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價格歧視的規范
差別價格,美國等西方國家的競爭法律均涉及價格歧視問題。美國反托拉斯法律制度一直將某些對市場競爭造成損害的價格歧視作為典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加以研究和規范。根據《克萊頓法》和《魯賓遜帕特曼法》的規定,從事商業的人在其商業過程中,直接或間接地對同一等級和質量商品的買者實行價格歧視,如果價格歧視的結果實質上減少競爭或旨在形成對商業的壟斷,或對競爭造成其他損害,則是非法的。違法價格歧視的構成要件是:實施價格歧視的主體包括商品的銷售者和購買者;價格歧視的標的物只是商品,不包括服務及無形物,且這種商品必須是相同等級、相同質量,商品的銷售發生在美國境內的商業過程中;實施價格歧視的後果對市場競爭造成損害。
價格歧視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的體現
價格歧視的實施方式與信息密切相關,一級價格歧視對信息量的要求最大,三級價格歧視次之,二級價格歧視對信息量的要求最小。現實生活中,一級價格歧視不大可能發生,而三級價格歧視和二級價格歧視非常普遍。
一價格歧視在電信業中的體現
電信業定價實踐中普遍存在著價格歧視的現象,具體表現在顧客購買其產品或服務時所面臨的多種資費選擇方式。選擇資費的定價模式實際上是由多個二部資費定價方案組成,且二部資費中還可進一步包括分時段資費或分距離資費。所謂二部資費是指價格方案由兩部分構成,一是與電信用戶通信時間無關的基本費,如「月租費」;二是按通信時間支付的從量費。日常的工作生活規律決定了人們在不同時間段對通信服務需求的不同,通過在不同時段制定不同的資費標准,廠商達到了三級價格歧視的目的。更進一步,通過制定包含多個二部定價的選擇資費,對高需求者索取較低的邊際價格(從量費)和較高的基本費,對低需求者索取較高的邊際價格和較低基本費,廠商又達到了二級價格歧視的目的。可見,通過將分時段定價和二部定價相結合,電信業廠商實際上對用戶同時實施了三級和二級價格歧視。
二價格歧視在電子商務中的體現
與實物市場相比較,電子商務市場的價格歧視無論是表現形式還是適用程度都呈現出不同的特點。其具體表現為:一是個人化定價,對應於實物市場的一級價格歧視,即以不同的價格向每位用戶出售,而銷售商可以獲得用戶的全部詳細資料;二是版本劃分,對應於實物市場的二級價格歧視,即提供一個產品系列,讓用戶選擇適合自己的版本;三是群體定價,對應於實物市場的三級價格歧視,即對不同群體的消費者設置不同的價格,網路外部效應、數字產品的鎖定效應和共享效應使得在電子商務市場上實行三級價格歧視更加具有優勢。
三價格歧視在民航業中的體現
航空公司通過嚴格地運用一些限制條件,把具有不同支付意願的旅客劃分為不同的群體,達到了三級價格歧視的目的。在上述分類的基礎上,再根據提供的服務等級不同,在質量維度上對消費者實行二級價格歧視。民航業實施價格歧視的主要措施有:針對低價格機票設定提前購買或最短停留期限,規定不能退換或不能完全退換;針對非經停航班、經停航班、銜接航班,在某些具體時刻實行折扣;採用吸引旅客購買經濟艙的全價票,如提供頭等艙及公務艙的服務,對經濟艙全票價旅客提供附加服務等。航空公司通過以上方法使市場上的旅客更加明確分化為不同的群體,使群體之間的差異更加明顯,從而在不同市場對基本相同的服務實行更有效的價格歧視。

Ⅱ 關於「價格歧視」的問題
