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煤矿井上工种有哪些具体都做些什么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
指从事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本班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坑探、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井下电钳等作业。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
指在煤矿井下进行爆破的作业。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指从事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保证其安全运行的作业。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坑探、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
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巡检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通风设施的完好及通风、瓦斯情况检查,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及时处理或汇报发现的问题的作业。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井下瓦斯检查作业。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
指从事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
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
指操作煤矿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矸石和物料,并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适用于操作煤矿提升机,包括立井、暗立井提升机,斜井、暗斜井提升机以及露天矿山斜坡卷扬提升的提升机作业。
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
操作作业指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操作采煤机、掘进机,从事落煤、装煤、掘进工作,负责采煤机、掘进机巡检和运行记录,保证采煤机、掘进机安全运行的作业。适用于煤矿开采、掘进过程中的采煤机、掘进机作业。
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
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封孔、瓦斯流量测定及瓦斯抽采设备操作等,保证瓦斯抽采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适用于煤矿、与煤共生和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地面和井下瓦斯抽采作业。
9、煤矿防突作业
指从事煤与瓦斯突出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分析、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与检查、防突效果检验等,保证防突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适用于煤矿、与煤共生和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井下煤与瓦斯防突作业。
10、煤矿探放水作业
指从事煤矿探放水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分析、探放水措施的实施与检查、效果检验等,保证探放水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适用于煤矿、与煤共生和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井下探放水作业。
Ⅱ 采煤机的操作注意事项是什么
采煤机的启动操作程序
1.打开采煤机的“停止”按钮及刮板输送机闭锁按钮。
2.把调速手把打到“零位”。
3.合上隔离开关手把。
4.打开洒水阀门喷雾。
5.发出开动采煤机信号,并检查煤壁附近有无障碍物。
6.点动采煤机电动机,合上截割部离合器手把。
7.发出开动输送机信号。
8.开机后,按下采煤机启动按扭,使滚筒转起来。
9.用摇臂调高手把将滚筒调整到适当高度(视采高及顶板情况确定)。
10.转动调速手把使采煤机牵引割煤。
采煤机的停机操作程序
1.停机时要先把牵引速度降到零,然后少许后向牵引,将滚筒内碎煤排净。
2.按下采煤机停止按钮,使采煤机停止运转后,关闭洒水截止阀停水,然后将所有操作手把,包括隔离手把,离合器手把打到“零”位。
3.下班时或检修时,采煤机应停靠在安全可靠处,并将滚筒落在底板上,将刮板输送机闭锁。
4.采煤机停止割煤下班时,司机要按启动前的内容,对采煤机检修整理并清理采煤机身上的浮煤,保持采煤机的整洁。
5.特殊情况下的停机
(1)遇到如下情况 ,使用采煤机“停止”按钮停止。
A.机器内发生异响;
B.电缆、水管卡住或出槽 。
(2)遇到如下情况使用“急停”按钮停车。
A.回采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溜槽内有大块矸石或木料、煤块将要顶住采煤机;
B. 电缆、水管出槽被输送机挂住;
C.采煤机“停止”按钮失灵;
D.其它意外事故。
6.其它
(1)禁止利用采煤机牵拉,推顶其它设备。
(2)维护电气设备要执行井下电气检修安全规程。
(3)采煤机割至上、下口时,要发出信号,并在风机两巷距煤帮10M处设好警戒,以防止煤块飞出击伤行人。
(4)排除采煤机故障需要打开盖板时,上方要搭棚布,防止碎矸,碎煤及其它杂物进入油池。
(5)采煤机用油必须过滤,并使用专桶专用。
(6)在采煤机运行中外部停电造成停机后,应按下停机按纽,离合手把打至“零”位。
(7)随着采煤机割煤,距前滚筒前2-3架处要及时收回支架护帮板。
(8)采煤机在每班停机前要将上部斜刀进刀段煤帮割齐,以便将此段的支架移到位,支护顶板。
(9)给采煤机滚筒注油、检修时,要将采煤机停在预先留好的检修机窝内,将隔离开关手把、换向手把打到“零”位。闭锁工作的刮板输送机,并在有人监护顶板及煤帮的情况下进行。
(10)司机要严格控制左、右滚筒高度,将机头、机尾部的三角煤割透。
Ⅲ 滚筒采煤机的操作详情
一、上岗条件
