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電商雲集是什麼套路
電商雲集的套路如下:
在現有的電商類上市公司中,我們很難找到一內家公司直接對標,它容的商業模式具有創新性。
在它的體內,把S2B2C模式、直銷精髓、會員制度、社交推廣等眾多模式同時聚合起來,成為了當下的雲集。
雲集商業模式是非常有意思的,具備很強的研究和討論價值,市場普遍把他看作社交電商的一個分支。鑒於大多數人對雲集模式對較為陌生,所以這篇報告重點在於對雲集商業模式的觀察,同時對進化路徑做衍生思考。
受制於個人能力和水平,部分探索性的觀點可能會引起爭議,歡迎留言,共同討論。
核心觀點寫在前:
1. S2B2C,賦能微商,雲集讓一部分人的生意更好做。
2. 社交會員是表,直銷是里,會員模式的外衣下雲集並不是Costco。
3. 近三年收入快速增長,此後增速會持續放緩。
4. 雲集在轉型,會員是"流量"邏輯,智商稅是"變現"邏輯。打造自營品牌或許是雲集的優質進化路線。
2. 前幾天發現一個電商平台叫雲集,想問一下在雲集退換貨方便嗎
前幾天發現一個電商平台叫雲集,想問一下在雲集退換貨也是方便的。
3. 新鄉市雲集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新鄉市雲集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是2017-12-18在河南省新鄉市封丘縣注冊成內立的有容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注冊地址位於封丘縣工業路路西封元社區129號。
新鄉市雲集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410727MA44PJND9B,企業法人范閃閃,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新鄉市雲集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電子產品、生活用品、化妝品、玩具、床上用品、工藝品、預包裝食品銷售。
通過愛企查查看新鄉市雲集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4. 請問有做了素店這個電商項目的么跟雲集有什麼區別么
沒什麼區別,能吸引一部分沒做雲集的人,但要超過雲集,環球捕手等一些平台很難
5. 請問雲集品跨境電商平台合法嗎
合法的,全球首家會員分紅制雙向跨境電商,是一個既能一邊消費又能分享消費掙傭金的創業平台。有母嬰用品、美妝個護、運動戶外、營養保健、食品酒水、家居日用、鍾表首飾、數碼家電、禮品箱包、汽車用品、服飾鞋帽、寵物生活、生活服務共13個大類雲集品是全球互聯網分享經濟引導者。
以跨境電商為切入點,採取會員制模式,免費注冊。雲集品確立了以廣大中低收入消費者,中小實體企業為企業發展力量源泉的發展理念,構建了以廣大消費者轉移消費的方式,跨境電商平台的商業模式。

(5)雲集電子商務騙局擴展閱讀:
傳銷範例:錢寶網
【案例簡介】2017年12月26日,張小雷向南京市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一公布出這個消息,一時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
張小雷於2010年在江蘇省工商局注冊成立江蘇錢旺智能系統有限公司,2012年在南京市工商局注冊成立南京錢寶信息傳媒有限公司。2012年初,錢寶網開始正式運營。
錢寶網是以微商、股權投資為主的承諾高額回報的平台,主要吸收資金手段是要求用戶網上注冊、以充值方式繳納保證金、領取「廣告任務」,「廣告任務」完成後獲得相應收入,其網站公布年化收益率約在40%。
其對外宣稱,已吸引了2億會員用戶,日活躍用戶達1000萬,入駐48萬余商家,截至9月平台流水超過500億元。2015年,南京當地多家媒體曾接到相關部門發的「封殺令」,要求取消和錢寶網、錢旺公司合作的宣傳、投資、商務項目。
2016年3月,為避開南京監管部門的監管,「錢寶系」企業總部和所有公司高管均遷至上海市辦公。同年11月,錢旺和錢寶兩個公司的注冊地變更至四川省成都市金堂縣,名稱分別變更為成都錢坤智能系統有限公司和錢乾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2017年4月,錢寶被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我賬戶里還有2300多萬『錢寶幣』,都提不出來了,現在除了後悔也沒有別的辦法。
」2017年的最後一個晚上,錢寶網投資者劉女士這樣向新京報記者訴苦,錢寶的投資規則是投資者在錢寶網上的收益是以「錢寶幣」形式體現的,100錢寶幣等於1元錢。
從南京警方的介紹來看,結合張小雷本人供述和初步調查結果,錢寶網以完成廣告任務獲取高額收益為誘餌,收取用戶保證金,吸收新用戶資金,用於兌付老用戶本金及收益,向不特定公眾吸收巨額資金,涉嫌非法集資犯罪活動。
6. 雲集電商是什麼
雲集電商是一個微店名稱,概念是:中國領先的個人零售服務平台。版
7. 雲集微店是騙人的嗎是傳銷嗎
雲集微店涉網路傳銷已被處罰,請慎重對待。
2017年8月22日,浙江省工商局網站公布2017浙江「紅盾網劍」專項執法行動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對「雲集微店」APP不正當競爭的處罰結果。雲集微店以「交入門費」、「拉人頭」和「團隊計酬」的行為開展網路傳銷,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958.4萬元。
經調查,浙江某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開發的移動購物平台—「雲集微店」APP於2015年2月12日開始上線試運營,從2015年3月26日開始,當事人設定網路微店運作模式為:每人繳納一年365元的平台服務年費,可以成為「雲集微店」的店主,但實際上並不開店。成為所謂的「店主」後,可以邀請其他人員加入成為新店主。
根據當事人制定了晉級制度,一名店主直接發展30名新店主和間接發展130名新店主加入,方可成為導師;導師團隊招募店主人數達到1000名,可向公司申請成為合夥人或者育成合夥人,使相互之間形成上下線的關系。

(7)雲集電子商務騙局擴展閱讀
傳銷特徵識別:
首先,天上不會掉餡餅,當把事業或者回報描述得天花亂墜的時候就應該警惕,高回報必然有高風險。
其次,無論傳銷的形式如何變化發展,其實質仍是以購買份額作為繳納入門費,發展下線人員、拉人頭組成層級,以下線人員「業績」作為獲利依據。
因此,識別傳銷,需要看三個特徵:
1、入門費
是否需要認購商品或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或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頭
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並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3、計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徵,就可能涉嫌傳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