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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2-06-11 18:15:57

1. 商业部关于加强成人教育办学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成人教育管理,根据国家教委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商业部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加强商业成人教育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工培训。商业(含社会商业,下同)成人教育工作,包括学历教育、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出国进修(培训),分别由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粮食厅(局)、供销社教育部门统一规划。对地(市)以上商业、粮食局长、供销社主任,大型企业领导干部岗位培训,以及通过部属院校实施的成人高等教育由商业部统一组织,其他层次的各种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粮食厅(局)、供销社按培训分工分级组织。
(二)举办学历教育,必须纳入国家计划。专业短训由各级商业主管部门组织管理。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只在本行业本岗位承认的《专业证书》,必须按国家教委有关规定严格审批手续,纳入统一计划。各种专业短训则由各级商业主管部门直接组织,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粮食厅(局)、供销社应在对职工队伍人才需求预测基础上,制定培训规划,做到学用一致,保证质量,有计划地稳步发展。
(三)各种社会团体、学术团体不能单独或委托举办颁发《毕业证书》或《专业证书》的教学班。举办有关专业短训班,必须按国家教委(87)教高三字014号文发布的《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执行。未经部教育司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粮食厅(局)、供销社教育处同意,不得以行政名义抽调学员。第三条学历教育
(一)学历教育必须控制规模,提高质量。
(二)只有经国家教委批准或备案的普通高(中)等学校或成人高(中)等学校,才有资格举办国家承认学历的干部、教师本(专)科、函授、夜大学本(专)科、职工高、中等学历教育。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粮食厅(局)、供销社和部各专业司、局应提前将下一年度拟委托各部属院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包括干部、教师本(专)科、函授、夜大学本(专)科〉计划(专业、人数)与有关院校和地方教委协商后,向部教育司提出申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需委托非部属高等院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和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粮食厅(局)、供销社按当地规定直按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批,并向部教育司备案。
(四)各院校接受委托举办的成人高、中等教育的专业,必须是经国家教委或商业部批准的专业。如上新专业,应按国家教委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五)各院校必须按国家教委批准的计划组织招生,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降低条件,扩大招生名额。
(六)各院校举办成人高、中等教育,应参照执行商业部统一下达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可以根据学员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开设课程门数、总课时等,必须达到教学计划要求。第四条《专业证书》教育
(一)组织实施大专层次《专业证书》教育,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教委、人事部(88)教高字006号文发布的《关于成人高等教育试行〈专业证书〉制度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国家教委、人事部(89)教成字011号文发布的《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试行〈专业证书〉制度管理的若干意见》;组织实施中专层次《专业证书》教育按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国家教委中组发[1986]6号文发布的《关于加强干部中等专业教育的意见》和国家教委(87)教成字006号文印发的《关于在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实行专业证书举办专修班试点工作的几点意见》执行。
(二)举办《专业证书》教学班,必须由商业主管部门根据人才需求情况提出要求,分别委托普通或成人高(中)等专业学校举办,双方签订协议,共同制订教学计划,提出申请,履行报批手续。凡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的,应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特殊专业,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由委托方征求学员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部教育司审批。
(三)《专业证书》教学班的委托方应是省一级(含计划单列市)商业、粮食厅(局)、供销社或部司、局级业务主管部门。受托方为国家教委批准或备案的普通(或成人)高等(中等)院校。为加强管理,保证质量,各地委托举办《专业证书》教学班,原则上在系统院校举办,系统院校承担不了时,可委托外系统院校。其中,跨省举办的,须报经部教育司批准。各院校须由成人教育部(或教务处)统一管理《专业证书》班事宜。各院校不得任意发招生广告、乱签合同,扩大招生范围。
(四)各院校必须统筹安排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专业证书》教育。部属院校,每年十月向部教育司提出下一年度可能承担的《专业证书》教育的总规模,院校根据批准总规模,对各系、部按计划指标进行控制。以上原则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粮食厅(局)、供销社所属高等院校。
部教育司每年五月、十月集中办理《专业证书》班审批事宜。
(五)凡参加《专业证书》教学班学习的对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教委、人事部《规定》的四项条件,由用人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选拔,承办学校应根据学员推荐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年龄、文化程度、专业工龄核准学员条件,并经考核入学。对特殊专业需要降低条件的应由委托单位提出论证材料报部教育司审批。凡不符合条件的学员,不得入学。对违反《规定》录取的学员,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已结业学员,由委托单位和受托院校共同负责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一律换发结业证书。
(六)为保证教学质量,商业部将下达各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供各地参照执行。教学计划的制订和教学方法的采用,均应根据学员实际情况,贯彻提高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培养相结合的原则,提倡启发式,反对注入式。
受托院校必须负责组织教学全过程,保证质量。校外班的全部教学及教学管理任务,必须由承办院校负责。个别须外请承担课程的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经承办学校正式聘任。
各《专业证书》教学班,必须建立健全学籍档案和严格的教学、考勤、考试等项制度,并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要把好出门关,严格考试制度。由承办院校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凡考试科目有一门经补考仍不及格者,只能发结业证书。
(七)《专业证书》的颁发,按部教育司(89)教成字51号关于印发《商业部系统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颁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高等院校的系一级机构无权代表院校颁发证书。

2. 扁担精神

扁担精神发源于供销系统。多年来,供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用一根扁担、一副铁肩、一双脚板,把一担担生活用品送上山,将一担担土特产品挑下山,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尽管在不同时期扁担精神的内涵有所不同,但是一心为民、全力服务的实质没有变,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核心没有变,不断创新、永无止境的灵魂没有变。

(2)供销社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扁担精神注意事项:

1、扁担精神就是全心全意为三农服务的奉献精神。

2、扁担精神就是艰苦创业的奋斗精神,扁担精神就是不断创新的进取精神。

3、认识和学习扁担精神对于当代大学生的成长有很大的帮助,传承扁担精神在路上。

4、只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继承和发扬扁担精神,不断开拓新的服务领域,创新与农民联结的方式和途径,探索合作制和市场经济规律有机结合的手段和形式,供销社的发展空间才会越来越大,供销社事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