第1条、滚筒采煤机必须熟悉滚筒采煤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和作业规程,善于维护和保养采煤机,懂得回采基本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操作准备
第2条、.采煤机开动前应做好以下准备:
(1)检查各部零件是否齐全,螺丝是否紧固,截齿是否齐全锋利,固定牢固,滑靴是否平稳,与溜槽接触是否正常。
(2)检查各操纵阀、控制阀按钮,旋钮手把是否灵活可靠。
(3)检查各部油位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有无漏、渗油现象,电缆,电缆拖移装置和水管有无被挤、压、扭断现象和破损现象,喷雾水的压力水位和水的流量是否符合设备厂家的规定和要求。
(4)各部油管、水管、电缆是否固定牢靠,并布置整齐、安全可靠,检查电缆夹板连接是否牢固可靠。
(5)检查机器及更换截齿时,必须将电机隔离开关手把,截割部离合器手把,换向手把打到"零"位,闭锁工作面输送机,检查制动装置是否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检查、增添或更换截齿及进行其他检修工作。
(6)检查信号通讯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7)检查喷雾冷却装置的效果是否可靠。
(8)在倾角较大的工作面,要检查制动装置是否牢靠、完好。
(9)对刮板机和工作面有关情况要全面了解,在安全无误情况下方可试运转。
(10)在采煤机无故障、无障碍物,人员都在安全位置时,才允许对采煤机试运转,采煤机启动时,应先送水后送电,停机时应先停电后停水,开机时,先点动采煤机电动机,合上离合器手把使采煤机空转2~3分钟,在试运转中要注意监听各部运转的声音(注:用加长螺丝刀做导听物),各仪表是否正常,检查各种保护装置是否可靠,一切正常后方可开机。
(11).更换截齿时,首先检查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人员进入煤壁侧要敲帮问顶,清理架间活煤、活矸,伸出伸缩梁,打出护帮板,同煤壁贴实,对刮板机停电闭锁,摘去机头箱离合,打到"零"位,使用专用工具更换截齿,人员必须站在滚筒上侧,不允许站在滚筒下侧,以防采煤机制动器失灵下滑伤人,更换截齿时应用手扳动滚筒,扳不动时,一定要通知检修人员撤离滚筒,回到安全地点后,再通电开机。
三、正常操作
第3条、.采煤机的启动操作程序:
(1)打开采煤机、刮板机的"停止"按钮及"总停止"闭锁按钮的闭锁。
(2)合上隔离开关手把。
(3)打开冷却喷雾阀门和内外喷雾手把,进行喷雾冷却。
(4)发出开动采煤机信号,并检查截割滚筒煤壁附近有无障碍物。
(5)点动采煤机电动机,合上截割部离合器手把。
(6)发出开动刮板机信号。
(7)输送机开动后,按下采煤机"启动"按钮使滚筒运转起来。
(8)用摇臂调高按钮将滚筒调到适当高度。
(9)按下调速按钮使采煤机牵引割煤。
四、安全规定
第4条、采煤机运行中的注意事项:
(1)采煤机经试运转,确认一切正常后,发出刮板机开车信号,待刮板机开起来后,方可开始牵引割煤。
(2)采煤机开始牵引割煤时,牵引速度从零开始逐渐增高,不得立即打到最高牵引速度,换向时,逐渐减到"零"位,30秒钟后,再由小变大转向另一方牵引。在运转中,随时注意采煤机负荷情况以及输送机过负荷情况。
(3)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掌握好采高,但采高的上限要小于支架最大高度100mm,下限要大于支架最小高度200-300mm,顶底板要割平,避免出现台阶,要随时注意支架情况,防止割顶梁和伸缩梁护帮板。
(4)采煤机正常工作中,司机要随时注意采煤机以上的刮板机,如有大块煤、矸石或长木料等杂物,要立即停止刮板机,防止杂物进入采煤机机身内,损坏采煤机及刮板链。
(5)采煤机运行中,随时注意运行前刮板机各处联接情况,保证采煤机沿滑
道顺利通过。
(6)采煤机工作过程中,司机要随时观察采煤机各部运转情况,各部温度,仪表指示,各部声音等是否正常,截齿是否缺少,电缆托移装置拖动是否顺利,冷却水量,水压是否正常等,严禁无水开机。
(7)采煤机运行中,要注意采煤机本身或刮板机及周围环境条件有无异常现象,如有应立即停止采煤机和输送机进行检查和处理,否则不准继续工作,如发现重大隐患或故障要尽快向跟班领导汇报。
(8)采煤机正常运行中,严禁扳动离合器手把、隔离开关手把,避免齿轮和机件受到损坏。各部齿轮离合器的离合操作必须在停机时进行。
(9)采煤机在超载时或牵引部超载时,应分析原因,必要时使滚筒脱离咬合,开机退出缺口,进行检查。不得在重载下割煤,采煤机不得带病运转。
(10)举起的摇臂不宜长时连续工作,应每半个小时放下2-3分钟,然后再继续工作。
(11)非紧急情况不得使用紧急停机按钮停机。
第5条、采煤机的停机:
(1)停机时要先把牵引速度降到零,稍停后少许反向牵引,将滚筒的碎煤排净。
(2)按下采煤机按钮,使采煤机停止运转后,关闭洒水截止阀停水,然后将所有的操作手把包括隔离开关手把离合器手把打到"零"位或断开位置。
(3)下班时或检修时,采煤机应停在安全可靠处,并将滚筒落到底板上,须将输送机闭锁。
(4)采煤机停止割煤,下班时,司机要按启动前的检查内容,对采煤机进行检查整理,并清理采煤机上的浮煤、浮矸,保持采煤机的整洁。
第6条、紧急停机:
(1)遇到如下情况,使用采煤机停止按钮停机。
a:机器工作中负荷过大,电动机堵转。b:机器发生异响。
c:电缆、水管卡位或出槽。
(2)出现下列现象应及时停机检查:
a:牵引电机、截割电机或摇臂水套的冷却水量小甚至没有;b:变频箱的冷却水量或水压低于设定值的最低值。
第7条、.未遇意外情况,停机不允许使用"紧急停机措施"
第8条、操作时随时注意电缆和水管工作状态,防止电缆和水管挤压、憋劲和跳槽等事故发生。
第9条、注意观察油压、油温及电器的运转情况及变频器的显示,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第10条、长时间停机或换班时,必须打开隔离开关,并把离合器手把脱开,关闭水阀开关。
第11条、采煤机变频器机载,导致滑靴跨距增大,因此工作面输送机应尽量平直,以防止滑靴蹩卡;而且操作时注意观察采煤机的震动情况,以免损坏变频器。
五、收尾工作
第12条、停机操作结束后,清扫机器各部煤尘,待工作面、运输巷道中的刮板输送机的煤拉净及推移完刮板输送机后,发出停刮板输送机信号。
第13条、向接班司机详细交代本班采煤机运行状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按规定填写采煤机工作日志。
Ⅳ 煤矿新员工培训的原因是什么
煤矿行业属于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否则禁止进入岗位。煤矿从业人员均必须经过培训。这是强制性培训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条例专门规定了的。
根据各岗位不同特点,上自矿长下到普通员工,均有详细的学时和考试的规定。
