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打击非法传销的职能部门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和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坚决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严格规范传销培训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要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加强对传销培训活动的监督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查禁非法传销培训活动的重要性。非法传销培训活动是非法传销组织和个人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经常采用的一种手段。一般集中在居民住宅或宾馆、礼堂、会场、影院等场所,其形式隐蔽,监管难度大,极易成为不法分子进行迷信、帮会、邪教、煽动性宣传及虚假广告宣传的重要途径。如不及时予以查禁打击,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且将会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隐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应引起高度重视,要采取有效措施,将非法传销培训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查禁非法传销培训活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对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传销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严格规范传销培训活动。凡举办和承办传销培训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提前15日,将培训申请书(载明培训场地、人数、时间、授课内容、授课人等事项)报培训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批并向公安机关备案。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传销培训活动,也不得为非法传销培训活动提供场地等便利条件,违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秉公执法,从重从严惩治违法犯罪分子。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法对传销培训活动进行监管和查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但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请各地将贯彻落实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公安部
『贰』 有没有什么机构是打击传销组织的
法律明文规定了负责查处、处罚传销组织的机关。
《禁止传销条例》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停止相关活动;
(二)向涉嫌传销的组织者、经营者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和培训、集会等活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
(五)查封、扣押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
(六)查封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
(七)查询涉嫌传销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的账户及与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等;
(八)对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或者口头报告并经批准。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当场采取前款规定措施的,应当在事后立即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其中,实施前款规定的查封、扣押,以及第(七)项、第(八)项规定的措施,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批准。
『叁』 打击传销,和谐社会1500字作文
写作思路:从文章的写作目的、中心主旨入手,以使文章中心思想鲜明、深刻地表现出来,正文:
当前,社会上一些不法培训教育机构、信息咨询公司等打着各种旗号开展传销培训活动且呈向中小学生群体蔓延的态势,对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家庭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潜在危害。
传销有害培训,是指一些不法培训教育机构、信息咨询公司等打着“心灵培训”、“领导力培训”、“灵修”等旗号,采取心理暗示、催眠洗脑等方式对学员进行精神控制,不仅聚敛巨额钱财,而且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安定有序。
此类培训用精心设计的内容,鼓吹极端唯心主义和个人主义,破坏主流意识形态,败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再加上此类培训涉及人数众多并带有精神控制特点,很容易诱发事端。
同时此类培训的费用每人动辄上万甚至数万元,并强制要求“感召”拉人头、发展下线、招募学员,呈病毒式发展,聚敛巨额钱财,与以敛财为目的的非法传销活动一样危害严重。
此类培训摧残人的精神和天性,惯用“死亡体验”、“异性死党”等方式“突破自我”,破坏人的心理功能和社会认知,易使受害人出现抑郁、焦虑等严重心理疾病,变得自私自利,思想偏激、行为偏执,往往造成家庭不睦甚至破裂。
取缔和打击传销有害培训,是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工作,也事关每个家庭感情和睦幸福美满的切身利益,各位家长要充分认识依法取缔和打击传销的重要性,积极举报相关线索,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让我们一起为孩子创设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和教育氛围,为孩子一生的健康发展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肆』 打击传销演讲稿250字
