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廣告宣傳中可以說「送現金」的表述嗎有沒有違反什麼法律法規
抽獎總額超過5000就屬於不正當競爭。如果是直接贈送就不算。
⑵ 商業促銷抽獎活動需要公布中獎率嗎法律有無硬性規定
需要公布的,法律有硬性規定,具體如下:
《關於禁止有獎銷售活動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有獎銷售,是指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附帶性地向購買者提供物品、金錢或者其他經濟上的利益的行為。包括:獎勵所有購買者的附贈式有獎銷售和獎勵部分購買者的抽獎式有獎銷售。
凡以抽簽、搖號等帶有偶然性的方法決定購買者是否中獎的,均屬於抽獎方式。
經政府或者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批準的有獎募捐及其他彩票發售活動,不適用本規定。
第六條 經營者舉辦有獎銷售,應當向購買者明示其所設獎的種類、中獎概率、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種類、兌獎時間、方式等事項。屬於非現場即時開獎的抽獎式有獎銷售,告知事項還應當包括開獎的時間、地點、方式和通知中獎者的時間、方式。
經營者對已經向公眾明示的前款事項不得變更。
在銷售現場即時開獎的有獎銷售活動,對超過五百元以上獎的兌獎情況,經營者應當隨時向購買者明示。
(2)促銷送現金活動國家法律規定擴展閱讀:
違規有獎銷售的法律責任:
《關於禁止有獎銷售活動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
第七條違反本規定第六條,隱瞞事實真相的,視為欺騙性有獎銷售,比照前款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十條 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設獎的種類、兌獎條件、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獎;
(二)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萬元。
第二十二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進行有獎銷售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⑶ 商場做活動拿50萬現金做活動有沒觸犯法律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三條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有獎銷售:
(一)採用謊版稱有獎權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二)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
(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不超過五千元。
⑷ 抽獎類的有獎銷售是否違法
遵從國家規定的有獎銷售不屬於違法行為。有獎銷售信息必須明確,不得影響兌獎;不能存在欺騙方式;抽獎式最高金額不得超過五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
第十條 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設獎的種類、兌獎條件、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獎;
(二)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萬元。
(4)促銷送現金活動國家法律規定擴展閱讀:
有獎銷售不可隨意而為
據媒體報道,近日廣西一超市舉辦抽獎活動,一名2歲半男童幸運抽中了一輛寶馬車。但隨後當地工商部門介入調查,稱超市的抽獎行為涉嫌違法,可能面臨罰款。
商家舉辦的各種抽獎活動就是為了推銷商品、擴大銷售,是吸引消費者的一種手段,尤其到了節假日前,類似的活動就更多,而且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如抽獎、返券等。這些抽獎活動,看似是商家的銷售行為,但是按照法律也有不少限制性的規定,不能隨意而為。
根據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所設獎的種類、兌獎條件、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獎; 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萬元。
違反相關規定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可見,商家設置有獎銷售必須嚴格遵守上述規定,否則有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上述新聞中,超市的抽獎行為就是違反了「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五萬元」的這條規定,涉嫌違法。
隨著互聯網的普及發展,商場里的抽獎活動又蔓延到網路,通過微信公眾號或是聊天群形式在網上進行抽獎,線下領獎,無論是「集贊送」還是「抽獎送」,在領取時都普遍存在「兌換難」的問題,這種抽獎除了商業欺詐,還會導致消費者個人信息被泄露、合法權益受到侵犯。
消費者參與抽獎的初衷很簡單,往往是抱著「參與一下」「試試運氣」的心態,但俗話說,「買的沒有賣的精」,無論抽獎條件看起來如何誘人,消費者都要理性面對,不要為了抽獎而沖動購物,更要把商家的抽獎細則以及各種限制了解清楚,以免誤入陷阱。
一旦遇到營銷欺詐,也要保存好證據,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此外,對於花樣頻出的有獎銷售行為,監管部門不能總是「遲到」,須加大執法力度,通過明察暗訪等方式督促商家規范經營,消除監管盲區;
通過多種途徑向商家宣傳反不正當競爭、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相關法律知識,幫助經營者自覺樹立守法經營的意識,營造公平守法的市場競爭秩序;
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獲取相關線索,依法運用法律賦予的行政指導、市場准入、行政監管和行政處罰等許可權,切實維護好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⑸ 做活動促銷需要提前通知嗎國家有沒相關法律規定
促銷不需要抄提前通知,只是你想襲要取得更好的促銷效果的話,你可以打廣告讓更多的消費者知道你們這個活動,另外就是你促銷的內容不能違法國家禁止性規范,如果是有獎式銷售獎金總額不能超過5000元,否則就構成不正當競爭了
⑹ 現在國家是否有規定企業面向社會舉辦的活動可以發放現金獎勵嗎
按照《關於禁止有獎銷售活動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
第四條
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五千元。
以非現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經濟利益作獎勵的,按照同期市場同類商品或者服務的正常價格折算其金額。
⑺ 派現金的促銷活動合法嗎
既然你已經將該現金贈與顧客,你已經喪失了對該筆現金的擁有權,擁有權已經發生轉移,那麼顧客是否使用該筆現金完全是顧客的自由,而你在喪失擁有權的情況下,不具備支配他人使用權的權利。所以,你應該將送現金改為相當於100元的購物券,蓋上你企業的公章,那麼不管顧客購不購買買你企業的商品,該購物券自然只能在你的企業消費,就不存在收不收回的問題了。
⑻ (明星來)表演促銷,收錢(100)送紅包(5毛)。是否違法
變相欺詐。該活動是合法的?怎麼可能,明明有非法集會嫌疑,報批沒有啊?警方明知道該問題說不過去,可能是認為事情小不值得管吧
⑼ 抽獎促銷合法么有相關的法律條文么
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關於禁止有獎銷售活動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對版有獎銷售活動進權行了詳細規定,抽獎式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以非現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經濟利益作為獎勵的,按照同期市場同類商品或者服務的正常價格折算其金額。所以,抽獎促銷是否合法要看一個獎項的獎勵金額是否超過5000元。低於5000的合法,反之則為不合法。要受到工商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