3. 如何加快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包括合作社的性质和供销合作社的性质;供销合作社的地位,供销合作社一直处在政府、市场和农民之间,其地位是“亦官、亦商、亦民”;供销合作社的职能,包括行使政府授权的某些职能,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作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等;供销合作社的任务,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不断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中多方面的实际需要,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提高,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真正成为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在农村流通领域的优势,联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扩大对外开放,发展联合与合作等;供销合作社的作用,供销合作社是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供销合作社是政府服务“三农”不可或缺的得力助手,供销合作社是政府帮助农民实现自身利益的特殊载体,供销合作社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供销合作社是联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中坚力量等。

一、供销合作社的性质
供销合作社是合作社的一种类型,是当前世界上较为流行的一种合作组织。
合作社是指根据合作原则建立的以优化社员(单位或个人)经济利益为目的的非盈利企业形式。
19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第31届代表大会,对合作社做出了如下原则型定义: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控制的企业,来满足社员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共同需求和渴望的自治组织。
为了准确理解这个定义,国际合作社联盟还对此做了详细说明:
1、合作社是自治组织,它尽可能地独立于政府和私营企业。
2、合作社是“人的联合”,世界上许多基层合作社只允许单个“自然人”加入,但联合社允许“法人”加入,包括公司。通常联合社的社员就是其他合作社。
3、人的联合是“自愿的”,在合作社的目标和资源内,社员有加入和退出的自由。
4、“满足共同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需求”,这一规定强调了合作社是由其社员组织起来,并着眼于社员,社员的需要是合作社存在的主要目的。
5、合作社是一个“共同所有和民主控制的企业”,合作社所有权是在民主的基础上归全体社员。
该章程在解释合作社原则时指出:参加合作社应自觉自愿;合作社是民主性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合作社的盈余应归全体成员所有,扣除发展基金后,按社员的业务交往量比例大小分配;加强合作教育,积极发展地区、国家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合作社作为一个群众经济组织,有自己特有的组织原则和章程。加入合作社的全体成员,必须遵守这些原则和按章程办事,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享受应有的权利。合作社还有明确的办社宗旨和目的,否则就不成其为合作社。
综上所述,合作社既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即共有性(合作性)的经济组织,又是群众性(自治性)的社团组织。它的特点是:自愿联合、共同所有、民主控制和满足自身需求。
什么是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0号)界定:“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合作社自愿联合、满足社员共同意愿、按照章程活动和非营利性自治组织等特点,都符合社会团体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界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这里取其中合作社的定义为:“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它体现的也是经济组织与社团组织的统一体。其中,“互助性经济组织”即是“非营利性经济组织”。
合作社有许多类型,如生产合作社、流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服务合作社等。
传统意义上的供销合作社属于流通合作社的一种。供销合作社是指购进各种生产资料出售给社员,同时销售社员的产品,以满足其生产上各种需要的合作社,是当前世界上较为流行的一种合作组织。供销合作社经营方式有两种,一是专营供给业务,二是兼营农产品运销或者日用工业品销售等业务。
改革开放新时期的供销合作社,已不仅仅是流通合作社的性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文件,简称“中央5号文件”)授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种活动”。《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文件,简称国务院40号文件)肯定:“经过多年改革发展,供销合作社正在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全面合作转变,成为经营性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不断体现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中国供销合作社是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这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2005年1月30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修订)对供销合作社性质的界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关于供销合作社性质的界定,依据的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文件)。
中央5号文件明确:“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标,也是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要实现这个目标,最重要的是做到三个坚持:必须坚持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制性质。必须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办社宗旨。必须坚持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供销合作社内部应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但“无论实行哪一种经营责任制,都不得改变它的集体所有制性质。”“各级供销合作社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照章纳税、由社员民主管理的群众性经济组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机制必须建立在对社员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 “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利益联结,联合兴农。”“按照自愿的原则,争取更加广泛的农民群众入社,充分体现它的群众性”,“使供销合作社真正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按照民主的原则,理顺供销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体制。”“领导成员实行民主选举,职工实行招聘合同制,重大决策实行民主协商,经营管理实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民主性。”“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农民在供销合作社活动中的应有权力。”
从上述表述中,可以明确看出,中央5号文件规定了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集体所有制性质”的、“群众性”的、“民主性”的、“合作制”的“经济组织”,是经济组织和社团组织的有机统一。
二、供销合作社的地位
从建国以来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过程看,供销合作社一直处在政府、市场和农民之间,其地位是“亦官、亦商、亦民”。
说供销合作社是“官”,依据十分充分。
供销合作社成立之初,就是“官办”的合作社。它以国有经济为主体、集体经济为补充,私有经济参与其中占很小的份额。在计划经济时期,供销合作社基本上就是国营企业。供销合作社的各级联合社,是政府的组成部门,和商业局分分合合,有时叫第二商业局。各级联合社所辖企业,几乎都是国有企业,是城乡日用品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的主渠道。供销合作社的干部,当时都是“国家干部”。
改革开放以后,中央5号文件规定:“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各级供销合作社退出政府行政机构序列。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权的某些职能,列席政府的有关会议。政府依照法律和政策,对其进行指导、协调、扶持、监督。”《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文件,简称国务院5号文件)指出:“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省、市(地)级联社应大力精简机构,减员消肿,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再向所办企业提取管理费。”国务院40号文件明确:“各级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将可以由供销合作社承担的任务和职能委托或赋予供销合作社。县及县以上联合社在严格核定人员的情况下,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联合社机关,由地方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0〕26号文件)强调:“县及县以上联合社机关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含离退休人员)。对尚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联合社机关,各级财政、人事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从上述文件规定中可以清楚地看出,退出政府行政机构序列的各级供销合作社,依然可以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权的某些职能,并且,县及县以上联合社机关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依然是名副其实的“官员”。
说供销合作社是“商”,从来毋庸置疑。
从计划经济时期到改革开放的今天,供销合作社一直没离开商贸流通领域。
在计划经济时期,供销合作社主营棉麻、土产杂品、日用百货、肉蛋禽水产品、果品茶叶、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回收等,兼营农副产品,商业网点遍布城乡,经营品种多、范围广,是城乡日用品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的主渠道。
改革开放以后,供销合作社经历了由高潮至低谷、再振兴发展的曲折过程,但始终没有脱离商贸流通领域。
如今,国务院赋予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建设的重任,即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包括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加快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整体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市场供给,努力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这些工作任务都是商贸流通领域的。
说供销合作社是“民”,历史沿革至今。
“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两个5号文件明确的。从五十年代成立供销合作社,即有农民入股入社。如今,供销合作社引领农民兴办了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发展了农民经纪人队伍,“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带领千家万户农民走向市场”,“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密切与农民社员的经济联系,逐步结成利益共同体”,“对社员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根据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急农民所急,想农民所想,办农民所需”,“不断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中多方面的实际需要”,“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从上述可以看出,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说它是“民”,无可置疑。
三、供销合作社的职能
中央5号文件规定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国务院领导。它的职能和任务是: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这也是对全国各级供销合作社确定职能提出的总的框架。
中央5号文件还明确指出:“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广大农民迫切要求提供各种经济、技术、信息服务和联合起来进入市场,国家也需要对农村经济加强指导和调控。供销合作社应该在这些方面发挥作用,担当起责任。”这也是对供销合作社职能的一个界定。中央要求供销合作社要在国家对农村经济加强指导和调控中“发挥作用,担当起责任”,“积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性、系列化的经济技术服务,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文件中明确提出,要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中央5号文件规定:“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各级供销合作社退出政府行政机构序列。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权的某些职能,列席政府的有关会议。政府依照法律和政策,对其进行指导、协调、扶持、监督。”
