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電子商務在現代社會的趨勢!求詳細講解!
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趨勢
1 電子商務將與企業信息化逐步融合
對於電子商務,有狹義的和廣義的兩種理解。狹義的電子商務是指企業通過網路的方式進行交易,翻譯為E-Commerce比較好;廣義的電子商務是指企業在產品設計、生產、銷售以及自身管理等方面廣泛採用現代信息技術,實現企業的電子化、網路化運作,翻譯為E-Business比較好,因為「Business」這個詞可以表示事務,企業方面的事務就是商務。可見,狹義的電子商務強調交易手段的網路化、電子化,而廣義的電子商務強調在企業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經營管理,即「企業信息化」。
目前,國內大多數電子商務教材都把電子商務理解成「網上交易」,即狹義的電子商務。許多電子商務領域的專家學者都把「企業信息化」與「電子商務」分開來理解。筆者認為,與國外企業相比,國內企業信息化程度普遍比較低,宣傳和推進「廣義的電子商務」更符合中國實際。
在狹義的電子商務中,一般有如下幾種類型:一是傳統商業企業建立自己的網站並銷售商品,多是面向個人用戶,屬於B2C電子商務;二是網路公司開辦電子商務網站,作為供應商和消費者、個人之間或企業之間的中介角色,有的屬於B2C電子商務,有的屬於B2B電子商務,還有的屬於C2C電子商務;三是生產企業自己建立網站,在網上進行原材料采購和產品銷售,多屬於B2B電子商務;四是服務型電子商務,即網上交易的不是產品,而是服務,例如為企業或個人提供特定信息,幫助企業或個人發布特定信息,在網上開展收費的遠程教育等。
黨中央和國務院提出走「新型工業化」道路,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我國許多企業都是製造業企業,他們是創造社會財富的主體。從大的方面來說,製造業企業在網上銷售產品本身就屬於狹義的電子商務范疇。即便是商貿企業,除了前台的網上交易,也需要在後台利用各種信息系統(如MIS、ERP、CRM、SCM)來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可見,「企業信息化」與「電子商務」是密切相關的,他們將逐步融合。
2 區域電子商務將漸入佳境
以前討論電子商務發展問題,多是從B2C、B2B、C2C這幾種不同的電子商務類型,或從零售、紡織、煙草等不同行業來論述。隨著區域信息化(包括城市信息化)的不斷發展,以及信息化在區域發展過程中的作用逐漸顯現,區域電子商務將成為熱門話題,特別是在商貿型城市和區域經貿合作領域。
小宗商品的電子商務在數量上占很大比例。由於我國小宗商品跨地區長途物流配送還不成熟,絕大多數企業對於網上交易後的商品配送只限於本市區范圍內的客戶,象北京這樣的城市一般限制在5環以內。當然,這裡面還有成本等問題。因此,網上同城交易是B2C電子商務的主流。另外,從規模效益的角度來看,面向本市或本地區城鄉居民的城市公共電子商務平台是一種促進城市電子商務發展很好的形式,有利於提高本市人民生活質量和生活水平。
從更多的區域范圍來看,經貿合作是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例如,為了歐洲各國更好地開展經貿合作,歐盟委員會制定了《關於內部市場中與電子商務有關的若干法律問題的指令》,明確表示:「本指令的目的是保障內部市場的良好運行,重點在於保障信息及其服務得以在成員國之間自由流通」,這為實現區域貿易無紙化提供了法律依據。在國內,2004年12月,泛珠江三角洲經濟圈「9+2」各省區信息產業廳(局)長聯席會議代表審議並通過了《泛珠三角區域電子商務合作發展行動思路框架》,表示將在電子商務領域開展區域合作。環渤海地區、長江三角洲地區也在積極行動。可以預見,在信息時代,開展區域電子商務將成為促進區域經濟的有效方法。
3 電子商務與電子政務結合將引發新的商機
自從1993年美國前副總統戈爾在美國國家競爭力評論中首次提出要「開展電子政務、重組美國政府」以來,全世界范圍內的電子政務建設熱潮此起彼伏。實際上,電子政務是快速發展的現代電子信息技術與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相互結合的必然產物,是政府工作的一種新模式。盡管由於電子商務與電子政務是截然不同的兩個范疇,但在某些方面他們是密切相關的。