同志们:
刚才,我们一起收听收看了全省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对打击传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打击传销工作,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打击传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和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的统一部署,从维护全市经济秩序、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建设“平安 ”的高度出发,认真履行职能,整合执法力量,有效地遏制了传销活动在我市的蔓延。工商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550人次,立案查处各类传销案件10件,捣毁传销窝点28个,遗返及遗散传销人员1748人;公安部门受理举报非法传销线索报警210起,立案查处36起,抓获非法传销分子104人,刑事拘留23人,治安拘留45人,其他处理36人。摧毁传销团伙20多个,解救遣散传销人员2500人次。一是领导责任机制日益健全。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成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打击传销实施方案,并层层建立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措施有力。尤其是各级工商、公安机关积极开展工作,使专项行动真正落到了实处,取得了成效。二是打击传销力度不断加大。全市各级工商、公安部门本着“打击少数,教育多数”的原则,坚持“依法严惩策划、组织者,摧毁传销网络,教育解救受骗群众、学生,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办案力度不断加大。三是对传销活动的防范控制逐渐加强。自去年《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县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街道村居宣传栏、致居民的公开信等形式,对传销的危害性进行揭露和批判,通过典型案例和专题报道等宣传手段,及时揭露传销活动的手段和骗术,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觉抵制能力。
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传销依然有蔓延趋势,打击传销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性,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深入地抓好这一工作,切实维护全市经济社会秩序,促进“平安 ”建设。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打击传销工作
做好打击传销工作,当前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实施严格监管。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对出租房屋、物业小区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和巡查,与业主签订责任状,对为传销分子提供居住、活动、躲避场所的业主要给予严厉查处,消除传销人员滞留和回潮的基础。工商部门要加大力度,继续清查暗中开展传销活动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公安、银行应对存有传销赃款的银行帐户,发现一个查封一个。
二是加大打击力度。对抓获的传销头目要加快审理进度,对情节严重已构成违法犯罪的传销头目,该逮捕的要坚决逮捕,该劳动教养的要坚决送劳动教养所。对在逃的传销头目,应尽快组织力量进行抓捕。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已捣毁的窝点要加强巡查,防止回潮;对新发现的传销窝点要坚决铲除,严惩传销头目和相关业主。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定期集中人员、集中力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展开拉网式巡查,确保打击传销日常化。工作中要把滨城区和各县城区作为打击整治的重点,加大对“传销公司”、“营销培训”、“特许加盟”、“网络传销”等涉嫌传销区域的监控力度,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取缔一起,决不使传销活动发展蔓延。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要充分发挥基层政权组织的作用,以基层单位设立责任区,完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机制、责任机制、联动机制、考评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所管辖区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窝点、无传销活动。要把打击传销与社会治安治理和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列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量化打分,达不到责任目标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深入宣传《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对典型传销案件予以曝光,揭露传销犯罪活动的欺骗性和严重危害性,教育广大群众自觉远离传销,拒绝传销,并自觉同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作斗争。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效