中央5号文件还要求:“各级政府要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作用,同时要兼顾它的经济利益。供销合作社应积极承担和保质保量完成国家委托的经营业务和社会服务任务。政府委托的任务应保障提供必要的资金,由此发生的政策性亏损应予补偿。供销合作社承担的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国家储备任务,所需资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004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深化供销社改革,发挥其带动农民进入市场的作用。”
2005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流通和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的作用。”
2006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供销合作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
2007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供销合作社要推进开放办社,发展联合与合作,提高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2008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供销合作社要加快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
2009年国务院40号文件明确:“各级联合社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
依据上述文件,可以将供销合作社的职能概括为:
1、行使政府授权的某些职能,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2、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积极承担和保质保量完成国家委托的经营业务和社会服务任务;
3、作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积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性、系列化的经济技术服务,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
4、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5、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
四、供销合作社的任务
发展现代农业,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组织体系完整的优势,积极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扎根基层的优势,广泛凝聚各类社会资源,大力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扩大国内需求,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流通网络覆盖城乡的优势,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一)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
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主要任务就是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工作。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一切活动要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工作。必须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办社宗旨。供销合作社担负着为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提供系统化社会服务的重要任务,要进一步从单纯的购销组织向农村经济的综合服务组织转变,积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性、系列化的经济技术服务。
(二)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
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把一家一户办不了或不好办的事情办起来,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大市场连接在一起,带动千家万户连片兴办农产品商品基地和为城市服务的副食品基地,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带领千家万户农民走向市场,开拓市场,扩大经营,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国家鼓励供销合作社和其他从事农产品购销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市场信息,开拓农产品流通渠道,为农产品销售服务。
(三)不断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中多方面的实际需要,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提高
供销合作社要根据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急农民所急,想农民所想,办农民所需,不断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中多方面的实际需要,使农业生产更符合市场需求,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只要有利于满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需要,供销合作社都应当依法积极去作,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供销合作社具有联系农民、产业众多、熟悉市场的综合优势,有条件的社有企业都要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社有企业与农户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关系,为生产者提供全方位服务,把更多的利润返还给农民。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标准化生产的规范,加快建立水平较高的优质农产品基地,引导农民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生产。
(四)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真正成为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又承担国家赋予的某些经济社会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要处理好与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密切与农民社员的经济联系,逐步结成利益共同体。密切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联系,真正成为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机制必须建立在对社员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利益联结,联合兴农。
(五)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在农村流通领域的优势
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流通和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的作用。供销合作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要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加快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六)联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供销合作社要发挥联结城乡市场的优势,利用现有的城镇网点设施,努力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市场供给,促进城乡经济发展。要拓展社有企业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促进工农产品双向流通、城乡产业紧密融合。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七)扩大对外开放,发展联合与合作
供销合作社要推进开放办社,发展联合与合作,提高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市场竞争意识,提高经济效益,不断增强自身为农服务实力。拓展国内外市场,提升农产品竞争力。要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不断增加出口创汇。
五、供销合作社的作用
(一)供销合作社是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市场主体及其经营服务活动已从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主要依靠非政府组织的中介机构管理。适应这个客观要求,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各级供销合作社已经退出政府行政机构序列,成为介于政府和农民之间的一个特殊的市场主体,承担着政府调控农村流通市场、扶持农民进入市场的特殊职能。
供销合作社是政府服务“三农”不可或缺的得力助手。根据实际需要,供销合作社可以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权的某些职能,成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可以起到政府不可取代的作用。作为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特殊的市场主体,供销合作社还享有专卖、专营以及国家赋予它的一些特殊权利。与此相适应,在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下,它有接受政府采购与销售的义务。政府依照法律和政策,对供销社进行指导、协调、扶持、监督。
供销合作社对社员以服务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对外参与市场竞争,取得经济效益,是具有社团性质和企业性质的特殊经济组织,以实现农民维护自身利益、促进共同富裕为目标。
供销合作社是政府帮助农民实现自身利益的特殊载体。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再实行农产品统购统销,一方面农产品“卖难”已经成为不容置疑的问题;另一方面,农民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群体,流通环节“压价”收购农产品,等于钳制住了农民增收的“瓶颈”。为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许多重大措施。比如,减免农业税收,实行种粮直补,等等。但是,由于市场经济的影响,这些措施给农民带来的利益被农业生产资料等价格上涨因素抵消很多,农民真正得到的实惠并不多。这样,国家的惠农政策被市场流通环节截取了,没有落实到农民头上。而由于生产资料等农用物资价格居高不下,农业生产成本就降不下来,农民增收就实现不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当前的国情下,要想让农民富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在政府和农民之间有一个桥梁和纽带,或者叫“媒介”。政府通过它进行市场运作,把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农民手中;农民通过它进行市场运作,实现农产品的市场价值,达到增收的目的。这个处在政府和农民之间的市场载体就是供销合作社。它如同国有控股企业或集体企业一样,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经济运行。所不同之处是,它在市场运作中,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它作为政府调控农村流通市场价格的一个特殊载体,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对农业生产进行补贴,将“明补(直补)”改“暗补”,变“输血”为“造血”,调动和开发农民自身的市场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也就是说,供销合作社依靠一定的政府职能和财力代替政府参与市场运作,调节市场价格,达到帮助农民增收的目的。
(二)供销合作社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
中央5号文件充分肯定:“40多年来,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市场供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实践证明,农业和农村是供销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供销合作社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重视、加强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村、农民就得利受益;忽视、削弱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村、农民就受到损害。从这个意义上说,供销合作社的问题实质上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国务院5号文件指出:“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供销合作社的作用应当加强,不能削弱。”国务院40号文件要求,供销合作社要“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三)供销合作社是联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中坚力量。
近年来,“菜贱伤农”和“菜贵伤民”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供销合作社系统推出的“农超对接”,经过实践证明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供销合作社长期以来联结城乡市场的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就是说,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了介于政府、农民和市民之间,亦官、亦商、亦民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了城乡流通领域“调价器”的职能。
中共中央、国务院要求“供销合作社要发挥联结城乡市场的优势”,“努力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市场供给”,“促进城乡经济发展”。“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流通网络覆盖城乡的优势,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

