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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水利部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2-06-28 06:24:02

㈠ 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第六章 培训经费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单位举办培训班,应有正常的经费来源。培训经费须列入本单位预算,专款专用。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对确需收取费用的,必须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由主办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合理收费,收费标准、项目、数额应在办班通知中列清。
第二十六条 培训经费要纳入承办单位财务管理渠道,主要用于教材资料、教师酬金、租用教室、改善办学条件等与培训直接有关的项目,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十七条 举办培训班应坚持节俭原则,不得借培训之名组织与培训内容无关的游览和娱乐活动。

㈡ 水利部水情教育中心目前开展了哪些工作

水利部水情教育中心目前开展的工作具体可参考:http://www.chinawater.com.cn/
水利部的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国家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国家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国家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国家水资源公报。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大江、大河、大湖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㈢ 中央水利工作会议讲话全文

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十五”水政工作,分析当前水政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十一五”和2006年水政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清思路,明确目标,推进水利系统依法行政,为可持续发展水利提供法制保障。

会上,我们还将对“四五”普法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此前,黄河水利委员会黑河流域管理局水政水资源处和林亚菊、韩琦荣、陈燕海、张泽荣、王教河等水政工作者分别获得了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称号。在此,我代表水利部,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国从事水政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诚挚慰问和衷心感谢!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十五”期间水利依法行政的成绩

“十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时期,也是可持续发展水利全面推进、成效显著的时期。五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解决水资源问题摆上十分重要的位置,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水利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治水思路发生深刻转变,可持续发展水利日益深入。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水利工作的核心理念,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作为水利工作的切入点,把解决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统筹解决干旱缺水、洪涝灾害、水污染、水土流失等问题,统筹流域、区域水利发展,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更加重视水资源的节约、配置和保护,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更加重视依法治水和依法行政,水利事业取得重大成就。全国水利建设规模空前,一大批事关国计民生和发展大局的水利基础设施付诸实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的台阶。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全国用水效率显著提高。水利改革深化,能力建设得到加强。有效应对了洪涝干旱等灾害,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基本上得到保障。“十五”期间的水利工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生态和环境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也为“十一五”以至更长时期的水利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坚持依法治水,推进依法行政是可持续发展水利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内容。“十五”时期,通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尤其是广大水政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水利部门依法行政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是开展了《水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30余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订、制定或者前期研究工作,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116件,水利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水法规体系更加趋于完善。二是对106项水利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集中清理,全面清查了水利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清理了行政许可依据,确定了水利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加强了对涉及水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三是开展了水权制度、西部水利发展、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水利发展、顺应入世要求的水利发展机制、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政策研究,有效支撑了立法和政府决策。四是加大了执法力度,开展了多种专项执法活动,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0余万件,有力地打击了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五是深入调查,多方协调,抓住重点,综合治理,调处各类水事纠纷4万多起,晋冀豫漳河上游、浙闽大岩坑、鄂豫丹江荆紫关等重大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取得突破,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六是坚持集中宣传和经常宣传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广泛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及水法制宣传,强化了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水利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为水利改革和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有力地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水利。总结“十五”水利依法行政工作,有以下四个突出特点。

1、通过修订《水法》这一水的基本法,理顺了水资源管理体制,实现了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强化了水资源管理制度,对水利事业发展起到了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水法》修订通过并颁布实施,把新时期中央水利工作方针以及可持续发展水利思路法律化,将行之有效的水利工作实践用法律形式规范下来,吸收了国内外治水管水经验,理顺了水资源管理体制,实现了水资源统一管理,明确了流域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规定了水资源规划、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管理等一系列法律制度,对推进依法治水、依法行政,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水利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是依法治水进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2、分清轻重缓急,针对水利发展与改革急需的政策法规及时开展了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出台了一批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保障了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围绕《水法》配套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针对水资源管理、规划管理、建设管理、取水许可管理、蓄滞洪区管理、移民安置、采砂管理、水价管理等工作的迫切需要,开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订、制定或者前期研究工作。出台了《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防汛条例(修订)》等4件行政法规,以及《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管理办法》等一批部规章。大家盼望已久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已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将于4月15日施行。各地也围绕《水法》配套法规建设加快地方水利立法,内容涵盖了水资源管理和水事活动的各个方面,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依据。

3、依法行政的体制和机制不断完善,保障了法制工作的质量和效能。

水利部加强了立法规划和计划,按照立法工作者、实际管理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的要求,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广泛吸收各方意见,推进立法过程中的民主参与。制定了《水利立法技术规范》,出台了《水利部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管理办法》,保障立法质量。各地也在立法实践中正确处理地方特点和法制统一的关系,推动立法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在执法理念上实现了从主要用法去管理行政相对人到依法管理与依法规范、约束自身执法行为并重的转变,加强了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地方和流域机构普遍建立了专职执法队伍,省市县三级执法网络基本形成。积极理顺内部执法关系,有的地方还建立了水务稽查队伍,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收费权和行政许可权,水利综合执法初见成效。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防范和化解水事纠纷的新机制,水权理论在调处水事纠纷中得到初步尝试和应用,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初始水权的界定,使调处工作有了科学、合理的依据,寻找到了解决水事矛盾的有效途径。