做好打击传销工作,对于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加快和谐社会建设意义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推出新举措,解决新问题,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同志靠上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尽职尽责,狠抓落实。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协同作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战的局面,确保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当地及部门实际,根据职能特点,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重点,切实抓好落实。工商、公安、银行、文化、教育、电信、民政和宣传等部门要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协调,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
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互通情况,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对跨地区的大要案件,由上一级部门进行协调和督办。涉及外省、市的有关人员,要将情况通报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专项行动期间,市委、市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区)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区)要对辖区内大要案件及时进行督办,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伍』 69800传销洗脑实录,传销洗脑术 传销怎么洗脑
传销是利用每个人知识的盲区,杜撰说法,编造说法,从集团网、银行卡、人民币、新华书店、开发区,到各种传销书籍来证明它是国家项目,用宏观调控来屏蔽负面消息,歪曲你的认知。
谎言从一百个人嘴里说出来就是真的,而且还用集体给你压力,不服从这个集体的看法的话,就会觉得被孤立。
传销还要阻断你从外界获取真实信息的途径,长时间占据你的生活,每天忙的根本没办法想其他的事。低端一点的是控制你的手机,高端一点的是用宏观调控等等说法自圆其说。
不过,大家不用把传销想的有多么高深莫测。法律明确载明,满足两个条件就是传销(交入门费,拉人头、多层次计酬)。碰到让你投资的项目就往里套,符合条件的即是传销。
『陆』 怎样才能真正打击传销
坚信实事求是,坚信脚踏实地的工作。不要盲从,不要轻信流言,不要轻信天下有免费的午餐,与陷饼从天而降。
只有从心理彻底焕醒人们,才不会相信那些骗人的把戏。
『柒』 传销内容是什么
管国家三令五申严厉打击,可是以暴利为诱饵欺骗他人非法推销劣质或走私商品、大肆偷逃税收的传销活动,发展到今天,其手段更加隐蔽,危害性也更大。而且还有融入黑社会乃至向经济邪教发展的趋势。那么,非法传销的魔力到底在哪里?日前,中央电视台通过对传销培训教材的曝光,彻底展示了传销组织完整的“黑色”欺骗链条。这些教材不仅极富煽动性和欺骗性,而且具有很多心理学的要素,极易诱人上当。教材编织的链条程序大体是这样的:要把新人骗进传销组织,大致分为:列名单、电话或书信邀约、摊牌、跟进、直至胁迫加盟。
揣摩心理列名单
传销组织通过长期的欺骗实践,总结出了列名单的技法,这些技法通常是传销教材第一部分的内容。
所谓列名单,也就是盘算一下,哪些人是可以骗来的对象。传销人员的笔记中这样写道:“在这里面包括这样几类对象,亲戚类:兄弟姐妹;朋友类:五同——同学、同事、同乡、同宗、同好;邻居类:前后左右邻居;其他认识的人,如师徒、战友等等。”总之,那些急于改变现状的人,是传销组织网罗的主要人选。当然,传销组织对这些人的心理作了充分的分析。
比如对退伍军人分析说:受军人的熏陶,观念有很大改变,回到家乡后,大多不安于现状,想干一番大事业或者想急于找一份合适的工作。分析农民说:焦点在于脱贫致富,指望种粮发家不现实,养殖渠道又不畅通,做生意缺乏本钱,他们渴望找到一条门路,能够发家致富,在左邻右舍中扬眉吐气,风风光光。认为下岗干部:昔日春风得意、众人瞩目,一旦下岗门庭冷落,有一种严重的失落感。还有就是对打工者的引诱,深知打工不容易,赚钱太慢,又急于求成的心里。对网罗对象心理的揣度,反映出传销组织者乘人之危、落井下石的阴暗心理和罪恶本质。
巧言邀约设骗局
列好名单后就该进行第二步——邀约。通过写信或打电话等方式,邀请别人加入。他们深知传销的名声太坏,在教材中就规定了打电话时的“三不谈”,即不谈公司、不谈理念、不谈制度。总之,不谈传销的真相。只是根据对方的心态、特长、背景等特点,给出一个甜蜜的诱惑。为了提高骗人的成功率,教材上连打电话时的语气都规定好了。教材上面这样写道:谈话的时候兴奋度要高,语调要高,比平常要高八度。语速要快,但语言要清晰,语气肯定不含糊,给对方以信任的感觉。说出的话具有一种神秘感,让对方无据可查。不正面回答对方的提问,不具体解释自己的话题等。
而且由于传销组织现在已经成了过街老鼠,所以传销公司在骗人加入时,变换了很多时髦的说法,比如加盟连锁、人际网络、网络销售、框架营销、连锁销售、“电子商务”等等。
在上述种种游说和谎言的欺骗下,如果对方被说动了心,愿意加入,下一步就是接站。
传销组织对接站的整个程序乃至神态和衣着也有明确规定。广西北海市工商局副局长陆玉宝揭露说:传销组织接站人一进车站与对方见面的时候,应该是热情地跑上去几步,要先握手。同时,一定要衣着光鲜,比如打着领带的时候,人家就会感觉到你肯定是有一定的社会地位。
引导来者上车的时候,首先告诉他们说先洗洗尘,然后,到酒店里边吃点便饭。使新来乍到的人觉得这个朋友真好,没进门先给一个很温暖的感觉。
“魔鬼辞典”出怪论
为了鼓动别人加入,传销教材中往往充斥着许多逻辑怪异、但具有较强诱惑力和煽动性的言辞,从某种角度讲,无异于一本“魔鬼辞典”。
比如,以暴利相诱惑时说:传销可以缩短你成功的历程,可以使你一两年内,挣到你几十年挣不到的钱。你说你没钱,怎么回答你呢?因为你没钱,所以才让你想办法赚。再有一个推托,你说你没时间,正是因为你没有时间,所以才让你在很短时间里面赚到钱,然后浓缩你的生命,拥有更多的时间。
对于欺骗亲友的血汗钱这种罪恶行径,传销教材竟抛出这样的怪论来开脱:这些钱毕竟是自己的亲友掏出来的,那么这个钱该不该赚呢?我看是该赚。因为钱本来就是叫人赚的,具体谁赚本是无多大区别。如果钱印出来都埋入地下,不让人赚,岂不都成了废纸。
传销教材甚至为谎言这样辩护:谎言并不一定就是坏的,有时候我们甚至应该说:这个世界因为谎言而美丽。
摊牌翻脸相胁迫
不管前面说得如何天花乱坠,美丽的谎言总要被揭穿,传销组织把这叫“摊牌”。
教材上把摊牌的时间规定为听课前的5分钟。这时候,对方已无法脱身。摊牌后,就有两种情况了,如果对方去听了课,迷迷糊糊,将信将疑时,传销组织就进入了第3个阶段——跟进。跟进的具体方式是把你关在屋子里,一大帮人围着你讲他们怎么发了财。
北海市工商局副局长陆玉宝说:“住在一块的时候,他不讲别的,没有电视没有报纸,而且跟外界可以说是隔绝的,所以他们讲来讲去,就是说我们每个月要发展多少人,发展到上线后可以有多少奖金,时间长了思想会像入了魔似的。”
如果给对方进行了听课、跟进这种传销组织主要的洗脑工作后,对方头脑仍然清楚,看穿骗局,那么传销组织就会变了一副面孔:进行威胁或跟踪。
有关人士揭露说:对方如果不愿加入,传销组织就一直跟着他,上厕所跟着,上街也跟着,而且威胁说,不交钱的话,那么可能出不了这个房子。所以这种手段是很卑鄙的。在这种情况下,受骗上当的人走投无路,就投入传销再欺骗,这样,下一个恶性循环就又开始了。
传销惯用制度“五级三阶制”深度剖析!
