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注册教育培训机构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教育培训机构需准备以下材料即可进行办理:
1.申办报告原件1份,报告的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2.筹设批准书原件1份;
3.筹设情况报告原件1份;
4.机构的办公场地和办学场地的房产证明或租用的协议书(办公场地和办学场地的安全、卫生标准应当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原件 1 份;
5. 社会力量办学申请登记表、民办学校办学申请登记表,原件4份;
(以下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7.办学机构章程、首届学校董事会或理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8.举办者、办学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拟聘教师、财会人员的身份和资格证明文件及聘用合同;
9.建筑工程验收合格证明、公安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及环保部门的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测证明;
10.教学设施设备清单;
11.学校发展规划及管理制度(包括教学、财务和财产管理及人事制度等);
12. 联合办学的,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
(1)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提交材料扩展阅读:
根据2018年最新发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通常在培训行业,我们都会选择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培训公司)。
因此,对营利性民办学校(培训公司)来讲,不仅要去找教育局申请《办学许可证》。还要找工商局来注册《营业执照》,申请的经营范围要含有培训等业务。
2. 民办培训学校需要哪些证件
要办培训机构,须具备4个条件:3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10万元流动资金;校长应有3年以上从教经历;教师要有大专以上学历。如具备上述条件,可向市教育局规划科提供申请报告、办学章程、房屋产权证、防火证明、办学许可证。
《办学许可证》是民办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资格的证明。各民办培训学校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办学许可证》中所注明的地址、层次、内容、形式办学。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不得将办学资格和办学项目委托或承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地点,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内容和形式。
(2)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提交材料扩展阅读:
《办学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不得将办学资格和办学项目委托或承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地点,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内容和形式。
申请材料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3. 教育培训怎么办理营业执照,都需要什么材料
教育机构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应该到教育部门办理许可。
1、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筹办的报告。
2、审批机关验证。
3、申请正式设立的报告。
4、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5、审批完毕,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递交申请筹办的办结时限为30日,申请正式的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提交材料扩展阅读:
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条件
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所聘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其中开展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3.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办学要求的校舍。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校舍办学的,租期不少于3年。
4.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须经会计师验资评估。
二、申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筹设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申办报告。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
(3)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筹设培训机构在筹设期间不准招生。
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到教育行政部门可领取)
(2)筹设情况报告。写明筹建基本情况,投资数额及目前达到的基本办学条件。
(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章程事项:①学校的名称、地址;②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③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④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⑤学校的法定代表人;⑥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⑦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⑧章程修改程序。
(4)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的证明
(5)拟聘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聘任教师和职员应有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拟聘财会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土地使用权、校舍产权及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8)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
(9)办学场地证明。
(10)教学仪器、设备清单。举办者自有的并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办理好产权变更手续。具备办学条件的可不经筹设,直接申请正式成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4. 开办培训学校类需要哪些手续证件
申办职业培训机构手续办理 (办理部门:职业培训处)
一、申办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
设立职业培训机构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制度。
(二)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1、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3、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
4、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5、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备规定的教师资格。
(三)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1、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2、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3、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四)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已经无需验资)
(五)符合政府制定的职业训练发展规划。
二、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包括申请筹办、正式申报、审核办理等程序。
(一)申请筹办
申请筹办时,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筹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证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
审批机关依据全市职业培训资源的布局,对申办培训项目进行评估,做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
办结时限:30日
(二)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时,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筹办批准书和筹办情况报告;
2、《某某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表》;
3、拟设培训机构的章程;
4、拟任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名单和资格证明文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房产证或三年期的场地租约;
6、拟举办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7、办学场所符合消防、卫生要求的证明文件;
8、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确定出资额的报告。
(三)审核办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条件和设立标准进行审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审核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4)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提交材料扩展阅读:
培训机构,以学历教育或成人继续教育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有场地的要求及师资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认证并且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方可营业,其培训课程价格需要核算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增加课程或改变收费需要向教育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改变。
培训形式
1.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是劳工部门培养和考取上岗资格证为目的,所以登记机关是劳动部门,而且需要以不盈利或者少盈利为目的,主要是提供劳动部门的认证考试培训,师资需要认证,收费需要认证。
2.商业培训:区别于以上的教育形式是因为,商业培训的登记机关是工商局,在设置课题和订立价格等方面比以上两种形式简单,但不可提供教育部门相关的学历教育也不可以提供劳动部门的上岗认证教育培训。
3.课外辅导培训:课外辅导是以中小学文化课辅导为主的培训。
5. 教育机构需要的办学许可证怎么申请
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提交材料扩展阅读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1、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2、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3、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6.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认证公众号需要提供什么证件
企业业务资料
1、企业全称 (不能为空):能与工商营业执照匹配,该名称将作为微信认证审核服务费的发票抬头。