4、水行政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集中清理水利行政审批项目、实施主体和依据,开展行政许可制度建设,初步形成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的新机制。完善行政监督机制,积极探索水利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涌现出一批精神文明服务窗口单位和文明执法单位。强化对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奖惩分明、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水利系统政务公开,水利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制度,提高了水行政机关自我纠错能力。

五年来的工作,维护了水利法律法规的尊严,塑造了水利行业的良好形象,推动了依法治水的进程,促进了可持续发展水利。五年来的实践,进一步加深了我们对水利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我们的主要体会是:

第一,必须把水利依法行政工作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新一届中央政府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突出强调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和加强行政监督三项基本准则,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十五”时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自觉地将依法行政作为水利工作的基本准则,逐步转变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解决问题的做法,加强制度建设,做好立法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完善行政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有效地推进了水利行业的依法行政,有力地推进了各级水利机关的自身建设。

第二,必须把水利依法行政工作与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要求有机结合起来。可持续发展水利是科学发展观在水利工作中的集中体现,也为水利依法行政赋予了崭新的时代内涵。五年来,各级水政部门紧紧围绕可持续发展水利,增强大局意识和中心意识,超前研究有关政策和法规,认真总结各地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当好前哨、参谋和后盾,为可持续发展水利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和法制环境。

第三,必须把队伍建设与体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推进水利依法行政,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水政工作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织保障,是水政执法体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十五”期间,不少地区抓住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强化水政工作机构,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理顺水利执法体制,水利综合执法不断推进,较好地完成了日益繁重的水利法制工作。

第四,必须把内部合力与外部合力有机结合起来。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尤其需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需要水利系统内部的密切配合,更需要人大和政府法制部门等的大力支持,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十五”期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更加重视依法行政,加大了经费支持,强化了制度建设,加强了部门协作,软件硬抓,齐抓共管,发挥了整体效能。同时,主动汇报,积极宣传,加强交流,求得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水利法制工作的了解、理解、关心和支持。一些地方将依法行政纳入了水利考核内容。从各地经验来看,水利依法行政成绩显著的地方,都体现了领导重视、保障到位、关系协调的特点。

二、深刻认识水利依法行政面临的形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依法执政要求的重要环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行政,就是各级行政机关按照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国家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确保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水资源是十分重要的公共资源,水行政管理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依法治水,推进水利依法行政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依法行政面临着宝贵的机遇:

一是科学发展观为水利依法行政开启了新的思路和视野。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政府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决冲破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坚决改变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坚决消除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推动、保障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推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步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具体到水利部门,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去研究制定促进水利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探索有利于水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的体制和机制,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和谐发展。

二是建设法治政府为水利依法行政指明了方向。政府工作几乎涉及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我国80%的法律、所有的行政法规和90%的地方性法规都是由政府来执行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依法行政作为政府权力配置和运作的基本准则,其目标是建设法治政府。本届政府成立以来,先后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都为水利依法行政指明了方向。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就是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这一目标,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加强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是要改进水利立法,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就是要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就是要高度重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健全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机制,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就是要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规范水利行政执法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

三是可持续发展水利为水利依法行政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关键时期。一方面,我们要通过水利发展,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需求。另一方面,要通过转变水利发展模式,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步入科学发展轨道。新的水利发展模式要求我们在水资源开发和管理目标方面,更加强调人水和谐、节水防污、环境友好;在社会管理方面,更加注重通过制度约束使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在管理手段方面,更加注重发挥法律和经济手段的重要作用,辅之必要的行政手段。新的水利发展模式需要调整人与人、人与水、人与环境的关系,涉及到管理体制、目标、内容、手段和方式的转变。面对这样错综复杂的问题,水利部门必须坚持依法行政,通过制度建设来引导和推动改革,通过加强监督来规范行政行为,通过法律规范来调整水事关系,通过执法活动来维持水事秩序,通过转变职能来提高水行政主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为水利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利契机,对水利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从这些方面来审视,水利依法行政工作仍然存在着不小差距。

第一,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少数领导依法行政的意识还比较薄弱,依法行政与管理工作还存在“两张皮”现象。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实际问题、不注重社会管理的问题还较普遍,乱作为和不作为的现象时有出现。

第二,水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健全,政策法规建设质量需进一步提高。水法、防洪法配套法规建设进展与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管理工作的深化。涉及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制度建设仍然存在体制障碍。水利重大问题研究不够深入、立法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一些政策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前瞻性不够。

第三,现行政策法规贯彻不平衡,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亟待克服。一些地区存在着重立法轻执法的倾向,现行法律制度没有得到很好贯彻,如防洪法中规定的一些制度的执行明显滞后。

第四,执法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水行政执法需要在广度和深度上实现新的突破。在实施城市综合执法改革地区,水行政执法队伍与综合执法队伍在执法领域、执法机制等方面的衔接还存在一些问题;行业内综合执法的推进还需加快步伐;执法队伍必要的执法装备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第五,化解水事纠纷的机制还不完善,开展纠纷预防和调处所必须的经费等保障措施的落实还有待制度化,应对水事突发性事件的预警机制还没有全面建立。