價格歧視分為三種:第一種是一級價格歧視,又稱為完全價格歧視。在這種價格歧視的實行過程中,要求廠商能夠完全知道消費者的意願價格過折需求函數,擁有完全的信息,並能阻止消費者之間的套利行為。廠商對每一單位的商品收取不同的價格,而此價格就正好是該商品的需求價格。此時,廠商奪走了所有的消費者剩餘,達到利潤最大化。第二種是二級價格歧視。這是在消費者偏好的信息不完全的情況下,通過把商品的購買量劃分為幾個等級,並對各個等級設定不同的價格,即施行捆綁銷售,通過消費者的自我選擇機制實行價格歧視。第三種是三級價格歧視。廠商可以得到一定的信息不過是不完全的。他可以根據這些信息把市場分為幾個子市場,並按照各子市場的邊際收益等於子市場的邊際收益,根據各個市場的需求價格彈性設定不同的價格,對需求價格彈性高的市場上收取較低的價格,對需求價格彈性低的市場收取較高的價格。這是根據消費者對價格的敏感程度設定的價格。三級價格歧視可以看作是市場壟斷者定價的一個特例。
價格歧視的實施與所得到的信息是密切相關的。一級價格歧視要求有完全的信息,三級價格歧視次之,二級價格歧視要求的信息量最小。在現實生活中,一級價格歧視是不可能發生的,因為廠商不可能得到完全的信息,二級和三級價格歧視非常常見。
價格歧視產生的前提條件
第一,具有一定的市場力量。這時企業面臨的是一條向下傾斜的需求曲線,這樣企業才可以把價格定在邊際成本以上,當企業提高價格是就不會失去所有的消費者。但是要注意的是,擁有市場力量並不是完全壟斷,只要有壟斷力量就可以,比如各個商場各有特色,它們就擁有壟斷力量是不能被完全替代的。
第二,需求曲線是顯性的。這樣廠商可以擁有完全的信息,知道消費者的意願價格,設定符合消費者慾望的價格。這樣廠商才可以根據不同的消費者的不同意願採取不同的價格策略,以取得最大化的利潤。一般來說,消費者的意願價格高低是有一定規律可循的。收入高的消費者意願價格比較高,收入低的消費者意願價格比較低。比如賣菜的會向衣著光鮮的人所要高價而對穿著比較簡朴的人收取比較低的價格。
第三,廠商可以限制消費者之間的套利行為。就是廠商可以成功的分離開市場,使那些低價格買入的消費者沒有機會再以高價賣給願意支付高價的消費者。如果套利者存在的話,價格歧視策略就失效了。如果消費者並不知道自己所得到的價格是低價,以及還有人願意支付更高的價格,就不會出現套利者,就是說如果消費者沒有完全的信息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中間套利。關於如何防止套利,丹尼斯-卡爾頓在《現代產業組織》中提出了很多方法,有:服務、擔保、摻雜、合約補救。
只有同時具備以上三個條件時價格歧視才能成立。
Ⅲ 在完全競爭市場上,企業經常實施價格歧視對嗎
定義:價格歧視(price discrimination)實質上是一種價格差異,通常指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在向不同的接受者提供相同等級、相同質量的商品或服務時,在接受者之間實行不同的銷售價格或收費標准。經營者沒有正當理由,就同一種商品或者服務,對若干買主實行不同的售價,則構成價格歧視行為。價格歧視是一種重要的壟斷定價行為,是壟斷企業通過差別價格來獲取超額利潤的一種定價策略。
表現為同商品不同價,比如在不同地區不同群體,像日本產的面膜,在日本買就會比在國內買便宜。
完全價格歧視:根據每個消費者的willing to pay(WTP) 支付意願來定價
實例:現實中,商家無法獲知支付意願,買家也不會將其透露給商家,就像砍價一樣買方不會直接告知其支付意願,因為如果賣家出的更低那麼買方認為自己虧了,反之亦然。
因此,商家會將消費者根據其特質分為不同群體
針對壟斷資本政府也會出台一些政策,比如說,反壟斷法,政府限定壟斷市場的定價,國有化,或者無為而治,讓市場自己發展競爭。
Ⅳ 電子商務價格歧視的可行性如何
價格歧視肯定是不可行了,因為電子商務的應用已經非常的廣了,只能靠真正的實力才能取勝。希望能夠幫到你,謝謝!
