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内关于绿色贸易壁垒的研究
我国外贸出口面临的绿色壁垒及应对措施
基于绿色壁垒的企业营销策略分析
积极应对绿色壁垒 实现农业跨越式发展
后配额时代纺织贸易中的绿色壁垒及其应对措施
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出口影响的实证分析
浅析绿色壁垒对我国服装出口的影响
绿色壁垒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对策
中国水产品出口贸易中的绿色壁垒问题
“绿色壁垒”对广东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及其环境整治策略
我国应对绿色农产品贸易壁垒的法律对策
绿色壁垒对中国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绿色贸易壁垒与我国纺织品出口问题的探析
我国出口贸易所面临的绿色壁垒综述
我国积极应对绿色壁垒的法律对策
“后过渡期”中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研究
从绿色贸易壁垒的福利效果看我国的贸易政策取向
绿色贸易壁垒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开征环境税与突破绿色贸易壁垒
纺织服装企业突破绿色壁垒之策
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的影响
我国对外贸易如何突破绿色壁垒
浅议绿色壁垒和我国农产品出口对策
㈡ <<我国纺织业如何应对绿色贸易壁垒>> 国际贸易
我国企业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我国企业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应是内外兼修,即加强自身建设与利用外部力量。
(一)加强自身建设
1.转变观念,理性认识。大多数国家施行贸易标准及其相关制度,仍然体现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类健康的良好愿望。利用这些国际规范条件派生出来的不合理的国别环境标准以及以此为依据设置的贸易障碍才构成绿色贸易壁垒。当国际绿色贸易大潮滚滚而来时,任何国家都很难置身其外。作为发展中大国的中国,要冲破绿色壁垒,首先必须顺应这股绿色潮流。我们反对的是滥用绿色贸易壁垒的不正当行为。我国农产品因有害物质超标而被对方国家拒绝入境之类的事件,不能认为是对方故意设置绿色壁垒。相反,应当及时转变观念,重新审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制定出口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加速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
2.顺应潮流,绿色营销。广大企业应抓住机遇,顺应环保时代发展绿色化的潮流,树立绿色营销观念,实施产品绿色化战略,在产品开发、制造、包装、营销、服务等各个环节都切实地把环保要求纳入企业的决策要素中,做到在研发环节上开发绿色产品,在广告上突出绿色效应,在公共关系上积极开展环保公益活动,在营销渠道上选择绿色企业,在供应链上选择绿色伙伴,在市场上寻找绿色消费者。实现满足企业利益、消费者需要和环境利益的营销方略,在环保时代求得生存和发展。
3.国际认证,通行世界。特别要积极争取通过ISO14000 国际标准认证,获取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同时,要争取获得贸易对象国及所属行业的绿色认证例如美国电器产品的 UL 认证、加拿大的CSA 认证、英国的BSI认证、德国的 G认证、欧盟的 CE 认证水产品的 H ACP 认证等。截止 2000 年 4 月底,我国通过ISO14000 认证的组织只有 263 家。因此必须进一步推行清洁生产,努力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标准; 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参与国际合作;向国际靠拢,让中国的环境标志产品走向世界。过渐进地提升自己的环境标准要求,动资源合理使用,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实力。
4.绿色会计,定量分析。所谓绿色会计制度,是指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特别是在成本控制中,不仅要对人工、本、原料等进行成本核算,而且还必须计算资源和环境的占有和消耗成本,这样就能够恰当地估价自然环境成本和污染的环境对企业和消费者的影响,对环境做出精确的定量分析,揭示其经济价值为企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奠定正确的决策基础。
5.技术转移,海外投资。单纯通过技术贸易难以获得较为先进复杂的技术,可利用合资经营与合作经营的方式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走引进与自主研发并重的道路,进而带动整个产业链的升级。一旦我们产品的环境技术是领先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制约作用必将不攻自破。海外投资不仅可以利用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而且可享有与东道国相同的自由流通便利,避免发达国家的环境壁垒对我国出口的不利影响。
6.熟悉规则,积累经验。一是加强学习W TO 文献资料,了解 W TO 的有关规则和国际贸易形势与特点,重视绿色技术壁垒对相关产品出口的冲击和危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增强企业应对技术壁垒的紧迫感和主动性。二是善于学习国内外出口贸易经验,面对形形色色技术壁垒的阻障,提高企业辩识和应变的能力。
(二)利用外部力量
1.企业合作,绿色基地。尤其是农副土特产品的加工企业和传统工艺产品生产企业,相关企业联手合作,建立绿色产业基地,更能树立自己的国际形象。比如,中国是陶瓷制品大国,曾享誉全球。要达此目的,必须挑选好原料供应基地。绿色基地建立以后会形成规模收益和对当地经济的辐射效应。类似地,我们完全可以建立起 “绿色花生基地”、“绿色茶叶基地”、“绿色果品基地”等等。
2.借助政府,寻求支持。首先,企业在绿色产品的重大技术创新和出口经营活动中出现资金困难时,应向政府提出资金和技术支持。争取获得政府的税收优惠和环保补贴,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按照W TO 新的 《补贴与反补贴协议》规则,环保产品的这类补贴属于不可申诉的补贴范围。企业和政府完全可以利用这一规则,提高产品的绿色竞争力。其次,应根据供应链理论,要求政府制定较为严格的原材料、半成品进口技术和环境标准,从而提升企业产品的整体环境技术水平。最后,如果我们在承担有关协议的某些环保义务出现困难时,可以及时向政府提出,政府可及时向W TO 提出申请,要求在一定时期内免除应承担的义务。
3.利用世贸,维护权益。要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体系的谈判机制、合理对抗机制、报复措施、非歧视性原则以及对发展中国家特殊照顾的规定,维护自身合理的经济利益。根据W TO《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谅解书》 来解决争端。特别是巴西和委内瑞拉申诉美国汽油管制案胜诉且美国接受 W TO 的裁决,增强了发展中国家对 W TO 的信心。
企业对策:行业对策
面对入世后国际贸易规则和贸易环境的新变化,中国纺织服装企业应转变思维!调整战略!积极应对既要关注国际市场的机遇,也要眼睛向内,充分挖掘自身的潜力。
从企业层面来说:首先,提高产品的开发和设计能力,推进产业结构升级"纺织服装企业要真正因取消配额而受益,就必须着力提高产品的附加值,而不是靠数量扩张的方式来增加出口。反之,如果继续沿用以往的低价竟销的策略,则无异于自相残杀,其结果必然是既损害企业自身及国内同行的利益,也给国外贸易保护主义以把柄"因此,明智的选择是从技术和设计等方面加大开发力度,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从纤维!面料!花色!品种!健康!环保!功能和科技含量等方面提升产品档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其次,充分论证,科学决策,制定正确的投资战略,避免低水平扩张"由于对配额取消后市场前景的盲目乐观,近年来纺织服装行业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导致投资增速过快"应当看到,我国入世时承诺的有关条款将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里制约我国纺织品出口的增长"具体地说,一直到2016年底,我国纺织服装业的出口都将受到三个条款的制约:一是2008年底到期的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条款;二是2013年底到期的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条款;三是2016年底到期的“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条款中对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规定。企业在投资时应充分考虑上述条款的制约因素,认真研究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及走向,慎重选择投资方向,力避低水平重复建设"第三,打造自主品牌,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目前我国纺织服装出口中自主品牌的占有率还不到10%,与世界上最大的纺织服装出口国的地位极不相称"更为重要的是,在产品销售利润中占大部分份额的品牌利润几乎被国外企业拿走,而我们赚取的只是制造加工环节的微薄利润"因此,大力开发和推广自主品牌,实施品牌战略,是我国服装纺织企业角逐国际市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第四,全方位地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一些有资金和技术实力的大企业,应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可在国外投资设厂,建立全球供应链,并积极介入国外营销网络,以规避国外对我纺织品出口的贸易壁垒"第五,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虽然美国和欧盟是世界上最大的纺织服装进口市场,但同时也是贸易争端和摩擦的高发区"我国出口企业应在巩固和进一步拓展欧美市场的基础上,在更广阔的国际领域积极开辟多元化市场,以有效分散市场风险。
从行业层面来说,中国加入后,随着纺织品配额的分阶段取消,纺织服装出口行业内外部竞争环境将发生很大的变化,原有的贸易格局和贸易模式正在改变"这对进出口商会的工作提出了挑战"纺织商会作为行业代表,应在行业协调!维护出口秩序!对外交往!维护企业利益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例如,建立纺织品出口预警和监测机制;制定纺织品进出口市场准入标准和认证体系,促进规范经营;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协调出口价格和市场,推动实施“走出去”战略等。
参考资料:http://blog.hexun.com/dolosi/3868690_d.html
㈢ 国际贸易简答题。。。试分析中国产品遇阻"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及建议.