国家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专项规定。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煤矿安全培训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煤矿矿长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四条 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设立安全培训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安全培训体系,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依法组织实施本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按规定选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参加培训。
煤矿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一律带薪参加安全培训。
第五条 安全培训机构从事煤矿安全培训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和档案,落实安全培训计划,依照大纲进行培训。
第六条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标准、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中央企业总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央企业所属一级煤矿企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属煤矿企业(集团)总部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组织制定煤矿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建立考试题库。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驻地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工作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本条前款规定以外所辖区域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煤矿矿长资格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 培训人员范围和准入条件
第七条 煤矿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及所属分公司、矿务局、煤矿以及从事煤炭开采的各类企业,下同)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局长、矿长。
第八条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
(一)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二)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三)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区、科、队、井)负责人。
第九条 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从事井下电气、井下爆破、安全监测监控、瓦斯检查、安全检查、提升机操作、采煤机(掘进机)操作、瓦斯抽采、防突和探放水作业的人员。
省级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和安全生产状况,需要增加特种作业类别和工种的,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准同意后,纳入特种作业管理。
第十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根据职责、岗位实行不同的资格准入标准。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作岗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十一条 生产(或核定)能力30万吨/年以上煤矿的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第十二条 生产(或核定)能力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的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第十三条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准入标准依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执行。
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新招职工必须符合准入标准,不符合准入标准的,不得录用。
第三章 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安全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煤矿矿长还必须接受矿长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矿长资格证后,方可任职。煤矿矿长资格和安全资格应当合并培训,分别审核颁证。
第十六条 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部门同意,可以免予初次培训,但必须参加复训。
第十七条 煤矿企业应当对采煤、掘进、通风、机电、地测、运输等专业的班组长进行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任职。
第十八条 煤矿企业应当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培训,具备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十九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规定第八条第(一)、(二)项所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由具备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本规定第八条第(三)项所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由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由具备四级及以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煤矿企业,由县(市、区)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统一组织到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参加培训。
