濟發展的新動力,實現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加快電子商務發展是應對經濟全球化挑戰、把握發展主動權、提高國際競爭力的必然選擇,有利於提高我國在全球范圍內配置資源的能力,提升我國經濟的國際地位。
(三)推廣電子商務應用是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有效措施,將有力地促進商品和各種要素的流動,消除妨礙公平競爭的制約因素,降低交易成本,推動全國統一市場的形成與完善,更好地實現市場對資源的基礎性配置作用。
二、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四)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思想。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緊緊圍繞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綜合競爭力的中心任務,實行體制創新,著力營造電子商務發展的良好環境,積極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推廣電子商務應用,加速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進程,實施跨越式發展戰略,走中國特色的電子商務發展道路。
(五)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基本原則。
政府推動與企業主導相結合。完善管理體制,優化政策環境,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服務質量,充分發揮企業在開展電子商務應用中的主體作用,建立政府與企業的良性互動機制,促進電子商務與電子政務協調發展。
營造環境與推廣應用相結合。加強政策法規、信用服務、安全認證、標准規范、在線支付、現代物流等支撐體系建設,營造電子商務發展的良好環境,推廣電子商務在國民經濟各個領域的應用,以環境建設促進應用發展,以應用帶動環境建設。
網路經濟與實體經濟相結合。把電子商務作為網路經濟與實體經濟相結合的實現形式,以技術創新推動管理創新和體制創新,改造傳統業務流程,促進生產經營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
重點推進與協調發展相結合。圍繞電子商務發展的關鍵問題和關鍵環節,積極開展電子商務試點,推進國民經濟重點領域的電子商務應用,探索多層次、多模式的中國特色電子商務發展道路,促進各類電子商務應用的協調發展。
加快發展與加強管理相結合。抓住電子商務發展的戰略機遇,在大力推進電子商務應用的同時,建立有利於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的管理體制,加強網路環境下的市場監管,規范在線交易行為,保障信息安全,維護電子商務活動的正常秩序。
三、完善政策法規環境,規范電子商務發展
(六)加強統籌規劃和協調配合。加緊編制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明確電子商務發展的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建立健全相互協調、緊密配合的組織保障體系和工作機制。
(七)推動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建設。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抓緊研究電子交易、信用管理、安全認證、在線支付、稅收、市場准入、隱私權保護、信息資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問題,盡快提出制訂相關法律法規的意見;根據電子商務健康有序發展的要求,抓緊研究並及時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加快制訂在網上開展相關業務的管理辦法;推動網路仲裁、網路公證等法律服務與保障體系建設;打擊電子商務領域的非法經營以及危害國家安全、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違法犯罪活動,保障電子商務的正常秩序。
(八)研究制定鼓勵電子商務發展的財稅政策。有關部門應本著積極穩妥推進的原則,加快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稅費優惠政策,加強電子商務稅費管理;加大對電子商務基礎性和關鍵性領域研究開發的支持力度;採取積極措施,支持企業面向國際市場在線銷售和采購,鼓勵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政府采購要積極應用電子商務。
(九)完善電子商務投融資機制。建立健全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資機制,研究制定促進金融業與電子商務相關企業互相支持、協同發展的相關政策。加強政府投入對企業和社會投入的帶動作用,進一步強化企業在電子商務投資中的主體地位。
四、加快信用、認證、標准、支付和現代物流建設,形成有利於電子商務發展的支撐體系
(十)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加強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及部門間的協調與聯合,鼓勵企業積極參與,按照完善法規、特許經營、商業運作、專業服務的方向,建立科學、合理、權威、公正的信用服務機構;建立健全相關部門間信用信息資源的共享機制,建設在線信用信息服務平台,實現信用數據的動態採集、處理、交換;嚴格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機制,逐步形成既符合我國國情又與國際接軌的信用服務體系。
(十一)建立健全安全認證體系。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制訂電子商務安全認證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密鑰、證書、認證機構的管理,注重責任體系建設,發展和採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加密和認證技術;整合現有資源,完善安全認證基礎設施,建立布局合理的安全認證體系,實現行業、地方等安全認證機構的交叉認證,為社會提供可靠的電子商務安全認證服務。
(十二)建立並完善電子商務國家標准體系。提高標准化意識,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抓緊完善電子商務的國家標准體系;鼓勵以企業為主體,聯合高校和科研機構研究制訂電子商務關鍵技術標准和規范,參與國際標準的制訂和修正,積極推進電子商務標准化進程。
(十三)推進在線支付體系建設。加緊制訂在線支付業務規范和技術標准,研究風險防範措施,加強業務監督和風險控制;積極研究第三方支付服務的相關法規,引導商業銀行、中國銀聯等機構建設安全、快捷、方便的在線支付平台,大力推廣使用銀行卡、網上銀行等在線支付工具;進一步完善在線資金清算體系,推動在線支付業務規范化、標准化並與國際接軌。
(十四)發展現代物流體系。充分利用鐵道、交通、民航、郵政、倉儲、商業網點等現有物流資源,完善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廣泛採用先進的物流技術與裝備,優化業務流程,提升物流業信息化水平,提高現代物流基礎設施與裝備的使用效率和經濟效益;發揮電子商務與現代物流的整合優勢,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有效支撐電子商務的廣泛應用。
五、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大力推進電子商務應用
(十五)繼續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企業信息化是電子商務的基礎,要不斷提升企業信息化水平,促進業務流程和組織結構的重組與優化,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和高效應用,增強產、供、銷協同運作能力,提高企業的市場反應能力、科學決策水平和經濟效益。
(十六)重點推進骨幹企業電子商務應用。要充分發揮骨幹企業在采購、銷售等方面的帶動作用,以產業鏈為基礎,以供應鏈管理為重點,整合上下游關聯企業相關資源,實現企業間業務流程的融合和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推進企業間的電子商務,提高企業群體的市場反應能力和綜合競爭力。