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生产国,我国己经具备相当的农产品竞争力,在水稻、蔬菜、水果和畜产品、水产品、茶叶等方面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我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后,良好的制度条件为我国扩大出口、发展开放型经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然而,“走出去”的道路上并非阳光灿烂,作为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农产品出口首当其冲,频频受挫。近年来虽然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额一年比一年高,但农产品出口增长速度一直低于出口总增长速度,究其原因,除了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是初级产品、产品附加值低以外,农产品出口屡遭国外绿色贸易壁垒是另一大重要原因 .
自1996年8月起,欧盟成员国相继停止从我国进口禽肉和部分水产。我国有关部门和企业按欧盟法规进行了全面整改,并于1997年接受了欧盟兽医代表团的考察。代表团考察报告对我国的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欧盟只做出了恢复从我国3家工厂进口兔肉的决定。1998年9月、1999年6月和1999年10月,欧盟兽医代表团先后三次来华考察。2000年5月,欧方公布决议,认可我国山东、上海可以对其出口禽肉,但未批准我国加工厂注册。2001年欧方专家来华考察我国动物及动物源性产品残留物质监控体系,随后向欧委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我国残留监控体系的片面的、不切实际的考察报告,导致我国冻鸡出口下降了41%,保鲜蔬菜和暂时保藏的蔬菜的出口分别下降了20%和29%.
近年来,许多进口国更是加大了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检测、检疫力度,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难度。2002年日本对我国青岛的肉鸡产品检疫项目增加了10个指标,对蔬菜农药残留化验检测项目,由入世前的4项增加到46项;韩国对我国出口蔬菜的检测仅农药残留的检测指标最高时就达200多项;欧盟对我国茶叶的检测项目从过去的6种农药残留检测增加到62种;据《中国新闻网》报道,美国以担心输入病虫害为由,自2005年4月1日起,禁止进口中国的人造圣诞树等人工木制装饰品,仅此一项禁令将会影响中国对美国上亿美元的出口。
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分析
使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异常严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农产品的生产环境,同时由于各种卫生、农药标准也因耕作方式不当而常常不合格,从而使中国成为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大国。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内原因分析
①我国环保意识淡薄,缺乏绿色经济观念。我国在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进程中,尽管农作物的产量不断提高,但由于我国环保意识淡薄,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致使农业的污染也日趋严重。工农业造成的19各种污染,通过周围的环境(土壤、水等)作用于农作物,使农产品受到污染,导致“问题蔬菜、问题粮食”的产生。此外,由于食品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设施落后,导致食品后续污染问题严重,造成食品生产前期污染未消除,后续污染依然存在的状况。然而,目前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环境标志制度,国际标准化组织也推出ISO14000标准认证,其环境管理体系成为世界各国企业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跳板,但我国企业并没有作出积极的反应 .
②我国环境标准过低,农业生产企业认证能力薄弱。环境标准是有关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各种标准的总称。在我国已有的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标准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相对滞后,周期也长,没有严格的标准制约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品质。另一方面,我国农产品要进入国外市场,就需要获得国际上公认的和特定进口国家的绿色认证,一些企业担心认证会降低价格竞争能力,造成认证不积极,普遍存在侥幸的心理 .如在绿色标志认证方面,我国外贸企业要获取国外认可的绿色标志,不仅要支付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等费用,还要支付不菲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的使用年费,使一些企业望而生畏。
③农产品检疫系统不健全。从中国近年来发生的假大米、有毒奶粉、冠生园劣质月饼事件到最近被查出的“苏丹红一号”等事件,“苏丹红一号”在十年前就已经被禁了,为什么在今天又查出它存在于大量食品中,在其他国家关注食品安全之际,我国的卫生检疫系统却还形同虚设,更为可气的是,还有一部分官员在开绿灯,使中国农产品生产者对其产品本身的质量要求不高而导致农产品受阻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因此中国的检疫系统建设势在必行。
④环保法律规范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正是由于我国法律中有关农产品各种标准的规范不健全,才使发达国家常常钻我国法律的漏洞。目前我国引进外资、进口等环节中的环境条款还不完善,对国外进口产品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环境保护要求不严,对外国产品和污染密集型企业的进入管制较为宽松。且在事实上,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际原因分析
①国际社会对保护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的关注日益强烈。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生态价值观被广泛接受,人们对自己的生存环境和卫生食品安全日益关注,追求高品位生活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对衣、食、住、行的要求越加严格,“绿色”成为了一种时尚,一种健康的代言。这促使发达国家政府通过立法满足国内居民的绿色需求,保护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为此,发达国家政府便在国内推行绿色生产、绿色营销和绿色消费,实施绿色管理,通过制定相关法律与政策,约束和限制国外未达到本国或国际环境标准的农产品进入本国市场。
②将同一标准使用在处于经济与科技发展不同阶段的国家。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同时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后盾,它们制定了众多的环保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志,是想利用生产和销售绿色产品,发展绿色科技和相关服务,控制未来的世界市场。而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极为迫切的经济增长甚至是温饱问题,在环保领域的缺口较大,它们既无雄厚的资金,又无可以利用的高科技手段,其环保水平尚处于初始阶段,在短期内缺乏实施同一环境标准的能力。而在两个发展水平不相等同的阶段适用同一标准,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这就使发展中国家在环保上始终处于被动局面,导致发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之外,极大的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环保步伐的加快。
三、我国应对农产品出口中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1、强化国民绿色经济意识,完善国内环保法规
(1)加大传媒宣传环保的力度。21世纪经济的主旋律将是绿色经济,政府应呼吁提高国民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开展环境教育。环境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将环境意识化为公众自觉的环境行为,因而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使其知晓我国经济的“绿化”是一项公益事业,受益的应是整个国家和每一个公民。同时,政府要注重发挥职能指导作用,提倡绿色生活方式,把绿色贸易、绿色生活的思想融入我们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这既可从根本上冲破绿色贸易壁垒,又可保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之适应全球一体化浪潮,并与国际贸易体系接轨 .