4. 供销社是什么吗

现在的供销社是干什么的写回答有奖励

现在的供销社是干什么的
完全不懂什么是供销社,供销社卖东西吗?供销社工作的人有工资吗?是术属于国家单位吗?请大家不要回答的很正规不要长篇大论看不懂 只要简而言之通俗的回答我的几个问题就行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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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4 TA获得超过3350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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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供销社正努力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在国家推进供销合作社体制创新的发展思路下 ,如今的供销社顺势而上,逐步形成供销社超市。

供销社机关是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序例执行。

(4)供销社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农村供销合作社简称“供销社”。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我国农民自愿筹集股金并由国家扶助起来的社会主义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社会主义商业的主要形式。

它在活跃城乡经济,促进商品流通,扶持农业生产合作社,方便农民群众生活等方面起重要作用。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承担国家计划产品的购销任务,供应农业的生产和生活资料,提供市场信息,组织农民发展多种经营,领导和管理农村市场。

供销合作社的中央领导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社总社。地方领导机构是省 (市)、地、县供销社。乡 (镇) 设基层合作社。县供销社已改为县联社,作为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经济联合实体。

基层供销社是根据农村商品流通的实际需要,方便群众购销,符合经济核算的原则建立和设置网点的。

5. 供销社是个什么性质单位主要是从事什么工作

供销社是事业编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5)供销社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2016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围绕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中心任务,突出操作性、实用性,组织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探索合作经济组织特色干部人事制度等12期专题培训班。

按照中发11号文件对供销合作社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采取分级负责、分类培训、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方式,在全系统开展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精神的专题大培训。

组织实施了中组部委托办班培训计划中的“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题研究班,对宣传和落实中央“三农”政策、争取各地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支持起到了推动作用。

在中组部干部教育局的支持下,各地供销合作社争取当地党委组织部门的支持,举办该地县(市)长供销合作社改革专题培训,形成合力推动中发11号文件贯彻落实。在机关内部开设机关干部大讲堂,拓展机关干部培训渠道,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素质。

6. 乡镇开展新型职业模拟牧民培宇方面有什么好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摘要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关政策。

7. 供销社现在叫什么名字

供销社现在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业务培训: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围绕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中心任务,突出操作性、实用性,组织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探索合作经济组织特色干部人事制度等12期专题培训班。

按照中发11号文件对供销合作社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采取分级负责、分类培训、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方式,在全系统开展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精神的专题大培训。

组织实施了中组部委托办班培训计划中的“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题研究班,对宣传和落实中央“三农”政策、争取各地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支持起到了推动作用。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供销社

