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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法的發展

發布時間:2021-02-06 05:10:31

電子商務法的特點有哪些

(1)電子商務是以電子及電子技術為手段,以商務為核心,把原來傳統的銷售、購內物渠道移容到互聯網上。
(2)電子商務強調創造新的商機,以較少的投入獲得較高的回報,創造商業價值。電子商務是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特別是網路技術)的一種新的社會生產、經營和管理形態,根本目的是通過提高企業生產效率、降低經營成本、優化資源配置,從而實現社會財富的最大化。
(3).收益模式:降低價格,擴大銷售量,.會員制,服務費
(4)基礎:建立平台或者加入平台,平台推廣,盈利模式
(5)現金支付的特點:具有最終法律的特徵。即現金是法律上規定的最終支付手段,具有普遍的可接受性;分散、匿名;使用方便和靈活;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攜帶的不便性以及由此產生的不安全性。
(6)安全要求:.有效;機密;完整;可靠;防抵賴;匿名

❷ 電子商務法的特徵

現今電子商務隨著互聯網的發展越來越深入,許多深層次的問題也不斷涌現,電子商務法不僅致力於解決一系列矛盾與問題,同時也符合了時代發展的潮流。
主要有以下特徵:
一、《電子商務法》是一部保障並支持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的促進法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電子商務法》自起草之初,就把「堅持促進發展」擺在工作原則的首位。最終通過的《電子商務法》文本中,除了將「促 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作為立法的重要目的寫入法律第一條,還設專章規定「電子商務促進」法律制度。
二、《電子商務法》是一部用戶和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法
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電子商務必然是保護用戶和消費者權益的。《電子商務法》在起草過程中,也是一直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把用戶和消費者的權益放在首要位置。
三、《電子商務法》是一部規范電子商務行為的平台法
在電子商務發展和監管過程中,電商平台都是非常關鍵的主體。如果說網路1.0時代的特徵是去中心化,那麼在平台經濟的網路2.0時代,最突出的 特徵就是圍繞各類平台的再中心化。《電子商務法》制定者深刻把握了這一規律,把電商平台作為一類特殊主體在法律中作出規定。除了圍繞其設定相應平台義務和 平台責任外,在網路綜合治理體系中發揮好電商平台的優勢也是《電子商務法》的重要著力點。
四、《電子商務法》是一部綠色發展法
《電子商務法》落實生態文明入憲的新要求,多處就電子商務綠色發展做出規定:明確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支 持、推動綠色包裝、倉儲、運輸,促進電子商務綠色發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要履行環境保護義務,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 求和環境保護要求;要求快遞物流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規定使用環保包裝材料,實現包裝材料的減量化和再利用。

❸ 電子商務的發展歷程及特點

中國電子商務的發展經歷以下三個階段:

1、99年~02年萌芽階段。

這個階段里中國的網民數量相比起今天是在是少得可憐,根據2000年年中公布的統計數據,中國網民僅1000萬。而且這個階段,網民的網路生活方式還僅僅停留於電子郵件和新聞瀏覽的階段。網民未成熟,市場未成熟,以8848為代表的B2C電子商務站點能說得上是當時最閃耀的亮點。可惜8848最終逝去,萌芽期的電子商務環境里沒能養活幾家電子商務平台,只是孕育了一批初級的網民。這個階段要發展電子商務難度相當大。

2、03年~06年高速增長階段

當當、卓越、阿里巴巴、慧聰、全球采購、淘寶,這幾個響當當的名字成了互聯網江湖裡的熱點。這些生在網路長在網路的企業,在短短的數年內崛起,和網游、SP企業等一起攪翻了整個通信和網路世界。以前程無憂網路招聘為例,在這個以專門發行招聘報紙的企業,03年初的時候還是投報紙廣告送網路招聘會員,到今天已經變成了投放網路招聘廣告贈送報紙招聘廣告,可見變化之巨大(這個例子說明的就是網路應用的發展對傳統業務的影響深遠)。

這個階段對電子商務來說最大的變化有三個:

第一個變化:大批的網民逐步接受了網路購物的生活方式,而且這個規模還在高速的擴張。

第二個變化:眾多的中小型企業從B2B電子商務中獲得了訂單,獲得了銷售機會,「網商」的概念深入商家之心。

第三個變化:電子商務基礎環境不斷成熟,物流、支付、誠信瓶頸得到基本解決,在B2B/B2C/C2C領域里,都有不少的網路商家迅速的成長,積累了大量的電子商務運營管理經驗和資金。

3、07年~10年電子商務縱深發展階段

這個階段最明顯的特徵就是,電子商務已經不僅僅是互聯網企業的天下。數不清的傳統企業和資金流入電子商務領域,使得電子商務世界變得異彩紛呈。

首先:阿里巴巴、網盛上市標志著B2B領域的發展步入了規范化、穩步發展的階段;

淘寶的戰略調整,網路的試水意味著C2C市場將在高速發展的同時不斷的優化和細分市場。

PPG、紅孩子、京東的火爆,不僅引爆了整個B2C領域,更讓眾多傳統商家按耐不住紛紛跟進。

07年~10年,中國的電子商務發展將達到新的高度。雖然還不至於會顛覆人們的生活習慣,我們一定會看到更為精彩絕倫的新鮮事,會看到一個現實社會與虛擬社會不斷融合發展的新時代。

回到上文的問題,擁有一定規模實力的傳統企業,以及慢慢成長起來的中小網商未來之路該如何走?

可以預言,由傳統企業延伸過來的電子商務公司和互聯網中成長起來的中小網商將會是未來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的核心力量。

原因有三:

1、 對於B2B電子商務平台,承載其盈利模式的90%以上都是中小型企業。隨著B2B領域的競爭格局趨於暫時的穩定,B2B領域的規模擴張將會降溫,取而代之的是結構優化和業務深挖。

2、 在C2C領域,隨著B2C的進一步發展以及市場管理的日益規范,純C2C交易規模的增長速度也會放緩。

3、 B2C領域,隨著傳統企業的資金湧入,會獲得高速發展。而且,擁有獨立品牌、優勢貨源、良好口碑、服務完善的各行業B2C商家會為整個電子商務領域帶來前所未有的、百花齊放的盛況。電子商務作為現代服務業中的重要產業,有「朝陽產業、綠色產業」之稱,具有「三高」、「三新」的特點。「三高」即高人力資本含量、高技術含量和高附加價值;「三新」是指新技術、新業態、新方式。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是對電子商務核心價值鏈的概括。電子商務產業具有市場全球化、交易連續化、成本低廉化、資源集約化等優勢。

電子商務按照參與主體和客戶的不同,可分為多種形式,但目前看,B2B、B2C、C2C是主要形式,其中B2B是最主要的應用形式。按照貿易主導主體,可分為銷售方控制型、購買方控制型和中立第三方控制型。

(一)全球電子商務發展概況

縱觀全球電子商務市場,各地區發展並不平衡,呈現出美國、歐盟、亞洲「三足鼎立」的局面。

美國是世界最早發展電子商務的國家,同時也是電子商務發展最為成熟的國家,一直引領全球電子商務的發展,是全球電子商務的成熟發達地區。歐盟電子商務的發展起步較美國晚,但發展速度快,成為全球電子商務較為領先的地區。亞洲作為電子商務發展的新秀,市場潛力較大,但是近年的發展速度和所佔份額並不理想,是全球電子商務的持續發展地區。

全球B2B電子商務交易一直占據主導地位,2002年至今,呈現持續高速增長態勢,2007年全球B2B交易額達到8.3萬億美元,預計在未來幾年將保持40%以上的增長率,到2010年B2B交易額將達到26萬億美元,比2002年增長30多倍。