『捌』 传销是怎么上课的
以下报道可供参考:
传销人员究竟是如何被洗脑的?记者通过参与警方的打传行动、采访传销人员和办案民警、阅读传销人员的笔记发现,传销组织有一套严格甚至“科学”的洗脑方式。
——强制留人
大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姜宝举表示,传销人员以找工作、介绍职业为由,将同学、战友、朋友及家人骗离居住地,在他们租住的廉价房屋内,对新加入人员进行“劝说”。“一般同时采取扣留身份证、财务和手机,监视、不许单独外出、强行拘禁等方式,不择手段地进行人员控制。”
大同市打击传销集中行动中,传销人员小赵告诉记者,他是被网友介绍来的,“按照网友介绍的地址,住在了一个小区的顶楼。住了几天,就被别人安排到了另外一个住处,身份证和行李都放在了原来的地方,每天都呆在屋里,和其他人一起同吃同住。”
“寝室长”李某表示,来了新人之后,他们先进行“考察”,试探、了解对方的经济情况、个人性格情况等,具备条件的“重点培养”,尽量“不让离开”。
——同吃同住同做梦
传销组织控制人员的另一种必不可少的方式就是同吃同住。
大同市公安局合成作战处副处长冯江勇告诉记者,传销组织往往会在一些城市管理比较混乱的小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租住一批比较便宜的住房。大同市在最近的打击传销集中行动中,在城区、南郊、御东、恒安棚户区4个辖区就查处了传销人员居住的房间近1000间。“跟以前的传销活动相比,居住更加分散,以寝室为单位,小队活动。”
这些房间普遍比较简陋,记者在一次随同警方的行动中发现,一套房间往往居住十几、二十多个人,男女混居,地上铺上泡沫板盖上被子就是床。平常吃饭就是自己做的白菜、土豆等大锅饭。冯江勇说,他们刻意在寝室营造一种互帮互助的氛围,并且有相关的规定。
记者在一本笔记中发下了这些“寝室做法”:环境保护——“不在阳台扔垃圾,物品摆放整齐”“三天一扫”;饮食起居——“做饭、洗碗、烧水,轮流来做”;四不——“不在楼梯口聚会,不在靠近房间的楼下打电话,不在上楼期间讲话,不在寝室大声喧哗”“要两个两个地上下楼梯”、“打电话进寝室”……
“整天生活在这种氛围中,思维就容易僵化,然后被同化。”冯江勇说,每天这些人除了组织外出“上课”之外,他们一般同时学习,互相交流经验,讲述心得体会,描绘发财之后的梦想,鼓吹“今天的辛苦是为了明天的幸福”“辛苦我一个幸福全家人”。甚至互相帮助对方策划如何骗取亲朋好友。
——“营销学”洗脑
记者在警方查出的多个“传销寝室”中,发现大量的成功学和营销学类的书籍。警方告诉记者,对传销人员会进行系统地“逻辑洗脑”。传销人员小赵称这是“单位培训”。
小赵告诉记者,他们每周都会有几次外出“上课”的机会,是别人通知的,也不知道是谁,他们组织我们去另外一个比较大的房间,少的几十人,多的上百人。“讲课的老师往往讲三两次就换人了。讲成功学、营销学。”来自河南农村的小赵觉得老师讲得很有道理。
小赵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记载了许多从思想认识到行动指南都包括的笔记。“不成功的人:死要面子做铁公鸡的人,承受不住压力的人,穷怕又胆小的人”“邀约中避免的问题:电话时间不要太长(5-8分钟),打电话时不要说细节,说对方感兴趣的事,不要说做小生意,说话流畅语气坚定果断”……
大同市公安局打击传销专案组民警边维磊告诉记者,现在这种聚集式传销,上课地点一般在城乡接合部的废弃工厂,“也出现了一种新趋势,以前的集中上课慢慢变成寝室培训,先到培训后到的,甚至是集体自学,更加隐蔽。”
——“成功”示范
边维磊告诉记者,在一个传销组织内,达到经理级别之后就会重点包装,“买一些豪车,住高档酒店、公寓”,营造一种高高在上的神秘感。“给底层人员树立一种发财指日可待、并且看得见摸得着的示范。”
大同市警方告诉记者,传销人员集中居住的地方多在城市南半部,寝室混居。经理及以上级别居住在城市北半部,居住的都是单间、套间或者高档酒店。边维磊说,车辆90%以上都是二手的奔驰、宝马等大部分人都认识的品牌。
“洗脑成功有一定的道理,他们运用了很多经济规律、概念在里面。”边维磊说,公安部门和家属解救一些传销人员的时候,经常会被传销人员拒绝,甚至出现父母强制其孩子离开时“打爹骂娘”的现象。
『玖』 传销里讲了什么内容
“金字塔诈骗”和“老鼠会”等,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为此,各国政府都通过立法严厉打击利用直销名义进行的欺诈活动。如美国的“禁止金字塔计划”法案、日本的《无限连锁链防止法》、马来西亚的《直销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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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界曾经臭名远播,主要原因是业者的经营的手段差劣,不择手段地利用亲情、友情;殚精竭虑的鼓惑和欺骗,传销的公司很多而且五花八门,传销过去毁掉了中国人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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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安利则是全球最大的传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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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在中国曾经臭名昭著。安利是臭名昭著的传销巨头。虚假的谎言,卑劣的骗术,曾经让多少人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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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九十年度中后期,由于有大量的社会问题,如下岗工人受骗等,政府不得不要求安利停止经营,并彻底整顿了全国甚嚣其上的各种形形色色的“老鼠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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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和传销在英文里都年一个词 都源自英文direct selling或direct sale 在国际市场传销也称直销 所以直销与传销本是同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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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内的"多层次直销”实际上就是传销,几乎所有的传销组织,都把自己说成是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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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分为“传人传销”和“传物传销”两种根本方式。