(2)制定和完善国内相应的环保法规。在国内立法方面,应加快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缩小与发达国加环保水平的距离。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国际社会在处理贸易与环境争端案件时,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环境法和国内环境法往往倍受重视。从已处理的贸易与环境争端的一些案例的裁决来看,只要引用的国内环保法律规定准确、有权威性,维护环境利益的一方往往胜诉,而对环境保护不利的一方则往往败诉。因此,必须加速与贸易有关的环境立法。
2、改善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外部环境
(1)整治农业环境,治理农业污染。主要是加强对农业环境、渔业水域、草原牧区、特别是土壤环境的监测。一是要定点、定期对主要农(畜)产品污染情况开展例行监测;二是开展对大中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周围等重点区域土壤环境例行监测;三是定期对重要水源进行常规性监测。及时掌握农业环境受污染损失状况,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调整产业结构(例如受污染的土地种植花草等),进行植物修复。
(2)控制农业水源污染,解决湖泊、大中型水库的富营养化问题。首先要纠正或扭转偏施、重施氮肥的习惯,推广节氮施肥技术。调整肥料结构,实行配方平衡施肥,大力发展多元高效肥,推广专用复合肥,积极推行有机无机肥配套施肥体系,同时应加强改善生态环境的新技术的研究。其次,要推进有机肥工程,以减少化肥的用量,采用多种形式使秸秆还田,集中处理加工畜禽养殖基地的鸡粪、猪粪等使之成为商品有机肥料。结合疏浚河道开发利用丰富的河泥资源,大力开展河湖清淤工作,同时实施河湖岸植树,减少水土流失 .
(3)加强对农业环境科学的研究。政府应增加农业环保科技的投入加强农业保护宣传培训,提高各级农业管理与技术人员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业环境保护意识,增加科技投入,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环境保护技术模式,引导农业结构合理化,逐步建立起农业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农业结构体系,努力做到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农业产品无害化。
3、实施扶持绿色产业的政策措施
(1)制定绿色产业倾斜政策。一是要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在一定时期内,对绿色产业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对企业新开发的绿色产品也可以缓征所得税。二是要对绿色产业企业在贷款利率、贷款额度上实行优惠,鼓励其上市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三是要在工商注册上对绿色产业企业给予照顾,并赋予一些规模较大的绿色产业企业以出口经营自主权。
(2)建立农产品国际绿色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大量事实表明,绿色贸易壁垒之所以能起到限制与障碍作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企业对进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不了解。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组成专门的机构,收集研究我国主要出口农产品可能在哪些国家遇到什么样的绿色壁垒,提出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形成预警机制,以改变目前这种遇到壁垒就无所适从的状况 .
4、积极推行IS014000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014000系列国际标准己于1996年正式公布。该标准以改善全球环境、促进国际贸易为目标,涉及从原材料的开发生产到产品制造使用及报废处理的所有环节和活动。对于任何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任何国家都可以拒绝进口。因此,为了适应国际市场对出口产品环保标准的要求,我国应制定和实施与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配套的国内法律法规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标志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程序把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5、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开发绿色食品
面对绿色贸易壁垒,开发绿色农业、发展绿色食品将有益于我国农产品出口、提升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具体方法:
(1)实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目前,我国出口的部分绿色农产品多为农户零星生产,这种小规模分散经营阻碍了农业技术的改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难以降低产品成本,参与国际竞争。要想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采取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是必然选择。只有企业联合起来,才能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强实力、实现规模效益,从而扩大经营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应考虑扶持一批绿色农产品出口企业,实行贸工农一体化和企业集团化效益。可采取“公司+农户”的组织形式或者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公司+农场”,实现绿色农产品出口生产的规模化经营。
(2)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我国具有生产绿色农产品的自然条件、技术条件和社会环境条件,可以建立一批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利用科技成果优势,实现绿色农业加工增值。
6、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推广绿色技术
农业标准化工作就是以农业科技和实践经验为基础,按照简化、统一、协调、选优的原则,把先进科技成果和绿色技术转化为标准,并加以监测、实施,使业生产、加工、管理和服务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活动。实施农业标准化,既可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推动我国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又可以促进农产品优质化,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我国要加强对国际农业标准的研究,而在这一过程中,就需要企业自主研究和引进先进的环保技术、生态技术,并将其大力推广,使绿色技术上升为“农业标准化”中重要一部分的。我国根据农产品国际市场的需要,不断更新农业标准,并使农产品品质标准与安全卫生、分级、包装、运输标准相配套,通过逐步完善,形成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从而为我国农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㈣ 求问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有什么影响
一、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的影响分析
(一)中国出口市场范围受到影响
中国进入WTO以来,国际贸易发展迅速,主要贸易合作国家和地区大多数是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与环境委员会成员”,他们环保行动起步早,成效大,公众环保意识强,环保技术位居世界前列,目前从环保立法进入了环保执法阶段。由于我国长期忽视环保产业的发展,出口产品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发达国家制定的环境标准,若发达国家凭借自身在环保方面的优势,制定对发展中国家过于苛刻的环境标准,并通过世界贸易组织将贸易与环保紧密挂钩,这将使我国的外贸出口市场面临缩小的可能,对我国的外贸出口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
(二)成本的增加削弱了中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环境壁垒的制定实施要求产品从生产到销售乃至报废处理的各个环节都要进行科学的绿色管理。要强化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的意识,并将这些原理运用到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藏和销售等过程中去,形成一个完整的无公害、无污染的环境管理体系。因此,出口产品各种中间费用及附加费用增多,将使我国目前出口产品日益上涨的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进而削弱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同时,也使我国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的经济效益下降,对整个国际市场的拓展也有很大的阻力。
(三)容易引发贸易摩擦
我国外贸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国际上非常具有竞争力的发展中国家的代表者,严重威胁着发达国家的国际市场地位,于是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经常采取单方面的贸易措施,将来自区域以外的产品包括中国的产品排斥在巨大的区域市场之外。但是随着世界经济区域化和集团化趋势的不断加强,中国将不可避免地与其他发达国家或区域性经济组织因为环境问题产生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影响贸易关系,不利于我国外贸的稳定发展。
二、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措施建议
(一)强化全民族的环保意识
全民环境意识的提高离不开广泛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对外经济贸易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特别是在国际环保公约,环境标准等法规上做文章,使得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经贸工作者充分认识到环境在我国外经贸工作中的重要现实意义。并且要把环保思想导入企业的经营决策,树立危机感、紧迫感。应该清醒地意识到环境保护是我们世世代代要重视的问题,如果对于资源不加以绿色管理和使用,不仅仅是影响企业的发展,而是会影响我国的整体经济发展。