(十七)推動行業電子商務應用。緊密結合行業特點,研究制訂行業電子商務規范,切實做好重點行業電子商務試點示範,推廣具有行業特點的電子商務經驗,探索行業電子商務發展模式;建立行業信息資源共享和交換機制,促進行業內有序競爭與合作,提高行業的信息化及電子商務應用水平。
(十八)支持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應用。提高中小企業對電子商務重要性的認識,扶持服務中小企業的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台建設,解決中小企業在投資、人才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促進中小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提高商務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推進中小企業信息化。
(十九)促進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應用。發展面向消費者的新型電子商務模式,創新服務內容,建立並完善企業、消費者在線交易的信用機制,擴大企業與消費者、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電子商務的應用規模。高度重視並積極推進移動電子商務的應用與發展。
六、提升電子商務技術和服務水平,推動相關產業發展
(二十)發展電子商務相關技術裝備和軟體。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適用的電子商務應用技術,鼓勵技術創新,加快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電子商務硬體和軟體產業化進程,提高電子商務平台軟體、應用軟體、終端設備等關鍵產品的自主開發能力和裝備能力。
(二十一)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加強網路化、系統化、社會化的服務體系建設,開展電子商務工程技術研究、成果轉化、咨詢服務、工程監理等服務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電子商務統計和評價體系,推動電子商務服務業健康發展。
七、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企業和公民的電子商務應用意識
(二十二)加大電子商務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種媒體,採用多種形式,加強電子商務的宣傳、知識普及和安全教育工作,強化守法、誠信、自律觀念的引導和宣傳教育,提高社會各界對發展電子商務重要性的認識,增強企業和公民對電子商務的應用意識、信息安全意識。
(二十三)加強電子商務的教育培訓和理論研究。高等院校要進一步完善電子商務相關學科建設,培養適應電子商務發展需要的各類專業技術人才和復合型人才,加強電子商務理論研究;改造和完善現有教育培訓機構,多渠道強化電子商務繼續教育和在職培訓,提高各行業不同層次人員的電子商務應用能力。
八、加強交流合作,參與國際競爭
(二十四)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參加有關電子商務的國際組織,參與國際電子商務重要規則、條約與示範法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密切跟蹤研究國際電子商務發展的動態和趨勢,加強技術合作,推動市場融合,不斷提高我國電子商務的整體水平。
(二十五)積極參與國際競爭。企業要強化國際競爭意識,積極應用電子商務開拓國際市場,提高國際競爭能力。有關部門要提高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發揮信息資源優勢,為企業走向國際市場提供及時准確的信息和優質的服務。
發展電子商務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速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進程、提高國民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率的戰略決策,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發展電子商務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密切協同配合,制定並不斷完善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推進我國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B. 電子商務法律法規論文
[論文關鍵詞]電子商務 法律制度 挑戰 應對策略
[論文摘要]本文立足於探討電子商務及其法律制度的含義,以及構建電子商務法律制度的基本架構。從不同角度比較了有關電子商務內涵的各種思想,確定廣義論為基本出發點;初步列舉了電子商務引發的合同法、隱私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刑法、程序法以及稅法等問題,並提出了應對策略。
隨著全球信息網路的建立和完善,網路的應用越來越廣泛。電子商務已經成為一股不可阻擋的潮流,發展它不僅關繫到國民經濟的發展,而且影響到社會公眾的生活,涉及到國家的政策、法律、信息技術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等一系列綜合性的問題。中國作為一個國際貿易大國,應當在發展全球性電子商務方面進行積極的准備,開展有關電子商務法律制度的研究並主動採取相應的對策。
一、電子商務的內涵及特點
(一)電子商務的內涵
一般認為,電子商務(ElectronicCommerce)是指買賣雙方基於計算機網路(主要指Intemet網路)按照一定的標准,採用相應的電子技術所進行的各類商貿活動。其主要功能包括網上的廣告、訂貨、付款、客戶服務和市場調查分析、財務核計及生產安排等多項利用interact開發的商業活動。它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電子商務僅指通過Intemet進行的商業活動;而廣義的電子商務則將利用包括Intemet、Intranet(企業內聯網)和Extranet(企業外聯網)等各種不同形式網路在內的一切計算機網路進行的所有商貿活動都歸屬於電子商務。
(二)電子商務的特點
電子商務與傳統商業方式相比具有如下特點:
1.精簡流通環節。電子商務不需要批發商、專賣店和商場,客戶通過網路直接從廠家定購產品。
2.節省購物時間,增加客戶選擇餘地。電子商務通過網路為各種消費者提供廣泛的選擇餘地,可以使客戶足不出戶便能購到滿意的商品。
3.加速資金流通。電子商務中的資金周轉無須在客戶、批發商、商場等之間進行,而直接通過網路在銀行內部賬戶上進行,大大加快了資金周轉速度,同時減少了商業糾紛。
4.增強客戶和廠商的交流。客戶通過網路說明自己的需求,定購自己喜歡的產品,廠商則可以很快地了解用戶需求,避免生產上的浪費。
5.刺激企業間的聯合和競爭。企業之間可以通過網路了解對手的產品性能與價格以及銷量等信息,從而促一進企業改造技術,提高產品競爭力。
二、電子商務給我國法律制度帶來的挑戰及應對策略
(一)電子商務對合同法提出的挑戰及對策電子商務的成長首當其沖會給作為商法基礎的合同法帶來嚴峻的考驗,涉及到電子合同的法律規定、電子簽名是否有效等問題。
1.交易雙方的識別與認證。這主要是針對B2B(電子商務的一種模式,BusinesstoBusiness的縮寫,即商業對商業,或企業間的電子商務模式)而言。電子合同與書面合同的一個很大不同是交易雙方不一定見面,而是通過互聯網來簽訂電子合同。通過互聯網訂立電子合同的最大難點就是交易雙方的身份確認問題。這個問題可以通過認證中心來解決,並且很多國家都已經實施了該項措施。由於認證中心所處的位置,要求它必須具有公正、權威、可信賴性,並且它所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必須得到法律的承認。我國應完善立法以促使電子簽名的使用及認證機構運作的標准化。
2.交易的合法與合同的生效。電子商務中許多交易是在互聯網上執行的,並不需要現實的實物交割。這就涉及到交易是否合法以及對這樣的交易監管的問題。另外電子合同的生效問題也與此有關,如果合同違法,那麼必然不受合同法保護。同時合同的生效還涉及到如何才算生效的問題。電子商務的交易要符合法律的要求,不能是採取非法手段牟利的商務行為。所以首先應使商家做到避免違法的行為發生。另外國家也應該加大對互聯網的監管力度,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防範於未然。在合同生效問題上,現在基本也達成了一致認可。電子承諾到達速度很快,投郵和到達幾乎同時,因此在生效時間上一般不會存在很大分歧。對於生效地點問題,因為數據電文的接受地點比較容易確定,所以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所制定的《電子商務示範法》中就是採取承諾到達地點作為生效地點。