首先,從技術實現角度來說,電子商務與電子政務存在諸多相通之處。例如開展電子商務與電子政務,都要藉助計算機網路技術、資料庫技術、移動通信技術、信息安全技術等,政府和企業的信息系統從軟體開發角度來說幾乎是一樣的,都要遵守軟體工程規范,等等。
其次,在行政事業單位,既需要電子政務,又需要電子商務。就目前體制來說,行政事業單位還是政府部門的組成部分,從事半行政性事務或非行政性事務。政府事業單位改制是當前政治體制改革的熱點話題,一些政府事業單位將逐漸剝離出去,採取企業化運作方式,他們離不開電子商務。對於那些繼續留在政府部門的事業單位,由於兼有行政性事務和商業性事務,電子商務與電子政務將是緊密結合的。
再次,G2B電子政務和B2G電子商務是密切相關的。一方面,作為國民經濟的細胞,企業是政府的主要監管和服務對象;另一方面,政府也是企業的重要客戶。例如,企業要在網上跟政府打交道,如網上工商注冊登記、網上報稅等,就要求企業能夠上網。政府部門經常要向有關企業采購各種物資,利用網路開展政府采購是G2B電子政務的一個方面,有利於提高政府采購效率,增加政府部門對供應商的選擇性。企業要在網上獲取政府采購信息,也要求企業能夠上網。
最後,公私合作已經成為電子政務建設的發展趨勢。政府網站的訪問量是很大的,在政府網站進行一些商業行為是可行的,能夠帶來一些財政收入。「政府主持、企業投資」的電子商務服務平台也是一種比較好的創新方式,特別對中小企業來說。特別是在中小城市,以中小企業居多,地方政府和私營企業合作建立為轄區內企業服務的電子商務平台,企業就不需要自建網站,而且有利於電子商務平台形成規模效應。
❷ 國內外有哪些專家和學者研究電子商務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簡稱為知情權。也就是說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對 商品和服務的有關真實情況進行全面和充分地了解。 對消費者來說,知情權是消費活動中必不可少的,它是消費者決定購買某種商品、接受某項 服務的前提。可以說,消費者產生某種消費慾望,以及真正實施消費行為,是建立在對該商 品和服務有一定了解的基礎之上的,因為任何一個消費者都不會花錢去進行一種自己一無所 知的消費,如到商店購買蛋糕,一般都得看看產地、價格、生產者、生產日期、有效期限等 ,這便是對商品的了解過程。此外,由於商品品種繁多,每一種商品都有其獨特的使用價值 ,以及與該使用價值相應的特點,即便是同種類型的商品,還區分不同的產地、牌號和生產 者,由此帶來價格、質量等情況存在不同程度的差異,而且在服務領域中,也不斷開發出 新 的項目,因此,消費者不得不對商品和服務作一定的了解,否則,無法作出消費選擇。還有 不同的性別、年齡、地區的消費者,在消費層次上有很大的不同,消費需求也不一樣,如果 在不知悉商品和服務的真實情況下進行消費活動,則往往與消費者的本來願望相去甚遠,達不到真正追求的消費目的。上述因素表明,保證消費者了解商品和服務的有關情況並確保其 真實,是非常重要的。 從商業道德上講,誠實信用是交易雙方應遵守的基本准則。它要求交易者意思表示真 實,對與交易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不得作虛假的表示,以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只有這樣才 能達到真正的平等交易。但在實踐中,少數經營者採取不正當手段,妨礙消費者對商品和服 務的真實情況進行了解,主要表現為:①在交易過程中,對消費者的詢問置之不理或不作明 確 答復。經常可以看到的是,當消費者向營業員詢問某商品的情況時,營業員或者白眼相待, 不予理睬,或者一問三不知,使消費者得不到任何真實信息。②對商品和服務的有關情況根 本不作表示和說明或者作虛假的表示和說明。近幾年最為突出的是鞋類商品,「三無」(無 廠名、無廠址、無合格證)鞋充斥市場,導致消費者上當受騙,還有少數經營者為了引誘消 費者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對質量、價格、性能、用途、生產日期、有效期限等作欺騙性的 表示和說明,使消費者產生誤解。③在利用廣告宣傳商品和服務時,製作發布虛假或引人誤 解的廣告,使消費者在難辨真偽的情況下作出錯誤的選擇,如有的廣告使用超乎尋常的溢美 之詞,誇大商品的使用性能,消費者根據廣告所買的商品與廣告的宣傳完全是兩回事。