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和培训机构签的培训协议有没有法律效益
首先,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由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的培训费违法。因为:“回劳动合同法答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其次,如果是去别的机构培训,用人单位以此收费,有逃避上述法律之嫌。
❷ 在培训机构签订合同,要求退费
法律分析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下分析1,首先来说,你和培训机构签订协议要求培训,你们之间签订的是一个服务性的合同,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2,由于个人原因协商退费无法参加培训,双方签订退费协议,相当于协议终止之前的合同,你们之间的退费协议就是对原来合同终止后的一个清理事项协议,对方应该按照你们协议退费的合同履行3,本培训机构是北京地区的,济南分校不参与退费管理。你可以直接起诉总校进行赔偿,因为分校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也可以直接起诉分校,分校相当于分公司,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授权其经营管理的资产是公司法人资产的一部分。但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有完备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经公司授权经营管理的资产,最为重要的分公司在当地工商管理机关领有营业执照,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当事人的规定。因此,分公司独立作为被告并承担民事责任是没有法律阻碍的行动建议1,退费协议,相当于协议终止之前的合同,你们之间的退费协议就是对原来合同终止后的一个清理事项协议,对方应该按照你们协议退费的合同履行2,你可以起诉要求分校履行也可以要求总校履行,起诉分校如果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3,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4,保管好你们之间的培训合同以及退费协议,作为证据
❸ 参加培训机构的培训签订了合同之后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终结合同吗
按照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协议的、在订立协议时显失公平的,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实践中,尤以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要求重新获赔之案件为多。“重大误解”是从意思表示角度说的,即在协议签订时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对事态的判断出现失误,在抱有重大误解的心态下签订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而“显失公平”主要是从损害后果角度讲的。也就是说,被侵害的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远远超过预期损失,并且这种利益差超过了法律允许的限度时,其可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法院撤销该赔偿协议。判断是否属显失公平应考虑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不仅要看签订合同时受害方是否因缺乏经验、技能等,对行为的内容缺乏正当认识能力,还要看协议是否造成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的巨大差异。如果损失差距不大,或者当事人订约时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就应有清楚的认识,则不能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反之,则可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
❹ 在教育培训机构签了合同可以违约么
一般情况下,合同只要具备了生效要件,即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版、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权社会公共利益的,就能生效。具体来说,你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不受欺诈、胁迫等情况下自愿与对方订立合同,那么该合同就自双方签章后开始生效并约束双方。如果你现在要违约,那么将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责任看你们该份合同中的规定。
❺ 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包就业合同是否有法律意义
当然有法律约束力,前提是内容没有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就业不成功,可追究培训机构违约责任,但是最好在合同里约定就业单位的质量,不然培训机构可以随便给你找一个差的工作也算包就业了。
❻ 一名大学生,与某培训机构签订了培训合同,现在觉得被骗了,想解约,合同上只说了在培训结束后觉得没有效
一部分?多少是一部分?一分钱也是一部分
❼ 公司强迫签订不平等培训协议,不签被辞退。请问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1、如果工作性质决定了需要培训,且公司确实为每位员工支付了18万元的培训费,那么,公司约定三年的服务期,并规定提前解除合同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公司关于”的规定,并不不当。
2、你拒绝签订协议,意味着你不服从公司安排,将被视为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
3、如果公司并没有为你支付18万元的培训费时,则公司的做法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❽ 和培训机构签了合同,但是没有给我这样违法吗
如果你和培训机构签了一份学习的合同,按照规定双方各执一份。
没有给你合同是不合适的,你可以去要,这个没有经济补偿的依据。
❾ 培训机构霸王条款是否有效
可以协商处理理,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根据《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第二章 退费办法和手续中的第五条第(九)项:教育机构跨学年收费的,教育机构必须退回全部费用及其利息并承担其他合理费用。
以及按照上述《管理办法》中的第七条:学生因其他原因退学,按学年收费的,第一学期完成1/3以上~1/2学时退学的,核退30%的学费。
(9)与培训机构签了不平等合同扩展阅读
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
很多时候,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
“霸王条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具有五大共性:
1、是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
2、是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
3、是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
4、是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
5、是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
❿ 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过了两天后悔了,,,可以解除吗
如果对方愿意,可以协调,如果不愿意可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