(二)我國電子商務發展概況

1、我國電子商務的現狀

我國電子商務發展呈現典型的塊狀經濟特徵,東南沿海屬於較為發達地區,北部和中部屬於快速發展地區,西部則相對落後。

自2005年以來,我國電子商務市場交易額穩定增長,2007 年我國電子商務市場規模突破17000億元。未來3年,仍是我國電子商務投資規模持續增長和爆發的時期,我國電子商務投資市場將迎來新一輪的發展高潮。一方面,2007年國家「十一五」電子商務發展規劃的頒布標志著政府推動電子商務的總體布局已經形成;另一方面,電子商務在企業的應用成效以及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推動作用日益明顯。

2007年我國B2B 電子商務交易額約為12500億元,比2006年增長25.5%。目前B2B 市場的集中度較高,在綜合類網站中,阿里巴巴已佔近乎7成份額。2007年我國B2C網站總收入約為52.2億元,同比增長33.5%。B2C是傳統企業開展電子商務的主要形式,隨著網路購物環境的好轉以及企業(特別是大中型企業)電子商務化程度的提升,在總體規模上B2C 將會有一個長足的發展,並成為未來網購的主流。2007年我國C2C交易額約為410.4億元,同比增長90%;C2C是目前我國網購的主要形式,但普及率還較低,不到網民總數的3成。

2、中央政府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

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電子商務政策和法規,努力推動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政策和法規具有一定的繼承性。

❹ 電子商務法的立法背景

《電子商務法》起草的背景是,網路欺詐、電商價格戰、虛假促銷、售後服務不當、個人信息被泄露,電子商務引發的合同問題、知識產權問題、信息安全問題、納稅問題,以及圍繞互聯網支付、理財發展越來越熱的互聯網金融問題,伴隨中國網購市場的高速發展,正變得越來越突出。
電商立法主要解決目前出現的信息安全、知識產權保護、虛擬財產保護、支付等問題。同時對於第三方平台的監管也要有法可依,提高電商行業准入門檻,維護消費者權益和整個行業的良性發展。
2012年,中國電子商務交易額達7.85萬億元,同比增長30.8%;網路零售額超過1.3萬億元,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6.3%;電子商務服務企業直接從業人員超過200萬人,間接帶動就業人數超過1500萬人。到「十二五」末,中國網民總數將達7億人,電子商務交易額、網路零售交易額將分別增長至18萬億和3萬億元以上,中國將成為全球規模最大的電子商務市場,電子商務產業將成為最具發展潛力、最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
但是與電子商務迅猛發展的實踐相比,中國至今尚未對電子商務進行專門立法,實踐中規范、指導電子商務發展主要依靠部門規章。電子商務現有法律法規亟待梳理、補充、修改和完善。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迫切需要加強立法。
2014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出台了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家發改委、國務院信息辦發布了電子商務發展「十一五」規劃。工信部發布了電子商務「十二五」發展規劃。商務部先後發布了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關於「十二五」電子商務發展指導意見等。國家工商總局發布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