第六,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行政监督的效能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地区特别是一些基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力量薄弱,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很不适应,难以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社会提供信息服务还需更加全面、准确和及时;围绕着便民、高效的行政要求,还需继续推广现代办公技术,健全工作制度;行政监督的相关制度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以上问题,有的是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法制建设滞后在水利行业的反映,有的是传统水利的思维惯性和工作习惯的表现,有的是工作不落实、不深入的体现。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对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将带来严重影响。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在“十一五”时期逐步加以克服。

三、切实做好“十一五”水利依法行政工作

“十一五”是水利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水利依法行政的关键时期。总的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导,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服务可持续发展水利的大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内外联动,整体推进,基本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比较完备的水法规体系,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系,统一、协调、便民、高效的水行政许可实施体系,科学、合理、民主、高效的水事纠纷处理机制,提高政策研究的质量,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

全面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事关全局,事关长远。最重要的是要坚持做到“职权法定、程序正当、有效监督、高效便民、权责一致”,坚持做到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水利部门的各项职能和工作任务中去。赵伟同志将在工作报告中对“十一五”和今年的水政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这里,我强调几点。

第一,要切实加强对水利依法行政的领导。依法行政是统领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切管理行为、具有全局性和基础性意义的工作。水利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水利部成立了由部党组书记、部长汪恕诚为组长,主管副部长为副组长,各司局一把手为成员的水利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发出了《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对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和部署,明确了重点任务,并将任务分解到了水利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部党组将推进依法行政作为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之一,要求共产党员带头学习、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要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水利依法行政的认识,从全局的高度来规划、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寓依法行政于全部管理工作之中。主要领导要担负起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觉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要规范决策机制,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执政能力与依法行政的能力相挂钩,将政绩考评与依法行政的成效相挂钩;要积极推进立法、执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真正落实到位。

第二,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涉及内容广泛,工作千头万绪,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水利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中心工作,抓住薄弱环节,抓住主要矛盾,破解难点,回答热点,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要将规划的总体目标与阶段性目标衔接起来,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安排好工作进度,分步实施,深入推进。要针对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权水市场制度建设和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抓好在水管理的各个方面起关键作用的制度建设,突出资源配置、节约保护、抗旱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制订,如节水条例、抗旱条例等,抓紧研究开展国家水权制度体系中诸如初始水权分配、用水总量控制、水权转让等核心制度的建设,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统一管理的体制和机制。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界定执法责任,健全行政执法考核机制,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下大力气解决水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体制、机制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着力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争取完成省际边界水事纠纷敏感地区水利规划的编制,普遍签订边界地区水事活动规约,完成各流域省际水事纠纷应急预案的制定。要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实施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探索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制度。要抓紧制定并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完善行政机关领导和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第三,要把依法行政与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有机结合起来。依法行政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手段。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强化依法行政,梳理、规范各项管理职能和管理行为,把各项政府职能纳入法治轨道。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管理创新,抓好履行政府职能的制度建设,保障法定职责得到正确履行。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解决流域与区域之间、不同区域之间在实施水行政许可中存在的不统一、不协调的问题,统一行政许可项目、行政许可条件、行政许可程序和行政许可工作标准,推行水行政许可规范化管理。要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围绕行政主体基本情况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要结合推进依法行政,加大体制和机制改革力度,改进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和办事作风,全面提高行政工作效能。

第四,要进一步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目前,挂牌的水政监察队伍中还有一半没有编制,6万余名水政监察人员中还有一半是兼职的。这两个“一半”说明了水政监察队伍建设还面临很多困难,任务十分艰巨。各地要把机构和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主动争取,积极作为,工作要多请示,情况要多汇报,难处要多反映,水利部的要求、外地的好做法要多宣传,千方百计地争取领导的重视、有关部门的支持、社会的参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政工作机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在水利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同时要加强与水利内部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进一步推进能力建设,理顺内部关系,探索综合执法的途径。要按照“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要求,加强对水政监察人员的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从事水政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有时还有危险,有时也有诱惑,要敢于碰硬、勇于负责、乐于奉献,树立文明、廉洁、公正、勤政的形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为水政监察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解决执法装备、办公条件、办案经费等问题,关心水政监察人员的工作、生活和学习。说到这里,我想强调一下,部党组对加强和改善水行政执法工作是高度重视的。对目前存在的各种问题,汪部长要求政法司认真研究解决的具体措施。例如,最近部里就下发了为水政监察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一些地区的经验表明,领导重视与否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水政执法经费在财政预算中是有科目的,这方面的政策是明确的,希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切实抓好落实。

同志们,推进水利依法行政,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重要举措,是水政工作者肩负的重大使命。让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切实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水利依法行政,为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提供法制保障和政策支撑,为建设法治政府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㈣ 如何加强企业对员工培训的重视程度