第二十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必须达到下列规定学时: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煤矿矿长资格初次培训不少于48学时,复训不少于24学时。
煤矿矿长资格和安全资格合并培训初次培训不少于64学时,复训不少于32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初次培训不少于90学时,复训不少于24学时。
新招入矿的井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少于72学时,经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煤矿井下其他从业人员每年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第二十一条 鼓励煤矿企业实行变招工为招生,生产(或核定)能力30万吨/年以上的煤矿企业新招井下作业人员须经技工(中专)学校相应专业的正规教育,取得学历证书方可录用。
第二十二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1年以上重新上岗前,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煤矿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第二十三条 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免予安全资格初次培训;注册安全工程师经继续教育并延续注册、重新注册的,可免予复训。
第二十四条 负责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 安全资格、操作资格和煤矿矿长资格考核发证的部门(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对参加培训人员的准入条件进行审查,也可委托培训机构进行;符合准入条件的,方可参加培训。
第四章 考核和发证
第二十五条 煤矿安全培训考核实行教考分离的原则。考核发证机关按照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煤矿矿长资格考核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操作资格和矿长资格考核成绩80分为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
第二十七条 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使用国家级考试题库进行安全技术理论知识计算机考试,考核发证机关应派员现场监考,也可通过远程监控系统监考。
第二十八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
第二十九条 “三项岗位人员”在考核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向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资格证或操作证,也可委托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申请办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
(二)工作经历证明;
(三)社区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凭本人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及上述材料,向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
第三十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三项岗位人员”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能够当场做出受理决定的,应当当场做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视为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即已被受理。
第三十一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申请的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资格证或操作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注册安全工程师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得颁发资格证。
第三十二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煤矿矿长资格证有效期为4年,每2年复审一次。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
第三十三条 资格证和操作证式样由国家煤矿安监局统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三十四条 证书到期复审或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复审的,应当于期满前60日内向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审手续。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应当参加相应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三十五条 申请复审或延期复审的,向考核发证机关提交体检健康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资格证或操作证原件办理相关手续。
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签章、登记,予以确认;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申请延期复审的,审核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证书。
第三十六条 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发生死亡事故受到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的;