3.電子簽名的有效性。我國雖在合同法中用「功能等同」原則對電子簽名的有效性予以承認,但是在證據法中卻沒有提及,存在著一定的法律漏洞問題。電子簽名採取什麼形式才算有效的問題,我們可以借鑒美國電子簽名法中的技術中立原則,即電子商務法對傳統的口令法、非對稱性公開密鑰加密法、智能卡法以及生物鑒別法等,都不可厚此薄彼,產生任何歧視性要求;同時還要給未來技術的發展留下法律空間,而不能停止於現狀。
4.電子合同的確認。電子合同雖具有方便、快捷、成本低等優點,但是也存在著一定的風險。網路安全只是一個相對的概念,無論多麼安全的加密或其他網路安全防範技術,理論上都有被攻破的可能。而且網路病毒或其他人為因素,都可能導致電子合同丟失,所以盡量採取書面合同的形式來對電子合同給以確認。
(二)電子商務的跨越式發展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帶來的新挑戰及對策
1.網上買賣雙方地位不對等。網上購物中,消費者不得不面對經營者根據自己的利益預先設定好的格式合同。合同的條款往往是經營者利用其優越的經濟地位制定的有利於自己而不利於消費者的霸王條款。這些條款通常包括諸如免責條款、失權條款、法院管轄條款等,其實質是將合同上的風險、費用的負擔等盡可能地轉移到消費者身上。消費者選擇同意後,如果交易後產生了糾紛,商家就會以此來對抗消費者的投訴,使消費者處於很不利的地位。
法律追求的是公平和正義,我們要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但不能認為所有的網上消費糾紛都應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在解釋格式條款時,應拋棄傳統的絕對化的解釋,要採取更加靈活的判斷標准。同時消費者在進行網路消費時,也應盡到一定的義務,否則就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經營者在提供格式合同時,應盡可能地將交易要素准確、適當地傳送給消費者。這種告知應充分考慮到大多數消費者的網路知識水平.使大多數消費者無須進行專業培訓就能讀懂或理解其內容。從而避免因誤解而產生消費糾紛。
2.消費者交易安全難以得到保障。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是通過電子支付方式完成交易的,這就要求消費者必須擁有電子賬戶。網上交易的安全性是消費者普遍關心的一個熱點問題。消費者往往希望能簡單快捷地完成交易,但又擔心自己的經濟利益因操作不當或黑客入侵而遭受損失。
因此,我們必須採取有效的措施發現交易系統隱患,防範黑客的侵入;要逐步建立健全以信息安全、網路安全為目標,加密技術、認證技術為核心,安全電子交易制度為基礎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電子商務安全保障體系;要建立一個專門的全國性的認證體系,權威、公正地開展電子商務認證工作,確認從事電子商務活動的企業身份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准確性。
3.網路欺詐和虛假廣告泛濫成災,消費者購物後退賠艱難。在電子商務中,消費者對產品的了解只能通過網上的宣傳和圖片,對嚴品的實際質量情況和產品本身可能存在的隱蔽瑕疵、產品的缺陷缺乏了解,使得消費者在網上訂購後,還要等待實際交貨時才能確認是否與所訂購的商品一致,容易導致實際交貨商品的質量、價格、數量與所訂購的商品不一致。出現此類問題消費者要向經營者退貨或索賠,首先需要商務網站提供經營者的詳細信息資料,但商務網站常常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提供經營者的詳細信息資料,消費者對此毫無辦法。對此,我們可以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建立事前預防和事後制裁相結合的防治體系,通過制定特殊的規則,嚴格禁止網路消費欺詐和虛假廣告,給消費者提供一個誠信的電子交易環境。
(三)電子商務對刑法帶來的挑戰及對策
在電子商務活動中,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是一對矛盾。雖然我們可以通過採取降低共享程度的方法來達到控制網路信息安全問題的目的,但這是因噎廢食,顯然是不可取的。因此,應主動構築包括刑事法律控制在內的面向網路環境的信息安全保障體系來控制網路信息安全問題。
刑法作為一種規范性的手段,它的運用具有滯後性的特點,即它通常是在某一危害社會的行為已經不為其它法律所調整或不足以調整的情形下,作為一種更為強制性的調整手段出現。由於刑法採用的是刑罰手段,所以對網路信息安全問題,尤其對計算機犯罪問題來說,刑法控制是最具強制性、最為嚴厲的手段,它在整個法律控制體系中起到一種保障和後盾的作用。當前電子商務的發展對刑事立法帶來一系列挑戰。
1.現有量刑幅度和刑罰種類的不足。應當對刑罰種類進行創新,即引入資格刑;也可以廣泛地適用財產刑和資格刑,即沒收與犯罪有關的一切物品、設備,剝奪犯罪人從事某種職業、某類活動的資格,作為一種附加刑,其期限的長短,可考慮比照現有資格刑中關於剝奪政治權利的規定來確定。例如禁止任何IsP(服務提供商)接納犯罪分子或者禁止犯罪分子從事與計算機系統有直接相關的職業等。
2.刑事管轄面臨的難題。網路無國界,使計算機犯罪分子輕易地就可以實施跨國界的犯罪。隨著互聯網的不斷發展,跨國犯罪在所有的計算機犯罪中所佔的比例越來越高,由此帶來了刑事管轄的難題。我國刑法在目前很難對境外從事針對我國的計算機網路犯罪產生效力,因此加強國際間司法管轄權的協調就顯得十分必要。
3.單位犯罪的處理問題。雖然對待單位犯罪是可以對危害行為的直接實施者、參與者以及主管人員等個人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是此種處理方式畢竟不是久遠之計,因而完善刑事立法,從立法上明確規定單位可以構成計算機犯罪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最佳選擇。 (四)電子商務對我國傳統稅收提出的新挑戰及對策
電子商務使企業經營活動打破地域、國界、時間、空間的限制,經營跨地區和跨國業務的公司數量劇增,原本無力開拓國際業務的中小企業也能通過網路進入國際市場。從這個意義上講,網路化加速了國際貿易全球化的進程。電子商務銷售額的迅速增加,也給我國的流轉稅稅源開辟了新的天地。但是,我們也必須看到,日益發展的電子商務也對我國傳統稅收提出了新的挑戰。
1.電子商務使納稅義務的確認模糊化。由於電子商務具有匿名性、難以追蹤性、全球性、管理非中心化的特點,且信息在互聯網上的傳遞可能經由許多國家』,在現有條件下甚至無法確認最終銷售商和顧客,因此給查明電子商務納稅人身份帶來困難。
2.電子商務使稅收管理復雜化。具體表現在:商業中介課稅點減少,增大了稅收流失的風險;無紙化電子商務對傳統稅收稽查方法提出了挑戰。
3.保護交易安全的計算機加密技術的開發,加大了稅務機關獲取信息的難度。由於計算機網路平台上的電子商務對於交易安全有特殊的要求,所以計算機加密技術得到不斷創新,廣泛應用到電子商務上,納稅人就可以用超級密碼和用戶雙重保護來隱藏有關信息,這使得稅務機關搜集資料變得更加困難,稅務審計工作也變得越來越復雜。
4.法律責任難以界定。電子商務運行模式,無論從交易時間、地點、方式等各個方面都不同於傳統貿易的人工處理運作模式。現行稅收征管方式的不適應將導致電子商務征稅法律責任上出現空白地帶,對電子商務的征、納稅方如何承擔法律責任將無從談起。從而勢必造成法律執行的失衡,最終影響稅收征管工作。由此可見,做好電子商務的稅收工作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緊迫的現實任務。
1.要規范和完善科學有效的稅收政策。目前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發展電子商務的同時,在有關稅收法律制定上必須把握整體協調性和前瞻性,借鑒發達國家的有益做法,確定電子商務稅收的基本政策理念。
2.要堅持稅收中立性政策。稅收應具有中立性,對任何一種商務形式都不存在優劣之分。對類似的經濟收入在稅收上應當平等對待,而不應當考慮這項所得是通過網路交易還是通過傳統交易取得的。
3.要堅持適當的稅收優惠政策。電子商務在我國尚處於萌芽期,應當採取鼓勵的政策來扶持這一新興事物。對此類企業我國應該比照高新技術企業給以適當的稅收優惠,以促使更多的企業上網交易,開辟新的稅源。
4.要堅持國際稅收協調與合作政策。電子商務的發展,進一步加快了世界經濟全球化、一體化的進程,國際社會應為此進行更廣泛的稅收協調,以消除因各自稅收管轄權的行使而形成的國際貿易和資本流動的障礙。此外,加強國際稅收協調與合作,還能有效地減少避稅的可能性。
綜上所述,我們建立相應的征管體系是必要而迫切的,但我們更應該理性地認識到,這種制度的建立絕不能因為「征稅」而「征管」。我們在建立必要的體制以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同時,一定要在原則和策略上扶持和鼓勵國內電子商務的發展,達到稅收征管中政府和納稅方利益的最優平衡