8.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授课效果包括哪些

今年以来,新宾县农业信息培训中心认真贯彻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目标,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项目为主攻点;以提升农民的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突破点;以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为着力点;整合各类媒体信息资源,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
一、总体完成情况
申请报名培训学员:260人;实际参加培训学员200人。
专业划分:食用菌、中药材(刺五加)、山野菜为、优质稻米,每个专业50人。
基地(教学班)划分:红升乡、永陵镇、苇子峪镇、红庙子乡四个基地(教学班)。
认定情况:完成职业技能鉴定300人,中专招生考试296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300人。
二、采取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关政策。
首先,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农发局、人社局、农机局、县供销社、信用联社及有关乡镇分管乡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其次,起草制定《新宾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试点方案》(新农发[2013]27号)及《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及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13]47号)。两个文件同时发到全县十五个乡镇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
第三,以农发局名义召开全县十五个乡镇分管领导、农业站长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动员大会,公布了《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及管理办法》,解读了《新宾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试点方案》。
2.结合“特色产业”、抓好“五个落实”。
一是落实培训专业。依据新宾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现状,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特点,以从事食用菌、中药材(刺五加为主)、蔬菜(山野菜为主)、优质稻米(富硒大米为主)等为依托,落实四个专业。
二是落实培训基地。选择永陵镇、苇子峪镇、红庙子乡、红升乡农业站分别作为中药材、山野菜、优质稻米、食用菌培训基地。
三是落实培训学员。按照《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及管理办法》标准要求:种植食用菌、山野菜5亩以上;中药材50亩以上;优质稻米100亩以上的产业大户自愿报名参加培训。通过县、乡、村三级把关筛选,最终选定200名学员,按四个专业划分,每个专业50人。
四是落实培训场所。通过调查对比,最终确定系统知识培训内容(专业必修课)利用抚顺特产学校封闭式授课的优势,把学员集中培训8天,完成系统知识授课任务。《模拟操作》和《现场指导》两个环节在乡镇教学基地、示范基地进行。
五是落实培训教师。采取省、市、县三级专家、教授联合授课的培训方式进行,以省级专家、特产学校的教师为主,同时还有县级乡土专家共同参与,让培训学员从不同角度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操作技能。
3.完善“规章制度”,有序实施培训。
首先,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的制定,是依据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系统培训规范,结合新宾县设置专业情况。培训的内容包括农村信息化应用、农村政策法规、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市场营销,每门课培训两天。
其次,明确职责分工,公布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如:教学班职责;班主任职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名单;教学班班级组织成员名单;班级学员名单。基地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考试考核制度。上述“职责”、“名单”、“制度”按照县农广校统一标准、统一样式、统一制作,分别发放到县农广校和四个教学基地公开、公示。
新宾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每期开始及结束,即有开班典礼,又有结业仪式,开班之初,给所有学员发相关书籍。系统培训200名学员,分两期(每期100人)到抚顺特产学校学习,时间从9月9日——9月24日结束。10月份,结合不同专业,按照农业生产季节有序开展模拟操作及现场指导,十月末全部完成职业技能模块(模拟操作)及专项技术模块(现场指导)。
三、主要经验及特点
1.各级领导重视、提升培训高度。2013年新宾县被省农委确定为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县政府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进程的重要职责和基本任务加以落实。
2.转变培训观念、提高培训质量。依据方案要求,结合新宾县特色产业发展特点,经过认真调查、反复研究,最终决定打破以往的局限在某个乡镇或村屯培训模式,在全县范围内选择主导、特色产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带头人,以及青壮年农民为重点,努力培养一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从而进一步推进新宾县现代农业发展的进程。
3.建立联系卡片、跟踪服务到位。培训期间,县农广校为每位学员印制一张联系卡,便于学员之间保持联系。这次培训班学员都是全县特色产业发展的骨干,长期工作在农村生产第一线,平时学习的机会不多,通过培训不仅给每位农民学员圆了一个在中等职业院校学习的梦想,并为农民朋友提供了一次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崇尚科学的平台,所以大多数学员十分珍惜这次机遇,非常渴求专业知识,认真学习作好记录,有部分学员还写了心得体会。大家在学习之余加强沟通、增进了解,营造了良好的人脉关系网络,为学员信息共享、优势互补、跨越发展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学员们为表示诚意,给农广校送了一面内容为“传职业技能、创百年产业”的锦旗。
4.奖励优秀模范、推广先进典型。为了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有始有终、圆满结局,年底组织召开结业总结大会,会议在新宾镇政府会议室举行,县政府、县农发局领导都亲临现场并讲话,结业仪式举行了优秀班级、优秀教师、优秀学员颁奖仪式,利用以奖代补形式鼓励优秀学员。 5.强化信息宣传、注重舆论导向。今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过程中,县电视台记者都全程跟踪采访录制,期间不仅在新宾新闻及时播放,还定期制作了《致富之路》专题节目,由于县电视台的大力支持和全程参与,起到了前所未有的宣传效果。是全省试点县宣传报道当中的一个亮点。
四、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8天的系统知识学习,及3天的模拟操作、3天的现场指导,使参加培训的学员理论水平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操作技能有了一定幅度增强,思想观念有了前所未有的转变,特色产业有了推陈出新的发展。
一是创新培训方式,注重培训实效。在培训过程中随时根据学员需求,采取“一问一答”、“一学一看”、“一教一做”“一科一考”机动灵活、丰富多彩的培训方式进行。“一问一答”就是老师提问学员回答。“一学一看”,讲完理论马上到实地参观学习,(到沈农实验基地、食用菌基地)。“一教一做”就是手把手进行实际操作。“一科一考”就是每结束一科马上进行考试,检验培训效果,培训期间我们充分利用有效时间完成培训内容,早、中、晚课余时间穿插考试及模拟操作,使培训工作丰富多彩、紧张有序,取得了举一反三、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政策支持到位,培育成效显著:对于符合条件的、优秀的新型职业农民,由县政府选派,进入上一级大专院校免费培训学习。对符合条件者优先申报晋升高一级农民专业技术职称。对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先申报承担涉农项目,组建专业合作社的可以优先申报省、市示范社。
三是强化认定管理、提供人才保障。截止11月末,新宾县200名学员系统培训、模拟操作、现场指导已圆满结束,与此同时县农广校积极组织四个教学班整理完善培训机构、教学班及学员培训档案,使全县200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学员建立长期的培训记录,形成永久性的技术档案,并且随着职业技能的不断提高进行动态管理。年底之前培训合格的每位学员都能获得由国家人社部、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和县政府颁发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结业证》,农发局颁发的系统知识培训结业证,达到两年学制后,还将获得国家教委认证的,由辽宁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颁发的《中等专业学历证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将为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及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技术保障。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1、指标到位时间较晚,培训具体实施滞后。错过了最佳培训时期,尤其是现场指导、参观学习错过了黄金季节。建议将培训项目转变成跨年度实施工程,或者是分二年实施,分年付款,还能达到中专两年学制。
2、培训资金不足,影响培训质量。省级培训资金每人2000元,完成14天培训内容有困难。况且培训资金到位不及时,势必影响培训项目的有效实施。
3、培育认定数量不一致,如果对没参加培训班的农民给予认定,对参加培训的学员有些不公平,对明年招收学苗的选定有一定影响。
4、个别乡镇及部门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对学员的推荐不认真,影响培训效果和质量。
5、个别学员认识程度不高,参加学习不认真。建议用考核学员出勤率、听课纪律、考试成绩来兑现“以奖代补”资金,这对未来培训能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6、宣传动员不到位,存在信息死角。建议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动员力度,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9. 供销社怎样引进社会能人渠道

如下:
一、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 。针对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及早编制年度人才引进计划,挑选引进相关人才,做到发现一批、引进一批、使用一批、储备一批。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多渠道聘用紧缺专业人才完成特定的短期工作任务,如从高校聘请高层次的专业人才,充分发挥退休专家的作用。要大力拓宽人才柔性引进机制,通过与高等院校设立大学生实践基地等途径,使更多的人才服务的发展。
二、注重人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培养。 注重培养现有人才,加大教育、培养力度。一是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如党校,全方位培养,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二是面向生产经营主战场,开展一些“订单式”的“短、平、快”的培训项目,不定期推荐人员参加各类专业技术培训班,提高其业务水平;三是开展岗位练兵,不定期地举行岗位技能竞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四是可采取人才轮流学习的交流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业务交流与学习;五是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执业资格考试;六是实施岗位成才计划,建立传帮带,以老带新制度
三、人才要做到物尽其用。 科学地使用人才,最大程度地把人才配置到最需要的岗位,才能使人才的实力和综合潜力得到充分发挥,进而促进一个本地的全面发展;也唯有在使用中才能更好地发现和培养人才,并为引进和培养的人才创造更大的舞台。要进一步强化竞争机制,强化人才的合理使用与任用,将竭尽全力造就的人才及时、合理地选拔、任用到充分发挥其才能与特长的岗位上,在大力培养与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同时,想方设法地用好现有人才。