“传人传销”采取的形式就是拉“人头”,传销组织呈“金字塔”式放射状的网络,“人头”拉得越多,个人级别越高,而获取报酬的形式则是从开展的下线中层层盘剥,梯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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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物传销”则是以商品直销为幌子,用偏离了商品价值的虚高价钱来进行“多层次直销”,每个传销人除了将货物出售以赚取利润外,还能够介绍、练习别人为新的传销人,顺次获取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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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传销的两大显著标准,就是看销售网络和收入构成是否成塔尖状,再者看产品是否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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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骗局的核心在于其产品的超高价和销售人员金字塔形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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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
安利--披着直销的皮干着传销的勾当,属于“传物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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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走近安利的营销队伍,听听它的培训,你就会知道,安利对世人撒了多大谎!它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老鼠会”!“介绍加入、组成网络、复式计酬、邪教培训会议、高昂的产品价格”这五条,就属于中国工商局明令禁止的传销的本质,而安利都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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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是一般的“老鼠会”吗?
安利声称自己不是“老鼠会”,当然,没有“老鼠会”会说自己是“老鼠会”的。安利在重返中国大陆后,为了获得政府的批准和蒙蔽大众的视线,号称自己是“以店铺销售配合营销代表直销”的方式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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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不过是安利身上的遮羞布。只要你到任何一家安利店铺去看一看,来安利店铺的,都是安利的工作人员和营销代表。安利店铺不过是一个安利储存发货的据点而已。真正的销售是通过人传人而实现的。
安利不是一般的“老鼠会”,而是一只极度狡猾,极度凶残的“洋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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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就是一个"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残酷诈骗,靠无数的"下线"养肥了"金字塔"顶上的极少数人。不管是化妆品也好、保健品也好,都是个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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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传销的两大显著标准,就是看销售网络和收入构成是否成塔尖状,再者看产品是否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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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骗子网络要将各种不同文化背景、生活经历的人聚合在一起,必然需要某种强大的力量来控制。“这种强大的力量就是精神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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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进入了中国以后变得非常邪恶,凡是接触过安利的都有这种感觉,他们的根本目的不仅是要洗脑你,还要洗得你倾家荡产,把你变成一个狂热分子,歇斯底里的就像纳粹。所谓邪教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对你进行精神控制。
这种邪恶的营销方式给人类和社会造成的危害远大于产品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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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所有的“老鼠会”一样,安利的利润来自于欺骗和掠夺,来自于对人们贪婪心理的利用。这样的金字塔迟早是要倒掉的。它就象一颗“毒瘤”,如果晚割去一天,对我们身体的损害就将越大。当安利金字塔倒塌的那一天,不知将出现多少破产的家庭,流离的孤儿,衰败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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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安利的人都知道,单靠个人的努力,别说做到钻石,就是做到银章也非常非常的难。要想做大,要想发财,必须大力发展下线,然后让下线接着发展下线。你所发展的下线,就是你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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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结局往往是好友反目、亲朋成仇,不仅让参与安利人蒙受物质上的损失,而且从根本上瓦解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冲击社会伦理底线,引发社会信任危机。“这将使本来就已经稀缺的诚信美德从根子里被蛀蚀和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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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人说:安利在卖梦想````