❺ 電子商務的發展歷程

【歷史發展】[編輯本段]以歐美國家為例,可以說電子商務業務開發的如火如荼。在法、德等歐洲國家,電子商務所產生的營業額已佔商務總額的1/4,在美國則已高達1/3以上,而歐美國家電子商務的開展也不過才十幾年的時間。在美國,美國在線(AOL)、雅虎、電子港灣等著名的電子商務公司在1995年前後開始賺錢,到2000年創造了7.8億美元,IBM、亞馬遜書城、戴爾電腦、沃爾瑪超市等電子商務公司在各自的領域更是取得了令人不可思議的巨額利潤。歐美國家電子商務飛速發展的因素有以下幾點: ★1. 歐美國家擁有電腦的家庭,企業眾多,網民人數占總人口的2/3以上,尤其是青少年,幾乎都是網民,優裕的經濟條件和龐大的網民群體為電子商務的發展創造了一個良好的環境。 ★2. 歐美國家普遍實行信用卡消費制度,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信用保障體系,這為電子商務的網上支付問題解決了出路。細致說來,歐美國家的信用保證業務已開展有80年的時間。在歐美國家,人們可自由流動,不用像中國一樣受戶口的限制,為方便生活起居,每個人都有一個獨一無二的,不能偽造並伴隨終生的信用代碼,持此信用卡進行消費,發卡銀行允許持卡人大額度透支,但持卡人需在規定時間內將所借款項歸還,如果某企業或個人惡意透支後不還款,那也就意識著以後他無論走到何地,他的信用記錄上都會有此污點,不論他想貸款買房,購車或辦公司,銀行都不會貸款給他,這在貸款成風的西方世界是及其可怕的!因此,西方人普遍將信用看作自己的第二生命,誰也不願意貪小利失大義,當在網上購物時,他們會在點擊物品直接輸入密碼,將信用卡中的電子貨幣劃撥到網站上,商務網站在確認款到後,立即組織送貨上門。 ★3. 歐美國家的物流配送體系相當完善,正規,其是近年來大型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出現,使的不同地區的眾多網民,往往能在點擊購物的當天或轉天就可收到自己所需的產品。這要得益於歐美國家近百年的倉儲運輸體系的發展史。以美國為例,第二次世界大站後,許多企業將軍隊後勤保障體系的運做模式有效地加以改造運用到物資流通領域中來,逐漸在全國各地設立了星羅棋布,無孔不入的物流配送網路。即使在電子商務業務還未廣泛開展的十多年前,只要客戶打電話通知要貨,幾乎都可以享受免費的送貨家政服務。美國聯邦快遞,UPS(聯邦包裹快遞)等是大型物流公司的典範,專門負責為各個商家把產品送到顧客手中,有了這樣龐大的完善的物流配送體系,當電子商務時代到來後,美國只需將各個配送點用電腦連接起來,即順理成章的完成了傳統配送向電子商務時代配送的過度,電子商務活動中最重要最復雜的環節——物流配送問題就是這樣輕而易舉的解決了。 【中國狀況】[編輯本段]中國電子商務始於1997年。如果說美國電子商務是「商務推動型」,那麼中國電子商務則更多的是「技術拉動型」,這是在發展模式上中國電子商務與美國電子商務的最大不同。在美國,電子商務實踐早於電子商務概念,企業的商務需求「推動」了網路和電子商務技術的進步,並促成電子商務概念的形成。當Internet時代到來的時候,美國已經有了一個比較先進和發達的電子商務基礎。在中國,電子商務概念先於電子商務應用與發展,「啟蒙者」是IBM等IT廠商,網路和電子商務技術需要不斷「拉動」企業的商務需求,進而引致中國電子商務的應用與發展。了解這一不同點是很重要的,這是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的一大特點,也是理解中國電子商務應用與發展的一把鑰匙。 在1997年和1998年,中國電子商務的主體正是一些IT廠商和媒體,它們以各種方式進行電子商務的「啟蒙教育」,激發和引導人們對電子商務的認識、興趣和需求。經過這一階段,在1999年和2000年,以網站為主要特徵的電子商務服務商在風險資本的介入下成為中國電子商務最早的應用者,成為這一階段中國電子商務的主體。隨著電子商務應用與發展的深化,隨著資本市場泡沫的破滅,網站電子商務開始跌入低谷,而企業特別是傳統卻開始大規模進入電子商務領域,中國電子商務從2001年開始進入第三個階段,企業電子商務成為中國電子商務新的主體。 這一變化是深刻的,然而也引發了對中國電子商務形勢的一些不正確看法。人們已經習慣以網站電子商務,特別是以一些「熱點」網站電子商務作為了解和判斷電子商務形勢的重要甚至唯一的依據。因此,一些「熱點」網站電子商務的衰落,導致不少媒體和專業人士作出了中國電子商務處於低谷、走向衰退或者乾脆從此一蹶不振的判斷,許多人因此對電子商務的發展前景產生極大的懷疑,對電子商務的優越性開始出現越來越多的負面的、否定性的意見。 這是看法可以理解但並不正確。事實上,與表面情形相反,中國電子商務正在向深度和廣度發展,總的態勢是健康的。電子商務的主體正在由IT廠商、媒體和電子商務服務商轉換為企業,傳統企業正在大規模進入電子商務領域,其特點是堅定、有效但不太吸引「注意力」。企業電子商務是今後觀察和判斷電子商務形勢的主要視角。 未來電子商務展望[編輯本段]盡管近來對於互聯網零售公司的風險投資基金已經明顯減少,但北美互聯網零售市場的總銷售額在2000年仍然達到了史無前例的29.3億美元,比1999年增長了75個百分點。這是從Gartner Group Inc.公司最近關於互聯網業界研究報告中所得到的消息。Gartner Group Inc.是主要從事於互聯網技術研究以及業界咨詢的公司。該公司的這份報告中還提到在1999年北美互聯網零售市場的總收入是16.8億美元,而較1998年則增長了157%。據Gartner的分析家介紹,隨著該市場的逐漸成熟,該領域內的一些實力雄厚的零售商也開始嶄露頭角,他們將來有可能成為這個領域的領導者。 Gartner公司電子商務服務部門的主要分析家Robert Labatt說:「一些具有知名品牌以及雄厚客源支持的在線銷售公司將在以後的大合並浪潮中佔得先機,而一部分小型零售商現在需要做的就是發展能夠獲得收益的戰略夥伴關系。」 「而對於目前市場的領導者而言,現在正是獵取利潤的大好時機。因為他們與那些相同弱小的商業夥伴相比,他們具有雄厚的人才團體、技術及客戶基礎等多個優勢,只要他們與這些弱小的商業夥伴達成協議,他們將肯定獲得更多的利益,至少可以減少更多的商業成本,」Robert Labatt說。「為了生存,這些互聯網零售商除了在短期內向人們展示他們有足夠的能力得到所預期的利潤之外別無他法。」 在1999年,北美零售市場中在線購物活動的發生額還不到用戶總銷售額的1%,而Gartner預計,到2004年,在線購物整個銷售市場中所佔的份額將達到5%至7%左右,其中計算機軟/硬體以及家庭消費電器的銷售將是在線購物活動中的主要領導產品,預計這類產品的銷售額將從1999年的7.5億美元在2004年猛增到59.7億美元。 「盡管看似這類產品擁有很好的銷售背景,但事實上這類產品的銷售商多是採取薄利多銷的銷售策略,特別是與那些從事在線銀行服務的互聯網公司來看,更是如此,」Labatt說。

