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電子商務 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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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電子商務法律法規論文
[論文關鍵詞]電子商務 法律制度 挑戰 應對策略
[論文摘要]本文立足於探討電子商務及其法律制度的含義,以及構建電子商務法律制度的基本架構。從不同角度比較了有關電子商務內涵的各種思想,確定廣義論為基本出發點;初步列舉了電子商務引發的合同法、隱私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刑法、程序法以及稅法等問題,並提出了應對策略。
隨著全球信息網路的建立和完善,網路的應用越來越廣泛。電子商務已經成為一股不可阻擋的潮流,發展它不僅關繫到國民經濟的發展,而且影響到社會公眾的生活,涉及到國家的政策、法律、信息技術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等一系列綜合性的問題。中國作為一個國際貿易大國,應當在發展全球性電子商務方面進行積極的准備,開展有關電子商務法律制度的研究並主動採取相應的對策。
一、電子商務的內涵及特點
(一)電子商務的內涵
一般認為,電子商務(ElectronicCommerce)是指買賣雙方基於計算機網路(主要指Intemet網路)按照一定的標准,採用相應的電子技術所進行的各類商貿活動。其主要功能包括網上的廣告、訂貨、付款、客戶服務和市場調查分析、財務核計及生產安排等多項利用interact開發的商業活動。它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電子商務僅指通過Intemet進行的商業活動;而廣義的電子商務則將利用包括Intemet、Intranet(企業內聯網)和Extranet(企業外聯網)等各種不同形式網路在內的一切計算機網路進行的所有商貿活動都歸屬於電子商務。
(二)電子商務的特點
電子商務與傳統商業方式相比具有如下特點:
1.精簡流通環節。電子商務不需要批發商、專賣店和商場,客戶通過網路直接從廠家定購產品。
2.節省購物時間,增加客戶選擇餘地。電子商務通過網路為各種消費者提供廣泛的選擇餘地,可以使客戶足不出戶便能購到滿意的商品。
3.加速資金流通。電子商務中的資金周轉無須在客戶、批發商、商場等之間進行,而直接通過網路在銀行內部賬戶上進行,大大加快了資金周轉速度,同時減少了商業糾紛。
4.增強客戶和廠商的交流。客戶通過網路說明自己的需求,定購自己喜歡的產品,廠商則可以很快地了解用戶需求,避免生產上的浪費。
5.刺激企業間的聯合和競爭。企業之間可以通過網路了解對手的產品性能與價格以及銷量等信息,從而促一進企業改造技術,提高產品競爭力。
二、電子商務給我國法律制度帶來的挑戰及應對策略
(一)電子商務對合同法提出的挑戰及對策電子商務的成長首當其沖會給作為商法基礎的合同法帶來嚴峻的考驗,涉及到電子合同的法律規定、電子簽名是否有效等問題。
1.交易雙方的識別與認證。這主要是針對B2B(電子商務的一種模式,BusinesstoBusiness的縮寫,即商業對商業,或企業間的電子商務模式)而言。電子合同與書面合同的一個很大不同是交易雙方不一定見面,而是通過互聯網來簽訂電子合同。通過互聯網訂立電子合同的最大難點就是交易雙方的身份確認問題。這個問題可以通過認證中心來解決,並且很多國家都已經實施了該項措施。由於認證中心所處的位置,要求它必須具有公正、權威、可信賴性,並且它所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必須得到法律的承認。我國應完善立法以促使電子簽名的使用及認證機構運作的標准化。
2.交易的合法與合同的生效。電子商務中許多交易是在互聯網上執行的,並不需要現實的實物交割。這就涉及到交易是否合法以及對這樣的交易監管的問題。另外電子合同的生效問題也與此有關,如果合同違法,那麼必然不受合同法保護。同時合同的生效還涉及到如何才算生效的問題。電子商務的交易要符合法律的要求,不能是採取非法手段牟利的商務行為。所以首先應使商家做到避免違法的行為發生。另外國家也應該加大對互聯網的監管力度,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防範於未然。在合同生效問題上,現在基本也達成了一致認可。電子承諾到達速度很快,投郵和到達幾乎同時,因此在生效時間上一般不會存在很大分歧。對於生效地點問題,因為數據電文的接受地點比較容易確定,所以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所制定的《電子商務示範法》中就是採取承諾到達地點作為生效地點。