(三)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对初次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八条 证书遗失的,持证人应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确认后,予以补发。
证书记载信息发生变化或损毁的,持证人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确认后,予以变更或更换。
第三十九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定期将证书发放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审核、颁发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证、操作证和煤矿矿长资格证。
考核发证机关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依法对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对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安全培训规定的情况;
(二)安全培训管理机构设置、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三)安全培训制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前,从业人员专项培训情况;
(六)安全培训档案管理情况;
(七)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
(八)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和安全培训期间工资支付情况;
(九)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二条 对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执行培训大纲情况;
(二)教学及学员管理情况;
(三)安全培训计划落实情况;
(四)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落实和档案管理情况;
(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三条 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检查每年至少一次,不定期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情况组织实施。
第四十四条 考核发证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已经颁发的资格证或操作证:
(一)超越职权颁发资格证或操作证的;
(二)违反本规定准入条件和程序颁发资格证或操作证的;
(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或操作证的;
(四)未申请复审、延期复审或者复审、延期复审不合格的。
第四十五条 煤矿企业被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停产整顿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暂扣煤矿矿长的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其资格证或操作证: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二)操作证或资格证被依法撤销的;
(三)操作证或资格证被依法吊销的。
第四十七条 考核发证机关要建立煤矿安全培训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对举报事项调查核实后,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八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建立考核发证档案和统计报告制度,每年向国家煤矿安监局报告培训计划执行和考核发证等情况。
第四十九条 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变动工作单位的,原工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资格证或操作证。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三项岗位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煤矿企业不得印制、伪造、倒卖“三项岗位人员”资格证和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资格证和操作证。
“三项岗位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资格证和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资格证和操作证。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考核发证机关向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三项岗位人员”颁发资格证或操作证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煤矿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产整顿:
(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经费的;
(二)未设立安全培训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的;
(三)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或档案管理混乱的;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的;
(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培训的;
(六)从业人员未达到准入条件的;
(七)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或未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
(八)“三项岗位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扣押其资格证或操作证的。
