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國跨境貿易電子商務試點城市有哪些
鄭州、上海、重慶、杭州、寧波,作為五個試點城市將「先行先試」跨境貿內易電子商務服務。容
由發改委、海關總署共同開展的中國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工作部署會,於2012年12月19日在鄭州召開,這標志著中國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工作全面啟動。
② 海關總署負責跨境電商的部門
只是監管跨境電商平台,或者公司吧。
③ 我司是電子商務企業,想從事跨境業務,請問企業在海關備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據《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回2016年第26號)第二條,參答加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的企業應當事先向所在地海關提交以下材料: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②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復印件(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的企業不需要提供);③企業情況登記表,具體包括企業組織機構代碼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中文名稱、工商注冊地址、營業執照注冊號,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號碼,海關聯系人、行動電話、固定電話,跨境電子商務網站網址等。企業按照前款規定提交復印件的,應當同時向海關交驗原件。如需向海關辦理報關業務,應當按照海關對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管理的相關規定辦理注冊登記。
④ 跨境電子商務對海關監管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以下為《加貿司關於加強跨境電子商務網購保稅進口監管工作的函》的主要內容:
一、各海關應嚴格按照《海關總署關於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等相關文件要求,制定監管辦法,規范操作,嚴密監管,不得隨意將政策規定擴大化。
二、網購保稅進口應當在經批准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城市的焊管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開展。非跨境貿易電商服務試點城市不得開展網購保稅進口業務。任何海關不得在保稅倉庫內開展網購保稅進口業務。
三、開展網購保稅金庫的區域應具備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台,設置專用倉庫對跨境保稅進口商品實施集中管理,並配備符合海關跨境商品監管要求的X光機查驗分揀線、視頻監控等設施。開展網購保稅進口的區域內企業應當按照規定通過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台及時向通關管理平台傳送交易、物流、支付和倉儲等數據,並於每月10日前向海關傳送上月跨境保稅進口商品進、出、轉、存電子數據。
四、各海關要加強跨境電子商務信息化系統建設,按照「個人自用、合理數量」原則,對信息化管理系統進行參數設置,加強對跨境保稅進口商品、電商企業以及消費者信息數據的分析監控;加強對網購保稅進口消費者的身份認證。發現異常情事應及時移交稽查或緝私部門,嚴厲打擊利用跨境電子商務網購保稅進口渠道「化整為零」進行走私的違法犯罪行為。
五、對經查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相關企業或個人,主管海關應取消其參與網購保稅進口試點的資質。對管理混亂、運作不規范的區域應責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試點資質。
六、請各試點城市直屬海關對本關區內網購保稅進口試點以來的監管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總結試點經驗,分析存在問題,查找監管漏洞,處置一場情況,完善監管辦法。
供參考!
⑤ 海關總署稱跨境電商增長迅猛,哪幾類產品供不應求
海關總署稱,跨境電商迅猛增長。這是因為中國經濟狀況和國外的許多國家有所區別,二零二2020年就與新冠疫情的影響導致了我國和外國在經濟層面都有較大的損失。但是我國和外國所採取的防控疫情措施是不一樣的,因此在我國雖然2020年的3月和4月付出了慘痛的經濟代價,但換來的是現在長遠的回報。對比目前的國外經濟狀況,我國已經將經濟水平恢復到疫情之前,但是國外仍然處於疫情的威脅之下,國內的生產水平還不能恢復。這也導致了我國很多產品都可以通過向外輸出的方式彌補外國廠家在這一生產上的空缺。因此跨境電商的迅猛增長也表現在這一特殊的場景下。