(五)電子商務對程序法的挑戰及對策
電子商務是通過網際網路或專有網路系統進行不受時間、空間和地域限制的業務往來,並利用電子貨幣進行支付的交易方式。那麼如何確立發生糾紛的管轄權;如何確立電子合同簽訂生效的時間地點;數據電文極易修改且不留痕跡,如何確認電子合同的原件;數據電文的承認、可接受性和是否可以作為證據等。我國現有法律除了新頒布的《合同法》承認電子合同合法有效外,對上述大多數法律問題未做出規定。在電子商務中,賣方可以在網上設立電子商城銷售貨物,買方可以通過手機、電視、電腦等終端上網,在設於網際網路上的電子商城購物。電子商務的發展對現行程序法提出了許多挑戰。
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當事人所在的地點對糾紛解決來說往往變得不太重要,解決國際電子商務糾紛,應當朝著制定統一的國際民事訴訟程序和統一實體規范的方向發展,這樣才能真正解決全球電子商務所產生的糾紛。
(六)電子商務環境下侵犯隱私權的手段不斷創新,越來越隱蔽
隨著電子商務的應用和普及,有些商家在利益驅使下在網路應用者不知情或不情願的情況下採取各種技術手段取得和利用其信息,侵犯了上網者的隱私權。在這種環境下,侵犯隱私權的手段不斷創新,而且越來越隱蔽。因此,我國必須通過專門立法、鼓勵行業自律與教育網路使用者的方式,建立個人數據的法律保護制度。網路隱私數據如何得到安全保障,這是任何發展電子商務的國家都面臨的問題。信息時代保護網路隱私權的原則應當是力求平衡——既要保證隱私權不受侵犯,又不能使保護隱私成為信息自由流通從而發揮其經濟價值的障礙。當前,以電子商務為代表的網路經濟不僅在中國還處於萌芽期,就世界范圍而言,也處在由幼稚向成熟發展的探索期,這樣一個相對理性的調整時期,正是立法工作可以謹慎而積極開展的時機。因此,法律的完善就成了網路經濟調整的重要一環。
由於互聯網本身沒有國界,因此有關網路各種規范的法律在管轄權、國際司法協作等方面必然遇到國際協調問題。美國和歐盟在隱私權保護上的分歧,已危及到美國企業是否能夠進入歐盟電子商務領域活動。從歐盟與美國關於網路與電子商務中隱私權的矛盾我們可以看出,保護網路與電子商務中的隱私權需要國際協調,即一方面需要讓我國的法律給我國用戶及外國用戶以完善的隱私權保護,另一方面,我們也需要其他國家的法律與機構來保護我國用戶的隱私權。此外,我們還可以看到,美國作為網路的倡導者與控制者,之所以在保護隱私權上並不十分積極,就是因為他可以通過這種方式來掌握其他國家用戶的隱私與秘密,以達到控制其他國家企業的目的。所以這就要求我們一方面盡快完善我國的隱私權保護體系;另一方面與一些相應國家進行協調,提出對我國用戶網上隱私權保護的要求與標准。以盡快完善我國市場經濟的法制環境,為我國加入wto後的順利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C. 電子商務給社會帶來哪些效益
電子商務是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電子商務是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國民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率,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重大舉措,對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普及,我國電子商務快速發展,應用初見成效,促進了國民經濟信息化的發展。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電子商務仍處在起步階段,還存在著應用范圍不廣、水平不高等問題,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環境急需完善。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提出的信息化發展戰略和十六屆三中全會關於加快發展電子商務的要求,經國務院同意,現就加快我國電子商務發展有關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電子商務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
(一)推進電子商務是貫徹科學發展觀的客觀要求,有利於促進我國產業結構調整,推動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提高國民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率,形成國民經濟發展的新動力,實現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加快電子商務發展是應對經濟全球化挑戰、把握發展主動權、提高國際競爭力的必然選擇,有利於提高我國在全球范圍內配置資源的能力,提升我國經濟的國際地位。
(三)推廣電子商務應用是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有效措施,將有力地促進商品和各種要素的流動,消除妨礙公平競爭的制約因素,降低交易成本,推動全國統一市場的形成與完善,更好地實現市場對資源的基礎性配置作用。
二、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四)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思想。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緊緊圍繞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綜合競爭力的中心任務,實行體制創新,著力營造電子商務發展的良好環境,積極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推廣電子商務應用,加速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進程,實施跨越式發展戰略,走中國特色的電子商務發展道路。
(五)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基本原則。
政府推動與企業主導相結合。完善管理體制,優化政策環境,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服務質量,充分發揮企業在開展電子商務應用中的主體作用,建立政府與企業的良性互動機制,促進電子商務與電子政務協調發展。
營造環境與推廣應用相結合。加強政策法規、信用服務、安全認證、標准規范、在線支付、現代物流等支撐體系建設,營造電子商務發展的良好環境,推廣電子商務在國民經濟各個領域的應用,以環境建設促進應用發展,以應用帶動環境建設。
網路經濟與實體經濟相結合。把電子商務作為網路經濟與實體經濟相結合的實現形式,以技術創新推動管理創新和體制創新,改造傳統業務流程,促進生產經營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
重點推進與協調發展相結合。圍繞電子商務發展的關鍵問題和關鍵環節,積極開展電子商務試點,推進國民經濟重點領域的電子商務應用,探索多層次、多模式的中國特色電子商務發展道路,促進各類電子商務應用的協調發展。
加快發展與加強管理相結合。抓住電子商務發展的戰略機遇,在大力推進電子商務應用的同時,建立有利於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的管理體制,加強網路環境下的市場監管,規范在線交易行為,保障信息安全,維護電子商務活動的正常秩序。
三、完善政策法規環境,規范電子商務發展
(六)加強統籌規劃和協調配合。加緊編制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明確電子商務發展的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建立健全相互協調、緊密配合的組織保障體系和工作機制。
(七)推動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建設。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抓緊研究電子交易、信用管理、安全認證、在線支付、稅收、市場准入、隱私權保護、信息資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問題,盡快提出制訂相關法律法規的意見;根據電子商務健康有序發展的要求,抓緊研究並及時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加快制訂在網上開展相關業務的管理辦法;推動網路仲裁、網路公證等法律服務與保障體系建設;打擊電子商務領域的非法經營以及危害國家安全、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違法犯罪活動,保障電子商務的正常秩序。