1广泛开展岗位培训的必要性
根据水利部、黄委水管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水管体制改革完成后,延续多年的治黄工程管理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改变了长期以来的工程管理单位集“修、防、管、营”于一体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立了水管单位、维修养护公司、施工企业“三驾马车”并行的新格局,建立了职能清晰、责权明确的水管体制和管理科学、运作规范的运行机制。解决了水管单位长期存在的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经费短缺、机构臃肿、管理粗放的问题。这次改革不仅使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而且产生了一批新的管理工作岗位以及与之配套的规范、标准和职责。改革的目的在于为我们的事业增加活力,提高效率,而活力的增加,效率的提高,必须通过干部职工在执行新规范、新标准和尽职尽责工作的过程中来实现。然而,对一种新理念认识和接受,对一种新规范、新标准的理解和掌握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重视和强化干部职工岗位职责和专业技能培训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2岗位培训是当前急须开展的工作
水管体制改革完成之后,新成立的维修养护公司和施工企业的干部职工不仅面临新的岗位,而且工作内容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使干部职工尽快适应新机制、新岗位、新内容,应进一步加大岗位培训的力度,主要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管理干部必须树立新理念。水管体制改革使水管单位传统的人员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事业单位职工的身份转变为企业员工身份,不仅一般职工,就是各级管理干部也急需根据改革的要求,提高认识,建立新的理念。因此,为使管理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岗位工作要求,必须尽快对他们实施全面培训,解放思想,统一认识,转变观念,树立全新的工作理念,是诸多培训内容的重点。只有树立了正确的理念和意识,才能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作为水管体制改革后新成立的水管企业的管理干部,不仅是新建企业的组织骨干,也应是接受新理念的带头人。因此,通过组织一定形式的培训,使广大水管企业的管理干部从思想上,认识上真正感觉到黄河水利事业赋予自己的使命,做好单位转型后所负担的工作,是当前职工培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2.2新的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充实技术人员。水管体制改革后,单位新、人员新是新成立的水管单位呈现的新特点。根据水管体制改的实际可以发现,管理单位相对集中了文化水平,专业水平较高的人员;而成立的养护公司和供水、施工企业,不仅单位新,而且人员结构也特殊,一是年龄大,二是文化水平低,三是专业技术人员匮乏。新组建的养护公司员工上岗了,但对工程养护工作的一些基本专业术语,工作目标要求,施工标准,定额概算理解不了,开展工作困难重重。供水单位新岗位人员缺乏涵闸建筑构造、启闭设备工作原理、闸前闸后工程养护、流量计算、水质观测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因此,尽快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已是当务之急。
2.3重视和加强一线职工的技能培训。近几年,根据黄河水利事业发展的需要和上级要求,在职职工培训工作得到了逐步加强。通过举办各种形式、各种层次的职工学习班,使职工队伍的学历层次不断提高。随着各种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的深入开展,各类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不同级别的干部培训已逐步规范化。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在高度重视干部队伍、管理人员的培训的情况下,对一线技术工人的培训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几年搞一次的技术比武仅限于在一定工种和很小范围内,规模较大的技能鉴定培训也仅限于应对升级考试。据调查,目前在工程养护单位、供水单位、工程施工单位、淤背区土地开发、林果种植等单位的广大职工,基本没有经过专业的学习,都是通过边工作、边学习的形式掌握了初步的理论和技能。这种技术现状不仅影响工作质量的提高,也严重制约了治黄事业的发展。
2.4培训必须与实用相结合。职工岗位培训不是普通的教育,它是为实现单位的专项目标服务的。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是完成培训目标,实现培训预期效果的关键。有关单位、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培训计划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培训必须紧密地联系本单位的任务目标,不能让职工仅为文凭和学历去参加培训。(2)培训计划必须能协调企事业单位组织目标和职工个人目标,兼顾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3)计划必须注重短期、中期、长期培训互补,坚持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脱产培训相互协调。(4)培训计划中,要做出合理的成本预算,提供必要的成本控制和费用节约方案。
3建立和完善技工培训机制
对治黄一线技术工人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积极开展技工技能培训工作,必须建立和完善技工培训机制。首先,要根据治黄事业的发展和水管体制改的新形势,制定长期的、系统的技术工人技能培训规划。其次,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集中开展水管体制改革后新岗位,新标准,新规范的统一培训;要把技工培训提高到与干部年度岗位培训一样的高度来要求,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时间,一定内容的培训。再是,要把提高一线技术工人的专业技能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要结合工种、岗位工作实际,对在职工人进行正规的、系统的培训。
总之,重视和加强对职工的技能培训,是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和措施,随着这项工作的逐步开展和不断深入,将有利于推进黄河整体工作质量和维持黄河健康生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1广泛开展岗位培训的必要性
根据水利部、黄委水管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水管体制改革完成后,延续多年的治黄工程管理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改变了长期以来的工程管理单位集“修、防、管、营”于一体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立了水管单位、维修养护公司、施工企业“三驾马车”并行的新格局,建立了职能清晰、责权明确的水管体制和管理科学、运作规范的运行机制。解决了水管单位长期存在的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经费短缺、机构臃肿、管理粗放的问题。这次改革不仅使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而且产生了一批新的管理工作岗位以及与之配套的规范、标准和职责。改革的目的在于为我们的事业增加活力,提高效率,而活力的增加,效率的提高,必须通过干部职工在执行新规范、新标准和尽职尽责工作的过程中来实现。然而,对一种新理念认识和接受,对一种新规范、新标准的理解和掌握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重视和强化干部职工岗位职责和专业技能培训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2岗位培训是当前急须开展的工作
水管体制改革完成之后,新成立的维修养护公司和施工企业的干部职工不仅面临新的岗位,而且工作内容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使干部职工尽快适应新机制、新岗位、新内容,应进一步加大岗位培训的力度,主要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管理干部必须树立新理念。水管体制改革使水管单位传统的人员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事业单位职工的身份转变为企业员工身份,不仅一般职工,就是各级管理干部也急需根据改革的要求,提高认识,建立新的理念。因此,为使管理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岗位工作要求,必须尽快对他们实施全面培训,解放思想,统一认识,转变观念,树立全新的工作理念,是诸多培训内容的重点。只有树立了正确的理念和意识,才能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作为水管体制改革后新成立的水管企业的管理干部,不仅是新建企业的组织骨干,也应是接受新理念的带头人。因此,通过组织一定形式的培训,使广大水管企业的管理干部从思想上,认识上真正感觉到黄河水利事业赋予自己的使命,做好单位转型后所负担的工作,是当前职工培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2.2新的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充实技术人员。水管体制改革后,单位新、人员新是新成立的水管单位呈现的新特点。根据水管体制改的实际可以发现,管理单位相对集中了文化水平,专业水平较高的人员;而成立的养护公司和供水、施工企业,不仅单位新,而且人员结构也特殊,一是年龄大,二是文化水平低,三是专业技术人员匮乏。新组建的养护公司员工上岗了,但对工程养护工作的一些基本专业术语,工作目标要求,施工标准,定额概算理解不了,开展工作困难重重。供水单位新岗位人员缺乏涵闸建筑构造、启闭设备工作原理、闸前闸后工程养护、流量计算、水质观测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因此,尽快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已是当务之急。