第五十三条 煤矿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一)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二)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的。
第五十四条 煤矿企业非法印制、伪造、倒卖“三项岗位人员”资格证和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资格证和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煤矿企业拒不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下达的执法指令的,考核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第五十六条 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9人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1-2人责任事故的矿长,暂扣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责令参加复训,考核合格的返还其资格证,不合格的,吊销其资格证;
煤矿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9人责任事故的矿长,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被吊销资格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核发。
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责任事故的矿长,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且终身不得担任煤矿矿长。
第五十七条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培训大纲进行培训的;
(二)未按时落实培训计划的;
(三)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安全培训活动的。
第五十八条 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伪造、涂改资格证或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资格证和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项岗位人员”转借、转让、冒用资格证和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试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核发证机关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证书工本费由考核发证机关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六十条 本规定施行前公布的有关煤矿安全培训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六十一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煤矿安监局备案。
Ⅳ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有哪些规定
要根据企业具体情形,以及培训问题确定培训内容。
Ⅵ 急求太原煤气化公司嘉乐泉煤矿简介
呵呵
咱山西的煤矿就是多 啊
给你找到了
嘉乐泉煤矿隶属于太原煤气化股份公司,全矿现有在册职工1469人,于 1983年11月1日开工建设,1987年9月25日投产,初设计年生产能力为45万吨,为高档普采型矿井,经过两次大型的运输系统改造,现可以年生产优质原煤100万吨以上,并于2004、2006年两次年生产原煤突破百万吨大关,成为全公司第一个年生产能力达百万吨的矿井。嘉乐泉煤矿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原煤产量突飞猛进,装备水平日益提高,率先装备使用了掘进机,大大提高了掘进和采掘衔接效率。但如何使矿井管理工作由表层管理向内涵式管理推进,由经验型向文化力的管理层次飞跃,始终是嘉乐泉煤矿党政领导关注和思考的问题。根据市场发展规律和企业发展要求,嘉乐泉煤矿领导认为,矿井人员素质是企业发展的关键,但目前仍然存在着三个不适应:一是长期以来形成的计划经济思维模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二是现时农民合同工多、操作工人、技术工人、管理人员与技术装备发展与集约化生产、建设高效高产矿井的要求不相适应;三是职工的政治、道德、文化、业务水平素质与实现企业管理创新不相适应。在全面分析矿情的基础上,嘉乐泉煤矿党政领导形成共识,要创造企业新的辉煌,就必须牢固树立起“知时求进、事在人为”的煤气化核心理念,坚持 “建学习形企业、育素质形员工”的学习理念,在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同时,以培养人才为主要目标,通过建立学习型企业,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营造宽松的学习环境,在矿区形成重用人才、尊重知识的良好风气。
经过实践,嘉乐泉煤矿在实施“新世纪职工素质工程”中,以“学练比”活动为龙头,以职工培训为主要方式,采取自学、培训相结合的办法提高职工素质,以技能教育、思想教育为主要内容,突出实效性,构建教育培训体系;以业绩考核、技能比武为主要内容,突出公正性,构建技能考核体系;以对技能大赛选手奖励为手段,突出实效性,构建多样式的激励培训体系,使嘉乐泉煤矿职工素质得到迅速提高。在2005年集团公司举办的第二届职工技能大赛中共取得了4个第一、3个第二、3个第三的优异成绩, 嘉乐泉煤矿还被授予了“技能大赛优胜单位”的称号。这些充分展示了嘉乐泉煤矿的风采,反映了嘉乐泉煤矿素质工程建设的丰硕成果,嘉乐泉煤矿在“素质工程”建设的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制定方案,突出实效性。