3.電子簽名的有效性。我國雖在合同法中用「功能等同」原則對電子簽名的有效性予以承認,但是在證據法中卻沒有提及,存在著一定的法律漏洞問題。電子簽名採取什麼形式才算有效的問題,我們可以借鑒美國電子簽名法中的技術中立原則,即電子商務法對傳統的口令法、非對稱性公開密鑰加密法、智能卡法以及生物鑒別法等,都不可厚此薄彼,產生任何歧視性要求;同時還要給未來技術的發展留下法律空間,而不能停止於現狀。
4.電子合同的確認。電子合同雖具有方便、快捷、成本低等優點,但是也存在著一定的風險。網路安全只是一個相對的概念,無論多麼安全的加密或其他網路安全防範技術,理論上都有被攻破的可能。而且網路病毒或其他人為因素,都可能導致電子合同丟失,所以盡量採取書面合同的形式來對電子合同給以確認。
(二)電子商務的跨越式發展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帶來的新挑戰及對策
1.網上買賣雙方地位不對等。網上購物中,消費者不得不面對經營者根據自己的利益預先設定好的格式合同。合同的條款往往是經營者利用其優越的經濟地位制定的有利於自己而不利於消費者的霸王條款。這些條款通常包括諸如免責條款、失權條款、法院管轄條款等,其實質是將合同上的風險、費用的負擔等盡可能地轉移到消費者身上。消費者選擇同意後,如果交易後產生了糾紛,商家就會以此來對抗消費者的投訴,使消費者處於很不利的地位。
法律追求的是公平和正義,我們要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但不能認為所有的網上消費糾紛都應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在解釋格式條款時,應拋棄傳統的絕對化的解釋,要採取更加靈活的判斷標准。同時消費者在進行網路消費時,也應盡到一定的義務,否則就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經營者在提供格式合同時,應盡可能地將交易要素准確、適當地傳送給消費者。這種告知應充分考慮到大多數消費者的網路知識水平.使大多數消費者無須進行專業培訓就能讀懂或理解其內容。從而避免因誤解而產生消費糾紛。
2.消費者交易安全難以得到保障。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是通過電子支付方式完成交易的,這就要求消費者必須擁有電子賬戶。網上交易的安全性是消費者普遍關心的一個熱點問題。消費者往往希望能簡單快捷地完成交易,但又擔心自己的經濟利益因操作不當或黑客入侵而遭受損失。
因此,我們必須採取有效的措施發現交易系統隱患,防範黑客的侵入;要逐步建立健全以信息安全、網路安全為目標,加密技術、認證技術為核心,安全電子交易制度為基礎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電子商務安全保障體系;要建立一個專門的全國性的認證體系,權威、公正地開展電子商務認證工作,確認從事電子商務活動的企業身份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准確性。
3.網路欺詐和虛假廣告泛濫成災,消費者購物後退賠艱難。在電子商務中,消費者對產品的了解只能通過網上的宣傳和圖片,對嚴品的實際質量情況和產品本身可能存在的隱蔽瑕疵、產品的缺陷缺乏了解,使得消費者在網上訂購後,還要等待實際交貨時才能確認是否與所訂購的商品一致,容易導致實際交貨商品的質量、價格、數量與所訂購的商品不一致。出現此類問題消費者要向經營者退貨或索賠,首先需要商務網站提供經營者的詳細信息資料,但商務網站常常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提供經營者的詳細信息資料,消費者對此毫無辦法。對此,我們可以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建立事前預防和事後制裁相結合的防治體系,通過制定特殊的規則,嚴格禁止網路消費欺詐和虛假廣告,給消費者提供一個誠信的電子交易環境。