(八)研究制定鼓勵電子商務發展的財稅政策。有關部門應本著積極穩妥推進的原則,加快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稅費優惠政策,加強電子商務稅費管理;加大對電子商務基礎性和關鍵性領域研究開發的支持力度;採取積極措施,支持企業面向國際市場在線銷售和采購,鼓勵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政府采購要積極應用電子商務。
(九)完善電子商務投融資機制。建立健全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資機制,研究制定促進金融業與電子商務相關企業互相支持、協同發展的相關政策。加強政府投入對企業和社會投入的帶動作用,進一步強化企業在電子商務投資中的主體地位。
四、加快信用、認證、標准、支付和現代物流建設,形成有利於電子商務發展的支撐體系
(十)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加強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及部門間的協調與聯合,鼓勵企業積極參與,按照完善法規、特許經營、商業運作、專業服務的方向,建立科學、合理、權威、公正的信用服務機構;建立健全相關部門間信用信息資源的共享機制,建設在線信用信息服務平台,實現信用數據的動態採集、處理、交換;嚴格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機制,逐步形成既符合我國國情又與國際接軌的信用服務體系。
(十一)建立健全安全認證體系。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制訂電子商務安全認證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密鑰、證書、認證機構的管理,注重責任體系建設,發展和採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加密和認證技術;整合現有資源,完善安全認證基礎設施,建立布局合理的安全認證體系,實現行業、地方等安全認證機構的交叉認證,為社會提供可靠的電子商務安全認證服務。
(十二)建立並完善電子商務國家標准體系。提高標准化意識,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抓緊完善電子商務的國家標准體系;鼓勵以企業為主體,聯合高校和科研機構研究制訂電子商務關鍵技術標准和規范,參與國際標準的制訂和修正,積極推進電子商務標准化進程。
(十三)推進在線支付體系建設。加緊制訂在線支付業務規范和技術標准,研究風險防範措施,加強業務監督和風險控制;積極研究第三方支付服務的相關法規,引導商業銀行、中國銀聯等機構建設安全、快捷、方便的在線支付平台,大力推廣使用銀行卡、網上銀行等在線支付工具;進一步完善在線資金清算體系,推動在線支付業務規范化、標准化並與國際接軌。
(十四)發展現代物流體系。充分利用鐵道、交通、民航、郵政、倉儲、商業網點等現有物流資源,完善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廣泛採用先進的物流技術與裝備,優化業務流程,提升物流業信息化水平,提高現代物流基礎設施與裝備的使用效率和經濟效益;發揮電子商務與現代物流的整合優勢,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有效支撐電子商務的廣泛應用。
五、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大力推進電子商務應用
(十五)繼續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企業信息化是電子商務的基礎,要不斷提升企業信息化水平,促進業務流程和組織結構的重組與優化,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和高效應用,增強產、供、銷協同運作能力,提高企業的市場反應能力、科學決策水平和經濟效益。
(十六)重點推進骨幹企業電子商務應用。要充分發揮骨幹企業在采購、銷售等方面的帶動作用,以產業鏈為基礎,以供應鏈管理為重點,整合上下游關聯企業相關資源,實現企業間業務流程的融合和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推進企業間的電子商務,提高企業群體的市場反應能力和綜合競爭力。
(十七)推動行業電子商務應用。緊密結合行業特點,研究制訂行業電子商務規范,切實做好重點行業電子商務試點示範,推廣具有行業特點的電子商務經驗,探索行業電子商務發展模式;建立行業信息資源共享和交換機制,促進行業內有序競爭與合作,提高行業的信息化及電子商務應用水平。
(十八)支持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應用。提高中小企業對電子商務重要性的認識,扶持服務中小企業的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台建設,解決中小企業在投資、人才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促進中小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提高商務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推進中小企業信息化。
(十九)促進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應用。發展面向消費者的新型電子商務模式,創新服務內容,建立並完善企業、消費者在線交易的信用機制,擴大企業與消費者、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電子商務的應用規模。高度重視並積極推進移動電子商務的應用與發展。
六、提升電子商務技術和服務水平,推動相關產業發展
(二十)發展電子商務相關技術裝備和軟體。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適用的電子商務應用技術,鼓勵技術創新,加快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電子商務硬體和軟體產業化進程,提高電子商務平台軟體、應用軟體、終端設備等關鍵產品的自主開發能力和裝備能力。
(二十一)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加強網路化、系統化、社會化的服務體系建設,開展電子商務工程技術研究、成果轉化、咨詢服務、工程監理等服務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電子商務統計和評價體系,推動電子商務服務業健康發展。
七、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企業和公民的電子商務應用意識
(二十二)加大電子商務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種媒體,採用多種形式,加強電子商務的宣傳、知識普及和安全教育工作,強化守法、誠信、自律觀念的引導和宣傳教育,提高社會各界對發展電子商務重要性的認識,增強企業和公民對電子商務的應用意識、信息安全意識。
(二十三)加強電子商務的教育培訓和理論研究。高等院校要進一步完善電子商務相關學科建設,培養適應電子商務發展需要的各類專業技術人才和復合型人才,加強電子商務理論研究;改造和完善現有教育培訓機構,多渠道強化電子商務繼續教育和在職培訓,提高各行業不同層次人員的電子商務應用能力。
八、加強交流合作,參與國際競爭
(二十四)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參加有關電子商務的國際組織,參與國際電子商務重要規則、條約與示範法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密切跟蹤研究國際電子商務發展的動態和趨勢,加強技術合作,推動市場融合,不斷提高我國電子商務的整體水平。
(二十五)積極參與國際競爭。企業要強化國際競爭意識,積極應用電子商務開拓國際市場,提高國際競爭能力。有關部門要提高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發揮信息資源優勢,為企業走向國際市場提供及時准確的信息和優質的服務。
發展電子商務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速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進程、提高國民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率的戰略決策,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發展電子商務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密切協同配合,制定並不斷完善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推進我國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D. 企業法律顧問在電子商務行業的服務內容及意義有哪些