Ⅳ 電子市場下實施價格歧視給企業帶來的好處
價格歧視在市場上是一種較為普遍的現象,在壟斷市場之外的其他市場上也存在。只要企業有某種壟斷程度,就會實行不同程度的價格歧視。
1、價格歧視與總收益
價格歧視是壟斷者對同一種物品向不同消費者收取不同價格。經濟學家把價格歧視分為一級價格歧視、 二級 價格歧視和三級價格歧視。我們就分析這三種價格歧視與總收益的關系。
(1)一級價格歧視與總收益
一級價格歧視是壟斷者對每 多出售一單位產 品都收取不同的價格。實行這種價格歧視時由於成本不變,總收益增加,所以,利潤增加。
(2)二級價格歧視與總收益
二級價格歧視指壟斷者對一定數量的物品收取一種價格,對另外一定數量的同種物品收取另一種價格。所以,又稱為批量定價,即不同批量的不同價格。這種價格歧視同樣可以增加銷售量,從而增加總收益。只要最低的價格高於平均成本,也就可以增加利潤。
(3)三級價格歧視與總收益
三級價格歧視是壟斷者對同一物品在不同的市場上收取不同的價格,或者對不同的人收取不同的價格。這時如果對每個消費者都收取每單位產量的最高價格也就是完全價格歧視。實行這種價格歧視的條件是市場可以分割,而且每個市場上的需求彈性不同。或者說是可以把消費者分為不同集團,每個集團的需求彈性不同。例如,同樣的時裝對高收入者收取高價格,對低收入者收取低價格。這時,高收入者與低收入者的市場是分開的,如在不同的商店中購買,或在不同地區,或購買的時間不同。
這三種價格歧視是價格歧視的不同形式,但無論在哪種形式下,實行價格歧視都可以增加銷售量,增加總收益。只要價格高於平均成本,也就可以增加利潤。
2、價格歧視與消費者剩餘。
價格歧視的一種形式是對每一個消費者所購買的每一單位的同種物品都收取不同的價格。比如批量折扣出售某種物品,即購買量越多,折扣越大,價格越低。這種價格歧視之所以有效是因為每個人的需求曲線都向右下方傾斜。例如,某人在價格為7元時,願意每月看一次電影;價格為6元時,願意看兩次;價格為5元時,願意看三次。如果每場電影成本為5元,該消費者看三次電影,每次支付5元。但他對第一次電影的評價為7元,比他支付的多2元, 他對第二次電影的評價為6元,比他支出的多1元。這樣,他看三次電影時所得到的消費者剩餘為 3元。現在假設電影院實行了這樣一種價格制度,每月看一次7元,每月看2次13元,每月看3次18元。如果該消費者每月看三次電影,支付18元,那麼,他的全部消費者剩餘就都被電影院剝奪了。
價格歧視是對消費者剩餘的剝奪,並把這種剩餘轉歸生產者所有。
消費者剩餘是消費者願意為某一單位產品支付的最高價格與實際支付的市場價格的差額,如果消費者按其願意支付的最高價格支付也就沒有消費者剩餘了。所以,消費者剩餘減少的程度取決於價格歧視的程度。在完全價格歧視之下,消費者剩餘不存在了,在不完全價格歧視下,消費者剩餘部分被剝奪。這種被剝奪的消費者剩餘就變為壟斷者的利潤。
3、價格歧視時價格與產量的決定
價格歧視往往採取了對不同年齡、職業,或其他易於區分的特徵而分開的消費者集團收取不同價格的形式。只有在每個消費者集團對某種物品有不同的需求彈性時,價格歧視才能發揮作用。
壟斷者在確定價格歧視的程度時要根據不同消費者集團的需求彈性。基本原則是:對需求彈性高的集團實行低價格,對需求彈性低的集團實行高價格,也就是在把消費者分為不同集團,並在估計各集團需求彈性的基礎上確定不同的歧視價格。
在決定了歧視價格的基礎之上決定產量,原則仍然是邊際收益等於邊際成本。但所依據的邊際收益是以最低價格出售的最後一單位產品的邊際收益。由於其他產品的價格都高於這種邊際收益,所以,利潤就會增加。
4、價格歧視的運用
由於價格歧視增加了壟斷者的利潤,所以,實行價格歧視是壟斷者的利潤最大化行為。價格歧視模型可以解釋現實中的各種類似的定價行為,有時甚至非壟斷者也運用這種方法。例如,航空公司為提前購票者提供的價格低於臨登機前的購票者。臨登機前的購票者需求彈性低,而提前計劃外出的人需求彈性高。再如,各類零售商店的季節性削價出售往往降價幅度相當大。 這種 銷售就是價格歧視的一種形式。每個季節最新式樣的消費品總是價格高的,零售商並不認為能全部售出。當這個季節結束時,他們就以折扣價把剩下的賣出。這種商店就在那些缺乏需求彈性的買者(追逐時髦者)與富有需求彈性的買者(不趕時髦者)之間實行了價格歧視。