(三)電子商務對刑法帶來的挑戰及對策
在電子商務活動中,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是一對矛盾。雖然我們可以通過採取降低共享程度的方法來達到控制網路信息安全問題的目的,但這是因噎廢食,顯然是不可取的。因此,應主動構築包括刑事法律控制在內的面向網路環境的信息安全保障體系來控制網路信息安全問題。
刑法作為一種規范性的手段,它的運用具有滯後性的特點,即它通常是在某一危害社會的行為已經不為其它法律所調整或不足以調整的情形下,作為一種更為強制性的調整手段出現。由於刑法採用的是刑罰手段,所以對網路信息安全問題,尤其對計算機犯罪問題來說,刑法控制是最具強制性、最為嚴厲的手段,它在整個法律控制體系中起到一種保障和後盾的作用。當前電子商務的發展對刑事立法帶來一系列挑戰。
1.現有量刑幅度和刑罰種類的不足。應當對刑罰種類進行創新,即引入資格刑;也可以廣泛地適用財產刑和資格刑,即沒收與犯罪有關的一切物品、設備,剝奪犯罪人從事某種職業、某類活動的資格,作為一種附加刑,其期限的長短,可考慮比照現有資格刑中關於剝奪政治權利的規定來確定。例如禁止任何IsP(服務提供商)接納犯罪分子或者禁止犯罪分子從事與計算機系統有直接相關的職業等。
2.刑事管轄面臨的難題。網路無國界,使計算機犯罪分子輕易地就可以實施跨國界的犯罪。隨著互聯網的不斷發展,跨國犯罪在所有的計算機犯罪中所佔的比例越來越高,由此帶來了刑事管轄的難題。我國刑法在目前很難對境外從事針對我國的計算機網路犯罪產生效力,因此加強國際間司法管轄權的協調就顯得十分必要。
3.單位犯罪的處理問題。雖然對待單位犯罪是可以對危害行為的直接實施者、參與者以及主管人員等個人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是此種處理方式畢竟不是久遠之計,因而完善刑事立法,從立法上明確規定單位可以構成計算機犯罪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最佳選擇。 (四)電子商務對我國傳統稅收提出的新挑戰及對策
電子商務使企業經營活動打破地域、國界、時間、空間的限制,經營跨地區和跨國業務的公司數量劇增,原本無力開拓國際業務的中小企業也能通過網路進入國際市場。從這個意義上講,網路化加速了國際貿易全球化的進程。電子商務銷售額的迅速增加,也給我國的流轉稅稅源開辟了新的天地。但是,我們也必須看到,日益發展的電子商務也對我國傳統稅收提出了新的挑戰。
1.電子商務使納稅義務的確認模糊化。由於電子商務具有匿名性、難以追蹤性、全球性、管理非中心化的特點,且信息在互聯網上的傳遞可能經由許多國家』,在現有條件下甚至無法確認最終銷售商和顧客,因此給查明電子商務納稅人身份帶來困難。
2.電子商務使稅收管理復雜化。具體表現在:商業中介課稅點減少,增大了稅收流失的風險;無紙化電子商務對傳統稅收稽查方法提出了挑戰。
3.保護交易安全的計算機加密技術的開發,加大了稅務機關獲取信息的難度。由於計算機網路平台上的電子商務對於交易安全有特殊的要求,所以計算機加密技術得到不斷創新,廣泛應用到電子商務上,納稅人就可以用超級密碼和用戶雙重保護來隱藏有關信息,這使得稅務機關搜集資料變得更加困難,稅務審計工作也變得越來越復雜。
4.法律責任難以界定。電子商務運行模式,無論從交易時間、地點、方式等各個方面都不同於傳統貿易的人工處理運作模式。現行稅收征管方式的不適應將導致電子商務征稅法律責任上出現空白地帶,對電子商務的征、納稅方如何承擔法律責任將無從談起。從而勢必造成法律執行的失衡,最終影響稅收征管工作。由此可見,做好電子商務的稅收工作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緊迫的現實任務。
1.要規范和完善科學有效的稅收政策。目前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發展電子商務的同時,在有關稅收法律制定上必須把握整體協調性和前瞻性,借鑒發達國家的有益做法,確定電子商務稅收的基本政策理念。
2.要堅持稅收中立性政策。稅收應具有中立性,對任何一種商務形式都不存在優劣之分。對類似的經濟收入在稅收上應當平等對待,而不應當考慮這項所得是通過網路交易還是通過傳統交易取得的。
3.要堅持適當的稅收優惠政策。電子商務在我國尚處於萌芽期,應當採取鼓勵的政策來扶持這一新興事物。對此類企業我國應該比照高新技術企業給以適當的稅收優惠,以促使更多的企業上網交易,開辟新的稅源。