上述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由於商品和服務的種類不同,消費者對此所要了解的側重點也不同,而且由於消費者自身 的消費知識結構不同,各自要了解的問題也不一樣,這就帶來知情權的差異性。但是,概括 地講,對於商品,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 格、等級、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等有關情況; 對於服務,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❸ 讀電子商務出來是干什麼的
電子商務,Electronic Commerce,通常是指是在全球各地廣泛的商業貿易活動中,在網際網路開放的網路環境下,基於瀏覽器/伺服器應用方式,買賣雙方不謀面地進行各種商貿活動,實現消費者的網上購物、商戶之間的網上交易和在線電子支付以及各種商務活動、交易活動、金融活動和相關的綜合服務活動的一種新型的商業運營模式。「中國網路營銷網」 Tinlu相關文章指出,電子商務涵蓋的范圍很廣,一般可分為企業對企業(Business-to-Business),或企業對消費者兩種。另外還有消費者對消費者(Consumer-to-Consumer)這種大步增長的模式。隨著國內Internet使用人口之增加,利用Internet進行網路購物並以銀行卡付款的消費方式已漸流行,市場份額也在快速增長,電子商務網站也層出不窮。電子商務最常見之安全機制有SSL及SET兩種。
電子商務的定義:
首先將電子商務劃分為廣義和狹義的電子商務。廣義的電子商務定義為,使用各種電子工具從事商務或活動。這些工具包括從初級的電報、電話、廣播、電視、傳真到計算機、計算機網路,到NII(國家信息基礎結構-信息高速公路)、GII(全球信息基礎結構)和Internet等現代系統。而商務活動是從泛商品(實物與非實物,商品與非商品化的生產要素等等)的需求活動到泛商品的合理、合法的消費除去典型的生產過程後的所有活動。狹義電子商務定義為,主要利用Internet從事商務或活動。電子商務是在技術、經濟高度發達的現代社會里,掌握信息技術和商務規則的人,系統化地運用電子工具,高效率、低成本地從事以商品交換為中心的各種活動的總稱。這個分析突出了電子商務的前提、中心、重點、目的和標准,指出它應達到的水平和效果,它是對電子商務更嚴格和體現時代要求的定義,它從系統的觀點出發,強調人在系統中的中心地位,將環境與人、人與工具、人與勞動對象有機地聯系起來,用系統的目標、系統的組成來定義電子商務,從而使它具有生產力的性質。
❹ 電子商務國內外研究
國內最有名的電子商務專家(理論派)的應該是楊堅爭和馮英健兩位老師了,他們寫的著作在國內流傳很廣。
國外的不太清楚,幫不了你。
❺ 中國有哪些研究B2C電子商務的名人呢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研究電子商務的學者有很多,建議你可以去艾瑞很易觀國際去看下,那上面有很多著名的電子商務的研究學者或者是這方面的專家,有很多相關的文章~~
希望能夠幫到你~~
❻ 電子商務各大機構專家對專業的定義
電子商務,從字面就可以大概理解這個專業的定義了,電子 商務,,電子(計算機,移版動客戶端)虛擬權網路相關的交易活動(買賣業務),剛剛開始,是公司的個人網站(銷售一些公司自主的產品),有很多可以舉例,淘寶是後面隨著中國電子商務的發展而產生的,從而相關的專業的有非常多,專業===舉例一大吧,當然一人也可以身兼數職,小公司就這樣,大公司就分工比較細
❼ 電子商務發展趨勢調查問題的描述
問題:
1. 企業的信息化滯後和網路自身的局限性問題
一國電子商務的發展情況與其信息化建設水平洗洗相關,雖然我國的互聯網基礎設施得到很大改善,網路覆蓋面積得到很大提高,然而網路覆蓋率仍然較低,我國要與真正實現網路信息的普及化,電子商務的普及化仍有一段距離。
目前看來對於我國企業而言,其信息化水平相對於一些發達國家來說也處於落後狀態,多數企業計算機和網路基礎設施薄弱和有關專業人才缺乏。企業的管理尚未真正實現信息化。因為,企業信息化建設包含兩部分內容:一方面是基礎設施,即計算機、網路、通信等方面的硬體和系統軟體方面的建設;另一方面是信息資源的組織、管理和應用建設,即信息資源的綜合利用以及應用軟體系統的建設。目前我國的大多數企業只重視基礎設施建設,而忽視了信息資源的綜合利用,因此,當企業導入電子商務系統過程中,由於缺少對信息資源的組織、管理及這方面的應用建設作基礎,往往使一些企業處於兩難的境地。