價格歧視能給企業帶來好處,但為什麼不能普遍應用呢?這是因為價格歧視在現實中要受到很大限制,它只有在某些條件下才能運用。首先,只有當某種物品不能轉手銷售時才能運用價格歧視。如果一種物品可以轉手銷售,那麼,以低價格得到這種物品的人就可以以歧視價格時的較高價格再把它轉手賣出。這時,價格歧視就無法實行了。正由於這個原因,價格歧視一般是出現在勞務市場上,而不是出現在可貯存的物品的市場上。唯一的例外是時裝市場上存在價格歧視,因為時裝的式樣在變,不同人對時裝的偏好程度不同。其次,實行價格歧視的壟斷者或其他企業要能區分並確定不同消費者集團的需求彈性。最後,價格歧視的運用要受到法律的限制。
Ⅵ 價格歧視是否合理為什麼
我認為合理。
價格歧視( price discrimination)
一般說來,價格歧視是指一家廠商在同一時間對同一產品索取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價格。它還可指一家廠商的各種產品價格之間的差額大於其生產成本之間的差額。
在完全競爭市場上,所有的購買者都對同質產品支付相同的價格。如果所有消費者都具有充分的知識,那麼每一固定質量單位的產品之間的價格差別就不存在了。因為任何試圖比現有市場價格要價更高的產品銷售者都將發現,沒有人會向他們購買產品。然而,在賣主為壟斷者或寡頭的市場中,價格歧視則是很常見的。
價格歧視的存在需要一些條件: 1.廠商必須面對向下傾斜的需求曲線,即產品的需求與其價格成反比。 2.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購買團體必須能在某一成本下區分開,該成本不超過區分他們所能帶來的收入。即廠商能夠以合理的成本進行市場細分。 3.必須阻止不同購買集團之間賤買貴賣的轉賣行為。 4.不同的購買集團對產品的需求價格彈性必須不同,並且為廠商所知。即廠商了解購買集團對產品的不同的需求程度。 價格歧視通常有下述形式: 一、直接差異定價 直接差異定價指廠商可以確定消費者的不同消費偏好,並因此確定價格。假定消費者市場由四個同等規模的子市場 A、B、C、D組成,各子市場中的消費者的意願價格分別為40、30、20和10,單位生產成本為5,且假定每一個消費者最多購買一個單位產品。如果採取單一價格,那麼最優價格肯定是4O、3O、20、10中的一個。價格是40時,銷售量是 l,利潤等於35(40—5);價格是3O時,銷售量是2,利潤等於50(30×2—5×2);價格是2O時,銷售量是3,利潤等於45(20×3—5×3);價格是10時,銷售量是4,利潤等於20(10×4—5×4);所以最優價格是30,最大利潤是50。如果採取差異定價,使各子市場的價格分別等於消費者的意願價格,那麼利潤將有明顯提高,此時利潤等於80(40—5十30—5 f20—5十10—5)。 盡管直接差異定價是最簡單易行的方法,但在實際中往往存在若干問題:( l)消費者的意願價格難以測定;(2)市場難以細分;(3)難以為特定的子市場確定價格;(4)無法保證消費者之間的轉賣行為;(5)消費者可能認為差異定價是不公平的;(6)市場細分和定價費用可能過高。因此,在實際操作中,更常見的是下面介紹的間接差異定價。 二、兩部分定價 即價格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固定價格,一是單位產品價格。因為單位產品乎均價格隨銷售量的增加而趨於下降,所以此方法可被視為數量折讓的一種。與單一價格相比,固定價格的存在可以使廠商獲取更多的消費者剩餘,從而提高利潤。圖 l 假定圖 l表明一同質市場,且消費者具有相同的需求曲線。採取單一價格時,根據利潤最大化原則,邊際利潤等於邊際成本時利潤最大,此時,價格為 P*,消費者剩餘為 F*;而採取兩部分定價時,可以將固定價格定為 Fc,單位價格定為邊際成本c,這樣固定價格就成為唯一的利潤來源,廠商獲取了全部消費者剩餘。