企業法律顧問也稱企業律師,是企業聘用的企業法律專業管理人員,主要從事企業法律咨詢、法律顧問、合同審核及簽訂、企業的訴訟和非訴訟等法律事務工作。根據國務院2014年8月12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取消了企業法律顧問的職業資格的考試制度。現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仍然有效並可聘為企業法律顧問。專職法律顧問又分為通過國家人事部的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在企業中專職從事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的企業法律顧問(具有律師資格可被聘為助理企業法律顧問)和通過司法考試的執業律師接受企業聘用成為勞務性的律師顧問。律師事務所和企業都是經濟組織,一個自然人不能對一份法律工作簽訂兩個勞動合同。所以專職企業法律顧問不得從事除受聘公司以外的其他法律服務業務。企業法律顧問的主要服務內容
(一)日常法律事務
1、企業常見法律問題的咨詢和建議;
2、企業員工個人涉及法律問題的咨詢和建議;
3、參與起草、修訂企業合同管理制度,規范合同的管理與使用;
4、參與合同談判,制定談判策略與方案,起草和審定商務合同;
5、參與起草、修訂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 規范員工的招聘、培訓、福利等勞動人事管理;
6、參與起草、修訂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杜絕財務管理的漏洞;
7、參與起草、修訂企業倉儲、物流管理制度,壓縮企業運營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8、為企業起草其他規章制度、條例或法律性文書,以起到增強企業本身素質、使經營活動符合法律要求、內部管理納入法制軌道的作用;
9、為企業起草、審查經濟合同、勞動用工合同,預防合同糾紛的發生;
10、對企業管理層進行法律輔導,增強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
11、對企業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提高員工的法制意識 , 保障企業規章制度得到貫徹執行; 12、對新注冊企業工商登記資料、企業章程等法律文件進行起草、審核;
13、對企業的商標注冊、專利申請等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法律文件進行審核企業常見法律問題,為相關法律事務提供律師建議;
14、對涉及企業工商管理和稅收法規等法律事務提供指導;
15、對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法律意見,重大項目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16、列席企業董事會,對董事會議議題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分析論證;
17、對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包括董事會結構、股東會結構、監事會結構)的合法性提供律師建議。
(二)重大經營活動法律顧問事務
1、參與企業的合並與分立活動,對其法律可行性和操作性進行論證,具體的法律文件的起草、審訂,參與整個活動的談判和監督執行;
2、參與企業招標投標活動,參加項目談判,對招標投標活動出具法律意見書以及製作項目標書;
3、參與企業的股份制改造或資產重組 , 出具法律意見書和起草、審核相關法律文件;
4、參與企業收購與反收購,配合企業進行法律論證分析,起草審核相關法律文件並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5、參與投資項目的選擇、談判,設計投資方案,協助尋找投資機會和投資夥伴;
6、參與融資租賃、資產轉讓等其他重要經濟活動,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三)其他法律顧問事務
1、業務企業的資信調查;
2、涉外投資所在國有關法律;
3、境外法律糾紛全案策劃 與研究等。
上述是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概括性的服務范圍,具體可能因不同的企業的性質和不同的行業的需求,律師可以制定個性化的服務方式。
市場經濟體是法制經濟。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和市場競爭的加劇,企業所面臨的法律風險和需要處理的法律事務將急劇增加,如何防範和化解法律風險、避免「法律陷阱」,已成為所有企業在經營管理中面臨的重大課題。
目前,在企業里,相對於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的重大問題,如發展戰略、資本經營、產品開發、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等而言,都需要企業法律顧問在上述領域進行法律方面的咨詢、策劃、運作、把關、以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為企業的順利發展保駕護航。特別在公司的企業兼並、資本擴張、股權重組、證券發行、企業上市等資本運作和對外貿易、知識產權以及企業危機處理、突發事件應急措施等高風險領域中,企業法律顧問更是具有關鍵的地位。因此企業法律顧問的工作,關繫到企業的興衰成敗。
企業法律顧問在企業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代替的。特別是加入世貿組織和我國市場經濟法治化的不斷深化,對中國企業的法制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毫無疑問,在市場經濟法制化不斷深入發展的時代,誰掌握了並有效地運用法律武器,誰就會立於不敗之地。企業要生存和發展,要在與國內外企業的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就需要具備與競爭夥伴相當甚至更強的法律力量,就要依靠企業法律顧問這根「金拐杖」為我們的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E. 如何構建中國的電子商務法律體系
電子商務法律體系構建
一、電子商務參與各方的法律關系
電子商務是在一個虛擬空間上進行交易的。在電子商務的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之間,買賣雙方與銀行之間,買賣雙方、銀行與認證機構之間都將彼此發生業務聯系,從而產生相應的法律關系。
買賣雙方之間的法律關系實質上表現為雙方當事人的權力和義務。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賣方的義務就是買方的權力,反之亦然。在電子商務條件下,賣方在應當承擔三項義務:按照合同的規定提交標的物及單據;對標的物的權利承擔擔保義務和對標的物的質量承擔擔保義務。買方同樣應當承擔三項義務:按照電子商務交易規定方式支付價款的義務;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接受標的物的義務和對標的物驗收的義務。
在電子商務中,銀行也變為虛擬銀行。電子商務交易客戶與虛擬銀行的關系變得十分密切。大多數交易要通過虛擬銀行的電子資金劃撥來完成的。虛擬銀行同時扮演發送銀行和接收銀行的角色。在實踐中,電子資金劃撥中常常出現因過失或欺詐而致使資金劃撥失誤或遲延的現象。如系過失,自然適用於過錯歸責原則。如系欺詐所致,且虛擬銀行安全程序在電子商務上是合理可靠的,則名義發送人需對支付命令承擔責任。
認證機構(CA)扮演著一個買賣雙方簽約、履約的監督管理的角色,買賣雙方有義務接受認證中心的監督管理。在整個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包括電子支付過程中,認證機構都有著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在電子商務交易的撮合過程中,認證機構是提供身份驗證的第三方機構,它不僅要對進行電子商務交易的買賣雙方負責,還要對整個電子商務的交易秩序負責。
二、電子商務交易合同的法律問題