另外,許多消費者都反映實際得到的商品不是在網上看中的商品。這是怎麼回事呢?騎士在把一件立體的實物縮小許多變成平面的畫片的過程中,商品本身的一些基本信息會丟失,輸入電腦的只是人為選擇商品的部分信息,人們無法從網上得到商品的全部信息,尤其是無法得到對商品的最鮮明的直觀印象。
2. 電子商務交易中的安全問題
安全是電子商務中的一個傳統但又最需要解決的問題之一。它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基礎設施的安全;而是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的保護。電子商務以開發的互聯網為平台,必然面臨消息泄露、篡改、欺騙、抵賴等各種安全風險,在開放的互聯網上如何安全地進行網上交易、網上支付、網上數據傳輸的准確無誤,並保證商業機密不被竊取,對電子商務尤為重要。
由於網路的虛擬性,目前信息的真實性、客戶身份的合法性、支持信息的完整性、支付信息的不可否認性、整個網上交易的合法性等都無章可循,無法可依。特別是在安全認證和網上支付方面仍存在安全性問題!不能夠完全消除人們的疑患!嚴重製約著電子商務的正常發展。據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2009 年7 月的統計報告,用戶認為目前網上交易存在的最大問題就是除去產品質量、售後服務及廠商信用得不到保障外,列第二位的就是安全性得不到保障。因此,從傳統的交易方式向電子化的交易方式轉變的中,電子商務的交易的安全性將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3. 電子商務中面臨的主要法律問題
我國電子商務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首先是電子合同的法律問題。電子合同是數字化的,根本不同於傳統的書面合同,這使得電子合同效力的認定及操作問題變得非常復雜。我國電子商務理發中僅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一下簡稱《合同法》)第 11 條關於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及第 33 條關於當事人採用數據電文訂立合同可以「要求簽訂確認書」的規定。另外,《合同法》第 16,第 26 條規定電子合同的生效時間、承諾的生效時間及合同成立地點,但是僅有以上幾點,電子合同仍無法操作。為解決電子合同的法律問題,中央有關部門及地方頒布了一些法律法規。這固然是對電子合同法律問題的探索和嘗試,然而,法出多門,必然與電子商務的無界性和自由性相沖突,最終還是阻礙電子商務的發展。
其次是知識產權問題。電子商務的無形化使知識產權保護更加艱難。對於版權授權行為大家早已熟悉而且容易辨別,例如未經著作權人同意,以盈利為目的,盜版著作權人的作品或盜用影視作品。但對於在網上刊登或轉載別人的作品,法律就沒有明晰的規定。突出的例子就是有些網站出於各自的經營目的,未經作者同意,將作者的作品刊登上網,而其他網民通過訪問該網站的這些作品,已經給該網站創造經濟效益。對於該網站來說實際上已經獲利,但對於作品的作者,齊著作卻遭到侵犯。
4. 物流瓶頸
在電子商務的發展過程中,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始終貫穿其中,隨著網上支付手段的興起和發展,資金流和信息流的處理都可通過計算機和網路通信設備來實現,應經不再是電子商務發展的障礙,而物流除了少數商品和服務可以通過網路傳輸實現配送外,大部分商品和服務仍需要經過傳統的物流運輸配送。目前困擾著我國電子商務的物流配送問題主要有: 首先是對物流配送缺乏正確和充足的認識。人們在對重視電子商務的同時,卻對面向電子商務的物流配送系統的重視城的不高,從而出現物流配送系統落後,不能與電子商務良性結合,限制電子商務快速、高效便捷優勢的發揮。
其次是我國還缺乏電子商務物流人才。國外物流配送的教育和培訓系統非常發達,很多大學和研究院開設物流管理專業,部分院校設置研究生物流課程,並在社會上全面開展物流配送的職業教育。相比較而言,我國在物流配送方面的教育還非常落後,在高等院校中開設物流專業和課程的較少,研究生層次教育剛起步,職業教育更是貧乏。