能夠獲得這一成就不僅僅是中國經濟的逐步恢復,更重要的是中國在面對新冠疫情的時候提出的正確防控措施。同時也包含了百姓和政府的共同努力才達成了這一成就。
⑥ 請問一般貿易和跨境電商貿易的區別是什麼
一、性質不同
一般貿易進口屬於進口貿易,大多數是企業之間的一種商業行為,因此需要進出口合同、發票等基本商業單據,還需要提單等一系列貨運單據。
跨境電子商務面對的在一般是直接的消費者,而對於一般消費者而言,完成進口貨物的通關是一件非常耗時耗力的事情,同時對於海關來說,也需要佔用大量的行政資源。
跨境電子商務從本意上是國家想對跨境電子商務實現有效監管,消除「海淘」、「海代」等對進口市場的沖擊,進行規范性的引導。
二、稅收制度不同
首先引入一個關鍵詞「稅制」,與大多數國家不同,我國在進出口環節實行的並非單一稅制,對於進境商品,區分性質徵收:貨物稅和物品稅。
貨物稅就是針對一般進出口貿易行為產生的進出境貨物所征稅,其征稅標準是《稅則》,包括確定稅號、完稅價格、監管證件等一系列行為,徵收的稅種包括關稅、增值稅、消費稅。
雙反稅等等。物品稅則是指對個人攜帶進出境的行李物品、郵寄物品徵收的稅(《海關法》第46條),征稅標準是《進境物品稅目表》,分商品類別,確定幾檔征稅,徵收的稅種就是進境物品稅(行郵稅)。
跨境電商常接觸的一個詞「保稅備貨」,關於這個問題,比較復雜。
規范的說法是「保稅進、行郵出」(海關總署公告2014年第56號有詳細解釋),簡單說就是商品免稅進入保稅區,出區時候徵收行郵稅。關於進境貨物稅和物品稅,孰高孰低不能一概而論,但總體從稅額上來說,物品稅可能較低。
三、監管方式同
新政提出要在跨境電商鄰域推行一般貿易監管模式,在跨境電商行業引發了一場強震,並有可能成為壓死綜合試驗區內跨境電商「正規軍」的最後一根稻草。
一般貿易進口的監管更嚴格,手續要求更嚴格、更繁瑣,耗時更長。
關於一般貿易檢驗檢疫的繁復,以食品為例:辦理通關單需隨附原產地證書、衛生證書、食品成分分析表、進口許可證、企業首次進口食品類的進口聲明、出入境食品包裝備案書、安全性評估材料等10餘種單據。
還需辦理境外生產企業注冊、境外出口商備案等前置性審批,不僅手續繁雜、辦理時間長,且未能滿足前置性審批條件的商品將無法進口。
四、環節不同
在外貿電商時代,進出口的環節並沒有任何縮短或改變,而跨境電商則要求盡量減少或縮短各種環節以盡量降低中間成本。
五、交易方式不同
在外貿電商時代,交易都是在線下完成的,而跨境電商則大多在線上直接完成交易。
六、稅收不同
外貿電商體現的是傳統的一般貿易,涉及到復雜的關稅、增值稅及消費稅等,而跨境電商面臨的稅收一般就要簡單很多,如很多隻涉及行郵稅而已。
七、經營模式不同
外貿電商的基本模式是B2B,而跨境電商的主流模式卻是B2C。
顯然,跨境電商的確不等於外貿電商,跨境電商體現的是一種與傳統的外貿電商有極大不同的新型的運行模式;只不過廣義的跨境電商也包含了外貿電商而已。

(6)海關總署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擴展閱讀:
跨國電子商務貿易具有如下特徵(基於網路空間的分析)
一、全球性(Global Forum)
網路是一個沒有邊界的媒介體,具有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徵。依附於網路發生的跨境電子商務也因此具有了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性。電子商務與傳統的交易方式相比,其一個重要特點在於電子商務是一種無邊界交易,喪失了傳統交易所具有的地理因素。
互聯網用戶不需要考慮跨越國界就可以把產品尤其是高附加值產品和服務提交到市場。網路的全球性特徵帶來的積極影響是信息的最大程度的共享,消極影響是用戶必須面臨因文化、政治和法律的不同而產生的風險。
這種遠程交易的發展,給稅收當局製造了許多困難。稅收權力只能嚴格的在一國范圍內實施,網路的這種特性為稅務機關對超越一國的在線交易行使稅收管轄權帶來了困難。而且互聯網有時扮演了代理中介的角色。
二、無形性(Intangible)
網路的發展使數字化產品和服務的傳輸盛行。而數字化傳輸是通過不同類型的媒介,例如數據、聲音和圖像在全球化網路環境中集中而進行的,這些媒介在網路中是以計算機數據代碼的形式出現的,因而是無形的。
以一個e-mail 信息的傳輸為例,這一信息首先要被伺服器分解為數以百萬計的數據包,然後按照TCP/IP 協議通過不同的網路路徑傳輸到一個目的地伺服器並重新組織轉發給接收人,整個過程都是在網路中瞬間完成的。
電子商務是數字化傳輸活動的一種特殊形式,其無形性的特性使得稅務機關很難控制和檢查銷售商的交易活動,稅務機關面對的交易記錄都是體現為數據代碼的形式,使得稅務核查員無法准確地計算銷售所得和利潤所得,從而給稅收帶來困難。
三、匿名性(Anonymous)
由於跨境電子商務的非中心化和全球性的特性,因此很難識別電子商務用戶的身份和其所處的地理位置。在線交易的消費者往往不顯示自己的真實身份和自己的地理位置,重要的是這絲毫不影響交易的進行,網路的匿名性也允許消費者這樣做。
在虛擬社會里,隱匿身份的便利迅即導致自由與責任的不對稱。人們在這里可以享受最大的自由,卻只承擔最小的責任,甚至乾脆逃避責任。這顯然給稅務機關製造了麻煩,稅務機關無法查明應當納稅的在線交易人的身份和地理位置,也就無法獲知納稅人的交易情況和應納稅額,更不要說去審計核實。