2.3重视和加强一线职工的技能培训。近几年,根据黄河水利事业发展的需要和上级要求,在职职工培训工作得到了逐步加强。通过举办各种形式、各种层次的职工学习班,使职工队伍的学历层次不断提高。随着各种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的深入开展,各类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不同级别的干部培训已逐步规范化。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在高度重视干部队伍、管理人员的培训的情况下,对一线技术工人的培训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几年搞一次的技术比武仅限于在一定工种和很小范围内,规模较大的技能鉴定培训也仅限于应对升级考试。据调查,目前在工程养护单位、供水单位、工程施工单位、淤背区土地开发、林果种植等单位的广大职工,基本没有经过专业的学习,都是通过边工作、边学习的形式掌握了初步的理论和技能。这种技术现状不仅影响工作质量的提高,也严重制约了治黄事业的发展。
2.4培训必须与实用相结合。职工岗位培训不是普通的教育,它是为实现单位的专项目标服务的。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是完成培训目标,实现培训预期效果的关键。有关单位、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培训计划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培训必须紧密地联系本单位的任务目标,不能让职工仅为文凭和学历去参加培训。(2)培训计划必须能协调企事业单位组织目标和职工个人目标,兼顾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3)计划必须注重短期、中期、长期培训互补,坚持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脱产培训相互协调。(4)培训计划中,要做出合理的成本预算,提供必要的成本控制和费用节约方案。
3建立和完善技工培训机制
对治黄一线技术工人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积极开展技工技能培训工作,必须建立和完善技工培训机制。首先,要根据治黄事业的发展和水管体制改的新形势,制定长期的、系统的技术工人技能培训规划。其次,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集中开展水管体制改革后新岗位,新标准,新规范的统一培训;要把技工培训提高到与干部年度岗位培训一样的高度来要求,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时间,一定内容的培训。再是,要把提高一线技术工人的专业技能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要结合工种、岗位工作实际,对在职工人进行正规的、系统的培训。
总之,重视和加强对职工的技能培训,是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和措施,随着这项工作的逐步开展和不断深入,将有利于推进黄河整体工作质量和维持黄河健康生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㈤ 水利行业职工教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在职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水利职工队伍的整体素 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水利改革与发展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特制定水利行业职工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 水利行业职工教育,是指对水利行业在职职工所实施的政治思想、职 业道德、科学文化、业务技术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活动。第三条 职工教育是行业建设的根本,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开发智力、培养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加快水利科技进步,加速水利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第四条 水利职工教育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两个文明建设和水利基 础设施建设与水利基础产业发展服务的方向,坚持面向生产、面向基层、按需施教 、学用结合的原则,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第五条 水利职工教育的目标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水利职工进行 教育培训,培养适应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利基础产业以及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需要 的各类合格人才,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掌握现代管理和科学技 术知识,具备较强工作能力和生产技能,年龄、专业、层次结构比较合理的水利职工队伍。具体任务包括:
——对在职职工进行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
——对在职职工进行适应岗位需要的文化知识、专业技术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或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职业培训和工人技术等级培训。
——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更新、扩展 、深化知识的继续教育。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对在职职工进行高、中等学历教育、专业证书 教育和初、高中文化教育、扫盲教育。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职责第六条 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办学”和“以行业为主导,以企事业单位为主 体”的原则,明确各级主管部门的职责,建立以“指导、协调、评估、激励、服务 ”为特征的水利职工教育管理体制。第七条 水利部负责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职工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指导、 协调、管理全行业的职工教育工作。
——负责制定行业职工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组织制定指导性岗位规范、继续教育科目指南、技术等级考核规范以及与 之相配套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职工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
——负责规划和指导建设行业职工培训基地,管理部属职工教育院校;
——组织实施对主要领导干部、部机关干部及有重大意义的有关培训;
——检查、监督、评估行业职工教育工作;
——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组织行业职工教育理 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和流域机构,负责贯彻 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职工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水利行业的有关规定,指导、管理本系统、本部门的职工教育工作。
——负责制定本系统、本部门职工教育的有关规定和规划、计划;
——组织制定本系统、本部门的岗位规范、继续教育科目和地方性技术等级标准以及相应的教学计划、大纲,编选、补充教学用书;
——指导本系统的职工培训基地建设,管理所属职工培训机构
——监督、检查、评估本系统、本部门的职工教育工作,总结、交流先进经验 ,表彰先进,组织开展职工教育理论研究工作;
——统计上报有关资料,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第九条 企事业单位是开展职工教育的主体,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 关于职工教育的政策、规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职工教育工作。
——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负责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岗位规范及继续教育科目,并组织实施。
——制定本单位的职工教育规定、办法,认真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建立或完善职工培训基地,提供人、财、物等办学条件。第十条 职工教育应由各单位的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其它综合管理、 行政管理和业务部门要与教育部门通力协作,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实施本条例 ,努力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职工教育工作。第十一条 各单位领导要对本单位的职工教育工作全面负责,将职工教育任务 列入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主要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或承包经营合同。人事部门应将各单位重视、开展职工教育的情况作为该单位领导年度考核 的重要内容之一。