圖 2 那麼廠商是如何利用兩部分定價實現價格差異的呢? 首先,廠商可以將固定價格定得偏高,以排除某些消費者,因為這些消費者如果購買的話,固定價格將超過其消費者剩餘。 其次,廠商可以對不同消費者制定不同的平均價格。如圖2所示,如果存在大量的 A類消費者,那麼最優的定價策略是固定價格為 A類消費者剩餘,而單位價格則高於邊際成本,這樣,兩類消費者都不會被排斥,而且 B類消費者所付的乎均價格低於 A類消費者支付的平均價格。 三、區域定價 區域定價是最常見的數量折讓方式的定價策略,至少有兩個邊際價格,固定價格可有可無。圖3表示一個無固定價格的三區域定價策略。圖 3 當購買量小於或等於 Ql時,單價為P1;當購買量介於 Ql和 Q2之間時,超過Ql的部分的單價為 P2;當購買量大於 Q2時,超過 Q2的部分的單價為 P3。 為了說明區域定價的優越性,我們可以將其與兩部分定價作個比較。假設(F1,Pl)是圖2所示的最優兩部分定價。現在考慮:固定價格仍為 Fl,另外,購買量小於或等於 Qb時,單價為 Pl,Qb以上的部分的單價為 P2,這樣,A類消費者的購買量仍為 Qa,但 B類消費者的購買量將從 Qb上升到 Qb』,而且,由於 P2大於成本 C,利潤也會提高。 四、產品線定價 現在的廠商往往向市場推出多條產品線、多種產品,因為現在市場競爭非常激烈,佔領貨架對廠商來說非常重要,多種產品可以使廠商佔領更多貨架空間,所以產品線的管理和定價問題對廠商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一條產品線由多個產品組成,這些產品的差異在於屬性配置上的不同,而基本功能是相同的,例如寶潔公司光洗衣粉系列就有7種產品,所以產品線定價時的一個潛在的困難是不同產品之間的替代問題。圖 4 在圖4(a)中,兩條消費者意願價格曲線相交,所以廠商可以以 RyA向 A出售 Y產品,以 Blg向 B出售 X產品,而且不會出現替代現象,因為 X產品的價格高於 A的意願價格,Y產品的價格高於 B的意願價格。 在圖4(h)中,兩條消費者意願價格曲線沒有相交。如果仍採取(a)中價格,A就轉向 X產品,即 X將替代 Y,因為購買 X產品時,A可以獲得(Rxa— Rxb)的消費者剩餘。避免這種情況出現的方法是:將 Y的定價從 Rya降到Rya—(Rxa— Rxb)以下,這樣 A購買 Y將比購買 X獲得更多消費者剩餘。 如果替代問題比較嚴重,即 Y的價格需要下降許多,那麼可考慮刪除替代產品,即減少產品線長度。例如,假定 A、B消費者數量分別為 Na和Nb,若 NB* Rxb+Na(Rya—Rxa+Rxb)< NA dr Byn,那麼刪除 X產品,只以Rya的價格向 A銷售 Y產品將對廠商更為有利。 五、產品集定價 廠商有時會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產品作為一個產品集進行銷售,這一般也包括兩種情況:一是產品集由不同產品組成,一是產品集由相同產品組成。 在第一種情況下,廠商銷售產品集的原因在於:如果消費者對產品集中的不同產品的偏好是負相關的,那麼單獨銷售產品或者會使產品定價太低,或者會排斥某些消費者。而採取產品集銷售既不會降低利潤,也不會排斥消費者。通過產品集,廠商將異質市場同化為一個同質市場。 例如,某一廠商銷售兩種產品 A和 B,消費者市場由兩個同等規模的子市場 X和Y組成,其意願價格分別為(12,4)和(4,12),假設各產品的單位成本都低於4。如果採取單個產品銷售,則 A的價格為12,B的價格為4,X不會購買 B,Y也不會購買 A。但是如果將 A和 B作為一個產品集進行銷售,則 X和 Y對產品集的意願價格都是16,這樣,銷售額從24上升到32,且不會排斥任何消費者。 但是,這種產品集策略也存在一個缺點,即消費者的意願價格可能低於產品的邊際成本。例如,假定上例中產品單位成本均為6。假如產品單獨銷售,利潤為12。而採取產品集時,X對 B和 Y對 A的意願價格均小於邊際成本,則利潤降為8。