該部分交易和納稅人在稅務機關的視野中隱身了,這對稅務機關是致命的。以eBay為例,eBay是美國的一家網上拍賣公司,允許個人和商家拍賣任何物品,到目前為止eBay 已經擁有1.5 億用戶,每天拍賣數以萬計的物品,總計營業額超過800 億美元。
四、即時性(Instantaneously)
對於網路而言,傳輸的速度和地理距離無關。傳統交易模式,信息交流方式如信函、電報、傳真等,在信息的發送與接收間,存在著長短不同的時間差。而電子商務中的信息交流,無論實際時空距離遠近,某些數字化產品(如音像製品、軟體等)的交易,還可以即時清結,訂貨、付款、交貨都可以在瞬間完成。
電子商務交易的即時性提高了人們交往和交易的效率,免去了傳統交易中的中介環節,但也隱藏了法律危機。在稅收領域表現為:電子商務交易的即時性往往會導致交易活動的隨意性,電子商務主體的交易活動可能隨時開始、隨時終止、隨時變動,這就使得稅務機關難以掌握交易雙方的具體交易情況。
五、無紙化(Paperless)
電子商務主要採取無紙化操作的方式,這是以電子商務形式進行交易的主要特徵。在電子商務中,電子計算機通訊記錄取代了一系列的紙面交易文件。用戶發送或接收電子信息。由於電子信息以比特的形式存在和傳送,整個信息發送和接收過程實現了無紙化。
無紙化帶來的積極影響是使信息傳遞擺脫了紙張的限制,但由於傳統法律的許多規范是以規范「有紙交易」為出發點的,因此,無紙化帶來了一定程度上法律的混亂。
六、快速演進(Rapidly Evolving)
互聯網是一個新生事物,現階段它尚處在幼年時期網路設施和相應的軟體協議的未來發展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但稅法制定者必須考慮的問題是網路,象其他的新生兒一樣,必將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無法預知的方式不斷演進。
基於互聯網的電子商務活動也處在瞬息萬變的過程中,短短的幾十年中電子交易經歷了從EDI到電子商務零售業的興起的過程,而數字化產品和服務更是花樣出新,不斷的改變著人類的生活。
而一般情況下,各國為維護社會的穩定,都會注意保持法律的持續性與穩定性,稅收法律也不例外。這就會引起網路的超速發展與稅收法律規范相對滯後的矛盾。如何將分秒都處在發展與變化中的網路交易納入稅法的規范,是稅收領域的一個難題。
網路的發展不斷給稅務機關帶來新的挑戰,稅務政策的制定者和稅法立法機關應當密切注意網路的發展,在制定稅務政策和稅法規范時充分考慮這一因素。
⑦ 哪些城市已經獲批跨境電商試點
截止到2019年5月25日為止跨境電商試點城市個,跨境電商綜合保稅區35個。
跨境電商試點城市:
6+1試點,第一批,5家是寧波、鄭州、上海、重慶、杭州,後續又上來廣州和深圳7家/天津、福州、平潭/合肥、成都、大連、青島和蘇州共15家獲批了跨境電子商務試點城市。
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杭州第一個,青島等第二批,威海等分三批,1+12+22共35個。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遍布全國。
杭州、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北京市、呼和浩特市、沈陽市、長春市、哈爾濱市、南京市、南昌市、武漢市、長沙市、南寧市、海口市、貴陽市、昆明市、西安市、蘭州市、廈門市、唐山市、無錫市、威海市、珠海市、東莞市、義烏市。

(7)海關總署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擴展閱讀
免稅新規
2018年10月1日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海關總署日前聯合發文明確,對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電商出口企業出口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
第一,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在綜試區注冊,並在注冊地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綜合服務平台登記出口日期、貨物名稱、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第二,出口貨物通過綜試區所在地海關辦理電子商務出口申報手續。
第三,出口貨物不屬於財政部和稅務總局根據國務院決定明確取消出口退(免)稅的貨物。
通知明確,海關總署定期將電子商務出口商品申報清單電子信息傳輸給國家稅務總局。各綜試區稅務機關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清分的出口商品申報清單電子信息加強出口貨物免稅管理。
通知指出,具體免稅管理辦法由省級稅務部門商財政、商務部門制定。各綜試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商務主管部門應統籌推進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和相關政策落實,加快建立電子商務出口統計監測體系,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跨境電商試點