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的司局职责

★办公厅
协助部领导对部机关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部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部领导和总工程师、总规划师的秘书工作。负责部机关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档案、保密、机要、密码、信访、督办等工作,并指导水利系统相关工作。负责部召开的综合性的全国性会议、部务会议和部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部机关行政会议计划管理工作。组织部宣传、新闻发布和舆情分析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宣传工作。组织部政务信息化规划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部网站及政务内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组织草拟部综合性重要政务文稿,组织重大水利问题的调研。负责部值班工作,组织部重要接待工作,承担部印章的管理,归口部直属单位的印章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国人大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规划计划司
组织编制全国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水利发展和改革的重大专题研究。组织编制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流域防洪规划,拟订全国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归口管理水利专业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中央审批(核准)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批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工作。组织审查、审批全国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和部直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提出中央水利建设投资(含专项资金)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的意见,负责提出中央水利建设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负责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建设投资项目,负责中央投资水利基建项目、部直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和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组织水利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负责水利统计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法规司
拟订水利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综合性水利法律、行政法规和部规章草案,指导起草专项水利法律、行政法规和部规章,承办水利法律和行政法规立法中的协调、审查和审议有关工作。指导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水利立法工作。负责水利法律、行政法规适用问题的答复工作和部规章的解释、备案、清理,承办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的答复和立法协调工作。负责立法后评估工作。组织水利法律和水行政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中央有关部门牵头的水利法律、行政法规的执法检查。指导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订水利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利部普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水利政策研究与制度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综合性水利政策,拟订水权制度建设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部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流域管理机构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承办部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诉讼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事纠纷,组织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资源司
水资源司(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承担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负责水权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和监督;指导水资源信息发布,组织编制国家水资源公报。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编制全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拟订区域与行业用水定额并监督实施。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城市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回用等方面的有关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水利行业供水有关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指导水功能区的划分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生态保护工作,指导湿地生态补水;组织审定江河湖库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指导省界水量水质监督、监测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水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司
编制中央水利部门预决算并负责预算的执行,归口提出中央水利非建设性财政资金安排的意见,研究拟订水利预算项目规划、经费开支定额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水利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水利资金管理方面的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财政性资金的支付管理。研究拟订中央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中央水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办理部直属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产评估管理和产权登记等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水利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信贷政策建议,参与中央直属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及部直属水利枢纽上网电价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部直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承担中央水利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工作,负责中央水利项目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指导部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工作,负责部机关财务和行政经费管理,监管机关国有资产。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司
组织拟订水利系统人才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指导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部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部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承办部管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水利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水利行业职业技能标准,组织指导部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专家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构改革工作,组织指导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水利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水利社团管理有关工作。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工资管理工作,指导部直属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拟订水利行业定岗定员标准。组织指导部直属单位职工劳动保护、卫生保健和疗休养工作,负责水利干部人事统计工作,归口管理部表彰奖励工作。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水利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监督实施。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工作。承办政府间水利涉外事宜,组织开展水利多边、双边国际合作,归口管理涉及港澳台地区水利交流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及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承办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研究拟订国际河流有关政策,组织协调国际河流对外谈判。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研究拟订水利科技政策与水利科技发展规划,承担水利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与科技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部属科研院所的有关工作以及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水利行业计量、认证认可和质量监督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建设与管理司
指导水利设施、河道、湖泊、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开工审批、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组织实施中央投资的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准入、项目法人组建、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河道采砂管理,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担水利部援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土保持司
组织协调全国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水土保持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监测管理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国家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全国水土保持科技工作,组织推广水土保持科研成果,指导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村水利司
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利法规、政策、发展规划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承担水利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村镇供水排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指导农田灌溉排水工作,组织实施节水灌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泵站建设与改造工程建设,指导灌溉试验工作,指导农村节水工作。指导农村雨水集蓄利用工作,组织实施中央补助的重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骨干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实施牧区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指导农村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全监督司
组织拟订水利安全生产以及水利建设项目稽查的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组织落实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组织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评价工作,监督管理水利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负责管理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承担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水利行业稽查工作。组织开展对中央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查,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调查水利建设项目违规违纪事件,并按照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台风、山洪等灾害防御和城市防洪工作。负责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实施全国大江大河大湖及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水量应急调度方案和全国重点干旱地区及重点缺水城市抗旱预案等防汛抗旱应急专项预案。负责全国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负责全国汛情、旱情和灾情掌握和发布,指导、监督重要江河防汛演练和抗洪抢险工作。负责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分析会商、研究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旱工作,并向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提出重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意见。负责中央防汛抗旱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国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与管理、防汛抗旱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组织开展全国防汛抗旱工作评估工作。承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水利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编制局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所属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管理和统战工作,以及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部党组管理机关各司局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受理所属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检查、处理部直属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党员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领导部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指导各群众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指导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水利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央纪委监察部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部门司局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完成中央纪委、监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离退休干部局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 组织拟订实施办法。组织落实部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积极作用。承担部机关离退休干部经费管理工作,协调流域管理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离退休费的发放工作。负责部机关离退休干部日常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部机关老干部活动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水利部老年大学和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组织部机关离退休干部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指导部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的政策、法规、发展战略、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水能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和水能资源调查成果的管理。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编制及监督实施,指导农村水能资源权属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农村水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承担中央补助的农村水能资源开发项目审核工作,参与指导水电项目合规性和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督查。指导农村水电体制改革,指导农村水电工程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水电电网建设与改造有关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组织编制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及后评价工作。指导小水电代燃料工作,组织编制全国小水电代燃料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电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培训,承担全国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及水利系统综合利用枢纽电站统计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库移民开发局
指导全国水利工程移民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政策规章,组织起草水利工程移民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归口水利工程移民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统计、业务培训和信息管理工作。承担中央审批(核准)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批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等制度。承办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承担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承办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工作,组织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监测评估工作。组织对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规划实施的稽察和内部审计。承担水利部扶贫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水利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㈦ 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发布信息