职工素质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协调复杂,为此,我们注重了突出实效性。突出实效性就是按照“一切为了生产,一切服务生产,一切保证生产”原则,把学历教育、思想教育、技能培训教育与矿井的发展紧密的结合起来,使企业成为一所学校,让职工在工作、生活的同时接受由表及里的教育与培训。基于这一理念,嘉乐泉煤矿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素质工程领导组,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职责清晰,责任到人的原则,形成了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牵头、部门协作、分工负责、总体推进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保障体系。在素质工程实施之初就制定下发了《实施“新世纪素质工程”活动安排》,完善了各项制度。同时充分发挥职代会源头参与作用,将每年的职工培训计划、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等提交职代会审议,并将提高职工素质、维护职工发展权益作为重要内容写入了《集体合同》,加大了民主监督力度。使职工素质工程建设与嘉乐泉煤矿人才总体发展战略相适应、相衔接、相配套。并且突出抓住了几个重点:
一是加强基础、全面培训,突出安全。安全历来是煤矿管理工作的难点和重点,而提高职工技能培训是确保职工教育的关键。在职工教育中,嘉乐泉煤矿在管理制度上突出一个“严”字,一方面改善硬件条件,经过多方面的努力,投入40多万元,在嘉乐泉煤矿设立了专门的职工教育培训基地——四级安全教育基地,配备了专兼职教师13名,配齐了一用教学工具。另一方面抓软件建设,按照生产矿井综合治理标准和质量环境认证要求,规范了职教人员和培训班的管理制度。根据企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每年年初制定当年的职工教育培训教学计划,提出培训目标、落实培训经费。在培训过程中,坚持每期培训都必须做到“六齐全”(教学大纲、学员花名册、教员考勤表、学员考勤表、培训情况通知单及试卷)。在职工培训上突出一个“细”字。根据受训人员文化层次接受能力差别较大的特点,对于不同学员,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通过启发式、提问式、讨论式、参观式、看录像等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努力配合全矿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培训上下功夫。对“三违”人员,开办了“三违”人员培训班,实行专人负责培训,由专人管理档案。特别注重了特殊工种的培训,仅2006年就举办了各类培训班72期,为小绞车、信号工等6个特殊工种,发放各类上岗证85人。坚持做到所有的特种作业人员达到100%培训,100%合格,100%持证上岗。建立了业余培训体系,加强了对基层单位培训工作的管理,通过鼓励青工报考成人高校等,极大地调动了广大青年技术工人学技术、钻业务、争当技术能手的热情。
二是搭建平台、典型引路,授之于渔。在加大职工培训的同时,嘉乐泉煤矿更加注重对职工学习意识的培养。从我公司2004年全面实施“新世纪职工素质工程”活动以来,嘉乐泉煤矿就确立了“搭建平台、典型引路”的实施方针,针对嘉乐泉煤矿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制定了以点带面的素质工程实施计划,重点抓好了“两科、一队、一班组”,即“生产科、财务科、机电队、机电队电工组”,通过一年多的实践,取得了较好效果。在矿统一给各部室、队组订阅了报纸、杂志的基础是,矿党委工作部每个月月初都作出全矿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安排,党委中心组坚持每月三次学习,学习政治、法律、企业管理、安全科学技术等知识,为全矿学习带了个好头。各科室、各党支部每周四组织职工学习,各班组利用每天班前会进行10分钟的班前培训教育,每日一题讲应知应会。并积极支持鼓励职工自学,参加各种学历、资格考试的人越来越多。通过创建学习型企业、培育素质型员工,有力地促进了嘉乐泉煤矿企业文化建设。运输队通过实施素质工程,成为了嘉乐泉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排头兵,有力地推动了嘉乐泉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开展,公司安全文化建设现场会,也于2006年9月26日在我矿召开。
二、立足基地、全面培训,注重多样性。
嘉乐泉煤矿为了保证职工素质工程建设活动长久有效的开展下去,通过“两抓两促一保证”的手段措施,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职工素质培训教育活动,使得这项工作在嘉乐泉煤矿保持了良好的势头。两抓即:一是抓关键,促领导。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一方面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本着“目标专一、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制定了工作标准,制定下发了《嘉乐泉煤矿职工素质工程建设活动安排》。二是抓基础,促运转。技能考核体系能否建立运转,基础工作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它发挥着更为真接、更为具体的组织协调和引导促进功能。为保证此项工作正常运转,重点建立和健全了技术培训、技术比武评比等项制度,各项制度的建立使技能考核体系更加完善。一保证是指通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做好理论转化工作、操作技能的重要环节。一方面坚持以队组为单位,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另一方面坚持以矿为单位,根据年度总体安排,采取分工种的形式,开展了一年一次的多工种、大规模、全矿性的技术比武活动,至今已举办了十一届。在练兵比武过程中,力争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两年来全矿参加技能培训、技术比武的职工达1700 余人次。在此基础上通过各种活动引导职工全面提高自身技能和综合素质。
一是 抓好基地、示范推进。二00四年,集团公司为了能使“新世纪素质工程”建设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根据嘉乐泉煤矿的实际特点,在嘉乐泉煤矿设立了两个职工素质培训基地。一是机修厂“车、钳、铆、焊”培训基地;一是机电队“井下电工培训基地,这两基地的设立,无疑是对嘉乐泉煤矿工作的大力促进。为此,嘉乐泉煤矿抓好了基地作用的发挥,以起到示范推动的作用。如我矿机修厂“车、钳、铆、焊”培训基地,嘉乐泉煤矿在每年的年初,都要与该厂党政工密切配合,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请专业人员备课、讲课、指导,每年举办四个工种的培训班多期,每期7至15天,20至25人参加。参加培训的不仅有本矿职工,而且有炉峪口矿的职工,基地建立以来,已举办了培训班23期、420名职工参加了培训。虽然在去年的改革中,该厂人员大幅裁减,但工作不仅丝毫没有受到影响,反而检修加工质量得到了大幅的提高。