網路-跨境電子商務
⑧ 2020年6月份海關總署發布的9810跨境出口海外倉監管方式是否能落地實施
2020年6月發布的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75號(關於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增加了跨境電子商務出口9710、9810監管方式,
(1)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9710」,全稱「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直接出口」,簡稱「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適用於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的貨物。
(2)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9810」,全稱「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海外倉」,簡稱「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適用於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的貨物。
9810行業內稱為「海外倉」模式,國內公司把貨物報關出口至海外倉,並沒有實際銷售,從財務的角度來看,風險報酬並沒有轉移,財務不能確認收入;從稅務的角度來看,主要的風險報酬沒有轉移,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點沒有發生,就不能確認增值稅收入及所得稅收入,更不能申報出口退稅了;要等賣家將貨物實際銷售後才能確認收入並申報退稅;
這裡面有三個問題:
(1)需要按照實際平台銷售收入來確認增值稅收入,增值稅收入能否做到「無票免稅」,還需等待政策出台,從財稅〔2018〕103號指的是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享受無票免稅,即9610監管模式出口的才適合;
(2)目前來看,跨境電商的利潤率還是比較高的,所得稅核定徵收政策暫時還沒有落地,很多企業擔心所得稅稅負成本,你懂得了;
(3)即使有進項專票企業申報退稅,也要等到貨物實際出口後才可以申報,一旦銷售周期較長的時候,企業的資金壓力可想,跨境電商企業好像沒有不缺錢的;
所以9810監管方式估計會流產;
⑨ 跨境電商監管方式9610到底是個啥
「9610」全稱「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簡稱「電子商務」,俗稱「集貨模式」。適用於境內個人或電子商務企業通過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實現交易,並採用「清單核放、匯總申報」模式辦理通關手續的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
商家將多個已售出商品統一打包,通過國際物流運送至國內的保稅倉庫(暫存區),電商企業拆大包按小包(單個訂單包裹)逐個申報,為每件商品辦理海關通關手續,經海關查驗放行後,再由國內快遞派送至消費者手中。每個訂單附有海關單據。

(9)海關總署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擴展閱讀:
關於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的公告:
為促進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口業務發展,方便企業通關,規范海關管理,實施海關統計,決定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210」,全稱「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簡稱「保稅電商」。適用於境內個人或電子商務企業在經海關認可的電子商務平台實現跨境交易,並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進出的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境商品,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與境內區外(場所外)之間通過電子商務平台交易的零售進出口商品不適用該監管方式)。「1210」監管方式用於進口時僅限經批准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口試點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物流中心(B型)。