❻ 電子商務的發展史

Version 1.起步期
1990-1993年,電子數據交換時代,成為中國電子商務的起步期。
Version 2.雛形期
1993-1997年,政府領導組織開展「三金工程」階段,為電子商務發展期打下堅實基礎。
1993年成立國務院副總理為主席的國民經濟信息化聯席會議及其辦公室,相繼組織了金關、金卡、金稅等"三金工程",取得了重大進展。
1996年1月成立國務院國家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由副總理任組長,20多個部委參加,統一領導組織我國信息化建設。
1996年,全橋網與網際網路正式開通。
1997年,信息辦組織有關部門起草編制我國信息化規劃。
1997年,中國第一家垂直互聯網公司誕生浙江網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網盛生意寶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4月在深圳召開全國信息化工作會議,各省市地區相繼成立信息化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各省開始制訂本省包含電子商務在內的信息化建設規劃。
1997年,廣告主開始使用網路廣告。
1997年4月以來,中國商品訂貨系統(CGOS)開始運行。
Version 3.發展期
1998-2000年,互聯網電子商務發展階段。
1998年3月,我國第一筆互聯網網上交易成功。
1998年10月,國家經貿委與信息產業部聯合宣布啟動以電子貿易為主要內容的"金貿工程",它是一項推廣網路化應用、開發電子商務在經貿流通領域的大型應用試點工程.。
1999年3月8848等B2C網站正式開通,網上購物進入實際應用階段.
1999年興起政府上網、企業上網,電子政務(政府上網工程)、網上納稅、網上教育(湖南大學、浙江大學網上大學),遠程診斷(北京、上海的大醫院)等廣義電子商務開始啟動,並已有試點,並進入實際試用階段。
Version 4.穩定期
2000-2009年,電子商務逐漸以從傳統產業B2B為主體,標志著電子商務已經進入可持續性發展的穩定期。
Version 5.成熟期
3G的蓬勃發展促使全網全程的電子商務V5時代成型。