等到梦醒的时候回发现自己已经一无所有,钱财,亲情,爱情,友情全部离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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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使无数的人家破人不亡。浪费青春浪费金钱。许多人做得头破血流离开安利的时候还含着热泪对老师唱着"感恩的心"。
安利使无数的人家庭妻离子散、人家破人亡、多少家庭倾家荡产、血本无归、负债累累;
多少亲朋好友反目成仇、形同路人;多少恋人劳燕分飞、天各一方;
又有多少大学青年荒废学业、断送前程……
『拾』 关于传销…
标准答案 只是有点长 我抄来的 别见怪!因为我以前也被同学拉入伙过,后来想办法跑了,希望以下这些能让你看清是不是那害人的传销,我拣了些重点的你看下:
一.直销与传销的联系、区别及相关认识
首先,就其定义而言,直销和传销有一定的相同点,但也存在着本质上的不同。
直销的最佳定义是以面对面的方式,直接将产品及服务销售给消费者,销售地点通常是在消费者或他人家中、工作场所,或其它有别于永久性零售商店的地点。直销通常由独立的直接销售人员进行说明或示范;这些销售人员通常被称为直销人员(direct sellers)。直销的力量在于其在自由市场体制中拥有独立、服务消费者、致力创业成长的传统。直销提供人们另一种收入来源,而且不限性 别、年龄、教育程度、经历,都能加入这个行业。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前者是在一种公正、公平、合法的平台上建立和销售的,不存在欺诈行为,并且由于直销人员和消费者可以直接接触,没有经过经销商和中间商,所以成本降低,价格相对低廉,他们信奉的是零库存、高周转,从而更能吸引消费者,更具有竞争力;后者是 在一种欺诈、强迫、威胁利用、非法的平台上进行的,组织者通过组织一系列培训活动、封闭训练对其进行洗脑,灌输一些不切实际和非法的思想,他们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即骗取入门费,入门费或存货负担换取入门资格或发展他人资格)。简单的说就是:直销是商品流通的重要、有效手段,是合法的。传销是骗人入会、拉人头、发展下线为目的,骗取钱财的非法活动,是违法的,国家明令禁止的。
其次,销售的商品在质量和性能上,侧重点不同。
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所销售的产品通常会有比较公正的价格体系,这种价格体系是经过物价部门专门批准的,其体现出销售过程中的公正性;而且其产品有正规 的生产厂家和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其工艺流程,在出厂被销售的过程中,生产厂家均为其配备了各种齐全的生产手续,有优秀的品质保证。
而传销活动中,由于其从业人员本身所贩卖的就是一种投资行为,所以对于产品并不关注,他们所关注的是投资回报的比率问题和投资回报的速度问题,产品在传销过程中只是一个可流通的道具。
前者销售的商品是高质量的,是消费者可以信赖的,商品质量和价格是足以让消费 者放心的;而后者销售的商品不能保证质量,纯属作为一种赚钱的工具,并没有从消费者的自身利益着想,其本身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第三,组织者的收入来源不同。
在直销活动中,销售产品是组织者收益的惟一来源。组织者从销售总收入中拨出经费作为运营资金,以支付销售人员的酬金、奖金。而在传销活动中,组织者的收入来源是入门费、培训费、资料费或强行购买产品费 用等;组织者利用后来的参加者交纳费用支付先前的参加者的报酬以维持其运作。
前者是凭借销售业绩和水平来获得劳动报酬的,是个人辛勤劳动的所得;而后者是通过欺诈行为来骗取收入,是非法的。
第四,销售前的人员培训方式、培训目的和销售目的不同。
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人员在其从业过程中通常会有岗前、岗中、岗后的系统培训,其内容包括产品培训、营销技术培训、客户服务培训、政策法律培训等等,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销售产品,为顾客提供更好的、更优质的服务。从而打造一批越来越多的忠实客户群体,这些消费群体信任公司和公司的产品,愿意长期消费公司的产品,忠实于公司的品牌。
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虽然也有可能接受在直销活动中所推出的各种教育培训,但是它在形式上往往虚晃一枪,他们更推崇在从业过程中大规模的激励活动和分享活动,其内容比较单一,多为激励式的观念改变,其目的就是诱导听课者赶快买单从业或者加大从业力量。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和传销从业人员的终极目标往往是“劳一票就 走、迅速致富”,因而他们采取的方式往往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机会贩卖,他们并不强调产品的重复消费和发展、维护忠诚客户,不推广忠诚消费者的理念系统。
前者是积极向上的,是销售流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而后者是在给从业人员“洗脑”,是一种变相的欺诈和哄骗行为。
第五,产品的流动方式和价格不同。
在直销过程中,单位单向售卖自己的产品,而且是以公司统一的价格来销售。
在传销过程中,产品的流动是传销者中间相互转卖产品,而其价格是由上线向下线出售产品的时候层层加价,没有统一的售价。
前者是规范化的,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而后者没有统一的形式和机构,销售必 将混乱,而且因为没有统一的价格,产品由上线到下线的过程中价格是不断增加的,利润的不同导致价格的高低悬殊,这就必将引起一系列的潜在问题,使利益和销售量分布 不均,为了获得较低的批加,又必将自己掏腰包来增加销售额,从而形成恶性竞争。
第六,销售后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不同。
直销中,若消费者在售后发现产品存在问题或对产品不满意时,在合理的冷静期 内,销售从业人员是允许换货、退货的,而且服务质量是比较好的。传销中,若发现此类问题,销售从业人员是不允许退货的,或者是对退货设置苛刻的条件,以达到其不予退货的目的。
前者之所以能够提供换、退货服务,是与其能保证产品的质量有关的,从一开始,他们就是从消费者的利益出发,在产品的质量上能够给予保证;而后者从一开始就只是把商品当作一种赚钱的工具,并没有注重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故而无法提供此类服务,并且尽可能的逃避责任。
二.个人意见及相应措施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传销的组织者也不断的深入到各行各业,甚至连在校的大学生也被席卷到这个可怕的漩涡之中,那么面对这样日益严峻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应对呢?