10. 急求活动方案

不好意思,没有时间专门为你写。有个供您参考啊。
柏城商场策划纪实

【柏城商场概况】
柏城商场是一个由西平县供销社主管的集体企业,位于西平县县城中心的黄金地带,整个商场的建筑格局呈“回”字型,营业面积12000平方米,员工700余人,自1986年开业以来,经过十多年的积累和发展,目前已发展成为豫南最大的县级商场。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一些制约企业再发展的新老问题也相继出现,商场的经营状况明显衰退。整个县城的商业竞争环境也正在发生着较大的变化,新建的商场将在10月1日开业,周边的大蓬批发市场也正逐渐步入规范,严峻的市场竞争环境对这个一直占据县同行垄断地位而疏于自我诊断的商业老大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浩瀚商海,企业如舟。在变幻莫测的市场环境中,经营者如何竭尽心智,保证企业健康成长,实乃当前企业之重大课题。笔者认为,企业经营犹如做人,同样要三思其过,经常检查自身成长是否有衰退征兆,并采取相应措施。唯如此,才能挺立浪头,不断进步。

7月份,一直忙于企业诊断和培训工作在外,西平县柏城商场苗副总连续两次到协会没有见到笔者,笔者为柏城领导对自己的信任感动。紧接着通过电话里简要的沟通,就与苗副总见面了,双方直奔主题,很快对下一步的合作达成一致意见,我们也相应提出了如下的合作流程:

(一)成立课题小组,首先对商场进行实地考察,初步了解当地商业状况和消费者状况。

(二)进行深入调查并对调查情况进行科学、详尽的分析,同时展开市场营销策划工作。

(三)在策划方案实施过程中不断对其进行总结、调整和完善。

实地“考察”

根据工作安排,从7月底开始,在助理王珏及协会专家委秘书长周修亭的协助下,为期一周对柏城商场进行的实地调查工作便陆续展开,调查中,整个西平县的零售、批发商业并没有我们想象的景气,现实的竞争和潜在的竞争可谓异常激烈。

西平县距离漯河市区20公里,全县人口80万人,其中城区人口近10万人,全县外出务工人口几乎占总人口的12%,是一个典型的缺乏工业支撑的农业大县,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普遍不是很高。县城不大,但人口密集,零售、批发商店四处林立,店内百货多为一些低档的生活用品,中档品只占少许一部分,这些最简单的供求关系是西平县整体消费水平最明显的写照;从街上来往的衣着华丽、潮流的女士和内容丰富、新颖的书亭、报亭可以看出,这是一个不断追求时尚、个性、新知的县级城市。

初见柏城商场,比我们想象的要大,从商场的整体外观来看,并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人之处,也没有到其他商场后首先映入眼帘的大型户外广告宣传篇幅。偌大的一个门前广场,自行车横七竖八,地上废品狼籍一片。走进商场内部,冷冷清清,消费者不多。商品琳琅满目,但同外面零售店产品档次的分布并没有较大差别:低档商品占很大比重,占总商品的60%左右,其它多为一些中档的商品,高档商品在商场内部几乎是个空白点。另外,在我们细致的观察中,发现商场内部的采光性能、灯光效果、商品布局和陈列、购物氛围、购物方便、资源的充分利用、营业人员的基本销售礼仪和技巧等方面存在着较多的问题,特别是整个商场管理水平落后,缺乏较强的集体凝聚力,它都直接触到了商场管理的痛处。

听听消费者的声音

接下来,我们与较多的消费者进行了交流,希望从他们中间能汲取一些宝贵的信息。作为一个经营了十多年的老牌商场,柏城在当地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但是这个一直以行业老大自居的商场,也存在着大部分集体企业所具有的弊病:观念落后,缺乏创新。

在与消费者接触过程中,他们反映的问题主要有:

(一)商场发展这么多年,并没有较大的改观,缺乏良好的购物氛围,给人以陈腐守旧的印象。

(二)购物不太便利,如:休息点、卫生间、公用电话、广播等缺乏,有些甚至没有。

(三)高档商品及一些比较新潮的商品过少或没有,无奈有时必须到漯河市区去购买。

(四)商场内部许多低档商品比商场外部卖得还贵,不能接受。

(五)娱乐设施过少,没有孩子玩的地方。

(六)营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不能给消费者提供良好的购物服务等。

虽然商场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但其并不是不具备一定的优势,毕竟在多年的市场运作中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在经营管理、供销网络和系统方面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同时具备了辐射周边的便利条件。鉴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我们马上认识到重塑商场形象、提升商场美誉度是我们下一步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竞争者来势不凡

在对商场内外部环境和消费者的有关情况调查完毕后,我们针对竞争对手作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

首先,新建商场(即将竣工,10月1日开业),位于柏城商场不远处的主街道交叉点上,论位置其并不比柏城逊色,五层的经营大楼,营业面积6000平米,内外装饰相对都比较豪华,购物环境良好。由于消费区域及消费水平的差异,其内部的电梯给老百姓以较强的吸引力,对于那些很少到大、中城市“逛”的消费者,谁不想尝试一下呢?经过初步对它的调查和较为粗略的财务计算,我们对新建商场的商品定位进行了大胆的猜测:其主要将定位于中高档,其中高档商品不会低于30%的比率。为什么呢?新建商场在整个楼体的建设和装饰的过程中投入了较大的资金,而大部分资金又是银行贷款,如果还象其他商家那样经营利薄的中低档商品,必将难以自保。这样,在经营获利比较普遍的热点上与柏城商场就存在较大的冲突,另外其商品的经营比较容易集中,在搞特色经营、品牌经营、专业化经营上也十分方便,同时又可节约一定的费用。因此说它是柏城商场市场份额的最有力竞争者和挑战者一点也不过分。

虽然新建商场有着较为明显的经营优势,但是从现实角度出发,它的劣势也是致命的:商场建起来后,知名度不高,如果短期内不能见到效益,内部招租过来的个体经营者必然人心惶惶,整个大厦自然也将“倾危”,因为整个商场的耗费是很大的。另外,由于当地老百姓消费水平有限,加上其本身经营成本较高,这样产品多定位于中高档从某种意义上讲企业已进入了经营上的误区,因为,它没有以消费者的需求为中心,无形中在企业与消费者之间树立起了一堵墙。虽然商场内部的电梯是个亮点,为商场增辉不少,但是由于其运转得开支费用较高,不可能经常对外开放,消费者见到这种情况会怎么想呢?企业的劣势可以转变为优势,但企业的优势同样也可转变为企业的劣势,我们不由地暗自窃喜。