這時,採取單獨銷售則對廠商更為有利。 在第二種情況下,廠商採取產品集是為了增加銷售。最常見的例子是體育套票和音樂會套票等。以年度體育套票為例,假設年度比賽場次為 N,總成本為 E,預定價格為 P,廠商在確定 P時可以通過抽樣調查了解願意以價格 P購買套票,而觀看場次為(1.2.3…N—1.N)的消費者的數量,由此得到總的收益,然後根據利潤最大化原則,確定最優的 P。 上面討論的都是單純產品集銷售,實際中更多採取的是混合銷售,即同時採取單獨產品銷售和產品集銷售。 在市場營銷組合(產品,價格,地點和促銷)中,促銷是最常用和最靈活的。價格促銷作為促銷的一部分,其任何形式都屬於價格歧視。以商品券為例,19世紀80年代,舒斯特設在美國威斯康星州的米爾沃基市的百貨公司就開始給其顧客發行商品券,到今天為止,美國已有大約250家商品券公司。40%的市場由斯佩里和哈欽森綠色商品券公司控制。這些公司的商品券只有約5%沒有被收回。那麼,為什麼百貨公司要發行商品券呢? 眾所周知,產品的全部價格不僅要包括貨幣價格,而且要包括隱含的時間機會成本,這里的時間包括換尋產品和購買產品(以及消費產品的時間)。我們可以假定,人們對於免除購買所費時間估價越高,人們致力於尋找低成本的購買安排就越少。換句話說,一個對於時間的估價相對高於貨幣收入的人,為了節省購買時間,將更多地用貨幣支出來代替花費的時間,他將用更少的時間去發現更低的價格。因此,較高地估價時間的人同並不這么高地估價時間的人相比,在任何給定的商店裡都表現出彈性較低的需求曲線。 讓我們假定時間價值和一個人的相對財富有很強的相關關系,以及較富有的人時間價值比較貧窮的人更高。那麼,在一個給定的商店,一個較富有的人的需求價格彈性將比一個較貧窮的人更低。現在零售商面臨兩類消費者,一類消費者的需求彈性相對小一些,一類消費者的需求彈性相對大一些。零售商的問題是區分兩類消費者,並向較富有的消費者索取較高的價格。一種方法就是對那些樂於花費時間成本的顧客提供一個回扣,回扣形式就是商品券。因此,想要回扣的人必須收集並保存商品券,然後在指定的地點換成商品。所有這些活動需要時間,這樣,我們所假定有較大需求彈性的較貧窮的人,為他們購買的商品支付了較低的價格,因為他們換掉商品券時,就能得到商品。而需求彈性較小的富有的消費者由於時間成本的緣故拒絕這些商品券。他們的購買不享有任何回扣,
Ⅶ 跪求解答一個簡單的關於價格歧視(Price Discrimination)與壟斷企業利潤最大化的微觀經濟學課本問題!
給你舉兩個反例。
A
比如,一個公司生產飲用水,在秦國市場和趙國市場都是壟斷的。
在秦國一瓶水成本是1塊錢,是常數,也就是說邊際成本就是1塊錢。秦國一共100人,每人每天喝且僅喝一瓶水,最多每瓶水花10塊錢,如果再貴就不喝水渴死。那麼這個公司在秦國就賣10塊錢一瓶。
在趙國一瓶水成本是2塊錢,是常數,也就是說邊際成本就是2塊錢。趙國一共100人,每人每天喝且僅喝一瓶水,最多每瓶水花8塊錢。那麼這個公司在秦國就賣8塊錢一瓶。
在這個例子中,趙國水成本高,但是水卻比較便宜。
B
比如,一個公司生產飲用水,在秦國市場和趙國市場都是壟斷的。
在秦國一瓶水成本是1塊錢,是常數。秦國一共1000人,每人每天喝且僅喝一瓶水,最多每瓶水花10塊錢。那麼這個公司在秦國就賣10塊錢一瓶。
在趙國一瓶水成本是1塊錢,是常數。趙國一共10人,每人每天喝且僅喝一瓶水,最多每瓶水花20塊錢。那麼這個公司在秦國就賣20塊錢一瓶。
在這個例子中,秦國需求大,但是水會比較便宜。
Ⅷ 如果壟斷廠商可以在兩個市場進行三級價格歧視,其中第一個市場的需求函數為q=5
樓上說的不對.畫出圖像完全不一樣.
因為是壟斷廠商,所以可以隨意更改價格,他們希望最大化 p*q 來最大化利潤.我們知道第一市場,q = 500 - 2p.最大化p*q,求的p1 = 125.同理,當q = 1500-6p時,最大化p*q 求的 p2 = 125.一樣的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