二、以「1210」海關監管方式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業務的電子商務企業、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內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經營企業、支付企業和物流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向海關備案,並通過電子商務平台實時傳送交易、支付、倉儲和物流等數據。
參考資料來源:浙江電子口岸-海關監管方式9610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於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的公告
⑩ 中國跨境進口電商服務試點目前有哪些
七大跨境電商進口服務試點城市業務開展情況簡介
在中國進出口外貿需求趨緊的背景下,由政府部門運作的跨境電商正蓬勃興起。2013年8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商務部等9個部委《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的意見》,自2013年10月1日起在已經開展電子商務通關服務試點的上海、重慶、杭州、寧波、鄭州等5個城市展開新政策試點,2013年9月,廣州獲批成為第六個跨境商務進口服務試點城市,2014年7月,深圳獲批成為第七個國家跨境電商進口服務試點城市。跨境電商城市試點政策實施一年多來,各試點城市也逐步探索出了一條路子,並取得了不錯的成績。
2010年至2013年,中國的海外購物交易額從100多億元增長到超過800億元。2013年,中國內地的「海淘族」已達1800萬人,預計到2018年將增至3560萬人,年消費額達到1萬億元人民幣。
根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5-2020年中國電子商務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數據顯示,2011年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達到1.6萬億元,同比增長33%;2012年跨境交易額達2.1萬億元,同比增長為33.1,增速遠高於同期外貿增速;2013年中國跨境電商進出口交易額達到3.1萬億元,同比增長31.3%;預計2016年中國跨境電商進出口額將增長至6.5萬億元,年增速超自2013年7月中國跨境電子商務服務試點開展以來,截至2014年11月底,出口、進口額分別為7億元和7.4億元人民幣,屬貿易逆差。目前跨境電子商務平台已超過5000家,企業超過20萬家。
根據海關總署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
截至去年底,跨境電子商務試點已突破30億元。
在出口方面,截至12月底,上海、重慶、杭州、寧波、鄭州、廣州、深圳、北京、蘇州、青島、金華、東莞、西安、南京、葫蘆島、銀川等16個城市先後開展出口業務,累計驗放清單3823.5萬份,出口到181個國家和地區,價值約20.4億元。在進口方面,截至12月底,上海、重慶、杭州、寧波、鄭州、廣州、深圳先後開展了進口業務,共驗放包裹411萬余件,價值約10.1億元。
現從七大試點城市來梳理一下2013年以來我國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
一、上海「跨境通」 網站:跨境通-進口商品海外購物平台,海淘首選,原裝進口,海外直供
上海跨境電子商務貿易試點模式為網上直購進口模式、網購保稅進口模式,一般出口模式,城市跨境電商在於直購和保稅進口以及一般出口。目前,上海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平台(簡稱「跨境通」)自2013年12月28日上線,逐步完善跨境服務三大模式,目前已經形成直郵中國和自貿賺取模式,跨境通銷售的產品類別主要是母嬰、保健食品、箱包、服裝服飾、化妝品五大類產品,集中在快消品領域,商品價格與實體店相比,可優惠30%左右。
截至2014年12月,上海海關直購進口模式成交約2.4萬單,網購保稅進口模式成交約3.2萬單,合計貨值逾1700萬元。同時,上海海關已為55家電商企業、12家物流倉儲企業完成跨境電商備案工作,業務地區涉及涵蓋美國、韓國、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多個跨境網購熱點國家,跨境電商品牌集聚規模效應初步顯現。
目前,上海在自貿區外,松江區、嘉定區和普陀區均成為開展跨境電商區域。至2014年前三季度,上海市電子商務實現交易額達9066億元,同比增長28.1%。
二、重慶「e點即成」網站:重慶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台
重慶的跨境電子商務試點特色在於其是全國唯一具有跨境電商服務四種模式全業務的試點城市,即包括一般進口、保稅進口、一般出口和保稅出口。