社会中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陷入到传销的桎梏中,经过查阅相关资料和分析研究,我认为主要是由以下原因导致的。
首先,大部分人对直销和传销的了解甚少,无法准确的分析和判断出他们的性质及其合法与非法性,在面对传销组织者的花言巧语时,轻而易举的就被俘虏;其次,由于暴富心理的驱使和投机心理的推动,使部分人员放弃原有的稳定但不富裕的生活,甘愿铤而走险,希望在短期内满足自己对物质生活的欲望,从而忽略了可能会带来的严重后果;第三,出于信任,被亲友蛊惑,陷入桎梏之中;第四,被施以暴力、恐吓或威逼利诱,使其强行加入; 第五,在校大学生深陷其中,主要是未能深刻认清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因求职心切而轻易相信传销组织的花言巧语,在传销组织的的培训、讲座、演讲等形式的洗脑活动中摧毁了自己的思想防线。
针对以上的这些原因和参考众多研究人员的分析,我个人提出了几点意见,希望能对其有所帮助。
首先,国家应该大力宣传传销的危害,并且在社会中运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一切可以运用的力量,在各个领域,各个阶层普及相应的知识,让广大的人群充分的了解到传销的危害性和非法性;
其次,对下岗人员和生活水平较低的人员进行关注,给他们关爱,同时解决他们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帮助他们再次就业,使他们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
第三,大力宣传传销的负面影响和危害,以及严厉打击投机行为,进行全民监督,全民建设;
第四,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已出台),并严格按照规定,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特别是严惩传销组织者,彻底瓦解其组织机构;
第五,针对在校的大、中小学生,利用教学优势,积极宣传和抵御不良风气,并且高校可以借助经济学和心理学的学科优势和依托,对这种经济“邪教”展开深入分析,从市场营销学、营销心理学等方面剖析传销活动,从而使学生认清其真实面目。
希望能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这些问题,在社会中不断抵制和消灭不良的社会风气和经济运行模式,让我们的生活和市场经济朝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使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能以积极、健康的形象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答案二:区别直销与传销的10个界限
虽然直销立法脚步越来越近,众多的企业摩拳擦掌,想赶上直销的头班车。但是,直销这种新型的营销模式能不能在中国的土壤上生根开花,茁壮成长,关键在于国人怎样看待直销这种新的营销模式。由于受到过去"老鼠会"阴影笼罩的影响,相当多的群众心目中还存在着"直销就是传销,传销就是'老鼠会'"的认识。因此纠正这种观念是保证直销立法顺利出台,并在我国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为此,我们摘编了中国营销专家胡远江教授《中国直销立法中18个核心问题及其解决思路》一书中有关直销和传销区别的章节,以飨读者。
区别直销与传销的10个界限
胡远江指出,直销作为国际营销实践中的一种重要模式,它的基础概念尽管界定版本不同,但可以集中表述为"借助一种载体,在任何固定场所以外的地方(包括家庭、办公场所等)所进行的可度量反应的销售行为。"在这个概念中,包括三个要素:第一,它要借助一定的载体(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第二,它的销售行为是发生在固定场所以外的任何地方;第三,它的销售结果是可以度量和预测的。凡是包含以上营销要素的营销模式,都可以统称为直销。所谓直销和传销的区别,实际上指的是如何在理论上和营销实践中把二者的运营形式与运作中的实质内容进行区隔。
国际营销学体系中的传销,是国际直销的一种形式,他指的是依托市场倍增学的基本原理,通过独立分销商及其所形成的有秩序的组织系统所开展的一种无店铺销售行为。在我国,从1998年开始,由于传销企业的不规范运作此起彼伏,再加上中国消费者消费心理不成熟的状况日趋凸显出来,由传销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也愈演愈烈,中国政府终于对传销这种经营形式进行了全面禁止。从1998年至今,在中国的传销通常被认为有如下特征:第一,他是被政府明令禁止的;第二,它是一种经济犯罪活动;第三,有的会演变成一种经济领域中的"邪教"行为。它在表现形式上变化多端,明显套用国际营销学中的直销概念,任其自由发展,会严重危及社会的安定团结、国家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的安全。
胡远江认为,从实践上区别直销和传销,比从理论上区分更加复杂一些,具体而言,有如下区别:
第一,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和直销企业通常会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其整个销售过程始终将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放在第一位。而传销活动则不一样,传销商和传销企业在开展传销活动的过程中,通常会以销售投资机会和其他机会为导向,其在整个从业过程中,始终把"创业良机和致富良机的沟通和贩卖"放在第一位,与正当的直销活动完全不同的是,他们并不关注和推崇产品的销售。
第二,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没有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购买与高额入门费价格等量的产品。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一般会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者购买与高额入门费等价的产品。