法规名称: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水利部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2003.04.01
修改日期:
法规文号:水人教[2003]117号
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培训方案怎么写啊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培训计划
一、前言
罗伯特-欧文曾说过:把钱花在提高劳动力素质上是企业经理最佳的投资。被称为朝阳产业的物业管理行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显现出越来越强的生机,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物业管理企业员工培训工作已显得十分重要。
二、目的和意义
(一)员工培训是物业管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
物业管理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物业管理企业除了从市场上招聘到合适的人才外,更为有效的方式是通过培训提高现有员工的素质,使其成为满足企业需要的人才。
(二)员工培训是物业管理企业管理者激励员工的方法
当今社会,学习培训已成为很多人改变自己生活和环境的重要手段,几乎每一个人都有对学习的需求和渴望。物业管理企业内浓郁的学习氛围,以及有效的学习政策都会对员工产生足够强的吸引力,有利于员工队伍的稳定。有远见的管理者甚至还把学习培训作为一种员工福利用来赠送或奖励员工。
(三)员工培训是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现代化的基础
经过20多年的发展,物业管理行业已从过去传统的房屋协作管理转向以委托管理方式为主的市场化经营管理。这种社会化、市场化的经营管理方式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物业管理已不仅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行业,需要有大批精通管理的优秀人才来推动它的发展。因此,员工培训是实现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现代化的基础环节和可靠保证。
三、制定物业管理企业培训规定
培训工作对物业管理企业来说是一项长期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培训规定使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培训规定主要包括培训的目的和意义、培训的基本内容、培训的方法、培训的分类、培训的组织实施、培训的监督管理、培训的效果评估等内容。
四、物业管理企业培训的内容
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内容较多,培训工作相对复杂,但总的来说,培训可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企业相关知识的培训
该类培训是为了让每一个员工对企业的历史、现状、未来规划、管理服务理念、经营范围、内部规章制度、人力资源管理等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二)物业管理工作基础知识的培训
该类培训主要是让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熟悉并掌握与企业管理、物业管理相关的基础知识。
(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专项技能培训
该类培训是为了提高基层管理者及操作者的实际工作技能。
五、物业管理企业培训计划
(一)培训需求分析
1、培训需求分析的内容
在编制培训计划之前,首先要对企业的培训需求进行全面的分析,培训需求分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⑴组织分析
结合企业的年度经营管理发展计划,分析企业及各部门需要哪些培训以保正计划的实施。
⑵任务分析
依据企业的工作内容,分析个人需要进行哪些培训才能保证任务的完成。
⑶个人分析
依据企业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哪些人需要培训,培训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2、需求分析的方法
⑴问卷调查法
向企业员工发出培训需求问卷,让员工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对企业应当组织怎样的培训提出建议。让员工结合自己的工作任务提出培训要求;让员工结合自己的个人发展提出培训需求。问卷法是一种非常普遍而又行之有效的方法。这种方法能培养员工关心学习、热爱学习、参与学习的热情,既是培训需求分析方法又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较为有效。
⑵约见面谈法
挑选不同管理层次、不同工作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不同工种的操作人员进行面谈,根据面谈了解到的信息以确定公司的整体培训需求。
⑶会议调查法
召开培训需求分析会,让参加会议的人员提出培训需求。
⑷工作表现评估法
根据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以确定员工在哪些方面有缺陷,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以提高这些方面的工作能力。
⑸报告审评法
根据各部门提供的培训需求报告进行综合评审以确定所需的培训内容。
(二)制定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是为了规定培训工作的目标,制定整体规划以实现这些目标;以及将培训计划逐层展开,以便协调和将各种活动一体化。
1、制定程序
企业各部门根据培训需求分析的内容,结合部门培训目标以及部门年度发展计划制定出本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上报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再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结合企业年度发展计划以及企业培训总体目标制定整个企业的培训计划。
2、计划内容
为保证培训工作按时、按质地实施,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目标、课程设置、培训方式、培训控制、培训评估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⑴培训目标