(二)建立、健全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强化贸易环境执法
在污染防治方面,我国虽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但因与现实需要不相适应,可操作性差,处罚力度不够;在征收污染物超标排污费与治理成本倒挂,实际上是用经济手段诱导排污单位购卖排污权,而不是促使其治理。因此,今后应逐步完善各项环保法规,以预防为主,强化监督管理。要强化政府的环境管理职能,对经贸活动中违反环境法规的行为要依法惩处,发挥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的示范作用,加强广大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推动绿色产业成为支柱产业,使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大大的提高。
(三)研究国际标准,重视技术推广,适应世界潮流
为了适应国际市场对出口产品环境标准的要求,我国质量认证和环境保护部门应抓紧对国际上新出台的绿色商品管理标准在我国的实施进行可行性研究,并通过行政立法程序将该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推广使用,与国际标准有关的国内配套法规亦应尽早制定。要积极鼓励企业争取国际绿色认证,积极发展无污染的高科技产品出口,严格限制乃至禁止高污染、高能耗产品的生产出口。这样主动的态度和工作,有利于促进我国出口产品在环境标准方面达到国际要求,减少国际贸易摩擦,扩大产品出口,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去,也会为中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树立良好的口碑。
(四)积极快速的开展绿色营销
绿色营销观念主张企业开发的产品和服务在满足消费者需要从而实现企业的营销目标的同时,也有益于保持生态平衡与提高环境质量。要求企业在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指导下,寓环保意识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之中,开展以消除和减少产品和服务对生态环境影响为中心的市场营销活动,通过企业的微观经济行为,为促进人类、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我国应适应这一绿色潮流,改造产品设计、包装、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环保因素,努力达到各种技术、安全、卫生、环境标准,以及包装提高产品质量,顺应绿色消费的需求,同时开发环保成本低、质优,符合国际环境标准的绿色产品。
如今,中国的贸易发展已经是如日中天,随着人们对环保意识的加强,我国对外贸易充满了机遇和挑战,也伴随着种种障碍。我国应该正视困难,大力提高环保意识,规范标准,认真钻研新技术,努力缩小同发达国家的距离。并可以联合发展中国家,抵制发达国家利用绿色保护而采取歧视政策,以保证我国对外贸易的顺利发展。同时,也要加强与发达国家的合作,统一认识,减少摩擦,为我国外贸持续稳定的发展开辟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从而更好地开拓国际经济市场。( 商场现代化, 刘轶楠)
㈤ 国内外对绿色贸易壁垒的研究
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领域,发达国家通过立法,制定繁杂的环保公约、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志等形式对商品进行的准入限制,是一种非关税壁垒。
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随着新一轮世界贸易自由化趋势的推动,关税之墙普遍变矮,但发达国家为实行贸易保护,积极推出非关税限制措施,实行“管理贸易”。“绿色壁垒”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
“绿色壁垒”一经出现便在全球范围迅速蔓延。到1992年底已有152个国际环保条约出台,某些国家和地区也各自订立了名目繁多的环保法规,如德国制定了1800余项环保“篱笆”。在食品进口方面限制更甚,1991年32个国家和地区对427种农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量定了标准,对不合规定的采取禁止、限制及惩罚措施。仅1996年欧盟国家禁止进口的产品就达220余亿美元,其中源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占90%。
目前,“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产业已构成严重压力和挑战。据中国国际绿色化学高级研讨会称,仅1997年我国受限制商品价值达74亿美元,预计今后两年将达到114亿美元。
从“绿色壁垒”日渐发展的形势看,我国若想取得突破,必须加强企业环保意识,生产“适销对路”产品。但眼下我国企业的环保意识仍只停留在污染的末端治理上,而发达国家已进入到从产品设计到生产过程乃至废弃物回收再生利用的高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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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贸易壁垒对策研究
冲破绿色贸易壁垒,实现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傅尔林(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系)副教授,广东 )
[内容提要]本文认为,尽管绿色壁垒带有很大的主观性,有的绿色壁垒也违背了WTO的规则,但总的来说,绿色壁垒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它起到了保护人类、动植物健康及环境的作用,因而是不可回避的客观现实。我们一方面要运用WTO的有关规则,解决因绿色壁垒引起的贸易争端。同时,更重要的是要改善我国农业生产的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的质量,这既是冲破绿色贸易壁垒的需要,也是实现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关 键 词]绿色壁垒;农业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323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249(2002)07-0031-04
随着我国加入WTO,关税壁垒对我国的贸易出口的阻碍作用将愈来愈少,但非关税壁垒,特别是绿色壁垒已经对我国的农产品出口造成了很大的障碍,而且这一障碍还呈发展的势头。我们应以什么心态来面对来势凶猛的“狼”?今后的战略对策是什么?本文认为,只要存在国际贸易就免不了国际贸易战,而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发展趋势,注定了国际贸易战存在的长期性。但是,绿色贸易战不仅仅表现在贸易的层面上,且更深层次地反映一个国家生态环境状况与可持续发展水平的强弱。绿色贸易壁垒出现和强化既是为保护本国利益人为作用形成的,也是人类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绿色壁垒的形成,既带有主观的色彩,但总体上又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因此,我们应主动应战绿色壁垒,一方面利用国际贸易的游戏规则,应对挑战,保护自己。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环境质量,这不仅是冲破绿色贸易壁垒的需要,更是改善我国12亿多人口生活质量、实现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带来的危机
绿色壁垒的形成虽然只是近10年的事,但目前已日趋全球化,并呈加快发展的态势。特别是1999年11月30日,在美国西雅图召开的世贸组织第3届部长会议上,各成员国就环境与贸易问题展开广泛的讨论,从此绿色贸易壁垒就成为世界贸易中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随着我国加入WTO,关税壁垒的作用将愈来愈小,但非关税壁垒的作用将逐渐凸显出来。它对我国影响最深刻的是农产品贸易。绿色壁垒主要表现为对农产品本身的质量要求和生产环境的质量要求两个方面。
(一)对农产品本身的包装、检验、安全、卫生等要求愈来愈高,从而形成阻碍贸易的绿色非关税壁垒。我国长期以来重视农产品的数量,忽视农产品的质量。对农产品中农药化肥残留、放射性残留、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突如其来的绿色贸易壁垒,给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出现了农产品出口的危机。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最近几年中国农产品出口因农药超标而被退回的事件每年都有五、六百起,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70亿元,农药残留超标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一个瓶颈。前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官员、联合国粮农组织顾问鲁宾透露:2000年8月到2001年1月,仅数月间,美国FDA扣留了634批从中国进口的食品,主要原因是农药残留、食物添加剂和杂质的含量过高。从2002年1月25日至2002年3月15日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整个欧盟、挪威及俄罗斯先后宣布全面禁止进口中国动物源性食品。2002年2月19日,英国食品标准局建议英国商店停售所有产自中国的蜂蜜以及混合蜂蜜。此后,欧盟各成员国对其市场上的中国蜂蜜进行强制检查,对不合格货物予以查封、退货或销毁。随后,挪威、沙特等国也纷纷效仿。日本、加拿大、美国以及香港等市场也加强了对来自中国大陆的蜂蜜的检验。在茶叶贸易方面,欧盟一方面成百倍地提高了茶叶的农药残留标准,同时,把限制禁止使用的农药从原来的29种增至62种,这使得中国去年对欧盟的茶叶出口减少了37%,很多无法达标的中国茶出口企业面临着被赶出欧洲市场的尴尬局面。欧盟甚至提出要检验包括生产、加工各个环节的环境条件。据不完全统计,到2001年底前,仅中国出口日本的蔬菜就有96批次被日本海关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在全球有机产品市场以年20%-30%的速度增长的同时,我国农产品出口却累累受阻。这一问题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可喜的是我国的绿色食品目前还没有一宗出口受阻的记录,但我国去年绿色食品的出口额仅3亿美元。
(二)绿色壁垒也体现在生产环境或生产过程方面。有些产品即使其质量符合国际或地方性的标准,但在生产过程中破坏了生态环境,这类产品也往往被某些国家的绿色壁垒所封杀。这类绿色壁垒有的也是WTO规则所不允许的,但如果一个国家的消费者因环境意识的提高自觉抵制这类产品,产品即使进入了这些国家的国门也没有市场。