第三,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所销售的产品通常会有比较公正的价格体系,这种价格体系是经过物价部门专门批准的,其体现出销售过程中的公正性;而且其产品有正规的生产厂家和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其工艺流程,在出厂被销售的过程中,生产厂家均为其配备了各种齐全的生产手续,有优秀的品质保证。而传销活动中,由于其从业人员本身所贩卖的就是一种投资行为,所以对于产品并不关注,他们所关注的是投资回报的比率问题和投资回报的速度问题,产品在传销过程中只是一个可流通的道具。
第四,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的主要收入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是直销从业人员自己销售产品所得到的销售佣金,这是直销从业人员的长期的根本收益,其收入的多少完全由直销从业人员的销售绩效来决定;二是企业根据直销从业人员的市场拓展情况和营销组织的建设情况所给予的管理奖金。而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其拓展营销组织(发展下线传销从业人员)时所收取的高额入门费,而不是来自于长期的产品销售所得到的正常佣金。
第五,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人员在其从业过程中通常会有岗前、岗中、岗后的系统培训,其内容包括产品培训、营销技术培训、客户服务培训、政策法律培训等等。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虽然也有可能接受在直销活动中所推出的各种教育培训,但是它在形式上往往虚晃一枪,他们更推崇在从业过程中大规模的激励活动和分享活动,其内容比较单一,多为激励式的观念改变,其目的就是诱导听课者赶快买单从业或者加大从业力量。
第六,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和直销企业通常在其直销系统文化的建设中会坚决强调"按劳分配和勤劳致富"等原则,把直销活动当成一种正常的创造财富和分享财富的活动,其传播的是所有的收入均来自于自己的付出,主张在营销技术上精益求精。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和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通常在其传销系统文化的建设中会坚决强调"一劳永逸、一夜暴富"等价值观念和原则。
第七,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和直销从业人员最终的营销目标就是打造一批越来越多的忠诚客户群体,这些消费群体信任公司和公司的产品,愿意长期消费公司的产品,忠实于公司的品牌。而在传销活动中,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和传销从业人员的终极目标往往是"捞一票就走、迅速致富",因而他们采取的方式往往就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机会贩卖,他们并不强调产品的重复消费和发展、维护忠诚客户,不推广忠诚消费者的理念系统。
第八,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的工作在前期主要是开发消费客户并销售产品给这些客户,但随着消费客户越来越多,其工作重心便逐渐进行了转换:即由前期的开发消费客户逐渐转为了管理消费客户,并且在管理消费客户的过程中,及时准确地向各种消费客户提供各种消费资讯产品,售卖服务。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的工作自始至终不会有什么变化,即老是围绕着"寻找下线、拉取人头"模式发展下线组织的工作重心展开。
第九,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通常会要求本企业的直销从业人员了解国家关于直销问题的各种政策法规信息,并自觉遵守各种政策法规,合法缴纳各种税金,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税金。而在传销活动中,从事传销的企业,通常的做法则是,截断各种通往从业人员的政策信息流系统,不鼓励自己的从业人员过多了解各种政策法规信息,也不会反复强调其作为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和直销的从业人员通常会制定和执行良好的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制度。这种保护制度一般有3种途径:一是把品质优秀的产品和卓越的服务体系源源不断地提供给消费者;二是在消费者购买企业产品和消费企业产品的过程中,制定适度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执行无因退货制度;第三,针对由于企业原因给消费者造成的权益损害,企业制定了良好的赔偿制度,即一旦消费者权益受损,直销企业或直销从业人员必须采取各种形式对消费者进行补偿。而在传销活动中,由于从事传销的人员通常是以产品作为拉取人头、发展下线的一个道具,所以其交易一旦完成,就不允许退货,也往往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苛刻条件。在传销活动中企业基本上不按国际惯例设置正规的冷静期制度,即便是有所设置,在实际执行中也会衍生出各种各样的障碍体系出来。因此,在传销活动中,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基本上是极难得到维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