❼ 我國電子商務法最早是從2000年的關於盡快制定"電子商務法"的議案開始的嗎

2000年12月,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2004年8月通過了《電子簽名法》;2012年12月份,通過了《關於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
2013年12月7號,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人民大會堂上召開了《電子商務法》第一次起草組的會議,正式啟動了《電子商務法》的立法進程。12月27日,全國人大財經委在人民大會堂召開電子商務法起草組成立暨第一次全體會議,正式啟動電子商務法立法工作。根據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電子商務法被列入第二類立法項目,即需要抓緊工作,條件成熟時提請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 [3-4]
2013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財經委召開《電子商務法》起草組成立暨第一次全體會議,首次劃定中國電子商務立法的「時間表」。
2014年11月25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於全國人大會議中心召開電子商務法起草組第二次全體會議,此次會議從起草組成立至,進行專題調研和課題研究並完成研究報告,形成立法大綱。將就電子商務重大問題和立法大綱進行研討。起草組已經明確提出,《電子商務法》要以促進發展、規范秩序、維護權益為立法的指導思想。 [2]
2015年1月~2016年6月開展並完成法律草案起草。 [2]
2016年3月10日,兩會期間,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烏日圖透露,電子商務立法已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目前法律草案稿已經形成,將盡早提請審議。 [5]
2016年12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對電子商務立法進行常委會一審。
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26日在中國人大網向全國公開電子商務立法徵求意見。

❽ 國外電子商務立法的發展對我國電子商務立法的啟示

(一)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

由於電子商務本身所具有的完全不同於傳統貿易方式的特性以及其迅猛發展的勢頭,對電子商務進行立法規制理所當然成為許多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以及一些國際組織(如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國際商會、國際海事組織)的立法工作的當務之急。在國際組織的立法活動的成果中,最為重要的是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負責起草並於1996年通過的《電子商業示範法》(以下稱「示範法」)。在這份極有借鑒價值的文件中,電子商務的形式、法律承認、書面形式要求、簽字、原件、數據電文的可接受性和證據力、數據電文的留存、電子合同的訂立和有效性、當事人對數據電文的承認、數據電文的歸屬、確認收訖、發出與收到時間、當事人協議優先適用等最重要的問題均有明確規定。雖然該《示範法》在性質上既非國際公約,亦非各國公認的有拘束力的國際慣例——其目的只是供各國評價涉及使用計算機技術或其它現代通訊技術的商務關系中本國法律和慣例的某些方面並使之現代化時參照的範本,並可作為目前尚無法可依的制定有關法規的參照範本——因此,嚴格地說,它不能算是一個法律性文件;但是,《示範法》的頒布對各國的電子商務立法活動產生了重大的推動作用。此後,各國在其電子商務法中都不同程度地借鑒了《示範法》的內容。

(二)美國

在電子商務這場革命中,美國無疑走在世界各國的前面。1998年,美國網際網路上交易總額高達3000億美元。目前,美國在全球電子商務中佔有85%的份額。早在1991年9月1日,美國參議院即已通過了《高性能計算機法規網路案》,其宗旨是建設信息高速公路。而這條「公路」為美國的電子商務發展奠定了關鍵基礎。1997年7月,柯林頓總統發表了《全球電子商務綱要》,其中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表示要制定相關的電子商務法。柯林頓稱,聯合國的《示範法》為國際間的電子商務活動樹立了法則,美國支持這個法案。必須指出的是,在美國,通常情況下,商法的制定權屬於各州。

但由於電子商務經常是跨州、甚至是跨國進行的,為了避免各州之間出現電子商務法的立法沖突,1999年7月,由300名法學教授、法官、律師等組成的「全美通用州立法委員會(NCCUSL)」草擬了「計算機及信息交易統一法(UCITA, Uniform Computer and Information Transaction Act),推薦給各州進行表決以決定是否在本州適用。