4.要堅持國際稅收協調與合作政策。電子商務的發展,進一步加快了世界經濟全球化、一體化的進程,國際社會應為此進行更廣泛的稅收協調,以消除因各自稅收管轄權的行使而形成的國際貿易和資本流動的障礙。此外,加強國際稅收協調與合作,還能有效地減少避稅的可能性。
綜上所述,我們建立相應的征管體系是必要而迫切的,但我們更應該理性地認識到,這種制度的建立絕不能因為「征稅」而「征管」。我們在建立必要的體制以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同時,一定要在原則和策略上扶持和鼓勵國內電子商務的發展,達到稅收征管中政府和納稅方利益的最優平衡
(五)電子商務對程序法的挑戰及對策
電子商務是通過網際網路或專有網路系統進行不受時間、空間和地域限制的業務往來,並利用電子貨幣進行支付的交易方式。那麼如何確立發生糾紛的管轄權;如何確立電子合同簽訂生效的時間地點;數據電文極易修改且不留痕跡,如何確認電子合同的原件;數據電文的承認、可接受性和是否可以作為證據等。我國現有法律除了新頒布的《合同法》承認電子合同合法有效外,對上述大多數法律問題未做出規定。在電子商務中,賣方可以在網上設立電子商城銷售貨物,買方可以通過手機、電視、電腦等終端上網,在設於網際網路上的電子商城購物。電子商務的發展對現行程序法提出了許多挑戰。
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當事人所在的地點對糾紛解決來說往往變得不太重要,解決國際電子商務糾紛,應當朝著制定統一的國際民事訴訟程序和統一實體規范的方向發展,這樣才能真正解決全球電子商務所產生的糾紛。
(六)電子商務環境下侵犯隱私權的手段不斷創新,越來越隱蔽
隨著電子商務的應用和普及,有些商家在利益驅使下在網路應用者不知情或不情願的情況下採取各種技術手段取得和利用其信息,侵犯了上網者的隱私權。在這種環境下,侵犯隱私權的手段不斷創新,而且越來越隱蔽。因此,我國必須通過專門立法、鼓勵行業自律與教育網路使用者的方式,建立個人數據的法律保護制度。網路隱私數據如何得到安全保障,這是任何發展電子商務的國家都面臨的問題。信息時代保護網路隱私權的原則應當是力求平衡——既要保證隱私權不受侵犯,又不能使保護隱私成為信息自由流通從而發揮其經濟價值的障礙。當前,以電子商務為代表的網路經濟不僅在中國還處於萌芽期,就世界范圍而言,也處在由幼稚向成熟發展的探索期,這樣一個相對理性的調整時期,正是立法工作可以謹慎而積極開展的時機。因此,法律的完善就成了網路經濟調整的重要一環。
由於互聯網本身沒有國界,因此有關網路各種規范的法律在管轄權、國際司法協作等方面必然遇到國際協調問題。美國和歐盟在隱私權保護上的分歧,已危及到美國企業是否能夠進入歐盟電子商務領域活動。從歐盟與美國關於網路與電子商務中隱私權的矛盾我們可以看出,保護網路與電子商務中的隱私權需要國際協調,即一方面需要讓我國的法律給我國用戶及外國用戶以完善的隱私權保護,另一方面,我們也需要其他國家的法律與機構來保護我國用戶的隱私權。此外,我們還可以看到,美國作為網路的倡導者與控制者,之所以在保護隱私權上並不十分積極,就是因為他可以通過這種方式來掌握其他國家用戶的隱私與秘密,以達到控制其他國家企業的目的。所以這就要求我們一方面盡快完善我國的隱私權保護體系;另一方面與一些相應國家進行協調,提出對我國用戶網上隱私權保護的要求與標准。以盡快完善我國市場經濟的法制環境,為我國加入wto後的順利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叄』 電子商務畢業論文範文+周志
網上購物滿意程度的調查報告學數:11089,頁數:16 論文編號:DZ114 摘 要 網上購物是電子商務的一種表現形式,它作為一種新興的購物方式出現在日常百姓的生活中,必然有其引人之處,它以其方便快捷、價格低廉的優點被越來越多的消費者所選擇。然而消費者在享受網上購物的自由與便捷的同時,網上購物方面的投訴案件也越來越多,這些必然會影響網上購物市場持續健康的發展勢頭。本文就是針對目前網上購物方式的利弊做出詳細的分析,進而提出一些意見和建議,希望使網上購物的流程更加規范化。本文首先概述了網上購物的發展歷史,然後對從網上匯總來的大量關於網上購物的消費者滿意程序的反饋信息以及投訴案件加以詳細分析,著重指出網上購物的弊端,一方面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進行網上購物時提高警惕,另一方面呼籲社會及政府給予消費者一定的權益及消費保障,力爭使從事網上購物的企業不斷發展壯大,邁進全球網路化。關鍵詞:電子商務 網上購物