合同,亦稱契約。根據我國新《合同法》第二條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債權債務關系的協議。"合同反映了雙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為。現階段,合同已經成為保障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重要手段。
傳統的合同形式主要有兩種,口頭形式和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是指當事人採用口頭或電話等直接表達的方式達成的協議。而書面形式是指當事人採用非直接表達方式即文字方式來表達協議的內容。在電子商務中,合同的意義和作用沒有發生改變,但其形式卻發生了極大的變化:
(一)訂立合同的雙方或多方大多是互不見面的。所有的買方和賣方都在虛擬市場上運作的,其信用依靠密碼的辨認或認證機構的認證。
(二)傳統合同的口頭形式在貿易上常常表現為店堂交易,並將商家所開具的發票作為合同的依據。而在電子商務中標的額較小、關系簡單的交易沒有具體的合同形式,表現為直接通過網路訂購、付款,例如利用網路直接購買軟體。但這種形式沒有發票,電子發票目前還只是理論上的設想。
(三)表示合同生效的傳統簽字蓋章方式被數字簽名所代替。
(四) 傳統合同的生效地點一般為合同成立的地點,而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的合,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電子商務合同形式的變化,對於世界各國都帶來了一系列法律新問題。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的貿易形式,與現存的合同法發生矛盾是非常容易理解的事情。但對於法律法規來說,就有一個怎樣修改並發展現存合同法,以適應新的貿易形式的問題。
三、電子支付中的法律問題
電子支付中的信息安全與一般情況下所說的信息安全有一定的區別。它除了具有一般信息的含義外,還具有金融業和商業信息的特徵。更多的、更重要的方面還在於它的進一步發展,必然涉及國民經濟建設中資金的調撥,涉及國家經濟命脈的重要內容。所以,必須高度重視電子支付中的信息安全問題。
在電子支付中存在著若干種支付方式,每一種方式都有其自身的特點,且有時兩種支付方式之間不能做到互相兼容,這樣,當電子交易中的當事人採用不同的支付方式且這些支付方式又互不兼容時,雙方就不可能通過電子支付的手段來完成款項支付,從而也就不能實現網際網路上的交易。因此,從推動電子商務的角度出發,有必要努力將各種不同的支付方式統一起來,將各種不同的支付方式融會貫通、取長補短,結合而形成為一種較為完美的支付方式。
F. 電子商務對法律制度的影響
(一)電子商務對合同法提出的挑戰及對策電子商務的成長首當其沖會給作為商法基礎的合同法帶來嚴峻的考驗,涉及到電子合同的法律規定、電子簽名是否有效等問題。
1.交易雙方的識別與認證。這主要是針對B2B(電子商務的一種模式,BusinesstoBusiness的縮寫,即商業對商業,或企業間的電子商務模式)而言。電子合同與書面合同的一個很大不同是交易雙方不一定見面,而是通過互聯網來簽訂電子合同。通過互聯網訂立電子合同的最大難點就是交易雙方的身份確認問題。這個問題可以通過認證中心來解決,並且很多國家都已經實施了該項措施。由於認證中心所處的位置,要求它必須具有公正、權威、可信賴性,並且它所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必須得到法律的承認。我國應完善立法以促使電子簽名的使用及認證機構運作的標准化。
2.交易的合法與合同的生效。電子商務中許多交易是在互聯網上執行的,並不需要現實的實物交割。這就涉及到交易是否合法以及對這樣的交易監管的問題。另外電子合同的生效問題也與此有關,如果合同違法,那麼必然不受合同法保護。同時合同的生效還涉及到如何才算生效的問題。電子商務的交易要符合法律的要求,不能是採取非法手段牟利的商務行為。所以首先應使商家做到避免違法的行為發生。另外國家也應該加大對互聯網的監管力度,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防範於未然。在合同生效問題上,現在基本也達成了一致認可。電子承諾到達速度很快,投郵和到達幾乎同時,因此在生效時間上一般不會存在很大分歧。對於生效地點問題,因為數據電文的接受地點比較容易確定,所以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所制定的《電子商務示範法》中就是採取承諾到達地點作為生效地點。
3.電子簽名的有效性。我國雖在合同法中用「功能等同」原則對電子簽名的有效性予以承認,但是在證據法中卻沒有提及,存在著一定的法律漏洞問題。電子簽名採取什麼形式才算有效的問題,我們可以借鑒美國電子簽名法中的技術中立原則,即電子商務法對傳統的口令法、非對稱性公開密鑰加密法、智能卡法以及生物鑒別法等,都不可厚此薄彼,產生任何歧視性要求;同時還要給未來技術的發展留下法律空間,而不能停止於現狀。
4.電子合同的確認。電子合同雖具有方便、快捷、成本低等優點,但是也存在著一定的風險。網路安全只是一個相對的概念,無論多麼安全的加密或其他網路安全防範技術,理論上都有被攻破的可能。而且網路病毒或其他人為因素,都可能導致電子合同丟失,所以盡量採取書面合同的形式來對電子合同給以確認。
(二)電子商務的跨越式發展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帶來的新挑戰及對策
1.網上買賣雙方地位不對等。網上購物中,消費者不得不面對經營者根據自己的利益預先設定好的格式合同。合同的條款往往是經營者利用其優越的經濟地位制定的有利於自己而不利於消費者的霸王條款。這些條款通常包括諸如免責條款、失權條款、法院管轄條款等,其實質是將合同上的風險、費用的負擔等盡可能地轉移到消費者身上。消費者選擇同意後,如果交易後產生了糾紛,商家就會以此來對抗消費者的投訴,使消費者處於很不利的地位。
2.消費者交易安全難以得到保障。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是通過電子支付方式完成交易的,這就要求消費者必須擁有電子賬戶。網上交易的安全性是消費者普遍關心的一個熱點問題。消費者往往希望能簡單快捷地完成交易,但又擔心自己的經濟利益因操作不當或黑客入侵而遭受損失。因此,我們必須採取有效的措施發現交易系統隱患,防範黑客的侵入;要逐步建立健全以信息安全、網路安全為目標,加密技術、認證技術為核心,安全電子交易制度為基礎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電子商務安全保障體系;要建立一個專門的全國性的認證體系,權威、公正地開展電子商務認證工作,確認從事電子商務活動的企業身份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准確性。
3.網路欺詐和虛假廣告泛濫成災,消費者購物後退賠艱難。在電子商務中,消費者對產品的了解只能通過網上的宣傳和圖片,對嚴品的實際質量情況和產品本身可能存在的隱蔽瑕疵、產品的缺陷缺乏了解,使得消費者在網上訂購後,還要等待實際交貨時才能確認是否與所訂購的商品一致,容易導致實際交貨商品的質量、價格、數量與所訂購的商品不一致。出現此類問題消費者要向經營者退貨或索賠,首先需要商務網站提供經營者的詳細信息資料,但商務網站常常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提供經營者的詳細信息資料,消費者對此毫無辦法。對此,我們可以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建立事前預防和事後制裁相結合的防治體系,通過制定特殊的規則,嚴格禁止網路消費欺詐和虛假廣告,給消費者提供一個誠信的電子交易環境。
(三)電子商務對刑法帶來的挑戰及對策
在電子商務活動中,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是一對矛盾。雖然我們可以通過採取降低共享程度的方法來達到控制網路信息安全問題的目的,但這是因噎廢食,顯然是不可取的。因此,應主動構築包括刑事法律控制在內的面向網路環境的信息安全保障體系來控制網路信息安全問題。
刑法作為一種規范性的手段,它的運用具有滯後性的特點,即它通常是在某一危害社會的行為已經不為其它法律所調整或不足以調整的情形下,作為一種更為強制性的調整手段出現。由於刑法採用的是刑罰手段,所以對網路信息安全問題,尤其對計算機犯罪問題來說,刑法控制是最具強制性、最為嚴厲的手段,它在整個法律控制體系中起到一種保障和後盾的作用。當前電子商務的發展對刑事立法帶來一系列挑戰。
1.現有量刑幅度和刑罰種類的不足。應當對刑罰種類進行創新,即引入資格刑;也可以廣泛地適用財產刑和資格刑,即沒收與犯罪有關的一切物品、設備,剝奪犯罪人從事某種職業、某類活動的資格,作為一種附加刑,其期限的長短,可考慮比照現有資格刑中關於剝奪政治權利的規定來確定。例如禁止任何IsP(服務提供商)接納犯罪分子或者禁止犯罪分子從事與計算機系統有直接相關的職業等。