二、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客观现实环境
为应对绿色壁垒的挑战,有必要了解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客观现实环境,因为农产品的生产直接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我国总体生态环境还在进一步恶化,如果这一恶化势头得不到彻底扭转,在国际贸易舞台上再高明的谈判能手也将会愈来愈被动。直接影响我国农产品质量的原因是土壤污染。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及滞后性的特点,其危害要通过食物链影响动植物和人的健康才显现出来,所以土壤污染往往被忽视。造成土壤污染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农药化肥,二是生产生活过程中排放出的“三废”。
(一)我国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造成土壤的污染。据近年来统计,我国单位耕地面积农田的化肥使用量为世界平均用量的219倍。早在1990年我国受农药污染的土壤面积就约占全国耕地面积的1/5。在以后的10多年中,我国的环境状况总体上在进一步恶化,土壤污染也更为严重。一般地讲,农药的有效利用率仅为20%-30%,大部分飘浮在空气中或降落在地面,后者又大部分进入土壤、水体、生物体内,通过食物链形成危害。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最新调查结果显示,珠江三角洲某市所产的叶菜,因施用氮肥过多,几乎都受到一定程度的硝酸盐污染,相当比例的蔬菜仍可检出六六六与滴滴涕。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蔬菜的硝酸盐污染超标现象也十分普遍。硝酸盐在人体内转化成亚硝酸盐,成为致癌物质。
(二)生产生活的“三废”导致土壤的污染。全国85%的工业废水及8”%的工业废渣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环境,城市污水处理率不到5%,大部分废气亦未经处理而随意排放。特别是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而环保措施不力,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恶化,致使土壤遭受重金属、病原菌及放射性等污染。据报道,目前我国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约占总耕地面积的1/5;其中工业“三废”污染耕地1000万公顷,污水灌溉的农田面积已达330多万公顷。我国每年生产的镉米1亿多斤,受汞污染的面积达48万亩,每年的汞米约有319亿斤。
早在1980-1988年,对珠三角发达地区的调查发现,该地区土壤污染问题已十分严重,如某地产“镉米”地区的青少年头发中镉的含量竟是正常地区的30多倍。随着畜牧业的迅速发展,畜禽废弃物的污染也不容忽视,尤其在大城市的郊区,问题更为严重。仅在上海郊区,最近几年畜禽粪便的年排放量已超过12000000t。由于畜禽粪便的长期排放和土壤的N、P和生物污染,造成郊区的蔬菜、果树和草坪死亡事件多有发生。畜禽粪肥的过多使用,还引起了水体的富营养化。目前,在北京、武汉、沈阳、广州、杭州等大中城市的郊区,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南京市郊菜园供试土样中约50%以上的样点,不再适宜种植蔬菜作物而只宜作林业用地或城建、道路及工矿用地。
三、我国农产品应对绿色壁垒的战略对策
(一)以积极的心态迎接贸易壁垒的挑战
目前,有一种片面的观点,认为绿色贸易壁垒只是为了限制进口,保护贸易,所谓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只是一个借口,所以,对付贸易壁垒的手段也就是如何走借口的问题。
应该看到,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是当今世界发展的潮流,特别是从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第一次人类环境大会之后,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一个国家或地区,若不热衷于可持续发展,就势必给国际社会留下愚昧、目光短浅、对人类社会不负责任的形象,从而可能在国际合作和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反之,则有利于开展国际合作和竞争。绿色壁垒是在这种国际背景条件下形成的。因此绿色壁垒的出现符合世界可持续发展的趋势,是客观的和必要的。根据WTO规则,制定绿色壁垒是合理合法的。如在5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6中指出,不应妨碍任何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人类、动植物的健康以及环境。因此,贸易绿色壁垒是不可回避的,我们应积极应对绿色壁垒的挑战。其实,绿色壁垒也不仅仅是挑战,同时也是机遇。通过迎战绿色壁垒挑战,改善我国的农业环境及提高农产品质量。而且,改善优化我国的生态环境,也是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我国“九五”制定的未来50年生态环境建设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改变环境恶化的状况,使城乡环境有比较明显的改善,从2010年到2030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从2030年到2050年,全国建立起基本适应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经济系统。因此,迎战贸易绿色壁垒与我们自身的发展目标是一致的。
当然,在认识贸易绿色壁垒是客观性和必要性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如何设定绿色壁垒以及绿色壁垒的高低等,却带有很大的主观色彩。因此,我们必须熟悉WTO的有关规则,充分运用这些规则,保护自己,冲破他人的壁垒。
(二)及时掌握国际农产品质量标准,并迅速作出反应
中国农产品要想顺利进入发达国家市场,除了质量要达到国际通用的食品卫生标准,还要满足发达国家各自制定的更为苛刻的技术标准,而且这些标准还在不断提高。所以,我们必须及时全面掌握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及其变化情况,以便尽快调整我们的对策。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十分重视农产品的数量,而忽视对食品安全的需求,直到2001年9月18日,农业部才出台了无公害农产品的行业标准。我们所说的“无公害农产品”,一般是指农产品中的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量和硝酸盐含量不超过规定标准。但是我国的这些标准都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对于有毒有机物指标和标准则根本没有考虑。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中共涉及62种化学污染物,主要包括化学农药以及诸如砷、汞、氰化物等污染物。然而,联合国食物与农业组织迄今已公布了有关农业在食品中的最大限制标准共2522项,美国则多达4”””多项,其他发达国家也有数百项至上千项。与国外相比,我国的差距是明显的。而且,我国农产品某些控制标准太松以及管理不力等缺陷,使其安全品质更无保证。
此外,我国大量的出口企业在“绿色”方面反应十分迟钝,对“绿色壁垒”视而不见。如欧盟茶叶委员会早在1993年便提出了茶叶农药残留新标准,并于1996年实施,后应产茶国要求给了一个“缓冲期”,然而就在此期间中国进入欧盟的茶叶农药残留超标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例如氰戊菊酯的超标率,1997年红茶为16.4%,绿茶为27.5%;1998年红茶为42.7%,绿茶为37.9%。目前,我国许多地方负责贸易的政府部门,不清楚国际标准认证,许多企业更不知ISO是何物,或者只知道ISO9000,却不知道ISO14000。因此,有必要加强政府、行业协会、行业性中介组织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朝外向型农业健康发展。
(三)规范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公认的质量认证标准
我国绿色产品、绿色营销、绿色消费可谓是“生机勃勃”。有人曾统计,近年来报刊上频频出现有关产品和企业的“绿色”词汇竟达318个之多。但是,包括农产品在内,我国的许多所谓“绿色产业”或“绿色产品”,没有统一的标准,各企业或地方不断推出“绿色”大旗,推销产品,形形色色披着“绿色”的外衣的假冒伪劣产品在市场上泛滥成灾。西方发达国家,主要农产品都已经建立了健全的质量标准。虽然我国也颁布实施了一些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及法规,但我国农产品的质量标准还很不规范,且许多产品的质量标准低于国际标准规定的水平。为了使我国的农产品达到符合国际市场要求的质量标准,拿到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应该制定统一的、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标准体系技术条例和标准,使产中、产后的质量监督、管理都能与国际接轨。并在质量认证及实施过程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非政府机构的工作必须统一。使我国农产品安全生产走向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同时,给予绿色产品生产以优惠的鼓励政策,从信息、技术、税收、贷款等各方面,支持绿色农业基地的建设。WTO规则规定,当补贴不具有“专向性”时,补贴是被允许的。如政府对绿色农产品生产环境方面的补贴,不仅不对贸易造成直接影响,而且还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因而这种绿色补贴称为正常补贴,是被允许的。同时,应逐渐改变我国目前普遍使用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手段的做法,充分利用WTO守则中列入“不可起诉”范围的3项专向补贴,即RLD活动()、地区扶贫和环保项目,通过立法将其归入WTO守则中“不可起诉”范围。目前,中国政府建立了唯一授权的绿色和有机食品的认证机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这家机构已先后与美国、德国及日本等国鉴定了认证合作协议,这为我国绿色农产品顺利进入对方市场打通了渠道。
(四)全面整治农业环境,逐步规范绿色基地的建设中国经历了五千年的文明,给我们留下的最宝贵财富是祖祖辈辈精耕细作没有被污染的耕地。然而,目前我国的环境污染破坏已从城市扩散到农村。为了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提高我国农产品环境质量水平,必须加强对农业环境、草原牧区、渔业水域等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充实基础环保队伍,利用法规、行政及经济等手段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设。特别是对大中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周围等重点区域的土壤环境,开展常规性监测,及时掌握环境污染、损失状况,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