目 錄一、調查得出的基本情況……………………………………………………………1
(一)目前關於網上購物的現狀……………………………………………………3
(二)目前關於網上購物顧客滿意程度……………………………………………4
(三)目前關於網上購物存在的問題………………………………………………4
二、針對基本情況,深入分析問題的成因…………………………………………5
(一)商品質量難以保證……………………………………………………………5
(二)網上購物安全性不高…………………………………………………………5
(三)商品配送方面存在問題………………………………………………………6
(四)售後服務質量不佳……………………………………………………………7
(五)信用制度不健全………………………………………………………………8
三、未來網上購物市場的發展趨勢…………………………………………………8
(一)提高商品質量…………………………………………………………………8
(二)提高網上購物的安全性………………………………………………………9
(三)減少商品在配送方面容易出現的問題………………………………………9
(四)保證售後服務質量、加強對企業家的商業倫理道德教育…………………9
(五)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加強消費者保護權益…………………………………9
四、總結………………………………………………………………………………10
附錄 …………………………………………………………………………………11
參考文獻 ……………………………………………………………………………13以上回答來自: http://www.lwtxw.com/html/52-1/1764.htm
『肆』 電子商務畢業論文範文
1.網路廣告的形式有哪些?
搜索引擎(例如網路,谷歌)
電子商務平台(阿里巴巴)內
直達網址 網路實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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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怎樣寫電子商務保險論文範文,電子商務保險論文範文
範文是傳不了的,
提綱應該寫了吧
『陸』 求一篇電子商務畢業論文,5000字的
前言
當人類的歷史跨越一個新的千禧之年時,電子商務這股已經橫掃了整個世界的旋風,正在以更加灼熱的溫度點燃著人們的激情,無紙貿易、零庫存管理、足不出戶的網上模擬模擬購物、極低的交易成本,像一張張春花般的笑臉撩撥著每個人心底里潛在的萬丈豪情。作為21世紀引領性的產業,電子商務已經得到了學術界和企業界的公認,尤其是對中國,相對於其他傳統產業中與西方發達國家的巨大差距,在電子商務的研究領域我們卻是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面對著新的產業、新的科學,抓住這一難得的歷史發展機遇,以使我們在新的世紀里迎頭趕上,為企業和商家提供理論上的指導,應是電子商務研究者的必盡之責。
眾所周知,國有企業改革一直是我國改革開放政策成功與否的重要指標,始終是我國的經濟和社會熱點。但是很長一段時間以來,由於國有企業的制度性缺陷,以及委託代理層次過多,交易成本過高,故而中央作出了國有企業退出競爭性行業的戰略性調整。而電子商務應用的最大價值即在於將金字塔式的管理結構扁平化。同時,供應鏈的整合技術又在削弱職能部門個人利益最大化傾向,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委託和監督成本。而電子商務所帶來的供需雙方直接在網上的見面更是根除了長期以來一直困擾國有企業的回扣問題。因而,電子商務的應用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國有企業在交易成本上的制度性缺陷。同時,考慮到我國的現實情況,就更有必要對這一問題進行更深一步的思考。我國前些年經濟增長的主要帶動力量是第三產業,其主體為中小型的鄉鎮企業,其生產要素的投入主要是資本和勞動力,其中又以後者為主。但從國際角度來看,眾多西方發達國家在生產要素的投放上以知識投入為主,以已編碼的知識(codified