2、组织机构代码(不能为空):能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匹配;
3、工商执照注册号(不能为空);
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姓名(不能为空):如果属于分公司则填写工商营业执照上明确的负责人,个体工商户请填写经营者姓名,合伙企业请填写合伙人姓名,个人独资企业请填写投资人姓名,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填写负责人姓名,均按照营业执照上填写。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范围,不能为空) :与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一致;
6、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范围,不能为空) :没有则填“无”;
7、企业规模 (选填):填写企业员工人数;
8、企业开户名称(不能为空):需跟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机构名称保持一致(基本户、一般户均可);
9、企业开户银行(不能为空);
10、企业银行账号(不能为空):我们会给该对公帐户汇入一笔非常小的金额和备注信息,需要您后续跟审核人员确认;
运营者信息
运营者姓名;
运营者部门与职位;
运营者手机号码;
运营者座机;(包括区号、电话、分机号,以“-”隔开)
运营者电子邮箱;
运营者身份证明号码;
扫码验证运营者身份;
运营者身份证件(正面);
运营者身份证件(反面);
企业基本资料(上传附件)
1、组织机构代码证
目前仅支持中国大陆企业;
注: 若由于三证合一原因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时可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中国大陆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且须是当前企业最新的工商营业执照。
注: 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可在营业执照注册号位置上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申请公函
请在页面点击下载公函,认证核对公函信息,打印出来,签字加盖公章后上传即可。
4、其他证明材料
可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注:上传文件需加盖企业公章的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支持.jpg .jpeg .bmp .gif .pn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5M。
对公账户填写(企业类型)
若企业无对公银行帐号,请先办理对公账户后再申请微信认证,针对企业类型必须提供对公账户认证。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上传要求:
正本或副本,上传其中一个即可;
原件照片、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温馨提示:
1、如果上传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2、若需要添加水印,仅需注明“公众平台注册/认证即可”请勿添加过多或挡住证件重要信息。
可能由于公众平台调整会造成所提供的资料会有改变,但大体变化都不会太大。此文仅供参考,实际与腾讯公布的为准。
7. 开办教育培训公司需要哪些手续
申请教育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规范的名称,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以下统称理(董)事会]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有合法的开办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4: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配备满足教育教学活动需要的设施设备以及必要的生活与安全保障设施;
5:有符合条件的专职负责人(以下统称校长),有符合条件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
6: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教学计划以及有关管理制度。
设立文化类民办培训学校,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1:开办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办学场所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二,租赁办学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3年;
01:办学场所应当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校长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经验
4:有2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3名以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专职教师;
5:国家和省对文化类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开办资金不少于60万元;
2: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理论课集中教学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租赁办学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3年;
01:办学场所应当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校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且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4:有5名以上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且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5:有1名以上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培训的职业指导人员,有2名以上具有财会人员资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6: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专兼职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数量不少于教师总数的二分之一,专职教师数量不少于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
01:承担高级职业技能培训的理论教师,应当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3年以上本专业教学经历,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具有二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和3年以上本职业(工种)指导实习教学经历;
02:承担中级以下职业技能培训的理论教师,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2年以上本职业(工种)教学经历,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具有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和2年以上本职业(工种)教学经历。
7:开设的培训职业(工种)应当符合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8:国家和省对技能类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提交材料扩展阅读:
教育培训机构的部门审批:
1:设立文化类民办培训学校的,由设立地的区或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2:设立技能类民办培训学校的,由市或设立地的区或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国家和省对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审批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流程什么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办学单位在办学所在地中心校领取《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将书面申请和按要求填写好的《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以及办学所需的相关材料交办学所在地中心校,中心校组织人员对所申请内容及提供的相关材料逐项进行审查。
三、中心校将审查合格、基本符合办学条件的办学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签具意见附上相关材料一并交县级教科局。
四、教科局对所申请内容进行复核、审批。
五、对符合条件的办学单位颁发《民办教育许可证》,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作出不同意办学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六、办理《民办教育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8)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提交材料扩展阅读
办学许可证去哪办
根据2017年10月出台的最新相关规定,依据所申请办学的具体内容盈利性来区分,可分为2种:
盈利性的,办的是:公司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
非盈利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
1、市教育局颁发的:
非盈利性的——文化课教育辅导机构:
幼儿园
民办小学、民办中学
基础课程课外辅导培训机构
音乐、美术相关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
学历提升类培训机构
2、市人社局颁发的:
盈利性的——职业技术资格培训机构:
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师资格、会计从业、建造师等)
职业技术培训(厨师、理发师、营养师、家政服务、电气焊等)
参考资料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9.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政府哪些单位的批文注册流程及费用
现依《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你的问题解答于下:
一、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公办、民办都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五)其他
1,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2,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3,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设立民办学校,一般先经提出筹设申请获得《筹设批准书》后,才可以提出正式设立申请。
(一)提出筹设申请,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 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 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 筹设批准书;
2, 筹设情况报告;
3, 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 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如果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筹设申请程序与正式设立申请程序同时进行,提交的材料要包括筹设申请的材料和正式设立申请的材料。
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
三、民办学校的《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
(一)学校的名称、地址;
(二)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六)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七)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八)章程修改程序。
四、民办学校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办学许可证;
(三)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四)学校章程。