同时,严格按照绿色产品的标准,逐步完善我国绿色基地的建设。各地区应有计划、分区域、分步骤、有重点地开展绿色农产品示范基地的建设。在产业化经营过程中,树立农产品品牌意识,利用许可证、质量认证等手段,创立农产品优质品牌,通过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以经济杠杆调整优化农产品结构。
(五)加大科技投入,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
1.加大科技投入。
科技投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绿色产品的开发,二是农药化肥的生产和使用,三是土壤污染的治理。
(1)应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以社会、生态、经济效益为中心,开发和生产更多的绿色产品。(2)要调整农药化肥结构。我国缺乏高效低毒的新农药,在不足200种农药中,产量最高的21种大多是高毒农药。应积极开发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和化肥,淘汰对人体危害很大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大力推广有机肥工程,减少无机肥的用量。逐步引导和发展准确农业,改变偏施、重施化肥的习惯。(3)研究开发并引进农药降解技术。有些技术如利用臭氧消毒降解技术,在国外运用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而我国用于解决农药残留问题才是最近几年的事。
2.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要充分利用世界银行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建立的“全球环境基金”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环保领域的优惠贷款的条件,争取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我国农业环境保护及绿色农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过程中。积极参与国际性及区域性的环境技术合作,通过环保技术的转让,促进我国绿色农产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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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破绿色贸易壁垒,实现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傅尔林(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系)副教授,广东 )
[内容提要]本文认为,尽管绿色壁垒带有很大的主观性,有的绿色壁垒也违背了WTO的规则,但总的来说,绿色壁垒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它起到了保护人类、动植物健康及环境的作用,因而是不可回避的客观现实。我们一方面要运用WTO的有关规则,解决因绿色壁垒引起的贸易争端。同时,更重要的是要改善我国农业生产的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的质量,这既是冲破绿色贸易壁垒的需要,也是实现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关 键 词]绿色壁垒;农业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323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249(2002)07-0031-04
随着我国加入WTO,关税壁垒对我国的贸易出口的阻碍作用将愈来愈少,但非关税壁垒,特别是绿色壁垒已经对我国的农产品出口造成了很大的障碍,而且这一障碍还呈发展的势头。我们应以什么心态来面对来势凶猛的“狼”?今后的战略对策是什么?本文认为,只要存在国际贸易就免不了国际贸易战,而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发展趋势,注定了国际贸易战存在的长期性。但是,绿色贸易战不仅仅表现在贸易的层面上,且更深层次地反映一个国家生态环境状况与可持续发展水平的强弱。绿色贸易壁垒出现和强化既是为保护本国利益人为作用形成的,也是人类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绿色壁垒的形成,既带有主观的色彩,但总体上又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因此,我们应主动应战绿色壁垒,一方面利用国际贸易的游戏规则,应对挑战,保护自己。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环境质量,这不仅是冲破绿色贸易壁垒的需要,更是改善我国12亿多人口生活质量、实现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带来的危机
绿色壁垒的形成虽然只是近10年的事,但目前已日趋全球化,并呈加快发展的态势。特别是1999年11月30日,在美国西雅图召开的世贸组织第3届部长会议上,各成员国就环境与贸易问题展开广泛的讨论,从此绿色贸易壁垒就成为世界贸易中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随着我国加入WTO,关税壁垒的作用将愈来愈小,但非关税壁垒的作用将逐渐凸显出来。它对我国影响最深刻的是农产品贸易。绿色壁垒主要表现为对农产品本身的质量要求和生产环境的质量要求两个方面。
(一)对农产品本身的包装、检验、安全、卫生等要求愈来愈高,从而形成阻碍贸易的绿色非关税壁垒。我国长期以来重视农产品的数量,忽视农产品的质量。对农产品中农药化肥残留、放射性残留、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突如其来的绿色贸易壁垒,给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出现了农产品出口的危机。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最近几年中国农产品出口因农药超标而被退回的事件每年都有五、六百起,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70亿元,农药残留超标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一个瓶颈。前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官员、联合国粮农组织顾问鲁宾透露:2000年8月到2001年1月,仅数月间,美国FDA扣留了634批从中国进口的食品,主要原因是农药残留、食物添加剂和杂质的含量过高。从2002年1月25日至2002年3月15日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整个欧盟、挪威及俄罗斯先后宣布全面禁止进口中国动物源性食品。2002年2月19日,英国食品标准局建议英国商店停售所有产自中国的蜂蜜以及混合蜂蜜。此后,欧盟各成员国对其市场上的中国蜂蜜进行强制检查,对不合格货物予以查封、退货或销毁。随后,挪威、沙特等国也纷纷效仿。日本、加拿大、美国以及香港等市场也加强了对来自中国大陆的蜂蜜的检验。在茶叶贸易方面,欧盟一方面成百倍地提高了茶叶的农药残留标准,同时,把限制禁止使用的农药从原来的29种增至62种,这使得中国去年对欧盟的茶叶出口减少了37%,很多无法达标的中国茶出口企业面临着被赶出欧洲市场的尴尬局面。欧盟甚至提出要检验包括生产、加工各个环节的环境条件。据不完全统计,到2001年底前,仅中国出口日本的蔬菜就有96批次被日本海关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在全球有机产品市场以年20%-30%的速度增长的同时,我国农产品出口却累累受阻。这一问题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可喜的是我国的绿色食品目前还没有一宗出口受阻的记录,但我国去年绿色食品的出口额仅3亿美元。
(二)绿色壁垒也体现在生产环境或生产过程方面。有些产品即使其质量符合国际或地方性的标准,但在生产过程中破坏了生态环境,这类产品也往往被某些国家的绿色壁垒所封杀。这类绿色壁垒有的也是WTO规则所不允许的,但如果一个国家的消费者因环境意识的提高自觉抵制这类产品,产品即使进入了这些国家的国门也没有市场。
二、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客观现实环境
为应对绿色壁垒的挑战,有必要了解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客观现实环境,因为农产品的生产直接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我国总体生态环境还在进一步恶化,如果这一恶化势头得不到彻底扭转,在国际贸易舞台上再高明的谈判能手也将会愈来愈被动。直接影响我国农产品质量的原因是土壤污染。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及滞后性的特点,其危害要通过食物链影响动植物和人的健康才显现出来,所以土壤污染往往被忽视。造成土壤污染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农药化肥,二是生产生活过程中排放出的“三废”。
(一)我国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造成土壤的污染。据近年来统计,我国单位耕地面积农田的化肥使用量为世界平均用量的219倍。早在1990年我国受农药污染的土壤面积就约占全国耕地面积的1/5。在以后的10多年中,我国的环境状况总体上在进一步恶化,土壤污染也更为严重。一般地讲,农药的有效利用率仅为20%-30%,大部分飘浮在空气中或降落在地面,后者又大部分进入土壤、水体、生物体内,通过食物链形成危害。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最新调查结果显示,珠江三角洲某市所产的叶菜,因施用氮肥过多,几乎都受到一定程度的硝酸盐污染,相当比例的蔬菜仍可检出六六六与滴滴涕。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蔬菜的硝酸盐污染超标现象也十分普遍。硝酸盐在人体内转化成亚硝酸盐,成为致癌物质。
(二)生产生活的“三废”导致土壤的污染。全国85%的工业废水及8”%的工业废渣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环境,城市污水处理率不到5%,大部分废气亦未经处理而随意排放。特别是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而环保措施不力,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恶化,致使土壤遭受重金属、病原菌及放射性等污染。据报道,目前我国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约占总耕地面积的1/5;其中工业“三废”污染耕地1000万公顷,污水灌溉的农田面积已达330多万公顷。我国每年生产的镉米1亿多斤,受汞污染的面积达48万亩,每年的汞米约有319亿斤。