再次是物流配送效率低,物流裝備標准化程度低。目前,我國大多數物流配送企業是在傳統的企業機制上發展起來的,物流服務內容還停留在倉儲、運輸層上面,能夠提供綜合性服務的物流配送企業還很少。同時運輸、倉儲的現代化水平較低,物流配送中心建設發展比較緩慢,專業化操作水平不高,導致了物流配送效率低下。
5. 社會信用環境不健全問題
電子商務交易中,交易雙方不見面,其信用問題就顯得格外重要。而目前我國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還未普遍建立完善的信用體系,社會信用度普遍低下,現金交易還佔主導地位,買方擔心付款後能否收到貨物或者能否收到滿意的貨物,賣房擔心發貨後能否按期如數收到貨款。交易雙方彼此的不信任,是導致很多網上交易最終不能達成的主要原因。雖然我國的商業銀行加大了信用卡的發行力度,一些機構也開始對建立信用季候和誠信公司躍躍欲試,但是建立一個信用社會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因此信用問題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還將使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最大障礙。
發展前景:
(一) 電子商務將與企業信息化逐步融合
目前,國內大多數電子商務教材都把電子商務理解成「網上交易」,即狹義的電子商務。許多電子商務領域的專家學者都把「企業信息化」與「電子商務」分開來理解。筆者認為,與國外企業相比,國內企業信息化程度普遍比較低,宣傳和推進「廣義的電子商務」更符合中國實際。在狹義的電子商務中,一般有如下幾種類型:一是傳統商業企業建立自己的網站並銷售商品,多是面向個人用戶,屬於 B2C 電子商務;二是網路公司開辦電子商務網站,作為供應商和消費者、個人之間或企業之間的中介角色,有的屬於 B2C 電子商務,有的屬於 B2B電子商務,還有的屬於 C2C 電子商務;三是生產企業自己建立網站,在網上進行原材料采購和產品銷售,多屬於 B2B 電子商務;四是服務型電子商務,即網上交易的不是產品,而是服務,例如為企業或個人提供特定信息,幫助企業或個人發布特定信息,在網上開展收費的遠程教育等。黨中央和國務院提出走「新型工業化」道路,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我國許多企業都是製造業企業,他們是創造社會財富的主體。從大的方面來說,製造業企業在網上銷售產品本身就屬於狹義的電子商務范疇。即便是商貿企業,除了前台的網上交易,也需要在後台利用各種信息系統(如MIS、ERP、CRM、SCM)來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可見,「企業信息化」與「電子商務」是密切相關的,他們將逐步融合。
(二) 區域電子商務將漸入佳境
以前討論電子商務發展問題,多是從B2C、B2B、C2C 這幾種不同的電子商務類型,或從零售、紡織、煙草等不同行業來論述。隨著區域信息化(包括城市信息化)的不斷發展,以及信息化在區域發展過程中的作用逐漸顯現,區域電子商務將成為熱門話題,特別是在商貿型城市和區域經貿合作領域。
小宗商品的電子商務在數量上占很大比例。由於我國小宗商品跨地區長途物流配送還不成熟,絕大多數企業對於網上交易後的商品配送只限於本市區范圍內的客戶,象北京這樣的城市一般限制在 5 環以內。當然,這裡面還有成本等問題。因此,網上同城交易是 B2C 電子商務的主流。另外,從規模效益的角度來看,面向本市或本地區城鄉居民的城市公共電子商務平台是一種促進城市電子商務發展很好的形式,有利於提高本市人民生活質量和生活水平。
從更多的區域范圍來看,經貿合作是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例如,為了歐洲各國更好地開展經貿合作,歐盟委員會制定了《關於內部市場中與電子商務有關的若干法律問題的指令》,明確表示:「本指令的目的是保障內部市場的良好運行,重點在於保障信息及其服務得以在成員國之間自由流通」,這為實現區域貿易無紙化提供了法律依據。在國內,2004年12 月,泛珠江三角洲經濟圈「9+2」各省區信息產業廳(局)長聯席會議代表審議並通過了《泛珠三角區域電子商務合作發展行動思路框架》,表示將在電子商務領域開展區域合作。環渤海地區、長江三角洲地區也在積極行動。可以預見,在信息時代,開展區域電子商務將成為促進區域經濟的有效方法。