knowledge)來轉移價值,以未編碼的知識來創造價值,增加產品的高附加值。根據兩年前的資料,在西方發達國家其物耗已降到了僅占交易成本的40%以下。我國加入wto後企業將由過去主要由高額關稅保護的御敵於國門之外的戰略,逐步轉向引進來,打出去,與國外航母式的企業進行面對面的競爭。很顯然,鄉鎮企業無法承載這一歷史重任,而國有企業物資技術設備先進,實力強大,退出競爭性行業這一獲利空間巨大的市場實為可惜。尤其像我國這樣一個正處於轉型期的典型二元化的國家,國有企業應該也必須承擔吸納失業人口,迎接外來挑戰的歷史責任。而採用電子商務所需的較大的前期投入也只有國有企業才能夠承擔。也許電子商務的應用能夠為國有企業在競爭性行業中的生存和發展闖出一條新路。本選題即基於以上思路展開。
一、電子商務相關概念釐正及其成因分析
1996年12月,當時的美國總統柯林頓簽署了由19個政府機構參與起草的全球電子商務政策框架(也稱實施綱領),後經過半年的討論於1997年7月作為美國政府的正式文件。正是在這份文件中第一次使用了電子商務這個詞彙。在以後的國際論壇上,美國代表團以此文件為准則,與全世界各國商討有關全球電子商務的政策法規問題。該文件從電子商務的發展戰略以及法律、稅收等方面談到如何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以實現全球一體化。
(一)電子商務的定義及其內涵與外延
關於電子商務的定義,目前有一定影響力的大約有17種,其內容大同小異,最具權威的歐洲委員會的定義是這樣的:「電子商務就是以電子方式進行商務交易,它以數據(包括文本、聲音和圖像)的電子處理和傳輸為基礎,包含了許多不同的活動(如商品服務的電子貿易、數字內容的在線傳輸、電子轉賬、商品拍賣、協作、在線資源利用、消費品營銷和售後服務)。它涉及產品(消費品和工業品)和服務(信息服務、財務與法律服務);傳統活動(保健、教育)與新活動(虛擬商場)。」截止目前,這個定義仍是站得住腳的,但考慮到計算機與網路技術的飛速發展,以及供應鏈技術的不斷完善,這個定義本身的不斷完善也是不可避免的。
在此簡單地分析一下這個定義的核心和外延。首先從通信的角度看,電子商務就是通過電話線、計算機網路或其他方式實現的信息、產品/服務或結算款項的傳送;再從服務的角度看,電子商務是要滿足企業、消費者和管理者的願望,如降低服務成本,同時改進商品的質量並提高服務實現的速度;而在考慮到在線的角度時,電子商務是指可以提供在互聯網和其他聯機服務上購買和銷售產品的能力;從業務流程上分析,電子商務是實現業務和工作流程自動化的技術應用〔1〕。
(二)電子商務的成因
分析電子商務的成因須從對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羅納德科斯(ronald
coase)1937年所寫的有關交易成本的論文開始。所謂交易成本是指買主和賣主收集信息和協商買賣交易時發生的全部成本的總和。雖然中介費和銷售傭金也可能成為交易成本的一部分,但信息尋找和獲得成本還是成本的最重要組成部分。交易成本另一重要組成部分是賣主為向買主供應產品或服務而支付的設備或人員投資。透過交易成本的表層可以得到這樣一個結論:大到一種社會制度的變遷(原始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小到一種經營組織形式的改變,其背後都有著降低交易成本這樣一支無形的手在指引著。它一方面體現了對生產力的進一步釋放,從另一個角度來理解也自然就是社會總交易成本的降低。電子商務的飛速發展和期間的幾次停滯甚至倒退其根本原因正在於此。由於電子商務的國際化,它可以輕易地超越國境線對傳統商務的制約,參與到全球的競爭中去,從而引發了稅收、監管以及不同的人文和宗教背景所帶來的軟環境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增加了交易成本,從而使企業在相關技術等條件沒有取得突破之前的一定時期內,暫時放棄了電子商務而採用了傳統商務的模式。然而,電子商務的前景畢竟是良好的,毋須對當前網路經濟的困境過於悲觀〔2〕。
還有一點需要強調的是關於經濟利益對於社會制度變遷的影響和作用,並非始自科斯,早在2000多年前的西漢時期,司馬遷在他的史記《貨殖列傳》中就早已寫到「世人熙熙,皆為利來;世人攘攘,皆為利往」的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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