早在1980-1988年,对珠三角发达地区的调查发现,该地区土壤污染问题已十分严重,如某地产“镉米”地区的青少年头发中镉的含量竟是正常地区的30多倍。随着畜牧业的迅速发展,畜禽废弃物的污染也不容忽视,尤其在大城市的郊区,问题更为严重。仅在上海郊区,最近几年畜禽粪便的年排放量已超过12000000t。由于畜禽粪便的长期排放和土壤的N、P和生物污染,造成郊区的蔬菜、果树和草坪死亡事件多有发生。畜禽粪肥的过多使用,还引起了水体的富营养化。目前,在北京、武汉、沈阳、广州、杭州等大中城市的郊区,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南京市郊菜园供试土样中约50%以上的样点,不再适宜种植蔬菜作物而只宜作林业用地或城建、道路及工矿用地。
三、我国农产品应对绿色壁垒的战略对策
(一)以积极的心态迎接贸易壁垒的挑战
目前,有一种片面的观点,认为绿色贸易壁垒只是为了限制进口,保护贸易,所谓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只是一个借口,所以,对付贸易壁垒的手段也就是如何走借口的问题。
应该看到,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是当今世界发展的潮流,特别是从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第一次人类环境大会之后,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一个国家或地区,若不热衷于可持续发展,就势必给国际社会留下愚昧、目光短浅、对人类社会不负责任的形象,从而可能在国际合作和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反之,则有利于开展国际合作和竞争。绿色壁垒是在这种国际背景条件下形成的。因此绿色壁垒的出现符合世界可持续发展的趋势,是客观的和必要的。根据WTO规则,制定绿色壁垒是合理合法的。如在5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6中指出,不应妨碍任何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人类、动植物的健康以及环境。因此,贸易绿色壁垒是不可回避的,我们应积极应对绿色壁垒的挑战。其实,绿色壁垒也不仅仅是挑战,同时也是机遇。通过迎战绿色壁垒挑战,改善我国的农业环境及提高农产品质量。而且,改善优化我国的生态环境,也是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我国“九五”制定的未来50年生态环境建设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改变环境恶化的状况,使城乡环境有比较明显的改善,从2010年到2030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从2030年到2050年,全国建立起基本适应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经济系统。因此,迎战贸易绿色壁垒与我们自身的发展目标是一致的。
当然,在认识贸易绿色壁垒是客观性和必要性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如何设定绿色壁垒以及绿色壁垒的高低等,却带有很大的主观色彩。因此,我们必须熟悉WTO的有关规则,充分运用这些规则,保护自己,冲破他人的壁垒。
(二)及时掌握国际农产品质量标准,并迅速作出反应
中国农产品要想顺利进入发达国家市场,除了质量要达到国际通用的食品卫生标准,还要满足发达国家各自制定的更为苛刻的技术标准,而且这些标准还在不断提高。所以,我们必须及时全面掌握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及其变化情况,以便尽快调整我们的对策。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十分重视农产品的数量,而忽视对食品安全的需求,直到2001年9月18日,农业部才出台了无公害农产品的行业标准。我们所说的“无公害农产品”,一般是指农产品中的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量和硝酸盐含量不超过规定标准。但是我国的这些标准都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对于有毒有机物指标和标准则根本没有考虑。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中共涉及62种化学污染物,主要包括化学农药以及诸如砷、汞、氰化物等污染物。然而,联合国食物与农业组织迄今已公布了有关农业在食品中的最大限制标准共2522项,美国则多达4”””多项,其他发达国家也有数百项至上千项。与国外相比,我国的差距是明显的。而且,我国农产品某些控制标准太松以及管理不力等缺陷,使其安全品质更无保证。
此外,我国大量的出口企业在“绿色”方面反应十分迟钝,对“绿色壁垒”视而不见。如欧盟茶叶委员会早在1993年便提出了茶叶农药残留新标准,并于1996年实施,后应产茶国要求给了一个“缓冲期”,然而就在此期间中国进入欧盟的茶叶农药残留超标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例如氰戊菊酯的超标率,1997年红茶为16.4%,绿茶为27.5%;1998年红茶为42.7%,绿茶为37.9%。目前,我国许多地方负责贸易的政府部门,不清楚国际标准认证,许多企业更不知ISO是何物,或者只知道ISO9000,却不知道ISO14000。因此,有必要加强政府、行业协会、行业性中介组织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朝外向型农业健康发展。
(三)规范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公认的质量认证标准
我国绿色产品、绿色营销、绿色消费可谓是“生机勃勃”。有人曾统计,近年来报刊上频频出现有关产品和企业的“绿色”词汇竟达318个之多。但是,包括农产品在内,我国的许多所谓“绿色产业”或“绿色产品”,没有统一的标准,各企业或地方不断推出“绿色”大旗,推销产品,形形色色披着“绿色”的外衣的假冒伪劣产品在市场上泛滥成灾。西方发达国家,主要农产品都已经建立了健全的质量标准。虽然我国也颁布实施了一些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及法规,但我国农产品的质量标准还很不规范,且许多产品的质量标准低于国际标准规定的水平。为了使我国的农产品达到符合国际市场要求的质量标准,拿到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应该制定统一的、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标准体系技术条例和标准,使产中、产后的质量监督、管理都能与国际接轨。并在质量认证及实施过程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非政府机构的工作必须统一。使我国农产品安全生产走向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同时,给予绿色产品生产以优惠的鼓励政策,从信息、技术、税收、贷款等各方面,支持绿色农业基地的建设。WTO规则规定,当补贴不具有“专向性”时,补贴是被允许的。如政府对绿色农产品生产环境方面的补贴,不仅不对贸易造成直接影响,而且还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因而这种绿色补贴称为正常补贴,是被允许的。同时,应逐渐改变我国目前普遍使用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手段的做法,充分利用WTO守则中列入“不可起诉”范围的3项专向补贴,即RLD活动()、地区扶贫和环保项目,通过立法将其归入WTO守则中“不可起诉”范围。目前,中国政府建立了唯一授权的绿色和有机食品的认证机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这家机构已先后与美国、德国及日本等国鉴定了认证合作协议,这为我国绿色农产品顺利进入对方市场打通了渠道。
(四)全面整治农业环境,逐步规范绿色基地的建设中国经历了五千年的文明,给我们留下的最宝贵财富是祖祖辈辈精耕细作没有被污染的耕地。然而,目前我国的环境污染破坏已从城市扩散到农村。为了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提高我国农产品环境质量水平,必须加强对农业环境、草原牧区、渔业水域等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充实基础环保队伍,利用法规、行政及经济等手段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设。特别是对大中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周围等重点区域的土壤环境,开展常规性监测,及时掌握环境污染、损失状况,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
同时,严格按照绿色产品的标准,逐步完善我国绿色基地的建设。各地区应有计划、分区域、分步骤、有重点地开展绿色农产品示范基地的建设。在产业化经营过程中,树立农产品品牌意识,利用许可证、质量认证等手段,创立农产品优质品牌,通过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以经济杠杆调整优化农产品结构。
(五)加大科技投入,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
1.加大科技投入。
科技投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绿色产品的开发,二是农药化肥的生产和使用,三是土壤污染的治理。
(1)应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以社会、生态、经济效益为中心,开发和生产更多的绿色产品。(2)要调整农药化肥结构。我国缺乏高效低毒的新农药,在不足200种农药中,产量最高的21种大多是高毒农药。应积极开发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和化肥,淘汰对人体危害很大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大力推广有机肥工程,减少无机肥的用量。逐步引导和发展准确农业,改变偏施、重施化肥的习惯。(3)研究开发并引进农药降解技术。有些技术如利用臭氧消毒降解技术,在国外运用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而我国用于解决农药残留问题才是最近几年的事。
2.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要充分利用世界银行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建立的“全球环境基金”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环保领域的优惠贷款的条件,争取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我国农业环境保护及绿色农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过程中。积极参与国际性及区域性的环境技术合作,通过环保技术的转让,促进我国绿色农产品的发展。(责编:斌)
㈧ 国内外学者对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的观点!!求助啊!