2014年6月,重慶西永綜合保稅區重慶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台上線,跨境電商成為重慶西永永微電子產業園發展現代服務業的重點方向。至2014年6月,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台數據顯示,半年時間平台共累計驗放清單15.8萬單,成交金額達4456.62萬元,共備案企業達36家,日用消費品成為重慶人使用跨境電子商務方式最愛采購的品種。預計,重慶跨境電商上場規模在2014年將達到10億元銷售額,預計2015年達30億元銷售額,2016年達50億元銷售額。
三、杭州「跨境一步達」 網站:跨境一步達—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台
杭州跨境電商產業園,為目前浙江省唯一集「保稅進口」與「直購進口」模式於一體的全業務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產業園,並設有跨境一步達。至2014年11月,已有124家商家入園開展業務,還有一批垂直電商平台和商家正在接洽之中。
「雙十一」期間,共驗放近38萬單貨物、價值7157萬元人民幣。目前,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保稅進口業務累計交易訂單突破近76萬單,位居全國7個試點城市前列。未來,杭州將在原有試點成果基礎上,向國家申報中國(杭州)網上自由貿易試驗區。
四、寧波」跨境購」網站: 跨境購—集全球商品導購與跨境電商服務為一體的綜合性網路平台。
寧波保稅區主要從事跨境進口電商貿易,其依託保稅區的優勢,開展「保稅備貨模式」,即跨境企業在國外批量采購商品,通過海運備貨到保稅區制定的跨境倉內,消費者通過網路下訂單,電商企業辦理海關通關手續,商品以個人物品形式申報出區,並繳納行郵稅,海關審核通過後,商品包裹通過快遞公司派送到消費者手中。
截至目前2014年11月27日,保稅區已累計引進電子商務企業230家,其中獲批跨境進口電商試點企業117家,上線71家,商品備案7238條,物流企業4家(EMS、順豐、中通、中國郵政),倉儲企業2家(富立、中海貿)。至2014年12月26日,已有69家電商企業申請能力認定考核,其中通過高風險能力認定21家,通過基本能力認定45家,未通過基本能力認定1家,審批和整改2家。同時,「跨境購」平台上線。
至2013年12月7日,寧波海關累計審批通過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口申報單120.8萬票,貨值3.01億元人民幣,共有來自全國各地71.6萬名消費者通過跨境平台消費。寧波保稅區跨境進口電商於2014年年底實現3億元銷量。2014年12月16日,寧波保稅區政企通服務平台完成驗收,正式上線運行。
五、鄭州」e貿易」 網站:E貿易_E貿易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平台
2013年,鄭州被列為國家首批電子商務示範城市和首批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城市,是國內唯一利用綜合保稅監管場所進行跨境電商試點的城市,可形成以鄭州為中心的跨境物品集散中心,電子商務產業集聚效應初步顯現,全市有1個國家級電子商務示範基地、5個省級示範基地、2個省級產業園區。
2014年,鄭州開通了「E貿易」試點平台,平台吸引了包括韓國館3000餘家、德國館310多家、以色列館100多家企業到鄭州展開業務對接,目前平台已入駐319家企業。E貿易主要業務模式為跨境B2C營銷模式,所售商品直接與海外生產商聯系合作,中間不經過任何代購、代銷環節,直接到消費者手中,保證了商品原汁原味的進口質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鄭州跨境貿易電子商務試點項目監管進出口商品總值累計達到10718.03萬元,突破億元大關,徵收稅款共計931.36萬元。進口商品涵蓋化妝品、母嬰用品、保健食品等,來自美國、日本、韓國等國家;出口商品涵蓋固態硬碟、手機殼、網路攝像機等,銷往英國、美國、法國等國家,全面業務量44.3萬單。交易額和業務量均呈現爆發式增長,今後三年內年均增長速度還會保持在30%以上。
近年來,河南省製造業發展迅猛,貿易需求增加。比如黎明工業集團80%的銷售額來自電商渠道,外貿電商占電商銷售的70%。主要市場是中東、非洲、俄羅斯等基礎建設薄弱的國家。未來,河南跨境電商B2B模式也將成為一大助力。
2014年前三季度,鄭州市電子商務交易額達2119億元,同比增長35%,預計全年將超過2800億元;全市網路零售額達300億元,同比增長42%,預計全年將超400億元。預計到2020年,全市電子商務交易額突破1萬億元,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達2000億元,網路零售額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30%以上。
六、廣州「狀元谷」 網站未知。
廣州於2013年9月成為跨境電商進口服務試點城市,廣東作為第一外貿大省,廣東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佔全國交易總額的七成。廣州跨境電商主要有B2B、B2C兩種渠道,貨品主要來自歐美和日韓,品類主要涉及母嬰、輕奢、化妝品和鞋服等,在跨境電商試點業務模式主要是一般出口(郵件/快遞),B2B2C保稅出口和B2B一般出口三類。