2.刑事管轄面臨的難題。網路無國界,使計算機犯罪分子輕易地就可以實施跨國界的犯罪。隨著互聯網的不斷發展,跨國犯罪在所有的計算機犯罪中所佔的比例越來越高,由此帶來了刑事管轄的難題。我國刑法在目前很難對境外從事針對我國的計算機網路犯罪產生效力,因此加強國際間司法管轄權的協調就顯得十分必要。
3.單位犯罪的處理問題。雖然對待單位犯罪是可以對危害行為的直接實施者、參與者以及主管人員等個人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是此種處理方式畢竟不是久遠之計,因而完善刑事立法,從立法上明確規定單位可以構成計算機犯罪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最佳選擇。
(四)電子商務對程序法的挑戰及對策
電子商務是通過網際網路或專有網路系統進行不受時間、空間和地域限制的業務往來,並利用電子貨幣進行支付的交易方式。那麼如何確立發生糾紛的管轄權;如何確立電子合同簽訂生效的時間地點;數據電文極易修改且不留痕跡,如何確認電子合同的原件;數據電文的承認、可接受性和是否可以作為證據等。我國現有法律除了新頒布的《合同法》承認電子合同合法有效外,對上述大多數法律問題未做出規定。在電子商務中,賣方可以在網上設立電子商城銷售貨物,買方可以通過手機、電視、電腦等終端上網,在設於網際網路上的電子商城購物。電子商務的發展對現行程序法提出了許多挑戰。
由於互聯網本身沒有國界,因此有關網路各種規范的法律在管轄權、國際司法協作等方面必然遇到國際協調問題。美國和歐盟在隱私權保護上的分歧,已危及到美國企業是否能夠進入歐盟電子商務領域活動。從歐盟與美國關於網路與電子商務中隱私權的矛盾我們可以看出,保護網路與電子商務中的隱私權需要國際協調,即一方面需要讓我國的法律給我國用戶及外國用戶以完善的隱私權保護,另一方面,我們也需要其他國家的法律與機構來保護我國用戶的隱私權。此外,我們還可以看到,美國作為網路的倡導者與控制者,之所以在保護隱私權上並不十分積極,就是因為他可以通過這種方式來掌握其他國家用戶的隱私與秘密,以達到控制其他國家企業的目的。所以這就要求我們一方面盡快完善我國的隱私權保護體系;另一方面與一些相應國家進行協調,提出對我國用戶網上隱私權保護的要求與標准。以盡快完善我國市場經濟的法制環境,為我國加入wto後的順利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G. 淺談電子商務在我國現實生活中的重要性
電子商務是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電子商務是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電子商務是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國民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率,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重大舉措,對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普及,我國電子商務快速發展,應用初見成效,促進了國民經濟信息化的發展。
一、充分認識電子商務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
(一)推進電子商務是貫徹科學發展觀的客觀要求,有利於促進我國產業結構調整,推動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提高國民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率,形成國民經濟發展的新動力,實現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加快電子商務發展是應對經濟全球化挑戰、把握發展主動權、提高國際競爭力的必然選擇,有利於提高我國在全球范圍內配置資源的能力,提升我國經濟的國際地位。
(三)推廣電子商務應用是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有效措施,將有力地促進商品和各種要素的流動,消除妨礙公平競爭的制約因素,降低交易成本,推動全國統一市場的形成與完善,更好地實現市場對資源的基礎性配置作用。
二、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四)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思想。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緊緊圍繞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綜合競爭力的中心任務,實行體制創新,著力營造電子商務發展的良好環境,積極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推廣電子商務應用,加速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進程,實施跨越式發展戰略,走中國特色的電子商務發展道路。
(五)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基本原則。
政府推動與企業主導相結合。完善管理體制,優化政策環境,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服務質量,充分發揮企業在開展電子商務應用中的主體作用,建立政府與企業的良性互動機制,促進電子商務與電子政務協調發展。
營造環境與推廣應用相結合。加強政策法規、信用服務、安全認證、標准規范、在線支付、現代物流等支撐體系建設,營造電子商務發展的良好環境,推廣電子商務在國民經濟各個領域的應用,以環境建設促進應用發展,以應用帶動環境建設。
網路經濟與實體經濟相結合。把電子商務作為網路經濟與實體經濟相結合的實現形式,以技術創新推動管理創新和體制創新,改造傳統業務流程,促進生產經營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
重點推進與協調發展相結合。圍繞電子商務發展的關鍵問題和關鍵環節,積極開展電子商務試點,推進國民經濟重點領域的電子商務應用,探索多層次、多模式的中國特色電子商務發展道路,促進各類電子商務應用的協調發展。
加快發展與加強管理相結合。抓住電子商務發展的戰略機遇,在大力推進電子商務應用的同時,建立有利於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的管理體制,加強網路環境下的市場監管,規范在線交易行為,保障信息安全,維護電子商務活動的正常秩序。
三、完善政策法規環境,規范電子商務發展
(六)加強統籌規劃和協調配合。加緊編制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明確電子商務發展的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建立健全相互協調、緊密配合的組織保障體系和工作機制。
(七)推動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建設。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抓緊研究電子交易、信用管理、安全認證、在線支付、稅收、市場准入、隱私權保護、信息資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問題,盡快提出制定相關法律法規的意見;根據電子商務健康有序發展的要求,抓緊研究並及時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加快制訂在網上開展相關業務的管理辦法;推動網路仲裁、網路公證等法律服務與保障體系建設;打擊電子商務領域的非法經營以及危害國家安全、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違法犯罪活動,保障電子商務的正常秩序。
(八)研究制定鼓勵電子商務發展的財稅政策。有關部門應本著積極穩妥推進的原則,加快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稅費優惠政策,加強電子商務稅費管理;加大對電子商務基礎性和關鍵性領域研究開發的支持力度;採取積極措施,支持企業面向國際市場在線銷售和采購,鼓勵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政府采購要積極應用電子商務。
(九)完善電子商務投融資機制。建立健全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資機制,研究制定促進金融業與電子商務相關企業互相支持、協同發展的相關政策。加強政府投入對企業和社會投入的帶動作用,進一步強化企業在電子商務投資中的主體地位。
四、加快信用、認證、標准、支付和現代物流建設,形成有利於電子商務發展的支撐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