绿色贸易壁垒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绿色贸易壁垒有利于中国出口贸易质量的提高。
尽管中国的出口贸易在过去二十多年中取得飞速增长,但这种增长是主要建立在粗放型的发展方式基础上的。绿色贸易壁垒的盛行为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出口商品结构的转型提供了压力与契机。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会促使中国商品结构中利于环保的产品比重日益提高,有利于降低中国出口产品的能耗,加快出口商品的更新换代,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推动中国出口商品结构由资源、劳动力密集型为主向技术密集型为主,由资源浪费型、环境污染型为主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为主的转变。
2.绿色贸易壁垒有利于增强企业竞争意识,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从长远的角度看,如果某一家企业能在产品的生产、加工和回收等环节上下定决心提高技术水平,促进清洁生产、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并通过产品认证等方式证明其产品已经达到了节能减排的相关国际标准。那么,在国际市场产品参差不齐的情况下,这家企业的产品就能够在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中脱颖而出,不仅顺利地突破绿色贸易壁垒,还会赢得消费者的广泛青睐,从而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
(二)消极影响
1.绿色贸易壁垒不利于中国出口贸易数量的增长。
由于我国出口商品结构较为落后,产品档次较低,安全和质量难以达到较高水平。因此,绿色贸易壁垒的施行便对中国产品形成了巨大的市场准入障碍,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中国产品的进入,使得中国出口产品的数量大大下降,从而使中国出口贸易的增长受到极大阻碍。
2.绿色贸易壁垒大大削弱了中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中国出口商的出口积极性。
中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主要来源于价格优势。但绿色贸易壁垒的实行,迫使仍然想要出口的企业为达到进口国对产品的环境标准,增加有关环境保护的检测、认证等环节,推动各种中间费用和附加费用的增长,从而促进产品成本的提高,进入到产品定价之中便使得产品价格大幅提升,出口产品价格优势减弱,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下降。同时,产品成本的上升也使出口利润率下降,中国出口商的出口积极性进一步受到打击。
㈨ 中国如何应对绿色壁垒
我国企业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我国企业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应是内外兼修,即加强自身建设与利用外部力量。
(一)加强自身建设
1.转变观念,理性认识。大多数国家施行贸易标准及其相关制度,仍然体现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类健康的良好愿望。利用这些国际规范条件派生出来的不合理的国别环境标准以及以此为依据设置的贸易障碍才构成绿色贸易壁垒。当国际绿色贸易大潮滚滚而来时,任何国家都很难置身其外。作为发展中大国的中国,要冲破绿色壁垒,首先必须顺应这股绿色潮流。我们反对的是滥用绿色贸易壁垒的不正当行为。我国农产品因有害物质超标而被对方国家拒绝入境之类的事件,不能认为是对方故意设置绿色壁垒。相反,应当及时转变观念,重新审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制定出口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加速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
2.顺应潮流,绿色营销。广大企业应抓住机遇,顺应环保时代发展绿色化的潮流,树立绿色营销观念,实施产品绿色化战略,在产品开发、制造、包装、营销、服务等各个环节都切实地把环保要求纳入企业的决策要素中,做到在研发环节上开发绿色产品,在广告上突出绿色效应,在公共关系上积极开展环保公益活动,在营销渠道上选择绿色企业,在供应链上选择绿色伙伴,在市场上寻找绿色消费者。实现满足企业利益、消费者需要和环境利益的营销方略,在环保时代求得生存和发展。
3.国际认证,通行世界。特别要积极争取通过ISO14000 国际标准认证,获取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同时,要争取获得贸易对象国及所属行业的绿色认证例如美国电器产品的 UL 认证、加拿大的CSA 认证、英国的BSI认证、德国的 G认证、欧盟的 CE 认证水产品的 H ACP 认证等。截止 2000 年 4 月底,我国通过ISO14000 认证的组织只有 263 家。因此必须进一步推行清洁生产,努力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标准; 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参与国际合作;向国际靠拢,让中国的环境标志产品走向世界。过渐进地提升自己的环境标准要求,动资源合理使用,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实力。
4.绿色会计,定量分析。所谓绿色会计制度,是指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特别是在成本控制中,不仅要对人工、本、原料等进行成本核算,而且还必须计算资源和环境的占有和消耗成本,这样就能够恰当地估价自然环境成本和污染的环境对企业和消费者的影响,对环境做出精确的定量分析,揭示其经济价值为企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奠定正确的决策基础。
5.技术转移,海外投资。单纯通过技术贸易难以获得较为先进复杂的技术,可利用合资经营与合作经营的方式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走引进与自主研发并重的道路,进而带动整个产业链的升级。一旦我们产品的环境技术是领先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制约作用必将不攻自破。海外投资不仅可以利用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而且可享有与东道国相同的自由流通便利,避免发达国家的环境壁垒对我国出口的不利影响。
6.熟悉规则,积累经验。一是加强学习W TO 文献资料,了解 W TO 的有关规则和国际贸易形势与特点,重视绿色技术壁垒对相关产品出口的冲击和危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增强企业应对技术壁垒的紧迫感和主动性。二是善于学习国内外出口贸易经验,面对形形色色技术壁垒的阻障,提高企业辩识和应变的能力。
(二)利用外部力量
1.企业合作,绿色基地。尤其是农副土特产品的加工企业和传统工艺产品生产企业,相关企业联手合作,建立绿色产业基地,更能树立自己的国际形象。比如,中国是陶瓷制品大国,曾享誉全球。要达此目的,必须挑选好原料供应基地。绿色基地建立以后会形成规模收益和对当地经济的辐射效应。类似地,我们完全可以建立起 “绿色花生基地”、“绿色茶叶基地”、“绿色果品基地”等等。
2.借助政府,寻求支持。首先,企业在绿色产品的重大技术创新和出口经营活动中出现资金困难时,应向政府提出资金和技术支持。争取获得政府的税收优惠和环保补贴,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按照W TO 新的 《补贴与反补贴协议》规则,环保产品的这类补贴属于不可申诉的补贴范围。企业和政府完全可以利用这一规则,提高产品的绿色竞争力。其次,应根据供应链理论,要求政府制定较为严格的原材料、半成品进口技术和环境标准,从而提升企业产品的整体环境技术水平。最后,如果我们在承担有关协议的某些环保义务出现困难时,可以及时向政府提出,政府可及时向W TO 提出申请,要求在一定时期内免除应承担的义务。
3.利用世贸,维护权益。要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体系的谈判机制、合理对抗机制、报复措施、非歧视性原则以及对发展中国家特殊照顾的规定,维护自身合理的经济利益。根据W TO《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谅解书》 来解决争端。特别是巴西和委内瑞拉申诉美国汽油管制案胜诉且美国接受 W TO 的裁决,增强了发展中国家对 W TO 的信心。
㈩ 绿色贸易壁垒国外研究现状
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领域,发达国家通过立法,制定繁杂的环保公约、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志等形式对商品进行的准入限制,是一种非关税壁垒。
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随着新一轮世界贸易自由化趋势的推动,关税之墙普遍变矮,但发达国家为实行贸易保护,积极推出非关税限制措施,实行“管理贸易”。“绿色壁垒”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
“绿色壁垒”一经出现便在全球范围迅速蔓延。到1992年底已有152个国际环保条约出台,某些国家和地区也各自订立了名目繁多的环保法规,如德国制定了1800余项环保“篱笆”。在食品进口方面限制更甚,1991年32个国家和地区对427种农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量定了标准,对不合规定的采取禁止、限制及惩罚措施。仅1996年欧盟国家禁止进口的产品就达220余亿美元,其中源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占90%。
目前,“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产业已构成严重压力和挑战。据中国国际绿色化学高级研讨会称,仅1997年我国受限制商品价值达74亿美元,预计今后两年将达到114亿美元。
从“绿色壁垒”日渐发展的形势看,我国若想取得突破,必须加强企业环保意识,生产“适销对路”产品。但眼下我国企业的环保意识仍只停留在污染的末端治理上,而发达国家已进入到从产品设计到生产过程乃至废弃物回收再生利用的高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