(三) 電子商務與電子政務結合將引發新的商機
自從1993 年美國前副總統戈爾在美國國家競爭力評論中首次提出要「開展電子政務、重組美國政府」以來,全世界范圍內的電子政務建設熱潮此起彼伏。實際上,電子政務是快速發展的現代電子信息技術與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相互結合的必然產物,是政府工作的一種新模式。盡管由於電子商務與電子政務是截然不同的兩個范疇,但在某些方面他們是密切相關的。
首先,從技術實現角度來說,電子商務與電子政務存在諸多相通之處。例如開展電子商務與電子政務,都要藉助計算機網路技術、資料庫技術、移動通信技術、信息安全技術等,政府和企業的信息系統從軟體開發角度來說幾乎是一樣的,都要遵守軟體工程規范等等。
其次,在行政事業單位,既需要電子政務,又需要電子商務。就目前體制來說,行政事業單位還是政府部門的組成部分,從事半行政性事務或非行政性事務。政府事業單位改制是當前政治體制改革的熱點話題,一些政府事業單位將逐漸剝離出去,採取企業化運作方式,他們離不開電子商務。對於那些繼續留在政府部門的事業單位,由於兼有行政性事務和商業性事務,電子商務與電子政務將是緊密結合的。
再次,G2B 電子政務和B2G 電子商務是密切相關的。一方面,作為國民經濟的細胞,企業是政府的主要監管和服務對象;另一方面,政府也是企業的重要客戶。
最後,公私合作已經成為電子政務建設的發展趨勢。政府網站的訪問量是很大的,在政府網站進行一些商業行為是可行的,能夠帶來一些財政收入。「政府主持、企業投資」的電子商務服務平台也是一種比較好的創新方式,特別對中小企業來說。特別是在中小城市,以中小企業居多,地方政府和私營企業合作建立為轄區內企業服務的電子商務平台,企業就不需要自建網站,而且有利於電子商務平台形成規模效應。
❽ 從4個角度對電子商務的定義
(一)世界電子商務的定義
電子商務,有廣義和狹義的兩種解釋。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電子商務示範法》,廣義的電子商務是指利用數據信息進行的商業活動,而數據信息是指由電子的、光學的或其他類似方式所產生、傳輸並存儲的信息。狹義的電子商務是指基於互聯網這個平台實現商業交易電子化的行為。
專家預言,電子商務是21世紀經濟增長的引擎。正因為電子商務是個新興事物,如果發生糾紛,將牽涉許多法律問題。
(二)政府部門的定義
歐洲議會關於電子商務的定義是:電子商務是通過電子方式進行的商務活動。它通過電子方式處理和傳遞數據,包括文本、聲音和圖像。它涉及許多方面的活動,包括貨物電子貿易和服務、在線數據傳遞、電子資金劃撥、電子證券交易、電子貨運單證、商業拍賣、合作設計和工程、在線資料、公***品獲得。它包括了產品(如消費品、專門設備)和服務(如信息服務、金融和法律服務)、傳統活動(如健身、體育)和新型活動(如虛擬購物、虛擬訓練)。
(三)權威學者的定義
美國學者瑞維·卡拉抖塔和安德魯-B·惠斯頓在他們的專著《電子商務的前沿》中提出:廣義地講,電子商務是一種現代商業方法。這種方法通過改善產品和服務質量、提高服務傳遞速度,滿足政府組織、廠商和消費者的降低成本的需求。這一概念也用於通過計算機網路尋找信息以支持決策。一般地講,今天的電子商務:是通過計算機網路將買方和賣方的信息、產品和伺服器聯系起來,而未來的電子商務是通過構成信息高公路蝗無數計算機網路將買方和賣方聯系起來。
(四)中國的定義
中國上海市電子商務安全證書管理中心對電子商務下的定義是:電子商務是指採用數字化電子方式進行商務數據交換和開展商務亞務活動。電子商務(Ec)主要包括利用電子數據交換(EDC)、電子郵件(E—MAiL.)、電子資金轉賬(EFT)及INTERNET的主要技術在個人間、企業間和國家間進行無紙化的業務信息的交換。
(五)lT(信息技術)行業對電子商務的定義
IT(信息技術)行業是電子商務的直接設計者和設備的直接製造者。很多公司都根據自己的技術特點給出了電子商務的定義。雖然差別很大,但總的來說,無論是國際商會的觀點、還是HP公司的E—WORLD、IBM公司的E—BUSINESS,都認同電子商務是利用現有的計算機硬體設備、軟體設備和網路基礎設施,通過一定的協議連接起來的電子網路環境進行的各種各樣商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