(1)B2C一般出口(郵件/快遞):通過線上信息平台進行試點企業備案、商品備案及全程信息管理,允許試點企業憑交易或物流清單先申報放行,月度匯總填寫出口貨物報關單向海關申報,憑匯總的月度出口報關單辦理退稅、結匯手續。海關根據企業管理類別實施分類通關。
(2)B2B2C保稅出口:按「整進、散出、匯總申報」的模式進行。整進是指整批出口貨物填寫備案清單或出口貨物報關單向海關申報進入園區。散出是指個人網購後填寫清單向海關申報並由電商企業提供稅款擔保,海關先憑清單分批分散出園區。匯總申報就是定期將清單匯總後,填寫出口貨物報關單向海關申報,個人網購商品涉及許可證管理的可免許可證。
(3)B2B一般出口:適應新的貿易發展需求,將大型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或大型電商平台作為外貿改革試點,通過專業的外貿供應鏈服務平台及全程信息化手段解決及規范監管問題,由當地政府對此類大型平台企業制定專項的退稅保障基金,並由財政統籌此類試點企業的退稅款項,提供優先退稅、快速通關等服務。
2014年前三季度,廣州市通過跨境電子商務合計進出口商品7845萬美元,其中第三季度進出口7488萬美元,進出口量約相當於上半年357萬美元的20倍。廣州海關網購保稅進口業務量在全國6個進口試點城市中排名第二,零售出口業務量排名第一。2014年1至10月,廣州跨境電子商務零售(B2C)出口4.8億元人民幣,網購保稅(B2B/B2C)進口貨值1.8億元,規模居全國第一。
2014年11月27日,廣州正式開通「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跨境電商平台,並與中國東盟商務理事會簽署了「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產業合作行動計劃書」,以此支持廣州跨境電商的發展。另外,隨著廣州自貿區獲批在望,跨境電商在廣州白雲機場綜合保稅區的布局激戰已經打響。
七、深圳前海 網站未知
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是互聯網時代衍生的新型貿易形態,發展迅猛,已成為外貿經濟新的增長點。深圳2013年進出口規模居全國外貿大中城市榜首,為進一步促進外貿穩定增長,2014年7月,國務院同意深圳市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進口試點。同時,深圳是我國首個電子商務示範城市,毗鄰香港,背靠珠三角,擁有全方位的口岸基礎設施,物流基礎雄厚,市場分析顯示,深圳跨境電商業務佔全國總額的50%以上。
2014年7月,海關總署發布《關於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2014年第56號),為進口試點啟動提供政策依據,深圳海關緊緊依託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政策和區位優勢,在前海灣保稅港區試行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網購保稅進口模式。
2014年9月9日,深圳首票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口物品,由快遞車輛運載駛出前海灣保稅港區。這標志著深圳市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口試點正式啟動。在出口試點已啟動的情況下,深圳在全國率先建立起涵蓋進出口的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新型海關監管模式。
八、小結
總體來看,隨著首批跨境電商城市試點,跨境電商自2013年以來正逐步變得理性,2014年作為中國跨境電商元年,為各大試點城市攻城略地的契機,故其各自推出相應的跨境電商業務模式,或以進口保稅為主,或以直購為主,或出口為主等,同時在各大品牌電商企業、物流企業以及各大零售商品企業紛紛號召入駐,呈現不同的規模發展趨勢。
結合跨境電商的發展模式來看,在B2C領域中,仍然是進口需求大於出口,國內對於母嬰產品(如奶粉、尿不濕)、化妝品、服裝、食品、生鮮、輕奢品等需求較大。另外,跨境電商「保稅模式」的運營,對於消費者對進口產品的購物來說,一方面降低了價格,另一方面則購物更為方便快捷。對於諸多涉足的跨境電商企業來講,這相當於一片藍海,2014年如天貓國際、蜜淘網、菜鳥網、敦煌網等紛紛出現。就此來講,國內跨境電商平台的競爭未來將更為激烈。
另一方面,則是跨境電商的出口貿易市場增長點將進一步集中在新興市場,比如拉美、非洲、東南亞等地。以俄羅斯為例,俄羅斯網民數量位居歐洲第一,達7000餘萬。其中,一半以上的俄羅斯網民進行過網上購物。2013年,俄羅斯電子商務市場年銷售額超過100億美元,2014年中國通過「跨境網路零售」方式銷售到俄羅斯的產品預計將會超過34億美元。另外,中國製造業的跨境電子商務也將隨著跨境物流體系的完善,比如海外倉的布局和建設,增長力將會爆發。
2014年,僅是跨境電商的元年,而隨著中國政策的放開、物流配送及支付體系的完善、中國傳統製造業的加入,未來前景將會更好,市場仍待開發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