培训目标是指通过培训工作所期望取得的成果,这些成果包括个人的、部门的、整个企业所要求达到的培训结果。培训目标是制定培训计划的基础,培训目标决定了培训课程、培训方式等一系列的内容。同时,培训目标又是培训考核和培训评估的依据。所以,培训目标的制定应该准确、细致并具有可测量性。
⑵课程设置
培训课程包括了培训课程的名称、培训的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教员简介、针对培训课程的培训要求等内容。明确的培训要求有利于员工提前对所培训的内容有所准备和有所侧重,有利于提高培训效果。
⑶培训方式
根据培训内容以及培训对象的不同,可采用不同的培训方式。常用的培训方式包括讲授法、学徒制、小岛讨论法、角色扮演法、管理游戏法、观摩范例法。
①讲授法
讲授法是最常用的一种教学方法,通常是让一位教员向学员直接传授某方面的知识。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节约经费、教授对象多,可同时面对多名学员,一次教学可让很多学员同时受益。
②学徒制
学徒制是最古老的教学方法,但至今为止仍然是企业培训新人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它的特点是由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师傅,负责帮带一名或几名新来的员工,通过传授、示范、练习、检查反馈等一系列过程提高新人的工作技能。学徒制较适合物业管理工作实践中保安、绿化、保洁、维修等技术性工种
③小岛讨论法
员工以5-7人为一组围在一个圆形桌前(也称“小岛”),对特定的话题或主题进行讨论。指导老师控制培训的时间和进程。每一位员工都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是不允许反驳别人的意见。指导老师将每个人的意见都写在黑板上,同时鼓励员工说出更新或更古怪的想法。当大家将自己的想法全部讲完后,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员工对每一种意见进行评价,最后选出大家都满意的答案。这种小岛讨论方式是引导员工自己解决管理问题的有效方法。
④角色扮演法
角色扮演法是让培训对象假想自己是公司的某一角色,并以此角色的身份来解决问题。这种方法能让培训对象身临其境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对员工提高工作技能和改造工作习惯都很有帮助。例如:让员工扮演业主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以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让工作习惯不好的员工与上司角色转换以达到改变工作习惯的目的。
⑤管理游戏法
这种方法寓教于游戏中,通过完成事先设计好的精妙游戏,让培训对象领悟到其中的管理思想。例如:组织员工对有争议的物业管理事件进行辩论,在辩论中提高认识。
⑥观摩范例法
通过组织实地参观考察,运用电视机、录像机、幻灯机、投影机、收录机、放映机等设备来向学生呈现有关资料、信息,让员工学习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㈨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怎么样它的就业情况如何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是所不错的学校,校风良好,就业情况也不错。学校起源自1951年创建于北京的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水利学校,1954年更名为水利部北京水利学校。1958年北京水力发电学校、北京水力发电函授学院并入,成立北京水利水电学院。

1969年迁至河北省磁县岳城水库办学,1970年更名为河北水利水电学院。1977年迁至河北省邯郸市办学,1978年更名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1990年迁至河南省郑州市办学,2000年由水利部主管划转河南省管理,实行省部共建。2009年水利部与河南省政府签署共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战略协议。2013年更名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学校简介

经过70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以水利水电为特色,工科为主干,理、工、管、农、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

现有65个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包括10个国家级、省级卓越计划建设专业(基地),15个国家级、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7个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1个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拥有14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授权领域。

以上内容参考: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官网——学校简介

㈩ 水利部948计划 是什么内容

水利部“948”计划是水利科技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支持引进国际先进水利技术及装备,在此基础上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该计划自1996年实施以来,共安排项目464项,中央财政投资4.83亿元,先后从美国、欧洲、日本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引进了800多项先进适用技术、设备和仪器,内容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及合理配置、防灾减灾、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水环境监测与生态治理、工程建设与管理等领域。水利部“948”计划的实施,大大提高了我国水利科技的整体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水利科技的跨越式发展,进一步缩小了我国水利科技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为我国水利科技进步和水利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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