其二,柏城商场边的大蓬市场主要经营的是一些低档的商品,市场内部环境混乱,但由于价格因素方面的原因,对于那些经济收入不高者还是有一定的吸引力的。目前大篷市场也或多或少意识到了自己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且在管理方面已加大了力度,因此它对柏城商场也会产生较大的威胁。但由于两个商场在商品的定位方面冲突不是太大,其虽在柏城商场眼皮下截获了部分购买力,但同时也给柏城带来了新的机遇。

总的来说,激烈的市场竞争,给柏城商场的内部造成一定的压力,但这未必是一件坏事,它可以改变商场的整体营销观念,便于商场引入先进的经营理念和营销技术,以适应新时代经济的发展。

战略目标的制订

在了解了柏城商场内部、消费者和竞争环境的有关情况后,我们从适合当地市场竞争的特点出发,结合企业有关领导的意见,制定了柏城商场2001—2003年的短期的经营战略目标(定量战略目标略,以下主要为定性战略目标):

(一)准确把握商场的定位,构建良好的购物环境,进一步拓宽商场的经营领域,确保商场在西平同行业中的领先者地位;

(二)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主题活动,使消费者能够积极参与并热心地宣传,不断提升商场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突出柏城商场的经营特色;

(三)逐步完善商场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营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商场的品牌形象,吸引更多的潜在消费者。

为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迎接竞争对手的挑战,我们把柏城商场近期的商场运作着重分为两个阶段进行(有关远期的商场运作情况略)。

第一阶段(8月上旬—9月上旬)明确柏城商场服务对象的定位和商品的定位,改善柏城市场内外部的购物环境,对商场内的部分专柜进行调整。

第二阶段(9月下旬—12月下旬)通过一系列主题活动的开展,展示柏城商场为社会、为消费者服务的现代经营理念和良好形象,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到商场购物,增强柏城商场在消费者中的亲和力。

再定位,打造柏城商场的竞争力

根据对西平县商业情况的调查和对当地消费者状况的分析,围绕商场两年短期的战略目标,为了保证柏城商场强势的竞争力、维持行业老大的地位,我们对柏城商场的服务对象、商品和购物环境等进行了重新定位。

(一)商场定位

1、服务对象定位:主要定位于本县城乡的中高经济收入阶层;

2、商品定位:中高档为主,其中高档商品占20%,以引导西平县的消费潮流,塑造柏城商场的形象,体现出柏城的行业领导者地位;中档商品占商场总商品的60%,作为商场的主导经营商品,以赚取较多的利润,支撑整个企业的健康发展,而低档商品占到20%是处于企业竞争战略的考虑,以能够满足那些消费层次较低的消费者的需要,体现出柏城“大而全”的特点。

对于整个市场来说,任何一个企业都不可能面面俱到,让所有的消费者都来购买你的产品。因此对市场进行科学的细分并根据细分市场情况选择准确的目标市场就显得特别重要。在对柏城的消费者进行细分后,鉴于竞争对手的有关情况,我们采用了补缺定位策略,即避开竞争对手的优势,走出自己的特色。

(二)购物环境定位

商场既是企业经营的场所,也是消费者休闲的乐园,因此,内外部环境建设不容忽视,对商场购物环境的定位我们的思想主要是要围绕商场“以人为本”的营销理念把商场整体的购物环境进行彻底的改观,并以此作为指导、方便消费者购物和满足消费者需求,突出柏城商场的亲切、温暖、舒适和新意,体现企业“人性化”的一面。

从以上内容出发,遵循制订的企业战略目标实施计划,从8月份开始,先后对商场内商品的上柜、仓储设施的改动、采光条件的改进、空间资源的充分利用、内部宣传媒体的开发、营业专柜的调整、娱乐、通讯设施的增设、营业标识的区划、户外广告宣传的烘托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彻底的改善和调整。柏城商场以一种崭新的姿态出现在消费者面前,新意、整洁、舒适、娱乐紧密结合,使人倍感亲切,消费者日流量明显增加,但是我们很清楚这些工作还不够深入,还多限于一些表层的现象,要想解决企业的实质性问题,还必须要在熟练促销实战、规范商场管理、改善竞争环境和提高员工素质等方面下工夫。

主题活动,塑造企业形象的载体

主题活动是显示企业营销理念和企业文化的最生动、最具感染力、最见效的、将服务引入社会化和价值化的有力手段,主题活动水平的高低往往能直接反映出企业的综合实力。

近期内怎样才能更有力地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提升柏城商场的美誉度,增加企业的营业收入,与竞争对手拉开差距已成为企业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之一。作为行业领导者,柏城目前只要投入一块钱的活动费用,对手若跟随去学,就需投入三元甚至五元的成本,而柏城本身开展各项活动的经验比较丰富且费用低廉,这不能说不是一种优势。但怎样才能较好地发挥企业的优势、塑造柏城的形象呢?对于策划人,创意是我们的灵魂,我们渴望创意。回到办公室,坐下来闭目养神:活动一定要新奇,必须别人都没用过吗?

忽然协会旁边的小学校里传来了国歌演奏的乐声,“有了”,后来升旗仪式活动就成了商场日常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升旗仪式对大城市的消费者来说可能是司空见惯,但是在我国县级城市中,特别是农村,有很多人都没有亲眼看到过,他们大多是从电视上看到的,那种振奋人心的场面令无数人向往。另外,河南是农业大省,城乡差别较大,在县级城市开展这样的活动有着深远的意境。它不仅可以缩短城乡居民之间的差别,利用消费者的口碑,达到传播企业形象、扩大企业影响力的目的,还可以改变商场内部缺乏集体凝聚力和蓬勃朝气的状况,增加全体工作人员对商场发展的信心。

升旗仪式自8月中旬始,目前企业一直坚持开展,企业内部员工的凝聚力和责任心明显增强,整个商场呈现出一片蓬勃生机的精神风貌。活动每天都吸引了众多的群众围观,这已成为一个良好的活广告载体。另外,在竞争格局中柏城商场先发制人,取得了战略上的制高点,在西平县创造了良好的口碑效应。