二是岗位练兵、提升素质。为了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嘉乐泉煤矿在实施素质工程过程中,根据集团公司开展“学习一门新技术,掌握一项新技能,实现一项新技改、提出一项新建议、争创一流新业绩、培养一批新典型、创造一个学习型团队”的“七个一”活动的精神,针对生产上的重点、技术上的难点,管理上的弱点,开展了劳动竞赛、岗位练兵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各工会分会立足本职,紧密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以“争当岗位能手”为主线,开展了“重安全、降成本、学技术、当能手”的岗位练兵活动,较好的调动了广大职工钻研业务,学习技术的积极性,2005年根据集团公司第二届职工技能大赛精神,结合我矿实际,嘉乐泉煤矿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在全矿职工中掀起了“学技术、比贡献、争一流、创效益”的热潮,在矿组织技术比武的基础上选拔出选手参加了公司第二届职工技能大赛。在这届技能大赛开幕式上,嘉乐泉煤矿还承办了集团公司充电工比赛和井下机电技术表演赛,拉开了第二届职工技能大赛的序幕。嘉乐泉煤矿对在技术比武获得每个工种前三名的职工,分别一次性奖励800、650、500元,2006年度并对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明显的7名职工,分别给予了500元的奖励,以有效推动职工学勇于创新、争当第一的学技术、练硬功的氛围。并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积极开展以提高职工技术素质、适应工作需要的学技术、练硬功、岗位练兵等活动。
三是推广技术、以老带新。嘉乐泉煤矿在实施素质工程中,为了提高我矿职工技术的整体素质,有效降低职工劳动强度,积极的推广应用了新的掘进、支护、采煤方式。在下二采主巷开拓掘进和采煤工作面巷道施工中,就推广使用了综掘机和锚杆喷浆的支护方式。为了能使施工职工尽快掌握这些新技术和新工艺的操作运用方法,多次派人员外出学习取金,并多次请这方面的专业人员来矿讲解指导。这项技术的推广应用不仅降低了成本,而且提高了支护质量,降低了职工劳动强度,并把下二采建设成了高标准的井巷示范工程。嘉乐泉煤矿为了提高采煤机司机的操作技能,减少影响生产的时间,在加强对他们培训的基础上,专门从采煤机厂家请来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指导,将采煤机的机械构造、工作原理、管路流程一一进行了讲解。采煤机司机克服了自身文化素质低,采用死记硬背的方法掌握了采煤机的性能和维修技术。与此同时,嘉乐泉煤矿采掘队组还开展了“一带一、一帮一”、“以老带新”、“师徒合同”等项活动,去年以来,这些队组共签定“师徒合同”366份。
三、关心劳模、带动全面,注重效益性。
在素质工程建设中,嘉乐泉煤矿特别注重了劳模作用的发挥,坚持关心劳模、关爱先进、宣传先进。先后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了嘉乐泉煤矿郭雷云、王学平、仇富保等老劳模的事迹;宣传了在集团公司技能大赛上获得优异成绩职工,勤学苦练、刻苦钻研的事迹;宣传了通过自学成材的机点队队长王永发、采一队采煤机司机刘志荣、运输队职工邢灵平等事迹。特别是嘉乐泉煤矿采煤一队队长郭雷云同志在获得山西省特级劳动模范称号,参加完省表彰会后,矿领导和部分职工敲锣打鼓,热烈欢迎他载誉归来。矿工会同时发出了“向劳模学习、提升执行力”的号召,号召全矿广大干部职工要弘扬劳模精神,把集中体现在郭雷云身上的敬业爱岗、辛勤奉献、不畏艰难、永攀高峰的劳模精神发扬光大,在全矿干部职工中营造起学习劳模、崇尚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的浓郁氛围,团结一致,顽强拼搏,为全面实现嘉乐泉煤矿的各项任务勇做贡献、勇立新功,争做煤气化企业的排头兵。嘉乐泉煤矿同时坚持在节假日党政领导深入到劳模家中,看望他们,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掌握他们的所思所想,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这样的做法起到了引导广大职工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同时也促进了劳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辛勤的劳动、丰富的知识、精湛的技能来赢得职工群众的尊重和认可。
职工素质工程活动开展以来,不仅有效提高了职工技能和整体素质,而且创造了良好的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开展以提高职工素质为主要内容的素质工程,强化了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推动了安全文化建设,推动了精细化管理的开展,推出了一系列创新的新举措,深化了改革,加快了生产建设,提高了经济效益,嘉乐泉煤矿2006年生产原煤102.99万吨,为计划的108.42%,掘进进尺12758米,为计划的123.86%。2007年在地质条件复杂、人员、战场不变的情况下,上半年生产原煤51万吨,掘进进尺6199米,预计全年可生产原煤105万吨,掘进进尺13000米,这些成绩的取得,不仅为嘉乐泉煤矿争得了荣誉,而且赢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谢谢大家!
文章出处:嘉乐泉煤矿工会
文章作者:工会网站
Ⅶ 采煤机如何进刀
进刀方式:采用端部斜切割三角煤进刀,进刀距离不少于30米。
右端头斜切进刀:
⑴
机组割透右端头煤壁后,对调上、下滚筒,割掉该处的煤台阶,然后沿溜子弯曲段,机组逐渐斜切进入煤壁,当机组两个滚筒截深全部达到0.6米,顺次拉架,推移溜子,停机。
⑵
推移溜子机头,依次拉端头架,拉转载机。
⑶
对调上、下滚筒,返刀割三角煤,机组割透煤壁后,对调上、下滚筒,割掉该处煤台阶,然后返空刀,停机,顺次拉架。
⑷
推移溜子机头,依次拉端头架,拉转载机,至此,进刀完毕,之后,正常割煤。
左端头斜切进刀:
⑴
机组割透左端头煤壁后,对调上、下滚筒,割掉该处的煤台阶,然后沿溜子弯曲段,机组逐渐斜切进入煤壁,当机组两个滚筒截深全部达到0.6米,顺次拉架,推移溜子,停机。
⑵
推移溜子机尾,依次拉排尾架。
⑶
对调上、下滚筒,返刀割三角煤,机组割透煤壁后,对调上、下滚筒割掉该处煤台阶,然后返空刀,停机,顺次拉架。
⑷
推移溜子机尾,依次拉排尾架,至此进刀完毕之后,正常割煤。
Ⅷ 采煤机的工作流程是什么
采煤机的工作过程是:
左右截割滚筒旋转的同时,采煤机顺着煤壁向左或者向右移动,采煤机不断的移动、截割滚筒不断的旋转,便不断的将煤从煤壁上割下来,落到采煤机底部的刮板输送机上,刮板输送机将割下来的煤输送出去,由于截割滚筒割下来的煤块有时候太大,刮板输送机无法运输,所以在采煤机上还有一个破碎滚筒,用于将大的煤矿破碎。由于煤层的厚薄不一,有时候可能还要调高或者调低前后的切割滚筒,以便切割不同厚度的煤层。
上面所说的采煤机工作过程,是采煤机必须具备的几个主要功能,采煤机要完成这些动作,必须要为其提供机械动力,而这些动力都是由电动机提供的,所以,控制采煤机动作,就是控制电动机的旋转、变速、换向与停止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