(三)歐洲聯盟

目前,歐洲電子商務發展僅次於美國;而從長遠來看,歐洲將有可能超過美國。

歐盟已充分意識到電子商務所帶來的極大影響。為改善電子商務的環境,歐盟已於1999年12月7日通過統一法令,明確規定了在某一成員國簽定的電子商務合同,其效力在其它任何一個成員國都應被承認等重要問題。此外,在2000年3月底於里斯本舉行的歐盟首腦特別會議上,歐盟通過了2000年電子貿易的法律框架,並決定於本年度通過正在制定中的電子商務法。在歐盟諸國中,英國的網際網路發展要快於其它大多數國家。據英國政府宣稱:1999年英國通過電子商務完成的交易總額高達30億英鎊;而且,預計這個數字還將增長10倍,2002年將達到占其GDP4%的規模。1998年12月,英國政府提出了「到2002年在英國將形成世界上最適合於電子商務發展的環境」的目標;在2000年1月28的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2000年年會上,布萊爾再次重申了這一目標。

為了達到這一目標,英國政府積極著手草擬相關法案。1999年7月,英國政府公布了《電子通信法案》的草案。該草案包括加密服務提供商、便利化的電子商務和數據存儲、對被保護的電子數據的調查及附錄等四章。該草案規定了自願的許可登記制、電子簽名的有效性、電子簽名的證據力、取消其它法律中對以電子媒介替代紙張的限制等內容。

(四)新加坡

在亞太國家中,新加坡的電子商務發展速度是比較快的。1999年,該國電子商務的收入比1998年增長了34%.據稱, 新加坡95%的貿易已通過EDI實現,是世界上第一個在國際貿易中實現EDI全面管理的國家——廢除了所有書面貿易文件。新加坡非常重視政府在電子商務中的作用,並認為沒有一套貿易規則,電子商務的發展將是危險的。

早在90年代初,新加坡政府就著手制定一整套詳細的法律和技術框架。在其指定的電子商務策略的六個指導原則中,首當其沖的就是「政府將通過實施法律來保證電子商務的確定性和可預見性」。正是在這種思想指導下,1998年,新加坡頒布了《1998電子交易法令》(以下稱「交易法令」)。據新加坡貿易和工業部長說,新加坡是第一個搞電子商務立法的東南亞國家,電子交易法將有助於使新加坡成為一個可信的電子商務地區。

新加坡《交易法令》是一部內容比較全面和完善的專門立法。它採納了絕大部分聯合國貿法會《示範法》的絕大部分條文;但它遠較《示範法》為復雜和完備,因為它還規定了許多後者並未涉及的內容。這部法律的有關內容我們在下文中還將提及。

(五)日本

日本早就把電子商務作為國家經濟發展的戰略,日本各省也制定了相關的電子商務法律。日本法務省擬訂了《數字簽名法》。1996年,日本成立了「電子商務促進委員會(ECOM)」。此後,在諸如電子授權認證、電子付款、ECOM等領域,該組織制訂了一些規則和協議。

(六)韓國

目前,韓國貿易業的40%採用EDI方式處理,韓國已經意識到:以往依靠手工操作及紙張往來的方式已不再適應新的交易模式;只有積極適應這種變化的貿易夥伴才能生存。1998年5月26日,韓國工商能源部提出了一整套電子商務立法的指導原則,它涉及到數字化貿易環境中的關稅、稅收、知識產權保護、隱私權保護等內容。該部擬於1999年頒布「電子商務基本法」,以便與全球網際網路貿易標准接軌。此外,該部還擬頒布一使數字簽名合法化的法案。根據這項法案,經認證的數字簽名的所有數字式商務文檔均與日常使用的硬拷貝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❾ 電子商務法未來發展趨勢

人人都是商了,未來

❿ 電子商務法的國外發展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先後通過電子商務示範法、電子簽名示範法、電子合同公約,為各國及地區電子商務立法提供了一整套國際通行規則。 美國先後制定了《統一電子交易法》和《電子簽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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