为了能在为期一周的“十一”假日中获取满意的营业效果,争夺消费者的最大注意力,各种促销活动提前一个多月便进入筹备状态。

9月中旬在西平所有的媒体上对节日活动进行宣传,同时组织了企业700多名员工进行了声势浩大的游行活动,礼仪小姐方队、彩旗、彩车、军乐队等等无不展示了柏城的“青春风采”。在游行过程中企业共向群众散发有关节日活动内容传单20000多份,几乎可以达城区每家一份,社会反响极好。

在9月28日至10月7日,商场天天都开展有“你购物我送礼,幸运转盘天天转”、“金秋送大礼”活动,为了满足中小学生和小朋友的需要,举行了“幸运卡大赠送”、“儿童有奖猜谜语”、“三好学生凭奖状摇转盘得奖品”等活动,为了更好的烘托出商场的节日购物氛围,我们鼓励、邀请商品的生产厂家或中间商在商场内外部做促销活动。节日期间,整个商场人山人海、拥挤不动、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等待摇转盘的消费者经常排出40多米长的队伍,商场消费者日流动量也达到了商场历年同期的最高人次,“十一”当天销售额创造商场创建以来日销售额最高纪录。

在升旗仪式活动实施后不久,我一直在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十一节假日活动完毕后,怎样才能更好地保证各种活动的连续性,达到企业美誉度的连续提升呢?河南是农业大省, 还需要多围绕老百姓关心的事情做文章,只有贴近、走进老百姓的生活,得到老百姓的认可,活动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能不能在节日期间搞一个“你购物我播种”的活动,将节日中的活动与节日后期的活动运作紧密地结合起来,保证企业美誉度提升的连续性呢?此想法一出,很快便得到了周秘书长和助理小王的赞成,因为对企业来说,这是一种情感交融的方式,中国的农民最朴实,而这个创意就是回报老百姓的最有说服力的活动,它不仅是商场与农民感情的沟通,而且是一种信任,体现了国营企业的优良传统;不仅仅是塑造企业形象的一个主题活动,表现出的更是一种企业营销理念的升华。当然,柏城商场是活动的直接受益者。通过活动的开展,老百姓对柏城商场这个国营品牌会留下了更为深刻的印象,他们自然会认为:柏城商场,勿庸致疑,信得过!

随后,“你购物我播种”活动实施在老百姓中产生了较大的反响,而且当地媒体也对此给予了大力的宣传。接着在我们的指导下,企业对其美誉度又做了一个大致的调查,调查结果已由7月底的28%上升到了63%,成绩可谓骄人。

企业的温总和苗副总一直问我,企业形象的宣传有没有什么诀窍?我告诉他们:“做广告不如做新闻,做新闻不如做公益。”两位老总听后不住点头。

针对企业内部的员工,我们开展了“评选商场优秀营业标兵”活动,在整个商场内部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活动开展后的调查结果显示:83%的消费者对商场营业人员的服务态度比较满意,比三个月前的36%的调查结果增加了近47个百分点,整个企业内部掀起了一股争做商场优秀营业标兵的浪潮。

服务创新,商业营销的出路

不懂创新的企业是一个缺乏生命力的企业,必将会被市场这只 “无形的手”淘汰出局。对于柏城这样的县级零售商场,也是这样。要想拉开与竞争对手之间的差距,企业除了要在应有的硬件条件的基础上努力外,还必须从服务营销出发,并不断的进行创新,这样,企业才显得更俱生命力和竞争力。因此,如何使企业更好地方便消费者购物,降低消费者的购买成本,突出柏城“以人为本”的商业营销理念,就成了我们关心的问题。怎么做呢?对此我们拿出了两套方案:

(一)对于县城这个市场,开展送货上门服务。只要消费者一个电话,不出两个小时,其需要的商品就会按其要求及时到位。但考虑到商场的特殊性,只针对消费者常用的生活消费品。

(二)对于乡镇农村市场,我们建议商场买一辆商品零售流动服务车,开到农村去,农民要什么,我们就卖什么,以便更好地满足农民朋友的需求。企业可以在车体上做柏城商场的形象广告,达到流动宣传的效果。

两个方案,对于前者,很快地为企业所采用并在西平城区开展开来,油、盐、酱、醋,只要消费者一个电话,不出两个小时,其就会得到比较满意的服务,从赢利的角度来看,活动本身虽并没有多大的起色,但在西平这样一个县级市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而对于后者,由于企业自身的经济实力及其他方面的问题,暂时还没有实施,但是,我们认为这是国内商场营销发展的必然趋势。

提高员工素质,规范企业营销管理

对柏城商场这个员工平均年龄只有27岁、学历普遍在高中文化以下的大型商场,在经过对其大部分员工进行仔细观察后,我们把向员工灌输新观念、新知识及新技术使每个员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其最大的价值作为了培训计划的核心内容,其中把实效促销SP、销售礼仪及营业技巧的训练作为短期员工培训的重点。为了达到理想的培训目标,我们特意邀请了一批著名的管理专家和营销实战专家进行授课,在企业内部产生了强烈的反应。

我们都知道,一个运营形成良性循环的企业,肯定是一个管理出色的企业,这就是计划、组织、执行和控制的有机统一。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给企业造成很大影响。针对目前柏城商场的情况,缺乏规范化的管理是其较大的弊病,为此我们首先提出了治理商场的宣传口号:“真情的服务,无情的管理”,很快在商场内部和广大消费者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紧接着我们根据企业的特点,在企业原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订、完善了一整套的企业管理制度,如《经营管理手册》、《配送中心经理工作流程》、《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营业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商场有关费用扣减标准》、《员工福利项目》、《商场经营状况月报表》、《商品质量监督》、《商场薪资管理》、《员工奖惩制度》、《内部升迁制度》等。目前,这些规章制度及企业其他的一些活动,如“为县百名模范教师免费检查身体献爱心”、“集体婚礼”等正在按年度营销计划如期地进行,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一直在对其进行直接的“监控”和指导,并根据市场和竞争对手变化及时地对策划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

后 记

近段洛阳某公司来找我做商业方面整体的营销策划,在谈及柏城商场策划方案顺利实施的情况时,由感而发,撰写了此文。一方面希望柏城商场再接再厉更上一个台阶,另一方面希望通过对我国县城商业营销的粗略探讨,使读者多少能有些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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